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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维修管理制度(通用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14 00:50:15 页码:8
学校后勤维修管理制度(通用5篇)
2023-09-14 00:50:15    小编: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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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维修管理制度篇一

学校后勤管理是教育教学的“先行官”,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使学校的后勤管理更有效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依据《兰州大方经典学校管理细则》,从本校实际出发,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财务制度

1.会计、出纳制度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帐、记帐,经费具领、支付报销要复核,报销应凭正式凭据。记帐要规范,做到清晰、明确正确无误。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弄虚作假的违纪、不道德行为。

首先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不得超支。

其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付均由校长“一支笔”审批,限额大的必须经校委会审核通过。

学校经费支会原则:

该买则买、该用则用、该备则备、该做则做;

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修则修、能补则补、能代则代。

二、财务公开制度

1.开学初向家长公开收费标准。

2.学校添置大型设备及维修、基建等需经校委会决定,并在教师会上公开。

3.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收支情况。

三、财务管理制度

1.物品登记验收制度

学校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账,并进行分类登记,领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账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

学校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采用分线负责制,各线都有确定主要负责人,总务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需要时,向各线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

学校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3.学校财产检查制度

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所有资产多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末对照检查),发现是、遗失和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每学年对学校账目(包括资产使用情况)财产向学校报告一次,并吸收教职工的意见,逐步改善。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优秀的责任人,班级进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责任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处罚。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与教导处共同协商、确定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物品,尤其是簿册征订更要分发及时,以保证能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及时,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每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物品,教导处预先做好安排,总务处做好具体的征订计划。

3.学习材料征订,由教导处根据教委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同意统一征订,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征订,如确实需要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1.由校长牵头,建立需要校舍安全领导小组。

2.完善校舍安全工作制度,检查记录,责任到人。

3.制定学校维修计划,经费预算、分配、安排维修项目。负责对维修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师生安全。

4.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加强对校舍安全巡视,发现破损或 接到报修及时维修。

5.对于突发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要提前防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避免、减少损失。对于突发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6.完善安全通道、设施、消防设施以及重点部位的防盗措施。

7.加强与学校其他部门协作,做好学生爱护公物、爱护人生的宣传教育。

六、卫生检查制度

1.成立卫生检查小组,由校长牵头负责。

2.定期检查食堂、楼道、校室、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场合。

3.组织少先队员每日巡查卫生,并及时公布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4.周五卫生进行大扫除,将重点检查卫生死角,公布检查结果。

学校后勤维修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加强对水电资源有的效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生产及师生员工生活服务,根据有关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办法。

水电的供应管理

第一条水电供应首先应确保师生员工学习、生活和教学的基本需要,同时又要做到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第二条水电管理部必须加强对供水供电设施的管理、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以确保水电正常供应、杜绝水电浪费。

第三条学校各单位、施工单位、租赁门面的水电设施不得自行转让给他人使用,如确属需要应到水电管理中心办理批报手续。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施工单位、租赁门面因事业发展,需水电增容时,应到总务处水电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为了对突发性故障做出有效反应,水电管理部应随时检查水电运行情况,经常与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取到联系,对停水停电情况及时发出通知。

水电使用管理

第六条教学、办公、生产、生活直接耗用以及为此提供直接或间接服务的水电耗用属合理用水用电范围。包括照明用电,动力用电、饮用水、卫生用水、教学实验用水用电、生产用水用电。

第七条以下情况属违章用水用电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接用电源及安装任何电器。

(二)、利用工作之便改变原电源端口用途从事烧水、做饭、取暖等。

(三)、利用公共用水洗涤私人用品(不包括学生和住单宿舍的教职工)。

(四)、未经允许将本单位用水用电设施借他人使用。

(五)、其他违章用水用电行为。

水电工程管理

第八条学校内任何单位(包括施工单位)未经水电管理部同意,不得私自拉管接线。

第九条如需更换、移位、拆迁、拆除、停用和新装、改装电气线路及用水设备,必须按水电管理申报程序提出申请,经水电管理部审核,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完毕后,经水电管理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申报手续不完整和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供水供电。

第十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工程竣工,施工方需向水电管理部移交水电、竣工图一份,以备维修管理使用。否则水电管理部有权不予接水接电。移交验收以后,水电管理部门应做好日常维护、保修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的供水工程及输变电工程由水电管理部协调施工,以便以后维修管理。

第十二条,凡因人为因素造成倒杆、断线、挖断电缆、损坏变压器,掘断水管而导致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除对肇事者按实际损失额处以经济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水电计量及收费

第十三条表计管理

(一)凡属于计费的用户均应在不同的供水点和受电点安装计量表,每个水、电表作为一个计费单位。难以分装水电表计量的,经双方协商可用其它方法解决。

(二)计量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是水电管理部负责。

(三)临时用水用电(指用水用电时间不超过15天)的用户,一般应安装计量表。对未安装计量表者,应按水表流量或用电设备容量、水电使用时间、用水用电类别计收水电费。

(四)用户对水电计量表应负责管理,如因用户责任造成计量表损坏,应由用户赔偿或负担修理费外;另测算使用水电费按2倍计收水电费。由于用户原因需要移动表位的,工料费由用户负担。

(五)由于计量表装置有误。倍率不符合等原因,造成计量不准,需要退补水电费的,可按照用水用电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双方协商解决,用户按正常使用月份交付水电费。

第十四条水电费收取

(一)水电管理部建立水电抄表、审核、收费工作的考核制度,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电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二)水电管理部应强化水电费回收管理,定期抄表收费;用户应按水电管理部门确定的水电费及时缴纳,逾期不交者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水电管理部门发出缴纳款通知单之日起7天后每日按水电费总额千分之五计收。

(三)水电管理部应及时清理欠款,对连续二个月不交水电费的用户可作停水停电处理。

(四)对租用学校房产的单位和个人的水电费,水电管理部直接向承租单位或个人收取水电费。

违章处罚

第十五条违章私自接电线、灯头,对违章者提出批评,并及时拆除电线。

第十六条对寝室绕过电表接线用电、改装电表接线或伪造、或启动电表封印,以及采用其他方法使电表计量不准的违章用电行为,按容量及实际使用时间追补电费,并按追补电费的3—6倍处以罚款。如违章用电起始日期无法查明时,至少以六个月计算。由于违章用电造成供电设备损坏和重大责任事故,除负责赔偿外,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表前用水私自改动表前供水管道和水表位置,或用不正当方法使用水表停滞运行、失效或损坏的违章行为,除追缴水费外,每次应处以水费3—6倍的罚金。

节能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各单位应加强节能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并采取有效的节水节电措施,推广节能产品。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使用电热设备。确系教学、生产及后勤生活需要的电力空调器、电炉、大型加热设备等,必须事先向水电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各单位应管理好属于本单位的水电设施,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报修;发现私拉乱接电线甚至窃电等行为应及时举报。

水电日常运行管理及设施维护

第二十一条水电管理部应保障学校的水电正常供应,加强对校区水泵房、蓄水房配电房、开闭所等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做好泵房机组、高(低)压配电柜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按有关行业规定做好泵房工、值班电工的上岗培训;组织学习有关安全规程、运行管理规程。并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授权总务处水电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后勤维修管理制度篇三

一、各办公室、教室、功能室需要维修,各负责人在每天上午8:30和下午14:00之前将填写清楚的维修申请单交到总务处。

二、总务处及时对维修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有必要分管主任应到现场查看,确定科学解决办法,同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若属人为损坏,要追查责任人,并落实赔偿制度,原则1天内维修好;需要请校外专业维修的,原则上1周内完成。

三、维修过程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实施,在服从教学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的干扰,但应该见缝插针,尽快维修好。维修结束后,委托单位负责人务必在回执单上签名,维修人员务必第二天将回执交到总务处汇总存档。(委托单位负责人包括:班主任(班长)、级长、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等)。

四、维修所用工具、材料等须严格执行学校领物登记制度。维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细算,尽量修旧利废、做到“实用实领”。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须及时、认真清理现场。

五、维修人员如发现设施设备的坏损、故障确实不能维修的,应及时上报总务处分管主任。

六、学校水电工例行对电房、泵房、电柜、电表、水表、电梯、路灯、办公楼、教学楼等水、电实施设备进行检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寒、暑假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时,均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总务处反馈检查结果,再由总务处落实专人维护与维修,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七、如遇水、电故障、关停等特殊情况,维修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着手解决,如确实不能解决的,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

学校后勤维修管理制度篇四

1、总务处设立学校财产总帐,各部门设立财产分帐。每学期末,各部门应检查帐物是否相符,并将分帐交总务处核对。

2、认真做好校产、校具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3、新购置固定、耐用资产,必须做到先记帐后使用(包括其它单位赠送的)。

4、固定资产、耐用资产确系使用年久,损坏无法修复,由经管人办理报废手续,经总务处请示校长提来源理意见。

5、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主管校长汇报,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6、财产在使用过程发生损坏,要查明原因,按照职责大小进行教育、处理。

7、学校一切仪器设备等教学用品,一律不得借给私人,特殊情景私人借用,外单位借用都需经校长批准(都要有借条,按时归还)。保管人员如发现损坏丢失,酌情按价赔偿。

8、任何人调换工作,调离本校,都应自觉搞好财产移交工作,不得化公为私,做到手续清楚。

9、学校的一切财产总务处能够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调配,有关人员要服从调配。

二、公物赔偿制度:

1、损坏各室、器皿、物件、书一律按新价赔偿。

2、教室公物的完好率保证三年在98%。

3、污染墙壁赔偿人工和材料费。

4、各室所有公物一律职责到人头,如有丢失,按全价赔偿,并追究职责人职责,扣除相应工资和考核分。

5、损坏花草树木照价赔偿。

三、财务制度:

1、学校的一切经费均应入帐,不搞帐外帐,不设“小钱柜”。

2、一切预算内外经费开支,均需经过审批手续(校长签字、经手人签名、验收人签名)方能生效。

3、一切单据凭证,均需由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方为有效,白纸单据更要严格审查。

4、会计、出纳都应做好怍支帐目,做到钱帐相符,按时报经局审计科审查,财物资料要妥善保存,定期归档。

5、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实行经济民主,以利群众当家理财。

6、学校建立财经审醒小组,在教委审计科和镇审计所的领导下,每月对学校帐目进行审查。

7、一切校产均应列入校产登记册,建立实物卡片,负责到人,定期清理,损坏或损失要依质赔偿。

四、公物领取制度:

1、学校的一切公物,购进须由验收人验收签字后入存或交付使用人使用。

2、领取公物时,须由领取人签字后方可注销。

3、购进的硬使设备,由主管使用人领取签字后入固定资产帐。

4、公物的购进和领出,均应有记载(包括品名、数量、姓名),任何人不得违反此制度,否是职责自负。

五、采购验收制度:

1、学校一切所需的办公用品,均由行政研究决定后方得采买,并由经手人在单据上签字、验收人签字,学校负责人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

2、凡采购大件,金额又较大的,需经行政会讨论研究后,报教委审批,并至少有2人以上(其中有一行政)方得去采买,同去人都得在单据上签名。

3、村小采购一切办公用品,签字手续与上同,但大件(50元以上者)须报中心校总务处审批,视其情景和经费承受本事而定。

4、凡未经学校同意,无论是属于哪类人购买的物件,一律不予报销,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六、门卫制度:

1、来客必须向保安人员登记,方可入内。

2、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在校内参观、游玩、拍照。

3、治保人员要经常对学校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排除。

4、按学校规定时间开门、关门、灭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每周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学校派专人同校保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凡本校师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校,若造成损失或伤亡,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职责。

4、凡属教队员工的亲朋好友,需留校住宿的,均得在治保会登记注册,若未登记者,校内发生安全事故,须追究其留宿人员的,由该人员的亲属负其人全部职责。

5、每一天静校时必须关灯、窗户、门,严格执行公物损坏遗失要赔偿的制度。

6、各班学生不互窜教室,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上学、放学不在路途玩耍、逗留,按时上学、回家。同学之间互相团结,出现打架斗殴现象,要与正副班主任考核挂勾。

7、凡本校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若必须骑车者,经家长签条负责方可,学校一律不负一点职责。

8、每晚九时关校门,若不事前打招呼而不能进校的,自行负责。凡持本校门钥匙的人员,晚间进出校门必须负责关启校门,若造成学校财产被偷盗的,由当事人员负责赔偿被盗物资的折算金额或购赔丢失的物件。

9、节假日的值班护校人员,应全面负责学校校舍、财产的安全。凡造成职责范围内不安全事故,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其全总赔偿。

学校后勤维修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坚强我校后勤管理工作。以管理来保护好学校财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原则上必须使学生对损害公物要有认识过程,并能自觉做到照价赔偿。各班对损害公物要有记录,期末交总务处核对并留档。

二、教师使用公物要办理出借或登记手续。调离本校总务处要逐一检点回收,丢失或损坏要赔偿,私自转借公物,检查或移交时仍未归还者,双双按赔偿价的百分之八十罚款,限期收回公物。

三、节约用电。及时关灯,教室内无人或白天光线正常不开灯。

四、对于教学使用的录音机、投影仪、多媒体、电教器材的管理,为确保用于教学,尽可能发挥其作用。

1、由教导处等级造册,落实班级,专人管理,学期初登记,学期末验收入柜。

2、落实后非课堂教学不得提出教室,如有班级室外活动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要报知教导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需及时送交总务处检查,总务处安排负责检查。

4、保管不善或丢失,非课堂使用损坏,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要酌情赔偿。

五、班级公物管理、使用。开学就绪,总务处与班主任办理公物交接手续,责任到班级管理,期末检点回收,好的表扬。属于班级损坏的公物,原则上要及时维修。总务处要不定时的对教师的门窗、桌椅、墙壁、电等进行检查,有问题即使处理。

六、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搞好室内卫生,做到清洁整齐。餐具、饮具每天进行消毒处理。坚强食品管理,保证饮食安全。常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教育,杜绝买过期变质食品。化学老师和实验管理员要时常检查化学物品 药品,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严格试验要求和操作规范。

八、定期对固定资产盘查,做到帐、卡、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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