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疫情后小区管理方案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04 19:00:11 页码:10
疫情后小区管理方案
2023-09-04 19:00:11    小编:雅蕊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疫情后小区管理方案篇一

1、本周重点是三期车位理顺,目标为:小区内无车辆乱停放、业主车辆都固定车位并按序停放。门岗负责禁放无地下库车位的车辆入院内,车管岗负责门前车位与停车秩序的管理,负责预定了固定车位的业主车辆车位不被占用,并保证门前车辆有序停放。

2、大厦内、浦发银行门前与店内、商业店铺、好百年、15号南办公楼道每日2次巡逻、其中1次进店提示,增强业主对商业保安服务的感受。

3、门岗岗亭整理、杂物清除、摆放灭火器。

4、加强对三期住改商人员损坏门禁的监管,实行绝对责任制度,使用人防和技防手段确保。

5、如遇雪天根据需要应急加入扫雪。

二、保洁方面

1、重点加强楼道卫生,组织清理楼道和消防箱里的杂物。

2、着装、工号、防滑牌摆放等要求规范。

3、周三进行一次保洁整体大检查,进行评比考核、奖优罚劣。

4、大厦本周重点加强门口的杂物清理、电梯间的保洁质量、走廊的保洁质量。

5、整理地下车库的杂物,防范火灾事故。

6、安排雪天保洁的工作,确保雪天不影响业主出行。

三、工程方面

1、落实三期门禁故障排查,做好记录,配合南京泛尼士公司维修,做好验收和技术学习。

2、落实分区设施巡查和检修,重点对楼道灯、草坪灯、道路灯和水电设施进行维修。

3、大厦加强对水电的控制,防止未办手续装修及违章装修,做好天台门和地下室门的锁闭。

4、重点设备间完成责任人并挂牌。

四、客服方面

1、本周重点配合做好三期车管,每天跟进保安对车辆的情况进行客户沟通,续收车位费和落实车位固定,做好客户解释工作,防范纠纷。

2、进行业主户内可视对讲故障情况的调查,并做好业主登记和验收签字工作。

3、分片区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对片区卫生监督、客户关系维护和费用催收工作。

4、大厦完成对破坏消防设施装修户的承诺书签字收集,加强出入证管理,对材料出门实行向业主通报制度。

五、其他方面

1、完成劳动协议签订工作。

2、完成电子巡更安装调试。

3、落实重要商户的电价和物业费的协商。

4、与华龙公司沟通大厦的配套设施问题。

疫情后小区管理方案篇二

近日,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已有多省份宣布新学期的开学时间。如不出意外,这些省份将分批次、错峰开学,结束“长寒假”,进入新学期的线下教学模式。

进入新学期,师生在经过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学业评估后,也将面对繁重的教学任务,负担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在此情况下,学校、教师该如何作为,考验着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检验着他们的教育观、学生观。笔者注意到,一些教师对别人的线上教学缺少“他信”,对自己的线上辅导答疑也不够“自信”,对即将到来的开学复课,已经做好“从头再来”的准备,全力拿起延长教学时间、增加单位时间作业量等增分利器。

因疫情影响,学校开学时间一再推迟,的确耽误了一些教学进程。虽然各地安排了线上课程教学,但教师与学生对线上教学均有一个适应过程,实际教学效果与线下教学难以等效同质。因此,线下开学后,教师适当增加教学时间,有针对性地教学,这种方式可以理解。然而,把疫情防控耽误的教学损失补回来,不能成为无视学生身心健康、违反规定而增负的借口。如果一开学就把学科教学改成课堂教学,将题海战术进行到底,势必会增加学生的任务量,减弱学生返回学校的兴奋感,甚至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另外,师生长时间在固定空间聚集开展教学活动,安全防护意识容易淡化,进而导致学校疫情防控不确定因素和安全风险加大。实际上,绝大部分学生都参与了线上学习,尽管受各种因素影响,学习效果可能参差不齐,但师生都为此付出了时间、精力,也有一定的教学效能产出。无视这些付出及成效,主张“硬核”增负,不但有悖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也难以挽回教学损失,显然是不科学的。

再者,多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中小学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可通过调整周末和暑假等方式补齐。开学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将综合考虑推迟开学、线上教学效果等诸多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补时”方式与数量。学校、教师、家长大可不必为教学时间不足而紧张焦虑,教师更不必为开学后“抢跑”而选择大量增负。

提质、减负仍是当前学校教育最要紧的任务,中小学生减负不能半途而废。中小学教师要从“停课不停学”带来的`教学方式变革中汲取经验,改革教育教学方式,优化教育教学行为,摒弃负担换分数、时间换分数的“增分秘籍”,积极调整与重组学生学业负担要素,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疫情后小区管理方案篇三

(2)日常办公用具的准备(办公用品采购、公章雕刻等);

(3)管理处工作人员的服装制作(含胸卡等);

(5)维修保养工具的配置。

说明:管理处(筹)应结合甲方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以上计划进行合理调整。

1、管理处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包括:主任岗位职责、副主任岗位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和各基层岗位的岗位职责等。

2、管理处日常管理制度。包括:公文管理、印章管理、电脑管理、会议管理、财务管理、考勤管理、值班管理、收费管理、投诉管理、人事管理、维修管理、员工请休假管理、员工仪表仪容及行为规范管理、员工考核管理、员工宿舍管理等。

3、管理处清洁工作手册。包括:管理处清洁质量监管办法、各岗位清洁工作标准、各岗位清洁工作程序等。

4、管理处保安工作手册。包括:管理处保安工作管理规定、管理处保安岗位设置、各岗位工作标准、各岗位工作程序、保安巡检路线图、人员出入管理规定、人员来访接待管理规定、人员来访接待流程图、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保安装备使用管理规定、保安交接班管理规定、保安交接班程序、保安队队列训练内容及标准、文明执勤用语等。

5、管理处设备管理工作手册。包括:管理处设备管理规定、设备台帐、各设备的操作规程、各设备的保养维修计划、各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各设备故障紧急处理措施等。

6、管理处绿化管理工作手册。包括:管理处绿化管理规定、绿化植物台帐、各植物的习性及养护方法、各植物的养护计划、各植物的养护记录等。

7、管理处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程序。包括:常用电话号码、火灾应急处理程序、治安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程序、停电应急处理程序、停水应急处理程序、水浸应急处理程序、液化石油气泄漏应急处理程序、新风机防毒应急处理程序、电梯停梯困人应急处理程序、台风应急处理程序、盗警应急处理程序、急救应急处理程序、其他应急处理程序等。

说明:管理处应根据各综合服务的外包/内管情况对各综合服务的工作手册进行相应调整。

2、清洁工:清洁保养方法、清洁工作标准、清洁工作程序;

4、绿化工:绿化养护方法、绿化工作标准、绿化工作程序等;

说明:岗前培训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清洁准备工作

(1)外包:如清洁外包,管理处则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清洁卫生范围和标准,明确各岗位的范围及职责,制定清洁月度工作计划和完善相应的监管措施即可。

(2)自管:如清洁工作由管理处自己负责,除明确各清洁岗位的范围及职责、制定清洁月度工作计划和完善相应的监管措施以外,还需要进行相应的机械设备和清洁物料准备、每月清洁物料消耗测算及跟踪、人员招聘、人员服装、岗前培训等。

2、保安准备工作(由于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均自建护卫队,故不列出外包工作内容)

(1)自卫警械、对讲机等装备的购买或调配;

(2)保安岗位设置、排班等;

(3)明确巡检时间、巡检频度、巡检路线及相应的巡检签卡的设立;

(4)强化队列训练(重点突出岗位形象训练);

(5)岗前培训。

3、绿化准备工作

(1)建立区内绿化植物台帐;

(2)绿化岗位设置、排班等;

(4)岗前培训。

5、设备准备工作

(3)根据各设备的情况,做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

(4)岗前培训。

6、停车场及整改建议

(1)停车场管理。熟悉区内车辆的号牌、车型、车主姓名及单位,对停车场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防范,并及时进行整改。

(2)整改建议。对建筑主体及附属设备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整改建议。

1、办公区

办公区除了要做好以上四项基本的准备工作以外,还须重点做好与甲方职能部门的沟通工作,对甲方负责后勤工作的重点科室、重点人员进行了解、熟悉,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当的沟通渠道,确保双方能够及时沟通,使信息及时反馈,为双方进一步的合作打下基础。

2、生活区

生活区除了做好以上四项基本的准备工作之外,还要重点做好住户档案的建立工作,在资料的收集过程中应做到尽可能详细。

疫情后小区管理方案篇四

根据安置房的特点及岛外物业管理的物点,制定本,将为广大业户推出完善的管理服务,为企业打造物业品牌。

一、了解小区楼盘的基本概况如服务合同资料、考核标准及现场实地查看(所处位置、人文环境、面积、入口、设施设备等)。

二、服务处组织框架根据现场查看的状况和服务标准及思考管理成本的状况下,组建小区服务处人员组织框架,并对服务处人员进行相关的一系列培训,布置小区服务处的简易装修、采购办公物品等。

三、准备接管验收楼盘的工作包括

内业资料的移交工作:

1、资料的接管验收资料。如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合同等。

2、综合竣工验收资料。如竣工图、机电设备的资料、供水合同等。

3、业主资料。如已分配业主的房号、电话号码等。

小区房屋主体的接管验收:

1、对小区公共部位进行验收包括楼道、公共楼面、天台、地下室等。

2、户内的验收。

3、园林绿化的验收。

4、工程设施设备的验收。包括消防系统、新风系统、电梯、二次供水、监控系统,道闸系统、门禁系统、排水管道、避雷针、化粪池等。

5、钥匙的接管。包括设备房和户内的钥匙,并进行核对。

6、公共水电表、户内水电表的读数的确认。

工程接管验收流程:

1、按照小区产权资料和技术资料进行移交,确认签字。对缺少的资料应当记录在相关表格中。

2、房屋本体现状接管验收,确认签字,接管钥匙,把验收过程中不合格项记录在相关表格中。

3、机电设备的现状接管验收,把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记录在相关表格中。

4、汇总接管验收过程发现的不合格项,分类登记、整理、存档。

5、将发现的不合格项反馈给施工单位和开发商,确定在规定的期间内整改。

6、整改后,在对不合格项进行验收,并记录,确认签字、

验收标准为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四、对小区公共部分进行拓荒保洁工作及绿化修剪工作,使小区持续良好的外观形象迎接新业主的入住。

五、做好迎接新业主的准备工作

现场交房处的布置、钥匙的分类、业主档案袋的准备、交房资料的准备(房屋验收表住宅使用公约业主手册装修管理办法装修管理协议保管钥匙委托书保管钥匙承诺书钥匙签收表业主信息表入住资料签收表入住须知等)。根据实际需要选取表格使用。

入住程序:

1、业户办妥手续后到服务处办理入住手续。通知交房的部门能够通知业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入住通知书。如果是委托交房还应当有委托协议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服务处接待人员审核业主《入住通知书》、业主身份证。

3、服务接待人员介绍小区管理服务状况,与业主签订《住宅使用公约》、《装修管理协议》等文件。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表格。

4、服务处接待人员向业主发放入住文件并请业户签收。入住文件包:入住须知业主手册住宅使用公约装修管理协议。根据实际需要发放文件。

5、服务处接待人员陪同业主验房,抄水、电表底数,业主验房合格后办理收房、钥匙交付签收手续。填写《房屋验收单》,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

6、将《入住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住宅使用公约》、《装修管理协议》、《房屋验收单》、《入住资料签收表》等文件放入业主档案袋,进行归档。

7、整理在验收过程中,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分类整理归档,并送至施工单位和开发商,进行整改。

8、整改后,通知业主前来进行验收查看。并在相关表格进行确认签字。

六、二次装修管理阶段

1、业主向服务处提出装修,应当携带装修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各服务处填写《住宅装修表》与《施工人员登记表》。

2、服务处接待人员向业主和施工队介绍小区管理规定。例如装修时间、土头堆放点等。

3、服务处在理解装修申请后,经服务处管理人员和工程人员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

4、在办妥以上手续后,接待人员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由施工人员负责人持施工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及照片,到服务处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并缴纳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装修完后能够退款。

5、现场跟踪:管理人员务必每一天到装修户施工现场跟踪视察,了解施工状况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工程人员同往。维序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每日对小区公共部份进行检查。

6、装修完毕后,经服务处管理人员及工程人员验收后,在装修申请表上填写装修验收状况并签名。

7、在跟踪时,如发现有违章和妨碍公共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必要时填写《违规整改通知单》、现场拍照等,以备留用与归档。

8、违章处理办法,对违反装修规定者将依有关条例采取如下措施:

9、告知、规劝、责令停工整改、上报相关执法部门。

10、对于材料进出、施工人员办证、施工工具管理、土头垃圾的管理。业主的装修材料搬运出小区时,务必由业主亲自到服务处办理物品放行条,签字认可,否则任何人一律不准把材料带出小区。办理临时施工人员出入证和工具出小区手续务必由业主或施工负责人来服务处办理,其它人不得办理。进入的材料务必在两天运往业主家中,不得在小区公共部份堆放过长。土头垃圾应当定点堆放,如果有地下室应当将土头运往地下室堆放。土头垃圾应当每日进行清运。

11、服务处经理每月不定期抽查10次装修管理状况。

七、入住后的管理阶段

服务处追求的目标:

1、房屋建筑的完好率到达98%以上;

2、报修及时率到达100%;

4、设备设施完好率到达98%以上;

5、小区路灯完好率到达100%;

6、管理区域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与火灾职责事故;

7、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8、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9、绿化完好率到达98%以上;

10、道路完好率到达98%;

11、各类管理人员岗前岗中培训100%;

12、全年无服务安全事故发生。

为到达以上目标,服务处将制定以下:

1、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包括维序人员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

2、保洁施行外包监管制定。即服务处全体人员(含维序人员都有监管的权力)做到清洁环境卫生无死角,发现问题及时的机制。保洁人员应当要求统一装着。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杀工作。并根据现场制定保洁工作流程。(保洁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贴合卫生要求。

3、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定期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4、管理人员及机电工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并对服务处人员进行后续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潜力和服务意识。规范礼貌用语等。

5、建立来电来访登记记录。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责人,相关职责人调查后将处理状况及时反馈给来访来电人员。管理人员应当每一天下班前对来电来访资料进行查看,服务处经理每两天对来电来访进行检查,并每周进行统计,分析相关案例。对未能及时处理的事项应当建立相关的报告制度进行备案。

6、建立工程报修处理及时制度。房屋小修、零修、及时率100%,零修24小时内完成,急修但是夜。小修合格率达100%,水电维修不超过24小时、土建不超过3天。中修,持续房屋外观完好,无破坏立面。维修工程返修率不得超过1%。

8、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业主出入实施刷卡,外来人员进行身份证登记好方可进入。小区内车辆实施刷卡进入,外来车辆实行临时取票进入。非小区业主车辆禁止在小区停车过夜。出租车(除特殊状况下)不得驶入小区。

10、客户投诉的相关处理。区分有效投诉和无效投诉,反馈给相关职责人进行落实处理,并及时将相关状况反馈给业主。服务处应当对有效投诉进行防止类似状况在发生。

1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理解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推荐、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13、建立考核制度。对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考核。

15、便民服务。便民服务活动是管理处体现业主至上、为业主服务的宗旨的重要一环例如能够透过与有关部门联系,力争常年为业主、住户无偿代办电话、煤气开户、有线电视,代订报刊杂志、代发邮件、代请家教保姆等,职责部门为服务处。

16、每季度做好考核的准备工作及每年年底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

疫情后小区管理方案篇五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19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优化停车设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区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逐步清退路内停车泊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0000个。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各县区要充分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依据城市发展战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本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未来几年停车设施布局、规模、标准和建设时序。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

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托经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对规划落实及建设用地进行管控,作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我市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级停车设施用地供应策略。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县区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0个以上,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重点在城区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将停车设施用地选址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市级停车管理部门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半月报、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市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新建建设项目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超出部分设置收费停车场进行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县区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力争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各县区要建立人防工程项目台账,充分分析研判,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力争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车泊位,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大力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制定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各县区每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中,立体停车设施泊位原则上占比不得低于20%。(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共享机制,有序盘活其余单位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各县区政府要摸排辖区内有富余停车位的小区,以政府为主体或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购买或租赁这一部分停车泊位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县区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开展公共停车设施备案工作,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系统,进一步推进全市经营性停车场数据接入工作,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实现智能停车诱导、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积极探索全市统一运营模式,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确保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街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差别化收费机制。发改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各县区政府确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推动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抓紧出台《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各县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管理区委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疫情后小区管理方案篇六

近几年来,随着xx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各村的拆迁小区和商业性的开发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然而由于历史、区域性发展与建设、集镇规划等问题,并没有全部实行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为加快推进xx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制定一套规范的、符合xx实际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全镇小区推广是及时且必要的。

在xx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xx的城镇建设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居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个个新建起来的小区为居民打造了一个舒适、优美、和谐、文明的家园。全镇范围内,已经实行正式的物业管理的小区有金都华庭、丽景花苑、锦绣家园、金湾花苑等6个;而各村的拆迁安置小区如宗言村和谐苑、xx村卧龙湖小区、三房巷的周南花苑等都是由村委代管或基本没有管理。

(一)商业住宅小区

xx已有的成气候的商住小区基本都已经有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驻管理。在小区管理上,他们有一套专业的、相对完善的管理模式,但并不代表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城市经验移植到农村有时也会水土不服。由于历史、文化及风俗习惯的差异,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存在一定的差距。虽然经济发展了,但城市化进程相对滞后,如果不从农村实际出发,完全照搬城市物业管理模式,就是引发很多问题,锦绣家园和金湾花苑已经因为沟通上的不通畅造成物业管理和小区业主之间发生矛盾与摩擦。所以,对于xx镇的商业小区而言,物业管理也需要因地制宜。

(二)农村拆迁小区

各村经济的发展及对生活环境要求的提高,促使拆迁小区建设进入到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在管理模式上都是由各村自行管理,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造成管理效果参差不齐,引发一系列问题。

1、安全问题:目前,很多村的拆迁小区因没有建设完毕,还有后期工程正在进行,所以没有进行封闭式的管理。小区道路虽装有监控设备,但基本形同虚设,早安全上造成了隐患。

2、卫生环境问题:拆迁小区使村民原来的闲散的聚居模式变为集中的居住模式。原来只要自扫门前雪就行,现在多出很多公共地方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但由于小农思想的影响,很多村民就疏忽了这一块,造成一些公共区域(如楼道)垃圾成灾。

疫情后小区管理方案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快递经营行为,保障快件寄递安全、信息安全、公共安全,促进本市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快递安全管理按照预防为主、规范经营的原则,建立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快递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快递安全管理统筹协调工作。

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快递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工商、商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快递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快递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从事国际快递经营业务的,还应当遵守有关海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在本市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服务能力:

(一)符合标准的快件处理场所;

(二)符合标准的快递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三)符合本市运输标准的机动车辆;

(五)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的比率不低于40%;每个营业场所配有2名以上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

第七条采用商业特许经营形式从事快递经营业务的企业,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并签订书面特许协议,特许人应当在协议签订后15日内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快递安全保障和协查通报制度。

快递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信件专营和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不得寄递易燃、易爆、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不得寄递。

第九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验视、机检、巡检、抽检等形式的安全检查。具体办法由市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制定。

第十条快递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场开拆包装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快递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长期、大量、多次快递服务时,可以与经营者签订安全保障协议,采取其他方式验视内件,保证快件寄递安全。

第十一条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快递业务的快递企业,应当在快件处理场所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对从外埠进入本市的快件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举行重大活动期间或者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寄递快件、对快件进行集中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快递营业场所、快件处理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快递服务标准的规定设置,并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视频监控系统,覆盖交寄、分拣、储存等环节,并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第十四条快递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具备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素质教育和从业考核,建立快递从业人员档案制度,完善快递从业人员信息登记。

第十五条快递企业应当制定快递安全操作标准和流程,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快递从业人员对危险性物品的识别能力和处理能力。

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按照职责对快递企业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六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并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递企业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影响快递时限或者涉及快件寄递安全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第十七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操作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分拣快件。

第十八条运输快件的车辆应当符合本市道路交通运输和货物运输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并采用统一的快递运输专用标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交通状况,为快递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收寄和投递快件的车辆应当封闭,标明快递企业标识,并符合本市道路通行要求。

第十九条快递企业寄递快件需要进入社区、高等院校时,相关单位应当提供车辆通行和临时停放、快件派送等便利条件,快递企业应当遵守社区、校区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及电子数据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用户信息。

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

第二十一条快递企业应当诚信经营,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投诉意见。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做出答复。

第二十二条邮政、公安、国家安全、海关、保密等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快递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快递安全的监督检查。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对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快递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快递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并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布。

邮政、公安、国家安全、海关、交通等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快递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四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快递行业安全规范,为企业提供快递安全培训服务,提高快递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五条因经营纠纷或者发生治安案件造成快件滞留的,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处理,避免快件寄递延误;未及时处理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快递企业及时处理;涉及治安案件的,公安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特许人未办理备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xx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未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未按照规定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安全检查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者监控设备未正常运转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在露天场地分拣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xx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快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信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未按照规定集中销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疫情后小区管理方案篇八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