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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自查报告总结(实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6 09:02:15 页码:7
外汇自查报告总结(实用8篇)
2023-11-26 09:02:15    小编:夜紫

报告的写作需要注意结构和逻辑,使其内容条理清晰、易于理解。在撰写报告时,需要确立明确的目标和结构,进行充分的资料收集和整理,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同时要注意语言准确、简练、精确。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或研究进行详细陈述和说明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撰写报告,我们可以系统地梳理和分析所研究的问题或项目。要写一篇完美的报告,首先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这些报告范文能够对你撰写完美的报告提供帮助和启迪。

外汇自查报告总结篇一

市分行个人金融部: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1年)〗的通知〙(汇综发〔2011〕71号)文件的精神和市分行要求,我支行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2012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根据要求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自查,现汇报如下:

我支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整体较好,未发现超业务范围经营等重大违规情况。我支行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外汇数据、信息和报表,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比较健全,能及时进行外汇政策反馈。

1、业务合规方面:我支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执行〘个人结售汇管理办法〙。

3、内控制度方面:我支行积极参加外汇培训,宣传外汇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内部制度,积极向外汇管理局反馈执行情况。

集贤路支行。

2013年1月5日。

外汇自查报告总结篇二

一、保险代理人资格,我社现在所有人员均未取得相关保险代理资格。这样不利于我社代理保险业务的开展。

二、销售及宣传情况,经过检查未发现我社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在销售过程中未擅自增加保险责任、金额。宣传方式主要为营业柜台宣传,无违反相关规定行为。

三、财务方面,经对保险财务凭证的检查,暂无发现违规行为。

一、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保险代理许可证》。

二、应在销售保险产品的柜台设置明显标志。

三、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我社制定的意外保险投保提示。

四、应由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工作。

信用社。

二0xx年八月二十七日。

外汇自查报告总结篇三

20xx年下半年共发生结售汇业务笔7笔,公司结售汇7笔,共4891048.24美元。

1、办理即期结售汇均经过外汇局审批或备案,支行基本具备开办结售汇及相关业务的条件。

2、未发生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3、未有发生办理自身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4、按照规定办理外币代兑机构备案,按照规定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对授权外币代兑机构的管理基本到位。

5、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符合浮动幅度管理规定,对议定客户(如大额客户、重点客户等)的美元实际结算价不存在超出牌价浮动幅度的情况。

6、结售汇统计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和完整。包括: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向外汇局报送数据;统计数据是否准确,主要包括:币种、金额、交易主体以及统计项目分类等;是否存在报表漏报情况,如新准入数据不符;向外汇局报送远期(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含货币掉期)、期权(含期权组合)业务数据是否及时、准确等。

外汇自查报告总结篇四

xxx外汇管理局: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xx年)?的通知?(汇综发?20xx?71号)文件的精神,我支行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按时完成了各项考核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外汇自查报告总结篇五

我行对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外汇业务组织自查,整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013年下半年期间共发生国际收支申报业务3笔,其中个人收汇1笔,共7045美元,公司收汇2笔,共709377美元,个人付汇1笔,共154美元,公司付汇7笔,共2345913.29美元,总计3062489.29美元。

额(包括现汇金额、结售汇金额和其他金额)、收付款人名称、个人身份证号码、收付款账号、对方收付款人名称、常驻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申报日期、结算方式等各项信息。

2、单位基本情况表要素准确、齐全,具体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经济类型、行。

业属性、常驻国家(地区)、是否为特殊经济区企业、外方投资者国别、住处/营业场所、所属外汇局等。

3、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传输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

4、国际收支申报信息能够做到完整齐全,未错误删除申报单、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外管局、按规定备份。

(二)结售汇业务管理及统计。

2013年下半年共发生结售汇业务笔7笔,公司结售汇7笔,共4891048.24美元。

1、办理即期结售汇均经过外汇局审批或备案,支行基本具备开办结售汇及相关业务的条。

件。

2、未发生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3、未有发生办理自身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4、按照规定办理外币代兑机构备案,按照规定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对授权外币。

代兑机构的管理基本到位。

5、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符合浮动幅度管理规定,对议定客户(如大额客户、重点客户等)的美元实际结算价不存在超出牌价浮动幅度的情况。

6、结售汇统计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和完整。包括: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向外汇局报送数据;

统计数据是否准确,主要包括:币种、金额、交易主体以及统计项目分类等;是否存在报表漏报情况,如新准入数据不符;向外汇局报送远期(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含货币掉期)、期权(含期权组合)业务数据是否及时、准确等。

(三)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2013年下半年共发生货物贸易业务7笔,业务总金额2345913.29美元。

1、不存在为名录企业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项下收付汇。

2、按照规定审核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

3、按照规定将贸易外汇收入纳入待核查账户;不存在代核查账户收入超范围、待核查账户。

之间资金相互划转等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情形。

4、未发生b类、c类企业办理货物外汇业务。

5、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四)服务贸易外汇业务。

2013年下半年共发生2笔,金额538.48美元。

按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包括:是否按规定审核相关单证,是否按照规定在相关登记证明或单据上进行签注,是否按照规定留存相关单证等。

(五)保险公司项下外汇业务。

未发生保险公司项下外汇业务。

(六)个人外汇业务。

2013年下半年共发生个人外汇业务2笔,金额共7199美元。

1、获批合规开办各项个人外汇业务。

2、不存在未经批准开办电子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未经批准,与汇款机构、电子商务。

平台合作开办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

3、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个人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

查,不存在协助客户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

4、能规范和准确地运用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业务,包括:是否按规定接入系统,并按照业。

务流程通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使用具有业务权限的银行代码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按照规定将个人结售汇业务逐笔录入系统;录入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出现错误是否按规定进行修改、撤销、冲正处理;是否未经许可擅自脱机操作或补录数据。

5、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对个人外汇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掌握;能对异常、可疑业务具。

有敏感性,及时将发现问题报告外汇局,并进行有效处理。

(七)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未发生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外汇自查报告总结篇六

xx支行在根据分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网点个人外汇业务组织自查,整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个人外汇业务内部管理上:个人外汇业务内部管理指责明确,外汇政策的培训传导、日常检辅工作到位;开办个人外汇业务的内部市场准入流程正确,备案材料齐全,无未经批准或授权擅自经营的违规情况;开办个人外汇业务已配备必要的点验钞设备,个人外汇经办从业人员均已培训到位。

2、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上:网点已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统一标识,网点信息变更或停办个人结售汇业务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备案,不存在超权限给予客户结售汇价格优惠的违规情况,不存在协助客户拆分结售汇,规避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违规行为,客户是凭有效身份证件来办理结售汇业务,购汇资金仅限于人民币钞、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账户内资金,按规定办理个人结售汇的代办业务,是否按规定审核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资本项目下的个人结售汇、超年度总额个人结售汇、超额个人手持现钞结汇业务(网点无此类业务发生),按规定先在外管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录入,录入信息和业务操作流程正确,个人结售汇错账调整是否按规定操作流程处理(网点无发生此类业务)。

3、个人外汇账户存取、转账管理:已按规定办理个人外汇存取、转账的代办业务,存取外币现钞业务遵循政策规定进行限额控制,超过的交易已审核并留存规定证明材料,不存在协助客户拆分存取款、规避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违法行为,非同名账户间外汇资金的境内划转审核并留存了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4、个人外汇汇款管理情况:境外汇出汇款业务遵循政策规定进行限额控制,超过限额的交易已审核并留存规定证明材料,已按规定办理个人外汇汇款的・代办业务,境外汇出汇款不存在个人直接到境外证券信托户的・汇款,境外汇入汇款不存在串户、串名现象。

外汇自查报告总结篇七

xx支行在根据分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网点个人外汇业务组织自查,整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个人外汇业务内部管理上:个人外汇业务内部管理指责明确,外汇政策的培训传导、日常检辅工作到位;开办个人外汇业务的内部市场准入流程正确,备案材料齐全,无未经批准或授权擅自经营的违规情况;开办个人外汇业务已配备必要的点验钞设备,个人外汇经办从业人员均已培训到位。

2、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上:网点已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统一标识,网点信息变更或停办个人结售汇业务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备案,不存在超权限给予客户结售汇价格优惠的违规情况,不存在协助客户拆分结售汇,规避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违规行为,客户是凭有效身份证件来办理结售汇业务,购汇资金仅限于人民币钞、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账户内资金,按规定办理个人结售汇的代办业务,是否按规定审核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资本项目下的个人结售汇、超年度总额个人结售汇、超额个人手持现钞结汇业务(网点无此类业务发生),按规定先在外管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录入,录入信息和业务操作流程正确,个人结售汇错账调整是否按规定操作流程处理(网点无发生此类业务)。

3、个人外汇账户存取、转账管理:已按规定办理个人外汇存取、转账的代办业务,存取外币现钞业务遵循政策规定进行限额控制,超过的交易已审核并留存规定证明材料,不存在协助客户拆分存取款、规避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违法行为,非同名账户间外汇资金的境内划转审核并留存了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4、个人外汇汇款管理情况:境外汇出汇款业务遵循政策规定进行限额控制,超过限额的交易已审核并留存规定证明材料,已按规定办理个人外汇汇款的·代办业务,境外汇出汇款不存在个人直接到境外证券信托户的·汇款,境外汇入汇款不存在串户、串名现象。

外汇自查报告总结篇八

(一)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仍有空白区域。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多方面要规划、推动、落实。目前我行辖内仍有xx、xx、xx乡镇未设立营业网点。

(二)业务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作为全市网点最多的金融机构,我行在业务宣传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部分村组未覆盖到,今后我行将进一步加强进村入户的业务宣传。

(三)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改制后的x银行,开展普惠金融的.责任更大,我行在辖内推行了x卡、手机银行等新业务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将推出xx、xx等产品,进一步丰富金融产品服务普惠金融。

关于对外汇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情况的汇报省分局内控监督检查组:接到省分局内控检查通知后,我局首先组织人员开展了外汇业务的自查和纠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内控监督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20xx年,省分局内控监督检查组对我行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内控监督检查意见书》。我局收支《内控监督检查意见书》后,主管局长非常重视,专门召开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会议,要求认真对待检查意见,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制定了具体的措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针对20xx年检查中发现的“我局内控制度中缺少局长和副局长的工作岗位职责”问题,检查结束后,我局立即制定了局长和副局长岗位责任制,并将其充实到制度汇编中。针对“国际收支(综合、科技)和经常项目各项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在装订汇编时缺少目录”问题,我局组织全体人员重新校对了制度汇编,对制度中不完善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同时附加了目录。

二、对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的业务自查情况汇报20xx年10月8日-10日,我局主管局长和外汇科正副科长通过实地核查方式,对中心支局20xx年1月-20xx年9月的各项外汇业务开展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了重要单证和印章的保管、登记情况;对各类报表进行了复查和数据核对;对已办结的各类业务留存的单证资料进行了核查复审;对各业务系统计算机操作流程进行了复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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