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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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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优质10篇)
2023-10-08 00:47:15    小编:灵魂曲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村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省级生态镇创建成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省级生态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距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村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篇二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业主、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决策、部署项目部 环境保护的重大事项。

人实施处罚;对生产过程中保护环境工作典型和突出贡献的作业队及其个人实行精神、物质表彰和奖励。每月15日定时组织工程部、安保部、技质部、实验室、物资部进行全面的环保专项检查。 (3)任命环保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配备项目相应的使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保障。被任命的全体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本项目施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资质,且保持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兼职)的相对稳定。

(4)加大必要的经济投入,保障生产环境保护条件;积极开展集团公司和业主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样板)工地”创建活动,完成合同标书的安全管理目标的承诺。

(5)就本项目部安全环保生产情况与业主、监理单位、安全质量环保监督单位等部门进行联系。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部,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保部部长兼任。

报告的上报工作;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召开责任单位环境事故交谈会。

神话四路桥梁工程在施工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预计的影响,针对项目工程施工可能出现的有关环境影响因素,项目分部制定相应的重要环境因素影响一览表,以指导本标段现场施工管理。

重大环境因素及其影响一览表

五、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施工场地的高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噪声措施。

(1) 为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外的影响,可以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

(2) 鼓励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同时做好设备日常维保工作。

(3)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应符合下表规定:

施工阶段噪声限值表

1、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和过往社会车辆的影响。

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七、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 行驶重载车辆道路

可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承重砖(构件)进行处理;一般走道,可铺设可重复利用的渗水砖。

2、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施工现场应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量和土方转运频次,有场地堆放条件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减少施工现场的土方存放量。 4、根据dbj01-83-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 5、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6、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7、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8、应对施工现场、施工周边环境(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适当的绿化和美化工作,改善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

9、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10、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11、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八、有害气体排放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1)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应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2)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选用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 3、施工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4、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6、施工作业现场宜采用环保移动厕所。

7、有毒有害废弃物定期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理。清运单位须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废弃物消纳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十、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1、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2、塔吊基础是遗留在土地中的施工固体废弃物之一,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可拆卸式塔吊基础,以减少地下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3、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2、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3、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物管理部门。

6、施工现场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7、对于因施工破坏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土壤侵蚀、流失。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村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晋国土资办发【20xx】41号和运国土资办发【20xx】34号、平国土资发【20xx】4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自查领导小组,针对文件涉及内容进行逐项自查。

xx平陆大金禾金亿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平陆县曹川镇庙崖村一带,行政区域划分隶属于曹川镇管辖,由原平陆县任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陆县东沟煤矿兼并重组整合而成,为资源整合矿井。20xx年12月3日xx省国土资源厅核发c14000020xx111220043786号采矿许可证,批准开10号煤层,井田面积整合后井田面积15.0199km2,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晋煤重组办发【20xx】48号文《关于运城市平陆县(部分)和垣曲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确定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

组长:李东峰

副组长:田王平

刘彦冬

成员:韩大佳

康亮通

李合龙

刘心红

孙宝生

许海义

李学定

自查内容:

1、采矿许可证是否持有并有效,年检是否合格。

2、是否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施工采矿。

3、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违规采矿行为。

4、采矿权与各类保护区重叠情况。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备案及相关工程措施情况,年度恢复治理方案细化情况。

6、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情况。

7、防治监测向主管部门报送情况。

8、防治效果及验收情况。

9、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体系建立、应急预案编制、预警预报手段、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10、“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11、矿区范围内建设用地是否依法取得合法手续。

12、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少占多、擅自改变用途情况。

13、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情况。

14、土地复垦情况及达标情况。

自查结果:

采矿许可证有效并年检;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不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违规行为。采矿区与各类保护区不存在重叠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已备案。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正常进行,应急预案已编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矿区范围内建设用地依法取得合法手续;不存在未批先建、批少占多、擅自改变用途情况。土地复垦方案已编制,土地复垦保证金已缴纳;已对部分土地进行复垦并达标。

村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篇四

20xx年9月15日,离石区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对我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我矿存在如下问题,为此,我矿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矿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 成立了环境保护整治领导组

组 长:赵万海

副组长:张青生

成 员:张萍、郝权、裴志红、张春明、李乃栓及各科室负责人

二、 整治项目、措施、责任人、期限

1、 相关环评正在办理中。

措施:责成专人负责与设计部门及相关环保部门取

得系,争取在10底前完成相关手续。

责任人:刘建军

期限:9月15----10月15

门签约,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设计,根据设计进行施工,并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两个标准的排污口。

责任人:张青生

期限:9月15日---11月30日

3,、储煤筒仓未修建

措施:与山西源通煤矿设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对

地面储煤筒仓进行设计,根据设计图纸进行

施工。

责任人:郝权

期限:10月1日搞出设计,并开始施工。

三、 无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措施:与有资质的部门联系进行编写,并通过会审。 责任人:郝权

期限:10月15日前完成

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我矿将不折不扣的遵照执行。

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

20xx年9月16日

环境保护整治实施方案

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

村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刻汲取林场生态环保问题教训,不断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持续改善全镇生态环境质量,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四水四定”“三水统筹”基本要求,把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作为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化问题排查,狠抓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一)排查整治片区和党河流域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问题。

责任部门:农技服务队、村

(二)排查整治毁林开荒、滥砍滥伐、烧荒烧埂等问题。

责任部门:农技服务队、各村(社区)

(三)排查整治养殖场粪便处理及气味难闻造成污染空气的问题。

责任部门:农技服务队、各村(社区)

(四)排查整治违规使用塑料薄膜,废弃农膜回收不到位等造成白色污染问题

责任部门:农技服务队、各村(社区)

(五)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造成土壤污染的问题。

责任部门: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六)排查整治辖区危化等重点企业污染排放导致环境污染等问题。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各村(社区)

(七)排查整治辖区木材加工企业违法收购林木破坏林业生态的问题。

责任部门:农技服务队、各村(社区)

(八)排查整治辖区文化旅游市场噪音污染的问题。

责任部门:社会工作办公室、各村(社区)

(九)排查整治村、村、村水源地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村、村、村

(十)排查整治村组垃圾斗(箱)投放不规范、垃圾外溢、外漏污染环境的问题。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各村(社区)

一要思想高度重视。各分管领导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包抓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各村(社区),各办、队、中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靠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要加强日常排查。各村(社区),各办、队、中心要围绕上述工作重点,全覆盖、零容忍、无遗漏,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全方位、常态化开展排查。综合执法队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各村(社区)每周一将附件1内容报送至执法队,若遇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如无排查问题,按空表报送。

三要及时整改整治。各村(社区),各办、队、中心要把问题整改作为问题排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工作台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整改的,制定具体措施,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四要加强跟踪问效。综合执法队要对各类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督查检查,每月将问题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排查不力、整改不实责任人,移交镇纪委严肃追责问责。

村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篇六

为有效解决全镇农村区域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提升镇域城乡环境整体水平,现就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农村环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厘清思路、明确目标,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强力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容貌秩序管控、水域环境治理和环境污染防控等重点工作,逐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提高环境承载力,有计划地塑造特色风貌,提升环境品味,发展定位相适应的优美农村环境。

(一)强化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农村环卫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农村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把场镇的环境卫生作业及管理制度向农村延伸,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不落地收运制度。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确保高效运行。

牵头(责任)部门:城管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二)强化容貌秩序管控

象”等问题,逐步拆除各类违章建(构)筑物。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监督市场计量行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马路、跨越双实线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驾乘人员“乱抛撒、乱丢弃”等不文明现象。

牵头部门:镇城管办;责任单位:镇农办、企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城管中队。

(三)强化公共设施管护

加快提升农村地区道路质量,及时治理道路、桥梁、井盖病害,及时修复道路不完整交通标线、标牌。清理整治破损路灯、路名牌、报刊亭、配电箱、垃圾箱等街面公共设施,完善交通场站遮雨(阳)棚、站点显示牌等服务设施。完善电力、通讯设施,开展电力设施(线路)和通信线缆、机柜、基站破损脏污等“烂象”治理,逐步解决农村地区电力通道和通信线路设置混乱随意的问题。

牵头部门:镇城管办;责任单位:镇村镇办、城管中队;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四)强化风貌景观打造

加强城镇建设规划,体现本土文化和文脉传承开展场镇风貌打造,丰富建筑形态、风格样式,避免风貌雷同。加大道路两侧建筑风貌整治力度,改造拆除破旧建(构)筑物,提升重要交通节点环境质量。加大园林绿化生态建设力度,突出抓好农村重要道路两侧及场镇道路节点、广场等重要区域的绿化风貌整治和景观提升。

牵头部门:镇城管办;责任单位:镇城管办;实施主体:

各村(社区)。

(五)强化水域环境治理

全面清运河道及两岸垃圾、淤泥,清理关闭河道内违禁养殖,提升农村水域环境质量。治理农村河流沟渠污染,强化生态渠系维护改造,加强场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配套管网和污水收集系统建设,逐步解决农村河流沟渠生态环境恶化问题。

牵头部门:镇农办;责任单位:镇农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六)强化环境污染防控

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抓好农村户用沼气池和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清理关闭违规养殖场,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土壤环境保护,全面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对农村地区生产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等污染的监测监察,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效改善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

牵头部门:农办办;责任单位:镇企办、农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七)强化文明素质提升

突出农村群众在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以“七进”、“除陋习、树新风”等活动为载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动广大农村群众从改善自家房屋内外、庭院前后环境卫生状况做起,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工作,在参与中转变旧观念、旧习俗,改变旧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牵头部门:镇党办;责任单位:镇党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4年)。各部门对照本方案和《成都市农村区域场镇(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根据属地情况和部门职能职责,制定本地本部门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2014年度,突出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控、公共设施管护、风貌景观打造、水域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防控、文明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集中整治农村区域环境“脏乱差”问题,逐步提升农村区域环境水平。

(二)持续深化阶段(2015-2016年)。各部门按照各自实施方案,持续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控、公共设施管护、风貌景观打造、水域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防控、文明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基本消除农村区域环境“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农村区域环境面貌。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化治理,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并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程序为:各村(社区)向镇申请验收;九尺镇开展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治理办备案;市治理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和“以奖代补”资金挂钩。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问题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治理员要具体抓,要将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同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全力推进,确保短期内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促检查。镇城管办要将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按年度组织专项督查,严格考评问责。各部门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解决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实行“问题管理”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推进有力有效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飘浮、效率低下、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和部门,应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认真排查并大胆曝光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氛围。

(四)保障经费投入。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资金投入。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作保障,并根据工作进度,按期进行拨付,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资金和治理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保证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村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篇七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无比重要的,对于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科学规划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xx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业主、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决策、部署项目部 环境保护的重大事项。

人实施处罚;对生产过程中保护环境工作典型和突出贡献的作业队及其个人实行精神、物质表彰和奖励。每月15日定时组织工程部、安保部、技质部、实验室、物资部进行全面的环保专项检查。 (3)任命环保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配备项目相应的使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保障。被任命的全体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本项目施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资质,且保持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兼职)的相对稳定。

(4)加大必要的经济投入,保障生产环境保护条件;积极开展集团公司和业主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样板)工地”创建活动,完成合同标书的安全管理目标的承诺。

(5)就本项目部安全环保生产情况与业主、监理单位、安全质量环保监督单位等部门进行联系。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部,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保部部长兼任。

报告的上报工作;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召开责任单位环境事故交谈会。

神话四路桥梁工程在施工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预计的影响,针对项目工程施工可能出现的有关环境影响因素,项目分部制定相应的重要环境因素影响一览表,以指导本标段现场施工管理。

重大环境因素及其影响一览表

五、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施工场地的高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噪声措施。

(1) 为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外的影响,可以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

(2) 鼓励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同时做好设备日常维保工作。

(3)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应符合下表规定:

施工阶段噪声限值表

1、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和过往社会车辆的影响。

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七、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 行驶重载车辆道路

可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承重砖(构件)进行处理;一般走道,可铺设可重复利用的渗水砖。

2、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施工现场应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量和土方转运频次,有场地堆放条件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减少施工现场的土方存放量。 4、根据dbj01-83-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 5、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6、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7、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8、应对施工现场、施工周边环境(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适当的绿化和美化工作,改善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

9、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10、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11、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八、有害气体排放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1)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应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2)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选用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 3、施工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4、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6、施工作业现场宜采用环保移动厕所。

7、有毒有害废弃物定期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理。清运单位须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废弃物消纳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十、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1、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2、塔吊基础是遗留在土地中的施工固体废弃物之一,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可拆卸式塔吊基础,以减少地下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3、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2、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3、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物管理部门。

6、施工现场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7、对于因施工破坏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土壤侵蚀、流失。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地球环境是我们人类及所有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爱护地球,维护生态,保护环境既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又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作为育人场所,开展环境教育是教育过程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在小学教育中渗透环保教育,增强小学生的国民环境保护意识,为实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任务

三、方法措施

1.认真组织开展环保教育宣传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拓展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环保教育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之中。

2.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将环境教育列入教学计划,要有固定的课时对学生进行环保知识教育,严格规范学校环保教育评价制度,并能够科学运用环保教育评价数据,改进学校环保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做好环境教育与“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相结合,与学校的学科教学相结合,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少队活动相结合。

5.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规整工作。

四、组织领导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7月)。

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学校环境保护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

第三阶段:自查提高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7月)。 组织相关人员,自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学校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校长总负责,明确责任,专人负责。要结合自身特点,把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

3.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的自查力度。

西河中心小学

20xx年5月8日

加强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新体制。

二、工作重点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

区域内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致力推进节能减排

到20xx年,环境污染和生态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及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主要污染物cod年排放总量控制在7142.4吨以下,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2384吨以下,比20xx年削减10%;镉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07吨以下;砷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吨以下。在全市经济整体推进发展的同时,力求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减少到最低。

建立节能减排评价监督体系,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新、改、扩建使用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新建项目的技术条件要保证其完成节能指标,确保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全面实现。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抓好循环型社会、循环型区域、循环型产业体系、循环型企业、循环型经济支撑体系等“五个建设”,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尾矿渣、余热余压和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

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转。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步伐。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

(二)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突出饮用水源保护

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一律禁止新建对水体有污染的排污口,主要饮用水源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达到规定的水质目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5%。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的管理,确保水体不受污染。

坚决依法保护饮用水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库、河道禁止投肥养殖,

加强大气环境治理

调整城市能源结构,逐步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逐步增加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比例,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鼓励和支持城市生活锅炉使用管道焦炉煤气。

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执法力度,强化车辆的年检制度,对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实施强制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到20xx年,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减轻城市交通污染。

加强工业燃烧废气污染控制,鼓励企业使用低硫燃料和采取先进的脱硫、除尘和低氮燃

烧技术,防治大气污染。

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燃油污染的整治,防治油烟对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逐步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等清洁能源,到20xx年,全市饮食服务业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

加强环境噪声治理

加强对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居民住宅附近超标扰民的固定噪声源,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对建筑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依法征用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

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管理工作,新建道路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交通噪声污染严重的地区,要逐步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步伐

继续巩固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强化工业污染源的专项整治和监控。按照企业自筹与环保专项资金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查无证排污、超标排污、超量排污行为。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核辐射的监管和防治。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实行重点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临控,严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防“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反弹。

深入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编制和实施城镇环境保护规划,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科学配置城市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生态质量。

要进一步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坚决清拆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和窝棚。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分片包干、重点把守、全面巡查等措施,对乱摆卖、乱张贴现象进行彻底清理。推进物业管理,消除卫生死角。

加快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加大农村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理畜禽废弃物,积极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和农村沼气。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加快我市生态公益林的建设。

全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重点加强铁路、公路、城市主干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和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建设。

大力开展村镇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探索解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点带面,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乡镇,促进村镇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特区内外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实行宏观决策的环境影响论证制度,工业、农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各类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与发展决策和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部门应共同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保护环境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等政策。

(三)确保经费投入

财政部门加强排污费的专项资金管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环保投入的主体作用。

(四)大力宣传发动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环保基本国策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市民环境保护的自我组织和参与能力。

加强青少年的环境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村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篇八

地球环境是我们人类及所有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爱护地球,维护生态,保护环境既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又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作为育人场所,开展环境教育是教育过程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在小学教育中渗透环保教育,增强小学生的国民环境保护意识,为实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任务

三、方法措施

1.认真组织开展环保教育宣传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拓展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环保教育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之中。

2.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将环境教育列入教学计划,要有固定的课时对学生进行环保知识教育,严格规范学校环保教育评价制度,并能够科学运用环保教育评价数据,改进学校环保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做好环境教育与“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相结合,与学校的学科教学相结合,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少队活动相结合。

5.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规整工作。

四、组织领导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7月)。

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学校环境保护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

第三阶段:自查提高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7月)。 组织相关人员,自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学校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校长总负责,明确责任,专人负责。要结合自身特点,把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

3.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的自查力度。

西河中心小学

20xx年5月8日

村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篇九

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县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县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3、重点检查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4、重点检查辖区内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

5、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强化对我县采选、水泥、冶金、化工、球团、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7、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9、对全县塑料包装厂进行全面整顿和排查。

(二)对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检查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管理条例进行编制。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三)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清理

1、对辖区内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

(四)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排查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一)县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应切实落实大检查方案,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清理排查工作;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施分类治理;要强化抽查督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违纪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其他各牵头单位也要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各牵头单位的检查方案报县环保局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县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总结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步工作措施,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终形成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经县政府审定后送市环保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有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承担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担任工作联络员。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与完成期限,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确保大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处违法行为。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要将环保大检查期间发现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县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要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务求检查实效。县环保局、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县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村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篇十

为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市人大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娄人常发[20xx]4号)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娄政办函[20xx]135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原则。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融入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努力做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促进生态环境的良好循环。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耗资大,因此,既要有紧迫感,又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要统筹兼顾,分轻重缓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步实施。

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要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整体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坚持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新体制。积极引进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解决。

二、工作重点

针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以及城市化进程所产生的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主要问题,当前,我市加强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点是:加强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经济发展的整体效益和质量;合理调整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依法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监督执法,有效治理各类污染源,改善和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使我市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花更多、城更美。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

区域内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未经环保许可的建设项目,发改局等部门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批准用地和发放采矿许可证,规划部门不得发放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电力部门不得供电,金融部门不得发放贷款。

严肃依法查处未经环保审批而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的项目,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长期坚持。

致力推进节能减排

到20xx年,环境污染和生态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及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主要污染物cod年排放总量控制在7142.4吨以下,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2384吨以下,比20xx年削减10%;镉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07吨以下;砷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吨以下。在全市经济整体推进发展的同时,力求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减少到最低。项目建设要让位于节能减排,按照《湖南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实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考核。

建立节能减排评价监督体系,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新、改、扩建使用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新建项目的技术条件要保证其完成节能指标,确保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全面实现。节能工作由市经济工作局负责,减排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配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抓好循环型社会、循环型区域、循环型产业体系、循环型企业、循环型经济支撑体系等“五个建设”,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尾矿渣、余热余压和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以上工作由市经济局负责,市发改局、市环保局积极协调配合。

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

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转。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步伐。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配合。

(二)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突出饮用水源保护

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一律禁止新建对水体有污染的排污口,主要饮用水源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达到规定的水质目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5%。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的管理,确保水体不受污染。此项工作由水源保护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配合。

坚决依法保护饮用水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库、河道禁止投肥养殖,

严格规范河道采砂,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市环保局、市工商局配合。

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来水厂取水口的水质监测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环保局负责。

加强大气环境治理

调整城市能源结构,逐步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逐步增加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比例,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鼓励和支持城市生活锅炉使用管道焦炉煤气。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济工作局、市环保局配合。

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执法力度,强化车辆的年检制度,对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实施强制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到20xx年,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减轻城市交通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加强工业燃烧废气污染控制,鼓励企业使用低硫燃料和采取先进的脱硫、除尘和低氮燃烧技术,防治大气污染。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工作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燃油污染的整治,防治油烟对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逐步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等清洁能源,到20xx年,全市饮食服务业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20xx年底落实到位。

加强环境噪声治理

加强对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居民住宅附近超标扰民的固定噪声源,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对建筑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依法征用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

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管理工作,新建道路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交通噪声污染严重的地区,要逐步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配合。

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步伐

继续巩固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强化工业污染源的专项整治和监控。按照企业自筹与环保专项资金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查无证排污、超标排污、超量排污行为。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核辐射的监管和防治。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实行重点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临控,严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长期坚持。

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电力局、市人民银行配合。

深入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编制和实施城镇环境保护规划,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科学配置城市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生态质量。积极推进社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建设。

要进一步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坚决清拆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和窝棚。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分片包干、重点把守、全面巡查等措施,对乱摆卖、乱张贴现象进行彻底清理。推进物业管理,消除卫生死角。此项工格由市城管局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

加快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医疗废物的安全集中处置,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局负责,市规划局、卫生局、市环保局配合。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加大农村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理畜禽废弃物,积极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和农村沼气。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长期坚持。

全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重点加强铁路、公路、城市主干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和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林业局负责。

大力开展村镇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探索解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点带面,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乡镇,促进村镇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特区内外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环境成本纳入各项经济分析和决策全过程,按环境容量优化经济布局,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实行宏观决策的环境影响论证制度,工业、农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各类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与发展决策和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济工作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配合。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部门应共同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保护环境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等政策。建立健全环保执法程序、信息通报和案件移交移送等制度。

各部门要制定实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安,全面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和群体制事件处置能力。

各级司法机关要依法处理环境刑事案件,保障环境行政行为执行到位。

(三)确保经费投入

财政部门加强排污费的专项资金管理。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增加环境保护行政事业机构的工作经费,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要逐步达到国定规定的配套标准。

编制、人事部门要根据环保工作需要科学合理核定编制、配备人员,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环保投入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产业化,大力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事业。

(四)大力宣传发动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环保基本国策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市民环境保护的自我组织和参与能力。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有关新闻单位配合。

加强青少年的环境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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