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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路护路协会工作计划书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11 11:12:04 页码:8
乡镇公路护路协会工作计划书
2023-09-11 11:12:04    小编:雁落霞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乡镇公路护路协会工作计划书篇一

一、由县级主管部门受权履行国家有关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乡镇林业工作站职责。

二、协助乡政府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参与管理和监督林木采伐及其伐区的调查设计和验收工作,工作总结《乡镇林业工作站职责》。

四、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集体林木、林地规范流转服务,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五、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和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以及乡村林场和个体林场的管理。

七、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每个乡镇林业工作站站长的职责都不仅相同,但差别不大。有的务实一点,有的务虚一点。以下例子你可以参考,再根据自己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实事求是的标牌。

站长职责:

1、负责林业站的全面工作,保证全站工作的正常开展。

2、宣传贯彻执行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

3、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指导全镇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依法保护与管理森林资源,协助上级林业部门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5、管理与搞好植树造林、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退耕还林、林权制度改革存档等各项林业工作。

6、履行本级职能,依法审核有关林木采伐、抚育手续。

7、负责林业站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8、承担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并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镇公路护路协会工作计划书篇二

1、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工作专班。县政府为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县政府成立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发改、财政、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健、交通、电力、税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领导小组与乡镇政府签订任务目标责任书。抽调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的整体推进、指导、调度、检查、通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乡镇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的实施。

2、编制总体规划。通过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编制全县总体规划,报市政府审定同意。(2019年1月底完成)

3、编制实施方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设计单位,深入乡镇、村街调查摸底,编制《郯城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在县政府审定同意基础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由县政府批复实施。(2019年4月底前完成)

1、全面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四制”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工期,科学组织施工,严格第三方检测,严把管材、机电设备等原材料质量关和施工管理质量关,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县级验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验收办法组织验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3、市级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县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4、省级评估。省水利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级和县区工作进行评估。(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乡镇公路护路协会工作计划书篇三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植树造林。完成人工造林亩,栽植花椒万株,柑桔 万株,桑树万株,义务植树万株,林业育苗200 亩,树种涉及柑桔、板栗、冬枣、枇杷、桑树、花椒等 6个品种,可提供苗木200多万株。

(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全面完成2001—2003年度清查整改及苗木补植、补助兑现工作;完成2004年度亩的苗木补植以及全镇工程造林损失面积调整和重造工作;完成2005年度退耕还林建设任务,面积亩。

(四)天保工程建设。森林管护面积247010亩,封山育林2000亩,飞播林补植1000亩,人工植苗46620株,设置围栏1087米,完成2001—2004年度天保工程造林的自查及区级验收工作。“三防”工作成绩显著,无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发生。

(五)自身建设。完成高家堰930亩退耕基地建设任务,进行了全面定植,并已经受益。

(六)林业科技工作。强化林业技术培训,举办技术讲座5次,培训人数800多人;泥质页岩地区生袋造林试验及木瓜早实丰产栽培技术实验获科技三等奖;继续搞好标准树建设。

(七)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二、主要作法

(二)坚持回、纠、评、建相结合,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把行评“回头看”工作纳入全站工作的重点,召开“三会”即:党员会、干职工会、护林员会,层层落实责任制;坚持“四到位”即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互相提,自己找”等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把行评整改工作贯穿到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全过程。做到部署工作有行风、检查工作有行风、总结评模奖励有行风。对行评“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件件有回音,事事落到实处,用实际效果转变行风赢得民心,取得一定实效。林业站行风建设明显加强,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机关管理井然有序,干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坚持农民增收与农村稳定相结合,及时稳妥地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

从建立大信访格局出发,始终把信访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专班,由林业站站长蒋隆林任组长,安排专职信访联络员,制订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真正做到“组织领导落实,人员装备落实,查处结果落实”,年处理区、镇、村以及来信来访案件15起。在案件处理中坚持做到“四个不”:一是统一政策,不变通。注重事实,尊重历史,规范程序,严格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动摇。二是细致工作,不马虎。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疏导说服工作和解疑释惑工作。三是抓紧时间,不拖拉。做到户户纠纷不出组,组组纠纷不出村,村村纠纷不出乡,同时要未雨绸缪,做好矛盾纠纷的梳理排查,防患于未然或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大力宣传,不放松。把林权政策不折不扣地交给农民,让农民做 “明白人”。

(四)以科技为动力,全面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和林业产业建设。

1、全面补植补造,加强抚育管护。完成退耕还林整改及区级验收任务。

责任追究,按图纸施工,按要求管护,搞好植树造林与巡山管护工作,严格制度,健全档案,强化宣传。一是认真开展天保工程 “回头看”。按照夷林发[2005]36号文件精神,组织专班就有关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2000年启动天保工程以来,经过五年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办理了6家木材加工厂,年用材量110立方米,对加工厂进行了严格管理,各加工厂建立台帐,全镇6家加工厂自发成立管理协会;封山育林11000亩,封山补植3300亩,飞播造林有效面积24000亩,成效面积24000亩;管护面积247010亩,其中禁伐区面积145206亩,限伐区面积101804亩;争取财政资金元;管护站点90平方米,购买小汽车一辆,对讲机4部,电脑3台,空调3台,风力灭火机三台。二是引进生态节能灶巩固天保成果。市林业局、能源办、三峡电视台在高家堰村杨开云家就神州大蓄集团研制的最新生态节能灶进行了现场演示,现场100多人观看。适合在农村推广应用,深受群众欢迎。

(六)2006年工作思路。

1、抓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巩固工程建设成果

2、搞好大中坝花椒基地建设。

3、加强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

乡镇公路护路协会工作计划书篇四

年初以来,镇党委、政府将综治稳定工作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臵来安排,班子定期研究综治稳定工作,从繁多的头绪中理出工作思路,每周召开一次综治工作联席会议,由主抓领导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本周工作重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领导班子中由两名党委成员负责综治稳定工作,有针对性的采取工作措施,开创综治工作新局面。

第一,加强阵地建设。年初以来,*镇仍把乡办及村室建设作为综治工作的重点,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按照“五有”标准投资5万元对综治办楼进行装修和设施配备,拿出11万元对7个村的综治办公室高标准进行了装备。现已完5个村的标准化建设,办公设施全部配套到位。

第二,构建基层纺线。年初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有基

础上充实了3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处理矛盾纠纷能力强的同志到镇综治办工作,同时通过对各村的摸底调查,镇党委又聘请了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党员为村民调顾问,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筑起了保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纺线。

第三,营造宣传氛围。*镇以2月7日至16日的反^v^警示教育宣传周,3月综治宣传月,4月《信访条例》宣传月及“平安家庭”手册发放为契机,出动宣传车25辆、悬挂横幅58幅、制作大型喷绘版面8块、散发宣传单10余万份、刷写标语16处、设立咨询台3处、举办大型画展30幅和组织宣讲团,在26个行政村巡回宣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反^v^工作、《信访条例》、平安建设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农村各项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综治工作的热情。5月10日在全镇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景区”“平安单位”“平安班级”的创建活动,将平安家庭手册发放至各村、各组、各户、镇直各单位、景区、各学校,并组织专职宣传队帮助解读,同时在重渡沟村开展了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将平安创建工作引向高潮。镇党委、政府还利用镇召开大型会议之机,向村干部和党员宣传“平安建设”的重要性,还邀请分局做全镇治安状况通报,提高广大群众增强防范能力。

由于领导重视防控到位,我镇今年至今的刑事案件由去年的28起下降到今年的20起,下降率为22%,治安案件由去年的120起下降到56起,下降率为53%。

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镇实际,投资近3万元,率先在全县高标准建成*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作为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领导指挥机构,由两名党委成员担任正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同时又从*治安巡防中队抽调一名协调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巡防队员常驻中心负责接待调处工作。矛盾调处中心由矛盾调处大厅、谈心室和调解室组成,工作人员5名,中心内走访程序图、走访指南、首问责任制等项制度完善,各项薄册齐全,同时本中心还具备领导接待、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等多项职能,本中心的建立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道路,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直接调处和分流调处以及案件交办,真正实现了归口办理,改变了以往单独调解带来的诸多不便,减轻了工作量,也理顺了工作关系。矛盾调解中心从接待大厅到建立各项制度,到制定工作程序等处处遵循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中心成立四个多月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9起,其中化解70起,立案19起,所立案件除2起正在调查外,其余全部结案。

第一,建立全员抓稳定格局。*镇7名党政副职班子成员中,有4名直接从事过综治稳定工作,熟悉这方面的业务,党委根据这一特点和*实际,规定班子每个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即既要对分抓工作负责,又要对分抓工作引发的不稳定案事件负责。党委书记、镇长亲自过问、解决涉及稳定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和案事件,班子副职成员不推不靠、积极主动解决有关问题,形成了班子成员及机关全员抓信访稳定的格局。

第二,健全信访稳定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和推行一系列有行之有效的制度,促进了信访稳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1、认真坚持矛盾纠纷旬排查、月汇报、季分析总结制度,及时整体了解矛盾纠纷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化解。各村每十天对本村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及时化解,并认真填写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报表,由各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签字后报镇信访办。对因工作不认真、排查不细致,造成某些矛盾和问题没有排查出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汇报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分析会,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化解。

2、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对排查出的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化解的责任落实到村、部门、单位和人头。各村民小组出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由村民小组负责化解,村民小组难以解决,或当事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由村填写镇统一负责印制的《信访案件处理签》到镇解决,并将当事人投诉请求、调查笔录、调查处理意见,以及其它有关证据一并报镇综治办。若违反这一规定,造成当事人越级到县以上上访的,除对该村进行通报批评外,每起罚款100元。对于直接反映到镇政府的信访案件,由镇主管副书记批转到各村依照程序解决。机关各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除对本职工作负责外,还要对本职工作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负责。凡反映到镇综治办的案件,报主管副书记批示后,批转有关部门解决,综治办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及时处理,限期结案。对每起信访案件有接待、有记录、有处理措施和结果,做到化解合理,材料齐全。凡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没有结案,或导致案件升级的,每出现一次对涉及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在机关会上做出检查,对部门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各罚款100元,并由书记或镇长签发督办卡,限期结案。

乡镇公路护路协会工作计划书篇五

第二条市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经依法验收合格,本办法所称乡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有关机构批准认定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

第三条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县市为主、镇村配合、保障畅通的原则,做到建养并重、有路必养”确保乡村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是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筹集和落实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监督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养护质量,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并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下,做好本村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林业、水利、规划等部门按职责做好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乡村公路养护分为乡村公路养护工程和乡村公路日常养护。

乡村公路的养护工程是指乡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和水毁修复工程。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是指乡村公路的小修、保洁、绿化管护、附属设施维护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乡村公路养护实际需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乡村公路正常养护。

第七条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四)负责组织乡村公路普查工作;

(五)指导、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职责:

(一)具体承担所属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五)维护路产路权。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四)负责配合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维护路产路权。

第十条当地村民委员会负责区域内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

第三章养护管理

第十一条乡村公路养护年度计划由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由省级^v^门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乡村公路养护应经常性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行车通畅。

逐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四级以上乡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择优选定专业养护作业单位;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养护困难的乡村公路,可以委托国道、省道养护单位养护,也可以采取建设、改造和养护一体化招标等方式进行养护。

由群众自治性养护组织或者其他养护组织决定养护单位或个人,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由沿线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采取群众性养护组织或者其他养护组织形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

通过竞争的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养护资质的专业养护单位负责施工,乡道、村道的养护工程由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并与之签订养护工程合同。养护合同的履行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成立乡村公路养护协会(理事会)履行养护工程项目法人职责,鼓励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负责养护工程的实施和日常养护的组织。

第十四条养护作业单位应根据本地实际和公路养护特点。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督促养护单位和养护人员严格执行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实施工伤保险。

应当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与安全警示标志。县道、乡道因养护确需中断交通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乡村公路养护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并采取必要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告;村道养护确需中断交通的应当报告村民委员会并告知村民。

第十五条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绿化规划和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其收益主要用于村道养护。

确需更新砍伐的依照《^v^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擅自砍伐。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十六条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乡村公路养护用地、砂石料场、炸药、矿产资源税减免等事宜。保证乡村公路养护需要。

第十七条乡村公路养护作业应注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保护。养护废弃物应当及时收集清理。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十八条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以及非法占用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涂改或者擅自移动、拆除公路附属设施。

因建设需要占用、利用、挖掘县、乡道或使县、乡道改线的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县道、乡道及村道两侧边沟外缘向外不少于1米范围内为公路用地。乡村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的范围为建筑控制区。

第二十一条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排放污物等损坏、污染公路以及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人个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挖矿、采石、取土、堆放物品、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或种置农作物、打场晒粮、倾倒垃圾。不得损毁、擅自移动、涂改公路标志或者擅自设置其他标志,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第二十二条超过乡村公路限定荷载标准的车辆不得擅自在乡村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悬挂明显标志。

第二十三条乡村公路应逐步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并对标志标线定期保养,及时修缮。

第二十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公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第五章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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