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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优秀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7 08:00:24 页码:8
最新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优秀17篇)
2023-11-27 08:00:24    小编:夜紫

总结是一种思维训练和能力培养的方式,可以提升我们的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总结要注意全局性,不仅仅要总结自己的经验,还要关注团队的成果和发展。总结是一种对自身成长和学习经验的沉淀和总结,也是自我提高的必经之路。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劳动合同内容及其配套的管理规章制度,是用来约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劳动关系的管理制度。

企业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建立合法平等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如何让劳动合同起到对劳动合同双方都有利的作用。只有合同内容合法平等,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双方的劳动纠纷才能最小化、最容易解决。比如,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了上班、下班时间,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制度和措施。那么,员工就应该知道怎样遵守上下班时间,知道如果自己上班迟到或早退,就会受到处罚。这样,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就起到了震慑作用和约束作用,从而使员工自觉控制自己违纪行为的发生。

用人单位制定制度,要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清楚,这样就能使劳动争议的发生率大幅度降低,进而使企业的生产秩序和管理秩序良好有序。用人单位和员工永远是矛盾的双方,只有制定详尽完备的制度,并将其划定出界线,用书面形式存在下来,才能最大限度地既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能保障不伤害员工的利益。

劳动合同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包括很多方面内容,如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住址及身份证号以及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还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交纳、劳动的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以下就劳动合同部分内容做一下相关提示:

1、劳动者应该首先核实一下用人单位的名称,用人单位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实际用人单位与执照上的单位是否是相符。

2、对试用期劳动法是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延长试用期限,否则便构成侵权。

3、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形式: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4、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抵押金或抵押物及保证金。

5、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对其身份证进行核查,但不得扣留被录用者的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件。

6、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7、员工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生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工种的特点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技能及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8、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员工加班的,要与工会或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后才能执行。

9、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和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工资应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得低于该标准。

10、用人单位应提高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中有关作息时间及节日休假的规定。

11、用人单位招用员工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该在员工上岗前、或在岗期间或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给予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同时将结果告知员工;对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负责及时诊断和治疗。

12、用人单位对已满16至18周岁的员工,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方面的规定,如劳动强度、劳动保护、劳动工种等方面。

13、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交纳各种社会保险。

14、员工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且保证足质足量。

如今,我们的.一些用人单位包括一些国有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主要领导喜欢聘用临时工,其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听话,且不用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既省钱又省力。认为双方只要就工资问题达成一致就行了,其他无关紧要。但在实践中,并非如此简单。由于好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纠纷时,用人单位受到的不仅是国家法律的处罚,还要受到员工的起诉,最后还要给予员工赔偿,往往是因小失大。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运用好自己的权利,将各自的工作做好。劳动者不要因为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而受到企业处分,直至辞退。单位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因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受到劳动者的不满及上告。通过双方的努力,构建一个和谐的劳动管理秩序。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

用人单位应制定详细严格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要进行必要的处罚直至辞退,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钻研技术、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的职工要表扬奖励。用人单位因工作(生产)需要,或员工因自己的管理水平或技术水平或身体原因而发生变化时,致使员工职务或岗位或工种发生变动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原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员工必须听从自己的安排。

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企业劳动管理方面的制度,成立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沟通的部门。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者多方面的关怀,关心劳动者的需要,不仅关心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更要关注劳动者的心里健康,严格按劳动合同的内容履行好自己的义务,预防劳动争议发生。

用人单位调解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关于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劳动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劳动争议。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向用人单位提出其他合理诉求,调解委员会应及时向本单位转达,并向劳动者及时反馈用人单位的处理意见。在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应站在中立的角度,既不偏向用人单位压制劳动者,也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反劳动合同的内容无原则的“和稀泥”。应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性、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做好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甲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临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并经乙方确认其在甲方工作的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乙方有权了解的其他情况,且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提供给甲方的学习、证书、文件等资料均为真实,如果提供虚假资料,乙方愿承担相应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周六日双休,具体工作时间以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一)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工资形式:

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岗位补贴、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奖金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岗位补贴为元/月,交通补贴为元/月,话费补贴为元/月。奖金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乙方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缴纳五险一金;

2、总部提供免费工作餐;

3、绩效奖金;

4、年底双薪;

5、公司旅游;

6、国家法定及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三)甲方应以银行汇款的形式于每月15日(如遇假期延后)支付乙方工资。

(四)合同期内,甲方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要出现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劳动权利;

2、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的利益的;

5、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6、乙方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一)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则享有甲方规定的基本工作权利及相关人事待遇。

(五)乙方享有参加相应的业务学习和提出工作改进建议的权利。

(六)乙方负有维护甲方和利益和声誉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的义务。

(七)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否则应当按劳动者用工工资标准的2倍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按法律及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内书写及铅印字体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劳动合同管理师、薪酬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为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的指示精神,提高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满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联合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举办“劳动合同管理师、薪酬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

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该证书是您从事相应职业的上岗必备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一、培训对象 (1)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裁、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 (2)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 (3)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标 讲述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如何帮助公司领导实现其目标和创造公司的竞争机制,集中阐述人力资源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程序的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本质。

课上将讨论影响全球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因素,关注那些目前影响到招聘、留住、激励员工的经济和社会的因素,也将涉及到影响员工成长的因素,使学员熟练掌握处理员工关系的各种技巧。

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通过率。

三、报名条件 劳动合同管理师、薪酬管理师 (1)身份证复印件;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2)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3)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者; (4)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者。

四、授课内容、教材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1)授课内容: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

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2)培训教材: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培训教材。

劳动合同管理师、薪酬管理师 (1)劳动合同管理师授课内容: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基本技能,突出实用性、可操作性。

(2)薪酬管理师授课内容:突出人力资源管理中主要、复杂的部分。

从薪酬管理和实践出发,讲解薪酬理论与实务。

(3)培训教材:劳动合同管理师、薪酬管理师培训将采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企业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职业培训项目办公室组织编写的统一教材。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时光荏苒,20xx年很快就过去了。回首望,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过去的一年是本人到教体局工作的第四年。在一年的时间里,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本人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努力钻研、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在财务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现将20xx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今年的财务会计工作总结可以分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财务会计工作学习,注重提升个人修养。

一是通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遵守劳动纪律,团结同志,热爱集体,服从分配,对工作认真负责,在工作中努力求真、求实、求新,以积极热情的心态去完成股室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是认真学习财经、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

三是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严格按照胡锦涛提出的“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的要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四是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让知识伴随年龄增长,使自身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二、爱岗敬业、扎实财务会计工作、不怕困难、勇挑重担,热情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任劳任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本人今年继续担任局机关会计工作。因机关资金多,任务重,加之对机关财务的不熟悉,就直接导致了我工作的难度有所增加。但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渐渐克服了困难,工作也慢慢走上了正轨。除了完成几所学校的会计工作,本人还同时兼顾了中心的票据管理以及文体中心建设、特教学校建设、中小学营养餐等方面的资金核算及帐务处理及其他业务工作。为了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本人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讲报酬,牺牲个人利益,经常加班加点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对待各项工作始终能够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圆满的完成了本年度财务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今年,根据单位的工作安排,本人增加了对局机关的财务核算工作。在岗位变动的过程中,本人能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认真探索,总结方法,增强业务知识,掌握业务技能,并能团结同志,加强协作,很快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熟悉了机关业务,与全员同志一起做好财务审核和监督工作。

3、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依法办事。一年以来,本人主要负责财务核算及账务处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账审核工作。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通过认真的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

4、爱岗敬业、提高效率、热情服务。在财务战线上,本人始终以敬业、热情、耐心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在工作过程中,不刁难同志、不拖延报账时间:对真实、合法的凭证,及时给予报销;对不合规的凭证,指明原因,要求改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高效、优质的服务,获得了前来报帐同志的好评。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树立起财务会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本人作为教育系统的一名财务工作者,具有双重身份。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既以一名人民教师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学习和掌握与教育有关的教育教学知识,做到教学相长,为人师表。又以一名财会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建设,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树立财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四、努力学习,增强业务知识,提高财务会计工作能力。

为了能够适应建设现代化会计电算化的目标,本人能够根据业务学习安排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会计电算化知识和财务软件的运用,掌握了电算化技能,提高了实际动手操作能力;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使自身的会计业务知识和水平得到了更新和提高,适应了现在的工作要求,并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五、在财务会计工作总结之中也存在很多不足。

主要表现在:

1、服务上还达不到要求,有时态度生硬,语气不够友好。

2、在本职工作上,由于经验和专业水平不足,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到位,不够熟练。

总之,在财务会计工作总结中我享受到收获的喜悦,也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财务会计工作总结中我将继续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思想及业务素质,以适应社会和财务工作的需要,为公司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省局的部署,我局组织相关职能科室深入基层工商所(队)、30余家企业、法制机构开展了“合同监督管理现状调查”、“企业合同订立、履约、纠纷调解情况调查”、“公用企业合同格式条款使用现状和问题”等一系列调研工作。

通过广播、电视台、报刊、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合同法》,出动宣传车8台次巡回各县(区)宣传,印发宣传资料8400余份。

通过宣传一是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主动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相互沟通,为顺利开展合同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普法面,提高社会、企业和民众的认知度,提高合同意识。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全面加强合同监管的基础,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经营秩序,制止各类合同违法行为,完成合同监管任务的需要。

市局专门组织了“合同专管员”培训学习班三期,全局共有151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从合同监管职能着眼,分别讲解了合同欺诈、虚构主体及拍卖活动中串标等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结合日常合同监管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为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我局把开展“合同监管六深入”活动列入重点工作,以合同监管“六个一”为载体,(农村工商所要力争查办一件涉农欺诈案件、审查一份涉农合同、调解一起涉农合同纠纷、帮扶一户涉农企业、到乡村宣讲一次法律知识、撰写一篇涉农调研文章)开展“合同监管六深入”活动,(合同监管要深入:企业、商场、市场、现场、社区、乡村)。

各县(区)工商局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创建1个合同监管强基示范所,全面加强工商所合同监管职能,力争在3至5年内夯实合同管理基础。

今年来,我局以营造诚实信用的经营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为目标,开展了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促信用发展专项执法行动。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地址: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

(职工)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甲方绍兴县和兴印染有限公司与乙方,经双方平等协商,订阅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行政管理人员,合同期限为年,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报酬及支付方式: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车间管理人员,原则上年薪为。

三、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不同意变更,可按《劳动法》第二十六的规定办理。

四、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五、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2、营私舞弊、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七、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

1、乙主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经董事会讨论决定辞退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甲方从事新产品开发、研制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离职、脱岗。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违者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对合同期限约定,由违约方支付主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未尽事项或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一般应包括:

1.员工登记表(个人信息资料)。

2.劳动合同台帐(劳动关系的变化)。

3.员工统计表(组织结构的调整)。

4.专项协议台帐(特殊情况管理)。

5.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保障员工权益)。

6.员工培训台帐(保障企业效益)。

8.其他必要的台帐(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八

1、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就业年龄。

用人单位除《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还包括《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的范围,另外,《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管理。

2、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要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4、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条例第五、六条)。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条例》第9、10、11、12条,法律责任:第82条第二项。

*签订前:(第8条),《员工招聘表》设计上可最后立承诺声明真实内容;。

第9条。

•以招用为前提,扣证、要求担保、收取货币、物品、每月扣押一定比例,均不被允许。

•担保主要指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形式。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指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财物,如高挡服装费、风险金、保证金等。其他证件指学历证书、技能证书、资格证等与就业相关的各类证件。

•按目前规定,订劳动合同后,根据本单位或特殊岗位实际管理需要,本人自愿建立责任金或入股可以允许,并不能以建立和解除劳动关系为前提,解除劳动合同应予返还。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学生证等身份证件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非他人);扣押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件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非他人)。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处理办法是:1.未造成损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2.造成损害的或扣押物品损坏和遗失,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时:一式二份,条款具体明确签字盖章。

签订后,各执一份(第16条)(未载明法定条款、未交给劳动者,法律责任81条)。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九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职工)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甲方绍兴县和兴印染有限公司与乙方,经双方平等协商,订阅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行政管理人员,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合同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报酬及支付方式: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车间管理人员,原则上年薪为。

三、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不同意变更,可按《劳动法》第二十六的规定办理。

四、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五、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2、营私舞弊、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七、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

1、乙主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经董事会讨论决定辞退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甲方从事新产品开发、研制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离职、脱岗。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违者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对合同期限约定,由违约方支付主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未尽事项或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十

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企业压力很大,同时有很多地方没有去参透.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呢.2008年最新劳动法的风险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就业年龄

用人单位除《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还包括《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的范围,另外,《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管理。

2、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要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条例》第9、10、11、12条,法律责任:第82条第二项

6、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前:(第8条),《员工招聘表》设计上可最后立承诺声明真实内容;

• 以招用为前提,扣证、要求担保、收取货币、物品、每月扣押一定比例,均不被允许。

• 担保主要指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形式。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指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财物,如高挡服装费、风险金、保证金等。其他证件指学历证书、技能证书、资格证等与就业相关的各类证件。

• 按目前规定,订劳动合同后,根据本单位或特殊岗位实际管理需要,本人自愿建立责任金或入股可以允许,并不能以建立和解除劳动关系为前提,解除劳动合同应予返还。

•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学生证等身份证件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非他人);扣押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件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非他人)。

•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处理办法是:1. 未造成损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2.造成损害的或扣押物品损坏和遗失,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时:一式二份,条款具体明确签字盖章。

签订后,各执一份(第16条)(未载明法定条款、未交给劳动者,法律责任 81条)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一

1、按照登记表要求填写单位全称等内容,并牢记单位编号。

2、领回表后,将本单位所有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信息填写。以后只要有新招、调入、续订、变更、解除、中止、终止、退休等情况,应将变化的内容填写。同时制作电子版,表格用excel:8号字、行高14.25,列宽为最合适列宽,项目内容18项不能缺。

3、各代理单位每次办理劳动鉴证时应将电子版同时提供给四方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编辑。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年__月__日。

本合同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_元。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每月实际支付乙方的货币收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元;乙方上述货币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及其他福利组成。

第九条绩效奖是甲方根据其经营业绩和乙方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由甲方自主确定的支付给乙方的奖金,其数额没有明确规定。

第十条甲方于每月___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迟延支付,但应及时向乙方说明。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取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到同类企业兼职、离职后未经同意不得到原企业竞争对手处任职、不得自行组建同类企业参与竞争、不得唆使原单位的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不为企业竞争对手提供咨询、建议服务。如有以上行为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四十条公司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含在我省境内就业的外国、无国籍及港、澳、台劳动者,以下统称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在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30日内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经协商达成协议后,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

(三)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第十条无效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劳动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

(二)工作任务和工种、岗位;。

(三)生产、工作条件;。

(四)教育与培训;。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保护;。

(七)劳动报酬;。

(八)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九)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文本,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经省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各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参照统一文本自行制定本地区劳动合同文本。

企业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一)有固定期限的(临时工合同期不得超过1年);。

(二)无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项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技术岗位和工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内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与原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重新就业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第十六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三)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用人单位歇业、停业、依法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七)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的。

第二十条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需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依据本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五)、(六)、(七)项以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四)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五)经用人单位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转移工作单位的;。

(七)劳动者出国自费留学、出境定居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四条劳动者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五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五)劳动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第二十六条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二)、(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三)、(四)项除外),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用人单位未能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应当支付该劳动者当年1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四)企业关闭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终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终止合同的。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后,如确需留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一次性发给劳动者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条生活补助费的发放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发给劳动者1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按劳动合同解除前3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四章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三十二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在7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由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办理鉴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鉴证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文字表述是否准确;。

(四)合同形式是否规范;。

(五)当事人违约应负的责任是否合法、合理;。

(六)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第三十九条经审查鉴证的劳动合同,由鉴证工作人员签名,并加盖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注明鉴证日期,进行统一编号。

第四十条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缴纳鉴证费,鉴证劳动合同每份收费5元。

第四十一条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过错,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在下列条件下,当事人可免除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二)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约定不需负责,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四条劳动者不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之正当理由,自行离职连续15日以上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后,用人单位不发给其生活补助费。

第四十五条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劳动行政部门是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其劳动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规范化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等进行指导;。

(四)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

(五)检查、监督劳动关系双方履行劳动合同;。

(六)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管理实行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

省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并具体管理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使用外来员工的劳动合同。

各市、县(区)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分工和管辖范围,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乡镇劳动管理机构负责本乡镇所属用人单位及村办企业、联户办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中央、部队、省属和外省驻粤单位的劳动合同(省另有规定除外),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九条对违反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含县)劳动行政部门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罚金,在税后留利中开支。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各市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省劳动厅备案。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过去有关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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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四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在其他法律文件中约定的服务期到期时间在本合同到期时间明之后的,按照服务期办理。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管理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厂经营管理实际和(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合理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但应征求乙方的意见。

2、根据甲方的岗位________(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或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经营实际情况)制定。甲方指派乙方临时性的从事本条第1款工作外的工作的,工作地点按照临时性工作的地点确定。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__天。

2、根据甲方经营情况,甲方对乙方的每天的具体工作时间进行编制与安排,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安排。

3、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按照国家法律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办理。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又无法调休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支付加班加点报酬。

四、劳动报酬。

1、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资,遇有假节日的支付日期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乙方月工资为________元,甲方根据其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对该工资数额作出变动。乙方试用期内月工资________元。

上述工资数额以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天计算。甲方因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缩短工时的,可以减少相应的工资。

2、下列情形之一,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甲方可以减发乙方工资且不构成克扣工资行为:

(1)代扣代缴乙方应负担的税款、社会保险费的,

(2)配合人民法院等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执法行为的;

(3)乙方造成甲方损失应承担对甲方的赔偿责任的;

(4)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按照规章制度减发工资的;

(5)乙方请事假的;

(6)法律法规及(或)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

3、甲方应按时、依法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应依据法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按照法律的规定有双方分担或有一方承担。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配合甲方的行为。

2、甲方根据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过节费、非专业技术培训、参加娱乐活动等福利,具体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提供能够保障乙方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

2、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

七、保密、服务期及竞业禁止。

1、知悉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职工,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2、由甲方出资进行了技术培训的职工,应与甲方签订培训及服务期协议。

3、上述协议由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内容与本合同冲突的,按照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及服务期协议办理。

1、乙方有辞职权,但乙方的辞职,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本合同及甲乙双方或乙方签订的其他法律文件。

2、未履行辞职手续的辞职行为,如不辞而别等,构成擅自离职,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不到单位上班而又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除地震、洪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外,视为自动离职。

3、劳动合同的其他解除、终止及变更,参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办理。

4、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当办理工作交接,内容包含签收合同解除通知、合同终止通知书、协助办理档案、社保关系移转、完成单位未了结事务等后续工作。

5、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文书,应以加盖甲方印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九、通知等文件的送达。

1、甲方对乙方送达的通知、处理单等文件,乙方应当签收。

2、乙方也可以指定送达地址。

乙方指定的送达地址为:________。甲方可以按照上述地址邮寄或发邮件。邮寄或发邮件后,无退信的,视为送达。

3、甲方在上述方式均无法送达时,可以公告。公告为当地报纸或甲方网站。甲方也可以以两名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把文件留在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在甲方区域张贴通知,视为送达。

十、规章制度与本合同。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规章制度办理。

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阅读并知悉。

十一、提示及承诺。

请乙方仔细阅读本合同,有不理解及异议之处,请在签订合同前提出,甲方予以解释。

乙方承诺,乙方已经充分的理解了本合同条款。甲方对与本合同订立的相关情况,如工作地点、报酬等,在本合同订立之前已经进行了明确的说明。

十二、合同份数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五

c3行政及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劳动合同15个工作日。

a3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劳动合同报公司领导审批1个工作日。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书3个工作日。

重点。

标准。

严格、合法。

d8合同的续订:经双方同意,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办理续签即时。

d7合同变更需依据法定条款和协议条款1个工作日。

d9合同解除如出现争议,需经过调解、仲裁、诉讼等进行裁决根据实际情况。

合同终止,双方不再保持劳动关系1个工作日。

重点。

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标准。

合法。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劳动合同进行标识、存档1个工作日。

重点。

文档管理。

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涂改及损坏。

标准。

公平、准确。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六

1.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2.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公司不与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1新聘员工,公司将根据岗位性质与员工劳动关系,予以用工。

3.2公司根据岗位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有固定期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一年期劳动合同:适用于一般员工;

二年期劳动合同:适用于公司急需人才、在校园特殊招聘的人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在合资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时,如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经公司同意,可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4.1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调整员工的岗位,则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相应变更,公司将不再另行与员工变更劳动合同,以《岗位变动通知书》为准。

4.2岗位变更,公司与员工双方达不成一致的,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5.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均可决定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

5.2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运作的实际需要,合同到期员工本人意愿及是否符合岗位条件等,提出是否续签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

6.辞职。

6.1在合同期内,员工申请辞职,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6.2员工如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及国家有关法规承担违约责任。

7.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7.2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办理。

7.3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编辑。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七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

一般应包括:

1.员工登记表(个人信息资料)。

3.员工统计表(组织结构的调整)。

4.专项协议台帐(特殊情况管理)。

5.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保障员工权益)。

6.员工培训台帐(保障企业效益)。

8.其他必要的台帐(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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