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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春读后感(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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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春读后感(通用12篇)
2023-09-29 11:52:05    小编:字海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读后感。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青春读后感篇一

时间太瘦,指缝太宽,曾经的誓言,成了如今断桥边,谢了一地芬芳的寒梅,再怎么美,也不过是今天,无法缝补破碎支离的梦。

也不过是今天,物非人非凄凉的反衬。

捧着瓣瓣残花,无奈:曾经最重要的谁谁,成了今天陌路上,熟悉而又陌生的甲乙丙丁。

程露为什么如此轻易的不愿意却还倔强的说分手?

百脑为什么一次次,流着泪,却倔强的头也不回?

从情深似海,到一切尽归尘埃,一股股寒流上窜,天好黑,风好冷,我惋惜,错过就错过了,时间滴答逝尽,谁也无法拨回。

曾经坐火车就想:窗外景物一点点,飞快后退,似乎你也在后退,能后退到曾经的曾经,却发现无奈就是无奈,开始的开始,熟悉得如此陌生,抬头看天,飞鸟掠过的痕迹不在,只剩晃悠悠的浮云流逝,和支离破碎的记忆。

等到:霜刀风剑般的现实,把幸福砍碎了一地,看地满眼泪,又有何用?又能挽回什么啊?

我很生气,为什么那么倔强?

我听着感受着,仿佛看到海风下,慢慢拖动沉重步伐的身影,和身后一长串寂寞的脚印,再没有另一双脚印,在他旁边不离不弃。

青春读后感篇二

人生总有遗憾,青春期那几年是最大的遗憾。我坐在校园里银杏树下,捧着本《此间的少年》。无数次的感叹,为什么这本书看起来如此遗憾?这样一本书里描述着这样一个故事:一群学生,在肾上腺素与荷尔蒙分泌过多的日子里,或心怀远大抱负在寝室里豪言壮志或浑浑噩噩在被窝里挥霍光阴,在青春中失去得到的故事,只是永远不完满。不明白,谁不渴望完美的青春。然后不断思索,从初中开始,不断咀嚼。然后时间过去,像彩排过一样,按部就班地发生着,回想初中,总觉得几分怅然若失。也许是上天来纠正我这总不聪明的脑瓜,某天忽然注意到校园里的银杏,就像书里写的北京大学的银杏林一样,叶孑纷纷扬扬落下,一片金黄,叶隙间依稀又见了过去的,被我遗忘的某些小事,和一些纷杂的记忆。我忽然明白,春里最美的不过是遗憾,没有遗憾,到老时怎么带着笑,晒着太阳反复回味呢。

不完美是因为年轻的我们有时要放纵自己,幼稚一次。所以遗憾在所难免,但回忆起时,一定不后悔。

是呢,杨康自认为永远不会失去的,却无心失去了。乔峰明明触手可得的,却失之交臂……遗憾了,又怎样,勇敢伸手去够吧,别让遗憾成为悔恨,好吗?江南扬扬酒洒的文字里,点点细腻的情感让我不住眼眶湿润,找混混噩噩了十五年,我希望这段日子里,让青春丰满起来,痛也好喜也罢,精致的布娃娃里需要精良的内絮,才能够鲜活起来,情感成为它的血肉,回忆成为它的骨骼,而无悔与遗憾,希望那是它的“价值”。

我向往着书中的学府,向往着那里的青春,也向往着那样美丽的风土人情。

追,追往梦,追向此间的青春,江南的文字没有告诉我怎样完美青春,至少告诉我怎样勇敢,丰满青春。让青春在时自由但节制地挥洒,让人生没有虚度青春这一遗憾。

青春读后感篇三

世界有一个最著名的塔,这个塔就是金字塔。在金字塔上面有两个动物,一个就是雄鹰,因为它靠着自己的翅膀就可以轻松地飞到山顶上。

另外的一个就是蜗牛,虽然它没有雄鹰那么强大,但是经过自己的努力也是可以慢慢攀登到山顶上的。

在今年过年我阅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是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因为在里面我可以学习到很多在课堂上面学习不到的知识。

在书中我知道了一个人千万不要自卑,可是在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是自卑的。她们觉得自己的生活不如别人,他们觉得自己的成绩不如别人,他们觉得自己的家庭不如别人。但是要知道自卑是特别糟糕的,自卑有的时候比狂妄更加的糟糕,所以我们一定要改掉自己身上自卑的习惯。

如果你觉得自己自卑的话,那么还不如把这种自卑化成为动力,让自己好好的努力。这样在最后自己还能成功,但是如果你只有自卑,而没有好好努力的话,那么在最后你肯定会把自己给毁了的。

作者在书中说了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的话,那么在他身上一定要具备几个条件,分别是:谦虚,高尚,自强和自我的体现,千万不要忘记他人。只要在你的心中有梦想,并且为了自己梦想努力奋斗,那么终会有一天会成功的。

青春读后感篇四

z中是一所名校,进这所中学的人都是学霸,但朱珠例外。她家境良好,心地善良,但学习巨差。于是,父母花钱把她“买”进了这所学校,可是她仍然只能得到全班同学的不屑与漠视。后来,她一直仰慕的同学辰奕接纳了她,给予了她友谊的温暖和快乐。这种戏剧化的情节,似乎只有在漫画里才能出现,可是不然,我身边也有与“朱珠”相似的故事。

我的同学,一位有点矮、有点胖、有点黑的女生,在我们这所也算是名校的学校里,她学习比我们略逊一筹,家境也差些。谁都不知道她的父母费了多大劲才把她送到这里来上学,希望能让女儿凤凰涅槃,可惜她一直都不能跟上大家的脚步。因此,她就像一只丑小鸭被大家所排斥。我却看到了她的闪光点:热情、单纯、真诚……我接纳了她,与她成为了好朋友,帮助她学习,给予她关心,教给她与同学相处的方法,还尽力让全班同学不再嘲笑她。

在一次参与班级集体游戏时,她输了。按照规则,“失败者”要进行一项才艺展示作为“惩罚”。她既不会唱歌、跳舞,也不会讲故事、说笑话,眼看又要遭到同学的哄笑,我鼓励她背一首熟悉的诗。她想了想,选择了王冕的《墨梅》:

“吾家洗砚池头树,个个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掌声响起来,我看到她的眼眶红红的。

这首诗是我教给她激励她的,没想到她记在了心里。“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尽管她不漂亮不聪明,但是她也希望能做最好的自己,拥有灿烂的青春年华。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优点,所有的青春都灿烂!

青春读后感篇五

早就过烦了孤单的自己。

感谢上苍让我在那个秋天认识了你。

也许你也是孤单了吧。

当你悄悄的走近我的世界里,

直到我的耳边时常听见你的声音。

直到有一天说喜欢,说爱!

转眼之间三年就像流水一去不复返。

原来我们的诺言相守就像窗纸轻易被打破。

直到闹到哭了,累了,恨了。

难道距离产生了美,又注定这美好不会长久吗?

也许哭了吧。

也许累了吧。

也许恨了吧。

算了吧,既然你早不再在乎。

如今已经过了学生时代的我。

却在心里时常想起了你。

绝望了多少次,告诉自己你没有背叛。

梦里还是要相见。

为什么,这世界分开还要有记忆?

为什么,眼泪洗不干昨天的一切。

也许真的爱了。

脑海里还有你校园红色宿舍,还有绿色足球场,还有餐厅对面的你。

这样子就是青春。

献给曾经异地恋的你,我,他我们不容易。

青春读后感篇六

《致青春》这部小说是我毕业以后看的很难得的一部作者文笔罗嗦情节罗嗦但是人物刻画个人特别喜欢的言情类小说。其实说人物刻画,主要是指男主角陈孝正。对陈孝正这个人物的喜爱实在太深,以至于看完小说眼角湿润,把书的后半部分反复读了十来遍。

女主角郑微算是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女孩子吧,从小到大没有为经济发愁过,在父母疼爱中任性地成长着。由于喜欢学长林静,她报考大学时选择了和学长同一个城市的另外一所大学,并且真的考上了。没想到去学校报到时才知道林静已经悄悄去美国了。独自一人的郑微便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开始了她的大学学习和生活。

然后,她遇到了陈孝正。陈孝正和郑微同校不同系,是一个安静内敛孤僻的男孩子,成绩很优异,平时基本上独来独往。对郑微来说,陈孝正是她挑战的对象,像她这样一个长相甜美活泼开朗的女孩子从小到大就没遇到过无视自己的男人,这次她算遇到了。也许刚开始她是在玩笑中开始扰乱并进入陈孝正的生活,之后随着矛盾的激化她和陈孝正有了纠葛,并在纠葛中逐渐爱上了陈孝正,这是郑微的爱情,简单调皮而浪漫。但是对陈孝正来说,郑微的出现却是一枚重磅炸弹。在认识郑微前,他基本没关注过女孩子,也从来没有期望过自己会遇到一位女神,拥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只是希望自己能好好学习出人头地。但是在他安静的生活中却突然闯出这么一个女孩子,不管自己怎么和她保持距离都无法阻止她刻意的靠近,当两个人慢慢熟悉起来,他也发现自己深深爱上已经不能自拔,他感受到了美妙的爱情。

可是,陈孝正知道他不应该拥有这样美好的爱情。因为他的家庭背景不一样。他很小的时候工程师父亲去世了,母亲带着他过着极为寒苦的生活,从他小时候开始,他妈妈就一直给他灌输着出人头地的意念。他妈妈在他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一颗放弃自己重建家园的忍者之心。陈孝正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的。可是他遇到了郑微。他以为他那么喜欢郑微,妈妈也会和他一样喜欢郑微,他觉得妈妈会让他和郑微在一起,以后他会娶郑微,会结婚,会有他们的孩子。可是在他兴高采烈带郑微回家见妈妈时,妈妈的一句话就浇醒了他:“郑微不是不好,只是她不适合你。有些女孩子,你爱不起。”

在郑微见过陈孝正妈妈,满心欢喜回学校后不久,陈孝正消失了。他没有对郑微提起过任何事情,就这样悄悄地去了美国。和林静一样,悄悄去了美国。

郑微大学毕业了。她和别的女孩子一样,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随着年纪增长,也出去相亲,过着索然无味的生活。就这样,几年过去了。

直到有一天,公司要调来一位部门领导,听说部门领导是有来头的,很快就会高升,据说是驸马爷。然后,郑微终于见到了这位领导,陈孝正。

我对陈孝正的喜欢也是从这里开始的。作者把陈孝正的心理把握得特别到位,他在重新见到郑微后表面上很平静,但内心却是矛盾加自虐的结合体。他并没有和郑微有很多的言语,更多的时候和大学初识郑微时一样,不言语,不关注,只是一个人安静地做着自己的工作。有时候偶尔会叫郑微做一些她本职内的工作,也是非常少打照面。可是,他每晚加班结束后会把车开到距离郑微宿舍不远处隐蔽的地方关掉车灯默默看着郑微宿舍的灯光很久很久。

这样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另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局面。他就是林静。林静也回来了。作为法院检察官来调查郑微工作公司的案件。当年消失的两个男人就这么突然凑齐了。陈孝正的举动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变得失常。他开始更多让郑微干活儿,让郑微也加班。这是出于男人的竞争和嫉妒心吧。郑微生日那天陈孝正给她打了电话让她去学校操场。郑微去了。在操场陈孝正一把搂住了她。这个操场是曾经他们谈恋爱的地方,他们也曾经在这里拥抱亲吻,操场旁边的树木就是他们的见证人。可是多年后当陈孝正再次抱紧她时,她却用眼睛扫过陈孝正无名指上的戒指望着天上的月亮说出了绝望而悲伤的话:“月光虽亮,终究冰凉”。

最后,郑微和林静结婚了。郑微的归宿不能说不好,林静温暖而温柔,对郑微体贴关爱。只是青春已逝,再也没有当年撕心裂肺的爱了。

书中陈孝正的结局我觉得很完美。他的婚戒是真的,他是驸马爷也是真的。他的未婚妻是他在美国念书时的富二代同学,那个女孩子是同性恋,为了给远在中国的家里人一个交代才和陈孝正协议结婚的。陈孝正如他妈妈所愿,找了个适合他的女人,也终归事业有成。他完成了妈妈的心愿,只是他这一切都是用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换来的。这样的人生是他自己的选择。

青春读后感篇七

故事中,一群已近而立之年的老同学们在时隔数十年之后,因参加高中时女神的婚礼再度重聚。一把铁铲,一声枪响,奇妙地将他们召唤回毕业典礼的前一晚。他们都忘了当年到底写了什么,藏在那个约定的洞中。不管这些梦想多么困难奇怪,所有人都要努力帮对方完成……然后,就在那个充满狂热的夜晚,一并爆发了。

如同书中所说:“有一天,我们都将会被世界完美地驯养。”我承认我和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和谐了。15岁的我变得愈发沉闷,愈发“书卷气”。然后,我当上了班干部,拿了笔奖学金,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按规划好的发展下去。

可是,我的心里总觉得有那么一点不对劲,心情杂乱,却不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满了,钝塞得难受。我不想成为朋友们正在成为的那些大人。

有人说:人生就像一本图画本,本来就需要“疯狂”这一种色彩,不然这幅画,怎么会精彩呢?可正处于这宝贵青春期的我仿佛早已失去了这种勇气,疯狂对我来说简直是种奢侈。

我也曾试着找回属于青春期的躁动和活力,在课堂上趴在桌上睡觉,课间在捉弄同班同学,也许并不是刻意为之,而是天性使然,我不断追寻着属于青春的足迹与梦想,但总是有所顾忌,一旦被老师发现,也许这班干部的职位就不保咯!

这一刻,我似乎已经被完美地驯养了吧。

我不由得想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一个圆,被人劈去了一小部分,它感到很自卑。他想找回一个完整的自己,为此它到处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快碎片。因为自己不是完整的,所以,在寻找的时侯他滚的很缓慢。一路上,它与鲜花为伍,同昆虫们叫谈,充分的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它找到了很多碎片,却都不是自己掉小来的那块,但他并不气馁,继续寻找着。

终于有一天,他如愿以偿的找到了那块碎片。并且使自己重新成为一个完整的圆。然而,他滚动的太快,以致错过了花开的季节,忽略了虫子的呢喃,感受不到生活的快乐。后来它意识到了这一点,毅然丢掉了那块千辛万苦才找到的那快碎片。

正好比在九把刀的笔下,青春期是无忧的,是轻狂的,是充满活力的。

文中的主人公们用一把铲子挖开了属于青春的记忆,也许只是一晚,他们放弃了原来的生活轨迹,放肆地逃回过青春的梦想里。而我,也逐步成长,也许,我也会成为那些原本看不起的大人,但是属于青春的梦想是永远不会变的,我会不断追寻,追寻。至少在长大之前,好好地放肆一番!

青春读后感篇八

莎士比亚曾说“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丽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会吃掉稀世之珍,天生丽质,什么都逃不过他横扫的镰刀。”我们也会终将有一天在面对现实与社会的种种压力诱惑下,变得成熟。

青春中的我们,无时无刻散发着诱人的气息。它像一首动情的情歌撩动心弦,跳动着的乐符使人与心灵更加合拍。而有时,又像暴风加雷电般的急躁,或者使我们为所欲为而我们却为之挥霍了不少的时光。逐渐步入成年,但16岁,这花季的少年下,像一个软体动物,不知所措。面对种种诱惑,我们分不清对与错,伤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谁没有过青春,谁没有挥霍过青春它只是一个名词,一个对未来、过去充满期待和怀念的名词,我们没有对这个名词定位太多,从一开始就享受生活,没有体会到这生活下漫长的艰辛,所以走到哪里,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样不食人间烟火。

青春给了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机遇,为了不让我们错过,捕捉到了我们一次又一次的付出。其实,有些时候,机遇得靠我们自己去争取,没有不付出就能得到的礼物。从小到大,我们经历了小升初,初升高,走过的这些年,对我们唯一重要的就是中考,而如今,面对过去的中考,有的人是骄傲的扬起嘴角微笑,而有的人也不敢落后,继续前进。中考就是一次机遇,而机遇是给有准备的人的,所以那些人才能顺利的升入自己理想的高中。但,对于落榜的人来说,我们应该这样清楚的认识到,我们同样在学习,只是去的地方不一样,只能靠自己。 我自认为我读过的书不多,但也不少。《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就是其一。当我看完这本书时,心里也和千千万万的读者一样,异常悲伤。

这是一本关于青春的书,虽然我连青春的殿堂都未曾步入过,但却有很大的感触,已经六年级了,青春很快就要来了,这是一件令我又高兴、又悲伤的事。高兴的是,终于可以进入青春了,听说青春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但我有悲伤着即将来临的毕业,到那时将会有多少的泪水洒落?回忆小学的六年时光,我默默的感叹着时光的无情。还记得一年级时,老师每天都会说一句,“放学要小心哦!”二年级时,我们小小的手总在语文早读课时挥来挥去,写着每个生字的一笔一划;三年级时,初次接触英语;四年级时,开始会说“同学,你长得好漂亮,我们交个朋友吧!”也开始学会和好学生搭讪;五年级时,“这道应用题好难啊,我该怎么办……”一张张的试卷总让我们伤透脑筋;而六年级时,却总是不经意的望向操场上那些欢快的身影,这时才发现时光是个无法用括号括起来的单位。

满脸皱纹;也许,我会白发苍苍;也许,我会杵着拐杖吃力地行走,也许到那时我才后悔从未珍惜时间。

青春读后感篇九

这以前,“青春期、叛逆期”在我们心中还只是一个神秘的谜,或是一个没有“因为所以”的梦,那时候,小小的我们只是懵懂地用“长大”定义了它们。

回首想,儿时的我们真可爱,无所顾忌,也没有任何想法——男生像女生一样用粉色的笔盒,女生像男生一样奔跑嬉戏,幼小的心灵小心翼翼地守护着“青春”和“叛逆”,却把“长大”的欲望光秃秃地裸露在我们眼前。

直到有一天,附和老师的声音变得稀疏;与家长的沟通有了代沟;体育成绩拉开了男女明显的差别……大家才知道,青春期来了!

无比渴望,知道自己曾经下的定义是对还是错——于是,服从地等待着青春痘的萌发,只是,长大的同时,“笑”溜走了,没人发现!

接踵而来的是“叛逆期”,这一次,“大事不好”了——我们脱胎换骨地变了!大家深深感受到,一股澎湃的力量在血液里横冲直撞,很快遍布全身!惊慌、惶恐,五(7)班一下乱作一团!这是生命的第一次蜕变,是对我们的第一次考验!“叛逆”的魔爪下,我们和老师、家长有了一丝莫名的“敌意”,也正是从这一步起,我们不再说一是一。开始有了自己的主见,走向自己、深入自己、主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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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读后感篇十

在马年伊始,读完大伯写个孙儿雨农的回忆录,思绪万千。虽然说,现在从事的工作是和文字相关,但大都是公文格式,很久没有写叙事文章了,即便是在搜狐新浪的博客的文章也大都是居多。微博倒是偶尔会发几条,只言片语,至于说是快节奏市场经济社会的副作用,还是懒惰、功利、没时间?就像今年春晚那首歌《时间都去哪儿了》一样无解,所以读完了大伯的长篇,还是十分敬佩的。

翻开记忆如同大海中的岛屿,零星散落,此时也变得清晰起来。我印象中的大伯,会和支青、新疆、哈密瓜、果脯、葡萄干联系在一起,就如同我的小外甥会把舅舅、舅妈和加州西梅画上等号。记得那时的泗县,这些都还是稀罕物,我总是会想大伯是怎样从千里之外的新疆把这些新鲜的哈密瓜带回来的,要知道那时可没有高铁、动车,飞机也不是像现在普及的交通工具。记得前年,大伯的儿子姜楠到合肥开会时,听说到合肥还要转机一次,可见当时带这些礼物之不易,也许回家团聚的幸福感会让路途变短行囊变的轻快吧。

中国人安土重迁的传统至今不变,想想我从20xx年外出求学,至今十三四个年头了,即使现在身在合肥,每年也只得回老家一二次。大伯常年在外工作,但每年还是要回老家泗县看看父母兄弟、同学朋友的,每次与大伯父见面大多是在家庭聚会上,我父亲,也就是老五,我父亲是一个传统的人,那一代讲奉献的中国人的典型代表,记得小时候家里的劳模证书有很多,厚厚一摞。每次都会请回家探亲的哥哥姐姐到家里坐坐,一是感谢他们对弟弟妹妹们的照顾,二是为了兄弟姐妹和后辈的感情交流情深。我记得那时觉得大伯的口音很特别的,泗县口音中带着新疆吐鲁番味,其实想想,现代社会想做到完全的乡音无改鬓毛衰其实很难,因为身在异乡还有让当地人听的懂,又要乡音不改挺难的,我曾经到深圳工作过,对此深有体会。

无论这选择是主动的或是被动的,在外漂泊的游子们,既然已经选择了远方,那就请享受这一路上的风光。

人生哪能多如意,万事但求半称心。现在,退休后的大伯在北京的小女儿家安享晚年。祝愿大伯他老人家阖家幸福、安康!

青春读后感篇十一

我阅读了《小王子》这本书籍,书籍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籍,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爱《小王子》这本书籍,更喜爱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青春读后感篇十二

已经许久不读青春小说,这本是偶然遇到,虽然读到后来,讲的大多是少年进入职场后的成人领地,但是仍觉是纯洁的。

深夜两点,读毕,起身关灯睡去。不记得有梦,起来偏偏想要写写这个平常的故事。

昨日与旧友聚,两年未见,她依然叫嚣着自己曲线救国的成才之路,依然掰着手指算自己现在经历了几个人,因为相信人一生要谈三次恋爱,第一次初恋尝到爱情的味道,第二次是自己义无反顾爱的那个人,第三个是适合一起生活的,但是可能不是那么爱。

当然,也只是个段子而已。谁不想拥有从一而终、一帆风顺的真爱呢?

我只是笑,没有资格唏嘘,因为不过是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望不到远处。以为多么隆重的告别和浓烈的悲喜,只是因为懂得太少,因为无知,所以故作悲凉。

在年少的岁月里,动辄浓墨重彩地说着,回看,也不过如此罢,才明白聚散是多么平常的事。

不过也好,无知好过天真,一切总会有因为懂得而不再执着的一天。

懂得了,所谓爱情,实在是一出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戏码。

若往剧中人身上套,年少时的林静是郑微的第一个他,小女孩的爱慕与崇拜,依恋与交付;陈孝正是第二个他,放下所有自尊也要到手的爱,许久许久以后不能释怀的人;而回国后的林静,则变成了第三个他,没有了深爱,总归是了解和熟悉的,胸膛不至于太过陌生,女人总是要这样一个依靠的,想着就算趁虚而入,也填补了这空虚了。

郑微的精灵,坦荡,到后来的隐忍慎言,学会一个人守护过往。虽然有好友阮阮,但是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才是真正的老师,教会她如何爱,与放下。如何让自己收束,与绽放。

郑微对林静之前的她说,愿赌服输。不是谁先爱,谁就输了,而是谁先不爱,谁就赢了。所以他们之间的输赢,因为郑微早已收心,又何来苦苦找甘愿,自然占了上风。

看到动辄几十条的经典语录,我只看到了一句喜欢的话,阮阮最终选择跟一个只见过六次面的医生结婚,郑微不解,阮阮说:跟陌生人过,我可以认命,跟他过,我不甘心。

是因为看到他的懦弱,他的闪躲,他的不坚定不勇敢,她终于知道,她长大了,他还没有。虽然爱,但是他不敢承担了。是的,她会不甘,不甘这么多年的舟车劳顿,两地辛劳,这么多年的甜蜜默契与苦心经营,以为得到的正果不过是他的退缩,等到又能怎样。

在青春期成长中的恋爱长途中,一路跋涉,边走,边唱着、笑着、流着泪,青春不朽,要为之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去冒这个险。唯一坚持到最后的,阮阮,只有你的青春永垂不朽。

所以郑微最后对林静说,我没有办法接受你,除非你是一个陌生人。

当林静再也不似年少,郑微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感觉着他的霸道和侵略性的占有,以及对她的耐心和包容,她的收枪缴械,不过是因为她把他当成了陌生人。

对着陌路,我们可以臣服于命运。可以认命。

对着旧人,我们却不能对心迹释怀。不能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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