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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所长岗位职责(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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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所长岗位职责(通用16篇)
2023-11-18 17:32:30    小编:夜紫

总结是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宝贵知识。完美的总结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规划,确保思路清晰、主题鲜明。以下是一些经过认真筛选的总结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一

__年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关键年,我乡民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最基本的要求,突出重点,培育亮点,同时要进一步抓好创建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市”的创建工作,有力推动和促进我乡民政工作上台阶,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实施灾后重新构建和安居工程为重点,扎实抓好救助的各项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要抓好救灾救助工作,救灾要及时,有灾必报,要实事求是,不能无灾小报,小灾大报,弄虚作假;并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切实提高灾害救助的各项工作及灾后重新构建的规划和方案。农村特困无房户的全面调查核实。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三是加强农村五保的供养工作,各村要认真做好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四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镇低保坚持总量控制下的应保尽保,坚持进一退一的原则,先退后进的原则。农村低保加大扩大面,坚持7天公示后再报政府,政府在公示7天后,无意见,再填表上报民政局,同时入保人必须本人申请。

二、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重点,主动开展创模工作。

当前,把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以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力为核心,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度和监督措施,突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农村经济发展两手抓,两结合,两促进,两提高。一是将以群众会、院坝会、党员干部会、标语、版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增强村民自治认识。我乡以__村、x村、__村、__村为重点抓好五个村的村民自治创模工作。二是建立完善好街道的标志牌和新建道路及地名的设标工作。同时完成好各村纸质地图的绘制,深入开展好平安边界线的创建工作。三是加强对殡葬法规的宣传,强化殡葬管理。四是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依法规范登记行为,实现人性化服务,确保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三、以敬老爱老为重点,努力为老人办实事。

认真开展对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的调查和危困老人的救助,摸清百岁老人对象。加强管理老协活动工作,组织开展好敬老日和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各村要签订好《家庭赡养协议书》和《家庭敬老保证书》的双签工作,建立完善好老年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二

1.全面负责所(中心)内学术管理工作,制订研究所(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研究所(中心)的人财物的统筹与管理;负责本所的具体建设工作。

2.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任务与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定期进行自查、自评、年度及阶段工作总结、汇报。

3.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组织本所(中心)学术交流活动。

4.组织本所(中心)人员进行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査与指导,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

5.掌握本所(中心)科研工作现状,从凝练学科建设方向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的需要出发,不断汇聚科研创新团队,增强科研实力。

6.随时了解本所(中心)的项目在研过程,参与项目中期评估、结题验收、鉴定和报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协调处理与课题科研活动开展的相关事宜。

7.负责本所(中心)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与中小学等有关机构或部门联系洽谈,并协调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协议的签订。

8.负责本所(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聘任以及科研工作量的确定与审核工作。

9.积极推动学科建设工作,根据本专业领域教师和科研工作条件等有关情况,向学院提交合理化建议,协助学院稳妥地实现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本专业领域方向的学位点申报准备工作。

10.主持本研究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三

3、完成部门管理工作。

1、建筑学、城市规划等相关专业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10年以上规划设计工作经验、3—5年以上管理经验;

3、具有较强的产品把控能力、;

4、大型规划设计院,规划所长或副所长从业经历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四

一、负责所全面工作。对经济任务、市场管理、市场服务、市场卫生、设施维护、党风廉政、职工计生、信访、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贯彻落实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

负责所经济任务的分解,将经济任务落实到组到人。

四、负责所的工作计划制订及工作。

总结。

的撰写。

五、负责所职工及商户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六、负责所对市场行业的规划布局,有计划地对商铺、摊位及台位等设施进行公开招商招标。

七、负责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队伍建设工作。

八、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对所长负责,协助所长处理各项事务。

二、经常向所长汇报分管工作。

三、积极提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分管行业、地段或商铺招标招租方案拟订工作。

五、负责分管行业、地段或商铺的市场卫生、秩序、安全、收费及设施维护工作。

六、负责分管班(组)职工的思想教育、劳动纪律、党风廉政、工作安排、目标任务分解等工作。

七、负责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票证员敢为职责。

一、保管经手的各种票据、收费资料。

二、负责租赁合同的登记、整理、保管及报送工作。

三、建立收费、保证金、办公费及资产台账、及时、准确地记录。

四、负责填开各类收费票据及其核销手续。

五、负责按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填报各类报表。

六、定期和不定期对市场收费进行稽核监督,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股、稽查股及市场管理股报告。

七、负责办理退市场设施保证金工作,组织验收市场设施并出具验收书面报告。

八、承办中心、管理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规定,向上级提出市场发展和建设方面的建议。

二、落实和抓好责任区域的管理工作,实行清洁卫生、市场秩序、安全生产、市场收费及设施维护分片负责制。

三、负责责任区域商户联系及经营信息收集工作。

四、负责责任区域经营商户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经营户合法文明经商。

五、负责调研市场各行业经营情况,对市场摊位布局、招商及招标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负责所长及分管副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稽查人员受中心与双重管理,对中心负责,可随时调阅了解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文书、经营情况、统计台账及报表、考勤记录、决策事项等相关情况。

二、稽查人员必须坚守稽查原则,对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三、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不准弄虚作假、歪曲事实、隐瞒不报,不准利用职权违法乱纪。

四、稽查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认真调查取证,并与被稽查单位或个人核对取证事项。

六、稽查人员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稽查情况,对需整改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需处罚问题下达处罚通知书,限期执行。

七、稽查的内容包括对所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对市场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及收费,对所劳动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

八、做好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沙琅市场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中心市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管好市场,服务社会”目标,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物业的管理。

(一)我中心市场物业包括所管辖的集贸市场房地产和市场生产经营设施等,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破坏。

(二)市场商铺台位统一由各物业所管理,要积极引导、教育经营者服从管理,配合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管理工作,爱护市场及周围的环境。

(三)维护和完善市场设施的建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后的商铺台位只准用作经营,不准改作他用,不能随意改变原有结构,破坏商铺台位外貌,如需改变结构,由经营者向所提出申请,由市场管理股和规划股同意后才能改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改动者(经营者)负责。

(四)市场内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物业所要引导,教育经营者做好治安和防火工作,服从管理,出现事故时,经营者之间要互相照应,共同维护市场的治安和安全。

二、市场经营的管理。

(一)市场商铺台位的租赁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物有所值”的原则,充分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实现最好效益。

(二)各物业所市场商铺、固定台(摊)位的定费标准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批备案,商铺、固定台(摊)位价格调整变动由市场管理股审核,报中心班子审批。公开招租和公开投标方案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核,中心班子审批。各物业所改变市场设施、调整行业结构或增减行业台(摊)位,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批后,再送市场开发股审核,经批准才能动工。

(三)各物业所必须约束经营者遵守法规和市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约定的地点或区域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管理所应当与经营者签定合同,就摆卖规范、交易商品种类、水电使用、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作出约定。

(四)各商户要保持市场的清洁卫生,不准随处抛丢垃圾,不准在商铺台位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准在市场内乱拉电线或绳索晾晒物品,不准在市场内堆放危险物品。停放车辆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市场物业管理所监督管理。

(一)物业所必须定期检查、督促、处理市场内的治安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更新市场设施,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和防护措施。

(二)物业所要经常检查本单位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本单位的收费和管理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三)物业所要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漏洞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物业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市场管理公约,并教育经营者严格遵守。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经营者,应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处理:

1、不按规定缴纳市场设施租赁费的,按漏交额加倍收费。

2、不按市场规定乱卖的,按应缴摊位费加倍收费后,再安排到适当的位置上摆卖。

3、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经劝阻不改正、或拒不服从市场物业管理所管理的,取消其进场经营资格。

4、不遵守卫生、防火规定及进行危害市场人财物安全行为的,取消进场经营资格,造成损失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五)物业所对下列事项实行公开:

1、市场管理人员姓名、职务、职责;

2、市场管理制度;

3摊位及其他设施的安排、租赁费价格;

4、举报电话号码;

5、市场经营者违规行为处理结果。

四、市场设施的租赁必须签订《市场设施租赁合同》及《市场租赁管理手册》。

(三)凡中标在规定时限内未签合同的视为弃标,缴交的一切费用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收回设施;凡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交各项费用的,按实际超期天数计算,每天加收1%的滞纳金,超过合同规定缴费期限5天以上(含5天)的,中心有权终止其与中心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

(五)各经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减价;

(七)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条款的不,必须报主任审批。

五、各管理所必须建立市场设施平面图,并详细记录设施租赁情况。

六、爱护市场设施,维护市场设施完好。

(三)加强对市场设施的保护,防止市场设施被盗、被恶意损坏;

(四)已租赁的市场设施按租赁合同规定管理,承租方需对租赁设施进行装修、改造、扩建或增设负荷等,必须由承租方书面申请,所在物业管理所提出意见报市场管理股审核后呈分管领导、主任审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装修、改造、扩建或增设负荷的,除按租赁合同规定处理外,直接追究所长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五)对可移动的市场设施必须加强监督管理;

(七)各所必须绘制市场设施使用分布图,并根据使用的变化随时变更。

(八)市场管理股每季度对市场设施使用情况及设施完好程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及主任汇报。

七、加强市场空置设施的管理。

(一)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空置设施计划招租信息,充分挖潜创收。

(二)市场空置设施严禁被无偿占用,严禁人情赠送或不合理低价租赁他人使用。

八、保持市场卫生清洁,秩序良好。

(一)市场要经常冲洗保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摊台(铺)位洁净,墙体、天花无污渍,下水道畅通。

(二)市场经营按规定位置摆卖,摆放要整齐,不得占用通道经营,不得再市场内停放车辆,车辆不得随意在市场穿行,载重1吨以上车辆不得进入市场内。

(三)市场卫生、秩序按照《市场租赁管理手册》规定对经营商户实行三包责任制。

(四)市场卫生,秩序按照《市场管理”定员、定岗、定责“制度》规定对职工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

(五)市场沙井、下水道的呢过要及时清理、日常清洁由各所卫生清洁工人负责。

九、各所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一)各所必须严格按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管理,并按《职工岗位责任制》要求分解落实责任。

(二)加强食品的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十、各所必须建立健全《所职能职责》嗯哼《市场管理”定员、定岗、定责“制度》。

(一)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责任追究。

(二)细化分工,实行市场管理、设施维护及服务、收费、卫生、秩序、安全分片包干负责制。

(三)加强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

(四)定期进行岗位责任考核,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一、加强与市场经营商户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推进服务工作。

(一)各所管理人员按分片干负责的区域做好与经营商户的联系与沟通工作,充分掌握市场经营信息。

(二)积极向市场经营商户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中心各项市场管理规定,引导经营商户合法经营、文明经商。

十二、各所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心已配置专用服装的须穿制服上岗,文明管理,礼貌服务,爱岗敬业,严守商业秘密,服从中心管理。

十三、各所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十四、本中心干部职工违反本制度的,将依《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违反岗位责任制的处罚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十五、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实施,凡以前有关市场管理的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不相抵触的与本制度一并执行。

纪律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全体职工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严肃劳动纪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重要精神,以管活动市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的,结合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必须服从安排,原则上凡加班的,采取补休方式,当月加班当月补休完毕。

三、各所自行制定上下班奖罚措施报中心审定后执行。

四、所实行考勤制度。所负责人为纪律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可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管理。

五、因工作需要上班迟到或当班期间外出办事,要向所负责人报告,负责人不再单位,向副所长报告,未经报告迟到早退的,按上述第三条各所制订的奖惩措施处理。

六、当班期间未经所同意擅自离岗位的,视作早退,按上述第三条各所制订的奖惩措施处理。

七、凡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工龄假、产育假、婚假、探亲假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1天以上必须填写请假条审批,一般干部职工,1天以下(含1天)由所审批,1天以上(不含1天)2天以下(含2天)的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二天以上由中心主任审批。

八、凡所报批的请假单必须报中心人事股备案,假期结束后到中心人事股销假,超出批准假期部分,又未事前按程序报告的,按旷工处理,若已事前按程序报告的,按旷工处理,若已事前按程序报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的,认定为批准假期。

九、住院治疗、门诊治疗需请病假的,还必须附上(特殊情况可事后补交)由下列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作旷工,根据所安排的工作需要时间的长短,按1天作3天旷工,所需工作时间不足1天按1天计算。对教育无效和多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实行停岗停职停薪反省至除名。

十一、当班出勤不出力的(比如当班打牌等),不认真负责,不严格履行职责岗位责任损害单位利益的,服务不好或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属实,使单位名誉受损的,经常迟到早退,违反劳动纪律的,在单位制造矛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的,参与打架、赌博或其它违法乱纪的,可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查看直至开除等处分。

十二、利用工作便利或工作权利谋取不正当个人利益,或者向服务对象强索好还未达到贪污受贿条件的,实行就地停岗(停职),停薪反省,直至除名。构成贪污受贿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年内空工累计2-15太难,在全中心通报批评,并扣除年终绩效奖的30%,15天以上的,按劳动法进行处理。

十四、全年请病假超过25天,每增加5天病假(不到5天按5天算)扣减年终绩效奖5%,以此类推。

十五、全年请事假天数按上级龙洞部门规定执行,每增加5天事假(不到5天按5天算)扣减年终绩效奖5%,以此类推。

十六、本制度尚未明定的其它考核,处罚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五

204月份以来,根据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豫编办〔〕49号)精神,我市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的恢复挂牌和规范管理工作。一是市编办、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通知(******编办〔2011〕41号),要求各乡镇及时恢复民政所挂牌。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求各县市区指导各民政所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并且将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上墙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使工作逐步走上正规。三是加强监管。将民政所建设情况纳入民政工作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考核。四是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各民政所长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民政所长培训;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将民政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纳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恢复民政所,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4月份,对全市基层民政所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全市108个乡镇办事处,已经挂牌成立了106个民政所(有2个新调整的办事处正在协调落实民政所挂牌事宜)。已成立的民政所分别明确了分管领导和3名左右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91%的民政所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平均面积近40平方米。有68个民政所经费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年平均经费约3万元;()其他民政所所需经费虽没有列入预算,但只要工作需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能保障。基层民政所恢复挂牌后,基层民政力量得到了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得到了加强。

关于下步工作打算,一是督促****县完成2个办事处民政所挂牌成立工作。二是各县市区尽快为没有独立办公的民政所设立单独的办公场所,为民政所提供必须的办公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全部纳入。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规范工作程序,提升服务水平。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六

**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帮扶困难群众和推行一张温馨笑脸相迎、一杯暖心茶水相赠、一个满意答复相送“三个一”接待服务作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开展“亲民为民服务年”活动,打造了良好的民政服务形象。今年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三项制度,打造阳光民政。

今年在打造阳光民政方面强化制度保障,主要完善了三项制度。

一是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制度,将办事程序公开,将办事程序在公开栏公布,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民政工作联查制度,每半年深入基层对民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及时纠正。

三是定期评议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由各类代表参加的评议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四是对低收入家庭申报审批工作,做到严格按程序、原则审批,坚持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确保了整个低收入家庭的阳关操作。

二、落实上级政策,打造惠民民政。

一是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开展年审排查,规范城乡低保审批程序,完善分类施保,实现低保动态管理日常化、规范化,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落实五保供养政策。40个五保供养对象、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和在线银行资金全部发放到户,且签订了五保供养协议书。

三是积极申报幸福院建设项目,5个社区的幸福院建设项目,计划明年全面启动。

四是有效开展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等社会救济、救助工作。

在落实上级政策工作中,我们着力做到了“四个围绕”。

围绕“贫有所保”,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低保的提标扩面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城市低保1712户3061人,每月发放低保金592080元,农村556户851人,每季发放26元,今年新增农低79户,城低62户,取消农低38户47人,城低170户306人。对1520户的低保对象进行跳标,全年发放资金近600万元。低保对象90岁的高龄老人89人,每月每人100元,全年共发放高龄补贴10万6800元,优抚对象570人,每季度发放优抚金661322.2元。孤儿救助18人,全年发放救助金155520元。

围绕“病有所医”,加大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症病人的大病医疗救助力度,大病救助到现在共救助210人,发放救助金459250元。

围绕“难有所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贫困大学新生、因突发受灾人员、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临时救助制度。针对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入学的大学新生,按要求启动了贫困大学新生救助工作,规定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每人救助元,今年救助21人,发放资金4200元。对低保边缘家庭、特困家庭每人救助按200---1000元的标准,临时救助了192人,救助资金135260元。

围绕“灾有所救”,规范核灾、报灾、救灾程序,建立和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发放救灾资金2万元。

此外,我们积极募集慈善资金,组织工商联、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开展献爱心活动,多方募集社会慈善资金2.3万元,全部用于慈善助学、助老扶困。

我们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增强群众自救能力。做好救灾报灾应急系统的培训工作,做到查灾及时、报灾准确。如今年旱灾时,我们及时下到社区查看灾情,(拍下了几百张照片)并与农科站、水管站等相关站办联系,及时上报旱灾情况和报表,并根据灾情,及时上报春荒、今冬缺粮情况,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开展了全县孤儿调查摸底、统计上报工作,并于7月开始对全镇18名孤儿实施全面救助,使孤儿在平等、和谐、稳定的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

按照民政局的要求,今年7、8月份,开展了走万户、访民情活动,到社区走访特困人群113户(除年审排查走访)搞好民情走访记录,及时反映他们的疾苦和呼声,为他们送去药品、大米、油等物资。同时写出了3000多字的调研文章。

三、加强领导,加快老龄事业发展。

一是健全了基层组织机构,社区成立了老年协会、镇成立了老年工作委员会。

二是开展活动,为老年人创造老有所乐的良好环境。今年10月12日在县政府广场举行“欢度重阳”大型文艺演出活动,深得各级领导的好评。

三是认真抓好居家养老工作,今年通过调查摸底,72名空巢老人、五保老人纳入了居家养老服的范围。老西门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老西门、观山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和创办的幸福院建设率先走在了全县的前列,五室一场工作得到了省、市、县的高度肯定,先后有6个兄弟单位来我镇参观学习。

四是重阳节积极宣传老年法,各社区印发宣传标语2000多份,每个社区都采取开座谈会、走访慰等形式为老人办好事、办实事。特别是荷花、老西门、宝塔等社区还组织老年人到红色根据地参观学习,深得老年朋友的欢喜。

五是困难高龄老人社会救助工作常抓不懈,特别是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利、保护老年人的利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有四名老人在10月份的维权活动月中,通过民政所、司法所的协调工作,解决了他们多年诉求都无法解决的问题,深得老年朋友的好评。

六是认真做好65岁以上老人乘坐公交车免费的宣传,办好老年优待证。使他们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四、信访工作不懈怠,为民服务求实效。

一是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走访调查,二是按要求落实相关政策,三是对申请、诉求对象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并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进行回复,据统计全年信访救助人员285人,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没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这项工作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

五、加强居务公开,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建设。

一是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全镇居务公开率基本达到100%。同时,培训专干,明确目标和任务,实行网上公开和墙上公开相结合,扩大了居务、政务公开的知晓率。

二是抓好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建设,采取层层召开会议和请民政局基政股领导来我处培训业务的形式,按要求创办试点,以点带面。目前有70%的社区佩戴了胸牌上岗,80%的社区制度、职责上墙,90%的社区定做了吊牌、盾牌,95%的`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基本达标。

六、搞好殡葬服务,加强政策宣传。

今年截止到10月底,全镇火化人数为365人,为了搞好这一工作,镇、社区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了一名专门从事殡改工作同志,另一方面加大了对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各社区办墙报、张贴宣传标语,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同时加大执法的力度,今年协调配合殡改部门对荷花、观山在群山林场、违规乱建私坟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同时起草骨灰堂建设方案,按要求报送了相关资料。

七、办实事,做好残疾人工作。

一是各社区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并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全县的专职委员培训。二是搞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的调查走访,覃政菊等11户的残疾人无障碍社区改造项目基本完成,共投入资金53000元,残疾人的的阳关家园12户、燃油补贴121户的上报工作全面完成,助残日发放残疾人康复器材127件。献爱心慈善一日捐任务全面完成。

八、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一是镇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克服了重重的困难,确保了580名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里的信息录入。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创建活动。今年“八一节”,镇里召开了庆“八一”部分优抚对象的座谈会,党委书记廖琪宁作了重要的讲话,并慰问走访121人优抚对象,发放资金30200元。

九、强化民政干部业务培训。

认真落实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加强目标管理,强化专业素质,动员民政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提升社工专业化水平。自2015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以来,民政所先后组织15名社区专干到常德参加学习,其中荷花的宁冬梅今年就顺利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获得了资格证书。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七

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对研究所的管理、发展负总责。其职责为:

1.负责研究所相关学科建设规划的实施,组织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的科学研究,筹建硕士点,发展研究生教育。

2.负责研究所的师资队伍建设,培育教学与学术团队。

3.负责完成学院下达研究所的本科教学任务。

4.负责完成学院下达研究所的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研究等任务,承担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与申报、实习基地建设以及特色人才培养实验区等工作。

5.负责完成学院下达研究所的科研任务,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争取横向课题,开展学术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

6.负责学院下达研究所的学生培养工作,落实导师制和班主任工作,落实对学生科技创新等学科竞赛活动的指导工作和各类考试的有关辅导工作,协助毕业生就业。

7.负责研究所与社会各领域的合作与服务,做好科技推广、项目合作、人员培训和联合创建科技文化合作平台等社会服务工作。

8.负责为研究所筹措办学资源、管理各项经费、发放福利待遇等工作。

9.负责对研究所内部的人员编制、岗位聘任、考核评价、评奖评优、职称晋升、进修提高、人员进出等方面的推荐与建议工作。

10.负责制定研究所年度和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期末进行总结并报学院。

11.对研究所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进行中长期发展规划。

12.负责制定学院中长期科研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并将主要指标量化分解到个人。定期检查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组织科研项目管理、成果鉴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科技合作、科研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等工作。

13.会同学院党总支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工作计划。围绕学校和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结合师生的思想实际,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贯彻落实到学院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去。

14.会同党总支做好学院的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会同党总支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15.在研究所内部管理中要坚持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充分发挥研究所每一位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6.贯彻执行学院的有关政策、决议、决定和措施,负责布置、落实、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接受学院对研究所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17.负责研究所自管部分经费的审批。负责制定研究所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并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审批自管部分经费的支出。负责本所的创收和利润的分配。

18.审核批准教师外出进修、考察和相关学术活动及因公出差。

19.根据研究所的'科研发展、学科发展、专业发展的规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各项筹备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

20.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主持或参与(前三位)省(部)级以上课题,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八

副所长是所长的助手,就分管的教学工作接受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并向所长负责。其职责为:

一、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

2、负责对日常的教学秩序(课堂纪律、考勤、调课)情况进行管理;

6、负责学院内各类课程的考试安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制定学院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1、协调组织研究所申报新专业以及相应的调研、论证和材料编写工作;

4、协调组织实施教学水平评价活动,组织做好各类教学评估工作;

5、进行对本所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计算,并协助搞好教学工作量的审核统计工作;

6、扎实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为所长决策、领导、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方案。

7、协助所长调研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了解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做好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8、协助所长实施教改立项及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等工作,组织好各专业的教材建设工作。

9、协助系主任做好新专业申报、精品课程的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学科竞赛。

四、完成所长分配的其他各项任务。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主持或参与(前三位)省(部)级以上课题,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九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2、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4、组织拥军优属活动;认真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负责革命烈士申报、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日常事务。

5、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军地两用人才建设工作。

6、组织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负责接收救灾物资捐赠,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7、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8、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9、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10、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务管理工作。

11、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12、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13、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

14、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15、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16、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

17、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办敬老院的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

2、负责召集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3、发挥党组集体领导的作用,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4、团结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5、指导局机关和局党支部的工作。

6、负责全局党的建设,组织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的管理。

7、调查处理民政系统和上级纪检部门指定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事项。

8、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治思想、党建和人事教育工作。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1、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接受县人大监督。2、制订县级民政发展规划。

3、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4、主管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行政区划。

和地名、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

5、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6、承担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务。民政局副局长职责。

1、协助局长搞好全局的行政工作。

2、参与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方针、法律、法规。

3、部署和检查分管科室落实工作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议讨论或请示局长。4、负责审核分管科室提出的工作计划,参与制定全局工作计划。5、协助局长抓好机关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分管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信息反馈,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按照分工,负责与有关业务单位的工作协调、指导和联系事宜。8、组织或承办上级领导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主持纪检工作会议,组织研究讨论各项纪检工作。随时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难点做必要的指导。审定纪检上报和下发的各类重要文件,审定新制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及时传达上级纪委和中心党组对纪检工作的指示,并组织贯彻落实。

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协助开好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3、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4、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兼职纪监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纪监干部的素质。关心纪监干部的生活和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5、调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

6、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7、做好上级纪委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领导的政务活动事宜,积极向局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2、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印制工作,做好各种文电的收发、登记、处理、督办、催办和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服务和秘书事务,协调局内各股、室和各乡镇,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做好来信来访、提案议案的办理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4、负责各类报刊书籍的订购和管理,做好各种信息的统计和整理上报工作,及时为局领导提供各种数据资料和文字材料。

5、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事务、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车辆管理和安全教育,做好后勤服务,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6、督促各项廉政措施的落实。7、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

8、负责全局的宣传教育和民政工作信息的审核、编印及上报工作。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职责。

1、指导、督促全县各乡(镇)建立、实施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调查了解各乡(镇)城市和农村居民、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中的贫困人口状况,研究实施有关法规、政策,确保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尽量做到应保尽保。

3、建立健全全县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正常、有效地使用。

4、负责全县各乡(镇)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全县各乡镇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五保户供养制度。

6、负责办理“五.七”职工生活补助工作。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救灾救济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救灾救济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核实、掌握发布报告灾情,拟定预案,帮助指导各乡(镇)抗灾救灾工作。3、深入基层及时调查、了解群众生活的贫困,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4、精心管理、及时拨发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各乡(镇)救灾捐赠款物,监督指导救灾款物的使用。5、指导农村开展扶贫济困工作。

6、负责全县各乡(镇)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指导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工作;开展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并承办相关的业务。

7、做好殡葬的管理、指导,积极推行殡葬改革。8、负责办理收养登记和敬老院的管理工作。

9、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办是负责乡镇民政工作的专职部门,行政上属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县民政局指导。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订乡镇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掌握灾情、核查灾情,筹措和管理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

3、负责社会救济工作;了解符合社会救济条件人员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灾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4、负责优抚、双拥和烈士慰问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对各种优抚对象及国家伤残机关工作人员抚恤优待政策和标准。

5、负责退伍军人、参战士兵、伤残军人和军队复员干部优待金的发放,及时掌握家庭生活情况,为生活困难的办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7、负责殡葬管理、孤儿遣送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殡葬管理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协助流浪乞讨人员的遣送工作。

8、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9、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民政工作办事程序:{城镇低保资格认定:

1、二级以上残疾人员,持户口本、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多胞胎未成年子女,持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

城镇低保申请程序:

1、户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村低保评议小组通过,证明材料盖村公章;

2、向镇政府提交申请表格,并附户主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

3、由镇民政办调查审核;4、送县民政局审批。

农村低保资格认定:

持有本县常住农村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因病、因残和因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低下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特困户。

2、因自然灾害、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失地等客观因素造成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特困户。

3、县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4、在确定具体低保对象时,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伤残军人及烈属家庭、离任村干部(连续任职10年以上)、两女户家庭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保障。

农村低保申请程序:

农村五保供养资格: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并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农村五保申请程序。

2、由村委会将评议意见和相关材料,递交镇民政办调查审核;3、报县民政局审批核定。{临时救助资格认定:

1、因治疗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

2、因遇到突发性、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家庭生活发生特殊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

3、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临时救济申请程序:

4由分管领导或镇长审批。}。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和林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林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林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林区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指导林区系统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林区系统内的拥军优属活动;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及森工林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管理。

四、负责林区辖区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五、组织、协调林区系统内的救灾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林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林区与辖区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林区的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林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八、负责林区内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承担林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

九、负责林区殡葬改革的宣传管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区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林区内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十三、承办森工总局民政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和林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林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林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林区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指导林区系统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林区系统内的拥军优属活动;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及森工林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管理。

四、负责林区辖区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林区系统内的救灾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林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林区与辖区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林区的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林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八、负责林区内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承担林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

九、负责林区殡葬改革的宣传管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区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工作十二、负责林区内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十三、承办森工总局民政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和林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林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林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林区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指导林区系统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林区系统内的拥军优属活动;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及森工林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管理。

四、负责林区辖区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林区系统内的救灾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林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林区与辖区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林区的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林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八、负责林区内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承担林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

九、负责林区殡葬改革的宣传管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区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林区内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十三、承办森工总局民政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十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制定本所年度工作计划,量化工作任务,并与各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督查落实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城乡低保等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乡镇搞好基层政权建设、双拥、民族宗教等工作。

5、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准确掌握辖区内民政对象的现状,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7、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8、完成乡镇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1、熟悉并能准确把握各项有关民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协助所长做好各项民政工作,重点抓好主办的各项工作。

3、准确掌握辖区内民政对象的生活状况,做好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

4、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民政各类报表的填写上报。

5、负责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和财务纪律,所有开支要符合规定。

2、认真执行财务一支笔签批制度,理顺财务工作程序。一切财务支出,须由领导签字批准,经审核无误后方可支出。

3、财务人员要及时准确填报各类财务月、季、半年和年度财务报表,详细掌握分析财务支出情况并全面检查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4、建立健全民政所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和检查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帐表,并定期进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

5、建立健全各类帐表和实物验收、保管、发放制度,做到物资进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保管有专职。要定期进行盘点,保证帐帐、帐物相符,如违反规定,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7、不准挪用公款或转借他人,情节严重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财务人员要妥善保管各种票据,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汇报,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9、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帐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半年公开一次。

廉政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经常进行廉政教育,弘扬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忠于职守的精神。

2、严明纪律,防治腐败。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不准酗酒赌博,挥霍浪费。

3、增强热点、焦点问题的透明度,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4、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做到勤政、廉洁、高效、务实。

学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民政的各种文件、法规、条例,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质。

2、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周必须保证一次集中学习,做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坚持写。

心得体会。

3、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热、难点问题写出调研报告,所长每年至少写2份调研报告,民政协理员至少写1份调研报告。

4、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熟悉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开展互学互帮活动,经常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学习经验,不断提高学习效率。

6、把学习成绩纳入考核范围,每半年考核一次,凡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年终考核取消评选优秀资格。

7、严格学习纪律。学习和培训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并及时补习缺席内容。

考核奖惩制度。

1、民政工作要纳入乡镇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序列之中,逐年加大占分比重,作为考核乡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年初民政所长与上级业务部门、乡镇政府及民政协理员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工作责任明确,任务量化到人,实行半年、年终两次考核考评制。

3、推行民政对象评议制。考核考评时,组织民政对象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列入个人考核范围。

4、考核评议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连续两次考核评议不称职的所长或民政协理员,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三次不称职的调离工作岗位;对考核评议为优秀的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给予奖励。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有关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本辖区各类民政对象的调查摸底、统计上报和管理工作,承办各类民政救助对象的款物发放。

5、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灾情的核查上报并及时实施减灾计划,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并及时公布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6、负责辖区内军、烈属优待、抚恤金的管理、发放和革命烈士申报、褒扬及伤残等级申报工作;积极开发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加强国防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7、负责本辖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贯彻实施。正确引导群众认识农保的必要性,加强对农保档案的管理,配合县农保办完成农保金到龄支付及其他工作。

8、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低保对象的摸底、审查、上报和监督保障金的发放工作,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9、指导、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做好辖区内各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等村(居)民自治活动;组织对村(居)委会干部进行培训,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0、配合县民政局参与本辖区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辖区境内地理实体、行政区划、街道村名名称的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和门牌户号的申报工作。

11、负责本辖区孤儿、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指导社会兴办敬老院、福利院;搞好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服务健康发展。

12、负责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遗弃儿童的保护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13、依法保护老年人、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邪教,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活动;参与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14、协助乡镇做好民政上访对象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15、完成乡(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来访接待制度。

1、来访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的各种民政对象,都要做到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认真负责。

2、来访接待要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推诿。对来访者要耐心说服,讲清政策,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深入调查,妥善解决。对一些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汇报,共同研究解决。

4、实行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要认真进行登记,每月汇总一次进行备案,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对于具有倾向性的上访或集体上访,要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汇报。

5、对上访事件不处理或不及时处理,造成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生活制度。

1、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热心为群众服务,关心群众生活,工作中礼貌待人,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3、团结协作,时刻保持自警、自省、自尊、自爱。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因病、因事须履行请假手续。

5、加强自律。严禁在上班时间下棋、打牌、看电视;不准在办公室喧哗吵闹,酗酒猜拳,聚众赌博,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6、下班后单位要留有值班人员,保证信息、通讯畅通。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严禁乱扔杂物,保持室内外清洁,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养成个人良好的卫生习惯。

8、办公室不得随意留宿客人,确保公共财产安全,不出意外。

六条便民措施。

1、每季度对民政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勤排查、勤摸底,变上访为下查。

2、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2-3次送温暖活动,拓宽渠道,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对行动不便的民政对象实行定期上门服务。

3、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每年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老红军、老八路等重点优抚对象。

4、实行民政工作站工作人员与民政对象结对子帮扶制度。每名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帮扶5名特困户,从生产、生活、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帮扶。

5、发放意见征询书。征求民政对象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6、聘请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每村聘请一名监督员,颁发聘书,对民政工作站的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及时改进。

五项服务承诺。

1、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规范、高效。

2、接待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理制。

3、救助资金及实物实行一级发放制。

4、灾害救助做到及时准确有效。

5、救助做到积极主动,服务基层。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十一

4月17日,xx市召开全市第一季度民政工作汇报会。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第一季度民政工作汇报会精神,了解掌握各地第一季度民政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各地经验作法,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民政工作任务。市局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民政局和东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市老龄办和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9个县(市、区)民政局和东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汇报了今年第一季度民政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市局分管领导分别就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陈光鸿主持会议并讲话。

听取汇报后,徐xx局长对各地创新经验、特色典型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第一季度全市民政工作的特点亮点进行了概括总结,他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工作部署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开展“三个年”即“基础建设拓展年”、“政策落实深化年”、“窗口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实施“千分制”绩效量化考评为抓手,扎实推进“五大基础建设”,加快完善“六大服务体系”,通过抓典型、带一般,抓示范、促发展,全市第一季度民政事业发展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十二

在中心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招待所的行政管理和接待工作。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领导全所职工努力做好接待工作,坚持服务工作八字标准;热诚、礼貌、主动、周到,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接待任务。

2.负责全所的行政管理工作,经常督促检查服务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设备使用等,征求客人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收支统算计划,并组织实施。

4.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搞好全所的团结,提高工作效率。

5.掌握全所财务收支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帐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尽量降低费用,厉行节约、严格开支。

6.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认真组织全所人员的业务学习,改革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总结经验教训,树立正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征求意见、研究工作。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十三

1.在车站值班员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接发列车和规定的其他工作,并对车站值班员在工作中的疏漏负有提醒和防止作用。

2.严格按《接发列车作业标准》接发列车。负责检查、确认进路、交接凭证、指示发车,迎送列车等工作。

3.负责调车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各项调车任务。严格执行《铁路调车作业国家标准》及《技规》、《行规》、《站细》等有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配有调车组的车站必要时也应按车站值班员指示负责调车工作)。负责停留车的防溜工作及手推调车的制动工作(配有调车组的车站除外)。

4.负责管理站内现车。认真填记并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设有车号员的车站除外)。

5.负责运转室各项备品的齐全、完好。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制止闲杂人员在室内逗留。

1、在站党委领导下,负责党委宣传全面工作。2、负责车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

总结。

起草,并培养典型,表彰先进,组织经验交流。

5、负责党委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的制定,并负责筹办理论学习班,经验交流会和辅导报告等。

6、围绕安全、经营、稳定等中心工作,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确保安全、增运增收。

7、负责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及管理工作。

8、负责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的宣传教育和庆祝纪念活动。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无锡市滨湖区社会福利中心社会工作者岗位职责。

第一章总则。

一、服务宗旨。

以人为本、持续改善、全面照顾、重点关怀。

二、服务理念。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透过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社工服务,使服务对象在身体、心理、社交及灵性上得到全面、优质、持续的照顾,提高晚年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

三、

服务目标。

1.帮助入住老人获得所需资源,争取老人所拥有的权益。

2.帮助入住老人增强其能力,以克服生活中的困难,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3.协助入住老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与他人的互动,使其的晚年生活更为充实。

4.为入住老人及其家属提供咨询,帮助老人了解和接受老年期生活。5.为中心员工提供咨询,使其轻减工作压力。

6.影响有关老人的社会政策及中心规章制度,改善入住老人的生活环境。

四、工作原则。

1.相信老年人能够改变2.尊重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3.耐心主动地与老年人进行有效的沟通4.建立相互信任的工作关系。

5.尊重老年人的自决权利,多肯定老年人6.为老年人保守秘密。

第二章服务内容。

一、专业辅导与转介服务。

1.机构适应计划:为新入住院友或不能适应机构生活的院友提供导向、咨询和辅导服务,并联络转介相关的服务和资源给有需要的院友,帮助其尽快适应和融入机构生活。

2.个案咨询辅导:为有心理情绪和行为问题的个案,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咨询和辅导,协助其解决个人、社交、家庭等问题,满足个别化需要。

3.个案管理:针对老年痴呆症个案、宁养个案及其他复杂个案,由社工、心理咨询师、医护人员等构成跨专业团队,进行综合评估和介入,并通过个案会议定期评估服务成效。

4.治疗性小组:为有共同需要和问题的院友或员工提供小组服务,让他们在互动性的游戏和分享过程中,获得潜能发展、社交康乐和解决问题。

5.心理咨询与测量:心理咨询师为有需要的院友及员工进行个别面谈或团体心理咨询,并通过专业心理测量软件系统和量表,进行有关智能、人格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量。

6.沙盘游戏治疗:这是一种应用非语言的象征方式表达潜意识中内容的心灵疗法,需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社工进行引导和分析。7.音乐舒缓服务:以心理治疗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运用音乐特有的心理、生理效应,使服务对象在音乐师的参与下,通过各种专门的音乐行为,经历音乐体验,达到消除心理障碍,恢复或增进身心健康的目的。

8.怀缅服务:透过旧相片、怀旧物品和怀旧音乐等题材,改善及维持院友的沟通能力,加强院友特别是老年痴呆症患者的自我肯定和自信心。

9.出院跟踪及必要的转介服务:对部分出院的院友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反馈其意见建议;同时联络有关社会资源为出院院友提供必要的支援服务。

二、发展及教育服务。

1.志愿者管理与发展:积极发掘和联络院内外有热情的人士成为志愿者,为院友提供探访等服务。同时,加强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与激励,确保服务质素。

2.老年俱乐部多元化教育课程:协调中心老年俱乐部及其学委会,根据院友的兴趣和需求,合理设置养生保健、综合科普、语言文学、文娱美术等多元化课程,推动“终身学习”理念。

3.自我管理与服务:支持和协调各老年俱乐部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

4.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活动:通过太极拳练习、茶文化小组、中医保健课程、诸子百家赏析等活动,加强中国传统文化教育。

5.感官刺激:透过不同的仪器、物品,使服务对象在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及味觉等不同官能上受到刺激,从而达到治疗目的。6.现实导向:协助院友重新学习周遭的事物,处理认知和记忆力衰退问题,以增加他们的信心,让他们更容易处理日常生活上的各种活动。

7.生命关怀服务:透过生命教育、人生历程回顾和跨专业的综合照顾,为院友提供身、心、社、灵方面的关怀服务,以提升其生活质素和生命品质。

三、社交康乐活动。

1.机构适应计划:为新入住院友或不能适应机构生活的院友提供导向、咨询和辅导服务,并联络转介相关的服务和资源给有需要的院友,帮助其尽快适应和融入机构生活。

2.点心制作:不定期组织院友和员工开展点心制作,加强彼此的沟通和交流。

3.生日会:每月为当月生日的院友组织生日祝寿活动,并进行聚餐,联系社会热心企业派发生日礼物或慰问金。

问演出,促进长者群体的融合,实现“健老照顾弱老”的目标。

6.外界联谊与探访:协助做好社会各界企业、团体或个人来院探访、慰问和联欢联谊活动,促进院友同社会的融合。

四、介护者支援服务。

1.介护技巧培训:协调开展有关老年人介护技巧方面的培训讲座或小组,提升介护者的技术水平。

2.介护者工作坊:如为有需要的员工和家属提供情绪疏导、减压等服务,保持介护者的身心健康。

3.家属联络:定期开放家属开放体验日活动,加强同家属的联系与沟通。

五、灵性服务。

1.教友定期聚会:本中心设有基督教聚会点,定期有教友组织聚会活动。

2.祈福和助念:设有观音楼及小佛堂,供有信仰的院友、家属及员工开展祈福等活动。

3.斋食和放生服务:不定期组织教友和信众开展斋食和放生活动。4.宗教界人士探访慰问:春节等节日期间,宗教界信众来院探访慰问和捐赠。

六、示范辐射服务。

1.社工专业学生实习安排:为周边大学等高校社工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安排和督导服务。

2.参观接待:接待全国各地社工机构代表来院参观考察。

3.课题研究及发表:协助有关机构开展社工课题调研,组织开展了民政部资助课题研究,并在社工专业刊物或会议上发表。

4.试点成果展示与分享:编写本院试点经验汇编,设立社工展览室,主动向其他机构宣传推广试点成果。

5.督导及咨询服务:为有需要的机构提供社工督导和咨询服务,共同推进社会工作发展。

第三章督导职责。

一、督导对社工部负有以下职责:

2.积极参与市社协组织的会议论坛、政策研究、培训及其他相关活动等。

二、督导对社工机构及用人单位负有以下职责:

6.根据所督导领域的实际情况,协助社工机构制定该领域内各类服务记录表格及督导、见习督导、督导助理和一线社工的工作程序。

三、督导对见习督导负有以下职责:

1.对见习督导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估;2.指引见习督导介入督导助理个人成长方案的实现,协助其提升统筹管理、实务操作等能力;指导见习督导具体完成对督导助理和一线社工服务纪录、总结的审阅、批复等。

四、督导对督导助理负有以下职责:

5.指导督导助理制定本督导团队年度服务推行计划,并予以落实;6.及时处理督导助理反馈的有关一线社工、服务推行等相关情况,并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

五、督导对一线社工负有以下职责:

6.定期安排面见社工,每月至少进行两次督导会面,指导一线社工开展小组不低于一个;

7.跟进被督导的社工所转介的疑难个案、小组或其他实务工作等。

第四章见习督导职责。

一、见习督导需取得助理社工师或以上职业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以上一线社工实务工作经验,从督导助理中选拔产生,按1(见习督导):2(督导助理)比例配备。二、为保证督导人才的督导能力,处于见习期的见习督导应根据督导要求,落实督导对其进行的培养规划,并保持适量实务工作,具体遵守以下原则:

1.完成上级督导为其制定的个人成长方案;

6.见习督导一线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得少于3天。

第五章督导助理职责。

一、督导助理需取得助理社工师或以上职业资格,具有至少一年或以上一线社工实务工作经验,从我中心社工中选拔产生,按照1(督导助理):12(一线社工)比例配备。

二、督导助理接受上级督导的业务指导,其具体工作职责由上级督导予以明确,在团队中承担以下职责:

1.在督导指导下,落实完成个人成长方案;

2.在督导指导下,完善本小组的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服务开展及其他协调性工作;

6.协助督导对一线社工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估;

9.定期向督导进行工作汇报,反馈团队发展中的问题,并予以跟进落实;

10.督导助理一线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得少于3天。第六章一线社工职责。

一、一线社工需取得助理社工师或以上职业资格,具有至少一年或以上一线社工实务实践经验。从社会及各类大专院校中招聘产生。

二、一线社工接受上级督导的业务指导,其具体工作职责由上级督导予以明确,在团队中承担以下职责: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十四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乡镇(区)民政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区)抗灾工作,制定抗灾工作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互济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活动。

三、拟定乡镇(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乡镇(区)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乡镇(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办理革命烈士称号和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五、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六、组织开展乡镇(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申报、审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七、负责乡镇(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医疗救助政策,办理医疗救助申报工作。

八、宣传贯彻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管,负责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

九、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乡镇(区)地名管理工作,调处辖区边界线纠纷。

十、负责乡镇(区)《婚姻登记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事简办的良好风尚。

十一、承办乡镇(区)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和林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林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林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林区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指导林区系统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林区系统内的拥军优属活动;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及森工林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管理。

四、负责林区辖区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林区系统内的救灾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林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林区与辖区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林区的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林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八、负责林区内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承担林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

九、负责林区殡葬改革的宣传管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区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林区内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十三、承办森工总局民政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和林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林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林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林区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指导林区系统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林区系统内的拥军优属活动;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及森工林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管理。

四、负责林区辖区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五、组织、协调林区系统内的救灾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林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林区与辖区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林区的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林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八、负责林区内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承担林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

九、负责林区殡葬改革的宣传管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区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林区内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十三、承办森工总局民政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和林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林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林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林区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指导林区系统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林区系统内的拥军优属活动;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及森工林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管理。

四、负责林区辖区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林区系统内的救灾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林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林区与辖区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林区的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林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八、负责林区内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承担林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

九、负责林区殡葬改革的宣传管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区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工作十二、负责林区内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十三、承办森工总局民政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政所在镇党委、镇政府和县民政局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民政事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拟定全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主管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贯彻实施上级有关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办法;负责全镇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发放。

3.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上报灾情,研究提出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和捐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后灾区重建和灾区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工作。

4.负责城镇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大病救助的实施工作;负责临时救助,六十年代下放老职工及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救济、救助工作;负责镇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的供养工作;组织扶贫救济困难户等社会互助活动。

5.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长效管理,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落实村委会建设的政策措施。6.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殡葬管理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墓地管理。

7.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推广地名标牌国家标准,维护全镇界线、界桩。

二、主要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1.民政所所长刘宗华。

民政所长在镇党委、镇政府和县民政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民政所工作负全责,其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3)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

(4)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5)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上级地名办、镇领导调解本镇与其他镇的边界纠纷,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宣传发动工作。

(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推进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维护、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工作。

(7)按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2.民政副所长刘永芳。

(1)协助所长做好镇民政相关工作。

(2)协助所长负责镇下发有关文件的催办和落实。

(3)负责民政工作的各类资料、表册的收集、整理、报送以及各类档案管理。

(4)协助所长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残联登记办证、来信来访接待以及各类救灾救济物品和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5)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3.民政专干吴丽云。

(1)负责民政工作的各类资料、表册的收集、整理、报送以及各类档案管理。

(2)协助所长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残联登记办证、来信来访接待以及各类救灾救济物品和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3)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4.民政专干彭晓云。

(2)、搞好社会调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做好优抚、社会救济和残疾人员的安置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晚婚晚育等教育工作。

1.农村五保户供养审批流程图。

2.南安镇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图。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十五

三、负责高教所文字处理工作;

四、计算机维护管理工作;

五、协助负责高教所日常事务工作。

一、负责高教所行政日常事务工作,公章管理使用工作;

二、承担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按时高质归档;

三、协助加强组织纪律、考勤工作,公平、公正进行考核;

四、协助做好经费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工作的预算和核实、结算;

五、负责信息报道工作,及时报道高教所重要活动信息。

一、负责高教研究所和学院高教研究会秘书处的全面工作;

二、提高我院教育科研整体水平,对院级课题、省级课题、国家级课题进行统一管理;

三、协助分管领导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四、接受领导的安排,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咨询;

五、搞好高教所内部管理工作;

六、接受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

一、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管理等工作;

二、参与国家、省、院级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管理工作;

三、参与并完成高教所承担的学校教育发展、教学改革咨询任务;

四、参加学院发展战略及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

五、参与学院及部门文件及材料的起草工作。

民政所长岗位职责篇十六

各位评委、各位领导:

大家好!对这次竞聘我充满信心,对市民政所长的一职竞聘,我更有把握。我在部队期间的工作表现、立功受奖、任职经历等情况在招聘表上已有详细记载,我就省略不谈了,以便节约时间。我只谈一谈我能够当好民政所长一职的`有利条件。

我对民政工作有深层次的理解。我从军二十多年,是民政工作的直接受惠者。当我在对南疆自卫还击作战的前线正在浴血杀敌时,年迈的母亲突患脑溢血病,是家乡民政局的同志闻迅赶到我家,连夜送到县医院抢救,使老人转危为安。当爱人为长期分不到房而忧愁时,是民政局的同志四处奔走,苦口婆心地做有关方面的工作,最终经市长办公会特批了一套住房,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在我担任连、营、团三级主官的岁月里,是各地各级的民政部门直接地关心照顾着我们的家庭亲属,帮助我们官兵家里解决了很多的实际困难,这对稳定军心起了重要作用。试想,如果没有民政部门把温暖送到每个官兵的家里,后方不稳,军心必乱,那部队是绝对带不好的。有道是“挨过寒冷的人才最感觉太阳的温暖”、“患过病的人才最理解医务工作的重要”。我们长期扛枪杆的人也才最能感受到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也才能有无穷无尽的工作动力。

我对民政工作对象有深厚的感情。民政工作是服务性的工作,只有对服务对象怀有深厚感情才能做好、做细、做扎实。民政工作的对象是“最可爱的人”和“最可怜的人”。最可爱的人,不说大家都清楚,那就是正在服役保卫祖国的军人及家属,也包括那些已经从部队离休、退休、复员、转业、失散、伤残的军人。最可怜的人,主要指那些残疾人、受灾的人和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对军人的感情,自不必说。特别是那些离、退、复、转、残的老前辈、老首长、老战友,他们是打天下的功臣,是共和国的奠基者,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是对人民奉献最多的人,我愿意为他们服务,愿意竭尽全力让他们生活得幸福美好。对那些残疾人、受灾的人、生活比较困难的人,他们是人民群众中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对他们更多一些的爱心,更多一些的照顾,更多一些的温暖,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化。我们部队每年都要为那些残疾人、受灾的人和生活比较困难的人捐款、捐物、办实事。我到民政部门工作,是会把我市“扶贫济困”的工作再上新台阶的,这也是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

我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宣传鼓动能力。我担任过班长、排长、指导员、组织股长、教导员、党办秘书、宣传科长、群联处副处长、团政治处主任、师政治部副主任、团政治委员。可以说从班到军哪一级都呆过。在各级的各个岗位上的实际锻炼,养成了我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民政局的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很广的综合性工作,上至中央、省级的政府、领导,中至本级政府的各个委、办、局、室,下至市辖区域内的家家户户。这就需要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才能利用好一切可利用的条件,才能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民政工作。同时民政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需要吸引社会力量支持的工作,也是需要苦口婆心地耐心说服解释的工作。这就需要有一定的宣传鼓动能力。这正是我长期从事思想工作的强项。我初步设想,既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大型传媒工具来为民政工作大造舆论,又要主动登门向政府领导、各个部门、各个企业做宣传说服工作,争取他们从人力、物力、财力、智力上来支持民政工作,还要逐户做好优抚对象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广开门路,提高他们的自救、自助能力。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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