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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干部考核方案 单位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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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干部考核方案 单位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2023-09-05 12:02:04    小编:雅蕊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证处干部考核方案 单位干部年度考核方案篇一

2005年是我镇“真抓实干、再续辉煌,实现**经济社会快速高效发展,早日步入**经济强镇”的关键之年,为了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镇党委、政府决定继续对村(社区)和镇属企事业单位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按照“咬定一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五大突破”的工作思路,深入实施融城强县战略,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全面加速镇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镇11个村(社区)委会、各镇属企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

四、考核操作办法

1、镇党委政府成立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各办,统一检查验收,按各单项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

3、实行加、扣分办法:获县级单位表彰的每次所在单项(下同)加5分,获市级单位表彰的每次加10分。凡受市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受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县直部门、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4、设置目标考核综合奖、单项奖和目标管理奖,并评选一定数额的先进个人一并表彰奖励。

5、除上述目标考核外,其他办不另单独考核。

五、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综合奖。对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前6名的村(社区)委会授予“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2、单项奖。对单项考核得分在前5名的村(社区)委会颁发锦旗,并分别奖励500元。

3、目标管理奖。对考核得分在前6名的镇属企事业单位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奖励500元。

二处罚:

实行班子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一票否决”,如班子成员中出现违规违纪,出现计外或多胎生育、发生严重刑事案件或上访冲击上级机关的均“一票否决”,取消综合目标考核评先和主要责任人评先资格。

公证处干部考核方案 单位干部年度考核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根据《合阳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绩效考核,是指通过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评价、奖惩、任用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际、兼顾全面、奖优罚劣的原则,以追赶超越为主题,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力求全面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局下属单位正、副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各财政所副科级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

第五条绩效考核分三个层次:

(一)领导班子;

(三)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第六条调动或新提拔未满半年的领导干部(除党政主要负责人外),按原任职务进行考核;挂职超过半年的领导干部,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兼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根据其担负的主要工作的职务进行考核;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领导干部,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领导干部,不进行考核;领导干部下派任“第一书记”的参照驻村“第一书记”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不再另行考核。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权重

第七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主要以各单位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等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

(一)领导班子绩效考核

第九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以省市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县委县政府考核指标、局考核指标为主,考核得分主要依据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综合评定,省市县考核指标为“必成指标”,未完成“必成指标”任务的在年度目标任务得分中予以双倍扣分。

自查得分由各单位根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实行“季初定计划、季末报实绩”,认真客观地对单位承担的各级工作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打分,自查得分作为领导班子平时考核的基础分。每季度末将工作实绩、自查结果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及时报局办公室。

核实得分由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级考核指标季度考核反馈结果,结合局考核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对各单位的自查得分进行核实,计算出平时考核最终得分。

第十一条满意度评价包括局领导满意度评价、单位干部满意度评价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按照4:3:3的权重计入考核得分。

局领导满意度评价,年终由局领导对考核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测评,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并汇总得分;单位干部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在年终考核测评大会上,由单位干部和邀请的服务对象分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组汇总得分,经考核组组长签字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满意度评价

包括局领导满意度评价、单位干部满意度评价两部分,按照6:4的权重计入考核得分。具体参照领导班子满意度评价进行。

(三)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个人工作实绩考核由单位平时得分和考核领导小组核查得分两部分组成。

单位平时得分由各单位承担的省市考核指标、县委县政府考核指标、局考核指标为内容,根据各领导分管职责,认真确定个人年度目标。每季度末严格对照个人季度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个人阶段性工作进行考核打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将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及下季度工作计划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季度考核打分的平均分为个人年度平时考核得分。

考核组核查得分年终考核时,考核组对照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各领导分管工作职责,认真核查分管的省市县和局考核指标工作等完成情况,未完成省市县考核指标任务的按照指标双倍分值予以扣分。核查结果经考核组组长审签后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六条满意度评价年终考核时主要由单位干部对其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具体参照领导班子满意度评价进行。

各单位满意度评价结果作为研判班子和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考核等次的评定

第十七条年终考核时,考核组根据计算方法所列公式,计算出被考核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最后得分。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得分90分为以上(含90分)为好;得分75分(含75分)-90分为较好;得分60分(含60分)-75分为一般;得分低于60分的单位为差。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可评为优秀;得分75分(含75分)-90分为称职;得分60分(含60分)-75分为基本称职;低于60分的为不称职。

第五章等次评定的条件

第十八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其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绩效考核可直接评为好和优秀等次;单位全面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或市局以上表彰的、单位全面工作在全市系统年度综合评比中名列第一、承担的省市县考核指标年终排名全县第一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为部门加分的,重点工作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本类别第一且年终完成任务的,其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副职领导当年的绩效考核可直接评为好和优秀等次。

第十九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一般或较差的,其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绩效考核不能评为好和优秀等次;承担的省市县考核指标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且年终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扣减部门分值的、重点工作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本类别末位且年终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工作在全系统评比中综合排名后三位或单项工作排名倒数第一且年终考核排名靠后的,其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副职领导当年的绩效考核不能评为好和优秀等次。

第二十条领导班子当年被省委、市委或县委表彰为先进党组织的,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党支部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领导干部当年记一等功或被授予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领导干部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暂缓确定考核等次。符合《合阳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规定的“容错”情形的,年度考核等次不受影响。

第二十一条因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被“一票否决”影响县对局考核结果的,其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副职领导当年的绩效考核直接评为差或不称职等次。

第六章考核等次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干部奖惩任免、公务员考核等情况挂钩。参照县考核结果,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合阳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领导班子被评为“好”等次的,可作为推荐干部提拔重用的依据;领导班子评为“较好”等次的,可推荐提拔任用及平级交流;领导班子评为“一般”和“差”等次或季度考核领导班子追赶超越意识不强、动力不足,导致工作严重滞后的,考核小组应及时进行研判,经组织考察认定存在一定问题的,应当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领导班子评为“差”等次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提拔任何干部、不能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好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考核中可直接评为优秀等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并给予一次性公务员考核奖金。

第二十五条领导干部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领导干部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经组织考察认定,及时进行约谈。

第七章考核的组织

第二十六条成立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股、监察股、党委办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定全局绩效考核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单位的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结果及等次、奖惩方案进行审核,报局相关会议审定。

第二十七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主要职责是提出全局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考核,综合考核信息,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及奖惩方案等。年终考核时,工作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中抽调。

第二十八条已列入本考核办法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一并进行,不再另行通知。

第八章考核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在绩效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各单位的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严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条绩效考核过程坚持做到全程公开,每个阶段性的核查及年终每项工作核查情况及时反馈。

第三十一条推行绩效考核申诉机制,被考核单位或人员对考核中存在异议的,可向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证处干部考核方案 单位干部年度考核方案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二、组织领导

由局党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成立考核委员会,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分管人事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其他局领导担任考核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科、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科室(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日常事务由人事科负责。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工勤人员参照执行。不含市管处级干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以及福安、福鼎精疗院在编干部职工。

四、考核内容

以干部所在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局党组议定重要事项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五、考核程序

(一)确定任务。干部根据所在科室、直属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个人职位职责,细化个人目标任务。对专项工作或临时任务,及时纳入个人目标任务。个人目标任务作为考核对象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对科室、单位其他人员工作任务进行审核把关,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个人目标任务审核把关。

(二)个人小结。干部每月末填写《月工作纪实自评表》,对照个人目标任务,如实对本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纪实和小结,重点记录推进工作目标完成的阶段性、关键性工作成果。每季度填写《平时考核登记表》,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考核表由分管领导审核评鉴,局机关科室其他干部考核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审核评鉴,直属单位其他干部考核表由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审核评鉴。

(三)审核评鉴。分管领导负责对所分管的机关科室干部个人纪实小结进行审核评鉴,提出推荐等次建议,其中:“好”等次人数不超过所分管科室参加平时考核人数的40%。直属单位的平时考核结果由本单位提出初步建议,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所分管直属单位上报的平时考核等次建议,按照“好”等次不超过40%的比例提出推荐等次建议。人事科负责收集分管领导提出的推荐等次建议后,报考核委员会评鉴等次。

“好”等次的名额测算取整数,四舍不五入。若“好”等次名额测算达不到1名的分管领导,按2个季度核定1名“好”等次,并根据所分管的干部实际工作表现是否给予“好”等次。

(四)结果反馈。平时考核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听取本人意见。平时考核结果由人事科及时汇总存档,并将年度平时考核开展情况按照规定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登记表》,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六、结果运用

(一)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干部,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干部,由其分管领导或科室、单位负责人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干部,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干部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者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七、其他说明

(一)考核对象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二)对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考核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对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考核可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三)平时考核工作按干部所在工作岗位开展,在局机关合署办公人员按其实际履职岗位参加平时考核。参加援派或者挂职的干部,由平时考核周期工作时间较长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平时考核。派出学习培训、参加专项工作的,由派出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并确定等次。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进行平时考核并确定等次。

(四)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干部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含受处分之前和解除处分后),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同时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或所在机关给予处分、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受处分影响期间考核结果。

附件:1.月工作纪实自评表

2.平时考核登记表

附件1

(年月)

姓名

单位、职务

本月工作目标任务

主要围绕工作岗位职责,该月所需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工作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以条目式提出个人月工作目标。

月工作完成情况

(条目式)

对照个人月工作目标任务,逐条记录当月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出勤、考勤情况

当月病、事假及日常考勤、会议考勤的情况。

审核意见

工作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

分管领导审核签名。

注:本表一式一份,由干部所在科室(单位)留存备查。

附件2

(年第季度)

姓名

单位、职务

季度个人总结

围绕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照每月个人工作任务,逐条说明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工作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名:年月日

分管领导评鉴等次建议

(建议)该同志平时考核结果为。

签名:年月日

考核委员会评鉴等次

该同志平时考核结果为。

盖章: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由局人事科以及干部所在科室(单位)留存备查。

公证处干部考核方案 单位干部年度考核方案篇四

(篇一)

为全面、及时考核评价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工作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依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年度考核。为做好这次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1、区直机关各部门,教育、卫生、城建、工业、商贸系统及所属事业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街道的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

2、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副科级后备干部及新补充的后备干部、后备人才人选。

二、考核内容

注重考核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在推进和完成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中的表现;结合本单位、本岗位实际,推动“富民强区”的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工作成效,以及反映出的大局观念、执行能力和领导水平;在是非、困难、矛盾、名利面前的表现等。

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工作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领导班子一年来的工作成效、贯彻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团结协作、整体功能发挥等情况。

科级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结合“四看”标准,重点考核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核步骤和方法

1、考核准备

公布考核方案,成立考核组。各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沟通协商确定具体的日程安排、工作方式、工作步骤和有关要求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起草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三)对违反考核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对违纪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监督机制,建立举报制度,加强考核质量与成效的评估,为考核工作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

(五)被考核的乡镇(街道办)和县直部门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县考评办申请复核,县考评办应予以复议,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公证处干部考核方案 单位干部年度考核方案篇五

为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用好政府补助资金,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和一体化管理的考核机制,优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流程,充分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工作用心性和工作热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村卫生室的体制性质与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资料和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同时,加强对规定指标完成状况的考核。坚持以考核结果落实补助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及村卫生室人员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本方案涉及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财政配套补助经费,考核对象为全乡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聘用人员。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资料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依据是《小水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小水乡村卫生室一体化考核标准》。

(一)考核程序

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筹、兼顾公平”的考核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提高各室聘用人员的工作用心性。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组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管理和组织领导。乡卫生室对照《小水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日常监管抽查、季度督查、半年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邀请财政所共同参与。抽查、季度督查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半年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年终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60%。各卫生室每季度进行卫生室考核。

(二)考核形式

1、查阅台账:查阅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资料、病历及处方等。

2、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医改政策宣传、药品价格公示、药房管理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患者及家属座谈会,了解相关状况。

4、走访、电话调查:走访、电话调查每室每人不少于10个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

5、要掌握本辖区内重点人群的具体数字,走访5—10个管理对象

乡卫生院参照县制定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考核标准制定本乡考核办法,明确其工作资料、要求、指标及考核评分办法,卫生室每半年考核评估一次,考核结果跟年终绩效考核分配挂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收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包干使用的一般诊疗费(不再收取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材料费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等。基药补助分配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1、根据村卫生室全年的基药及一体化管理考核得分状况,居前三名的村卫生室评为“小水乡xx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群众”,依次分别奖励800元、500元和300元。

2、在年底将评选我乡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个人一名,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3、违反请假制度扣50元/天。全年累计超过2次的扣100元,含2次。

5、违反会议制度,无故缺席者扣20元/次。

6、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违规使用20xx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任何药物,在室外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扣当事人1000元/次。若在室内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全站人员均扣1000元/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使用非基药达三次的当事人将被解除聘用合同,清出乡村医生队伍。

7、恶意竞争、互相拆台、有损群众形象和利益者,发现一次扣200元。

9、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不规范结报,私自随意收费,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负责人各500元,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收费达三次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处罚在月度基本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者可停发、扣发基本工资。

1、切实提高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花钱买服务,就是要回归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务必透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一支全心全意为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卫技队伍。坚持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对政府负责,对百姓负责,对管理工作负责,对职工自己负责。

2、加强培训学习。各卫生室要组织全体乡村医生认真学习县、乡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技能,建立合理用药的观念,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用药习惯。

3、加强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鼓励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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