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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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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模板19篇)
2023-11-26 17:20:44    小编:夜紫

读后感是我们对阅读过程和阅读中感悟的总结和表达。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先简要描述作品的背景和内容,然后阐述自己的感受和观点,可以从情感、思想、人物形象、故事情节等方面展开,最后可以总结一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别具一格的读后感,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新的视角和感受。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一

在黑暗的人群中脱颖而出,在孤独的世界中不屈不挠,强忍着一切痛苦,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的或许只有他们了,《名人传》中的英雄。

《名人传》的作者罗曼·罗兰是20世纪上半叶法国著名的人道主义作家。他痛感19世纪与20世纪的欧洲是一个骚动不安,弥漫着腐朽风气的社会,是一个需要伟人的社会,所以他写下了《名人传》,以此来叙述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苦难和坎坷的一生。他们的事业,贡献,所处的时代国家都不同,却以他们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使我印象深刻。当然这其中少不了他们的杰作。

在《名入传》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贝多芬。在我看来贝多芬是最伟大的人。身为一位耳聋的音乐家却创造了许多不朽的音乐,而且在书中可看出,贝多芬因耳聋不但影响了工作,而且还使他从此过着孤独凄凉的生活。但他的音乐却为苦难的人而写的,他隐忍自己的痛苦,却用他以痛苦换来的欢乐来安慰人们,给人们勇气和力量,他的精神使我震惊。在当时可怜而自私的世界里,贝多芬把音乐当成一种寄托。在我看书的过程中,看到了最气愤的事:贝多芬在去世前有十分严重的病,他每天都受到病魔的折磨,他终于投降了。他让他的侄儿去找医生,可这个麻木不仁的侄儿两天后才去找医生,医生到了,贝多芬却治不了了,可悲的是贝多芬去世时他的侄儿不在他身边而是一个陌生人为他合上了眼。贝多芬明明付出那么多的爱,却没有回报。他还那么伟大,这比他所受到一切痛苦还让人心酸。这可怜的人啊!在孤独和痛苦中死亡,死亡前还要做不屈不挠的斗争。或许死亡对于贝多芬来说是一种解脱。

面对这三位名人的生活经历,想想自己的生活,我们真幸福啊!我们虽不是名人,但是名人其实与常人一样,他们与我们一样痛苦,挣扎和矛盾。然而他们以自己伟大的意志打败困苦,而我们却生生抱怨。表面我们说是打败敌人的人是英雄,事实上呢不是,《名人传》作者罗曼·罗兰认为英雄的伟大不在于他的体魄,而在于他的心灵和品格,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使人不抱幻想,直面人生;唯有与苦难的搏斗,才能使人经受残酷的命运。是啊,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终要走上这条崎岖的道路,对于我们来说面对人生大道上的种种困难应勇往直前,当然硬拼是不行的,所以让我们坚强起来面对现在的生活。

《名人传》是值得我们阅读学习的好书,希望我们成为有坚强意志的人。

寒假我读了《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这本书,从书中深受启发。这里面的每一课我都非常喜欢,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第七课讲述邓亚萍姐姐的故事。

我先把邓亚萍姐姐的故事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邓亚萍姐姐是我国的乒乓球运动员,曾获得过18个世界冠军,连续2届4次获得奥运会冠军,赢得4枚奥运会的金牌。也是我国第一个蝉联奥运会乒乓球女子单打项目获得金牌的人,还被我们称为“乒乓皇后”。但是邓亚萍姐姐由于忙于训练所以学业并不高,只上过二年级。1997年邓亚萍姐姐退役后,以英语学科进入了清华大学,但她只会26个字母。在平常人看来比登天还难的事情,并没有难倒她。从此以后,邓亚萍姐姐就加倍努力,发奋图强。她的成绩也在悄悄不断进步,进步,更进一步,最后终于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戴上了博士帽。但是,邓亚萍姐姐眼睛的视力从1.5降到了0.6。邓亚萍付出了多么大的辛苦和努力呀!

邓亚萍姐姐的故事让我从中深受启发,我明白了,做事要有决心,有信心,有恒心,还要有平常心。正是因为她不懈努力、勤奋好学才能创造出这样常人难以想象的一个又一个奇迹!古今中外,也有许多名人也是靠着这种滴水穿石的精神才取得成功的。比如:王羲之练字练的池子变成了墨池;白居易写出的诗稿读给不识字的老太太听,直改到她们也理解诗意;曹雪芹写《红楼梦》……他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邓亚萍这四个优点启发我,在以后的学习中先给自己定好目标,朝着目标有计划地努力。不要放过平时一点一滴的时间,脚踏实地地多努力多积累。想要取得成绩就要自强不息,就要吃得起苦,敢于在逆境中经受磨练,练出坚强的意志,就如那大诗人郑燮笔下的竹“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是的,就要像这竹一样宁折不屈,勇敢顽强。即使失败了也不气馁,不对自己失去信心,下一次继续努力。正如我想起的一句。

格言。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同学们,你们也和我一样记住这句话吧,只有付出辛勤的含水才能真正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二

今日,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刚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梦,指的是人或动物在睡觉时的表象现象,难道说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是想写“狼版爱丽丝漫游奇境”“梦”还有一种解释:指人的一种幻想,难道说这匹狼当不上狼王,天天做白日梦,讲得就是白日梦的情景“梦”的第三种解释:人和动物在做梦,不会这本书就写一匹狼做梦的样貌和它做了什么梦读完全书我才明白:“狼王梦”的意思——母狼紫岚想完成黑桑遗志,让它生下的狼崽中有一只能当上狼王,可结果它精心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分别被叼走、咬死、吃掉,狼王的“梦”,也成为泡影。

这本书专写狼,作者沈石溪以狼为中心,写了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莫过于《血洒碧空》这个章节。这个章节读得我不禁流下了眼泪:狼母紫岚为了不让狼孙们被吃掉黑仔的那只老雕叼走,和老雕展开了一场智慧和生死较斗,最终两败惧死……这让我想到了我们乃至所有动植物的母亲,她们为下一代做出了许许多贡献,如:我们的母亲给予我们无限的“爱”;椰子妈妈给予小椰子坚硬的壳和轻盈的身子;蒲公英妈妈给予小蒲公英又柔又轻的飞行绒毛;凤仙花妈妈为孩子寻找一片适宜的生息之地;苍耳给予小苍耳又变又尖的钩子;棕熊妈妈为孩子抵挡野兽;鼬子妈妈给予宝贝臭腺;兔子妈妈为孩子建立起迷宫似的小窝;老鹰妈妈给予小鹰敏锐的眼睛、坚硬的嘴壳和有力的翅膀……这些都是母亲为了孩子做贡献。

《狼王梦》这本书把人们所憎恶的狼写成有私心、有母爱的人,表面上写的是狼,其实深层含义是:人和狼一样凶恶,一样的爱,但狼杀其它动物,仅是为维持自我的口腹和生态平衡;人杀其它动物,为了它们身上的“珍宝”(如熊胆、狼毫……)而掠杀它们。狼吃的羊,人也吃;人吃的烟,狼不吃……所以,人才是邪恶的化身。请保护野生动物,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了大自然!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三

水牛发了一张广告,小狗抢过一张广告,上面写着:下个月是特长大赛了,小狗开始学艺。

小狗又到小兔子家,看见小兔在写作文,一心一意,小狗也在桌子上写作文,写了一周就不写了,远处传来音乐声,小狗从远处一看,是小猴子家,他又走到小猴家,吹起笛子来,吹不了声,它又去小羊家,小羊在作算术,什么除以什么,没有错题,小狗也在做算术,几天后,不练了,又听见歌声,小熊在唱歌,小狗也跟着唱起来,不想唱了,又看见小鹿在跑步,小狗跑得气喘嘘嘘。

特长大赛开始了,小动物们都展示了自己的才艺。

比赛结束了,小兔得了作家,小猴得了演奏家,小羊得了数学家,小熊得了歌星,小鹿得了体育明星。小狗呢?却站在台下发呆。

文档为doc格式。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四

从小时候起,我最喜欢看的动画片就是西游记。在这个暑假我就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讲的是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四人中有机智勇敢的大师兄孙悟空,他一个跟头能翻十万八千里。有肥头大耳的二师兄主猪八戒。还有憨厚老实的三师弟沙河尚。他们的师傅是唐僧。据说他的肉吃了能长生不老。

在西游记中你们一定会认为我最喜欢那功夫了得,并有一双火眼金睛的孙悟空吧,我可以很明确的对你说:不。我喜欢的是那个忠厚老实的三师弟。这沙和尚本是天上的卷连大将,因不小心打破了玉皇大帝的玉净宝瓶,而被贬入凡间,罚他陪唐僧去西天取经。等取经完成之后便当将功赎罪,再从回天庭。他非常憨厚老实,始终挑着厚厚的行李。任劳任怨。始终保护师傅,尽管有时候只剩下他一个人,明知道妖怪比他厉害,可他还是要保护唐僧到最后。

读完着本书后,我也明白了一团队合作的精神很重要,在取经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这也使我明白了坚持不懈,坚持到底就是胜利的道理。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五

张爱玲说,也许这个城市的倾覆本来就是为了成全她。多么荒诞的话,可这又有什么,倾城之恋的世界本来就是荒诞的。这个荒诞的世界里,亲情爱情都卑微的残喘着,只留下最后一丝活气在流苏身上,被慢慢撕扯着,压榨着。

第一遍看倾城之恋时,觉得这是一个充溢着淡淡哀伤的爱情故事,受尽委屈和压迫的美丽女子最后被浪漫的男子解救。一段难以言喻的浪漫故事还配上了一个完满的结尾。可是,当一遍又一遍的翻看这个故事,才懂得这个故事的凄凉,有关爱情的不过是一小段文字。

对于流苏来讲,两次赴香港一次是赌局,她输了;另一次与其说流苏被柳原的风仪与魅力折服了,不如说家庭的压力像一把刀顶着流苏不得不往前走。对此柳原怎么会不知道呢,张爱玲把整个文章的睿智都给了他。所以柳原说:“你不爱我,你有什么办法?你做的了主么?”柳原说:“我们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时间恋爱?”柳原爱流苏,但是他更加深刻的懂得流苏不爱他,流苏说:“这毒辣的人,他爱她,然而他待她也不过如此!”不,柳原想要的不过这喧嚣世界里的一份真心,这喧闹世界的温暖而不是冷冰冰的金钱。所以,柳原才会在流苏说,人家跟我耍心眼儿,我不跟人家耍心眼儿,人家还拿我当傻子呢,准得找欺辱!在这个时候有点黯淡,在这个时候笑自己,才会声音又哑又涩。

张爱玲说:“这个城市的倾覆成全了她。”但是我想说:“这个城市的倾覆也成全了他。”战争轰碎了所有的房产、金钱、未来,所有天长地久的一切。流苏听不到四嫂尖刻的声音,看不到母亲麻木的表情,听不到家里荒谬的劝说,感觉不到家人疯狂的侮辱。战争的声音太大了,一切的喧嚣都被掩盖了,只有生命的号角久久盘旋。此时,爱情的温暖成为了唯一,一切就像突然停止般的安静了,点点温暖停在心边。流苏,这时的流苏终于只是她自己,终于复苏了爱情。

我想,张爱玲是爱三的吧!她用“三”串成他们爱情的起末。那间流苏在香港住的房,见证了这一倾城之恋的开端。流苏第一次住这间房时,他们之间隔着半个月亮。一枝紫藤挡住了柳原看月亮的眼睛;几分欺压,几分不甘,几分无奈,用满分的现实,挡住了爱情的步伐。第二次,流苏成了柳原情妇,但是身体的亲近没有拉近心灵的距离。第三次的避难,却使他们合二为一,仿佛是一个人的两个身体,弹雨中,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这个房间成了他们爱情真正的开端。

那堵让柳原忍不住天荒地老的墙,第一次出现时,流苏和柳原站在墙下,却隔天荒地老远了又远??爱情像不成腔的曲调。第二次,它甚至没有“露脸”,只不过流苏道了一句:“那堵墙??”但这时,战争砸毁了一切外在,他们用最真实的自己去感知对方,连说话都多余了。第三次,尽管流苏只是坐在床边,心里默默的想着那堵墙,但是一切深入到了灵魂深处,这个时候他们彼此成了透明,哪怕仅仅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就够了。爱情的温暖达到了最高。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六

最近,我读了一本着名探险故事书,它便是史帝文生所着的《金银岛》了。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杰夫。何金斯是一个小男孩,他渴望并且热衷於出海寻宝。有一次,他到了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身体验到船员之间真诚、忠实、虚伪、残暴的种种现象,目睹了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在故事结尾,杰夫返航后,并没提到他分到多少财宝,他反而发誓再也不去寻宝了。还时常受到噩梦困扰,梦见大海和金币。金币令杰夫做噩梦,而不是富贵梦;一味追求物质的满足,最终只是徒劳;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便不会发生一些野心家为争夺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事情了。

大家好,我想大家介绍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感悟母爱》。我读了这本书,这本书很感人,这本书告诉了我们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

其中,有一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那篇文章的题目叫做《疯娘》。里面写道:“有一位母亲,她天天疯疯癫癫的,他的儿子很讨厌他。有一次,那位母亲在悬崖上面,看到一种果实很漂亮,他就去摘下来送给了儿子,儿子说很好吃。第二天那位母亲早早的出了门,又去那个悬崖上,去摘果实,结果不幸掉进了万丈深渊。”

《厄运打不垮的信念》一文记述了明末清史学家谈迁从小刻苦好学,博览群书,编了一部翔实可信的明史——国榷。但书即将付印时,却被小偷偷走了,谈迁并没有被厄运打垮,重新回到书桌旁编写国榷。为了使这部书更完备、准确,他拿着书的初稿到了都城北京……最后,新的国榷成了一部名史巨着,谈迁也名垂青史。

当我读到“他茶饭不思,夜难安寝,只有两行热泪在不停的流淌”时,我觉得他不可能站起来了。当我读到“他很快从痛苦中挣脱出来,又回到了书桌旁,下决心重新撰写这部史书”时,我又认为他很勇敢,不怕厄运,就像是不可放弃的努力里的一个道理,“放弃”

和“努力”是相对的,世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只要不放弃,好好努力,会实现别人认为不可能完成的事。

因此,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跨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七

这本书让我知识增加,作文也好了许多。

这一本书让我知道了,原来一个小小的字,可以扩大成一连串的字,甚至变成一篇文章。

前些天,我们班举行了特大的活动“小小书屋”的比赛,来看谁读的书多,而我,成绩不算理想。

走进教室,看到书栏那,就见着同学们在左忙右忙的贴着自己一看书的书名。再看看我的,我的名字上面才堆积着几个小长方体,再看一看别人的,他们看了十多本书了,一下子,我与他们拉开了距离。就因此,我开始飞快的读书。我的眼睛快速地瞄了一眼又看下一行,快速的翻阅着,但是我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这用读书有什么用吗?我慢慢地回忆起了以前读书时的情景,我一字一字看,读的虽慢,但实际的内容,领悟到了方法。这是,在我心神不宁的情况下,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妈妈。妈妈仿佛看出了我的心事,妈妈对我说:“书要看,更要记得内容,学习他的写作方法,这才叫真正的读书呀!”我开始逐渐稳定了我的心态,慢慢的,我仿佛走进了白色的云朵里,沉醉在这书的蓝天下,飘到死出去参观风景啦!

是呀!书要看,要看的有价值,要是没有价值,你读书还有用吗?

关于读书的作文:书与我_300字不知为何,从小我对书就有一种浓厚的敬慕之情。喜爱它,愿意在这上面花时间。我对书也些许“偏食”,我喜欢看那些有趣的文章,小说、想象之类的书往往更吸引我,我也乐意去欣赏。对于那些描写景物的书我就不常看了。在读书时,宜以放松闲适之心阅览,细细品味这故事的奥秘。我读书时,看完一篇佳作后,常常想:作者是如何写出这书的?这书精彩之处在哪?思考后,我往往感觉对这本书了解更深一层了,写作技巧也在其中微微提升,学而后思,何不为?暑假时间很长,天气虽然热,但只要静览一本书,急躁的心也就平静下来了,怪不得有人说书如一泓清泉,洗净身体的不快,给人带来清凉。无聊的时候,也别闲着,随手拿一本书吧,不求用心看,只是以此为乐,让书这位老者陪自己谈心声。至于论语,红楼梦这些对于我们深解还不太容易,鲁迅,胡适等写的书可以勉强欣赏。我个人认为,书,一定要读适合自己的,有利于自己的,我们身边以书为乐的人也许不多,但我们也要试着成为那种人!!

高一:tel懒夏。

我的读书故事有很多,如同天上的白云,每一件都是那么的有趣儿。

读书是一件乐事,可读书竟然我尝到了一点儿苦头。

一个周末,我从书店里“扫荡”了一大堆书回家。刚回到家,我就拿起一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多久,“哎呀!肚子疼……”我急匆匆的拿起书,风驰电掣的冲向了厕所。在里面,我可没有闲着,而是拿起书,如同品茗般阅览起来。手指在书页上轻轻翻动,嘴角漾起丝丝抹不掉的微笑。不知不觉中,时间在悄悄地溜走,可我哪里晓得呢?书林中诗词般的`语言,令我着迷。我与主人公一同欢笑,一同抽泣,同悲同喜。此刻,妈妈早已“三顾茅庐”了。她不耐烦的问:“你是不是掉茅坑里啦?”“行了行了,再等一下吧!”我嘴上虽然这么应着,可心还离不开这臭气熏天的“茅屋”呢!当我合上书,站起来时,啊!蹲的时间太久,腿都麻了!

读书就像喝药,虽然苦,却也有一种别有风味的药香,沁人心脾。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无声的朋友,它让我的知识仓库里又少了一个又一个问号。

书是那么的熟悉,翻开书又是那么常见的字体,但却包含着全新的知识,都要我们去探索。

书是打开心灵的钥匙,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和困难,它都会教导我们该怎样去做,解决好每一件事,并提高我们的勇气。

当然,书也是陪伴我长大的朋友,其实它也在一天天长大,一长大就有了新的知识,而我却要学习它的知识。

我们可以把学习当做一个有意义,有兴趣,有危险,有刺激的探险旅程,观察好每一处,每一处带来的困难,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探下去,不管有多么困难和危险,走到最后,就是胜利者,顺利获得了快乐,快乐获得了兴趣,有了兴趣就自然想继续探索,获得信心,信心激发你前进。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八

海伦。凯勒是20世纪美国着名的盲聋女作家,她有着悲惨命运,但她凭借着坚强的意志考入了哈弗大学,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大学教育的盲聋人。她对未来充满想象,虽然自己是残疾人,但是她并没有自卑,反而更加努力地去学习,坚强的去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深深打动着我,在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海伦。凯勒虽然身残但是都不放弃生活,不放弃学习最后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但是也有虽然是正常人,生活在幸福中,但却不珍惜,不努力遇到困难就退缩,最后一事无成的人。

现在我们的学习条件是多么好,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有着一双灵敏地耳朵,有着宽敞明亮的教室,有着很好的老师,可是总是有一些人不珍惜,浪费每一天。

这本书告述我们,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不要被困难打到,要勇敢面对,不要因为一时的挫折就灰心,应该通过自己地努力去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理想。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九

这本书让我知识增加,作文也好了许多。

这一本书让我知道了,原来一个小小的字,可以扩大成一连串的字,甚至变成一篇文章。

我的读书故事有很多,如同天上的白云,每一件都是那么的有趣儿。

读书是一件乐事,可读书竟然我尝到了一点儿苦头。

一个周末,我从书店里“扫荡”了一大堆书回家。刚回到家,我就拿起一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多久,“哎呀!肚子疼……”我急匆匆的拿起书,风驰电掣的冲向了厕所。在里面,我可没有闲着,而是拿起书,如同品茗般阅览起来。手指在书页上轻轻翻动,嘴角漾起丝丝抹不掉的微笑。不知不觉中,时间在悄悄地溜走,可我哪里晓得呢?书林中诗词般的语言,令我着迷。我与主人公一同欢笑,一同抽泣,同悲同喜。此刻,妈妈早已“三顾茅庐”了。她不耐烦的问:“你是不是掉茅坑里啦?”“行了行了,再等一下吧!”我嘴上虽然这么应着,可心还离不开这臭气熏天的“茅屋”呢!当我合上书,站起来时,啊!蹲的时间太久,腿都麻了!

读书就像喝药,虽然苦,却也有一种别有风味的药香,沁人心脾。

关于读书的作文:书与我_300字不知为何,从小我对书就有一种浓厚的敬慕之情。喜爱它,愿意在这上面花时间。我对书也些许“偏食”,我喜欢看那些有趣的文章,小说、想象之类的书往往更吸引我,我也乐意去欣赏。对于那些描写景物的书我就不常看了。在读书时,宜以放松闲适之心阅览,细细品味这故事的奥秘。我读书时,看完一篇佳作后,常常想:作者是如何写出这书的?这书精彩之处在哪?思考后,我往往感觉对这本书了解更深一层了,写作技巧也在其中微微提升,学而后思,何不为?暑假时间很长,天气虽然热,但只要静览一本书,急躁的心也就平静下来了,怪不得有人说书如一泓清泉,洗净身体的不快,给人带来清凉。无聊的时候,也别闲着,随手拿一本书吧,不求用心看,只是以此为乐,让书这位老者陪自己谈心声。至于论语,红楼梦这些对于我们深解还不太容易,鲁迅,胡适等写的书可以勉强欣赏。我个人认为,书,一定要读适合自己的,有利于自己的,我们身边以书为乐的人也许不多,但我们也要试着成为那种人!!

高一:tel懒夏。

前些天,我们班举行了特大的活动”小小书屋”的比赛,来看谁读的书多,而我,成绩不算理想。

走进教室,看到书栏那,就见着同学们在左忙右忙的贴着自己一看书的书名。再看看我的,我的名字上面才堆积着几个小长方体,再看一看别人的,他们看了十多本书了,一下子,我与他们拉开了距离。就因此,我开始飞快的读书。我的眼睛快速地瞄了一眼又看下一行,快速的翻阅着,但是我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这用读书有什么用吗?我慢慢地回忆起了以前读书时的情景,我一字一字看,读的虽慢,但实际的.内容,领悟到了方法。这是,在我心神不宁的情况下,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妈妈。妈妈仿佛看出了我的心事,妈妈对我说:“书要看,更要记得内容,学习他的写作方法,这才叫真正的读书呀!”我开始逐渐稳定了我的心态,慢慢的,我仿佛走进了白色的云朵里,沉醉在这书的蓝天下,飘到死出去参观风景啦!

是呀!书要看,要看的有价值,要是没有价值,你读书还有用吗?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无声的朋友,它让我的知识仓库里又少了一个又一个问号。

书是那么的熟悉,翻开书又是那么常见的字体,但却包含着全新的知识,都要我们去探索。

书是打开心灵的钥匙,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和困难,它都会教导我们该怎样去做,解决好每一件事,并提高我们的勇气。

当然,书也是陪伴我长大的朋友,其实它也在一天天长大,一长大就有了新的知识,而我却要学习它的知识。

我们可以把学习当做一个有意义,有兴趣,有危险,有刺激的探险旅程,观察好每一处,每一处带来的困难,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探下去,不管有多么困难和危险,走到最后,就是胜利者,顺利获得了快乐,快乐获得了兴趣,有了兴趣就自然想继续探索,获得信心,信心激发你前进。

广州记英学校鲜青青。

未来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

未来的书,有很多用处,形状像个电视遥控器,上面有一个按钮,只要你按一下它就会自己打开,那些字就会自己打开,那些字不用你自己去看,它会把书里的字一个一个的读出来,书上还有很多视频可以看。如果你不想看这本书了,就点一下一个图片,它就会换一本书了。

这本书还可以变形状,如果它原本是爱心形的,你说一声:“变”。它就会变成兔子或其他动物的形状。这本书在晚上也有很大的用处,比如,你晚上睡不着,它就会唱一首歌让你慢慢地进入梦乡。而且早上的时候,它也会提醒你去上学。

如果你不想看有文字的书,要看,一些只有图片的书,它就会把文字全变成图片,如果你不懂这个图片什么意思,它就会把意思全给你说出来,让你看懂。这书还有这样的功能,如果你看书的时间,有点长了,很累,它就会从书里伸出一只手,给你按摩。

除了未来的书,未来的一切都是非常神奇的,美好而又有趣的。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十

八七版《红楼梦》是大家比较认同的一个影视作品,但是对于如今翻拍的红楼,却充满非议。对于贾宝玉这个人物外形,红楼中是如此描写“面如中秋之月”。何为中秋之月?洁白而圆润,老版中饰演宝玉的欧阳奋强还是很符合的。但在翻拍版中,贾宝玉的饰演者有着一张帅气的瓜子脸,虽然很符合现代人的审美,但是对原着的忠实度却是大大降低了。

除了《红楼梦》被翻拍,还有各种文学名着被拿出来不断地翻拍,但是效果甚微。为什么那些导演们都乐此不疲的来翻拍各种经典?因为经典不愁收视率,因为经典不用再去大力宣传,因为经典是经典。导演们摆着一副“我是经典我怕谁”的面孔,将我们心中圣神的各种文学经典改来改去,我们不禁再问一次,“经典惹谁了?”

对于这种对经典的不负责状态,我们应该竭力制止。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在今天这种文化爆炸,信息多元化的时代,经典的生存到了一种尴尬的状态。厚厚的经典着作,晦涩的语言,让现代人失去了兴趣。而那些由经典改编的电视剧却深受大众欢迎。这似乎还给经典带来一丝希望。但,这始终不能代替那些散发着墨香的古典书籍带来的震撼。

对于这种文化的丧失,我们应该觉得可悲。不过,好在现在社上引起了“国学热”,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幼儿园,都在进行国学教育。被国人遗忘的《三字经》《弟子规》又进入了校园。希望这不是仅仅做个样子而已。

对于《红楼梦》来说,还有一个其他名着不能比拟的地方,就是它是半壁江山。

对于各种专家学者来说,她贵就贵在她是残的。于是乎,各种猜想,各种结论,各种版本,各种续集接踵而来。这个说香菱与宝玉在一起才是正解;那个说宝钗才是神瑛侍者。一本红楼,竟然让后人绞尽脑汁,我想说,曹公,真有你的!

对于红楼的研究,层出不穷。红楼之中处处都是伏笔,没有一个人物是闲人,没有一句话是废话。也许,也只有曹公在世,才可说清这红楼中的种种事情。

《红楼梦》的魅力是任何着作都无法比拟的。许多伟大的人都对红楼有着不一般的'情愫。伟大领袖毛泽东就曾说过,他读红楼不是当故事读,而是当作历史读。并且说,没有读过五遍红楼,没必要发表评论。可见,毛主席对红楼的喜爱。鲁迅也在《中国小说略史》中提到“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盖叙述皆存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红楼梦》堪称清小说的巅峰之作。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十一

《简爱》是一种脍炙人口的爱情剧,而其中几乎平凡的故事所揭露的对爱情实质的讨论更是被世人一代代的广为称道,而今再看简爱同样沉醉于爱情的咏调时也引发了我的另一种思考。

正如伯爵自己所说,他如此所做已是非常的仁慈,而如今要追求自己的幸福时却是法律不允许的。自己的仁慈之举已成为自己幸福的障碍。这对矛盾就是在社会角度的人道主义与自身的角度自我的幸福间的矛盾。这种矛盾自古有之。

从来都不曾消失过,微观来讲是一种人道主义与自身幸福的追求间在某一种特定环境中所存在的矛盾。

而宏观来讲则是一种社会环境与自身选择,一种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间存在的冲突。而这点也正是简爱所要揭露的主题,只是在此处用伯爵所面临的选择来揭露,则显得更为深刻点。

人,作为社会的群体动物,从有智慧存在起,就一直在自身的本性人性和社会所赋予的社会道德的人性之间徘徊。从两种的对抗则常常前者屈服于后者。故历史上常看到,在社会道得以继承的同时也是个人本性所遭受的悲剧。

而简爱最后的`结尾虽然是靠一场大火这一因素来冲淡了社会道德的束缚从而实现个人本性的胜利但在那个时代的作者来看这已是对社会的一种最大的反抗了,并且是以胜利结束。

因为我们已从简爱之中看到了学到了这种信念,而这正是简爱的魅力所在。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十二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十三

宜丰天宝古村,青山环绕,清流穿抱,一百多幢明清古建筑静静伫立,它的温厚不仅在于景致,更在于其人其事。长篇小说《天宝往事》以天宝古村为蓝本,展现了晚清民初江右名家——墨庄刘氏家族的沧桑变迁。这是一个商贾家族,振兴纸业,声震朝野,“产业救家族”,名门闺秀李秀珠破族规、做女雷公、走纸棚的传奇故事富有现代气息,拐子举人做擘头的故事不同凡响。这同时又是一个书香世家,科场仕进,宦海沉浮,刘家玉做了官要让黎民百姓过上富足安稳的日子,刘开柏中不了举也要办乡村职业书院造福百姓,从书斋书本中闯出一条路来。故事就在这两个层面上交织并进着展开,时代与家族、历史与人的命运互相影响,家国同构,写出了一个旧时代的“中国梦”,抒发了一腔赤子情怀,思力不浅,气魄不小。

这是一部有根的小说,它的根就扎在作家刘建华生活的宜丰这片土地上。歌德曾经说过,一个作家必须有一个用他的一生来辨析和陈述的地方;如果没有一个地方能让他激动,没有一种生活能让他愿意付出许多的时间、精力和智慧去书写,真正的写作也就无从开始。中国人对故土、家乡和家族的感情是很深沉的,对于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那个埋葬了自己祖先的地方,很多人都存有神圣的情感。如何理解自己生长的地方,背后隐藏着一个作家是如何理解中国人的情感和现实。这个地方不仅是地理学意义上的,也是文化学和精神学意义上的。

我们看到,以往很多地域小说写作的重点不在地理背景,而在土地上的人;人物是主旨,地域只是背景。但到了现在,很多地域小说对于地志描摹的比重以及地域意识有逐渐增强的趋势,地域开始被赋予一种崇高的象征地位。地方书写被认为是凝聚认同人的存在、凸显地方特色、保存地方文化记忆的策略。《天宝往事》这部小说体现出的文化性色彩,便突出了一种写实的正确性。作者是土生土长的宜丰人,她以自己生活的亲身经历,为这一方地域留下了精彩的笔墨文字,其中关于天宝古村的历史,关于这一方地域的婚丧嫁娶、起居饮食、阁楼建筑、风俗习惯、地方歌谣等事项,关于传统土纸制作的工序流程、行销售卖等,作者都了如指掌,这使她写起来得心应手,一气呵成。这让我们看到,当一个作家在一个地方扎下根来,真正研究透一个地方、一族人群,包括把这个地方的野史、稗史、民间故事都熟读,把这个地方写好写透,那么这个地方就可能成了作者风格化的一个标记。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纯粹的文化学表述并不属于文学写作的范畴,那只能是地方志、考古学意义的描述,这显然不是作家所追求的;作家所要努力的,是以文化人类学的眼光,来寻找艺术的表达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地方乡土经验,包括各种生活记忆和家族背景,是一种很重要的写作资源。写作如果只靠阅读经验或书斋里的想象,就容易变得苍白无力,而像《天宝往事》这样贴着土地来写的小说,细节自会丰盈饱满,作品就会有质感,内里气息也才会显得活泛。这部小说的胜出,在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地方乡土经验对作家的塑造,地方文化记忆储备对作家而言也成了一笔巨大的财富,由此我们才会在作品中读到很多细腻动人的描写。比如作者通过李子卿的眼睛看到的墨庄刘家的一切:那里的商铺长街,市声扑面而来;那里的人家晾衣服是这般讲究:“从屋里长辈晾起,男女分开,不得交缠,更不许错了辈分”;()那里的一顿招待酒宴,礼仪自成一格,“日常生活里一招一式都内蕴深意,风雅之极”,“一啄一饮都由文墨熏陶,自成书香味道”;而游玩揽胜看到的七彩石刻、门窗木雕、重檐阁楼、功名匾额等,也尽显几百年根深叶茂的大家族气象。小说还铺陈了各种村落场景,包括刘开柏娶亲,秀珠初到天宝在六门十三第看到的一切,以及打麻糍、姑爷面,等等。这些细节描写,充满了地方的实感,透露出作家固有的.地方生活的底子。因此,我们强调地方乡土经验和文化资源,其实就是强调“写作要有一种脚踏实地的感觉,不能过度虚构,想象无边,要在一种经验和生活里扎下根来”(谢有顺语)。那些优秀的家族小说,都具有一种实证精神,能够写出家族及其所在地方的常识,进而在常识中还原人物和历史。

有评论家指出,在中国当代,黑暗的、刻薄的、绝望的、心狠手辣的写作太多了,而温暖的、善意的、带着希望的写作太少了,这是人心受经济大潮冲击而物化的结果。我们看到,刘建华的《天宝往事》对于脚下生活的这片土地的亲近和认识,可以使小说呈现出不同的精神面貌,因为乡土大地保存着中国人一以贯之的伦理和情结,使人能够找到自身的自我定位和精神来源。美国作家黑塞就称作家是母性的人,“此种人以大地为故乡,酣眠于母亲的怀抱,是由于他们富于爱和感受能力”。这种爱和感受能力也使刘建华写出了《天宝往事》这样一部抱着激情、带着希望、怀着梦想的作品。作者找到了一个有着落、可以寄托的地方,因此也就有了她应该有的守望,这既是一种对血脉精神的召唤,也含有一种对地域传统文化的怀恋。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十四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读完这本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书的名字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连这个残疾的孩子都能在这种环境中学习,我们应该更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在我8岁的时候,我在商店看到了一本书,名字叫《皮皮鲁传》。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看到封面上写给男孩子看的书,我心里觉得有些纳闷,我就一页一页的仔细看了起来。

原来,书中的主人公皮皮鲁是一个调皮捣乱的孩子。在过年的时候放鞭炮,在别人面前吹牛,说自己胆子多么大,为了证明自己,他坐着二踢脚飞上了天,在天上他看见了一个钟表,因为他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拨了一下,可是谁知他拨动了地球之钟,改变了地球人正常生活。勤劳的人们都在睡觉,体育场内出现了嗑瓜子大赛和翻眼皮儿大赛,总统染上了开会病……这些奇怪的现象让皮皮鲁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下定决心要改正,经过了无数次的付出和努力,他最终有飞上了天空,拨动了地球之钟,恢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我当时深深的被这本书迷住了,我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我的心很久都没有平静,我觉得皮皮鲁虽然犯了错误,但他为了恢复原来的世界又一次上了天空拨动了地球之钟,他的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私人侦探了。他先当私人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的崇拜。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希望能帮助您!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十五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朱自清散文选》其中给我的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是《背影》。《背影》主要讲述的是朱自清外出求学,他父亲去送他上学,在路上父亲又是嘱托别人照顾好他,又要给他买橘子,买橘子回来后父亲就走了,看看父亲远去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又想着父亲爬月台的样子,他落下了感动的泪花。

《背影》这篇文章是朱自清于1925年10月在北京写的,读了这篇文章我感慨万千。父母为了孩子吃什么苦都不怕,他们为了孩子好好学习,有出息。只要是为了学习父母都会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即使再苦再累对他们来说都是甜的。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我的父母。从小他们就对我说只要我好好学习,我要什么他们就给我什么,长大后只要我说要买书或者文具他们都很相信我,总是很爽快地就给我钱了,还好我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学习成绩还算不错。

我以后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考出理想的成绩,不让父母失望。长大后报效祖国,让祖国变得更富强。

同学们,从现在起,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吧!别让他们那么劳累,减轻一些他们的负担吧!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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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前几天,老师给每人发了一本《学生知灾防灾避灾教育读本》。

放学回家,我翻开这本蓝色封面的书,原来,这册读本分为认知地震、远离传染病、了解辐射、谨防污染、远离火灾、应对意外事故、急救知识等章节,详细地介绍了许多关于安全的知识和案例。让我们全面了解到怎样防灾、避灾。

——文章来源网,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十六

《迪克猫卡通作文书》是一本最新的精典文库,它是由二十二个省区特级教师联合编撰,高考状元、一线教师共同推荐的。

《迪克猫作文书》内有名家作文语录、好开头、好结尾、佳作示范、猫眼看文。命题作文里有写人篇、记事篇、感情篇。半命题作文中有前空式、后空式、中空式和双空式。材料作文中有扩写、缩写、续写、改写……真是数不胜数。让你看了以后会爱不释手、赞不绝口的。

以前我的作文水平一直不好,姐姐知道后,给我买了这本《迪克猫作文书》,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我,当时我不想扫姐姐兴,假装高兴的收下了。过后,我放在家里一次也没看过,妈妈知道后,生气地说:“书到你家来睡大觉来了,还不如把它放在书店里。”听了妈妈严厉的批评后,我赶忙把书找出来,妈妈的脸上这才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我打开看了看,这本书真的十分有意思,里面还送了一本《迪克猫》漫画书。其中一篇作文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题目是:忘不了那个人,内容是这样写的:

一天晚上,我的喘病又发作了,喘的透不过气来,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妈妈在漆黑的.夜里背着我,我听到一个响亮的声音。他是一个蹬三轮的,他说:“走夜路不安全,您就坐我这个平板三轮吧!”那人把我和妈妈送到医院门口,就走了。

这位叔叔他那种热心助人的高尚品质,做了好事不求回报,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他将永远激励着我。

有了《迪克猫卡通作文书》,我的作文水平直线上升,上学期我的作文还在全国的大赛中获得了二等奖,是《迪克猫作文书》让我学会了怎样写作文,体会到了写作文的乐趣,我太喜欢《迪克猫作文书》了,也十分感谢它,我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这本书,你肯定会受益非浅。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十七

最近,我阅读了曹文轩叔叔写的《丁丁当当》系列书籍,深受感动。

书中的主人公丁丁和当当是一对傻兄弟,丁丁是哥哥,当当是弟弟,住在一个叫做油麻地的小村子。他们的父母因接受不了丁丁当当都是傻子的事实而相继离开,只留下年迈的奶奶照顾他们。奶奶年纪大了眼睛不好,就在他们手上各系上了一只铃铛,这样奶奶听到铃铛声就能知道他们在自己的身边。

有一回,奶奶上集市给丁丁当当俩兄弟买玩具枪,却突然发现当当不见了,丁丁和奶奶都很着急。过了几天,丁丁也离开去找当当了,家里只剩下了奶奶孤零零的一人。后来,丁丁当当在灰娃、老渔夫、来福夫妇、蚂蚁象及其女友等人的帮助下,丁丁当当重逢并且回到了家乡,和奶奶团聚。

这套书让我深受感动,丁丁当当俩兄弟被好心人收养时,受尽了周围孩子的欺负、嘲笑。但是他们俩勤劳能干,乐于助人,赢得了人们的赞扬。例如,丁丁被好心的盘锁夫妇收留时,帮助他们放羊,并且细心喂养瞎眼山羊,有一回瞎眼山羊走丢了,晚上,丁丁不听盘锁夫妻的劝告勇敢地进入山中寻找瞎眼山羊,最后将瞎眼山羊安然无恙地带回了家。他们也非常善良,例如当当在大雪纷飞的一天流浪时,看见醉倒在地上的蚂蚁象,当当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蚂蚁象拖进了一间没人的卖菜棚子,又给蚂蚁象盖上几条本来用于遮盖蔬菜的毯子,并且在他周围摆满了蔬菜,蚂蚁象就没有被冻死。

嘴上说他们傻,其实不一定,他们乐于助人,勤劳能干,这是傻得可爱啊!丁丁当当虽然是傻子,但是却彼此思念着对方,最后在多位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重逢。他们虽然是傻子,却有金子般的心,我们也要向丁丁当当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关心他人的好学生!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十八

第一次读《论读书》是在中学的一堂语文课上,因当时年龄尚小且阅历较少,心中虽产生过点点触动,但并未产生太大的波澜。今又重读,感慨万千,悔当时“只读书不求甚解”,枉费了太多的读书时间。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文章开宗明义指出了读书的内涵及读书的作用。我们日常为了打发时间,填补心灵的空虚常会上网、聊天、游戏、看电视、听音乐、观碟、逛街、打麻将等等,但回头想想,并没有给我们留下长久的益处或产生持久的作用。培根一语拨开云雾,告诫我们唯有读书可以。诗、词、歌、赋,书、表、策、论,经、史、子、集等等,好书可谓丰富,独处幽居之时,会读书者可陶冶情操;高谈阔论之时,善用书者可舌战群儒;处世判事之际,好学深思者可统筹策划。当然,做到持经达变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只有量变转化成质变时,才会享受到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快乐。

既然读书可使我们获益,那么我们又如何在信息丰富、鱼龙混杂的现代社会中,把握住有限的时间读点好书呢?我们亦可以用“怡情、傅彩、长才”作为标尺,不足以怡情、傅彩、长才的书,我们便可大体涉猎,浅尝辄止。对于可怡情、傅彩、长才的经典之作,我们则须全读并咀嚼消化,读时还须全神贯注,推敲细思,孜孜不倦。

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

孤独寂寞时,阅读可以消遣。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处世行事时,知识意味着才干。懂得事务因果的人是幸运的。有实际经验的人虽能够处理个别性的事务,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唯有学识方能办到。

读书太慢的人驰惰,为装潢而读书是欺人,完全按照书本做事就是呆子。

求知可以改进人性,而经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学问虽能指引方向,但往往流于浅泛,必须依靠经验才能扎下根基。

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聪明者则运用学问。知识本身并没有告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智慧在于书本之外。这是技艺,不体验就学不到。

读书的目的是为了认识事物原理。为挑剔辩驳去读书是无聊的。但也不可过于迷信书本。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

书籍好比食品。有些只须浅尝,有些可以吞咽,只有少数需要仔细咀嚼,慢慢品味。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梗概,而对于少数好书,则应当通读,细读,反复读。

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但这只应限于不太重要的议论和质量粗劣的书。否则一本书将像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敏,写作则能使人精确。

因此,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须很狡黠,才能掩人耳目。如果一个懒于动笔,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如果一个人要孤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学习数学使人精密,物理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可能通过适当的运动来改善一样。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背,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同样道理,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

对于作文书的读后感作文字篇十九

故事的主要资料是: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丈夫黑桑想得到王位,但很不幸的是,他在一个叫鬼谷的地方,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那时的紫岚已经怀孕,她千辛万苦地给孩子找吃的。想让他们其中一个成为狼王,完成父亲黑桑的遗愿。可惜,紫岚培育的黑仔被金雕吃了,蓝魂儿中了猎人的陷阱,母亲不忍心看到蓝魂儿被猎人打死,无奈亲口咬死了她,双毛在争夺王位时被意外咬死,只剩下了女儿媚媚。最终,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自我的宝宝。紫岚只想着以后有一位自我的孙子能成为儿狼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母亲是不望子成龙的,都期望自我的孩子长大以后能够成才。你错时,她会打你几下,骂你几句,可这都是母亲对我们的爱。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用心去理解,必须能发现这份爱。其实,这份爱无处不在,就在妈妈的一句问候里,一句叮咛里。所以,我们要了解父母的一举一动,他们都是为了我们。

有一次,我在打羽毛球,妈妈就在一旁坐着,看我打。妈妈不断地鼓励我,期望我能打得更好。当时我太小,还不懂,就说:“我不是打得很好嘛,干嘛要说我。”之后,我才慢慢明白,那是妈妈对我一种爱的表达。

爱,无处不在,只要你用一双智慧的眼睛去观察,你就会发现,爱就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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