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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执行庭委托书(汇总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08 07:08:07 页码:9
最新执行庭委托书(汇总15篇)
2023-10-08 07:08:07    小编:灵魂曲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执行庭委托书篇一

身份证号码:电话:

受托人:李四,男,年 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包头市

身份证号码:电话:

现委托人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王五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执行程序代理人。

代理人李四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加庭审活动,处理解决执行中一切事宜,全权负责处分委托人财产进行为债权人清偿本案相关债务,进行和解、代为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等特别授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受托人:

年 月 日

执行庭委托书篇二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职务:董事长

受委托人:姓名:某某某

工作单位:某某公司职务:经理

授权范围: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单位与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执行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申请恢复执行、提交执行相关的证据材料、代表我单位参加执行工作并有权在执行庭主持下以裁定形式与被执行人和解)

委托单位:某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执行庭委托书篇三

人民法院:

兹委托下列人员

在我方与

因 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2)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执行庭委托书篇四

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列代理人作为我单位与 纠纷一案

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强制执行,参加调解、执行和解,代为签署、接收法律文书,接收标的物等事宜。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强制执行,参加调解、执行和解,代为签署、接收法律文书,接收标的物等事宜。

委托方(签章):

年 月 日

执行庭委托书篇五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及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

特委托唐宁律师在我与一案中作为我的执行代理人,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项:

1、一般代理:_________________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提出异议;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2、全权代理:_________________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放弃或变更执行请求;代为提出异议;代为承认或反驳对方请求;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代为进行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因受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 _____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_____ 止。

注:本委托书一式四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各持一份,交相关司法机关一份。

执行庭委托书篇六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在我与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一般代理。

全权代理。

申请执行。

放弃或变更执行请求。

承认或者反驳对方请求。

提出异议。

签收法律文书。

执行和解。

代领本案标的款。

委托人:

受委托人:

日期:

执行庭委托书篇七

异议人:河北华正公路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29号,法定代表人闫纯德,该公司董事长,电话:xxx。

在申请执行人河北省科技开发中心与被执行人河北省华正国际企业集团,就(1997)长经初字第269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院错误查封了异议人的土地房屋,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解除对异议人土地、房屋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河北华正公路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xxx年10月13日

执行庭委托书篇八

委托人:        ,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现委托      在我与                    执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案件执行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如下: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执行和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4、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5、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执行庭委托书篇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 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具体到房间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二) 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 召开一次(注:会议召开时间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 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三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注:此处填写执行董事或者股东会)作出决定。(此处还可以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

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股东对于上述职权可另行约定)

第十七条 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每届任期为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理人员;

(八)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股东对于上述八项职权可另行约定)

(注:经理非公司必备机构,不设经理的此条不需写入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注:一或二人),由股东会选举(或聘用)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条 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

(六) 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 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担任(注: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请选一项)。

第七章股权转让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注:此条内容股东可另作约定)

第二十五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注:股东可约定)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自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章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六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三十七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八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公司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全体股东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一式 份,公司留存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执行庭委托书篇十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电话:

现委托在我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执行请求,进行执行和解,代为收取执行标的款,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月日

执行庭委托书篇十一

众所周知,执行程序和诉讼程序是两种相互独立的司法程序。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审判和执行相互分离,审判员负责公平公正的审理好案件,而执行庭的执行员要严格按照文书内容并参照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依法果断的动用各种执行措施,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但是,在我的基层实践中,尤其是在立案阶段,当事人对执行程序和诉讼程序有时会提交相同的授权委托书,大多当事人或受托人提交的授权事项是诉讼程序的授权范围,对执行程序的特别授权知之甚少。每当为询问时,对方总是振振有词,以“以前就是这么立案的,一直提交诉讼授权书”来抗辩。对此,我开始对基层法院立案工作中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事项有了些思考。

在诉讼程序中,授权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特别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依照此规定,在诉讼程序中,立案人员对不怎么懂法律的当事人建议其按照此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但在申请执行程序中,民诉法没有对执行授权有特别的规定,有些立案人员也只好默认当事人可以提交诉讼程序的授权委托书。

但是,执行阶段并不涉及诉讼请求,反诉或上诉等问题,在申请执行的立案阶段提交此授权书肯定是不合适的。其实,最高人民法院早在xx年就出台了对申请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应提交材料的规定,其中提到了当事人若对执行程序中的申请执行、进行执行和解,放弃、变更执行内容,签收法律文书,领取执行案款等事项有授权,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以此来区别执行程序授权事项有别于诉讼程序。

大减少了在执行程序中因授权事项不明确而发生争议的可能。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因 事由,需经办理,特委托河南群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

代理权限如下:

申请执行、进行执行和解,放弃、变更执行内容,签收法律文书,领取执行案款等。

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律师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

委托人:

年 月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受托人:姓名,其他信息。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委托人与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委托人强制执行阶段的代理人。上列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1、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2、代为承认、放弃、增加、变更执行请求;

3、代为进行执行和解、调解;

4、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5、代为接收、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xxx,性别,年 月 日出生,族,住xxx 受委托人:xxx

姓名:xx

单位:xx 职务:xx 联系电话:xx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与xxx纠纷一案中,申请强制执行,现委托xxx作为委托人参与执行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

1、有权代为申请执行;

2、有权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执行和解;

3、有权代为收取执行款项、财物,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办理执行阶段的其他事项。

代理权限至执行终结时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执行阶段用)

委托单位: 住所: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火健

工作单位:江苏火健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209号永嘉年华713室 邮编:210036

现委托江苏火健律师事务所 律师在我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执行阶段的执行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4、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5、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人民法院: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律师

工作单位: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

兹委托 在我方与 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控告。

委托人(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 月日

授权委托书

人民法院:

委托人: 性别,年龄,职业

住址:

代理人:律师

工作单位: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

兹委托 在我方与 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控告。

委托人:

xx年 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生,住……

(如果是法人,则:

xxx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单位: xxx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电话:

1、代为提起、变更、撤销执行请求;2、代为和解、接受调解;3、代为签收法律文书;4、代为其他相关法律事宜。

委托人:

xx年月日

受托人:

xx年月 日

证号码:

电话:。

受托人:李四,男,年4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包头市 号。

执行中一切事宜,全权负责处分委托人财产进行为债权人清偿本案相关债务,进行和解、代

为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等特别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受托人:

(执行阶段用)

委托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火健 工作单位:江苏火健律师事务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209号永嘉年华713室 邮编:210036 电话:025-86918082传真:025-86918081现委托江苏火健律师事务所 律师在我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执行阶段的执行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4、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5、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委托人: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委托人与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委托人强制执行阶段的代理人。

上列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1、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2、代为承认、放弃、增加、变更执行请求;

3、代为进行执行和解、调解;

4、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5、代为接收、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参与执行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

1、有权代为申请执行;

2、有权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执行和解;

3、有权代为收取执行款项、财物,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办理执行阶段的其他事项。代理权限至执行终结时止。委托人:

代理人(一)单位:联系电话:

代理人(二)单位:联系电话: 今委托 案件执行阶段的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限如:放弃、变更民事权 利、代为进行执行和解、代为收取执行款项。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人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委托人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执行程序的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强制执行;

2、代为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4、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5、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张三,女,年 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包头市昆区 xx号别墅。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受托人:李四,男,年4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包头市 号。身份证号码:。电话:。现委托人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王五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执行程序代理人。

代理人李四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加庭审活动,处理解决执行中一切事宜,全权负责处分委托人财产进行为债权人清偿本案相关债务,进行和解、代为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等特别授权。

委托人:

年月日

受托人: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人民法院: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律师

工作单位: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

兹委托在我方与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控告。委托人(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月日

执行庭委托书篇十二

委托人:

住所地: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与

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作为我(单位)参加执行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申请执行、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进行执行和解,代为收取执行款物以及其他参与执行的有关事宜。

委托人:

年 月 日

执行庭委托书篇十三

附送:

个人电化教学工作总结

个人电化教学工作总结

个人电化教学工作总结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新的教学模式在不断地产生。而电化教学是电化教育的理论,技术、方法和手段的综合运用过程,是使电化教育发挥其作用的主要途径,在本学期实验的过程中,电教媒体的充分运用,确实提高了学生的思维能力,理解及分析问题的能力,现时本学期的实验进行如下:

一、在教学中充分运用电视教材、电影教材、幻灯教材,录音教材等,可以通过事物本身的固有属性:大孝形状、速度、声音、色彩等表现,形象具体生动活泼地向学生表达了教学内容,不仅向学生充分提供感知对象,为知识的抽象和概括基础条件,而且也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在电化教学中,教学媒体及其功能的多样化,使教学方式获得了极大的灵活性,它可以在近距离中进行,也可以在远距离中进行;它可以是集体的,也可以是个别化的;它可以是师生直接的,也可以是师生间接的,电化教学在方式上的这些灵活性,冲破了传统教学的束缚,增加了教学活动在空间和时间选择上的自由度,有利于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在应用现代教学手段的电化教学中,把抽象的变为具体的,把复杂的变为简单的,把快或慢的变为慢或快的等到。电化教学手段的这些功能,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可使间接经验在教学过程中转化为学生的直接经验。

在电化教学过程中,现代教学媒体的广泛应用使学生变得相当的容易了,可以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感知对象,可以减少语言、文字的抽象带给学生的思维和想象,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智力因素与学习的积极性。

四、采用电化教学使学生的成绩有所提高。

因为学生的学习能力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因兴趣的增大而增强了,学习成绩自然给提高,而且实践能力也在增强。

【扩展阅读篇】

格式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标题。一般是根据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同一事物因工作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同其标题也就不同。工作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字迹要醒目。单标题就是只有一个题目,如《我省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尝试》。一般说,工作总结的标题由工作总结的单位名称、工作总结的时间、工作总结的内容或种类三部分组成。如“××市化工厂1995年度生产工作总结”“××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总结”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总结”,省略了单位名称。毛泽东的《关于打退 正文。正文是工作总结的主体,一篇工作总结是否抓住了事情的本质,实事求是地反映出了成绩与问题,科学地总结出了经验与教训,文章是否中心突出,重点明确、阐述透彻、逻辑性强、使人信,全赖于主体部分的写作水平与质量。因此,一定要花大力气把立体部分的材料安排好、写好。正文的基本内容是做法和体会、成绩和缺点、经验和教训。

1)成绩和经验这是工作总结的目的,是正文的关键部分,这部分材料如何安排很重要,一般写法有二。一是写出做法,成绩之后再写经验。即表述成绩、做法之后从分析成功的原因、主客观条件中得出经验教益。二是写做法、成绩的同时写出经验,“寓经验于做法之中”。也有在做法,成绩之后用“心得体会”的方式来介绍经验,这实际是前一种写法。成绩和经验是工作总结的中心和重点,是构成工作总结正文的支柱。所谓成绩是工作实践过程中所得到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所谓经验是指在工作中取得的优良成绩和成功的原因。在工作总结中,成绩表现为物质成果,一般运用一些准确的数字表现出来。精神成果则要用前后对比的典型事例来说明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精神境界的高尚,使精神成果在工作总结中看得见、摸得着,才有感染力和说明力。

2)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一般放在成绩与经验之后写。存在的问题虽不在每一篇工作总结中都写,但思想上一定要有个正确的认识。每篇工作总结都要坚持辩论法,坚持一分为二的两点论,既看到成绩又看到存在的问题,分清主流和枝节。这样才能发扬成绩、纠正错误,虚心谨慎,继续前进。

写存在的问题与教训要中肯、恰当、实事求是。

结尾一般写今后努力的方向,或者写今后的打算。这部分要精炼、简洁。

署名和日期。署名写在结尾的右下方,在署名下边写上工作总结的年、月、日,如为突出单位,把单位名称写在标题下边,则结尾只落上日期即可。

简而言之:

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那么,工作总结怎么写?个人工作总结的格式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解析。

基本情况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具体可以参考部分工作总结范文。

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另外,在结尾处也可以附上下一步个人工作计划。

执行庭委托书篇十四

异议人(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 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证据 份

执行庭委托书篇十五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委托人(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纠纷一案根据法律的规定,特委托上述受委托人为委托人的执行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具体如下:

申请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调查取证;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被执行人财务帐册进行审计;

申请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出境强制措施;

参加执行听证,发表听证代理意见;申请参与分配;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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