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台州房屋租赁合同 台州个人房屋租赁协议(大全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19 00:58:40 页码:13
最新台州房屋租赁合同 台州个人房屋租赁协议(大全10篇)
2023-09-19 00:58:40    小编:紫衣梦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台州房屋租赁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甲方门面房。

1租房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水费由乙方负责,电费单价按供电所收费单据平均价计,租房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3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台州房屋租赁合同篇二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

五、施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60天

六、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七、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已含材料费、人工费、工程管理费等,如有预算外费用双方商定。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预算表

台州房屋租赁合同篇三

委托人(下称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 )租约年期:

(2 )租金:

(3 )租金支付:

(4 )按金:

(5 )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 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6 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 )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 )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 )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 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 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台州房屋租赁合同篇四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房屋押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可以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其中,房屋押金不具有违约金的属性,即使承租人违约或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房屋的状况符合约定,且未拖欠水电等约定费用,出租人不应扣押房屋押金作为提前解除的违约金。双方应就交房、支付房租、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等事项约定违约责任,即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或者损失计算方式。例如:

合同签订后甲方(出租人)不及时向乙方(承租人)交付房屋,导致乙方不能及时使用房屋的,由甲方每日按照租金总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作为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

合同签订后乙方不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交纳租金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

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导致对方损失一般难于认定,如承租人提前单方解除合同的,出租人主张剩余合同期内房租的损失,一般不会被法院认可,法院认为出租人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另寻租户,避免损失的扩大,故如果出租人在承租人解除合同后未采取积极的措施,因此导致损失的扩大部分,法院不能支持,只能对合理时间内的租金损失酌情认定。故出租人应当在合同中就此约定合理的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台州房屋租赁合同篇五

乙方:xx实业公司

甲方于20xx年x月x日在xx区xx路x号建造职工宿舍楼,与乙方职工宿舍相邻。为了双方职工利益,经过反复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宿舍楼建成后,在该楼1号门内划出10套住房归乙方使用。其中三居室4套,在第三层.一居室6套,在第四层。产权归甲方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将xx路x号院的房、地产权及使用权全部划归甲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交住房证前,应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办完划归手续,有关费用按市房管局规定办理。

三、甲方职工宿舍楼建成并经甲、乙双方按此楼统一一标准认证后可交付使用,在本协议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起,乙方负责在1个月之内将××路×号院全部腾空,交甲方。

四、新建宿舍楼的乙方住房,其房屋、水电及取暖费必须按市有关政策规定按时交付甲方,并服从甲方的管理。逾期不交者,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新建宿舍楼房及附属设备的维护和修理由甲方负责。住户对室内外的一切设备无权擅自更动,严禁破坏建筑结构。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xx设备公司(章)乙方:xx实业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20xx年x月x日

台州房屋租赁合同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东村村委会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 ,建筑面积约为 680 平方米的建筑物12间租予乙方作为 生产厂房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 壹 年,甲方从 20xx 年 1 月 15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20xx 年 1 月 14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现金)为每承包年度前一月交清,方可开工生产。年租金为人民币 。(房屋租金、土地税费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负担。

2、在乙方承租期间,所租房屋的修缮义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未经规划审批许可,乙方不得建设用房。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并要搞好厂区门前的环境卫生。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乙方应将自用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或政府规划搬迁、拆迁,须提前二月通知乙方,租赁关系终止,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甲方已收部分未满租期的租金。

6、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对房屋等不动产修建改造,甲方概不作价处理。乙方租赁期满后,所有搬迁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必须诚实守法经营,安全生产,如有意外,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按约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必须承担对方违约金5000元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金坛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农工局、司法、监察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东村村委会 乙方:

签章: 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台州房屋租赁合同篇七

卖方:身份证号码: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房产(小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字第号)。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人民币整(大写: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全款(含定金)整(大写: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4、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后3日内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楼房配套的储藏室、室内现有家电(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俱(沙发、茶几、床等)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甲方要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物业管理、水电费等),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3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供办理相关手续用,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配偶:)(配偶:)

身份证号:电话:身份证号:电话:

现住址:现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台州房屋租赁合同篇八

甲方: 电话号码:

乙方: 电话号码:

本合同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书店后街的两间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 一年(从xx年4月 5日至xx年4月 5日),租金为 贰仟肆佰元整(小写:2400.00元),首次付贰仟元,剩余肆佰元一个月后付清。

二、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间的一切费用,如水、电、有线电视费有关费用全部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三、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间爱护房屋设施,如有人为破坏,乙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四、甲乙双方在租用期间均以本协议为互相依据,信守本协议条款,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台州房屋租赁合同篇九

乙方: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____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________市人民政府令〔________〕第________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履行其相应的职责,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如甲方仍不履行,乙方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协调部门(办)反映,督促甲方履行。因甲方不履行职责而造成管理过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台州房屋租赁合同篇十

【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案件】:

20xx年5月老万夫妇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小万并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合同同时约定:老万夫妇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双方将该份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此后小万办理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将该房产权属登记在自己名下。20xx年8月小万妻子朱某因琐事与老万发生争吵,并动手与老万撕扯;老万打电话报警,此事经民警调解,暂时平息,但双方从此心存芥蒂。 20xx年10月老万夫妇思来想去,决定把儿子、儿媳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他们与儿子之间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

【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赠与合同受法律保护。老万夫妇将其房产赠与儿子小万,小万也接受了赠与,双方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等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双方间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非有法定情形,不得撤销赠与。原告老万虽遭儿媳朱某的打骂,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的约束。赠与合同签订后,老万夫妇一直居住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包含着大量的家庭伦理道德因素。承办法官曾试图从维护亲情、维护和睦家庭的角度出发,尽力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希望可以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但是,由于原被告双方情绪对立、矛盾尖锐、意见分歧较大,最终未能实现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案的赠与合同是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小万的义务是保障赠与人老万夫妇的居住权。事实上,老万夫妇亦一直居住在其赠与儿子的房屋内。由于家庭琐事,老万与儿媳发生冲突,遭到儿媳朱某打骂,从情理上讲,朱某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约束。原告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地指出,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两被告作为原告的儿子、儿媳,更应该妥善安排、处理好家庭矛盾,兼顾自己的小家庭生活与照顾好长辈的赡养义务,解决家庭矛盾关键在于彼此的体谅与宽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