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深圳市居家隔离告知书(汇总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14 00:15:56 页码:10
最新深圳市居家隔离告知书(汇总5篇)
2023-09-14 00:15:56    小编:笔砚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市居家隔离告知书篇一

要坚持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v^《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xx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查。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x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x月1日至12月x1日。

1、节后员工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一)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司属各部室、单位要认真面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领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节后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深圳市居家隔离告知书篇二

一、居家隔离人员要按照规定居家隔离观察14天,必须单人居住,避免与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接触,保持房间通风良好,防止相互交叉感染。

二、居家隔离人员、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不得离开隔离场所,避免与亲朋好友、周边居民接触。

四、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其他家庭成员进入隔离居住空间时应佩戴口罩。

五、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频繁清洁、消毒家庭成员经常触碰的物品,至少每天清洁、消毒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

六、使用普通洗衣皂和清水清洗隔离人员衣物、床单、浴巾、毛巾等,然后完全干燥上述物品。

七、家属应尽量减少与隔离人员及其用品接触,避免共用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餐具使用后应使用洗涤剂和清水清洗。

1.居家留观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居家隔离观察达14天。

2.留观期间必须单人居住,避免与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接触,保持房间通风良好,防止相互交叉感染。

3.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好自身健康监测,按照要求做好家庭卫生防护。

4.居家留观人员、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不得离开留观场所,避免与亲朋好友、周边居民接触。

5.每天早晚至少测量体温2次,正常人的体温(腋温)是36℃到37.2℃。测体温时应保持腋窝干燥。

6.每天观察症状(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

7.咳嗽和打喷嚏时应使用纸巾遮盖口鼻。

8.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勤洗手,保持手卫生。

9.在家庭共同区域活动时需佩戴口罩。

10.经常触摸或接触的部位和器具应经常擦洗和消毒(请使用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氯仿等脂溶剂)。

11.居家留观人员应与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分餐,不得离开留观场所与亲朋好友、周边居民进行聚餐。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应保障居家留观人员按时用餐,对居家留观人员的餐具通过高温消毒等方式进行消毒并实行单独保管。

12.居家隔离期间,如果体温升高超过正常(大于或等于37.3℃),出现新症状或原有症状(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加重时,应第一时间主动向镇村干部或乡村医生等医务人员报告。

13.居家隔离人员或家庭应该主动配合镇村干部、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工作,对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乡镇、村(社区)工作要求

1.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强管理,在其居家隔离人员或家庭居住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安排人员轮流值守,防止他人与之接触。

2.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四个一”的工作要求(一名村社干部、一名民警、一名医务人员、一名社区网格员),安排工作人员每天2次上门为居家隔离人员或家庭测量体温,及时掌握人员状况。工作人员上门要做好防护,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3.镇村干部或乡村医生等医务人员接到居家留观人员、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或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加重的时,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乡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应立即向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由县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安排专用车辆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4.各乡镇、村(社区)要关心关爱居家留观人员,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发扬邻里互助的优良传统,为居家留观提供便利条件,尤其是对生活困难家庭要给予帮助支持。

一、适用范围

00:47

1、居家隔离留观人员务必保证一人一室单独隔离,选择家庭中通风较好的房间,多开窗通风,保持房门随时关闭,在打开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室友相通的房门时先开窗通风,家庭成员做好防护,避免交叉感染。

2、在隔离房间活动可以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先戴外科口罩,佩戴新外科口罩前后和处理用后的口罩后,应当及时洗手。

3、必须离开隔离房间时,先戴好外科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后再出门,不随意离开隔离房间。

4、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处于下风向。

5、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室友分开,避免交叉感染,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6、保持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充足的营养。最好限制在隔离房间进食、饮水。

7、尽量不要共用卫生间,必须共用时须分时段,用后通风并用酒精等消毒剂消毒身体接触的物体表面。

8、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时用纸巾盖口鼻,不随地吐痰,用后纸巾及口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用过的物品及时清洁消毒。

9、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通知,每日上午下午测量体温、及时上报村医,如果本人及家人出现发烧、乏力、咳嗽时,立即报告村医。

00:34

三、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的处理

根据通辽市人民法院、通辽市检察院等单位联合通告精神,对不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和命令,自觉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登记和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不及时遵守上报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已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的人员,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的,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或者造成病毒传播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拒绝接受卫生防疫机构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法律责任。

;

深圳市居家隔离告知书篇三

1.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区和学校出台的`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不进入公共场所、不到人员密集处活动,出行佩戴口罩,坚决遵守社区(村)防控人员健康登记、体温检测等规定。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实报告相关信息,不隐瞒家庭成员等重点疫情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坚决按照学校规定筛查,如自己的学生出现发烧等异常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

3.当好学生疫情防控常识的宣传员,使自己的学生掌握基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学会自我防护。

5.严格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关于“停课不停学”的各项规定,坚决做好学生居家学习的监管、教育、辅导等事宜。

6.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扰乱疫情防控的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秩序。

以上承诺内容,本人和全体家庭成员坚决遵守,如有违犯愿承担一切纪律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深圳市居家隔离告知书篇四

1、居家隔离期期限为14天(通知之日起计算),到期自动解除,隔离期间,严禁外出。

2、居家隔离期间应保证随时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要遮掩口鼻,清洁口鼻后要及时洗手。

3、居家隔离期间家庭内应单套或单间饮食起居,尽可能减少与家人的接触,确有必要的接触应注意保持1米以上距离。与家人分餐,使用单独碗筷,居家隔离人员使用过的物品必须用75°医用酒精或其他方式消毒。

4、违反居家隔离相关规定,造成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安全的,依照相关法律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严格执行。

承诺人签名:

日期:

深圳市居家隔离告知书篇五

(一)对于隔离期间不遵守防疫管理规定,擅自离开房间,在大厅、楼道等公共部位活动,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的规定,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疫情防控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追究刑事责任。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以追究刑事责任。

(三)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故意或过失传播新冠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按照以追究刑事责任。

(四)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追究刑事责任。

(五)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以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六)在采取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追究刑事责任。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