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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费者权益倡议书 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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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费者权益倡议书 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精选10篇)
2023-12-18 14:56:10    小编:飞雪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消费者权益倡议书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同仁: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展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美好前景,很受鼓舞。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者应当从增强自律、规范经营出发,以营造使消费者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构建和谐平罗为己任,加强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开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的同仁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生产、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二、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坚决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服务。树立经营者、生产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的服务。

三、以诚兴商,便民利民。

以诚经商、以诚兴商,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保证做到诚信经营、便民利民。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听取消费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让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满意,使用时放心。做到“质量放心,价格放心,售后放心、计量放心”,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

五、坚决树立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经营者,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以全县经济的和谐发展,以消费环境的和谐,公开作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基石。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贯彻xx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的精神,把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倡议书篇二

为保障广大留学学子的合法权益以及履行“做中国最值得信赖的教育服务机构”的发展目标,至美前程再次提出倡议:

1、 严格恪守作为一个教育从业机构初心,把“创造最适合每个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机会”作为公司使命矢志不渝的去坚守。努力保持出国留学、语言培训、背景提升、实习就业等板块走到行业的前端。

2、 完善公司内部建设,在管理培训、服务理念、市场推广等方面,不隐瞒、不作假、不欺诈,规范每一位至美人的言行,诚信专业的对待每一位学生,绝不为了商业目的而做有损学生利益的任何事情。

3、 积极寻求社会各个主体更多的合作,把至美前程融入到社会大环境下为学生创造国际教育全链条以及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以职业发展为导向,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本职工作做起,从现在做起,提升服务品质,保护留学消费者权益,为让广大学生都能获得高质量的教育机会而不遗余力,为构建整个中国教育服务体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欢迎广大学子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xxx

20xx年xx月xx日

消费者权益倡议书篇三

20xx年是建团90周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我们大学生(团员)作为愈加重要的消费团体,却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商者在经营时,要真心为学生服务,诚信经营。为此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及商家发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我们呼吁:

作为消费者:

3、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调节纠纷,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环境;作为经商者:

1、诚信经商,不进购伪劣产品,不以坏充好;。

2、价格合理,不只顾自生利益,抬高价格,不考虑学生的生活情况,要讲究合理性。

3、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注意销售人员的素质。

倡议人:

消费者权益倡议书篇四

相信未来共享美好消费金融专题论坛在上海虹桥国家会展中心举行,由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行业代表,率先发起消费金融行业首个倡议书。倡议书提出坚守金融伦理共建美丽中国,旨在通过建好金融生态、增强创新能力、倡导资源共享、健全防范机制、创优用户体验等方式,践行普惠金融,共建美丽中国,引领行业积极向前发展。

本次论坛,由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与20xxiebe(上海)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联合主办。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汇达资产托管公司副总经理安起雷、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金定海、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培明,以及360金融集团ceo徐军等行业顶尖智囊,多维度、全方面对消费金融行业进行了解读与展望。

晋商消费金融公司董事长王培明表示,消费金融与互联网的紧密结合,本身就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电商发展的趋势。目前,中国金融业在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中低收入普通大众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不能忽视的是,与发达国家甚至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在有效解决普惠金融风控难、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方面,还有很大改进空间。而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消费金融,成为解决普惠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层次偏少、产品单一、服务覆盖不足等问题的突破口之一。互联网生态下,消费金融的触角可以延伸至各个消费领域,在挖掘潜在消费需求、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消费体验方面,将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为电商持续创新和发展提供活力。

此外,消费金融与互联网的有机结合,还将使双方在信息、技术、数据、风控、场景以及人才等方面,最大程度实现资源共享,充分推动消费金融+互联网这一新型商业模式的快速发展。

当天,来自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的优秀电商平台、服务商,共同见证分享了消费金融嫁接互联网带来的商业盛宴,为寻求彼此共创共赢的发展新机提供了契机。作为论坛期间的重要成果,晋商消费金融公司还与14家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企业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双方进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成都是一个包容的城市。截至目前,摩拜单车已经在成都市投放单车超过十万辆。当前摩拜单车已在全国29城开通服务,希望未来大家在一百米范围内打开手机就能够用上摩拜单车。3月9日,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地区公关负责人在成都市3·15活动新闻通气会暨消费维权大家谈座谈会上表示,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公司将诚信经营,并保证押金安全管理,在用户体验上,伴随用户的不断增长,摩拜单车还会加大人手,以更好满足大家的需求。

3月9日,成都市3·15活动新闻通气会暨消费维权大家谈座谈会在市工商局举行。来自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企业代表、专家学者、消费维权公益律师、消费者代表出席会议,共同对成都市消费维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为成都市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言献策。

值得一提的是,为促使共享单车行业更好地为成都市民提供服务,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合力共建更美好的城市,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当天在会议现场发出共享单车消费倡议书。倡议企业:1.诚信经营,合理收费,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做好押金安全管理,根据消费者需要及时归还,让消费者无忧;2.优化单车管理,强化运维服务,为用户提供优质用车体验。倡议消费者:1.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共享单车,不上私锁,不据为己有,不乱贴乱画,让绿色出行更多地感染你我;2.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放,不占盲道、行车道,让文明骑行更多地传递你我。同时,也建议职能部门:1.发挥服务职能,共同促进共享单车规范健康发展;2.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市民以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当天的会议现场,成都市消协解读了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并表示将以精准服务、强化监管为主线,开展四季3·15活动,突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今年的活动采取一季度一主题的活动方式,针对维权热点、难点领域,持续开展消费体验、服务评议、比较试验、交流座谈、公益宣传等活动,同时市消协于今年建立消费维权专家律师帮制度,对每季度维权主题下的典型案例及消费热点难点,安排1个专家律师团队在季度末进行点评、支招并开展宣传。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我们大学生(团员)作为愈加重要的消费团体,却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商者在经营时,要真心为学生服务,诚信经营。为此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及商家发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我们呼吁:。

1、维护,购买正版书刊、软件等;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

3、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调节纠纷,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环境;。

作为经商者:。

1、诚信经商,不进购伪劣产品,不以坏充好;。

2、价格合理,不只顾自生利益,抬高价格,不考虑学生的生活情况,要讲究合理性。

3、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注意销售人员的素质。

联合倡议单位:。

消费者权益倡议书篇五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会同首都十大行业组织,向全市相关行业组织及广大企业发出倡议:

一、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组织要充分履行其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教育、监督、引导企业以尊重广大消费者权益为前提,正确处理好行业发展、企业利益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系,为构建、优化消费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经营者是维护消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经营活动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履行法定义务,诚信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企业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把产品质量和材料进货关,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到商品和服务质量符合标准,保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可靠、安全。

四、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企业要真实、客观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坚决杜绝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消费信息、提供科学的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消费。

五、交易公平合同规范。企业要做到价格合理,明码实价,明折明扣。制定规范合同及约定,忠实履约、平等交易、正当获利、竞争有序。不以垄断或强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六、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三包”等售后服务责任。完善服务方式,完备服务设施,建立商品和服务安全突发事故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和有害商品召回机制,最大限度的为消费者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让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七、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企业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建立消费纠纷协调机制和快速调解通道,建立并完善企业内的消费纠纷调解机构,提倡消费纠纷和解为先,及时、公正化解消费纠纷。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合理建议。

八、积极开展消费教育。企业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消费者协会在行业、企业内部开办消费课堂,建立消费教育基地,帮助消费者获取消费知识,提高消费技能,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九、倡导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企业要积极宣传国家“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政策,生产或提供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企业生产和使用产品要符合环境保护原则,获取利益要以保护社会和自然环境为前提,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消费,服务民生。

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企业要建立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及广大消费者监督,将消费者对商品及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行业、企业的重要标准,促进行业、企业建设良性发展。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真诚的希望,社会各界与我们共同努力,为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倡议人:

消费者权益倡议书篇六

315马上就要到了,让我们再次呼吁商家们诚信经营,不欺骗消费者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欢迎阅读。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同仁: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展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美好前景,很受鼓舞。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者应当从增强自律、规范经营出发,以营造使消费者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构建和谐平罗为己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开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的同仁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生产、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二、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坚决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服务。树立经营者、生产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的服务。

三、以诚兴商,便民利民。

以诚经商、以诚兴商,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保证做到诚信经营、便民利民。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听取消费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让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满意,使用时放心。做到“质量放心,价格放心,售后放心、计量放心”,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

五、坚决树立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经营者,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以全县经济的和谐发展,以消费环境的和谐,公开作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基石。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贯彻平罗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的精神,把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2020年是建团98周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我们大学生(团员)作为愈加重要的消费团体,却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商者在经营时,要真心为学生服务,诚信经营。为此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及商家发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我们呼吁:

作为消费者:

3、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调节纠纷,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环境;。

作为经商者:

1、诚信经商,不进购伪劣产品,不以坏充好;。

2、价格合理,不只顾自生利益,抬高价格,不考虑学生的生活情况,要讲究合理性。

3、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注意销售人员的素质。

联合倡议单位:

为宣传和普及金融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业的了解和认知,更好地维护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共赢的金融消费关系,促进重庆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倡议:

一、认真遵守银监会提出的“预防为先、教育为主、依法维权、协调处置”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原则,认真履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主体职责,依法合规经营,公平对待各类银行业消费者,维护重庆银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在金融产品与服务设计、审批、推介和交易的过程中落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要求,规范各类销售行为,充分披露风险信息,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三、积极开展广泛、持续、系统的金融公众教育活动,送金融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着力建设金融公众教育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社会金融素质。

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高效快速的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发生投诉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本职做起,从现在做起,提升服务品质,保护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让广大银行业消费者充分享受银行业发展的成果,构建重庆银行业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为重庆建设长江上游金融中心贡献力量!

为更好地维护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共赢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天津市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值此“全国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之际,天津银监局凝聚共识,向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倡议如下:

一、严格遵守金融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底线,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公约,通过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的经营行为,牢固树立服务创造价值、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规范和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共同提升全市银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如实宣传推介产品和服务,不做不实或误导宣传,强化风险提示与信息披露;认真梳理各类服务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通过网站公布、网点公示、柜员提示等手段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切实做到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

三、以人为本,以和为贵,落实投诉首问负责制。坚持以维护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重,认真倾听银行业消费者的诉求,研究解决银行业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公布电话、网络、信函等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有效解决客户投诉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素质。通过“金融知识进万家”服务宣传月引导广大银行业消费者熟悉认识各类金融产品,有效使用先进的银行服务设施,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提高甄别能力,合理安排投资计划,避免盲目选择金融产品,树立正确的金融理念,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构建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关系。

五、加强自身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职业操守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推行上岗资格认证制度,全面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将消费者满意度作为评价银行服务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提高服务质量,保护好银行业消费者的权益,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坚持不懈的目标,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银行业消费者权益,打造诚信安全、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品牌,共享和谐美好、便捷共赢的现代幸福生活!

消费者权益倡议书篇七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时间。

消费者权益倡议书篇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同仁: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展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美好前景,很受鼓舞。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者应当从增强自律、规范经营出发,以营造使消费者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构建和谐平罗为己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开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的同仁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生产、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二、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坚决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服务。树立经营者、生产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的服务。

三、以诚兴商,便民利民。

以诚经商、以诚兴商,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保证做到诚信经营、便民利民。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听取消费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让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满意,使用时放心。做到质量放心,价格放心,售后放心、计量放心,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

五、坚决树立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经营者,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以全县经济的和谐发展,以消费环境的和谐,公开作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基石。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贯彻平罗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的精神,把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倡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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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倡议书篇九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我们承诺:

全力践行酒店“诚信、服务”的核心价值观,以消费者为中心,以消费者满意为宗旨,积极倡导健康消费,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使客人在凰庭消费天天都是3.15。为此凰庭假日酒店倡议:

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2、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做到质量服务不打折,酒店信誉不打折。

3、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坚决杜绝隐瞒欺诈,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酒店将予以消费者3倍补偿。

4、安全经营,安全消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住宿等消费环境。

5、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消费者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作为酒店服务工作的衡量标准。

我倡议,你转发,保护消费者权益,凰庭假日酒店在行动。

倡议人:

消费者权益倡议书篇十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近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年主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从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

所谓“年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主题是:

19:讲诚信反欺诈。

:为了农村消费者。

:安全健康消费。

:明明白白消费。

20:绿色消费。

年:科学消费。

2017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17年:诚信·维权。

2017年:健康·维权。

2017年:消费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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