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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费者权益日演讲(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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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费者权益日演讲(优质14篇)
2023-09-27 11:20:49    小编:碧墨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一

同志们、朋友们:

在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xx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和一直致力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部门、企业、团体和组织致以亲切的问候。

今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与环境”确定为20xx年的年主题。这个年主题,就是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消费环境。当前,我国正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消费环境的好坏,和谐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开展“消费与环境”这一主题活动,意义十分重大。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和消费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虽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治理消费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消费环境正逐步得到改善,但我们必须看到,当前消费环境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呼吁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为消费者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活动。首先,全市广大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要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严格自律,向消费者提供符合“放心消费”要求的商品和服务,不做有损消费者利益的事,确保消费者权益。其次,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对经营者的行政监管和规范,在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全市广大消费者要发挥主人翁作用,积极参与到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活动中来,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加强对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群众监督,主动向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反映商品和服务的存在问题。

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营造我市“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目标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二

为提高学生消费维权的能力,培养健康安全的消费意识,近日,烟台市牟平区海德小学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举行了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大手拉小手等一系列活动,教育学生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升旗仪式,学生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以及消费者投诉电话为12315。

随后,各班召开主题班会,班主任从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安全入手,向学生们介绍了“3.15”的`相关知识。购买食物时,要看清食品安全标志,不要购买“三无”食品。在日常消费中,发现假冒伪劣商品,要及时向工商、消协等部门举报。

海德小学还举办了小手牵大手活动,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让学生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讲给自己的父母听,向更多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让消费维权教育真正走进社会,走进每一个家庭。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三

明天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下面是准备的,希望能满足各位的阅读需求,内容看完后有所收获。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今年是第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x届x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xx年宣传主题确定为xxxx。其宗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所谓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推荐诚信单位18家,满意品牌2个,开展消费纠纷和解24件,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县消协坚持以抓创新促发展、抓机制保维权、抓重点带全面,大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安全。消费与安全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县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士消费等方面研究,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与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等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消费环境将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裕!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在这生机勃勃的三月里,大地回春,万物生长。我们的生活不仅需要舒适惬意的自然环境,也呼唤着更加和谐的人文环境,而其中,消费环境更是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身处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在爆猛料的节奏中,颠覆着我们的认知。很多我们普遍认同的知名品牌,经常消费的各种商品,乐于浏览的各大电商网站,都被爆出了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安全问题或欺诈行为。谁都明白:维护消费权益,远远不是办一台晚会就能解决。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消费有力量,经济才有动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是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希望。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20xx年确定将每年的3月15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consumerrightsday),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20xx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定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政府和企业联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赐予消费者维权的力量。

消费是实现生产价值的最后环节。在互联网+时代,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还将发生更深刻的变化。维护消费权益,如同一枚硬币正面是是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背面则是捍卫市场运行规则、保障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新常态,在法治思维中完善交易规则,依法推进消费维权,才能让我们的经济发展健康理性,才能让我们每个人尽享消费带来的乐趣。

权利的行使从来都离不开义务的履行。经营者与消费者,各有其合法权益和合法义务。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从来都不应定位为双方的针锋相对。消费者应该履行的义务,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权利,包括尊重经营者的人格;远离违法消费;摒弃挥霍资源的浪费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节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费、攀比式消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维权,等等。

实际上,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人们大都在交替扮演着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角色。因此,不论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是认真履行消费者义务,我们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识从我起步,维护消费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不久。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x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同志们:

今天,市工商管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这里隆重召开纪念3·15暨诚信单位表彰大会,并确定为以弘扬维权,倡导健康,引导消费这样的鲜明主题,这个会开得十分有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的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借此机会,我愿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的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各级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刚才,***同志代表消费者协会总结了x年消协工作情况,并对x年消协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总结非常全面、客观,思路也非常明确,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发挥消协职能作用,用心地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过去一年,市消协共办理团体投诉四起,人数达120多人次。接待来访咨询202人次,接受电话咨询268次、受理投诉252件,结案235件,结案率达100%;,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加大消协调解纠纷工作力度,在全州率先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共调解消费纠纷235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一年来,市消协通过加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提高了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的服务水平;通过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消费侵权行为。你们所做的工作,市委、市政府是十分满意的。针对当前消协工作,我提三点希望: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改进工作方式,研究工作方法,加强宣传推介,扩大影响。要把握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要加强干部素质建设。要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狠抓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打造学习型队伍,增强干部职工驾驭市场经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三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二、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主体。一方面,在管理上要宽严相济,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放宽政策,减少限制,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努力营造宽松优良的发展环境。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进而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围绕建设诚信**,打造诚信工商,加强消协诚信体系建设,从而推动企业信用创建工作。要利用我市现有资源,积极构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三、提高消费者健康维权意识

今年3·15宣传的主题是消费·责任。从现实情况看,我们的消费安全环境尚难令人乐观,在生命健康权的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工业酒精勾兑的酒致人失明、死亡、甲醛泡制水发食品、垃圾油、有毒大米等。无不让人触目惊心。提出消费·责任的年主题,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只有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保障,落实全面、协调、以人为本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消协要多组织一些关于消费者生命安全健康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同时,适时对全社会发布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提供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做好健康·维权年主题的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四

牛肉是大家餐桌上经常见到的食物,然而你能想到其中的隐患吗?据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在江苏的太仓、昆山一些肉牛屠宰场里,在很短的时间内能把300公斤的肉牛增重到360公斤以上。原来,他们把牛杀死以后,就用水管子往牛肚子里注水,直到把肚子和四肢撑起来,水往外流为止。牛肚子里装满了水,体重自然迅速增加了。就是这样注了水的牛肉,竟然一路顺利过关,被销售到xx市的肉类批发市场。肉类注水的危害是比较严重的,首先以水顶肉,顾客花了冤枉钱;第二是注水会破坏肉的组织结构,鲜肉完全失去了鲜肉的品质和风味;最严重的是注水能把各种寄生虫、致病菌带到肉里面去,造成严重的污染,给人体造成危害。然而就是这样有着严重危害的注水肉,却时常摆到我们的餐桌上,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这些贪心的商家,他们的行为是多么可恶啊!

一说到鱼皮花生或者是x豆,让人首先想到的是脆、香,很多人都爱吃,尤其是我们孩子。你知道它是用什么做的呢?吃过的人都会脱口而出,里面是花生仁,外面裹了一层面粉。没错,那么用的是什么面粉呢?这下恐怕就没有多少人知道了。真正的鱼皮花生是用糯米做的,表面有鱼鳞的形状。然而,还是让我们到某生产花生豆的厂家亲自去看一看吧,结果会让你大吃一惊。在一间布满尘土的厂房里,有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盘子,里面装的是炒熟的花生米,旁边放着盛着糖水的大锅,锅里漂着好几只苍蝇。工人一边抽着烟,一边把花生米倒进糖水锅里,烟灰也不时的落进去。花生米蘸糖以后,就要裹面了。你一定要看清楚,那面决不是糯米,而是一种叫做黑面的东西,它是从麦麸子中提炼出来的,一般是用来做牲口饲料的,就是这样的下脚料,掺进了增白剂以后,却变成了鱼皮豆可爱的外衣了。就是这样经过粗制滥造加工成的花生豆,却摆到了大小商场食品专柜的柜台上,最可怜的是我们这些贪吃的孩子,被人骗了,却全然不知,还一边吃着一边赞美:“真好吃。”多可悲呀!亲爱的朋友,当你听了我的叙述,你还会觉得,那让人人喜爱的花生豆,还是那样香脆可口吗?我想你绝对不会有以前的那种感觉了,相反的,你会在心中产生一种对假冒伪劣商品制造者的厌恶和憎恨。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今天不可能再举更多的例子来揭露那些黑心人的丑恶嘴脸了。最后,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劝那些制假售假的大人们,不要再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了,要做诚实的人,黑心钱不要赚,要不然,你们回遭到报应的`,会受到惩罚的;作为一名小消费者,我愿意和大家一起,在日常的生活中,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假货的能力,不买假货,不上当受骗,敢于和制假售假的行为做斗争。

只要我们广大的消费者,心明眼亮,不贪小便宜,不买假货,制假售假者就没有市场;只要我们全社会携起手来,形成一种抵制制假售假的社会氛围,那些黑心的商家就会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亲爱的朋友们,为了我们身心的安全与健康,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举起维权的利剑,去斩断那些伸向我们健康的黑手吧。而这维权的利剑又是什么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把保护法》和我们的各级消费者协会,还有就是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五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3.15诚信与我们:

当三月温和的阳光迎春飘洒,一切美好的食物都在不断地萌发、成长。从雷锋纪念日到三八妇女节,从植树节到“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转醒萌发的草木,也带来了诚信与责任对我们的拷问。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一个行业背后的黑幕:在一个造纸厂院子里,堆放的垃圾纸足足有上百吨,不仅有回收来的旧书本,碎纸屑,还有药品包装盒,以及剩余的药物和粪便。工人们把这些垃圾纸直接放到加工容器里,再加入半袋烧碱,40分钟后这些黑色水泥状的纸浆慢慢变成白色。这些垃圾废纸在经过荧光增白处理之后,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我们餐桌上常用的餐巾纸。据统计,这样的不达标的餐巾纸可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巾纸成本降低一半以上。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在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在金钱和诚信两者之间选择了前者。面对当今社会中种种诚信缺失的情况,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认真反省并感到愧疚:这样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做法不仅仅是商业的耻辱,更是道德的沦丧。生命不可能从谎言里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也不可能从缺乏诚信的环境中得到幸福。

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就是:人不讲信用,不知他还能做成什么事;诚信也是一种美德,它比金钱更贵重,比知识更永恒。伴随着21世纪成长的同学们,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美德吧,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诚信是最美丽,最圣洁的种子。春天来了,让我们借“三·一五”的东风,在你我的心田里播撒诚信的种子吧。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美丽的诚信之花一定会开遍校园,飘洒锦城,走进各行各业,遍及天涯海角,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生长、绽放!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六

今天,我们又重逢在这里,隆重举行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目的在于全面贯彻落实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进一步推进我县消费维权服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20xx年消费与发展的成绩和经验,明确了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方案,全面部署了新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更为可喜的是,第二批205个投诉联络站正式启动,使我县的消费维权工作从此步入了网络、便捷、快速的时代。

一年一度的节日很多,唯有315是全世界消费者最得实惠的特殊节日。值此机会,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辛勤工作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和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获得市级诚信单位和新命名的投诉联络站表示衷心的祝贺!

回顾x年,我县消费维权亮点很多,工作较为满意。主要体现在:宣传教育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新理念和消费积极性;强化了商品和服务、特别是食品、药品、机械、住房等重点行业的社会监督,有效遏止了恶性消费事故和群体投诉事件发生;红盾护农到田间地头,农民朋友在喜获丰收的同时充分感受到了维权服务给他们带来的丰硕成果;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有效调解消费纠纷,稳定了市场秩序,树立了政府形象;还有一会两站、诚信联盟、除劣打假和名优商品展示等项工作都开展得有声有色,成绩可圈可点。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辛勤努力的结果。对此,我再次向同志们表示感谢!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立今年的活动主题为消费与服务。主旨就是强调消费维权工作要紧紧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好、落实好年活动主题,结合我县实际,做好今年的消费维权工作谈几点意见和要求,供同志们参考。

一、关注民生,服务广大消费者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消费者的消费需要。消费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服务广大消费者,首先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消费,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费品种极大丰富,消费领域日益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是,与此同时,消费领域还存在一些制约消费增长的因素,如:假冒伪劣行为和不平等格式合同依然大量存在,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信心;有些行业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衔接,抑制了居民消费的欲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还不健全,保护力度尚显不足;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负担过重,影响了其他消费的支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政策制订、法制健全、价格调控、结构调整、行业规范、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纠纷处理等各方面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解忧,为消费者服务。服务广大消费者,还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消费者的现实利益,更要关注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注意节能、环保,在生产和消费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社会的永续发展。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七

各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八

在提倡全民提高法律意识的今天,离你生活最近的法律又是什么呢?在最近的一次市民调查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认定为与个人关系最密切的法律。因其宣导力度较大,而逐渐被多数公民所接受,并得到密切关注。而在5093位被调查者中,仍有四分之一的市民对于与自身关系密切的法律却一个也说不上来。这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水平还有待提高。

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公民权益的维护。由此可见,法律理应深入民众,为人民能够有序地生活发挥约束指导的作用。然而在诸多法律关系民众利益的同时,我们也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利用法律这支双刃剑,约束自己,保护自己。

尽管我们从初中就开始学习法律常识,却往往停留在会背会默却不会用的程度上。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知情权是消费者拥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今年被受争议的话题,理应是最受关注的。那么,我们对身边的法律,是否真的知情呢?在超市买零售商品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关注生产信息是否完备,生产商和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问题呢?事情虽小,却能体现出我们法律意识的`薄弱。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时处处受到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但同时也受益于这些规定。大到国家法律,小至学校校规,都是如此。正如之前进行得如火如荼的篮球比赛一样,只有场上队员和场边观众遵规守纪,才能成就一场成功的比赛。合理地运用赛场规则,不仅能带给自己一份自信,也能给对方一份公平,同时又赢得了对方的尊重,而提高了集体的信誉。篮球比赛如此,在处理其他事情时亦是这样。

可见,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以及合理地运用,可以是个人,集体,乃至国家的信誉在大范围内获得提升。守法意识在全民范围的普及,以及我们年轻一代的不懈努力,终会为集体,为社会做出积极的影响。而大国民信誉的提高,也终会使"中国制造"成为世界优质产品的代名词。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九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今年是第25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xx年宣传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其宗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所谓“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十

各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十一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今年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xx年宣传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其宗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所谓“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十二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我是初三(6)班的xx 我讲话的题目是《懂得维权 学会诚信》。

xxxx年3·15央视晚会以"共筑诚信有你有我"为主题曝光了一批国际国内大品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欺诈行为,全球第一快餐品牌麦当劳北京某店不守操作规范,加工出售超保存期食品,郑州某家乐福被曝更改产品包装日期,三黄鸡冒充柴鸡;中华学生爱眼工程用慈善掩饰牟利,中国电信监守自盗。

         招商银行等内部员工被曝大量兜售客户个人信息,内部出现了监管漏洞......最让人震惊的的是,当火灾出现时生死攸关的灭火器,造假者在灭火器制造上偷梁换柱,偷工减料,低廉的价格和琳琅满目的商标,为质量本不合格的灭火器赢得了较好的销量。

灭火器无法灭火,我们难以想象销量市场如此广阔的灭火器酿造过多少悲剧又制造了多少灾难!

种种虚假销售,诸多跨国巨头的榜上有名引起了我们的广泛关注,也让广大消费者心生恐惧。

对于被曝光的问题,几家涉事企业也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但如出一辙的遣词用句,并未能够平息公众质疑。

因为利益的驱使和诚信的严重缺失,欺诈者、造价者们纷纷粉墨登场;众多消费者不懂法,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也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正义的旗帜。

同学们,在你们的心中,也许有人这样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的事,与你无关。

其实不然,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

我们也会有机会消费手头上的零用钱。

由于社会阅历浅,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会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为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我在这里建议同学们都去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在日常生活中拒绝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防患于未然。

在你旅途劳顿,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时,或者残留着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着;又或者餐厅里依旧用着地沟油,瘦肉精......不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应该求助法律,让制假造假行为无处藏身。

众多案例也让我们悟出"诚信"的重要。

有了诚信,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同学们,当你和他人有约之时,请记住别迟到;在你和他人约定之后,请记住不要忘记。

学会诚信,就一定做到,这也是选择担起人生的责任。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用诚信为幸福生活保驾护航吧!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

在此,我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去年,我局结合全县实际,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及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同时,还紧紧抓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

全年开展了打假保春耕、打假保健康、打假保安全、打假保双节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食品、建材等市场专项检查5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73起,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涉案金额达15万元。

受理消费者投诉案155起,申诉案14起,调解成功149起,立案查处12起,支持到法院起诉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万余元。

同时,成功举行了**县消费者协会换届选举,成立了**县第三届消费者协会,于双节前在县城主要街道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销毁活动。

这些活动的开展,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我县的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得到了好转。

今年,我局将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健康·维权”年主题,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宣传活动,并积极组织开展“千村万户拒假劣”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误导、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诚实守信、放心消费。

近年来,打假维权工作在县城力度和声势较大,不少非法经营者将制假售假转向农村边远山区,因此,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采取集中优势,强化措施,城乡结合,上下联动的办法,使打假即有声势又能持久,让制假售假者无立足之地和藏身之处。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消法》宣传力度,加强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力争将消费者投诉举报站、点设到村组上,加强3.15申诉举报电话的值班、受理、调解、查处的工作力度,要把查处、调解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作为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扎实工作。

        努力把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广大消费者也要牢固树立“科学消费”的新理念,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侵蚀,做一个成熟理性的消费者。

同时,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注重用科学知识指导消费,注意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党的xx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我们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的识假、辩假能力,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朋友们:

在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际,我们迎来了第2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近年来,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对几年来的消费维权工作,市委、市政府是充分肯定的,人民群众是基本满意的,归纳起来值得肯定的有这么几点:

一是主管部门尽力作为,较好地履行了监管职能。

全市工商系统、消协组织和相关产品监督部门,近年来对市场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尽职尽责、尽力作为、成绩显著,很好地发挥了监督管理职能。

二是维权工作卓有成效,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近年来,我市积极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大力加强源头质量、价格管理,认真抓好投诉受理工作,及时解决了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全市消费维权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得轨道。

三是工作内涵不断拓展,较好地服务了经济发展。

全市工商部门、消协组织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维权工作与服务发展的有机结合,在名牌产品推介、诚信企业建设、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发展秩序等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是部门协作不断强化,较好地保障了工作开展。

我市维权工作有着良好的传统,各级各部门做到了思想统一、团结一心、步调一致。

主要部门能够敢打敢拼,相关部门能够积极协作,监管工作的合力已经形成,为维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总之,近年来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相关部门贡献很大。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工商系统、消费组织和相关部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拔高思维,进一步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思想要进一步统一、认识要进一步深化,需要拔高思维。

如何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从三个方面来看问题。

一要认识到重要性。

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体现在四点上:一是体现在法制建设上。

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政府制定实施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维权法规,表明国家政府对消费者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是体现在人民利益上。

“群众利益无小事”。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就是维护群众利益。

三是体现在经济发展上。

消费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阜阳的经济发展就不能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是体现在社会和谐上。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要认识到长期性。

消费维权工作是长期性的任务,是由特殊的国情和特殊的经济发展阶段决定的。

阜阳经济欠发达、经济质量不高、法治水平不高,都直接决定了我市的消费维权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三要认识到复杂性。

消费维权工作有利益性、社会性和多发性三个特点,这三个特点决定了我们的维权工作的复杂性。

因此,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消费维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狠抓关键,扎实有效地推进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

消费维权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我们要想取得效果,必须讲究工作方法,突出主要问题,抓好主要矛盾,也就是要握紧拳头抓好关键性问题。

(一)增强消费维权合力。

消费维权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领导责任,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关注和企业自律的消费维权体系。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特别是主管消协组织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支持消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消协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消协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努力提高消协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消费维权能力。

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合理、文明消费。

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责任,加强消费宣传,及时披露消费侵权违法案例,全面真实地为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抓住四大重点维权问题

一是商品质量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生产合格的产品,从源头上避免假冒伪劣。

二是商品价格问题。

要加大的商品价格的监管,特别是涉及民生的水、电、油、气等生活必需品,不能随意涨价。

三是售后服务问题。

一定要督促企业履行承诺,搞好各项售后服务,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

四是服务收费问题。

要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措施,要公开、透明、公正、合理。

(三)强化四大维权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维权社会氛围。

主要是提高三个方面积极性,即:提高工商企业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利益的主动性;提高监管部门监管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对消费市场的突出问题,全市消协组织、工商机关和相关部门,要主动监管、争先监管、有力监管、依法监管。

三是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合力诉求。

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职能,依法、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扎实做好投诉受理和调解工作,认真处理好每一个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要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行规行约,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其合格的商品、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切实对消费者负责。

四是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有效震慑社会。

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监管理念,强化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3.15”纪念日已经临近,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今年的纪念活动组织好、实施好。

一要突出主题。

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强调“消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

尤其是在调整经济发展结构中,通过消费扩内需,是推进经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重要因素。

强调“民生”,就是要服务广大消费者,关注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民生问题。

二要创新方式。

“3.15”纪念活动年年都在搞,不能年年都是老一套,要创新方式方法,力求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别开生面、别具一格,这方面要深入思考、认真谋划,给人以新感觉、新气象、新触动。

三要务求实效。

开展“3.15”纪念活动,重在实际效果。

不能仅限于活动本身、搞形式主义。

市政府成立了纪念“3.15”活动组委会,制订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内容。

39个成员单位一定要按照部署,齐心协力,紧扣主题,加大宣传,推进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积极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十三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上午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不久。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x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 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

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

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

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

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

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篇十四

同志们: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借此机会,我代表萍乡市人民政府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我国目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把“健康·维权”确定为xx消费年的主题,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捍卫消费者生命健康权。这是非常适合民心、顺应民意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高度出发,努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政府执法部门要竭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包括消费者本身,要增强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捍卫自身利益。

围绕“健康·维权”消费年主题,今年,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3.15等时机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要及时发布有关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警示、提示。

三是要开展关于全市消费者生命安全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向政府提供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四是要勇于揭露和批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参与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永恒的民心工程,其任务既光荣又艰巨,我希望奋战在消费者维权工作战线上的同志,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消费者人人动手,热心参与社会监督,为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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