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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优质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17 10:36:10 页码:8
最新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优质17篇)
2023-10-17 10:36:10    小编:BW笔侠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一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义务和权力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时要开出送货单,明确承运货物总件数、货物名称、运送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要准确无误。

(3)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运送国家明文规定的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要使用仓库收货运送时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应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误甲方使用仓库收货、验货、运输。

(5)甲方交接货物与乙方要外包装完好,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的封条。

(6)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利随时改变送货地点和收货人,但应当支付由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1)乙方需免费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仓库做为甲方收货仓库;,并在仓库大门显著位置悬挂“众邻乐链供超市深圳总仓”招牌。

(2)乙方应在甲方的收货时间(收货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30—19:00)内积极配合甲方收货,,法定节假日或超出该时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延迟。甲方所收货物没有装车运走之前存储与仓库内,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丢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损坏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赔偿。

(3)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须向甲方缴纳12万元服务保证金(本合同自乙方交给甲方12万元保证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开具收据以示确认。。合同生效履行3个月后,无发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应不计息把服务保证金返还与乙方。

(4)乙方收到甲方运输货物通知后应该立即安排人员、车辆,装车、运送,并告知甲方货物正常到达送货地点的时间,若因天气、交通意外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到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事实情况,不得隐瞒。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造成甲方货物缺失、损毁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

赔偿。

(6)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承运,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7)乙方运送货物到达约定地点,要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验货,验收完毕要求收货人在送货单具上签名确认。

第二条运费价格:

1,整车报价

(1)深圳至贵港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2)深圳至贵港境内8吨车每趟rmb,10吨车每趟rmb,

(3)深圳至赣州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4)深圳至赣州境内8吨车每趟,10吨车每趟。2,零担报价深圳至贵港境内,深圳至赣州境内(7)返程货物按每趟运输收费标准的30%收取,返程货物少于总量的20%不收取费用。

第三条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为月结方式,乙方在每月5号—10号为对账日,15号为结账日,如遇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则向后顺延。

(2)乙方结账时应向甲方提供与结款相符的运输发票,如无发票,甲方在应付款中有权扣除发票税金。

第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在合同终止前30天协商签订。延续合同,双方重新确定相关的费用及报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履约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业、关闭或宣告破产。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xxx有限公司乙方:

签名:签名: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二

乙方: 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 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期: 日期: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四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和权力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时要开出送货单,明确承运货物总件数、货物名称、运送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要准确无误。

(3) 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运送国家明文规定的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要使用仓库收货运送时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应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误甲方使用仓库收货、验货、运输。

(5) 甲方交接货物与乙方要外包装完好,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的封条。

(6)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利随时改变送货地点和收货人,但应当支付由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1) 乙方需免费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仓库做为甲方收货仓库;,并在仓库大门显著位置悬挂“众邻乐链供超市深圳总仓”招牌。

(2) 乙方应在甲方的收货时间(收货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30-19:00)内积极配合甲方收货,,法定节假日或超出该时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延迟。甲方所收货物没有装车运走之前存储与仓库内,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丢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损坏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赔偿。

(3)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须向甲方缴纳12万元服务保证金( 本合同自乙方交给甲方12万元保证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开具收据以示确认.。合同生效履行3个月后,无发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应不计息把服务保证金返还与乙方。

(4) 乙方收到甲方运输货物通知后应该立即安排人员、车辆,装车、运送,并告知甲方货物正常到达送货地点的时间,若因天气、交通意外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到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事实情况,不得隐瞒。

(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造成甲方货物缺失、损毁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

赔偿。

(6)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承运,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7) 乙方运送货物到达约定地点,要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验货,验收完毕要求收货人在送货单具上签名确认。

第二条 运费价格:

1,整车报价

(1)深圳至贵港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2)深圳至贵港境内8吨车每趟rmb ,10吨车每趟rmb ,

(3)深圳至赣州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4)深圳至赣州境内8吨车每趟,10吨车每趟. 2,零担报价深圳至贵港境内,深圳至赣州境内(7)返程货物按每趟运输收费标准的30%收取,返程货物少于总量的20%不收取费用。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为月结方式,乙方在每月5号—10号为对账日,15号为结账日,如遇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则向后顺延。

(2)乙方结账时应向甲方提供与结款相符的运输发票,如无发票,甲方在应付款中有权扣除发票税金。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在合同终止前30天协商签订.延续合同,双方重新确定相关的费用及报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履约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业、关闭或宣告破产.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深圳市支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五

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时要开出送货单,明确承运货物总件数、货物名称、运送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要准确无误。

(3) 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运送国家明文规定的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要使用仓库收货运送时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应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误甲方使用仓库收货、验货、运输。

(5) 甲方交接货物与乙方要外包装完好,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的封条。

(6)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利随时改变送货地点和收货人,但应当支付由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1) 乙方需免费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仓库做为甲方收货仓库;,并在仓库大门显著位置悬挂“众邻乐链供超市深圳总仓”招牌。

(2)乙方应在甲方的收货时间(收货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30-19:00)内积极配合甲方收货,,法定节假日或超出该时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延迟。甲方所收货物没有装车运走之前存储与仓库内,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丢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损坏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赔偿。

(3)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须向甲方缴纳12万元服务保证金(本合同自乙方交给甲方12万元保证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开具收据以示确认。合同生效履行3个月后,无发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应不计息把服务保证金返还与乙方。

(4)乙方收到甲方运输货物通知后应该立即安排人员、车辆,装车、运送,并告知甲方货物正常到达送货地点的时间,若因天气、交通意外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到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事实情况,不得隐瞒。

(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造成甲方货物缺失、损毁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赔偿。

(6)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承运,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7) 乙方运送货物到达约定地点,要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验货,验收完毕要求收货人在送货单具上签名确认。

1、整车报价:

(1)深圳至贵港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2)深圳至贵港境内8吨车每趟rmb ,10吨车每趟rmb

(3)深圳至赣州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4)深圳至赣州境内8吨车每趟,10吨车每趟.

2、零担报价深圳至贵港境内,深圳至赣州境内(7)返程货物按每趟运输收费标准的30%收取,返程货物少于总量的20%不收取费用。

(1)费用结算为月结方式,乙方在每月5号—10号为对账日,15号为结账日,如遇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则向后顺延。

(2)乙方结账时应向甲方提供与结款相符的运输发票,如无发票,甲方在应付款中有权扣除发票税金。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在合同终止前30天协商签订,延续合同,双方重新确定相关的费用及报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履约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业、关闭或宣告破产,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六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室等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并提供办公室供乙方办公使用。乙方已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现场实地勘察,乙方确认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载明的仓库、办公室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

1、地点:宽城区奋进乡邱家村亚奇物流园__;

2、库房面积:_平方米,分别为号仓库;办公室间,分别为:。

3、临时面积:以《临时面积确认表》为准,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增减调整。

4、附属设施包括:电、水设施。

5、甲方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库房应安全、卫生、干燥、整洁;

5.2、库区道路和库区外围的主要干道应平整、畅通、便利;

5.3、库房高度最低内高空4.5米;

5.4、仓库内有足够的库房照明设备;5.5、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库管、装卸、配送服务信息管理设备接口,如:宽带网络接入接口等,但设备接口以仓库现状为准,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资。

第二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因业务需要增加电话、宽带设施及供电增容时,甲方有义务协助申请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仓库、办公室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仓库,如确需更改必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4、库房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维护、更换由甲方负责。

5、甲方提供仓库、办公室供水、供电服务,负责对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乙方发现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缮完毕的时间,甲方未在前述协商约定时间内进行修缮,乙方自行修缮后,费用直接在甲方应收款项中扣除。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应服务进行整体运营及管控。

第三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自行经营,仓库、办公室内财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物流配套业务(如:装卸搬运、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委托甲方。

4、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5、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6、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仓储面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为其在仓库及办公室内存放的货物购买保险。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货物坍塌、火灾等造成甲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或其他业户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需向其他业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的,该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8、乙方使用仓库、办公室等期间,因其自行经营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仓库、办公室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人(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不得改变仓库、办公室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仓储服务费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不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并按库房面积月仓储服务费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办公室解除,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按照退还办公室的间数,每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房款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1、库房费用:元/平方米/月,房间元/间/月;(此价格含税),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纳入前述费用一并计算,不另计价。

2、结算方式:季度预付。甲方当月月末对乙方开据各项应收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划出日为准,同时乙方将汇款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

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应缴费用总额的1%/日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支付费用。

第七条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充抵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应当保障保证金充足,保证金不足本条第1款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否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保证金/日的1%作为违约金。

4、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或其余额。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及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拖欠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存放于甲方仓库或办公室内的财物,留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室或库房月费用(除以30天)折合日费用的2倍计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甲方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清偿顺序为留置财物期间违约金、乙方的拖欠赔偿金、违约金、仓储费用,乙方确认对甲方拍卖、变卖留置物并就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无异议。

3、除前款约定情况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搬离,并保障仓库、办公室完好,乙方添设的固定于仓库、办公室的设施设备甲方不予补偿。乙方逾期交还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乙方如需在仓库的本体或周围设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广告审批、制作等事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双方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1)对方授权工作人员签收,签收即为送达。

甲方负责签收人员:

乙方负责签收人员:

(2)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邮寄邮件,邮件寄出三日期满即为送达。载于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的联系人、注册地、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于日内通知相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6、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库房及场地内经营作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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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乙方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

2.甲方在使用乙方运输服务时,需正确、认真、如实填写乙方提供的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货物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或货物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货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采用到付时,因收件人拒绝付费时甲方应承担此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资料不全而造成乙方不能及时送达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二次以上重复派送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6.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查询货物流向以及签收状况。

7.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寄件联》,并作为对账依据;乙方不再另行提供其他联作为对账依据。

1.乙方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的权利。

2.乙方享有核查甲方发运货物包装及货物合法性的权利。

3.甲方计量、填写货物重量有误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并据实加以更正。

4.乙方有提醒并协助甲方办理货物保险的义务。对于甲方委托乙方托运的易碎易损类物品,乙方有权不提供保险服务,货物在运输途中如出现破损,乙方不予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与收货方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数量及质量后,在乙方的运单或送货单签字盖章、确认收货。

6.乙方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过程中,需对甲方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

1.为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甲方委托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______%,最低收费5元/票。

2.甲方已委托乙方购买保险,货物因乙方责任发生丢失、毁损或短少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资料,甲方损失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的损失金额为准,乙方在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可先行赔付,甲方在乙方赔偿后,根据最终的赔偿结果来决定货物残值的归属权。

3.甲方未投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短少时,乙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赔付,最高赔付额为货物市场价值。

4.如货物交于收货方时发现外包装破损或遭拆开、货物破碎、缺失等情况,乙方须提醒收货人在签收单上注明情况,如经甲乙双方确认是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外: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自然损耗及本身缺陷;

(3)包装有无法从外部目测发现的内在缺陷,造成货物损失;

(4)包装完好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灭失;

(5)甲方或收货人的故意或过失;

(6)国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如海关)正常查验造成的。

1.运输价格按乙方提供报价表执行(详见软通供应链报价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保留根据市场行情、国家相关法规和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油价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到甲方。

2.甲方若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此结算方式须甲方月发货费用大于_______元,若按周与乙方结算,发货费用必须大于_______元,若甲方月发货费用连续两个月/周低于双方确认的月发货费用时,从第三个月/周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3.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月结对账单作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寄件联作为核对账单的依据。

4.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2)在服务费用经确认无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含节假日、休息日)完成所有费用的支付。

(3)结算方式为甲方以银行转帐或其他方式将应付款项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4)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对付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5)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的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八

甲方:____公司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九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十

保管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堆藏及保管仓储物订立仓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将所有后开标示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管寄托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并随时注意查明保持该仓储物及原状完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

价目表(略)

第四条前条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

但仓库内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灭失败仓库契约消灭的,甲方得就其已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数计算请求保管费,乙方决无异议。

第五条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

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六条乙方对仓储物除于寄托时,非因过失而不知仓储物有发生危险

第七条本契约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但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应即返还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分,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田,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甲方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仓储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仓储物。

第十二条甲方未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亦非习惯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项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请求移去仓储物,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堆藏保管时,虽在期间中亦可随时请求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条保管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将仓储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五条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但寄托物如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转使第三人代为保管的,得于仓储物的现在地返还。

第十六条甲方在保管期间如有第三人就寄托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寄托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或就寄托物为假扣押假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应即时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对于仓库堆藏的仓储物发生霉烂、发酵、蒸发变质等有减少价格之虞时,应有从速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对于前二条危险通知的义务如怠于履行、致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维护权利因此所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十九条甲方因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请求,应许其检点仓储物使其可查悉仓储物的现状以防止其损坏灭失或其他减少价格的危险,亦应允许其摘取样本,甲方绝无异议。

第二十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同时应由仓库簿填发仓库交付乙方收执。

第二十一条前条仓单如遗失、被盗或灭失时可请求补发。但应先由乙方或仓库单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发仓单为无效后,始得请求补发。

第二十二条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于仓单填发后认为有将仓储分割为数部分以便分别处分的必要者,甲方自当应其请求为之分割换发各该部分的仓单,但原仓单同时由持有人交还甲方收回。

前项分割仓储物及填发新仓单的费用由请求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除寄托物灭失保管期限届满,或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给付不能解除条件成就解除权及撤销权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为的消灭原因而归于消灭外,在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均值得随时终止契约而请求返还寄托物。

寄托物标示(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十一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十二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产品指定乙方以公路整车配载方式发运,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互为遵守。

一、本合同涉及的货物名称是国家准许承运的产品,甲方提供货物的一切准运手续。

二、货物装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正常到达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

3.1此次发运货物为_________,总运输量为__________车,货物总重量为_________吨,运输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3.2结算方法为:货物到收货地后,乙方开有效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到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必须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运输费用转入乙方账户,附账户明细。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货物运输前,甲方必须认真填写有关相关项目(收货人,发运件数,电话,收货地址)。

4.2货物因本身质量及运输手续不全等问题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车辆到达甲方公司,货物装运由甲方负责。到达甲方到货地点,卸货由甲方或指定收货方负责。

4.3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到达地址错误,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4货物到达目的'地,由甲、乙双方均派专人验收货物。

4.5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后,甲方保证乙方车辆在交货时间之后,4小时之内卸完货物。超出时间具体等待费用由甲方或收货方自行负责。超出费用按照40元/人/小时(一般司机为两人)计算。

4.6乙方严格按照包装标准装车,装车后乙方将对货物运输途中负全部责任,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7乙方按时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不能按时将货物运至地点,造成延误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8货物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如需要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费按千分之三收取。

五、文本及时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十三

合同编号:

签订地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甲方将防城港港内货物铁路运输装车服务业务外包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的物流需求,为甲方的货物提供铁路运输装车服务,做好货物的装车发运工作。

一、甲方义务

1、货物发运前应及时准确向乙方提供货物的堆放场地及装车地点的有关资料。

2、每批货物每日发运承认车辆计划下达后,及时地通知乙方,由乙方到相关部门联系发运装车车前等准备工作。

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费用。

4、配合乙方送达运单进行确认盖章。

二、乙方义务

1、做好甲方委托货物在 防城港港务局 指定货位现场装车前的准备与货物、火车卡检查工作,根据甲方提供承认车计划,落实承认车进行装车。

2、做好车流组织工作,落实车辆装车作业。

3、配合港口、车站,铁管中心做好装车组织与监管工作。

4、做好每日装车统计,并及时向甲方汇报装车进展。

5、乙方代领代转各项资料和票据,并将大票统计数据作为结算依据,根据大票开票信息到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服公司防城港站领取增值税发票交付甲方。

6、运单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打印,送达甲方盖章。

7、乙方装车效率未达到80%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与火车站发生的铁路运杂费由甲方直接结算,结算时以铁路大票记载的计费吨数为计算依据。

2、与乙方发生的服务费用按0.5元/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以铁路大票数据为结算依据,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3个工作日内付款。

3、每日装车完成后的数据应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在办理本次结算时由乙方出具相应的服务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给乙方的电传、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或未按有关规定操作,或未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而由此致使乙方在服务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运输信息办理相应业务。甲方通知乙方暂停办理(开通办理)业务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办理业务。未取得甲同意乙方擅自办理相应业务,或擅自扩大、变更服务权限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意外情况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甲方没有及时处理,由乙方代表甲方进行处理,甲方应以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甲方不配合,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包括乙方在服务行为中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及双方往来文件资料属于商业机密,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由于未遵守本条款的保密协定,违约的一方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五、免责条件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运输计划落空。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合同争议并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

2、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经双方签暑的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 20__ 年 5 月 8 日起至20__年 12 月 31日止。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十四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中远物流仓储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收货、验收、商品仓储、分拣、配送、代收货款、商品退换等物流服务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系统及设备支持

1.1商品管理系统

1.1.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培高pgs”商品管理系统,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账号及密码,供乙方登陆甲方商品管理系统,记录甲方商品验收入库及配送出库情况。

1.1.2乙方应指派专人就甲方所提供的账号及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并接受甲方关于登录该账户进行商品出入库管理的培训。乙方应及时登陆甲方商品管理系统就甲方商品入库及出库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保证其所保管的甲方商品的实际数据与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一致。

1.1.3如系统出现异常,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1.4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系统账号及密码予以严格保密。

1.2结算设备配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手持mpos机,专用于甲方与甲方合作商户定向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协议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储存商品条件的仓储地点。根据甲方指示,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仓储地点就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进行接收及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商品进行入库储存、妥善保管,并根据甲方要求就商品进行分拣包装、配送及代收货款、商品调退换等。

2.1商品收货

2.1.1甲方在乙方收货前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待收货的《商品明细》及其对应的产品验收标准,明确乙方代为收货的名称、数量、品质、规格、接收时间等,乙方接收到甲方发送的上述通知后即应做好相应的收货准备;如遇特殊原因,乙方不能按时收货的情况,乙方应提前与甲方沟通,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的原因收货迟延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迟延产生的一系列损失。

2.1.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上述《商品明细》中的相应信息及甲方要求,就待收货的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包括并不限于商品的数量、破损、及相应的产品保质期,不合格商品应拒绝签收,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甲方合作供应商解决。

2.1.3乙方在到货后24小时内,应将验收情况,包括合格品数量、不合格品数量及不合格原因等以乙方签收的干线到货单形式扫描给甲方,并根据实际验收入库情况登陆甲方商品管理系统如实完成信息录入。如果乙方在到货后24小时内未将上述验收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的,视为货物全部合格,如后续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1.4 对于验收合格的入库产品,根据商品存储属性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合理存放。

2.1.5乙方接收、配送或提取甲方指定商品出现迟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乙方无法完成甲方指定配送服务或收到甲方合作商户投诉,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全部损失。

2.1.6乙方就甲方指示接收的货品未尽到严格验收义务,误将不合格商品作为合格商品予以入库的,一经发现,由乙方承担不合格商品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2仓储服务

2.2.1乙方应根据收货商品的属性及特点选择并保持适当的存储空间及存储条

件,保证甲方商品品质良好,适宜销售。因乙方保存不当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毁损、灭失、变质等情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

2.2.2乙方应就验收合格的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进行妥善包装及存放,减少不必要的搬运或移动。如确需移动或搬运的,应采用合理的搬运方式,尤其不得使用可能对商品造成损害的搬运或装卸方式。

2.2.3乙方仓储物业的情况及甲方仓储货物的具体情况详见合同附件《仓储货物详情单》。

2.2.4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库区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存在商品保存不当,或在移动、搬运或装卸甲方商品过程中存在可能致商品毁损的不当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粗暴装卸、货仓布局不合理、易使商品产生物理损害或化学变化的行为、不当扔抛等,则视为乙方违规。如乙方多次违规,经甲方判定违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应据实赔偿甲方商品损失。

2.2.5自乙方接收商品后,商品灭失或毁损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直至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该商品前的全部时间内,因乙方原因如该商品发生丢失、损坏、包装破损、商品打湿、污染、原件短少等情形的,乙方承担全部风险。乙方负责以该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所显示的单价价格为标准,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3配送服务与代收货款

2.3.1 甲方根据自身配送需求,通过商品管理系统向乙方下发《商品配送单》,列明需配送商品的名称、数量、地点、到货日期、收货人、特殊要求(如有)等信息。乙方通过系统,打印甲方下发的《商品配送单》,根据该《商品配送单》的指示完成甲方的配送指示。甲方保证,单个县城单次最低送货货值不低于20000元,不足20000元的按照20000元货值结算物流费用。

2.3.2乙方应对甲方指示配送的商品进行妥善分拣、包装、装运并选择适宜的运载工具,以便最大化保障该等商品在运送过程中保持质量稳定及外观完好。

应付款要求其在甲方提供的结算设备上进行结算。如乙方配送商品与甲方指定收货人的订单信息存在不符的,如商品损坏、包装破损、打湿、污染、数量与订单不符、商品类型与订单不符等,乙方应自《商品配送单》标注的收货时间起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不符,或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书面通知甲方的,则乙方应负责赔偿因此造成收货人及甲方全部的损失。

2.3.4乙方应根据甲方《商品配送单》,将商品配送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上报商品配送情况,或主动查询乙方商品配送情况,乙方应予配合。

2.3.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在完成配送后,不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商品结算或擅自以现金等甲方禁止的方式与甲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商品结算的,视为乙方违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2.3.6因乙方原因将商品送至错误收货人的,乙方应将该商品无偿运到甲方指定收货人。

2.3.7乙方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就需配送商品进行包装,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甲方商品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4退换货服务

2.4.1甲方根据收货人的申请,通过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的“商品调退换”功能下发退换指令。乙方应及时登录该系统完成受理,并根据该调退换指令的指示在恰有该收货人正向送货时,到指定地点提取需调退换的商品。

2.4.2乙方提取需调退换的商品,为不影响再次销售,以整箱为单位进行退换货,退换货产品不得开箱,乙方应严格检查该商品是否存在已经使用、超保质期等影响商品再次销售的情形。如不存在影响商品再次销售情形的,乙方应立即提取该商品,并依照甲方指示运送至乙方仓库或配送至甲方指示的其他地点;如存在影响商品再次销售情形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2.5商品盘点

2.5.1乙方应在每月1号,对甲方商品库存进行静态盘点,并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将盘点结果通知甲方。

2.5.2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商品库存情况,乙方应予配合,且甲方有

权随时指派专门人员到乙方仓库所在地就甲方商品进行抽盘核验。

2.5.3如乙方仓库中甲方商品的实际数量少于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所显示的商品数量,乙方应根据该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所显示的商品单价计算,赔偿甲方该库存损失。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提供物流相关服务。

3.1.2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库区进行检查,对其进行kpi考核(kpi考核见附件)。

3.1.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及相关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对于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将随时下发《整改计划实施进度跟踪表》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1.4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查询已交付货物的订单信息、物流追踪信息。

3.1.5对于乙方在配送过程中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如商品丢失、损坏、延迟配送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赔偿,并在当月月底前结清相关赔偿款项。

3.1.6对于签收手续不完备的签收单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予以完善,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乙方配送费用的结算,并计入kpi考核里。

3.1.7如乙方的配送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车况较差、车厢不整洁存在污染物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配送车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2甲方的义务

3.2.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对仓储面积进行调整,需要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将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内予以回复,甲乙双方通过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对仓储面积进行调整。

3.2.2甲方应提供对应的结算设备,若因乙方造成损坏或丢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3.2.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十五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和权力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时要开出送货单,明确承运货物总件数、货物名称、运送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要准确无误。

(3) 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运送国家明文规定的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要使用仓库收货运送时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应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误甲方使用仓库收货、验货、运输。

(5) 甲方交接货物与乙方要外包装完好,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的封条。

(6)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利随时改变送货地点和收货人,但应当支付由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1) 乙方需免费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仓库做为甲方收货仓库;,并在仓库大门显著位置悬挂“众邻乐链供超市深圳总仓”招牌。

(2)乙方应在甲方的收货时间(收货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30-19:00)内积极配合甲方收货,,法定节假日或超出该时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延迟。甲方所收货物没有装车运走之前存储与仓库内,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丢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损坏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赔偿。

(3)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须向甲方缴纳12万元服务保证金(本合同自乙方交给甲方12万元保证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开具收据以示确认.。合同生效履行3个月后,无发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应不计息把服务保证金返还与乙方。

(4)乙方收到甲方运输货物通知后应该立即安排人员、车辆,装车、运送,并告知甲方货物正常到达送货地点的时间,若因天气、交通意外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到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事实情况,不得隐瞒。

(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造成甲方货物缺失、损毁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

赔偿。

(6)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承运,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7) 乙方运送货物到达约定地点,要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验货,验收完毕要求收货人在送货单具上签名确认。

第二条 运费价格:

1,整车报价

(1)深圳至贵港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2)深圳至贵港境内8吨车每趟rmb ,10吨车每趟rmb ,

(3)深圳至赣州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4)深圳至赣州境内8吨车每趟,10吨车每趟.2,零担报价深圳至贵港境内,深圳至赣州境内(7)返程货物按每趟运输收费标准的30%收取,返程货物少于总量的20%不收取费用。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为月结方式,乙方在每月5号—10号为对账日,15号为结账日,如遇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则向后顺延。

(2)乙方结账时应向甲方提供与结款相符的运输发票,如无发票,甲方在应付款中有权扣除发票税金。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在合同终止前30天协商签订.延续合同,双方重新确定相关的费用及报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履约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业、关闭或宣告破产.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深圳市支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十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互补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生产产品的铁路运输物流服务,发货站临河站,到达站北京局、郑州局、济南局、太原局、成都局、沈阳局、武汉局,乙方负责为甲方申报月计划、日计划。代办清车服务、监督过磅、装车及联系短途运输,代交铁路运费及其它费用,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运力调整,以及自然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货物运输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解决。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货物运输服务的条件下,乙方为甲方申报月计划,甲方应按提供给乙方的发运车数,先支付乙方服务费,每发运壹吨产品向乙方支付30元费用(三十元),货物发运完成后,双方应核对吨数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1、由乙方从车站申报运输计划,并负责具体落实。

2、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情况,由甲方提供丢失货物的票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乙方通过铁路保价部门协调理赔工作。

3、按照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装车不得超装、偏装,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由托运人承担的责任事故或其它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运费、仓储、装卸费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据货物如实申报运输计划,如甲方申报的运输计划,发生铁路承认车后因甲方原因未装货物,视为装车,甲方应当据实支付相关费用。

6、如发生不可抗力或铁路运力调整等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20xx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本合同未尽事实,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临河站多经收费由乙方负责交付。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服务提供者篇十七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仓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

2.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或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存货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章):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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