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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会议规章制度原则(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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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会议规章制度原则(大全8篇)
2023-09-19 03:19:47    小编:字海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会议规章制度原则篇一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以下简称税务视频会议系统)的效能,提高会议效率,节约会议经费,加强税务视频会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务视频会议系统是通过税务专网建立的总局——省国地税局——地市国地税局之间互联互通的即时通讯平台。

第三条税务视频会议适用于总局对系统组织的有关会议、培训;总局对系统转播的中央国家机关的有关会议;总局各司局组织的有关会议、培训;各省级税务机关组织的有关会议、培训等。

第四条为节约会议经费、提高会议效率,各级税务机关组织会议、培训,凡适合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一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实施。

第五条各级税务机关要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切实保证视频会议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视频会议的顺利召开。

税务视频会议系统由办公厅(室)、信息(计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技术、会务保障。

第六条总局机关税务会议系统由办公厅、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一)办公厅组织视频会议制度建设;对各司提出的税务视频会议需求提出意见;对总局组织的全国性视频会议提出主、分会场布置方案(包括会标、领导桌签及代表人数),并提前通知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做好视频会议的技术及后勤服务准备工作。

(二)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视频会议主会场主席台、灯光、音像设备、桌椅、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视频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会务保障工作。

(三)信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等技术设施的管理维护;安排专业人员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操作和数据存贮、归档;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第七条加强视频会议的组织协调。总局各司局组织视频会议、培训,原则上年初应列入总局会议、培训计划。凡会议类通知应会签并抄送办公厅、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凡教育培训类通知还应会签并抄送教育中心。对未列入年初计划的会议、培训,在按规定报批后,按前述规定办理。

第八条视频会议会场应保持良好秩序,环境整洁,桌椅等设施摆放有序,参会人员着装整齐,不得随意走动、交谈。

第九条切实做好视频会议的技术保障。

(一)各分会场应实时监控设备运行情况,随时与主会场保持联系,及时调整镜头和麦克风。设备或网络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并向主会场汇报。

(二)会议期间,技术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主会场视频会议系统操作人员应根据会议需要,及时切换会场画面。

(三)会议期间,除视频会议操作人员之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设备操作区,不得操作与视频会议有关的设备。

(四)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中断会议连接。各分会场在主会场中断会议后,按操作流程关闭视频设备。

第十条做好视频会议电子数据和有关资料的保密。未经会议、培训主办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对外公布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视频会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会议规章制度原则篇二

为加强会议室的管理,确保会议室的安全、卫生、清洁,保障会议室的有序使用和会议的有效举行,特制定本规定。

2、为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人力资源部建立预约登记制,使用遵循先紧急后一般,先

全局后部门会议、先预约后临时的原则,各部门提前向人事专员申请使用;

3、各部门使用完毕后,该部门负责将会议室恢复原状,联系人事专员检查后方可。

4、当月发生大扫除时,由值日部门负责清扫;

1、各部门负责当月会议室的清洁工作,由部门主管安排员工值日时间,保证每天值日;

2、值日生值日后主动签到,联系人事专员检查卫生,值日效果由人事专员评定1-3分;

会议室值日表:

1、值日生日常清理标准:

室内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无杂物;

地面、桌面和椅面等易落灰尘的角落每天清洁。

2、大扫除清理标准:

门窗保持干净、明亮,地面、桌面及椅子无污渍。

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无污渍。

3、会议室使用者清理标准:

应在每次会议后及时清扫卫生,整齐摆放桌椅;

清理茶杯、废纸等杂物,有损坏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会议室管理规定由二月份开始正式实施,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会议规章制度原则篇三

会议是企业处理重要事务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有效进行信息沟通、协调管理各方面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公司各类会议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是公司上传下达,管理沟通的重要方式。公司会议按会议召开的时间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按级别分为公司级会议和部门级会议。

公司级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议准备,参会人员的通知(需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接待,会议记录等。部门级会议由部门组织召开,办公室协助。

(一)办公室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主要议题、主持人及参会人员应准备的内容等。

(二)公司级会议召开前,办公室根据会议有关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并确认其议程。

(三)会议期间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追踪落实。

(四)会议要求

1、总经理办公会(经营例会):

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秘书。

会议地点:总经理办公室。

会议时间:每月26—28日。

主持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会议议题:总结上月工作,剖析、解决、协调有关问题;布置下月工作。

与会人员要求:与会人员陈述本部门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下月工作计划,并作好会议记录。

2、半年工作总结会: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会议室。

会议时间:每年七月中旬。

主持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会议主要内容:总经理作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3、年终总结大会: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会议室。

会议时间:来年元月下旬。

主持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会议主要内容:总经理作全年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计划报告。

(一)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安排,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主要议题、主持人及参会人员应准备的内容等。

(二)部门级会议召开前,各部门根据会议有关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并确认其议程。

(三)会议期间作好记录,以便追踪落实。

(四)会议要求

参加人员:部门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部门办公室

会议时间:每周五下午

主持人: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部门负责人总结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周工作。

参会人员要求:积极参与,提出在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细心聆听,按部门负责人布置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作好记录。

(一)与会人员发言内容不能偏离了议题,应就会议议题积极发言;

(二)发言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能借机徇私或争夺个人利益;

(三)与会人员要专心聆听发言,严禁打断别人发言;

(四)发言者不能过于针对于某些人,应就具体事实展开发言;

(五)与会人员应根据准备的资料积极发言,严禁回避发言;

(六)发言应抓住重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能过于冗长;

(七)发言时应多提改进建议,少谈失败理由和做某项事情的具体经过。

(一)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三)在会议进行过程中有事应先举手请示,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席办事;

(四)积极参与,严禁交头接耳;

(五)严禁在会议进行其间,做与其无关的事情。

会议规章制度原则篇四

2、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时,局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要提前一天将研究的主要议题通知分管负责同志,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在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分管负责同志要将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提前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以便作出安排。

3、局长办公会议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举行。参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送达。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要负责同志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4、每次会议议题要相对集中,原则上一次会议重点讨论解决一至三个议题。会议决定或决策应充分发扬**,严格按程序进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参考比较的方案,全面征求意见,科学周密地论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人事问题和政纪处分问题,必须由全体成员参加,慎重研究,方可作出决定。对下级单位或部门提出研究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通常要征求下级单位或部门的意见。需要下级单位或部门调查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下级单位或部门通报。要保证下级单位负责同志能够正常行使职权,支持下级单位或部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凡属下级单位或部门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不干预。

5、局长办公会议对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下次会议再表决。重大问题,可报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裁决。

6、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形成决议后,要按照会议的决定,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或提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报告,在未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7、各位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不准向外公布的事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会议规章制度原则篇五

第一条各部门根据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会议定期、定时、定人召开。

第二条会议必须要有纪要,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三条会议纪要应编号、及时、规范,按分级管理要求分发、存档、上报(条件许可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第四条与会者到会必须根据会议议题做出充分准备,发言坦诚、有序、严肃、精炼,不得做与会议议题无关的发言。

第五条与会者必须对会议内容贯彻执行,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六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违反者,每次扣薪20元至200元,同时扣0.1分。

第二部分单位例会

周会:(每周一进行)

参会人员:单位领导、经理、办公室主任、各部门经理。

主持人:值班经理(部门经理轮流担任)

会议议题:(1)各部门经理汇报、总结上周的工作开展情况,会议、上级指令的落实情况,本周要开展的主要工作。(2)值班经理、办公室主任通报一周来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稽查及处理情况。(3)经理进行工作讲评、工作安排。

晨会:(每天8:00时根据工作需要单位统一或以部门为单位召开)

参会人员:全体员工

主持人:值班经理或部门经理

议题:(1)检查员工仪容、出勤情况。(2)讲评、安排工作(3)员工轮流进行旨在提高素质、工作质量的演讲。

部门工作例会:(每周日晚进行)

参会人员:部门员工或相关人员

主持人:各部门经理

会议议题:(1)部门总结讲评工作。(2)部门进行工作安排。(3)部门对违章、违纪人员、事件进行处理。(4)研究、解决部门的重大问题。

会议规章制度原则篇六

1、xxx市xxx管理处会议包括处例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业务学习会议、领导办公会议等。

2、各种会议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决策。暂时不能统一意见,又不急办的事项应在下次会议再议后决策。

3、凡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与会人数应在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确属紧急事项可不受人数限制,由主持工作的领导研究决策后执行,事后相互通气,并在处例会上通报督办执行情况。

4、所有需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处领导提交议题,由具体负责同志收集汇总,安排上会,明确会议的范围、内容及会议主题。所有非紧急事项,均不得临时开会。

5、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会前向办公室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集中精力,认真思考,积极发言,陈述观点看法应抓住主题,言简意赅,切中要害。

1、例会是我处重要决策会议。主要涉及全处性事情和单位具体业务相互配合的工作。

2、例会由处领导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具体业务负责同志主持。要有专人通知会议并纪录、整理、会议纪要,如会议有重大决定或事项时,要印发会议纪要。

3、例会实行会议议题制度。凡房产管理处的重大业务事项及行政管理的重要决定,都应在会前安排业务分工职责提出议题,报处领导,由处领导统一主持会议审定。

4、例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审定月、季度、年度工作总结,提出下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审定上报有关工作计划,落实各类目标责任,以及涉及全单位性的工作计划。

(3)汇报审查各类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4)检查上阶段各项重要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

(5)处领导确定的其他即时工作事项。

1、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原则上一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处领导决定,可临时决定召开。

会议规章制度原则篇七

会议室是公司举行会议,接待来宾的场所,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会议室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

3、公司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须提前1天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使用时领取会议室钥匙。

4、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用后应及时整理:打扫卫生(包括黑板檫干净,水性笔盖好,桌椅,地面),检查安全(电源),关好窗、空调,锁好门,将钥匙交还人事行政部。

5、会议室配置一固定使用插线板,用后不能带走。

6、会议室内本公司员工不允许抽烟、嚼槟榔。不能往会议室窗台及窗外丢东西。以免造成危险,违者发现一次罚款现金50元。

7、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8、会议室内的卫生每周至少要清洁一次,遇有会议时,使用部门用后应即刻清理,否则取消该部门的使用权。

9、会议室管理人员要严格室内物品的管理和维护,做到会散、人走、电源关、门上锁。

10、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赔偿,不许将室内物品移做他用。

会议规章制度原则篇八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第二章员工日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第一条律解职。

第二条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十七条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聘任管理制度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第一条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第九条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1、星期一至六:9:00――17:30;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第二条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第四条

第四条迟到(早退)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第五条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第六条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第五章请假制度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第二条第二条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第三条病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五条第六条第六条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第七条工伤假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第九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第十条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第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第七章移交制度移交制度第一条第一条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

1.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2.特别贡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第二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

1.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主管经理提报批准者。

第三条第三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

1.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2.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3.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

第四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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