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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年报报 公司年报心得体会(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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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年报报 公司年报心得体会(大全11篇)
2023-10-08 15:14:10    小编:字海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年报报篇一

公司年报作为一份重要的财务报告,展示了公司过去一年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作为股东和投资者,我通常会仔细阅读年报,以了解公司在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条件下的表现,并从中得到一些启示和体会。以下是我对公司年报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公司年报强调了信息透明度的重要性。作为股东和投资者,我们希望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策略,以便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年报中应该包含有关公司业务、财务状况、风险因素和发展规划的详细信息。在阅读公司年报时,我会关注各个层面的信息,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如果公司的年报缺乏明确的信息,并且没有清晰地表达战略和发展规划,那么很可能会让投资者感到不安,从而降低他们对公司的信心。

其次,公司年报让我更好地了解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分析公司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报告,我可以对公司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产品和服务的优势以及市场份额有更深入的了解。年报中的关键指标,如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和市场份额等,都可以为我评估公司的竞争力提供参考。此外,年报还会提及公司的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信息,从而帮助我判断公司的未来发展潜力。

第三,公司年报可以帮助我识别潜在的风险和挑战。年报通常会提到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如市场竞争、法律法规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通过了解公司面临的这些风险,我可以更好地评估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并在投资决策中谨慎对待。此外,年报还会提到公司的财务健康状况,如债务水平和现金流状况。这些信息也是我判断公司是否能够稳定运营的重要依据。

最后,公司年报还提供了一些对我个人投资决策有启示的经验。通过研究成功公司的经验和教训,我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有益的思考方式和投资理念。年报中的战略规划和目标设定也可以激发我对未来市场行情的洞察和预测能力。通过对公司年报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我可以更好地理解公司的长期价值,并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总的来说,公司年报对于股东和投资者来说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不仅向我们提供了公司过去一年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还通过透明的信息披露增加了投资者的信心。在阅读年报时,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公司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报告来了解其核心竞争力和潜在风险,并从中获取投资的启示和经验。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公司年报,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司的长期价值,并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公司年报报篇二

实事求是讲,tcl年亏损在我意料之中,大家不妨检索一下我于2006年初发表的文章,那时我已经对tcl未来几年的经营走势进行了预测。但是,2006年一下子亏损19.32亿元,仍然出乎我的意料,我原来预测亏损额度应该在12亿元左右,不成想会这么多!

为什么一下子亏这么多?tcl的解释是:多媒体欧洲区亏损高达25.96亿元,集团按股权比例分摊10.06亿元,除多媒体之外,集团还亏损了9.26亿元。

我觉得tcl的解释值得玩味。

首先,欧洲亏损怎么带来的?说明了什么?

tcl的解释是:欧洲市场向平板电视过渡快得超乎预期,而tte欧洲老的系统、团队不能适应这一变化。

应该说这话说对了一半。

从crt向平板电视转型是大势所趋,作为一个以电视起家的企业,tcl竟然未能对产业发展方向做出准确的判断,这几乎是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这,正是tcl2006年下半年痛下决心重组欧洲市场的原因。

这种重组,实际上让tcl回到了收购汤姆逊之前的原点上。

换句话说,收购汤姆逊已经变得没有意义。

其次,集团其他产业亏损9.26亿元是怎么回事?

这说明一个问题:tcl集团除了彩电在欧洲、美洲,乃至新兴市场形成严重亏损之外,其他产业如电脑、白电、文化产业也已陷入困境之中,并在迅速成为集团第二个大的亏损源。而此前我们一般认为,tcl集团的亏损主要来自彩电的海外市场,现在看,情况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此种情况表明,tcl彩电产业的困境,已经蔓延到其他产业上。

这是相当要命的。等于说即使tcl彩电通过努力在海外市场实现了扭亏转盈,其他产业仍然可能对tcl集团带来巨大亏损,从而造成整个集团难以在短时间内走出困境。

年能否赢利?按正常人思维,2006年如此巨额亏损,2007年是不可能实现赢利的,往好里说也只能是逐步减亏。比如:2006年亏损19.32亿元,2007年减亏到10亿元,进一步减亏到3亿元,才能实现赢利。按道理说应该是这样一个过程。

但是,tcl现在展示给我们的是:tcl2006年巨亏19.32亿元,2007年第一季度一下子赢利了1387万元。这是相当滑稽的事情。怎么理解呢?我们只能理解为这是一种财务处理技巧,把2006年的亏损尽可能放大,为2007年撇出一个相对干净的tcl。

实际上,这种把戏早就有人用过。赵勇二次执政长虹的时候,也是这么干的,把倪润峰执政最后一年的亏损做到37亿元之巨,为自己撇一个相对干净的长虹。

这几年,tcl天天喊扭亏转赢,再不赢已经无法向股民、向员工交代。

问题在于:这种做出来的扭亏,到底有多大意义?

真正的扭亏,应该是企业发展带来的经营性扭亏,是企业利润值增加的结果。有资深财务人员就说过这样的话:给一个亏损不太多的企业做出几百万、上千万的盈利,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实际上扭亏并不难,裁员、减薪就是了。tcl在过往二年里也一直是这么干的。该投的广告不投了,该招的人不招了,海外市场营销人员大批撤回国内,墨西哥、波兰等海外工厂或停工或半停工。这样做带来两个结果:一个是经营成本的降低,另一个是市场的急速下滑。tcl手机表现得最典型,因为大量裁撤销售人员,导致市场一落千丈,国内市场份额不足1%,被彻底挤出前10名之外,景况相当凄惶。

所以,是海外工厂而不是营销渠道,才是tcl未来几年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这个问题很最难解决。这就是我为什么反复说tcl三年内不可能实现真正盈利的主要原因。

当然,tcl要做到短期盈利是完全可能的,把该计入的成本不计入就行了,就这么简单。问题是,把包袱甩给明天,只能让明天更难过,丢下的包袱最终还得自己拣起来的。

目前,tcl实施的扭亏之道,基本上可以归结为“节流型”减亏,就是一再压缩经营成本。而我们知道,成本是不可能一直削减下去的,实际上,到今天,tcl能削减的成本已经非常有限。而且,削减成本还必须付出市场急速萎缩的巨大代价。实际上,这种“减亏也减市场”的情况已经出现:2006年,tcl集团的营业收入比减少了48.2亿元,下降幅度达到9.33%。预计2007年这种情况还会发生。

但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对于tcl来说,一个健康的企业比一个浮肿的企业更有价值。只要瘦身能让tcl成为健康的企业,付出这样的代价是值得的。过去那种贪大求多的思维,该扔到太平洋里去了。

关于作者:

公司年报报篇三

公司年报是一份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发展战略等重要信息的文件,对于投资者、股东以及经营者来说,都具有重要的参考和指导作用。通过仔细研读一份公司年报,可以了解到公司的经营动态和未来发展方向,同时也能够深入理解公司的运营哲学和价值观。在阅读一份公司年报之后,我深受启发,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与体会。本文将以五段式的形式,叙述我对公司年报的体会和理解。

第一段: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在阅读公司年报之前,我对于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只能通过一些媒体报道和市场分析来了解。然而,公司年报的发布为我提供了一种更为详实和准确的了解渠道。通过仔细研读财务报表和运营数据,我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收入来源、成本构成和利润变动情况。同时,我也可以通过公司报告来了解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市场竞争力的变化情况,从而帮助我更好地评估和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

第二段:把握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未来规划

公司年报不仅能够帮助我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还能够帮助我把握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未来规划。通过仔细阅读公司年报的经营报告和董事长致辞,我能够了解公司的战略愿景和经营理念,从而帮助我判断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和潜在风险。同时,公司年报还会详细阐述公司在不同业务领域的发展计划和重点投资项目,为我提供了一个更为具体和全面的了解公司如何实现长期增长的机会。

第三段:理解公司的运营哲学和价值观

在阅读公司年报过程中,我不仅能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还能够深入理解公司的运营哲学和价值观。通过仔细阅读公司年报的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章节,我能够了解到公司对于员工、客户、股东以及整个社会的承诺和关注。我可以看到公司致力于创造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和福利待遇,同时也关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履行社会责任,这些都是我作为股东和消费者所看重的价值观。

第四段:发现公司的优势和劣势

通过阅读公司年报,我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进而发现公司的优势和劣势。通过分析财务报表和运营数据,我可以判断公司的盈利能力、流动性和偿债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和劣势。同时,通过研读公司年报的经营报告和战略规划,我也可以了解到公司在不同市场和业务领域的竞争力和发展前景。这些信息将帮助我更好地评估和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并为我制定更合理的投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第五段:加深与公司的联系与沟通

通过仔细研读公司年报,我不仅能够了解到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还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未来规划,同时也能够了解到公司的运营哲学和价值观。这些知识和信息帮助我更好地评估和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同时也加深了我与公司的联系与沟通。在以后的投资和业务合作中,我可以更加准确地理解公司的需求和愿景,从而使双方能够更好地协调和合作,达到共赢的目标。

通过阅读一份公司年报,我不仅了解到了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还能够把握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未来规划,深入理解公司的运营哲学和价值观。同时,我也能发现公司的优势和劣势,并加深与公司的联系和沟通。公司年报的阅读使我受益匪浅,为投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增强了我对公司的信心和认同。

公司年报报篇四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是对上市公司过去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它是投资者认识上市公司的基础。作为各种经营信息和会计信息的集合体,投资者通过阅读分析上市公司年报,可以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以降低风险。

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修订稿)。上市公司必须遵循该准则进行全面、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进行讨论和分析,以帮助于投资者了解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上市公司年报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要提示

该信息主要供投资者判断这份年报总体的可信度问题。首先是董事会和董事的声明,如果有董事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存在异议,他必须另行作出声明。其次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投资者应引起警觉。

(二)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这些数据主要代表了公司的总体经营状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资产收益率等。投资者可以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以较快地判断出公司的基本状况。

(三)公司治理结构、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这部分信息主要表明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及相互之间的运作是否规范,公司是否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是否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股本及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变动以及前10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四)董事会报告

其主要内容有: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情况,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盈利预测与利润实现数差异的'原因,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新年度的经营计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等。投资者能够从中获得有关公司的大量信息。

(五)监事会报告

从这里投资者可以看到监事会是否履行了各项职权和义务,是否充分行使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是否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等信息。

(六)重要事项

这是十分重要的信息,包括: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七)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它提供给投资者的是公司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以及对重要数据的说明和计算依据等。

(上海证券报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学院金德环)

公司年报报篇五

随着市场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逐渐得到了大众的关注。每年年初,上市公司都会发布年报,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向投资者和公众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业绩表现和经营计划。本文将分享一些关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注重重点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年报是投资者和公众了解公司的最重要渠道之一,因此,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是非常重要的。我认为,上市公司年报应该注重重点信息的披露,比如公司的营收增长、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关键财务指标,以及公司的主营业务、产业布局和市场份额等基本情况。另外,也应该对风险因素进行充分披露,如行业风险、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第三段:诚信守法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不仅是一种财务披露,更是一种宣示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守法的方式。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披露信息必须要真实、全面、及时、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重要信息。同时,公司的管理层也应该承担主观责任,确保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积极回答投资者问题,向投资者尽职尽责。

第四段:数据分析

阅读财报时,我通常会通过多维度的数据分析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表现。例如,研究公司的财务比率,如营运资金流动比、毛利率、净利润率等,这些比率的变化能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另外,通过比较不同年份的财务数据,也能够看出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以制定下一步的投资策略。

第五段:展望未来

作为投资者和公众,我们披露信息的最大价值在于了解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研究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业务发展计划,了解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情况,同时也要注意着公司的风险因素和应对策略。公司的未来发展计划是投资者和公众关注的核心,也是我们对公司投资和发展的判断依据。

总结:

通过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和未来规划,同时也能够从中寻找投资机会。作为投资者和公众,我们应该注重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诚信守法的原则、全面地分析公司的财务数据,以及关注公司的未来发展和风险因素。这些都是判断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因素。

公司年报报篇六

公司年报反映一个公司的经济现状,公司年报在哪里查?公司年报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年报在哪里查,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1.我们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到公司年度报告。

2.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每年需要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3.这一类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由企业决定。

1、打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2、直接输入营业执照号;

3、找到要查询的公司;

4、点击公司,查询年报信息。

年报结果查询方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3、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4、在结果详情页,拉到差不多网页底部“企业年报信息”处。点击查看各年份详细年度报告。

1、“公司财务状况”可以看到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总额的同比增长率,从中可以看出公司的发展趋势。

2、公司投资情况。特别是一些新股、次新股,要注意其投资项目的进展状况。

3、新年度的发展计划,寻找公司的发展计划中是否存在与市场热点吻合的地方。

年报的主要内容有: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情况简介;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重要事项;财务会计报告。

而作为投资者来说,一般看年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比如,每股收益、现金流量表等等。

其中每股收益(eps)是指税后总利润与公司总股本之比。每股收益越高代表企业盈利能力越强,投资者可能得到的分红越多;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一定时期内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产生影响的财务报表,通过现金流量表,可以间接了解公司的生存能力。

公司年报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填写年报信息;

5、结果查询。返回公示系统首页,在查询框内输入企业名称或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点击查询结果所列出的企业名称,进入信用信息页面,在“企业年报”一项中可查询已报信息,如无信息,则未完成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公司年报报篇七

近期是国内基金的年度报告集中披露期。基金年报是对过往一年的回顾,涵盖了管理人报告、基金财务状况、基金的投资组合等内容。面对这样一份答卷,一般的中小投资人如何从中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理财专家提醒,不妨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基金业绩回顾。当前国内基金的年报中,主要财务指标披露了基金的净收益、可供分配收益、资产净值、净值增长率等业绩数据,并与上一期间的数据进行比较。其中,净值表现还与相应的业绩基准进行比较,并从不同期限长短来体现,如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三年和五年。该业绩基准一般是基金产品设计所定位的基准,可能是某个市场指数或几个市场指数的复合。投资人在进行分析的时候,还可将基金的业绩表现与同类型基金进行对比。可供分配收益对于封闭式基金投资人而言,为了解基金当年度收益分配状况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投资人应当密切关注之后的相关分红公告。

第二、基金经理报告。基金经理报告是基金经理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其投资理念、投资决策等的陈述,也是投资者判断基金投资风格与自身投资需求的契合度的重要依据。好的基金经理报告不仅会详尽讨论行业分布和个股选择的原因,还解释影响基金业绩的有利条件与不利阻碍;在业绩不尽如人意时,不应该对错误投资决策有所回避,而应向投资者阐述原因,让投资者了解原因。基金经理报告中也会有对下一年度的展望,从中可大体窥见基金经理未来一年的策略和思路。

第三,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经营业绩表和净值变动表。投资者应留意基金经营业绩表中费用项目下的'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托管费等基金费用支出。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投资者可了解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以及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等。

第四,基金投资组合。基金投资组合说明基金在期末时点上投资于股票、债券和现金等资产的比例,还披露了股票投资的行业分布。投资者可以从基金持有股票明细中了解基金大量持有哪些股票。在这些大量的信息中,投资者也许不可能清楚了解投资组合中的每只股票,但以此判断基金是持有某些行业的多只股票还是进行选择性地集中投资。管理人报告中的内部监察报告、重要事项提示部分也是投资人需要关注的。此外,基金持有人户数和相应的份额可以帮助投资人了解基金的持有人结构,究竟是以机构为主还是以个人为主;封闭式基金还会披露前十大持有人的名单。

公司年报报篇八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已在上一年度报告中披露,但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应当披露案件进展情况、涉及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对已经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应当披露案件执行情况。对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公司应当披露有关澄清的内容、应对措施,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如以上诉讼、仲裁或媒体质疑事项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查询索引。如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质疑事项,应当明确说明“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质疑事项”。

第二十七条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应当充分披露相关的决策程序,以及占用资金的期初金额、发生额、期末余额、占用原因、预计偿还方式及清偿时间。

公司应当同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包括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法院受理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以及公司重整期间发生的法院裁定结果及其他重大事项。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应当说明计划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如相关破产事项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企业合并事项的简要情况及进展,分析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公司应当说明上述事项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已实施完毕,应当说明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所涉及的金额及其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第三十条公司应当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在本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总体情况,激励股份来源情况,激励对象考核情况,激励对象范围的调整情况及履行的程序,激励股份授予数量及解除锁定情况,股票期权授予及行权情况,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调整情况及履行的程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报告期内及以后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激励基金提取情况,涉及股权激励的其他事项。

如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按照以下发生关联交易的不同类型分别披露。如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至少应当披露以下内容: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如实际交易价与市价存在较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大额销货退回需披露详细情况。

公司应当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以及相关解决措施。

公司按类别对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额预计的,应当披露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

(二)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至少应当披露以下内容: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市场公允价值、交易价格、结算方式及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市场公允价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

(三)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关联交易的,应当至少披露以下内容:共同投资方、被投资企业的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往来等事项的,应当披露形成原因,债权债务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该事项为公司带来的损益额达到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10%以上时,应当详细披露有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资产的情况,涉及金额、期限、损益及确定依据,同时应当披露该损益对公司的影响。

(二)重大担保。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包括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对象、担保类型(一般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决策程序等。对于未到期担保合同,如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应当明确说明。

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公司自身的对外担保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的发生额和报告期末的担保余额,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发生额和报告期末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公司应当披露全部担保总额及其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并分别列示: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以及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公司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公司自身的对外担保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和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其中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该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乘以公司持有该子公司的股权比例。

(三)其他重大合同。列表披露合同订立双方的名称、签订日期、合同标的所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相关评估机构名称、评估基准日、定价原则以及最终交易价格等,并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公司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存在以下承诺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资产重组所作承诺、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所作承诺,以及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董事会应当说明上述承诺事项在报告期内的履行情况,详细列示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承诺的履行情况等。如承诺未能及时履行的,应当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如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内,公司董事会、相关股东和负责持续督导的中介机构应当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同时,公司应当提供原盈利预测的相关披露查询索引。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期内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及目前的审计机构和签字会计师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年限从审计机构与公司首次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司报告期内若聘请了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应当披露聘任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的情况,报告期内支付给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的报酬情况。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在报告期内如存在被有权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应当说明原因及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的,公司应当披露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报告书的指定披露网站及日期。

第三十六条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应当披露导致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原因以及公司采取的消除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情形的措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应当同时披露终止上市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详细安排和计划。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当披露其他在报告期内发生的《证券法》第六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列的重大事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

如前款所涉重要事项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网站披露,仅需说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及披露日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的子公司发生的本节所列重要事项,应当视同公司的重要事项予以披露。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当按以下要求披露报告期内的股份变动情况:

(一)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份变动报告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编制。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近3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等。

2。对报告期内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权证行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合并、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减资、内部职工股上市、债券发行或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应当予以说明。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的发行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

第四十条公司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披露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份变动报告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应当披露以下内容:

1。截至报告期末以及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末的股东总数。

2。截至报告期末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名称、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的情况、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所持股份类别及所持股份质押或冻结的情况。如持股5%以上的股东少于10人,则应当列出至少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所持股份中包括无限售条件股份(或已上市流通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或未上市流通股份),应当分别披露其数量。

如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应当予以说明。

如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应当予以注明,并披露约定持股期间的起止日期。

以上列出的股东情况中应当注明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

(二)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若控股股东为法人的,应当披露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和未来发展战略等;若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披露其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最近5年内的职业及职务。如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应当列明披露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公司应当披露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对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披露其过去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如不存在控股股东,公司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应当比照本条第二款有关控股股东披露的要求,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并以方框图及文字的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应当披露到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或自然人,包括以信托方式形成实际控制的情况。

如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应当披露信托合同或者其他资产管理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的具体方式,信托管理权限(包括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等),涉及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信托或资产管理费用,信托资产处理安排,合同签订的时间、期限及变更、终止的条件,以及其他特别条款等。

如公司最终控制层面存在多位自然人或自然人控制的法人共同持股的情形,且其中没有一人的持股比例(直接或间接持有下一级控制层面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50%,各自的持股比例比较接近,公司无法确定实际控制人的,应当披露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如公司没有持股10%以上的股东,则应当披露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情况。

如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公司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四)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应当披露其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五)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全称、年末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数量和种类(a、b、h股或其他)。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股东持股数量应当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其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如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应当予以说明。

(六)报告期末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份变动报告规定的格式披露前十名股东中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限售条件。

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包括:

(一)基本情况。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年初和年末持有本公司股份、股票期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及增减变动的原因。如为独立董事,需单独注明。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的主要工作经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股东单位任职,应当说明其职务及任职期间,以及在除股东单位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或兼职情况。

(三)年度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以及应付报酬情况。报告期末每位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分别从公司及其股东单位获得的应付报酬总额。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对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公司应当按照已解锁股份、未解锁股份、可行权股份、已行权股份、行权价以及报告期末市价单独列示。

(四)在报告期内被选举或离任的董事和监事、聘任或解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原因。

第四十二条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公司核心竞争力有重大影响的人员的变动情况,并说明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第四十三条公司应当披露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包括在职员工的数量、专业构成(如生产人员、销售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教育程度、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其中,专业构成和教育程度须以柱状图或饼状图等统计图表列示。

对于劳务外包数量较大的,公司应当披露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和支付的报酬总额。

第八节公司治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当披露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列示公司报告期内建立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说明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已通过临时公告或专项报告披露的,公司应当提供指定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包括: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名称、决议情况及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及披露日期。

第四十六条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每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的姓名,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次数、方式,独立董事曾提出异议的有关事项及异议的内容,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的说明。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当披露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公司应当披露监事会就有关风险的简要意见、监事会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参会监事以及指定披露网站的查询索引及披露日期等信息;否则,公司应当披露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当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进行说明。

因股份化改造、行业特点、国家政策、收购兼并等原因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应当披露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此作出承诺的,应当在重大事项中予以说明。

第五十条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第九节内部控制

第五十一条公司应当披露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并披露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主板(不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实施范围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包括缺陷发生的时间、对缺陷的具体描述、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效果。

鼓励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五十二条按照规定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公司,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不一致的,公司应当解释原因。

第五十三条公司应当披露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第十节财务报告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当披露审计报告正文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公司近两年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比较式利润表和比较式现金流量表,以及比较式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有关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十五条公司应当披露备查文件的目录,包括: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公司应当在办公场所置备上述文件的原件。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时,或股东依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要求查阅时,公司应当及时提供。

第三章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第五十六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摘要显著位置刊登如下重要提示: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十七条公司应当以简易图表形式披露如下内容:

(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上市交易所。如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股票简称发生变更,应当同时披露变更后的股票简称。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姓名、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第五十八条公司应当以列表方式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3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第五十九条公司应当列表披露截至报告期末以及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报告期末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六十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图表与文字相结合的形式简明、扼要分析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要事项。

第四节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第六十一条如与上一年度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或因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而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予以披露,并分析其原因及影响。

第六十二条如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就所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准则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等的界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本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以下”不含本数。

第六十五条本准则自1月1日起施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修订)》(证监公司字〔〕212号)同时废止。

公司年报报篇九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管理、未来发展计划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公司年报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足,甚至存在部分虚假信息,这对投资者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因此,本文将从投资者角度出发,分享本人在阅读上市公司年报过程中的心得体会,以期有所启示。

二、重点关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年报包含财务报表、经营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审计报告等内容,这些都是投资者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依据。而在这些内容中,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最为重要,需要特别关注。

首先,利润表可以反映公司的收入、成本、税费、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可以清晰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其次,现金流量表可以揭示公司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运营效率等关键指标;最后,财务报表附注中包含公司各项账目的补充说明,如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等,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关注非财务信息

除了上述财务指标外,投资者也需要关注公司非财务信息,如公司经营策略、市场竞争力、客户群体等。这些信息可以从公司经营报告中获取,有助于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此外,在公司治理方面,投资者也需要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监管机制、股东权益保护等非财务指标,以便更好地评估公司综合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四、关注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年报中的审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公司财务信息的重要依据。审计报告中审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真实性、合规性的判断可以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而对于被质疑的会计核算处理、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审计报告中也会进行说明和提醒。因此,投资者需要仔细阅读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和审计师对财务报表的评价。

五、阅读年报不是投资决策的唯一依据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阅读上市公司年报并不能完全代表投资决策,因为年报是公司对外公布的信息,不一定涵盖公司的所有信息。此外,年报中的信息也可能存在虚假或不完整等情况。因此,投资者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信息、经营计划、行业前景、竞争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投资决策。

总之,在阅读上市公司年报时,投资者可以通过重点关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等财务信息,关注公司经营策略和非财务信息,认真阅读审计报告,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投资决策,以实现投资理财的目标。

公司年报报篇十

年报的主要内容有: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情况简介;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重要事项;财务会计报告。

而作为投资者来说,一般看年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比如,每股收益、现金流量表等等。

其中每股收益(eps)是指税后总利润与公司总股本之比。每股收益越高代表企业盈利能力越强,投资者可能得到的分红越多;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一定时期内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产生影响的财务报表,通过现金流量表,可以间接了解公司的生存能力。

公司年报报篇十一

为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并参照国外公司治理实践中普遍认同的标准,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阐明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

本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应当贯彻本准则所阐述的精神。上市公司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及治理细则,应当体现本准则所列明的内容。本准则是评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衡量标准,对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将责令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一章股东与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权利

第一条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上市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应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上市公司应建立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

第四条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规范

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

第六条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并安排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股东大会应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第七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第九条股东既可以亲自到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两者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第十一条机构投资者应在公司董事选任、经营者激励与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节关联交易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上市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第二章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第一节控股股东行为的规范

第十五条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应遵循先改制、后上市的原则,并注重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权结构。

第十六条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分离其社会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上市公司。

第十七条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主业服务的存续企业或机构可以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改组为专业化公司,并根据商业原则与上市公司签订有关协议。从事其他业务的存续企业应增强其独立发展的能力。无继续经营能力的存续企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实施破产等途径退出市场。企业重组时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一次性分离其社会职能及分流富余人员,不保留存续企业。

第十八条控股股东应支持上市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各项制度。

第十九条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第二十条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第二节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第二十二条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控股股东投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明确界定该资产的范围。上市公司应当对该资产独立登记、建帐、核算、管理。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上市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上市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上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上市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第二十七条上市公司业务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第三章董事与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的选聘程序

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透明的董事选聘程序,保证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

第二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第三十条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第三十一条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应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里规定该制度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应和董事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第二节董事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董事应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十四条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董事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董事确实无法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按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委托人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董事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

第三十七条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第三十八条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除外。

第三十九条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

第三节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

第四十条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节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事先拟定的议题。

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应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完整、真实。董事会秘书对会议所议事项要认真组织记录和整理。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以作为日后明确董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授权原则和授权内容,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第五节独立董事制度

第四十九条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第五十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十一条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选举更换程序、职责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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