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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报告(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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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报告(通用9篇)
2023-10-04 05:29:02    小编:FS文字使者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村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六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区教育系统文件精神,克州三小认真组织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五五”普法的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一)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

领导干部学法是“五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认真研读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和宪法等,并认真指导机关干部的学习。在党组领导的带动下,全局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大张旗鼓的开展学习、咨询活动

按照统一部署,4月3日、26日,各班级组织老师、学生大力学习和宣传。

(三)送法上门。充分发挥监管服务责任区人员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经营场、农牧区所等活动,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四)举办法制培训班。州教育局局派出流动宣讲组,深入基层,宣传工商行政法律法规,面对面解答基层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积极组织干部观看法制教育片,完善了学习园地。

(五)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服务责任区机制,使人员职责清、责任明,监管服务无死角;加大我校法制宣传力度,严厉查处不法行为。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向祖国六十华诞献礼。

村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淮北市相山区秉承“创新服务方式,援助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惠及民生”的`工作方针,“四步走”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探索在经济领域、生产生活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便民工作。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完善法律援助“一刻钟法律援助圈”,以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网络全面铺开,实现应援就援、即时即援、就近援助的目标。重点做好下岗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发放便民服务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是打造法律援助“一站式”。主动出击,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协调,凡涉及民工涉及欠薪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优先受理。对群体性纠纷要按照重大案件执行,遵循集体讨论和即时向领导报告制度。

四是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为了为当地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沟通联系当地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

村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县教育系统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我校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乡中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书记以为组长、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同时结合法制教育宣传月结合讲座、手抄报、作文、视频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的各项活动。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莫乎尔乡中学人员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巩留建设作出新贡献。

村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淳安县司法局积极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通过织密普法网络、畅通维权通道、加强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联合县残联等部门,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专题法律咨询系列活动。近日,淳安县司法局开展了以“扶残助残,法律援助与您同行”为主题的助残日活动,普法小分队走进淳安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依据,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及诉讼指导。发挥“12348”法律热线能动作用,通过“12348”咨询专线,第一时间发现并掌握涉残疾人潜在矛盾纠纷隐患,通过解答咨询、途径引流、引导转法援等方式,做好残疾人纠纷提前预警、先行处置工作,切实缩短残疾人与合法维权间的距离。20xx年以来,累计开展现场活动42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95人次,发放宣传材料926份。

落实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办理机制,符合相关规定的,优先受理并及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承办人承办。建立健全案件点援制,残疾人可在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中指定承办人,“一对一服务”提高法援案件办案质效。完善“特事特办”原则,简化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申办审批手续,针对特别困难、行动不便的,安排专人上门服务,做到现场受理、现场指派,应援尽援。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使残疾人能第一时间就近得到法律援助服务。20xx年共办理涉及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36件(刑事11件、民事25件),提供上门服务14人次,接听接待来电来访咨询97人次。

以淳安县残疾人联合会为机制基础,设立县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残疾人保障法律援助申请转接机制,确保法律援助扶残助残工作的`长久有效。建立援助信息共享平台,实行残疾人援助案件信息即时互通、信息共享,针对通过“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第一时间给予办理审批。健全工作联动联络机制。定期与县残联、残工委单位开展助残扶残法援专项活动,定期组织召开援助站联席会议,通报分析残疾人援助案件情况、当前问题及应对措施,逐步提高助残扶残工作社会实效。截至目前,通过各援助站初审的法律援助案件共计314件。

村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村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0xx年7月1日成立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近年工作和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下汇报:

(一)建立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和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办案,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77起,且每年援助案件呈增长趋势;“12348”协调中心解答咨询电话10022个,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分流解决纠纷125起。先后参与了“3·25” xx段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白石“10·29”重大火灾事故等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备受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三)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后,积极开展“为了正义和公平——法律援助在xx”系列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网上宣传栏、在《xx日报》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另外,加强横向协调配合,与《xx日报》进行互动,对群众向该报投诉的重大疑难纠纷,凡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四)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20xx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执卡者无需经济状况证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20xx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种经济损失60多万元。

(五)探索进取,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

一是扩大案件受理范围,由过去的刑事辩护、工伤事故代理发展到劳资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抚养纠纷等全方位的服务。

二是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听庭、办案质量检查、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等多种制度。

三是采用“以奖代补”的.方法,激励法律服务工作者多办案、办好案,使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四是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2名援助律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另外,援助律师积极参与市信访接待日活动和担任社区法律顾问,“148”中心还在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切实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五是实行民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制作了《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使当事人知晓民事诉讼风险,以利于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利益。

1、抓好网络和队伍建设,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准备在现有6个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在xx4个镇建立法律援助站,更好地拓展法律援助渠道,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继续在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已取得律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增强法律援助志愿团力量(现有39人)。

2、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在xx二个贫困镇和四大集镇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3、突出重点,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关注社会热点、难点,主动为房屋拆迁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采取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保证办案质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xx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村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汉源县司法局立足县情,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致力提高妇女自身素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贡献。

在全县21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从局机关、司法助理员中选派22名干部兼职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司法所推进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和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第一季度,共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6件,接待来电来访20人次,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我局不断加强与妇联等组织的协作,加强宣传,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深入基层和学校向群众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通过热心细致的讲解,消除当事人认识上的模糊,减少顾虑,帮助妇女儿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注重线上,创新“互联网+”宣传模式。为适应新时代普法需要,我们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法润汉源”微信公众号,通过推送以案普法、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丰富了关注人群阅读素材,提升了法律思维,第一季度,共推送10期。

(二)抓牢线下,拓展法治宣传平台。积极探索法律与政策有机结合的法律宣传新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针对妇女在婚姻、家庭、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婚姻纠纷、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劳工维权、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问题,从多个维权领域作了细致的解读,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宣传层次。一季度共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场次,专题讲座1次,受益人数达1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50余份、悬挂横幅4余条、制作展板2块。

我局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特殊情况,简化相关程序,放宽对经济困难的审查。对属于婚姻家庭内部矛盾致使侵害妇女权益及侵害未成年人抚养教育权益的,充分发挥援助职能,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纠纷。第一季度,我县各级各类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47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纠纷7件,维权成功案例7件。

村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根据市局安排,我局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推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现将宣传日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将本次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作为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接到市局文件通知后,我局迅速组织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详细布置本次活动计划和相关要求,并在经费、人员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为宣传日活动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二、开展多样的宣传活动

为提高宣传的社会效果,9月1日上午8时,我局在县繁华地段,开展了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期间,组织部分骨干律师、公证员参加,进行法律咨询,解答有关法律援助的事项和问题;印制《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知识问答、法律法规宣传单,向过往群众发放,让群众学习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当天共解答群众各类咨询余50人次,悬挂过节宣传横幅2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依托媒体、加大宣传

为使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法律援助工作,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我局与县广电局联合制作了一期法律援助电视专访节目。中心主任对法律援助的意义、对象、范围、形式、申请程序等一些老百姓比较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在节目中公布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欢迎经济困难的群众来申请法律援助。目前,节目正在进行紧张的后期制作,近期将在县电视台播出。

通过本次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为今后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村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20_年,我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法律援助作为党委、政府关心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实事工程,创新思路谋发展,主动作为求实效,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我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1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29件),服务群众4879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0万余元。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一个”保障,打牢工作基础

我们把积极争取法律援助经费作为保证经济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必要条件,作为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向上汇报,大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经费较往年均有所增加,有力保障了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长足发展。一是增加了法律援助财政预算。预算标准由去年的人均0.2元调整为人均0.3元,预算总额由29.6万元增加为44.4万元。二是加大了规范化援助工作站建设投入。利用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30万元,建设5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民生工程项目投入6万元,建设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落实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维护费。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设备维护费等费用按每年6万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我们大力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二、加强“两个”建设,筑牢载体平台

一是大力加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建设。援助中心依托各乡镇、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省女子监狱等单位,以及公证处、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6个,确保困难群众在1小时内能找到一家法律援助机构。各工作站制作统一的公示栏、内部制度,印发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单。各工作站(点)积极开展援助知识宣传,耐心细致提供法律咨询,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初审,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二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制定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将民生工程任务分解下达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季度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成规范化工作站8个,为各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志,公示指南,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安排专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录入,保证受理一件案件,录入一件案件;办结一件案件,录完一件案件。目前,我市录入法律援助服务4879人次,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三、开展“三项”活动,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优质窗口创建”活动。在法律援助受理大厅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将法律援助职责、范围、标准、流程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执行情况上墙公示,公开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安排律师24小时解答咨询。今年共接待咨询355人次,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28人次,按政策法规解释分流至其他单位的15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建设年活动。按照司法部《办理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及省厅实施的十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制,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每季度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自查,对资料不齐全的卷宗坚决要求予以补齐。今年9月,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案卷集中评查活动,从办案程序、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评查打分,评查出优秀案件39件。

三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十周年宣传活动。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市一江两岸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拍摄《开展法律援助,促进公平正义》电视专题片,在电视台《法治》栏目循环播出;利用新浪微博,每日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市法律援助动态信息和重要活动,开展网上互动交流。组织8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声势较大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3台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59场次。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主动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四、打造“四个”亮点,凸显工作特色

一是成立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在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择23名优秀人员组建“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有效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重大疑难或群体性案件进行研讨,形成法律援助方案。“服务团”成立以来,成功对李素蓉信访案和全省有影响力的邪教案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做出了最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切实保障了社会稳定。

二是制定了《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暂行办法》。《办法》对法律援助开支项目、补贴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将法律援助平均标准提高了200元,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仲裁案件每件补助均达800元以上,极大地调动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及时将我局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向市委政法委进行汇报,今年6月,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召开了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并下发了《会议纪要》,细化了各单位的职责,完善了通知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成功办理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典型案件。成功办结重庆农民工蒲德勇等14人、市金鑫制革厂工人张传芳等22人的农民工讨薪案,协调企业兑付农民工务工报酬共计70多万元。成功办结云龙镇鱼荐村3组身患癌症的曹天金老人与子女赡养纠纷的“援调”对接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子女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这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法律援助更加深入人心。

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中心指导法律援助站(点)较少,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不够全面,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发掘不足等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我们将坚决按照市司法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天府新区、冲刺全省十强”和“五年总量翻番、再造一个”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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