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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经验总结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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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经验总结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精选5篇)
2023-09-13 22:45:10    小编:JQ文豪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经验总结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关于落实20xx年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新地税征科便函〔2016〕1号)、《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地税发〔2016〕50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办法(暂行)》(新地税发〔2013〕262号)的规定,结合克拉玛依实际,制订20xx年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按照自治区地税局20xx年度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安排,进一步健全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并制定横向协作办法,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地税局关于税收风险管理方面的有关要求,不断改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质量。一是进一步优化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及风险管理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程。二是根据自治区地税局要求,落实建立风险应对的复查机制和流程。三是建立克拉玛依市地税局横向风险管理协作办法,积极组织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分析会”,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以金税三期上线和开发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平台为契机,切实加强数据采集质量。加强风险管理环节跟踪和应对质量定期抽查,实现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有效监控和评价。

以自治区地税局推进财产行为税第三方信息采集应用工作的要求为契机,认真梳理第三方信息采集目录,对政府各部门涉税信息区分匹配类信息、关键类信息和辅助类信息,在充分考虑信息来源部门信息存储方式和信息化水平的差异性的基础上,按照自动实时交互、自动定时交互和电子数据导入等方式采集涉税信息,建立第三方信息采集共享平台。在此基础上,加强第三方数据与纳税人申报数据之间的关联,开展数据比对分析,更加准确地识别风险,有效地应对风险,不断推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向前迈进。

六、认真落实风险管理的各项绩效指标任务,持续改进考评运转。结合数据管理局工作实际,全面承接并完成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完善绩效考核方式,积极探索并逐步拓宽绩效管理的结果运用。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经验总结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xxx税收征收管理法》、《xxx企业所得税法》及《xxx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xxx增值税暂行条例》及《xxx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税收法律、法规文件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内部风险控制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 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二章 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税务管理机构设置

公司内部设立税务管理机构,由财务部、供应部、生产部、销售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税务管理机构由税务管理总监及税务管理人员组成。

税务管理总监姓名:

部门或职务:财务部经理 专业技术职称: 税务管理人员姓名:

部门或职务:财务部

专业技术职称 税务管理人员姓名:

部门或职务:供应部: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 税务管理人员姓名:

部门或职务:生产部: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 税务管理人员姓名:

部门或职务:销售部: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

第五条 税务管理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税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并负责督促、指导、监督与落实。

2、组织实施企业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日常税务风险并采取应对措 1 施;指导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

3、负责与税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接洽、协调和沟通应对工作,负责解决应以公司名义统一协调、解决的相关税务问题。

4、参与公司日常的经济活动和合同会签,利用所掌握的税收政策,为公司的战略制定、关联交易、并购重组等重大决策以及开发、采购、销售、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税务专业支持与管理建议。

5、负责最新税收政策的搜集和整理,及时了解和熟练掌握国家有关财税政策的变化,将与公司有关的重要税务政策归类汇总后,提交公司领导和控股公司,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学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各项税务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6、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加强公司经营活动的税务筹划,每月对纳税申报、税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效地控制税收成本,发挥税务管理的效益。

7、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账簿凭证和其他涉税资料的准备、填报和保管进行监督与审查。

8、其他税务风险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设立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与税务管理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1、负责税务资料的准备与填报;

2、纳税申报表的计算填报;

3、税款缴纳划拨凭证的填报;

4、发票的购买、保管,5、财务印章保管;

6、准备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税收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报备。

7、其他应分离的税务管理职责。

第八条 任何税务事项的申报、计缴、报备必须有书面原始凭证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九条 公司涉税业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公司定期组织对涉税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 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

三、技术投入和信息技术的运用;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五、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六、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

七、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八、其他有关风险因素。

第十一条 公司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由企业税务管理岗位 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公司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新产生的税务风险。

第四章 税务风险控制和应对机制及措施

3 第十二条 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

(一)采购及付款业务管理

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

1、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完善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安排采购计划,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建立价格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2、采购业务应当集中,避免多头采购或分散采购,以提高采购业务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堵塞管理漏洞。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3、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

4、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选择的供应商是否符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条件,确定合格供应商清单,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建立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对供应商提供物资或劳务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供货条件及其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实时管理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和调整。

5、建立采购物资定价机制,采取协议采购、招标采购、谈判采购、询比价采购等多种方式合理确定采购价格,最大限度地减小市场变化对企业采购价格的影响。

6、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确定检验方式,由专门的验收机构或验收人员对采购项目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涉及大宗和新、特物资采购的,还应进行专业测试。

7、加强采购付款的管理,完善付款流程,明确付款审核人的责任和权力,严格审核采购预算、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相关内容,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办理付款。

8、在付款过程中,应当严格审查采购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发现虚假发票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处理。

9、重视采购付款的过程控制和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拒绝付款,避免出现资金损失和信用受损。

10、合理选择付款方式,并严格遵循合同规定,防范付款方式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11、加强对购买、验收、付款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详细记录供应商情况、请购申请、采购合同、采购通知、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商业票据、款项支付等情况,确保会计记录、采购记录与仓储记录核对一致。

12、指定专人通过函证等方式,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

13、建立退货管理制度,对退货条件、退货手续、货物出库、退货货款回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与供应商的合同中明确退货事宜,及时收回退货货款。涉及符合索赔条件的退货,应在索赔期内及时办理索赔。

(二)存货管理

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详细列明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

1、建立存货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除存货管理、监督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他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特别授权。

2、重视存货验收工作,规范存货验收程序和方法,对入库存货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查验,验收无误方可入库。

外购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与存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核对一致。

自制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产品质量,通过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产成品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报告处理。

3、建立存货保管制度,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1)存货在不同仓库之间流动时应当办理出入库手续。

(2)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并健全防火、防洪、防盗、防潮、防病虫害和防变质等管理规范。

5(3)加强生产现场的材料、周转材料、半成品等物资的管理,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4、明确存货发出和领用的审批权限,大批存货、贵重商品或危险品的发出应当实行特别授权。仓储部门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销售(出库)通知单发出货物。

仓储部门应当详细记录存货入库、出库及库存情况,做到存货记录与实际库存相符,并定期与财会部门、存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5、建立存货盘点清查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盘点周期、盘点流程等相关内容,核查存货数量,及时发现存货减值迹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开展全面盘点清查,盘点清查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

(三)固定资产管理

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详细列明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

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按照单项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盘点等相关内容。

(四)销售与收款业务管理

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

1、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销售业务流程,完善销售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确定适当的销售政策和策略,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2、加强市场调查,合理确定定价机制和信用方式,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策略,企业应当健全客户信用档案,关注重要客户资信变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

3、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与客户进行业务洽谈、磋商或谈判,关注客户信用状况、销售定价、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

重大的销售业务谈判应当吸收财会、法律等专业人员参加,并形成完整的书面记录。

销售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审批人员应当对销售合同草案进行严格审核。重要的销售合同,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4、销售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开具相关销售通知。发货和仓储部门应当对销售通知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所列项目组织发货,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企业应当加强销售退回管理,分析销售退回原因,及时妥善处理。

5、做好销售业务各环节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设置销售台账,实行全过程的销售登记制度。

6、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实行奖惩。销售部门负责应收款项的催收,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应妥善保存;财会部门负责办理资金结算并监督款项回收。

7、加强对销售、发货、收款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详细记录销售客户、销售合同、销售通知、发运凭证、商业票据、款项收回等情况,确保会计记录、销售记录与仓储记录核对一致。

(五)营运资金的管理

1、加强对营运资金的会计系统控制,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

2、生产经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取得的资金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设立“小金库”。

3、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履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后,方可安排资金支出。

4、企业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守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全过程业务,严禁将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

(六)财务报告编制及报送的管理

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详细列明财务报告编制中存在的风险点

1、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

3、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金额应当真实可靠。

4、各项资产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各项负债应当反映企业的现时义务,不得提前、推迟或不确认负债,严禁虚增或虚减负债。

5、财务报告应当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

6、各项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规定的标准,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

7、各项费用、成本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8、不得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

9、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

10、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11、财务报告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提供。

12、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及时整理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13、分析各项收入、费用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通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了解和掌握当期利润增减变化的原因和未来发展趋势。

(七)税务事项的具体控制办法

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详细列明各项涉税事项中存在的风险点

1、当公司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应及时到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财务部应按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3、财务部须按国家财税部门的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4、财务部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财税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及资料。

5、财务部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资料,并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6、税务证书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公司指定专人保管税务登记证件,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损毁、遗失。(1)税务登记证原件:存放税务会计处。

(2)税务登记证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证书、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 有关部门在办理公司有关事项中,需要财务部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时, 需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取得复印件。

7、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1)由财务部指定会计岗位操作员方可进入防伪税控系统。

(2)凭ic 卡领购专用发票, 并把发票通过ic 卡读入到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应严格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开具时限的要求开具。

(3)向购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 必须在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中有关销售退回及索取折让和证明等开具红字发票规定的前提下,开具负数发票。换票要取得了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后,按同样数量、同样金额开具负数发票。

(4)每月30日前,将申报期所属月份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税务机关报税系统发票认证功能逐笔录入,并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帐进行核对,打印进项税额报表。

(5)每个申报期所属月份的次月10日前抄税,打印销项税额报表,备份数据,并将税控ic 卡及增值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发票存根到税务机关报税并验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经验总结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篇三

第一条 为了深入推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机制,转变税源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在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收风险管理是国税机关和国税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方法和规则,确定税收风险区域,识别纳税人风险特征,根据纳税人风险特征的类型、多少、偏差程度等,进行风险排序,并根据纳税人风险类型、风险形成的情形等,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预案和措施,实现对纳税人税收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

第三条 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分为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和风险评价反馈四个环节,各环节循环往复,为全封闭式循环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坚持持续改进方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将各种风险动态化引入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不断从不同层面和角度优化、更新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和方向,以达到专业化管理目标。

台和晋中国税税收管理员信息化工作平台及第三方信息等在信息归集、过程规范和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优势,又要发挥税收管理人员在掌握纳税人信息和实际管理经验方面的优势,实行“人机结合”,切实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效能。

第五条 风险识别是指运用风险分析的工具和方法,确定风险区域、辩识纳税人税收风险特征的税收风险管理活动。

第六条 分局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税收风险的识别工作。

政策法规部门应结合本地区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定期实施政策分析,从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完善的角度,分析现行政策对本地区税收流失的影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风险分布的基本情况。政策分析应对有重大税收政策调整,适时组织实施。

纳税评估科应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进一步采取征管措施并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以降低各类风险的发生。应定期组织实施案例分析,分别选择一定数量的税收管理案例,分析纳税人税款流失与纳税人某些特征之间的关系,研究税收风险在本地区的分布规律。

2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中可能存在的偏离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风险点,并按照风险级别进行排序,为风险应对指明方向和重点。

纳税服务科要利用在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发票缴销和违章处理等方面获得的可能引起税收流失的风险信息,寻找防范的途径。

税源管理科应发挥征管一线的优势,实施基础分析。根据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况,分析辖区范围内税收风险的分布情况和主要特点,鼓励税务人员分析、寻找、提供新的税收风险特征。

各部门的政策分析、税收分析、案例分析和经验分析应形成书面分析报告,通过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分析动态、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总结经验,为把握规律提供平台。

第七条 税收风险识别的信息源主要是纳税人报送信息、税务机关采集信息、社会举报的信息和第三方提供信息。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源质量的管理,提高所获源信息的充分性和准确性,并积极拓展第三方信息的获取渠道,不断提高第三方提供信息在税收风险识别源信息中的比重。

第八条 税源专业化管理各部门对照指标体系,运用推理分析、数据统计等方法,寻找税收风险点,以税收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发生造成税收流失的严重程度为主要评价因素,对掌握的纳税人信息进行风险排序。根据风险程度因地制宜地调整不同的风险风析方法,提高分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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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风险应对是指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税收风险类型、风险形成的情形及原因等情况,按照一定的规则和风险应对预案,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的税收风险管理活动。

第十条 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科和纳税服务科是税收风险应对的执行部门。

第十一条 税收风险管理评价反馈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风险识别、评定和应对全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评价反馈情况,及时更新、优化、完善,不断健全整个税收风险管理体系,达到防范、应对、抵御、化解税收风险的目的。

第十二条 各风险应对部门在应对结束后,应及时将应对结果反馈回数据分析中心,数据分析中心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调整数据分析的方向和重点。实现了税收风险管理成果及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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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经验总结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篇四

(一)改进数据质量管理方式。建立数据质量服务提醒机制,重点开展对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申报等涉税数据质量的校验提醒工作;梳理、整合、完善大集中系统前端逻辑校验规则,制定前端逻辑校验审核清单并适时发布。

(三)完善风险管理数据支撑。依托大集中系统数据仓库和全省第三方数据管理平台,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主题数据库,规范风险指标数据来源,提高识别效率;根据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补充采集部分涉税数据,为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提供数据支撑。

(四)完善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税收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及推送管理机制,规范风险任务管理。

(五)加强风险计划管理。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业务处室的专业特长,从各处室职能角度,结合政策落实和年度工作重点,利用归集加工的内外部数据,科学分析全省税收风险分布的重点地区、行业、税种、事项等,提高风险管理计划与组织税收收入的契合度。

(六)优化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依托各业务处室开展对税收政策的梳理分析,逐步形成分行业、分税种和分特定事项的风险特征库;配合各业务处室对全省风险识别指标体系的应用情况开展周期性的评估、清理、优化和补充,做好指标分类分级管理与反馈结果分析,形成风险指标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全省重点模型和指标建设,扩充第三方数据风险指标,为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七)突出人机结合的风险分析。强化对系统自动识别风险的人工分析与验证,努力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性;研究制定税源信息反馈管理规范,将基层分局掌握的税源信息有效地转化为税收风险点信息。

(九)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总局和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十)深化大企业分集团和分事项税收风险管理。做好总局20xx年相关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专项工作,同时对股权转让、跨境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风险监控;继续完成总局20xx年8户企业集团的风险应对和总结反馈阶段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整改,适时将8户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工作成果推广到行业的其他企业集团;做好20xx年省局2户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后续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研究建立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制定分行业、分集团的大企业税务风险指引;研究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测试指标体系,引导帮助大企业健全内控机制,防范税务风险。

(十二)妥善处理大企业的涉税诉求。收集了解大企业涉税诉求,做好与相关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做到规范受理、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对纳税人普遍反映的涉税问题,要统筹协调并努力实现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和执行的统一性。

(十三)加快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平台建设。针对大企业的特点,建立大企业财务帐套等信息采集机制,完善大企业涉税数据常态化报送管理,强化大企业第三方数据与涉税情报采集,形成完整、规范、统一的集团一户式基础信息库;完善现有系统和软件功能,满足集团名册管理、个性化服务、遵从评价和业务协作等管理需要。

(十四)加强涉税举报日常管理。按照《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检举信息的研究、分析与运用,推进涉税举报业务与风险管理的融合,规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受理、处理、告知等各环节管理。

(十五)提升涉税举报信息化管理水平。编写涉税举报信息化管理需求,开发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平台,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间检举案件转办、交办、督办的流程化处理,推进涉税举报资料电子化档案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经验总结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规避税收风险,对税收管理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风险进行科学规范的风险识别、估测、评价,并对确定的风险实施有效控制,结合我县税收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国税会议精神为指针,以成熟的风险管理理论为支撑,树立和落实科学的税收发展观,坚持依法治税,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过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及保证风险管理程序严格执行来尽量消除、规避和化解税收执法的各种风险,从广度上广泛采集各种风险信息,从深度上准确衡量风险信息,在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管理程序,正确控制和处置各种已经确定的风险信息。

以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手段,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建立一个具有稳健的保障机制、高效的决策机制、快速的反应机制、灵敏的预警机制、科学的评估机制、严密的奖惩机制、快捷的纠偏机制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三月十日前,县局成立税收风险控制领导小组,杨爱红副局长任组长,彭家松任副组长,成员为刘仁吉、彭明玲、阮亦旭、周健法、刘崇澜、张远明、刘永平、刘坚、郭明华、王才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家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宣传动员,统一认识。风险管理简单的说就是对事情发生的确定性作出决定,包括某件事是否发生,如果发生怎么办。建立税收风险管理体系是落实省、市局有关推行税收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护干部,规避风险,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件大事,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三月十五日县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教育全局干部充分认识到建立税收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统一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培养干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风险意识、危机意识。

(三)、组织培训,熟悉业务。四月份,组织全局干部学习风险管理理论和岗位职责,对税收风险管理开展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本岗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及质量风险控制要点,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让大家知道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及要承担的责任风险。

(四)、制定制度,抓好落实。五月份,由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制定一个科学规范的、合乎国税工作实际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税收风险主要分为三个层面,一个是决策层面,一个是执行层面,还有一个是评价(考核)层面,税收风险管理主要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是风险的识别,第二步是风险的衡量,第三步是风险的确认,第四步是风险的控制和处置。办公室、人教股负责制定决策层面的风险控制办法,征管股、计征股负责制定执行层面的风险控制办法,税政、监察室负责制定评价(考核)层面的风险控制办法。

(五)、组织实施,落实到位。六月份,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完善三个管理办法,七月份,全面组织实施,并由领导小组主抓全局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务必工作要落到实处,要在具体的税收工作中见成效,要使税收工作在县局现有基础上上一个台阶。在工作中落实,在落实中创新,不断完善和实践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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