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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健康学校规章制度(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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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健康学校规章制度(大全13篇)
2023-11-26 11:00:45    小编:夜紫

分析是通过对事物进行细致而系统的观察,以求更好地了解其本质和特征。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梳理思路,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反思方式,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一

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个人健康卡,对学生定朝进行健康检查,对所获数据归类整理,随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或者提供学生身体素质方面的情况或资料。

二、开展卫生常识教育,搞好卫生宣传,向师生介绍卫生保健、除害灭病等方面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定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调查与预防工作。做好学生生长发育、营养等方面的'调查与统计工作。

四、抓好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对师生小伤小病,能及时处理和治疗。协助领导做好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五、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掌握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情况,指导教职工防病治病。及时为新调进教职工办理医疗卡。

六、负责督促学生清扫教室和清洁区,检查环境卫生情况,开展卫生评比工作。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和运动卫生的监控,经常巡视学生眼保健操情况。

七、管理好学生。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疗理师生伤病应认真写好病历,对支出药品要认真作好记载。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二

见“幼托机构营养工作要求”。(《常规》p121--128)

     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锻炼儿童的体格。每天保证1--2小时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体质开展体育活动及活动性游戏。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

(一) 儿童的健康检查1、 新入园儿童的检查: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并了解幼儿的疾病史、过敏史、传染病史、家庭疾病史、生活习惯等。入园前查血色素,持有预防接种证。有严重先心、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等疾患者未经矫治前不宜入园。入园体检一个月内有效。转园要有原所在园证明,证明无传染病方能转园。儿童离园一个月以上返回时均要重新体检。2、 儿童定期体检: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次体检后要进行健康分析、评价及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疾病,矫治率应达95%以上。定期体检率应达95%以上,以每年六月前后的体检为准。

(二) 工作人员的检查1、 新进人员的体检:幼儿园所有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全身健康检查,新进工作人员体检达100%,检查项目见《常规》p91,检查合格并无生理缺陷方可就职。2、 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每年全面健康检查一次,定期体检率达100%,项目见《常规》p91,营养员加做肝功能和二对半检查。其他工作人员如有肝炎接触史,原hbsag阳性者,均要做肝功能及二对半检查。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灰指甲、鹅掌疯均需治愈后恢复工作。(三) 幼儿晨间检查、全日观察1、 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全托幼儿每天起床后应由保健老师晨间检查,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备必要的晨检药品。家长带来的药标明姓名、用药方法、剂量,按时给小儿用药,并做好用药和异常情况记录。2、 班内保教人员认真做好全日观察,对有病和体弱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立即与保健老师联系,要做好全日观察记录。

(一) 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具体见《常规》p93

(二) 个人卫生1、 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具体要求见《常规》p93。2、 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开点心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不戴戒指、长耳环,不穿高跟鞋,不吸烟。留长发的教师进班要束发。

(三) 消毒隔离:见“上海市幼托机构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常规》p101--110)

1、 做好常见疾病(贫血、肺炎、腹泻)及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降低发病率,控制菌痢、肝炎的续发暴发。2、 督促家长完成计划免疫。3、 保证幼儿营养及热量供给,增强体质,提高幼儿对疾病抵抗力。4、 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及食品卫生工作。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有呼吸道疾病发生应做空气消毒。5、 利用黑板报、家长会等形式经常向家长及保教人员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和防病知识。

见“幼托机构安全工作常规”(《常规》p149--153)

1、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卫生保健资料的记录与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2、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补写。3、保健十五表之外,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增加记录本,避免内容重复。4、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保留三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三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

因此,在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

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4、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娇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院检查。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五、辅导员明确职责和要求,严格遵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工作。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四

1、医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对全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指导全院健教工作的实施,对全院健教工作进行考核。

2、医院健康教育日常工作由宣传健康教育中心负责,院办、政工处、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积极配合。

3、宣传健康教育中心在健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订全院年度工作计划,督导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并参与考核,配合院办牵头组织院内外大型健教活动,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大课堂,定期撰写、编辑健康教育科普稿件并向院内媒体和院外媒体投稿,组织实施全院职工健康教育培训,负责门诊部分专栏的出版,完成市卫生局“五个一”社会健康教育任务以及其他任务,收集整理全院健康教育资料,并及时向上级主管与业务指导单位反映本院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4、门诊和病房医生对就诊患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5、护理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全院护理健康教育规范,督导整体护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并定期考核。

6、宣传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承制全院健康教育影像资料,负责院内闭路电视健康教育内容的播放,在《太和人报》刊发健康教育科普稿件并积极向院外媒体投递健康教育稿件。

7、门诊部负责督导门诊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包括发放门诊健康教育处方,负责门诊健康教育影像播放与记录;同时负责门诊区域的控烟督导工作。

8、各临床病区及医技科室定期更换本科室的健康教育专栏,组织科室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培训,组织召开病员与家属健康教育座谈会,编写健康教育科普稿件并报防保感控处。

9、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院内环境保洁和掌握本院所有员工的吸烟情况,在医院醒目位置设立禁烟标识,由后勤服务中心的保洁员和保卫人员组成控烟监督员,负责医院公共区域区域的控烟督导工作。

10、各科室建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各项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和督导,各项工作要做好记录;同时负责病区区域的控烟督导工作。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五

1、目的:规范本企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企业人员健康管理。

4、责任:办公室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5.2 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定期到当地县(区)级以上或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3 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程序(经矫正后视力应不低于0.9)和辨色障碍(色盲或色弱)等项目的检查。

5.4 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5 对新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5.6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为保证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安全》等国家有关法律,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避风塘http://。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三章个人剂量管理

第四章健康管理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组织辖区内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工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

(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 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核一次,每5年换发一次。超过2年未申请复核的,需重新办证。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者,如需要从事限定范围外放射工作的,必须按第五、六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遗失《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必须在30日内持所在单位证明,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第八条放射工作单位一般不得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确需使用临时人员从事辅助性放射工作的,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

第九条因进修、教学等需要短期从事或接触放射工作的人员,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

第十条放射专业学生入学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入学前健康检查,不符合健康标准(gb16387-1996)要求的.不得就读放射专业。

第十一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培训。放射防护培训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放射卫生防护技术单位举办,并按照统一的教材进行培训,上岗前的培训时间一般10天,上岗后每2年复训一次,复训时间不少于5天。

第三章个人剂量管理

第十二条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按规定交纳监测费。

放射工作人员调动时,个人剂量档案应随其转给调入单位,在其脱离放射工作后继续保存20年。

第十三条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个人剂量计。

个人剂量计的测读周期一般为30天,也可视情况缩短或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0天。

第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实施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单位负责。负责监测工作的单位应将监测结果及时通知被监测者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抄录在各自的《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十五条个人剂量监测的仪器、方法、评价和记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承担个人剂量监测的单位,必须参加卫生部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指导机构组织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

第十六条进入放射工作控制区以及参加应急处置的放射工作人员,除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外,还须佩戴报警式剂量仪。

第十七条对操作开放型放射源的工作人员,摄入量可能超过年限值的1/10时,应开展摄入量监测。

第十八条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高于年剂量限值的3/10时,个人剂量监测单位应督促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当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高于年剂量限值时,除执行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对受照人员的器官剂量和全身剂量进行估算。

第二十条具备个人剂量监测能力的放射工作单位,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认可后,方可对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但必须定期接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监督。在完成年度监测后的30日内,将个人剂量监测和评价结果按规定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报表格式将本地区的个人剂量汇总、超剂量受照记录和个人剂量档案建档情况逐级上报。

第四章健康管理

第二十二条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按国家《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16387-1996)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应根据卫生部发布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及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和评价。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1~2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可增加检查次数。

第二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单位负责实施。

第二十五条 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历次医学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其保存时间参照本规定第十二条执行。

第二十六条对确诊已妊娠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应参与事先计划的照射和有可能造成内照射的工作。授乳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内照射。

第二十七条对接受计划照射和事故所致异常照射的工作人员,必须作好现场医学处理,根据估计的受照剂量和受照人员的临床症状决定就地诊治或送专门医疗机构治疗,并应将诊治情况记入本人的健康和剂量档案中。

第二十八条对从事过放射工作,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每2年对其进行医学随访观察一次:

(一)从事放射工作累计工龄20年以上或放射性核素摄入量是年摄入量限值的两倍以上;

(二)铀矿工在一年内氡子体累积曝露量在100个工作水平月以上;

(三)一次或几天内的照射剂量当量在0.1sv以上;

(四)一年全身累积照射剂量当量在1.0sv以上;

(五)确诊的职业性放射病者。

事故受照人员的医学观察费用由被观察对象所在单位支付,涉及人员调动时由调入、调出单位商定。

第二十九条卫生部设国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放射病诊断鉴定组,其职责是:

(一)对全国的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仲裁;

(二)受理省级职业性放射病诊断鉴定组提出的疑难病例;

(三)参与放射事故中受照人员的医学检查与处理。

第三十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省级职业性放射病诊断鉴定组,其职责是:

(一)负责辖区内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放射事故中受照人员的医学检查与处理;

(三)负责职业性放射病疑难病例的转诊。

第三十一条对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按照国家已发布的放射病诊断标准和规定进行诊断和处理,实行以诊断组集体诊断的原则,并以个人健康档案、个人剂量档案和放射事故档案等文字记载为依据,对没有上述档案记录者,不得进行放射病诊断。

第三十二条职业性放射病诊断书(见附件)一式五份,诊断鉴定组、患者、患者所在单位、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国家职业性放射病诊断鉴定组各存一份。

持职业性放射病诊断书的患者每2年进行一次复查、诊断。

第三十三条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临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正式调离放射工作岗位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停发。

第三十四条根据工作场所类别与从事放射工作时间长短,在国家规定的其他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对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2—4周的健康疗养。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

第三十五条放射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放射工作人员按本规定在接受健康检查、治疗、休假疗养或因患职业性放射病住院检查、治疗期间,保健津贴、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对诊断为职业性放射病或不适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另行分配其他工作。

对确诊为职业性放射病致残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并发给伤残抚恤金。

因患职业性放射病治疗无效死亡的,按因公殉职处理。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限期改进,停工或停业整顿,或处以1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培训或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工作的;

(二)未经上岗前健康检查而上岗的;

(三)上岗后未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没有建立健康档案的;

(四)上岗后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没有建立个人剂量档案的;

(五)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从事放射工作而造成意外照射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依照《放射事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所指的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超过放射性豁免限值的职业照射实践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所指的健康检查是指从事放射工作上岗前预防性健康检查和上岗后的定期健康检查。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原1985年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规定》、1988年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六

1.落实国家政策。全面贯彻国家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_年修订)》,积极推进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纳入学校规划。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一般应有3年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有学期或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

3.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4.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机构,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并有会议纪要。有明确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有专人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有相关的工作档案。

5.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心理辅导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学生转介、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1.配齐配好教师。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学校对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根据学生人数需要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培养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师资培训内容,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每年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不少于10课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

3.保障教师待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评优评比、工资待遇、职务评聘等方面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制定维护和调适教师心理的相关。

4.加强阵地建设。有完备的心理辅导场所、设施,专人负责,运作正常。心理辅导室要有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等功能空间及相应的设备设施,能满足学生心理辅导的需要。心理辅导室或学校图书馆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类的报刊、图书。

5.加大经费投入。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原则上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10元,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1.保证课堂教学。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并列入课程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中安排,一般每班每两周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体系完整,有各年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与课件等。每月至少有1次年级以上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有2次年级或校级的公开课或观摩课。

2.注重学科渗透。各学科教师应坚持以人为本,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组织相关的.公开课、教研活动或提供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优秀案例,供教师学习交流。

3.加强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和心理环境,每学期都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节(月、周),学生心理社团,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校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4.做好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室定期对学生开放,每周不少于10小时,主要用于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辅导。心理辅导室值班记录、辅导过程记录完整并及时归档,有相应的分析、对策与辅导效果评价。心理辅导要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保证辅导质量,依法保护学生隐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并记录在案。

5.密切社会合作。学校与家庭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学年为家长举办1—2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或宣传活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通过家长委员会、家访等多种途径,了解、反馈学生的心理状况,协助家长或监护人共同解决孩子在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利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辐射作用。

1.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有相关的研究课题与实验成果。学校至少有1项地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获奖成果,有2篇公开发表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论文,或1本公开出版的心理健康教育类书籍。

2.提高教育实效。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年以上,在区域内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成长成才产生积极作用,教师广泛参与相关工作,多数学生心理发展得到有益帮助,出现心理问题能及时求助并得以解决。学校师生对校园生活满意度高,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良好。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七

根据学校《20xx年秋季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拟本制度。

1、组织制定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落实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研究解决健康教育器材设备等硬件设施,保障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处室完成健康教育工作任务。

4、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健康教育专职人员按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5、负责健康教育兼职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业务培训活动安排工作。

6、协调、配合上级开展各项健康教育调研项目。

7、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组织落实。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八

我校十分重视学生身心健康,把增强学生体质、培养良好心理咨询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学校有一支比较优秀的师资队伍,其中有2名校医,有3名专职体育教师。按照《中小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目录》的要求,进行器械配备,以满足卫生工作的需要。为了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有序、全面地推进,学校成立了创建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制订工作计划、研究创建措施、明确人员职责、落实专项资金、健全规章制度、检查实施情况等工作。大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健康教育工作当作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部署,详细分解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工作有计划、有落实。

为了使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理念根植于每个参与者的心中,学校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地组织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进行了促进学校健康的相关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夯实理论基础,提高实践能力。

1、专门培训与交流学习相结合。学校一方面安排分管领导和校医参加市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安排专家和领导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培训;另一方面还经常与兄弟学校进行交流学习。

2、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学校一方面利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教职工大会、红领巾广播站等形式,组织师生进行集中学习;另一方面还要求师生充分利用网络、宣传画廊、健康传单等资源进行自学。

3、校内培训与校外培训相结合。学校除了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培训外,还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发放学习材料等形式对家长进行相关的培训。

为了使创建的健康校园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学校健全、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工作顺利开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1、合理安排课程表。学校从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需要的角度出发,科学、合理地安排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确保每日在校不超过8小时。

2、切实制订制度。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健全、完善了一系列的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规章制度。包括师生体检制度、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控烟制度、卫生室工作制度、卫生室工作人员职责、文明办公室评比制度、班级常规考核制度、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学生常见病定期上报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等。

3、健全应急机制。为确保教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预案,包括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工作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及其它事件工作预案、处理消防及校舍发生险情时工作预案等。

20xx年8月,我校正式搬入新校区。新校总投资近600万元。相对老校来说,新校扩大了校园面积,改善了学习条件,更新了教学设施,校容校貌焕然一新。

学校占地30960平方米,建筑面积5860平方米。学校绿化面积达5935平方米,硬化面积5960平方米,建有花坛4个,百米艺术长廊一条,景点9处,空闲地带均植上了草皮,景点、花坛做到草本、木本间植,乔木、灌木结合,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学校本着教育装备现代化、规范布局科学化的原则,建设装备了高标准的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社会室、少先队活动室、家长学校活动室等16个特种教室。学校图书室现存图书33686册,生均28余册,各类教学仪器26454件,均达省颁一类标准。为更好地推进学校的全面发展,20xx年,学校投入资金30余万元,新建音乐大厅一个,使学校的现代化教学水平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学校有300米跑道的田径运动场和5片篮球场,保证了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的正常开展。学校卫生室医疗器械及药品齐全,能独立做好一些疾病的防治工作。

学校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咨询活动。由专人负责心理咨询咨询工作,设立心理咨询咨询信箱,开通心理咨询咨询网站,开办心理咨询咨询讲座,热情、负责地接待需要提供心理咨询帮助的学生,尽可能地帮助他们克服心理咨询障碍,早日走出心理咨询误区,从而使学生健康、愉快地成长。

学校切实开展控烟活动,制订了控烟制度、奖罚方案,发放了“请远离香烟”的控烟倡议书(全体教工和家长),签定了禁烟协议书(全体男教工)。

学校培育、弘扬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把校园环境的熏陶、日常行为的规范、校园活动的引领有机地整合起来,努力创建适合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的人文环境。

我校在校园布置及景点建设中,十分注意自身资源的开发。学校文化底蕴的挖掘给人以新的启示。在墙壁上悬挂了名人画像、格言警句、师生的书画,在画廊里布置了介绍学校、优秀师生先进事迹的图文资料,定期布置健康教育的宣传画等,从而使每一位教师和学生在校园里感受到一种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进而潜移默化地内化为师生的行为指向。

学校突破了狭小的校本主义“象牙塔”,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与社区、家庭进行健康信息的交流与沟通,积极探索三位一体化的教育模式,形成共建、共管、共育的社会大环境。

1、学校与社区。学校与镇派出所结成了军民共建单位,签定了共建协议,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并定期开展共建活动。另外,学校也定期组织学生到社区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和为社区提供健康促进服务。

2、学校与家庭。学校通过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不定期组织“家校活动日”、发放家长信、寒暑假教师进行家庭普访等形式,与家长交流学校和学生的相关信息,邀请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家校一体,主动、积极地为学生的发展和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健康问题广泛地存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因此,从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知晓符合年龄特点的健康知识,掌握相应的健康技能,对其将来一生的健康具有深远的影响和积极的意义。

1、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学校通过“五个有”的落实(有课程、有教材、有教案、有教师、有评价),努力提高健康教育课的课堂效率。

2、拓宽教育教学渠道。学校利用宣传画廊、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宣传阵地,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专项活动、开设专题健康讲座、观看健康宣传片、发放健康宣传资料、进行健康知识测试等活动,进行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九

1.为提高校园文化水平,树立话剧团的整体形象,培养文艺人才,拓宽学生学习领域。更好的调动演员的积极性,每位社员有序地开展工作,特定此规章制度。

2.话剧社以“丰富校园生活,培养文艺人才,提高组织能力,拓宽学习领域”为宗旨,努力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

3.话剧社在宪法、法律和校规允许的活动范围内活动,不从事与本社章程、活动宗旨无关的活动。

二.组织机构。

1.话剧社隶属于文艺部,社长直接负责,服从学院管理。

2.由社长主持话剧社日常工作,定期向全体社员和学院汇报工作。监督话剧社成员的工作情况,开展活动室起带头作用,带领新成员熟悉并做好剧社的工作。

三.小组设置。

1设立演绎组,为话剧社的核心,主要负责,演员的选拔,与每一部作品的排练。

2.设立编导组,负责我社演出作品导演和编导的集中,主要负责编剧,导演,与演出事项安排。其中编剧负责挑选一些好的剧本,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改编或亲自写剧本。

3.设立财会组,主要负责我社财会统计,与各项经济管理与安排。

4.设立后勤组,为话剧社的第二核心,负责制作道具及电脑操作,其中包括手工和缝补。

四.活动时间及组织纪律。

(1)话剧社于每周一晚7:30~9:00,周三晚8:30~10:00。各成员不得在开会,演出,排练期间,无故迟到,擅自离开,无故不到。若有特殊情况,要向老师,文艺部部长,话剧社社长请假。话剧社会储备档案。

(2)请假或无故不到三次视为自动退社。

(3)若要退社,递交书面申请,经李老师,文艺部部长,话剧社社长同意后方可。

3.各成员不得损坏话剧团形象。

4.策划组及演员在排练节目时不得把本社团的剧本私自转借给话剧社以外的人员。

五.成员守则。

1、话剧社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以及话剧社章程;

3、话剧社成员不得有损话剧社的言行,不得进行有损话剧社形象的活动;

4、话剧社成员在工作中应当听从负责人安排,务实敬业,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

5、话剧社成员应当刻苦学习,提高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xx。

2009.10.20。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十

1、村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不同季节和实际需要,结合村庄环境整治等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全年不少于四次会议,专门研究如何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解决本村在开展健康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全村提供一个良好的'健康环境。

2、健康教育工作列入村委会常规工作。村干部带头做健康教育促进人。在全村党员会议或妇女干部会议开始前,先播放卫生科普光碟后开会,向党员和妇女干部宣传、普及卫生知识,做健康生活方式的带头人。

3、村公共卫生联络员负责本村健康教育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总结、记录台帐。

4、社区责任医生是村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业务指导员。协助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积极主动开展并完成各项健康教育工作任务。

5、村干部要带头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反对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十一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本村的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并结合村民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在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开展本村的健康教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宣传卫生法规和科学知识、卫生保健技术,增强健康意识、环保意识、公民意识,学习掌握《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等规定内容,提高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

3、树立良好的科学的健康行为。改变不良的和愚昧落后的行为习惯,从而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活质量、生命质量和整体素质,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4、全体村民应踊跃参加本村组织健康知识考核和健康宣传活动。

5、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要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积极从事健康教育工作。保管好健康教育存档资料,接受上级的考核。

6、按照工作要求,办好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结合季节特点和阶段防病重点,定期更换内容,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和卫生法规。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十二

为加强对棋牌社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棋牌社对全校棋艺爱好者开放,本社社员必须佩带胸卡活动。

二、值日的社员应严守作息时间,按时开、关门;参加活动的人员要自觉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不大声喧哗,不击打棋子,严禁赌博。

三、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保持室内整洁;讲文明,讲礼貌,墙上不随意张贴、刻划,室内严禁吸烟,值日生应随时做好保洁工作。

五、资源部应加强室内财物的管理,登记建帐,活动用品不准外借,若发现遗失和损坏,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确需添置、更换活动用品,应按有关规定报领。

六、社团开放时间:中午12点10分到2点下午4点半到6点30分(周末、或者节日假另行安排)。

技师棋牌社2013年3月14。

健康学校规章制度篇十三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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