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东莞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模板1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14 13:00:03 页码:13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东莞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模板19篇)
2023-10-14 13:00:03    小编:笔尘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一

导言:

近日,东莞市公安局颁布了一系列的六项规定,旨在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笔者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对这些规定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深感其中的重要意义。以下是笔者对东莞公安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六项规定的出台背景和意义

东莞市公安局针对当前公安队伍存在的一些问题,制定了六项规定,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公安队伍行为,保持公安队伍的高度纯洁性。这六项规定明确了从警人员必须坚守共产党员的崇高理想信念,严格遵守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保持冷静的头脑和充分的工作热情,既是对公安队伍的一次规范,也是对广大公民的一种保障。只有公安队伍自身能做到纯洁,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二段:恪尽职守,全力服务民众

六项规定要求公安人员恪尽职守,全力为民服务,这是一名公安人员应有的职责。通过充分认识这一点,将警察的角色定位在为人民服务的角度,可以更好地推动警察执法向服务民众转化。警察要坚定地站在群众一边,积极解决民众的安全需求和社会秩序问题,积极引导民众建立与警察良好的互动关系。只有身处群众之中,才能真正了解群众的心声,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三段:严禁违规经商,增强自律意识

六项规定还明确规定了警察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从事违规经商活动。这体现了对警察的严格要求,也是为了避免利益冲突和权力滥用。警察作为公权力的代表,应当用纯洁的程序和规范去执行任务,为人民服务,并保持良好的行为规范。唯有如此,警察的威信才能被人民广泛认可。

第四段: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

针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一些职务晋升问题,六项规定规定了严格的选拔机制和晋升标准,并鼓励中青年干警切实提高自我业务能力。这是一个良好的机会,能够更好地发挥广大公安民警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工作的热情和创造力。只有通过良好的队伍建设,才能够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五段:广泛宣传,凝聚共识

六项规定的宣传工作同样十分重要。只有通过广泛宣传,才能将规定中的种种要求深入人心,让全社会广泛认可,共同推动公安队伍的建设。同时,公安局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六项规定得到切实落实。通过凝聚共识,才能够将规定的精神贯彻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整体水平。

结语:

六项规定的出台为东莞市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导和依据。我们作为市民,也要积极参与和支持这些规定的执行,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公安队伍更加规范,更加纯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二

近年来,社会治安问题频发,公安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提高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水平和素质,中国公安部于2014年出台了“公安六项教育规定”,旨在加强民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这六项教育规定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法律、品行教育、警务能力教育、智能信息知识教育、新闻舆论引导教育。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感这六项教育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面,我就来谈一谈我对公安六项教育规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职业道德教育是公安教育规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公安民警,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树立高标准的职业道德操守。在培训中,我们通过学习富有公安特色的道德经典和案例,加深了自身的职业道德认识。我认为,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就是加强对公安行为规范的学习和理解,做到清正廉洁、权力自律、人民至上、奉献社会。只有做到这些,我们才能更好地行使公安职责,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

其次,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是公安教育规定的另一项核心内容。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掌握政治理论知识非常重要。我们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在学习中,我们通过学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增强了政治思想和理论素养。我深感只有通过理论的武装,才能够更好地指导警务工作,与时俱进,应对各种复杂的形势和问题。

法律品行教育是公安教育规定的重要环节。公安机关是维护国家法律秩序的重要力量,因此公安民警必须熟悉法律,严格执行法律。在法律、品行教育中,我们学习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刑事和治安案件处理的法律程序。通过培训,我们懂得了我们在执法中的权力边界,更加明确了自己在法律中扮演的角色。我认为,只有通过深入的法律学习,我们才能够正确处理各类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最后,警务能力教育和智能信息知识教育是公安教育规定的两项内容。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必须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专业化和科技化水平。在警务能力教育中,我们学习了调查取证的方法和技巧,了解了犯罪心理学和侦查学的知识。一方面,这些技能提升了我们的办案能力,另一方面,也增强了我们的反腐倡廉意识和能力。而在智能信息知识教育中,我们学习了公安机关智能化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掌握了信息化工作的基本要求。这些知识的学习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也提高了我们的信息安全意识,进一步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综上所述,公安六项教育规定是公安机关和民警提高水平和素质的重要保障。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感到这些教育规定对于我们的成长和进步非常重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按照这些教育规定,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三

公安六项规定是中央纪委印发的对公安机关工作的一项重大规范,旨在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的作用,提高公安机关的服务质量和执行效率。本文将结合个人实践,对公安六项规定进行分析和总结,展示对此规定的心得与体会。

第二段:聚焦公安六项规定

在六项规定中,重点关注的是加强办案质量和执行力的规定:一是要求依法办案;二是对职务犯罪零容忍;三是要求加强对警务人员的管理,确保人员素质;四是对于重点案件和热点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置;五是对于案件延期办结和未结案件进行治理;六是强化警务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实现追责倒查。

第三段:心得与体会

这六项规定意义深远,贯穿于公安机关的工作之中。在我们的实践工作中,要始终把此规定贯彻落实到具体操作中。首先,要坚持依法办案。司法公正和公安机关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是不可忽视的,我们要注重这方面的培训和提高工作素质。其次,我们要零容忍职务犯罪的出现。不管是领导和下属,都有责任制定清晰的制度规范,切实保障公权力的有效运作。再次,我们要加强对警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是公安机关的重要发展需求。最后,我们要强化警务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实现追责倒查。作为一名公安工作者,我们要始终坚持信念,牢记责任,追求公正,推动机关效率的提高和质量的提升。

第四段:如何贯彻落实

如何贯彻落实六项规定?首先,各级领导要把贯彻执行六项规定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项工作的细节落实,在具体实践中贯彻落实规定细则和标准化操作。其次,我们应该明确各项任务的目标和意义,并在整个机关范围内共同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风险控制,消除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困难。最后,我们要依据规定的精神,不断开展科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开展预防性工作,防止出现违法行为。

第五段:总结

通过分析和体会,我们发现六项规定是公安机关全面贯彻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的具体体现。贯彻执行此规定,不仅是对公安机关的规范,更是对全体警务人员的职责,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时刻服务人民,尽职尽责,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社会特性,为社会和谐和安宁做出积极的贡献。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四

根据《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xx法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本执行局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中的总结报告如下:

一、本局开展活动状况:

1、紧密结合执行局的工作实际和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状况,开展大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结合之前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回头看”等多种形式,使干警充分认识到了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升了参与的自觉性和用心性。

2、组织执行局干警全面、深入学习人民法院收集的《司法作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和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等材料,引导执行局全体干警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构筑思想防线。如果出现部分干警未能及时参与学习的,专门安排时光进行补课,确保人人参与、不留空挡。

3、同时继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全省法院和全市法院廉洁司法先进事迹。弘扬正气,奖励斗志,构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生动局面,以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和职业操守,服务某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心得体会

1、执行局往往被视为“危险与诱惑并存”,执行局的权力与风险被同步放大。执行局的干警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真履行职责,慎用手中的权力,做到进不失廉,退不失行,一身正气,坚决与执行工作出现的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为广大人民群众用好权,服好务,树立执行局刚正不阿的良好形象。

2、要坚决抵制诱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执行局的干警经常经受着钱财、权力等各种诱惑的考验,大到巨额金钱,小到请客吃饭,若无定力,必将在物欲横流面前迷失方向。我们要从警示教育案例中,吸取教训,避免自我犯同样的错误,已身正,从而正人,要受得住金钱、权力的种种诱惑,处理好与当事人及律师之间的关系,用坚定的信念和坚强的意志力去抵制各种诱惑。

3、要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学习,虽然平时执行局的工作很忙,但思想政治学习不能松弛,差距要从自身找,成绩要向别人学,就应时刻提醒自我,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配合院里的各项教育活动,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时刻警钟长鸣,处处慎言慎行。

透过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我执行局的每位干警,提高了政治思想素质,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建设,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强的执行力,确保某某法院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为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优秀执行法官,为某某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五

凡树有根,方能生发。弘扬“三能”精神,只有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方能注魂立根。

、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聚焦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培立警之本,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思想源泉。

(二)以铁一般的责任担当扛起“三能”精神。勇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也是公安民警职业精神的基本内核。当前,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能不能知重负重,敢不敢担当作为,是对全体公安民警的重大考验。要弘扬好“三能”精神,必须要有铁一般的责任担当。“为官避事平生耻”,大事难事见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广大公安民警要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努力锤炼铁一般的责任担当,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硬脊梁、铁肩膀。

(三)以铁一般的过硬本领支撑“三能”精神。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面对公安工作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光有信念、担当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铁一般的过硬本领。要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门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提升广大公安民警在法律政策运用、重大风险防控、复杂事件处置和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舆论引导等方面的能力。要紧扣实战实用实效,扎实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练就克敌制胜真本领、硬功夫,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精,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能力支撑。

(四)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保障“三能”精神。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也是弘扬“三能”精神的根本保障。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抓紧抓实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保持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勇于刀刃向内、自我净化,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保持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六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最重要的维护社会安全的力量之一,其在公共安全领域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而公安机关的形象和信誉也成为社会评价其工作的重要指标。为了更好地加强公安机关的整体作风建设,保持良好形象和信誉,在2014年,公安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党员警员廉洁从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公安六项规定),明确要求公安干警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六项规定,促进公安机关作风的整洁和廉洁。

第二段:正文1

公安六项规定要求公安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警钟长鸣”原则,即凡是违法或者触犯纪律的行为,一律严惩不贷。这一要求意味着,公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切实履行对于社会安全的维护职责。特别是对于那些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尽早发现和制止。

第三段:正文2

公安六项规定还要求公安干警在谋求职务提升和荣誉称号的时候,必须遵守程序合法、正大光明的原则。这一要求暗含着公平竞争的理念,强调了职务提升和荣誉称号在公安干警职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因此,公安干警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去申报、筛选和评审职务和荣誉,不得走捷径、谋求特殊待遇。

第四段:正文3

公安六项规定还强调了公安干警的廉洁自律问题。在职业生涯中,公安干警必须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严格遵守公务活动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在权力和金钱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自制力。公安机关的干群关系紧密,在现场工作中还要注意克制和保持冷静。同时,公安干警还要保持清白的家庭生活和私人关系,不得违反道德底线、深陷情感纠葛,影响工作形象和信誉。

第五段:总结

总体而言,公安六项规定是公安机关在整体作风建设方面的一次重要尝试。通过在职业素质、行为规范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使广大公安干警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方向,从而更好地履行职业使命。同时,公安六项规定也体现了公安机关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高标准、高要求的回应和承诺,为公安机关输送源源不断的正能量和正面形象。因此,公安干警要不断地在实践中总结和体验,深刻领悟公安六项规定的内涵和精神,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社会稳定和民族复兴保驾护航。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七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21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八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公安工作越来越重要,在公安干部中,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时刻遵守六项规定,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以此来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公安干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规矩红线指引方向

“公安干部六项规定”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为了坚决反对“四风”倡导的,六项规定的实施,是党中央为了从源头上治理“四风”的重要措施,旨在引导广大公安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工作价值观和人生观,严格要求公安干部自我约束、从严治警,率先垂范、秉公执法。因此,对于每一位公安干部来说,六项规定都是规矩红线,必须严格遵守,时刻铭记在心。

第二段:严格自我约束 摒弃铺张浪费

在公安干部工作中,严格自我约束、摒弃铺张浪费,是十分重要的。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从自身出发,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严格控制开支,做到行动上的节约和廉洁。同时,在宴请接待等场合,我们还要坚持朴素节俭、克制浮躁的生活方式,抵制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以正面的形象践行“疏而不漏”的原则。

第三段:重视群众意见 对信访诉求及时回复

作为公安干部,我们的服务对象就是人民群众。因此,贯彻落实“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性质、目标和效果。针对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我们必须主动跟踪、关注和解决,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同时,在信访工作中,我们更不能忘记及时回复群众的诉求,跟进问题的解决状态,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安部门的温暖和关怀。

第四段:加强自律 养成好习惯

养成好的工作习惯不仅有助于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还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同时,坚持自律,时刻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更要强化自我约束,做到廉洁奉公、自律自强,严格遵守纪律,并时刻反思提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规范、高效的公安服务。

第五段:实事求是 推进法治建设

公安干部作为国家行政机构、法律执行部门,必须始终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决策,主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全力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加强培训和学习,牢固树立济济天下、责任重心的宏观观念,以纯净的工作环境、清白的言行举止推进法治建设,确保国家普法工作的顺利运行。

总之,“公安干部六项规定”不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行为准则,是一种道德和品质的体现。作为公安干部,我们必须时刻坚守六项规定,不断强化自我纪律、提高思想觉悟,推进公安工作向纵深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安宁和幸福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九

作为一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牢记纪律规定,严格执行纪检工作任务,是我们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公安纪检六项规定作为一项严格遵循的工作指导意见,不仅规范了公安纪检工作程序,更加注重纪律性和规律性。在工作实践中,我深刻感受到这些规定的重要性,也体会到它们对公安机关纪律规范以及职业精神的影响。

第二段:加强法律教育,树立纪律意识

在我的工作岗位上,我们经常受到各种法律与纪律教育的培训。例如,我们的领导与专家会组织先进演讲,探讨传统公安部门的官微推广以及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的最新问题,这些活动均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公安纪检六项规定的合理性。尤其是对于新员工,制定详细的法律义务以及工作任务更是必要的。

第三段:建立团队风气,凝聚工作合力

公安机关部门强调团队合作精神,也注重工作责任的明确。纪律六项规定是团队协作顺畅推进的重要保证。在这个体系下,团队成员也许会遇到各种困难与疑惑,例如工作中的疑点以及不必要的纪律冲突。在这种情况下,领导与专家的指导可以使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加强协作,在工作中更好地补强、共享资源和信息,提高彼此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四段:推进协作,加强监督与管理

公安机关在推进纪律规定的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纪律顺畅推进的行政控制和监督。例如,我们制定了许多措施来确保一系列工作流程的顺畅化,推荐的最佳做法受到了竞争性招标,我们也会定期对流程进行评估,这些协作与管理环节是高效工作的原则与支撑点。

第五段:营造纪律体系,加强价值观

公安机关们需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纪律责任,特别是反腐扫黑的工作方面。这类工作需要我们切实履行职业精神与机构责任,密切监控违纪情况,加强纪律体系建设。我们也经常进行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打造纪律形象,维护行业荣誉。通过这些活动,公安机关可以建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的价值观,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以上就是我对公安纪检六项规定的体会心得啦,十分感谢您的耐心阅读。希望我们能够继续严格落实它们,更好地践行公安职业道德,为公民社会护航。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

公安干部六项规定是一项关乎干部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目的在于规范干部行为,加强廉洁从警建设,为基层公安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切实将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从而不断增强落实六项规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段:加强思想认识,压实责任

首先,我们必须要加强思想认识,深入理解这些规定的精神内涵,严格把好廉洁自律的底线。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从警守纪律、廉洁从警的重要职责,以铁的纪律和坚如磐石的信仰,推进基层公安工作的落实,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定安全的生活环境。

第三段:全面贯彻,细化落实

其次,我们应该全面贯彻六项规定,细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从自己的言行举止、工作作风、管理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强个人自律和组织管理。要严格控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落实好简政放权、改革创新、服务便民等工作,实现干部在服务人民、维护社会秩序的过程中,始终践行廉洁自律的底线。

第四段: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另外,我们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要利用好学习机会,把握学习方法和技巧,有意识地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实践、总结、提高。要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合作,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增强思想共鸣和工作合力。同时,也要认真开展对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全面清除干部中的腐化、扭曲和侥幸心理,进一步提升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第五段:加强责任监督,狠抓落实

最后,我们更要强化责任监督,狠抓落实,不断推进廉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发挥好监督制约作用。要通过组织开展廉政监督和审查调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不守纪律、不遵规定、不廉洁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使廉洁从警成为公安干部根深蒂固的内在追求。

结语:作为一名公安干部,我们要始终铭记职责使命,弘扬担当精神,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引领全区广大公安干部不断坚定立场、强化自我净化、深化反腐治理,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一

 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带头贯彻好党的方针、政策,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通过学习六项禁令自我反思,准备以谦虚谨慎的态度把好“四大关”:

1、把好思想关,谨防自腐蜕变;

2、把好名誉关,谨防好大喜功;

3、把好感情关,谨防事随情迁;

4、把好嗜好关,谨防失足落水。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是在学习六项禁令上要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助严思想防线,防微杜渐,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勤政为民、廉洁从政,争做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楷模!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二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篇二】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篇三】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

“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对政法院校学生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接班人。对广大律师也要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要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到实处。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0名优秀党员干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统筹谋划政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协助党委把党对政法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落到实处,坚决把好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依法律、按程序办事,支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统筹协调,确保政法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法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各级政法机关要建好建强各执法司法机关和基层政法单位的党组织,建好建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按制度开展经常性活动,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政法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干警要带头扎根基层一线、做群众的贴心人,带头勤学苦练、勇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带头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哪里有困难有危险、哪里群众最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干警。

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法各单位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群众评议机制,严肃认真处理每一起群众举报。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要进一步关心爱护政法干警,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舒解他们的身心压力,保护好政法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当前,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主流是好的,同时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复杂。现在不少网络热点事件与一些司法个案有关。对此,各级政法机关首先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同时,要高度重视、切实改进新形势下的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工作发展进步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队伍付出的辛劳、作出的贡献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政法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法干警处在维护国家安全、惩治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承担着艰巨任务,承受着巨大压力,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政法队伍,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篇四】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篇五】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篇六】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5月12日我市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揭示了少数党员干部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经受不住考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的现实。通过听取陈勇书记剖析案例的报告,使我感受颇深,这些反面典型深刻地教育我们,只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构筑思想防线,才能真正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誓言。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本人主要有几点体会:

一是要认真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事事处处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二是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决反对唯利是图,见利忘义。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永葆共产党人艰苦奋斗政治本色和高尚道德情操。

慎终,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管住自己的手,不乱办事;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吃,不乱说;要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六位一体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大队民警素质,促使思想政治水平进一步提升,立场更加坚定,通过半年来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对我大队民警的谈心谈话,对我大队民警的思想状况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总体思想状态健康良好。

一、我大队民警思想状况的主要特点

1、政治意识较强,理想信念坚定。一大队全体民警始终严守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常态化教育,切实加强自身的政治建设,提升政治意识水平,守牢思想意识形态阵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理想信念不松懈。

2、纪律意识牢固,对党忠诚老实。党的纪律,是我大队全体民警在政治方向、立场、行动上的刚性约束和依据标准,时时处处事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划清纪律红线,对山头主义、好人主义和圈子文化严重危害性有清楚正确的认识,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严于律己,用纪律意识武装头脑,把党的纪律这根弦绷紧,对党忠诚老实。

3、担当意识明显,工作作风扎实。我大队全体民警始终能够充分认识“敢于担当”的标准,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担当意识明显,工作作风扎实。

二、我大队民警思想状况存在的问题

积极健康的心态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前段时期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

的严峻加之朝韩问题升级,涉及我大队的工作越来越多,情况也多样复杂。大队民警肩膀上的担子也逐渐加码,思想上的负担也逐渐有所增加,为了履行好自身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推动我大队工作获得新成效,经常不辞劳苦、加班加点,压缩私人生活空间,从而导致部分民警的心态不够积极健康,情绪上难免有时有点消极,在推动工作落实时显得有些焦躁。

三、努力方向

、民主讨论、网络谈话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民警的心理教育,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大队文化,指导民警营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四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醉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从年轻到年纪大的,从普通工作人员到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同年龄、不同职务、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并非不知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而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但事实证明这种侥幸心理只会让自己虽未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也受到警告处分、免去党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或者更严厉的处罚。这说明在现今全面从严治党时代背景下党纪严于国法,酒后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严格处分。

酒后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xx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点了交通安全法》对酒驾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规定,而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更是明确将醉驾定性未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党纪严于国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包括酒驾醉驾在内的党员干部违反法律行为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纪处分。”“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纪处分。”20xx年三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更是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党员是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干部是党的骨干,理应在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与党章规定的“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义务要求相去甚远,更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在做任何事情任何决策时都要算好人生的七笔账:

政治账:违法违纪,就是自毁前程,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名誉账:古人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人生在世,名节最重”;

自由账:一旦身陷囹圄,才知道自由是多么可贵;

下面我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出一下承诺:

1、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清正廉洁。

3、带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五

公安机关是为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全而存在的重要力量,公安干警的职责是非常重要和严肃的。为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将纪检监察工作与公安机关的实际结合起来,公安部于2013年发布了《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六项规定》,这对于公安机关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工作,我对此有一些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六项规定的颁布意义

《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六项规定》紧紧围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展开,包括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定期报送工作台账、严格控制任命权、推进警务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这些规定的落实,确保了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把纪律和监察从工作中贯穿始终,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纪检四位一体的局面,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段:落实情况

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深切感受到了《规定》的落实情况。我们的工作已经越来越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依照规定,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定期学习交流、查阅资料台账、讨论并完善有关制度等。同时,改革等相关工作也得到了广泛发展。我们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实施标准化施工,对工作有了更好的了解,也更加认识到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四段:规定落实所遇到的问题

虽然《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六项规定》被广泛认可和实施,但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落实不到位和推行不力。有些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适应更为复杂的情况。同时,对于规定中要求的一些行为还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需要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

第五段:结语

总的来说,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六项规定的实施对于公安机关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实践中也发现了问题,但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不断探索,问题会逐渐得到解决。我们作为公安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贯彻执行《六项规定》,为公安机关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六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恶化,公安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有效提高社会的安全感,公安部一方面不断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另一方面也重新调整了公安辅警的服务和管理,制定和完善了《公安辅警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公安辅警的权力和责任。作为一名公安辅警,我认真学习领悟了这六项规定,并从中深受启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坚持依法履职。《公安辅警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公安辅警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公安辅警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公安职能。通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责所在,清楚了不同工作环境下的法律红线。我深知只有依法执勤,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也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其次,注重自身形象。《公安辅警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公安辅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员工形象规定。公安辅警作为执法人员,时刻要保持自己清正廉洁的形象。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会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我也会注重仪容仪表,保持整洁的形象,给人以良好的印象。

第三,提高业务能力。《公安辅警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公安辅警要熟悉掌握公安业务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我积极主动地向同事学习,不断完善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技巧,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只有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为社会治安维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保护执法权益。《公安辅警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公安辅警的权益保护问题,要求公安辅警享有与其职权相适应的权益。公安辅警在工作中也可能面临各种困难与压力,所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我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同时也会警惕不法分子对我的侵害,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加强团队协作。《公安辅警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公安辅警要加强团队建设,做到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在实际的工作中,我时刻保持与同事的沟通和交流,体现团队的协作精神。只有团结一心,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公安辅警六项规定是对公安辅警的一种规范和要求,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全面深入地贯彻执行这些规定,才能更好地履行公安辅警的职责,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我会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七

,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一次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针对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于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十分必要。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之中。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广大政法干警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监狱警察要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狱具体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要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当前政法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少数政法干警法治观念淡薄、专业素养不高、群众观念不强,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极大损害了执法司法公信力,一些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逐渐暴露,“孙小果案”等重大案件的发生,暴露出部分政法干警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受到党纪国法严惩,遭到了人民群众的深恶痛绝。

要全面准确把握教育整顿的目标任务。围绕完成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推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必须紧扣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做到一心一意、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要以先辈先烈为镜、以反面典型为戒,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精神之钙,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砥砺对党的赤诚忠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使自己的政治能力同担任的工作职责相匹配,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着力补齐依法履职中的短板弱项,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八

第一段:引言(开篇+观点)

公安辅警是社会治安维护的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协助公安机关办案、维护社会安全等重要任务。为了规范辅警队伍的工作行为,确保他们的职责得到全面落实,公安部于日前发布了六项规定。作为一名公安辅警,我深感这六项规定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深入学习和贯彻这些规定,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下面我将分享一些个人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坚守职责,严守纪律

公安辅警是公安机关的一部分,我们要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六项规定明确要求我们,不得越权办案、严禁参与违法犯罪行为、不得索贿受贿等。在工作中,我们要始终遵守党纪国法和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做到心中有责、言行合一,为群众保障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的稳步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第三段:强化业务知识,提升专业素养

辅警队伍在公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补充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轻视自身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六项规定对辅警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我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高执法水平,熟悉应急处突工作等。我始终坚信,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专业训练,提升自身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公安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段:防控风险,提高应对能力

在工作中,辅警常常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和突发事件。为了保障辅警的安全,六项规定提出了辅警工作中的风险防控要求。我们应该始终保持警觉,提高应对危险、应急处置的能力。在实践中,我深感警惕性和忧患意识的重要性,要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做好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工作。

第五段: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树立良好形象

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辅警应该主动与群众接触、加强联系。六项规定要求我们要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正确认识和行使我们的权责,并积极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我时刻保持着与群众沟通的心态,不仅传递公安部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还积极收集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结尾(总结+展望)

六项规定是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指导,贯彻和落实这些规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明确了作为一名公安辅警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并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我相信,只有在充分贯彻落实六项规定的基础上,公安辅警队伍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社会治安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只是这样,我们才能以实际行动诠释辅警信仰的力量,为公安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公安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九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警察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警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警察队伍。上级党委决定开展“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中。自开展保持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场党委的作风教育整顿动员会会议精神,对照自我,重点从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了有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教育材料,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xxxx”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比较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够遵守党组织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能力等方面,认真对照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认真检查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参加工作以来,本人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人们警察的要求。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比如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很肤浅,一些劳教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还没有完全掌握。同时,我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甚至不学。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虽然能完成读书笔记,但不够主动认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的书籍,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脱钩,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有机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共产党人要为人民服务,但不可能全心全意,更不会是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自己虽然是一名共产党员,但能力有限,职位有限,只能过一种平平静静、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日子,只能是既没有大作为,也不会轰轰烈烈。政治思想认识不能紧跟形势的要求。每次除了参加上级和单位组织的学习外,只是看文件,连报纸,电视新闻等也很少顾及,更谈不上学习政治理论书籍。因而,世界观的改造也就不能及时与党的理论要求相结合,存在的私心杂念也就不能及时清除。因此,在工作生活中虽然与民警职工们有一定感情,但亲民爱民的思想树立得并不牢固。不能始终与群众心贴心,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不能牢记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变成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时不时也在想着用自己这点权力为个人和亲戚朋友办点事,为单位谋点利。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