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村规民约 制定村规民约心得体会(通用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15 11:04:05 页码:9
2023年村规民约 制定村规民约心得体会(通用7篇)
2023-09-15 11:04:05    小编:曼珠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村规民约篇一

“村规民约”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村落自治和村民自治的重要体现。制定村规民约具有促进村民和睦相处、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本文将从个人角度出发,谈谈制定村规民约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在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了解村民的需求和期望非常重要,这需要我们前往村民互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倾听、理解并回应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认真评估群众的需求,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这项工作的重点在于了解群众的诉求,满足他们的需求,以增强村规民约的可实施性和可持续性。

第三段:综合考虑协商制定

村规民约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协商制定。在协商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广大群众的意见、专家的建议和政府的规定等方面。制定村规民约并不是一个机械的流程,而是一个融合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权益和责任的过程。有必要理性思考、提高互相谅解、减少矛盾冲突。

第四段:严格执行村规民约

制定好村规民约之后,更加要注重落实执行。我们必须积极参与、认真执行村规民约,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对违规的行为进行认真的处理和纠正。在执行过程中,要注重与村民沟通交流,让他们参与到执法中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五段:总结

总之,制定村规民约是一项看似简单却充满挑战的任务。在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较为全面的考虑,充分参考群众意见、专家建议和政府规定等因素。同时,实施村规民约更是一项非常重要而且复杂的工作。需要认真执行和落实,以保证制度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村规民约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村级民主法制建设,规范村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民主管理,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轨道。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__村《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特制__村村规民约,凡居住在本村和户口在本村的村民都应自觉遵守。

一、学习并遵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不违反政策生育,不违法收养孩子,自觉履行计划生育协议(合同)。

二、积极参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了解人口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计划生育科学知识。

三、倡导婚育新风,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青年结婚应达到法定婚龄(女满二十周岁,男满二十二周岁)后,方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四、符合生育条件要求生育的夫妻应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属生育一孩的,由乡(镇)计生办发服务证后方能生育,属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由乡(镇)计生办发放《再生一胎生育证》(或报县人口计生委批准)后方可怀孕。

五、早婚、非婚、不符合政策怀孕的应主动终止怀孕;政策外生育对象要主动按《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六、孕环检对象,每年参加至少三次孕环情检查,重点对象随时监测。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应在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及时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生育一孩的,落实上环或皮埋措施,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落实结扎措施)。环孕检对象不按要求参加环孕检(流出的环孕检对象,没有及时参加流入地环孕检并通过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平台反馈有效环孕检报告单),由村委会对其收取每次200元的违约金,并按每逾期七天200元的标准加收,直至其环孕检到位为至。四术(上环、结扎、人流、引产)对象不按要求施行手术的(除特殊情况由村委会决定外),按每例500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手术每逾期七天200元的标准加收,直至其手术到位为至。

七、已婚育龄妇女应主动参加镇、村组织的生殖保健服务和月访视服务,自觉参加环、孕检。

八、离开户籍地外出务工、经商30天以上育龄人员,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自觉按要求通过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平台反馈有效环孕检报告单或返乡参加环孕检。有房屋出租的村民应配合村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不按要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租房户不配合村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处以500元以上__。

九、奖励优待本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

3、对积极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且家庭特别困难的,由村优先安排农村低保,直至脱贫为止。

5、在宅基地的审批、子女当兵、技术培训、组织劳务输出等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农村低保、救济救灾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困难户。

十、对私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按照《江西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严肃处理,属持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的三年内不准生育,属持二孩《生育证》的取消其再生育资格。

十一、对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的,3年内不得享受各级优待,并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十二、村民应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自觉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经常提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建议、意见,发现本村村民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积极举报,对政策外怀孕、私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查证属实的每例奖励500元。

十三、村内育龄人群均应向村签订不同类别的计生协议书,自觉遵守,履约诚信。

以上公约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村计生协会负责实施,全体村民共同监督,已婚育龄夫妇必须自觉遵守。对不履行村规民约的依照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合同)及群众自治章程追究违约责任。

村规民约篇三

村规民约是指村民们自主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约定,旨在加强村民之间的约束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这样的规定和约定通常体现了广大村民的智慧,符合当地的文化习惯和社会实际。在我看来,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很有必要的措施,因为它能够促进社会正义的形成,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第二段:村规民约的制定

村规民约的制定是一个艰苦卓绝的过程。首先,需要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听取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职业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其次,需要结合当地的地域特点、社会文化、企业发展等方面制定适宜的规定和约定;最后,需要认真组织村民大会,公开透明地制定村规民约,确保村民们对其内涵和最终效果充分达成共识。这样的制定过程不仅促进了村民间的相互了解和认可,更重要的是增强了村民们的自治和民主意识。

第三段:村规民约的执行

村规民约的制定往往是比较容易的,关键在于如何落实,在于执行。村规民约必须得到所有村民的共同遵守和执行,否则就失去了意义。在村规民约执行中,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村委会要统一领导,对规约具体落实到每一家;其次,要组织村民主动监督和举报,不放过任何违反规定和约定的现象;最后,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村民深刻认识村规民约的重要性和价值,切实维护好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第四段:村规民约的效益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既能够促进社会公正和和谐,也能够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如:一是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滥用,节约社会成本;二是促进村民良性竞争,提高产业效益和生活品质;三是增强村民的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形成了一种共治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不仅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加强村民自治和民主精神,同时也能够从制度层面上加强对社会正义和稳定的控制力。因此,我们应该始终关注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为打造和谐美好的农村社会加油鼓劲!

村规民约篇四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保证村务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营造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调动广大村民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积极性。

第二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村民自治,加强村务管理。

第三条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承包土地和农业管理

第四条土地(包括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山、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承包户只有使用权,承包方必须严格服从经济合作社管理。

第五条村民有种好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的义务,严格履行承包合同,不弃耕抛荒。

第六条未经批准不得在本村土地上建房、私自出租或买卖土地。在镇、村规划区内征用建设用地,土地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阻难、拖延,经多次协商仍不同意的,由村委会强制办理征用手续。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转包给第三者,并签订转包合同。

第八条承包户有培养地力、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和宅基地上擅自掏路、塞沟、筑坎等,承包期内,小河、小道、小沟由承包户负责修掘,保证排灌畅通。

第九条保护机耕路、主河流、机埠、渠道等水利设施建设,不得无故毁坏水利、道路、农电线路等基础设施。

第十条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水土不流失和平衡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特产林,提倡在承包山上开展绿化造林。

第十一条砍伐承包山上的树林,必须经县林业部门批准,在获得砍伐许可证和认清山界的基础上实施砍伐。滥伐树木的视为偷伐,按森林法规定处理。

第三章征兵和义务教育

第十二条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应踊跃报名服役。

第十三条公民拒绝兵役登记、征集和军事训练,经教育不改的,按《兵役法》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未满16周岁的学龄儿童,应自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对中途停学的要强制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收童工,违者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第四章用电管理和改造

第十五条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电网改造,逐步达到村民用电标准化,使村民用上放心电、安全电。

第十六条新装和增容工业用电,新设照明用电的单位和用户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电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电表损坏或更换表底时,须向村委会提出口头申请,由村电工拆装电表,临时用电征得村委会及用电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乱接。

第十八条无特殊情况应按时交纳电费,无故拖欠的一律停止供电,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用电资格。

第五章婚姻和计划生育

第十九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依法推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村规民约篇五

第二段:

首先,制定村规民约需要充分调查和研究当地的情况。了解每个家庭的需求和诉求是制定村规民约的前提。只有在了解了基础情况之后,我们才能更好地团结全村人民,让这些规定更接地气。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走家串户,开展座谈会等活动,让村民们参与到制定规定的过程中去。

第三段:

其次,制定村规民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因为每个村庄的情况都各不相同,所以制定的村规民约也需有所变化。制定村规民约不应是单方面的决策,而应该体现出“以人为本、民主自治”的原则。所以,我们在制定规定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村民的意见和想法,团结全村人民,依据当地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合适的规定。

第四段:

第三,制定村规民约需要得到全体村民的广泛认同。只有全体村民的支持和配合,制定出来的规定才可以得以贯彻实施。为此,在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座谈会、骑行考察等形式,让村民更好地了解规定,听取村民的建议,真正做到“共商、共建、共享”。

第五段:

最后,制定村规民约需要加强宣传和监管。宣传能够弘扬优秀的乡村规矩和文明乡风,让村民了解和遵守规定;监管能够保证规定的实施和执行。因此,村规民约的宣传和监管是不可或缺的。在宣传方面,我们可以运用公示栏、广播、传单等形式,让村民熟知和遵守规定。在监管方面,我们可以成立监管小组,严格执行执法规定,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

总之,制定村规民约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只有做好了这项工作,才能够让农村更加文明、和谐,实现共同富裕。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尊重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与村民沟通交流,让规定更具接地气、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宣传和监管,让规定得到全体村民的认同和遵守,成为村庄进步的有力保障。

村规民约篇六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 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 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 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 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 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 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 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 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 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 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 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 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 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 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 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 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 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 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 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 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 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 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 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 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 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镇政府备案。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村两委。

村规民约篇七

村规民约,作为一种在农村社区中制定的规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村民和谐共处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我深深体会到了村规民约的重要性和价值。本文将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分享我对于村规民约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促进邻里和谐

村规民约旨在建立一个和谐的社区环境,让村民能够和睦相处。通过制定明确的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邻里间的互动和交流。在我的村庄里,村规民约规定了每周的“邻里聚会”活动,让村民们有机会在一起分享彼此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这样的活动不仅丰富了大家的社交生活,还加深了邻里之间的情感,促进了和谐的邻里关系的形成。

第三段:规范行为准则

村规民约除了促进邻里关系的发展外,还规范了村民的行为准则。通过设定明确的规章制度,村民们能够更好地自我约束,遵守公共秩序。例如,村规民约中规定了禁止随地乱扔垃圾、禁止酒后驾驶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我曾亲眼目睹这样的改变,村里的卫生环境变得越来越整洁,道路交通事故也大幅减少,表明村规民约对于规范村民行为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四段:共建美丽乡村

随着农村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于村庄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村规民约中也涉及了美丽乡村的建设和环境保护。通过禁止砍伐树木、禁止乱倒污水等规定,村民们共同努力保护了自然环境,创造了一个宜居的生活空间。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的身心健康得到了保障,乡村旅游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可以说,村规民约为美丽乡村的建设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五段:丰富农村文化

村规民约不仅在物质层面上带来了显著的变化,而且在文化层面上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设立村规民约文化活动,村民们能够了解和传承传统乡村文化。例如,在我的村庄里,我们定期举办农民画比赛和传统舞台剧演出,让村民们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和热爱,同时也增进了大家对于传统文化的认识。这些文化活动不仅丰富了村民的精神生活,也为乡村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结束语:

通过参与村规民约的实践与体会,我深深认识到这种规范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邻里和谐、建设美丽乡村和丰富农村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当继续推进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以持续改善农村社区的生活环境,为村民们创造更好的居住条件。同时,我们也应当注重宣传和推广村规民约的意义和价值,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形成人人皆知、人人遵守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美好的乡村社区,实现伟大的农村振兴梦想。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