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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业务居间合同(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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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业务居间合同(实用11篇)
2023-10-07 03:39:09    小编:字海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业务居间合同篇一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

1、发包方:

(1)工程开工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畅通;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委派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2、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水、电、道路接入施工现场;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20____________年2月2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

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发包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3、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发包方要求将所属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

4、经发包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5、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使得条件。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该建筑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负责采购(供货单位及价格、数量须经发包方书面确认),承包方购回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2、承包方采购材料,经发包方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____安全生产法》、《__________________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施工中承包人应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施工期间应对工地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总合同价款约150万元。

本工程结算:

(3)本工程不要求承包方提供建筑业。

承包人完成主体工程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5%;承包人完成内、外墙等初装修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95%;余已完工程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无息付清。

1、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在竣工验收5天前,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并在5天内不提修改意见,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工期顺延。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1、发包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

(2)向承包方提供建筑物结构及管线资料等资料。

(3)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4)及时参加验收

2、承包方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发包方管理规定,承包人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

(2)遵守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施工现场按发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设临时设施,不乱搭、乱放,做到文明施工。

(4)为其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承包人自身、发包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5)承包人承担施工所需水电费。

(6)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7)承包人负责工程成品及设备的保护,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8)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及业主方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动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1、发包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承包方有违约行为的除外。

2、承包人逾期超过60天的,发包人有权将剩余工程另行发包,所需费用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由承包人另行承担。此外,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总价的20%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已完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

3、因承包人工程质量引起的安全责任及其他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4、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返工,返工后经再次验收不合格,发包方将按合同总价的20%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赔偿责任。

5、本工程承包方不得转包,若发现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立即退场,并赔偿发包方的一切损失。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宁都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管辖。

合同订立时间: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售楼部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执二份,承包方执二份,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居间合同篇二

乙方(居间人):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办理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土地(以下简称“土地转让项目”)转让签约的各项事宜,引荐甲方和该土地的使用权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土地转让项目的重要信息,并由乙方促成甲方最终取得该土地开发建设权。

第二条 转让土地的慨况描述

2.1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转让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应协助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合同期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有其他行为表明拒绝签约的,否则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4.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转让土地项目的信息,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转让土地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如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6、乙方向甲方提供拟转让土地的图纸、拆迁安置户的拆迁安置情况(包括住户、商铺、写字间),需保证所有拆迁安置户全部按期搬离;保证土地达到挂牌条件;协助甲方对土地的摘牌。

4.7、保证甲方取得土地后房屋开发的容积率不低于

4.8、乙方在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土地转让合同,那么在甲方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地的转让手续搬离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的关系。“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土地使用权单位未签订书面的有关合同的,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五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0,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帮助甲方取得规划条件的审核通过。

5.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

5.2、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取得土地挂牌后日 内向乙方支付40万元整;在甲方取得全部土地的摘牌后 日内结清剩余40万元。

5.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诚信原则

8.1、在本合同委托期和有效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

8.2、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8.3、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2、甲方与土地转让方对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9.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业务居间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平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址:×××××

工程概况:基础平场,土石方爆破、挖运、市政管网,总造价按签订的施工合同实际方量计算,土石方单价按施工方税后价按土石方实际比例(土方:砂岩:页岩)分段据实结算,计费标准如下:

1、×××元/m3(土石方比例为1:5:4);

2、×××元/m3(土石方比例为1:6:3) ;

3、×××元/m3(土石方比例为1:7:2)。

油料、炸药由甲方供,按照挂牌价加上管理费后的×××计算(预计单价:油料××××元/吨,炸药××××元/吨,雷管××××元/个,具体数额以合同为准)。保证金按签订合同量金额按照合同为准比例打入×××××指定账户。月进度80%比例结算,工程结算款直接入专用直通账户,不经过其他账户中转。保证金在施工进场后3个月内按比例不计息退还给专用直通账户。

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中标方签订施工合同后,甲方自愿支付乙方本工程费用(包括:拓展信息费、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劳务费、招待费等支出),按照该工程签订的方量每立方米 元现金支付给乙方,总费用共计 元(大写: )。

二、支付方式和时间:

1、乙方促成甲方与中标方签订施工合同后,成功打入保证金后,

1

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万元整;

2、甲方进场施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费用×××万元整;

3、剩余的费用按照月进度结算比例支付乙方,支付时间为月进度结算当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总费用支付完毕后或甲方未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三、如甲方不按以上条款支付此款时,乙方可持本合同向本项目公司扣取此款。

四、如甲方私自转让此工程项目,甲方应同样支付此款给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五、乙方后续工作补充约定:促使甲方与中标方达成该项目的合同完善,如果甲方与中标方发生合同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损失,乙方只负责协调甲方与中标方之间的矛盾,直至调节完善。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2

甲方(施工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

甲方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g244线打板梁(陕甘界)至庆阳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推荐给甲方,总造价以施工合同为主。乙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配合甲方与武汉中鸿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2、“居间合同”是指最终促成业主方与武汉中鸿基工程有限公司联营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业务相关咨询服务,开展与业主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权。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真实可靠,最终促成甲方鉴定施工合同。

3、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做好签订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认真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居间人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艰辛,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的各个重要环节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使甲方与发包方顺利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愿意履行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

1、居间成功后,乙方居间报酬按合同总价款的0.5%计算支付。居间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本居间报酬为税后金额。

五、支付方式

乙方居间报酬由甲方在合同签订g244线打板梁(陕甘界)至庆阳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后,由甲方当天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费用。

六、特别约定

1、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挂靠的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甲方承诺向乙方、项目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2、居间服务成功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3、甲乙双方在没签订施工合同前,双方为了创造经济效益跑项目,不管项目成与不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有自己方承担,与对方无关。

4、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凭证,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的影响。

七、保密事项

甲方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对合作报酬的支配等。甲方任何形式泄露本协议内容,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的除外。

八、合同终止

1、乙方未完成居间服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自动终止。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乙方不保证甲方拿到该路段的施工合同。

2、甲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视为故意欺骗。仍需按本合同的约定来支付居间费用。

3、如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向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业务居间合同篇四

委 托 人: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居 间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基本原则和术语定义

(一)本合同由甲方、乙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自愿签订。

(二)本合同所称委托人指委托居间人发现潜在期货投资者并促成《期货经纪合同》订立的期货公司。

(三)本合同所称期货居间人是指独立于委托人和投资者之外,与委托人签订居间合同,为委托人与投资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提供机会或者中介服务,并以本人名义独立承担基于居间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的自然人。

(四)本合同所称期货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期货经纪合同信息或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机会的中介服务,由委托人按约定支付报酬的经营活动。

(五)本合同所称投资者代理人是指接受投资者委托,在代理权限内,以投资者的名义实施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下达期货交易指令、确认交易结算结果或者调拨账户资金等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投资者承担的自然人。

第二条 委托事项

(一)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投资者条件,推广甲方经营的期货业务,发现潜在期货投资者,向甲方报告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信息,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机会的中介服务,并最终促成投资者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二)乙方权限仅限于上述第1项,乙方非甲方的代理人和甲方的员工,无权代表甲方与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或向投资者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接受、代转投资者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1页-共4页

(一)乙方与甲方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是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二)乙方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熟悉期货业务知识及基本规则并具有较强的市场投资分析能力;

(四)乙方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如有特殊情况,该条件可适当放宽),并通过甲方相应的能力测试。

第四条 报酬支付方式

乙方与甲方签署《》之后,乙方实际促成投资者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的,可以认定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成功,乙方可以从甲方获得报酬。

乙方报酬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报酬按月以人民币结算。

甲方在次月二十日前将上月报酬的税后金额85%付至乙方指定的预留银行账户,若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应获居间报酬的税后金额,提取15%的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可能发生的乙方违约或违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乙方无违约事件或违规行为,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于当年度七月份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一月至六月所提风险准备金,于次年度一月份的前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年度七月至十二月所提风险准备金,若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选择是否与乙方介绍的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2、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5、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2页-共4页

6、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指导,为其提供服务支持。

(二)乙方:

1、乙方从事居间活动,促成《期货经纪合同》订立的,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相应报酬;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推荐其所介绍的投资者参加由甲方举办的研讨会等活动;

4、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居间业务的指导与监督;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其他期货经纪公司签订期货居间合同。

第六条 合同期限和终止

(一)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双方一致同意后签署提前终止的补充合同,甲方在补充合同签署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其应获得的报酬。

(二)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利用期货居间人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2、以期货居间人的名义从事期货居间以外的经纪活动的;

3、向投资者作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交易所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出有损于甲方利益或甲方投资者利益的行为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三)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双方应当结清因为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否则,双方仍然应该遵守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上海金融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如与国家法津、法规和政策以及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期货交易所的规定为准。

委托人(甲方):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居间人(乙方):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21号26楼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业务居间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

委托方(甲方):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投资者条件,推广甲方经营的期货业务,发现潜在期货投资者,向甲方报告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信息,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机会的中介服务,并最终促成投资者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第二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方式

2.1 乙方与甲方签署《》之后,乙方实际促成投资者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的,可以认定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成功。

2.2 在本合同成立后,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乙方介绍客户交易的情况,按月计算出乙方介绍客户创造的税后净收入(剔除成本后),再按下列比例计算应得报酬:

(1) 该税后净收入的 % 计算出乙方每月商品期货应得的报酬;

(2) 该税后净收入的 % 计算出乙方每月金融期货应得的报酬;

报酬按月以人民币结算,由甲方于次月的15日之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指定的账户(若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于20日之前或下月补发)。

2.3 乙方按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其所得的报酬中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代扣代缴。

2.4 甲方每月暂扣乙方应得报酬的 10% 作为风险保证金(当合同期风险金达到20000元时,不再暂扣),当居间方产生违约或侵权行为并应当违担责任时, 委托方有权在风险保证金及应支付给居间方的居间报酬中直接扣除居间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等,不足部分委托方仍有权予以追偿;终止居间合同满6个月后未发生业务风险或损害委托方利益情形的,由甲方一次性返还该合同期提取的全部风险保证金,但不支付相应的利息(若双方属续签合同的按本条规定重新计提风险保证金,在前一合同期满后3个月未发生业务风险或损害委托方利益情形的,委托方返还前一合同已计提的全部风险保证金,但不支付利息)。

2.5 乙方的报酬往来账户必须是乙方本人的实名银行账户(仅限一个)。

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人全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

(3) 有权将乙方的居间人身份公示在甲方网站上,包括乙方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3.2 乙方:

(2) 乙方在从事期货居间业务时应当明示自己的居间人身份;应如实向客户介绍期货经营机构的情况;应如实向期货经营机构介绍客户的情况;履行期货风险告知义务:应如实向客户介绍期货交易的特点和风险。乙方不得故意扩大投资期货的收益,不得诱导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不做误导的广告与宣传,不得向投资者做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的承诺,不得使用任何欺诈手段,否则给甲方及其客户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因乙方的以上行为对客户造成损害的,由乙方独立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代为先行赔偿,则对乙方取得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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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居间合同篇六

合约编号:________

立合约书人: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业务居间人)

身份证字号: 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业务居间合同篇七

买房(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前乙方按出售房屋价格的_%支付首付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元(此数额含定金)。

__________________过户的同时乙方将剩余房款以现金方式或按丙方书面指定其他方式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丙方代理费用为房价全额的____%。

签定本合同时____方按出售房屋价格____%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_____方支付丙方。

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____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____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逾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__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一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佰万仟拾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____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由____方支付。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丙方在甲乙双方备齐过户及贷款相关资料后,有责任在5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居间合同篇八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承诺

1.1、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在融资活动中所署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章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融资不能的责任。

1.2、甲方在本协议有关的融资活动中委托代理人已经获得甲方特别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书,甲方对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3、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2、乙方承诺

2.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3、委托事项

3.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融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融资贷款提供居间服务。

3.2、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介绍引荐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融资人),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定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贷款等融资性协议或合同)。

3.3、乙方居间服务内容包括: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所需资料提交给乙方,以甲方的 作抵押(质押),为甲方融资 万元人民币(大写: )左右的资金(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审批贷款金额为准),为前述事宜的借款提供居间服务。

3.4、甲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若采取先息后本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 %左右;若采取等额本息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 %左右,每 付一次利息。前述月利率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实际审批利率为准。

3.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借款事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4.1、若乙方促成目标融资人与甲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等)融资合同,甲方按其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协议中约定贷款或借款总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4.2、甲方支付的居间费的有关税款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乙方交纳的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4.3、甲方应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贷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居间费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否则属违约。

5、居间成功的认定

5.1、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与甲方签订贷款(借款)协议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与乙方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5.2、如甲、乙双方未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则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向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转款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乙双方不再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6、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所需的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6.2甲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垫付。如甲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导致融资不能,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6.4、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6.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事项。

7、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7.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7.3、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融资目标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5、乙方居间成功后,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费。

7.6、如乙方居间未成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酬金等任何居间费用;甲方不得以居间未成功而要求乙方支付其提供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因融资而产生的费用。

8、违约责任

8.1、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时,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融资居间服务,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2、 乙方向目标融资方提供甲方借款资料,并经过目标融资方审批同意借款(贷款)给甲方后,如甲方放弃借款(贷款),则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3、甲方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借款(贷款)资金到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居间费及违约金时为止。甲方自愿放弃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抗辩理由。

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未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时,乙方为追要居间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9、合同的生效、解除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2.2、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10、争议解决及其他

10.1、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业务居间合同篇九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xxx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业务居间合同篇十

1.居间报酬计算标准:按客户向甲方实际支付费用的    %计算。

如甲方与客户签约,但无论何种原因客户并未实际付款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报酬。

2.支付时间:客户向甲方付款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4.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同意,对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的必要费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无论居间是否成功,乙方均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其他:                

业务居间合同篇十一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二)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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