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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浅谈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优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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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浅谈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优质7篇)
2023-09-13 22:53:07    小编:笔尘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记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浅谈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篇一

“一晃三年,除了村党支部换届通知去投个票、开个会外,一年到头也没有什么组织生活”这是有的农村党员特别是老党员所面临的一个“窘境”。党内生活是我们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载体、基础和保障。党的xx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更是进一步将从严治党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村级干部忙于行政业务工作,“忘掉”了党内生活的情况也普遍存在。究其原因则是党内生活制度贯彻不彻底,执行不严肃。引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及规定,基层党委义不容辞,我们作为乡镇“一把手”更应该做到违规必究、令行禁止,让党内生活制度“硬起来”,自觉接受党员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才能不断提高自我约束力,防患于未然,才能把党内生活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一是建立容错机制要先明确职责。党的xx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当前,基层需要给予容错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征地拆迁、基层治理探索实践等方面。对一些无先行案例和明文规定的,要制定保护性和激励性的措施,以鼓励和保护创新,尊重历史、实事求为原则,鼓励大胆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了宽松、宽容、和谐的干事环境。

二是要以纠错机制促进容错机制的建立。容错机制最直接的运用便是在干部的培育上,作为乡镇的“一把手”,除了要做好领导班子“班长”之外,更是要善于做其他干部职工的“良师”,在工作上给予干部更多的关注与关心,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善于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改革创新决策因为是突破固有思维方式、现有制度体系,不确定性、探索性较高,只要不违反原则性,对勇于创新者所犯的错误要认真查找症结所在,确保防错在先、纠错及时,以纠错机制促进容错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三是容错机制应建立在“严管”之下。容错机制一定要在严管的框架中运行,在党内生活制度的制约下运动,容错并不代表可以毫无底线、一错再错、蛮干胡来。机制运行一定要在党内生活中明确“容错”的范围,不能无限度地扩大、宽容,要谨防出现钻制度空子的情形。容错机制的出台是鼓励想干事、能干事的改革者为百姓谋福利,为社会开拓创新促发展,必须将好钢用在刀刃上,不能跑偏用错。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纪律与容错纠错机制是相互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是容错机制实施的参照,而容错纠错机制又是推进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有效手段。在基层干部中,如何在坚持党内生活制度的原则下将容错纠错机制真正落实是一大课题。相信容错纠错机制一定可以为改革创新保驾护航,为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同志撑腰鼓劲,也能最大限度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浅谈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篇二

“容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或包容犯错情况的发生。建立容错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能够广泛激发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英雄本色。当前,正处攻坚克难的改革关键时期,每一名干部当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作为,要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的大情怀、大胸襟,主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浪潮中。

各地陆续出台的容错纠错机制无疑是给想干事、敢干事、真干事的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改变了以往“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病态观念,用机制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保驾护航,让干部真正做到了放开手脚干事创业。

那么,什么样的“错”可以容?江苏省委办公厅出台的文件就做了明确规定,“在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狠抓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出现一定失误,可以给予容错。狠抓落实、积极探索、攻坚克难,当干部置身于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特别是面对新任务、新挑战时,没有先例借鉴,没有经验可寻,势必会是“摸着石头过河”。甚至有的时候机会转迅即逝,在决策的关键环节,都需要干部能够做到当机立断,敢于拍板。但是,因为有了“谁主管,谁负责”在前,在需要当机立断之时,又有多少干部能够做到“一拍定音”呢?一旦决策失误,势必追究拍板者的责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干部改革创新、勇于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可以说,容错机制的出台,就是为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奏响了福音,是敢闯敢干、真干实干型干部的护身符。有了明确的规定,干部心里面也就有了底。当面对需要创造性开展工作、需要重大决策的时候,干部们势必敢于甩开膀子、撸起袖子,来一场“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攻坚战。

当前个别干部还抱有“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思想,这显然是不对的,也不利于发展,而容错机制就是破除这一思想的关键。它也给尸位素餐者、为官不为者敲响了警钟,“多干多错”既然不成立,那“少干少错”就没有生存的空间。容错机制可以谈得上是一把一举两得的双刃剑,不仅为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干部保驾护航,同时也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举起了惩治利剑。

同时,容错机制决不能成为个别干部乱作为的“借口”“托词”。针对虽未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但客观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问责,不予容错。这就需要进一步在干部考核、监督上下狠功夫,把好干部标准立起来,把先进典型选出来。大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政治生态和舆论空间,让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成为干部的常态。

浅谈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篇三

最近,省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强调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大力营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如何理解《意见》的重要意义?在实践中如何准确把握?记者邀请权威人士进行了解读。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大举措

“《意见》是贯彻‘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的重大举措。”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胡金波告诉记者。他说,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和关心爱护干部相结合,是一贯的重要思想。多次强调要抓紧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意见》认真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江苏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推动“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意见》体现了省委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胡金波说,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更加注重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省委书记李强反复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干部担当负责创造良好条件,为担当作为、狠抓改革、善抓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制定《意见》是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实践,通过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奋发有为,为推进“两聚一高”凝聚强大正能量。

“《意见》回应了当前干部队伍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关切。”胡金波说,当前,全省各级党员干部总体精神状态是好的,勇挑重担、开拓创新、积极作为是主流,但也确实存在缺乏动力不想为、缺乏担当不敢为、缺乏本领不会为的现象。《意见》坚持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并重,明确给敢于创新者容错,为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鼓劲撑腰,同时重申加大治懒治庸力度,严肃查处为官不为,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胡金波说,《意见》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导向性强。《意见》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主基调,强调鼓励探索创新、奋勇创先争优,强调注重实绩、崇尚实干,导向十分鲜明。二是原则性强。《意见》坚持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实行容错纠错,准确界定容错界限,划出容错边界底线,坚决防止保护变庇护、宽容变纵容。三是操作性强。《意见》明确了容错的5个条件和8种情形,规范了容错的认定程序和容错结果运用等,便于基层把握和落实。四是系统性强。《意见》把容错纠错放在干部队伍管理体系中来把握,注重教育、选拔、管理、监督的有机统一,注重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衔接,注重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对容错免责的干部将“一往情深关心、一如既往信任,一视同仁使用”

容什么错、谁来容错、结果如何运用,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胡金波认为,贯彻落实《意见》,重点要领会好落实好这方面要求。在标准条件上,要着重从有禁与无禁、为公与为私、有意与无意、集体决策与独断专行等方面进行研判,做到弄清情况、精准把握、认真酌定、厘清责任。在程序环节上,要坚持问责调查与容错认定同步,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责任调查过程中,应同步考虑有无容错情形、是否符合容错条件,增强容错的时效性。在结果运用上,对符合容错条件给予免责的干部,要一往情深关心、一如既往信任,一视同仁使用。

坚持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个人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

正确对待探索创新是基本前提。要坚持看主流、看大局、看长远,对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不轻易下结论、贴标签,对探索中出现的问题不求全责备、简单“扣帽子”,为改革创新留出足够空间。尤其要鼓励支持多做没有先例、但顺应大势支撑未来的事情,多做开局艰难甚至影响眼前指标、但能留下长远优势和持久利益的事情。

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是核心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为了宽容和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同时也要坚决防止搞纪律松绑、管理松懈。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容错纠错工作,查清失误错误的性质、程度及原因,并与干部一贯表现相互比较印证,不得怕担责任不敢容错纠错,也不得避重就轻以容错纠错规避责任追究。

运用典型示范引路是重要方法。典型案例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教材,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及时总结容错纠错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大力宣传容错纠错的典型案例,推动文件精神的落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

强化领导责任落实是根本保证。要坚持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个人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把责任担起来,把《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流汗者不流泪、辛苦者心不苦、实干者得实惠,引导广大干部在“两聚一高” 新实践中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浅谈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篇四

一是明确容错纠错的原则。容错纠错要以支持实干、鼓励创新为原则,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其保护的对象是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好干部。不违反党纪国法的禁止性规定,符合中央大政方针、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出于公心、善意履职、积极担当的作为等,应成为各地确定免责的一致原则。

二是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对干部容错免责,核心是要划清因乱作为而犯错与因敢作为而失误的界限,区分干部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要严格区分“主观无意”与“明知故犯”、“大胆改革”与“无视规矩”的界限,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与政治生态。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多次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清楚地划分容错机制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哪些错误和失误是可以纳入容错机制的,哪些错误和失误是要接受处罚的,为我们提升容错机制的科学性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是制定完备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在坚持容错机制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各地各部门应该结合具体情况,厘清哪些错误能容、哪些不能容。要细化容错情形,明确免责措施,把因独断专行、违背程序和规律、违背科学而作出的决策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严肃追责。通过权责清单明确什么该干,通过负面清单明确什么不能干,对列入负面清单的决策失误追究责任,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决策失误一般不追究责任。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容错免责,应有严格的认定程序,通过规范的程序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完善操作流程,细化申请、核查、认定、实施、答复等步骤和环节,保证程序公开,阳光运行。容错机制的最终裁定,应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因工作失误受到追责时,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免责申请,纪检检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以确保容错纠错机制的严肃和权威。

一是容错纠错机制的制定要公开。在制定容错纠错机制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民众和专家的意见,尤其是针对容错范围的确定,应该广泛讨论,听取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细化具体制度,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保证制定内容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要公开。容错纠错机制虽然针对的是领导干部,但是容错纠错机制启动后,除了按照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政府还要公开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过程,让容错纠错在大众的监督下进行,一方面彰显党和国家宽容探索性失误、鼓励大胆创新的主张,另一方面调动全社会监督和参与改革实践的热情。

健全申诉救济机制

容错纠错机制要和救济机制结合起来,形成正面激励和负面惩罚双管齐下的制度合力。科学认证和判定个人责任,让“犯错者”有辩解的机会,允许责任人和当事人申辩申诉,保证他们的合法权利。在问责决定前,允许责任人和当事人举证解释,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综合考虑是否应当容错。要以反馈的事实和评估的结果为依据,看所犯之错是否容许,并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来判定结果。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免于追究纪律责任的,可以通过谈心交流、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工作。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让容错纠错机制真正起到保护干部、激发干劲的作用。

强化宗旨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

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广大领导干部要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在制度和规矩的范围内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大胆地干,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实际情况科学有效地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摒弃“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的错误心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而形成不畏艰难、奋勇前行、勇于担当、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

浅谈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篇五

近日,贵州铜仁市出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暂行办法》重点围绕“防错容错纠错”三个方面建章立制:一是防错于前。从强化日常思想教育、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等方面入手,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民主集中、科学研判,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俗话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我们每一位普通党员干部来说,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难免会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而“马失前蹄”。是明知故犯、贪污腐败,违反党纪国法的有心之过,还是一心为民、敢于担当,狠抓基层改革的无心之失,却不能简单粗暴的“盖棺定论、一棍子打死”。

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效应”:说经常洗碗的人难免偶尔失手将碗打破,自责之余,旁边不干活的人也不依不饶:“怎么这么不小心?”干半天活却因为小失误落埋怨、受责备,有人把它归结为“洗碗效应”。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洗碗效应”的例子并不鲜见。有的党员干部心系群众,一身干劲,敢闯敢干,夙夜在公,却因干事创业过程中的一些“无心之失”被贴上了“问题干部、带病干部”的标签,几年的功劳“一笔勾销”不说,从此再无晋升盼头。有的党员干部抱着“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没错”的“混日子”心态过上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平淡生活”,本职工作不管不顾,见人嘻嘻哈哈极尽客套反而平步青云。长此以往,难免会让部分干事创业的实干型干部心灰意冷,产生沉重的心理包袱。

古语有云:“不以一眚掩大德”“不以二卵弃干城之将”。 评价判断一个干部的好坏,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抓住一个缺点和一次过失就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全盘否定。此次贵州铜仁市出台的《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本着鼓励干事创业、区别对待过错的原则为勇立潮头干事创业的先行者戴上“护身符”,吃下了“定心丸”。《办法》明文规定,对在党纪国法范畴内,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可以申请容错免于问责。

《容错办法》让党员干部轻装上阵。《办法》中明确的容错纠错条件和9种情形无疑是干事创业者们在改革创新实践探索中的“免死金牌”。对于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过失与偏差,有了《办法》的保驾护航,再也不是以往的匆忙下结论、扣帽子,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一心为民,积极作为又主动补救的给予容错甚至免责,彻底解除了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他们能轻装上阵,毫无顾虑的全身心投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中去。

但得众生皆得饱,不辞嬴病卧残阳。当前我们正处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作为人民群众“主心骨”的党员干部,要彻底摒弃束缚自身干事创业手脚的个人得失,滋养夙夜在公、无私奉献的民族大义和家国情怀,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胆的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才能助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早日到来。

浅谈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篇六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制定了《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用机制鼓励党员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引导大家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目标上来。

容错机制的催生得益于当前党风政风的重塑契机,长期以来,我们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不履职尽责,“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抱着铁饭碗的心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与其相反,又有一部分干部运用手中的权力,什么事都敢做,什么字都敢签,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完全没有行政用权时候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容错机制的催生,主要想解决部分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让想干事,能做事的“能人”走上前台,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在容错机制出台的时刻,我们还要一贯的保持慎重。容错机制用的好,则是提升我们党员干部创业的兴奋剂;用得不好,则会成为某些权力任性干部的“免死金牌”。容错机制的建立,在笔者看来,需要“三个重视”。

一是要重视容错机制度建立。容错机制建立,既要广泛的听取民意,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建立,体现制度的公平,又要体现制度的可操作性。这就需要科学的研判、细化哪一类为拍脑袋做的决策,哪一类是不可预判的意外。

二是要重视容错机制操作程序的公平。对那些“犯了错误”的同志,他们的问题由谁来决定?这就必须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同时,坚持好民主集中,不能让由“一言堂”、“一支笔”简单的决定我们干部的优劣。

三是要重视容错机制具有发展性。改革,必然出现许许多多新问题,也需要我们想方设法去应对新问题。唯有时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事实就是的态度去改良和优化我们的制度,让容错机制更加贴近改革实际,进而激发出制度应有的力量。

“徒法不足以自行”,就是提醒我们制定的法律政策,必须考虑可操作性,尽量避免人的因素去改变法律初衷,唯有如此,我们制定的政策才更具先进性和指导意义。

浅谈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篇七

省委建立实施的容错纠错机制,重点是要解决干部干事创业放不开手脚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为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让他们轻装上阵,增添干事创业的活力,同时旗帜鲜明地营造出宽容失误的干事环境,进一步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为敢想、敢闯、敢试者吃下定心丸。

为创新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为担当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为实干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细化容错情形,明确免责措施。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把严格执纪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统一起来,在着力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上,列举了支持改革探索、推崇创新突破、弘扬担当负责、鼓励积极作为等方面的11种容错情形,严格区分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这些规定让勇于干事创业者明白,只要一心为群众办事,即使因客观条件导致改革创新失败了,也可以免予追责,从而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卸下包袱、甩开膀子大干。

规范认定程序,健全纠错保护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立足我省现有的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的做法和经验,注重抓早抓小、防范在先,以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特别是在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和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方面,总结提炼了我省之前的一些探索、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有效的梳理整合,体现了政策的持续和提升。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发点是为改革担当者消除顾虑,但也有人担心,这一机制在执行过程中,是否会成为某些人逃避责任的“保护伞”?其实,容错纠错机制是与鼓励激励机制和能上能下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设立的,它们之间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容错绝不是无限度的宽容与放任,也不是可以任性乱来的借口,而是在容错的同时让干部认识到错误,进而找到改正的办法。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的背景下,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闯的精神、激活干的勇气,无疑会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定他们改革创新的决心,增加他们推进改革创新的底气,让他们以全新的活力,走出一条好路、干出一番新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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