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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优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08 17:02:30 页码:13
2023年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优质11篇)
2023-10-08 17:02:30    小编:MJ笔神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篇一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请求事项及理由。

3.尾部。

(1)致送仲裁机构名称;(2)申请人签名;(3)申请日期;(4)附项。

二、格式:

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篇二

被申请人:过元申法官

关于鹿路生诉无锡韵达快递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来以为原一审的`错误判决被发回重审,再次接手本案的法官应该很慎重,绝对要自觉的公平公正中立的来审理这个案件,原来我错了,防不胜防,我再次被以同样的方式愚弄。申请回避也是过元申法官让我申请他回避的,之所以没有申请,是因为即使过元申法官一次次的走向错误,但他的每个错误都或明示或暗示的和我沟通,使我有表达异议的权利,尽管一次次的异议并没有被明确采纳。但原一审蔡建忠法官竟然八个月没有就案情和我沟通过一句话,使我枉费心思递给他接近30封沟通书信。现在之所以申请过元申法官回避,是因为过元申法官拒绝与我沟通,而之前的一些行为会影响到本案的公平公正审理和判决。具体理由如下:

1、过元申法官重审组成的合议庭成员有原一审合议庭成员孙利明,当然后来改正了,我也原谅了;但我仍无法排除这是故意行为。

2、原一审蔡建忠法官用“证据交换”代替“开庭”,故意制造错误判决;重审中过元申法官又用“开庭”代替“证据交换”,这是严重的程序违法,无非是千方百计的回避质证双方证据的真实性!并且在此次违法开庭中以“你现在能说的清楚的”来喝止我质证被告的谎言,必定是一个错案的开始。

3、被告一直恶意删除韵达网站上的相关证据,本人特意申请20xx年12月31日之前交换双方20xx年网站证据,否则之后证据将在网站中自动消失。申请被采纳,同时申请也被变相利用。不但不是证据交换,反而又是一次正式开庭,并没有质证我申请要质证的证据。本次开庭出现如下不公事实:首先,过元申在我提醒的情况下剥夺我陈述案情的权利;被告抗辩的谎言再次被过法官以“你能说的清楚的”阻止我继续质证;我对被告的正常提问多次被过元申法官抢答,且最终喝止我继续提问,这种审案方式和蔡建忠法官非常相似。且单方面明确告诉我拒绝审理书面合同之前的实际承包期间双方认可的债权债务;当然我对此非常不服,也立即递出相反意见书,从后来的谈话推理应该是拒绝采纳,我坚信这绝对是错误的!

4、20xx年3月5日的谈话彻底揭开了过元申欲枉法判决之路,完全是拒绝审理和质证被告的虚假证据,不尊重原告的客观事实证据,强制性的相信谎言,完全不顾“谁主张,谁举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双方质证”等当事人举证须知原则。请问过元申法官用开庭代替证据交换,拒绝审理双方证据的真实性,一定强迫我去被告处找人证来证明我的证据的真实性,否则必输!这合情、合理、合法吗?以下是过法官说过的话,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过元申法官说过“原一审法官那怎么都没认定的,我们的思维都是一样的”

“实话给你说,光凭这一个东西肯定改不了”;“他(韵达公司)现在认为,其他的都没有,他现在就是在抗辩,他不用提供什么证据”;“他应该出具我会跟他说,但是拒不提供没有法律后果的,我给你说清楚的”;“那人家都有问题,那我也有问题。怎么你碰到的人都有问题呢?你怎么不考虑考虑?”;“你其实是想说清楚,我呢,也相信你说的是真话,但是我不能在判决书上写,我相信你说的是真话,我就认定这个情况。你也要理解,最后哪怕是你输,我也要给你说清楚。就是这么回事”;“那每次拿出欠条,都让出具明细,不出具明细就不认,那没有办法审理案件了”;“他当然不承认了,承认就是坏人了。法院不一定会都查清楚的”;“你别老是那个,我给你说,世上有两种,一种是事实,但是证明不了,有一种不是事实,但是证明的了。你说法院怎么做”。

“我给你说,案件没有细看,但是我知道这里面有2个问题,定完区域我们再定那些有瑕疵的问题。这是两个问题,如果瑕疵没问题,他给你解除合同是没有道理的;如果瑕疵有问题,一样要解除合同的”等等。

综上,为了使本案能够公平公正中立的审理和判决,还给本人迟来的公正,特申请过元申法官回避此案。

此致

锡山区人民法院

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篇三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请求事项及理由。

3.尾部。

(1)致送仲裁机构名称;(2)申请人签名;(3)申请日期;(4)附项。

二、格式:

回避申请书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及理由:

此致仲裁委员会申请人:

年月日附:相关证据资料

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西安市雁塔区杜城小学六年级学生刘越(11岁)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办杜城16组刘振忠(刘越之父) 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常务副局长张斌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鉴于由副局长张斌主持领导对本案的第六次调查处置过程与西公(雁)决

[20xx]1090号、10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四十一条之规定,并有故意对抗杜航伟局长关于本案的批示和组织、领导雁塔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因此申请张斌对本案的处置过程一律回避,其犯罪线索另行举报。

申请事由:

二、由副局长张斌主持领导对本案的第六次调查处置仍有片警刘锁民参加,对于杜巍、孙黎明、李永辉、孙春虎等人抢劫、殴打杜城小学生的集团犯罪线索不调查,对于本案2次报警处置的真相不调查,对于分局民警王明勇、王养维、戈军、田来朝的犯罪行为不调查,查处结果竟与高家华一样,作为被申请人的雁塔分局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做出了与市局复议前基本相同的决定,这次由胡伟田局长当面指示、张斌亲口承诺的派专人直查后向局党委汇报肯定会公平的调查工作恰恰成为张斌欺骗分局党委、欺骗受害小学生有力的罪证。

敬礼!

20xx年x月x日

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篇五

司法回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孙**,男,汉族,195*年*月*日生,公民身份证:46********2035,住**市武昌区***区**号,系***诉***等人遗产继承纠纷案之被告。

请求事项:

申请人在原告***诉***等人遗产继承纠纷一案中,不服**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长李**回避的决定”,现提出复议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原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依据不当,无法保证申请人合法诉讼权利并保证案件公证审理。

原决定认为,申请人***申请回避的事由,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因此决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六项明确: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本诉审判长李**先生曾经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之相关规定,试图剥夺申请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现列举如下:

一、原回避申请载明,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本诉审判长李**先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章第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剥夺了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二、1月20日,本案第二次开庭,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徐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在向法庭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函、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后,作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庭,本诉审判长李**先生查阅相关委托手续后,依然认为徐纲无权为申请人代理本案,并对其无理驱逐。试图剥夺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综上,本诉审判长李**先生,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试图剥夺申请人合法的诉讼权利,申请人无法确定其在随后的诉讼活动中能够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依法公正审理该案。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六项“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之规定,依法提出回避申请。原决定驳回请求人的申请是错误的。

特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复议,依法变更原决定。

此致**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月16日

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篇六

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均规定有法官回避制度。如何理解法官回避制度的具体实施,笔者谈谈自己的认识,以求同仁赐教。

一、回避的概念

回避,就其字面意义来理解,就是因避嫌而不参与其事。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保持公正廉洁,避免因裙带关系或其他关系而形成复杂的关系网,防止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亲属以及关系人徇私情,而对其任职和履行职务作出某些限制规定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人事制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春秋时期就有关于职务回避、地籍回避、考试回避等方面的内容。历史上,回避制度对整治官吏、防止官员利用亲属关系的羁绊,从而使他们更好地为皇帝尽职尽责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法官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对某一具体案件的审理或诉讼活动的制度。法官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而设立的一种审判制度,在审判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使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合法地退出案件的审理,又可以消除当事人的某些顾虑,保证案件审判的公正性。

二、官回避的分类

法官回避的类型,从形式上可以分为法官的任职回避、法官的审判业务回避、法官的地籍回避三种类型。

1、法官的任职回避

法官的任职回避,是指法官基于有一定血缘、亲属关系而不得在一定的岗位任职的一种限制性制度。

我国法官法对法官任职回避作了专章规定。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2)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3)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作这样的理解,凡具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人,不能在同一个法院领导层任职;不得在同一个法院或同一个审判庭,担任院长、副院长或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职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5条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方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予准许本院离任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担任其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法官任职回避的依据之一就是基于特定的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是因婚姻、血缘或者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关系,他们之间在法律和道义上都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在家庭生活中表现为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在政治上,这种密切关系往往表现为相互提携、相互支持,这就容易滋生任人唯亲、相互利用、徇私枉法的弊端。在法官的管理中,对有一定亲属关系的人,在职务利用上之所以要作出一定的限制,就是力求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或者减少这一弊端的滋生。

亲属这一范畴十分广泛,法官法从设立回避制度的宗旨考虑,将任职回避的范围,限制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这四种亲属关系,这种限制是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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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篇七

刑事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那么你知道20xx刑事回避申请书要怎么写吗?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20xx刑事回避申请书,欢迎参阅。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法人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同上)

据了解,被申请人 与本案 是 ,联系密切。为避免本案的不公正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要求 回避。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______(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法人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______(同上)

据了解,被申请人______与本案______是______,联系密切。为避免本案的不公正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______回避。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法人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同上)

据了解,被申请人 与本案 是 ,联系密切。为避免本案的不公正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要求 回避。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西安市雁塔区杜城小学六年级学生刘越(11岁)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办杜城16组刘振忠(刘越之父)

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常务副局长张斌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由副局长张斌主持领导对本案的第六次调查处置过程与西公(雁)决[20xx]1090号、10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四十一条之规定,并有故意对抗杜航伟局长关于本案的批示和组织、因此申请张斌对本案的处置过程一律回避,其犯罪线索另行举报。

二、由副局长张斌主持领导对本案的第六次调查处置仍有片警刘锁民参加,对于杜巍、孙黎明、李永辉、孙春虎等人抢劫、殴打杜城小学生的集团犯罪线索不调查,对于本案2次报警处置的真相不调查,对于分局民警王明勇、王养维、戈军、田来朝的犯罪行为不调查,查处结果竟与高家华一样,作为被申请人的雁塔分局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做出了与市局复议前基本相同的决定,这次由胡伟田局长当面指示、张斌亲口承诺的派专人直查后向局党委汇报肯定会公平的调查工作恰恰成为张斌欺骗分局党委、欺骗受害小学生有力的罪证。

三、近期在分局上访的四起案件均与张斌有关,其中电子城所、西影路所各两起,我因西影路所未给田来朝做笔录多次去过西影路所,其中西影路一起案件的受害方一直在找副局长张斌要求依法处理,本月13日我已当面向胡局长、副局长张斌和阎科长口头申请其回避,而张在10月14、15日两日一会要求我书面申请,一会又请求原谅让他再负责调查一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特别书面申请其回避。

此致:

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篇九

二 其他班主任的做法

a老师每年都是先让学生写申请书,然后根据学生申请书中所描述的家庭困难程度亲自筛选出应受助的学生。但是这种做法的弊端是那些没有入选的学生会认为老师“暗箱”操作,老师根据自己的好恶或学生的成绩来筛选受助对象,这种方法缺少公开透明的程序。虽然老师凭着一颗公心去做这件事,但是往往事与愿违,很容易被学生误解。

b老师的做法是先让全体学生投票,选出家庭最困难的学生,然后再让这些被选上的同学写救助申请。这种做法的弊端是:这些被选出来的同学无疑会被认为是这个班里家庭最穷的人,就相当于给这些同学扣了个贫穷的“帽子”,对他们的自尊心是个不小的打击,有的同学被选上后并不愿意写申请书。

c老师的做法是让学生先写申请书,然后在班内宣读或张贴出来,再让全体学生投票选出应受助学生。这种做法也有弊端。这些学生家庭贫困的原因往往都是因为单亲、父母亲患有重大疾病或家庭突然遇到变故等。他们往往自尊心很强,并且有些学生不希望让班内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家庭状况。教师的这种公示的做法虽然看起来公开透明,但是无异于在这些贫困生的伤口上撒盐一样,让他们以后在班级内抬不起头来。家庭贫困并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申请助学金的出发点也是为了给父母减轻一些负担,作为老师应保护这些同学的自尊心。

d老师的做法是让学生写申请书,然后找来班干部当评委进行评审。这种做法同样也存在问题。首先班干部成员之中可能有同学也申请了助学金,如果不进行“回避”的话,结果会缺乏公信力。另外,写申请的学生很多,但是真正入选受助的学生很少,让班干部阅读全部学生的申请书同样面临着泄露申请者家庭隐私的风险。

三 笔者的做法

第一步:要统一申请书的书写格式。老师要求所有想要写救助申请书的学生采用相同的纸张和统一的格式书写申请书,在申请书的内容中不能带有本人姓名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仅在申请书的最后一行附上申请人的姓名。

第二步:把申请书进行排序和编号。班主任分别在每份申请书的题目处和姓名处标上同一序号,然后再把姓名部分裁下来,这样就做好了若干份只带有编号的申请书,而且每个编号都对应着一位申请者的名字。

第三步:推选评审小组成员。让班内的所有同学共同推选出没有写助学申请的6位同学作为评审小组的成员。评审小组成员的组成,首先要保证所有成员都没有写助学申请,其次在男女生比例上各占一半,班干部和普通学生各占一半。按照这些原则推选6位同学作为评审小组成员。

第四步:评审小组商讨评选标准。6位同学经过讨论确定如下评选标准和流程。首先把所有申请者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划分成abc三个层次。a层的申请者属于最应受助的人员,如单亲家庭或父母有重病等。b层的申请者属于不好确定困难程度的。c层的申请者家庭只是暂时困难或困难程度不严重,属于最不应受助者。每个层次的人数各占三分之一。

第五步:统计结果。评审小组每位成员在阅读所有申请书之后对每一位申请者进行层次划分。最后按照申请书被划分到a层的次数的多少来确定受助人员。其中有2位同学的申请书被6次划分到a层,有2位同学5次被划分到a层,有3位同学3次被划到a层。最后再把序号和学生的姓名对应起来筛选出应受助的7位同学。

四 反思

这件事进行得非常顺利,结果也很圆满,它给了我很大的启发。首先,从班级管理的角度来看,采取“回避”和组建评审小组进行“双盲评选”的方法,让班级内的重要事务的开展公开化、透明化。这种做法让“入选”或“落选”的学生都能心服口服,这样既增加班主任的威信,又提高了班级凝聚力。其次,怎样既能做到公开透明又能保护学生的隐私,这体现了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对待学生温情的一面。最后,这种方法在无形之中培养了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现在的高中生已经具备了较强的民主意识,教师合理地引导、恰当地运用就能在班级管理方面发挥正能量的作用。如果教师一味地压制会很容易让学生产生误解,甚至使部分学生产生不良情绪从而影响他们的学习。从这件事中,我体会到“班级管理无小事,只有用心才精彩”。

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篇十

仲裁回避申请书怎么写?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仲裁回避申请书格式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请求事项及理由。

3.尾部。

(1)致送仲裁机构名称;(2)申请人签名;(3)申请日期;(4)附项。

二、格式:

回避申请书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及理由:

此致仲裁委员会申请人:

年 月 日附:相关证据资料

申请人:______市______冷冻食品加工厂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路___号

法定代表人:钟____________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谭____,男,______大学教师

请求事项及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市______水产公司水产品交换合同争议,已为___市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由仲裁庭审理。据悉,由___市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仲裁员谭______曾在案件被受理后与______水产公司的经理及其他一些人员一起在______市______大酒店吃饭,此事实为申请人下属职工陈___在该酒店所见,可予以证明。

为防止不公正仲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4条之规定,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该仲裁员退出本案仲裁活动,并另行指定仲裁员审理本案。

此致

___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市___冷冻食品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怀疑法官不公申请回避申请书篇十一

被申请人:过元申法官

关于鹿路生诉无锡韵达快递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来以为原一审的错误判决被发回重审,再次接手本案的法官应该很慎重,绝对要自觉的公平公正中立的来审理这个案件,原来我错了,防不胜防,我再次被以同样的方式愚弄。申请回避也是过元申法官让我申请他回避的,之所以没有申请,是因为即使过元申法官一次次的走向错误,但他的每个错误都或明示或暗示的和我沟通,使我有表达异议的权利,尽管一次次的异议并没有被明确采纳。但原一审蔡建忠法官竟然八个月没有就案情和我沟通过一句话,使我枉费心思递给他接近30封沟通书信。现在之所以申请过元申法官回避,是因为过元申法官拒绝与我沟通,而之前的一些行为会影响到本案的公平公正审理和判决。具体理由如下:

1、过元申法官重审组成的合议庭成员有原一审合议庭成员孙利明,当然后来改正了,我也原谅了;但我仍无法排除这是故意行为。

2、原一审蔡建忠法官用“证据交换”代替“开庭”,故意制造错误判决;重审中过元申法官又用“开庭”代替“证据交换”,这是严重的程序违法,无非是千方百计的回避质证双方证据的真实性!并且在此次违法开庭中以“你现在能说的清楚的”来喝止我质证被告的谎言,必定是一个错案的开始。

4、20xx年3月5日的谈话彻底揭开了过元申欲枉法判决之路,完全是拒绝审理和质证被告的虚假证据,不尊重原告的客观事实证据,强制性的相信谎言,完全不顾“谁主张,谁举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双方质证”等当事人举证须知原则。请问过元申法官用开庭代替证据交换,拒绝审理双方证据的真实性,一定强迫我去被告处找人证来证明我的证据的真实性,否则必输!这合情、合理、合法吗?以下是过法官说过的话,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过元申法官说过“原一审法官那怎么都没认定的,我们的思维都是一样的”

“实话给你说,光凭这一个东西肯定改不了”;“他(韵达公司)现在认为,其他的都没有,他现在就是在抗辩,他不用提供什么证据”;“他应该出具我会跟他说,但是拒不提供没有法律后果的,我给你说清楚的”;“那人家都有问题,那我也有问题。怎么你碰到的人都有问题呢?你怎么不考虑考虑?”;“你其实是想说清楚,我呢,也相信你说的是真话,但是我不能在判决书上写,我相信你说的是真话,我就认定这个情况。你也要理解,最后哪怕是你输,我也要给你说清楚。就是这么回事”;“那每次拿出欠条,都让出具明细,不出具明细就不认,那没有办法审理案件了”;“他当然不承认了,承认就是坏人了。法院不一定会都查清楚的”;“你别老是那个,我给你说,世上有两种,一种是事实,但是证明不了,有一种不是事实,但是证明的了。你说法院怎么做”。

“我给你说,案件没有细看,但是我知道这里面有2个问题,定完区域我们再定那些有瑕疵的问题。这是两个问题,如果瑕疵没问题,他给你解除合同是没有道理的;如果瑕疵有问题,一样要解除合同的”等等。

综上,为了使本案能够公平公正中立的审理和判决,还给本人迟来的公正,特申请过元申法官回避此案。

此致

锡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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