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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治建设演讲稿网(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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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治建设演讲稿网(优质10篇)
2023-09-15 08:43:54    小编:琉璃

演讲中的抑扬顿挫,相当于音乐中的节奏,音乐需要节拍,演讲也需要节拍,你应该让你的演讲充满节奏感,节奏就是你口头表达进度的度量。演讲稿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演讲稿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治建设演讲稿网篇一

大家好!

最近,学校发下来一本《法在我身边》的书,里边讲的是一些关于法律的事。

这本书主要教育我们在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应告诉侵权人他违法了,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报警;不要随便违反法律;见到有人违法应予以劝告,若不听可告诉违法人的父母或报警;见到有人的权利被侵犯时情节严重也可以帮着报警;见到有人被抢劫应立即报警这五个法律上的概念。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未成人享有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人格权、继承权等诸多权利,原来我们有这么多权利啊!同时,我也了解到,其实上学、上课、考试都是我们学生的权利,任何侵犯我们权利的人,哪怕是父母、老师,他们的行为也是违法的,甚至连同学给别人起外号都是违法的!看来,以后我可不能随便给别人乱起外号了。

我读这本书时,发现书上讲到了老师不能体罚学生,更不能把上课迟到或者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赶出教室。对于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曾经有一回,我就因为不守纪律,被老师赶出过教室。后来,我还看见更多同学被老师这样体罚过,原来老师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一章内容是——《我会保护自己》,里边讲的是如果自己被打劫后应该怎样做。我知道了只是被坏人盯上了,要立即跑到人多的地方;如果遇到打劫,应大声喊叫,或拿起木棍、石头或砖头等物震慑对方,同时最好运用智慧与对方周旋。如果实在不行,可以舍弃财物,同时报警让警察来解决他。

法律,是系在我们身上的绳子,不仅使我们不违反法律,不轻易走上犯罪道路,更是我们的救命之绳,时刻在保护着我们。

法治建设演讲稿网篇二

大家好!

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边思考一边挥笔,心为之触动,会不会太违心了点?

但我依然要站在一个学生的角度,说说自己的看法。

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因此,背学生守则,抄学生守则,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加强学生法律知识教育,使学校形成一种教学秩序好、教育质量高,师生积极上进的精神风貌。

但我一直都想问,若这些真的起到了作用,那为什么还经常出现穿校服戴校徽的人到处打架显威风,学生时代脏话连篇的现象。

哈佛大学校长鲍克说过:“只有具有安全和自由保证的学者才能去探求科学真理。”这就是哈佛教育。

但在现实中,法律在学校往往成了摆设。我们常常因为对法的无知而使自己囚禁在极度的不安中,没有安全保证,校园的学习生活会变得很焦虑。

哈佛知名是因它的精神。哈佛在世界上的名气与地位是毋庸置疑的,而其最重要的是捍卫学术的自由,注重教育的独立地位和尊严,并坚持了它的独立性,拒绝将神圣的学术世俗化、庸俗化。这一切都离不开对法的遵守和实践。

哈佛的荣誉不在于校舍和人数,而在于除教条外的自由,一所真正伟大的学校,应该有一个核心,能聚集各地的自由思想者,而这些自由思想者绝不是那种听尽老师父母苦口婆心的教育后还跑去打架的人。我们要恪守教育理念,不能只想着满足自己的私欲,坚守原则,但更要思考的是,教与不教,该教的不该教的,哪个才重要,哪个收益最大。

一个年轻的教师和一堆青春期的学生共处一个屋檐,只有融洽的相处才能使每一个人内心温暖,才能真正意义上做到遵纪守法。

想想那些在教育背后的呵斥声,尖锐的问题刺痛着现实,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法的意义和价值。

依法治校本不难,难的是去实行,如何去落到实处,发挥法的作用。

法治建设演讲稿网篇三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法治建设演讲稿网篇四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小芊,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法治建设演讲稿网篇五

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某高校有一位法学教授当了院长,一方面大讲依法治校,另一方面又大讲恶法亦法。他明确要求教师和学生遵守学校有关机关制定的全部规章,而不管这些规章是人事处制定的还是房管科制定的,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至于有关机关是否对所有的人一律平等地执行这些规章,那他是管不了也不愿管的。显然,在他看来,校规不过是学校有关机关整治师生的工具。这样的依法治校,只能让师生们更加寒心,只能搞坏依法治校的`名声。

任何法律都具有预先公布、同样情况同样处理和强制实施的技术特征,否则就不是法律。商鞅变法的时候曾贴出告示:谁把一根木头从都城的甲处搬到乙处,就可以从政府领得若干黄金。一般人都不相信,但有一个人按告示去做了,商鞅果然给了他告示上所说的黄金。可见法的强制性决不仅仅意味着政府执法时不许百姓反抗,而且意味着政府及其官员必须守法和执法。如果高兴就执法不高兴就不执法,法律就没有权威,人民就不会守法,法律从而也就达不到它的目的。国家的法律是这样,校规也是这样。从这个角度看,这位院长治下的某些校规是不配称之为校规的。例如学校房管科制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规定:博士一人一间,硕士二人一间,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者三人一间。而实际所做的是:博士即使是刚毕业的都分给两居室,本科及本科以下者都分给二人一间,理由是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标准是下限;而硕士即使教了七、八年书也还是两人一间,这时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又成了上限。我想,除非在这个学校里硕士被明确规定为贱民或私生子,否则即使根据恶法亦法的原则,这样的校规也不配叫做校规。恶法可以在法律的内容上不平等,但在实施上仍然必须是平等的;否则只能是人治。

现在讲依法治校,首先当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依法治校并不是要在学校里实行商鞅式的严刑峻法统治,而是要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建设民主法治的学校。如果这样来理解依法治校,那么下面几个问题就是不能回避的。

首先,依谁的法治校?学校不能超然于国家法律之外,它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校规只能规定国家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详的问题。那么这些校规应当由什么人或什么机关来制定呢?根据民主原则,我认为只能由民主选举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来制定。学校各行政部门只能享有提案权,而不能享有规章制定权。涉及学生利益的校规,还必须让学生代表列席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我并不主张赋予学生代表以表决权,除了学生年轻幼稚外,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学校里是过客,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只有这样制定的校规,才能具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才能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遵守。校规只有这样制定,广大师生员工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才不至成为被动服从而又心怀不满的无所作为的被治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能按人口比例从各部门产生,而应当按国家关于后勤社会化和精简行政机构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比例(这一比例必须保证专职教师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分别从教师和非教师中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除了规章制定权外,还必须拥有学校自筹资金的预算决定权和决算通过权。法律的权威必须由立法机关控制钱袋来保障,校规的权威也必须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控制钱袋来维护。这样一来,学校行政部门的权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但是他们同样可以从依法治校中获益,他们将不再有听哪个领导的这样的烦恼。

法治建设演讲稿网篇六

大家好!

法律,就像一座逶迤的大山屹立在人们心中;法律,就像一座神圣的殿堂住在人们心里;法律,就像蜿蜒的万里长城,直抵人心。那么,法律在哪呢?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

“吱……”的一声划破了苍穹,连喧闹的集市都被惊了。这天,我和妈妈一起赶集,大家都被这刺耳的声音震痛了耳膜,不过,还是忍不住地向声源处一探究竟。有人大喊:“出车祸啦,有人受伤啦,快打120。”等到我和妈妈赶到现场时,连肇事者的身影都没有看到,只看到一个脸色苍白,十分痛苦的小姑娘,不知道是谁报了警,警察连忙维护现场,救护车随后不久就到了,等到救护车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一地破碎的树叶,似乎象征着脆弱的生命。“这撞车的人太可恶了,撞了人不敢负责任,还逃。”一位大婶突然叫道。这时,一位年轻的警察说:“你们放心,我们一定还那小姑娘一个公道,有法律在,还容他放肆!”这时,我突然觉得生命之所以这么脆弱就是因为需要法律的保护,而我们能平安健康的长大,也是因为法律与我们同行。

古人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律是一个国家繁荣富强的保证,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

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莎士比亚曾说过:“只有按照正当的法规活的人才不同于动物”。法律是我们人类自己制定的,意味着不管是谁,内心深处也是渴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从古到今的一句警言,它告诉我们一切活动都要遵守法律,法律是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行为的;也在不断引导我们从小就要遵纪守法。夏天,蝉鸣声不断,让人不由得心烦,难以入睡。一团黑影悄悄爬上窗帘,而我正在酝酿怎样与周公友好相处;突然,听到爸爸呵斥一声:“谁?”我和妈妈立即被惊醒。随即,爸爸冲出门外,我和妈妈也立即紧随而至。而那小偷被爸爸狠狠摁在了地上。我和妈妈很快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于是,仔细瞧瞧那小偷的模样,应该比我大几岁而已。他又苦苦求饶,我妈妈一向心软,就想替他向爸爸求情,爸爸对妈妈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小小年纪就开始行窃,不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长大后杀人放火都干得出来”。于是,爸爸还是报了警,警察还夸我爸爸英勇呢!这让我一直引以为豪,爸爸也一直是我的榜样。遵纪守法,是我们公民的义务。不管你身居何位,都无法逃脱这义务与责任。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就像一个习惯性地动作,不易察觉,让我们做一个维法、护法、遵法、守法的好公民吧!为了我们的幸福生活和脆弱的生命,做好法在身边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法治建设演讲稿网篇七

大家好!

法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也是有了法我们的生活和应有的权力有了保障,法在我们的身边随处可见,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的生活才得以安宁、祥和。

可见,法是重要的,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当你的权益受到伤害时,法可以帮你维护;当你的人生受到侵犯时,法是公正的。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与法律同行,但也有许多青少年们因不知法,不守法,将自己的前途毁灭。

这样的事例有很多,我曾看过一个报道。据说,有一个中学生曾经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但因一次放学回家的途中路过网吧,便抱着玩一玩的心态进去了。很快他就沉溺于游戏,无心学习,成绩也随之一落千丈。后来,因进网吧的钱不够,便有了抢劫的念头,最终,他因抢了一位看门老大爷的钱而警察抓走,就这样他的前途被他自己毁了。我在想这个少年如果他懂法,守法,那他就不会走上不归途。作为曾经是品学兼优的他,如果他不受诱惑,控制自己,也许他现在正坐在课堂内与同学专心学习。

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中,我们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不同的。比如作为青少年,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作为消费者,我们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应履行各种义务。总之,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他们互为条件,互相依存。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报道,某县一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在逃离的过程中,林某害怕被抓获,看到路边有一辆女工红太阳摩托车没有上锁,就拿出身上的一把钥匙试着去开电门,结果摩托车真能启动,于是就开着车加速逃离,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偷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多么悲惨的事件,同学之间发生矛盾,何必打架斗殴,当用和平的办法解决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也不至于造成伤亡和做出违法的行为,这是他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所以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素养,既帮助了他人,也帮助了自己。

我们是青少年,是祖国灿烂的花朵。少年强,则国强。每位青省年更应从自我做起,努力学习,不断加强法律意识,与法同行。

法治建设演讲稿网篇八

法治中国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xx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勾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让“法治中国”的构想更趋清晰与丰满。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司法是调整社会关系及秩序的总开关,是法律实施的核心环节和重要方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司法,是对法治秩序的维护,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是法治的生命线。没有司法,法律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法律的权威就只能停留在口号上。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护法的基础。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xx届四中全会在司法改革上步子大、措施实。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是司法,司法及其结果与公民权益密切相关,因而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司法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和正义。从司法机制体制设置和建设角度讲,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司法有效运作的必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司法不公和司法领域的腐败,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因此,杜绝司法领域的腐败,建立和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就必须建立相应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抵御权力对司法的干预。

xx届四中全会对司法改革的机制体制作出了细致规划。按照这个规划,司法改革将推行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将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这些司法体制改革措施,除了探索形成适应社会变化的司法制度以外,也彰显了党领导人民建设法治中国的决心和信心。

说到底,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司法的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通过每一起具体案件获得社会公正与正义的切实感受。实现这一点,就必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使司法工作人员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作为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来认识来对待,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

司法是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是法律权威的最重要渊源。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功能,法律保护公民权益的作用,都要靠司法的实际运作来实现。推进司法改革,在党的带领下开始依法治国新征程,定能开创一个体系完备、公平彰显、活力迸发、秩序井然的法治中国新局面。

法治建设演讲稿网篇九

人与人之间的真挚的友情和浓浓的亲情,军民心连心,共同克服长征中的种种困难。主人公瑞伢子与姐姐,父亲以及姐夫在长征中经历的生离死别让人感动不已。豆花问答网为大家整理和分享的遵纪守法,法治建设演讲稿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法律,就像一座逶迤的大山屹立在人们心中;法律,就像一座神圣的殿堂住在人们心里;法律,就像蜿蜒的万里长城,直抵人心。那么,法律在哪呢?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

“吱……”的一声划破了苍穹,连喧闹的集市都被惊了。这天,我和妈妈一起赶集,大家都被这刺耳的声音震痛了耳膜,不过,还是忍不住地向声源处一探究竟。有人大喊:“出车祸啦,有人受伤啦,快打120。”等到我和妈妈赶到现场时,连肇事者的身影都没有看到,只看到一个脸色苍白,十分痛苦的小姑娘,不知道是谁报了警,警察连忙维护现场,救护车随后不久就到了,等到救护车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一地破碎的树叶,似乎象征着脆弱的生命。“这撞车的人太可恶了,撞了人不敢负责任,还逃。”一位大婶突然叫道。这时,一位年轻的警察说:“你们放心,我们一定还那小姑娘一个公道,有法律在,还容他放肆!”这时,我突然觉得生命之所以这么脆弱就是因为需要法律的保护,而我们能平安健康的长大,也是因为法律与我们同行。

古人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律是一个国家繁荣富强的保证,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

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莎士比亚曾说过:“只有按照正当的法规活的人才不同于动物”。法律是我们人类自己制定的,意味着不管是谁,内心深处也是渴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从古到今的一句警言,它告诉我们一切活动都要遵守法律,法律是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行为的;也在不断引导我们从小就要遵纪守法。夏天,蝉鸣声不断,让人不由得心烦,难以入睡。一团黑影悄悄爬上窗帘,而我正在酝酿怎样与周公友好相处;突然,听到爸爸呵斥一声:“谁?”我和妈妈立即被惊醒。随即,爸爸冲出门外,我和妈妈也立即紧随而至。而那小偷被爸爸狠狠摁在了地上。我和妈妈很快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于是,仔细瞧瞧那小偷的模样,应该比我大几岁而已。他又苦苦求饶,我妈妈一向心软,就想替他向爸爸求情,爸爸对妈妈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小小年纪就开始行窃,不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长大后杀人放火都干得出来”。于是,爸爸还是报了警,警察还夸我爸爸英勇呢!这让我一直引以为豪,爸爸也一直是我的榜样。遵纪守法,是我们公民的义务。不管你身居何位,都无法逃脱这义务与责任。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就像一个习惯性地动作,不易察觉,让我们做一个维法、护法、遵法、守法的好公民吧!为了我们的幸福生活和脆弱的生命,做好法在身边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法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也是有了法我们的生活和应有的权力有了保障,法在我们的身边随处可见,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的生活才得以安宁、祥和。

可见,法是重要的,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当你的权益受到伤害时,法可以帮你维护;当你的人生受到侵犯时,法是公正的。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与法律同行,但也有许多青少年们因不知法,不守法,将自己的前途毁灭。

这样的事例有很多,我曾看过一个报道。据说,有一个中学生曾经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但因一次放学回家的途中路过网吧,便抱着玩一玩的心态进去了。很快他就沉溺于游戏,无心学习,成绩也随之一落千丈。后来,因进网吧的钱不够,便有了抢劫的念头,最终,他因抢了一位看门老大爷的钱而警察抓走,就这样他的前途被他自己毁了。我在想这个少年如果他懂法,守法,那他就不会走上不归途。作为曾经是品学兼优的他,如果他不受诱惑,控制自己,也许他现在正坐在课堂内与同学专心学习。

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中,我们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不同的。比如作为青少年,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作为消费者,我们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应履行各种义务。总之,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他们互为条件,互相依存。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报道,某县一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在逃离的过程中,林某害怕被抓获,看到路边有一辆女工红太阳摩托车没有上锁,就拿出身上的一把钥匙试着去开电门,结果摩托车真能启动,于是就开着车加速逃离,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偷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多么悲惨的事件,同学之间发生矛盾,何必打架斗殴,当用和平的办法解决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也不至于造成伤亡和做出违法的行为,这是他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所以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素养,既帮助了他人,也帮助了自己。

我们是青少年,是祖国灿烂的花朵。少年强,则国强。每位青省年更应从自我做起,努力学习,不断加强法律意识,与法同行。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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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教育我们在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应告诉侵权人他违法了,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报警;不要随便违反法律;见到有人违法应予以劝告,若不听可告诉违法人的父母或报警;见到有人的权利被侵犯时情节严重也可以帮着报警;见到有人被抢劫应立即报警这五个法律上的概念。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未成人享有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人格权、继承权等诸多权利,原来我们有这么多权利啊!同时,我也了解到,其实上学、上课、考试都是我们学生的权利,任何侵犯我们权利的人,哪怕是父母、老师,他们的行为也是违法的,甚至连同学给别人起外号都是违法的!看来,以后我可不能随便给别人乱起外号了。

我读这本书时,发现书上讲到了老师不能体罚学生,更不能把上课迟到或者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赶出教室。对于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曾经有一回,我就因为不守纪律,被老师赶出过教室。后来,我还看见更多同学被老师这样体罚过,原来老师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一章内容是——《我会保护自己》,里边讲的是如果自己被打劫后应该怎样做。我知道了只是被坏人盯上了,要立即跑到人多的地方;如果遇到打劫,应大声喊叫,或拿起木棍、石头或砖头等物震慑对方,同时最好运用智慧与对方周旋。如果实在不行,可以舍弃财物,同时报警让警察来解决他。

法律,是系在我们身上的绳子,不仅使我们不违反法律,不轻易走上犯罪道路,更是我们的救命之绳,时刻在保护着我们。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边思考一边挥笔,心为之触动,会不会太违心了点?

但我依然要站在一个学生的角度,说说自己的看法。

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因此,背学生守则,抄学生守则,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加强学生法律知识教育,使学校形成一种教学秩序好、教育质量高,师生积极上进的精神风貌。

但我一直都想问,若这些真的起到了作用,那为什么还经常出现穿校服戴校徽的人到处打架显威风,学生时代脏话连篇的现象。

哈佛大学校长鲍克说过:“只有具有安全和自由保证的学者才能去探求科学真理。”这就是哈佛教育。

但在现实中,法律在学校往往成了摆设。我们常常因为对法的无知而使自己囚禁在极度的不安中,没有安全保证,校园的学习生活会变得很焦虑。

哈佛知名是因它的精神。哈佛在世界上的名气与地位是毋庸置疑的,而其最重要的是捍卫学术的自由,注重教育的独立地位和尊严,并坚持了它的独立性,拒绝将神圣的学术世俗化、庸俗化。这一切都离不开对法的遵守和实践。

哈佛的荣誉不在于校舍和人数,而在于除教条外的自由,一所真正伟大的学校,应该有一个核心,能聚集各地的自由思想者,而这些自由思想者绝不是那种听尽老师父母苦口婆心的教育后还跑去打架的人。我们要恪守教育理念,不能只想着满足自己的私欲,坚守原则,但更要思考的是,教与不教,该教的不该教的,哪个才重要,哪个收益最大。

一个年轻的教师和一堆青春期的学生共处一个屋檐,只有融洽的相处才能使每一个人内心温暖,才能真正意义上做到遵纪守法。

想想那些在教育背后的呵斥声,尖锐的问题刺痛着现实,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法的意义和价值。

依法治校本不难,难的是去实行,如何去落到实处,发挥法的作用。

同学们,说到法律,它会给人一种神圣和威严的感觉。事实上,法律就像道德、习惯、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因为法律的约束,我们才可以生活在一个稳定的社会中;正是因为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保证他人的安全。

如果世界上没有法律,它会变成什么?我无法想象。小偷偷了东西,还可以向别人炫耀,街上到处都是强盗,谁能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国家里?没有法律,国家和社会就不会安全、稳定、有序。人们想要和平地生活和工作,必须要有法律。

作为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然而,近年来,由于各种负面因素和不利的环境影响,青少年犯罪依然存在,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给依法治国带来了挑战。

那么我们如何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呢?首先,我们应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有意识地抵制不健康的信息。面对陌生人的过分要求,我们一定要学会拒绝。如果遇到违法的事情,我们应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向警察和其他人寻求帮助。

青少年必须学会保护自己,面对各种伤害时,我们往往因为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我们必须学会保护自己。我们要有自我保护的本能、自我保护的意识,这是未成年人走向成熟的重要一步。

面对一些突发事件和违规行为时,我们应该积极寻求社会、家庭和学校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必须学会保护自己,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并逐步提高自己的防范能力。

我们还应该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专业法律知识,帮助推动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整个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接受法制教育,为法制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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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演讲稿网篇十

当今的中国,政通人和、百业俱旺。科学发展观像一具高悬的灯塔,照耀着我们青年一代去谋求和开创兴旺发达之路。置身于这样的时代,注定我们要肩负起与时俱进、创新图强、不断赶超、追求卓越的人生目标和时代重任!建天下者,舍青年其谁;兴中国着,非青年莫属。青年是推进社会进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力量。作为青年法官,我的梦想就是实现法治中国梦。

共产主义先驱李大钊曾说“青年者,人生之王”,“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惟知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敏锐之直觉,活泼之生命,以创造环境,征服历史”。我们青年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长征路上的突击手。那我们当如何立足于本职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又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呢?作为一名九江市中院法官,我认为青年法官要坚守法治信仰。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我们要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得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

其次是要具有实干精神。“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成功缘于实干,祸患始于空谈。我们要力戒眼高手低,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在司法实践中学习、磨砺自己;要以只争朝夕的状态勤勉工作,扎扎实实裁判好每个案件,让每个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公平正义。

最后必须具备高尚的人格。有句名言讲“法官的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终保障”。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我们法官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

当法治中国梦照进现实,真可谓雄关漫道真如铁。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只要我们把个人的青年梦、法治梦、成功梦与伟大的中国梦结合起来,我们的人生就必定会有更加出彩。我坚信,待到中国法治梦想成真时,我们一定会为自己所作的贡献而感到无比骄傲。

蓝天白云下,青山绿水中,我们九江中院人,正在以自己饱满的生命热情,燃烧着青春的激情,与勤劳智慧的九江人民一道,共同续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璀璨篇章,共同迎接一个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青年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并为之奋斗吧!

1954年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颁布,为新中国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矗在随后两三年里,我国颁布了近千件法律、法令和法规,确立了我国基本法律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法制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2004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宪法。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共有231部、行政法规近600件,地方性法规超过7000件,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建设成就举世瞩目。

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保障人民权益,法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法治既是现代国家的重要特征,又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当前,中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在利益格局多元、社会价值多样的新形势下,更需要依靠法治解决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公平、维护国家安全。

弘扬法治精神,才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当前,我国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备,人民民主权利的法治保障水平日益提高。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民主法制建设与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的客观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还有待进一步保障,促进人民有序参与国家治理还需要完善法制建设。只有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加快法制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

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就是要从法律制度上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贯彻落实。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党的意志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经过多年努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存在。尤其是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上,不严格依法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推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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