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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演讲稿(大全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19 03:55:10 页码:12
法律的演讲稿(大全10篇)
2023-10-19 03:55:10    小编:灵魂曲

演讲稿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演讲稿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演讲稿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演讲稿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的演讲稿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成长”。

近年来,有的学校个别学生出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甚至是违法现象,如损坏公物、携带“管制工具”、参加不良团伙、打架斗殴、参与赌博如此种。种,令人担忧。而探究每一个违纪、违法事件的背后,更是催人深思,小到我们身边的轻微违法行为,大到国外屡屡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件。这些犯案的青少年或多或少拥有一些共同的鲜明特征:家庭或者极其溺爱或者不闻不问,心理素质差,易冲动不考虑后果,辨别是非能力差,喜欢盲目模仿,自私没有责任感,对财富极其渴求而又缺乏谋财之能,凡此种。种,极易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使其误入歧途。

案例中少年们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令人痛心的是他们对于暴行的麻木,对于法律的无知。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亡于法律。我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时期,各位同学想必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会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好朋友好同学闹别扭,看问题方面爱钻牛角尖,有时会沉溺于幻想,心态浮躁,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情感、思维还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环境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有可能在不良的环境下走上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如果多学一点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讲,有两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学网吧、歌舞厅等场所。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条文规定并且恪守它,绝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才能远离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坏人威胁、教唆、指使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交友要慎重,要结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决不能结交不读书、不就业、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因此,我们要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良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律的演讲稿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我是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制度在我心中》。

记得刚来到公司时,班长告诉我们“对于公司的制度,如果你有好的想法或建议,可以提出来,但在公司未通知我们制度修改之前,我们必须按制度办事”。那么何为制度呢?制度,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则或行动准则,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制度像严厉的老师,时刻鞭策和警示大家要把握分寸,不出差错;制度又像指示灯,提示我们什么可行,什么不可行。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人们的行为就会陷入混乱,混乱中就容易出差错,而对于一个生产型企业来讲,差错与安全密不可分,安全就是国家、企业、部门乃至任何一个社会细胞正常运作的基石。一旦基石不稳,事业大厦可能会瞬间倾覆。在工作中,我们无数次做着同一件事情,可能为了方便偶而放松一下,习惯性地违了章,没有被人发现,也没有发生事故,估计事后还颇为得意,感觉自己走了捷径。于是乎一而再、再而三地这样做,最后竟形成了习惯。习惯性地忽视制度,也就习惯性地埋下安全隐患,可是,不知道这隐患会在何时发作。

还记得去年**刚刚开始试生产的时候,我还在**岗位,

大家都说这是一个不怎么重要的岗位,因为每天就是重复相同的工作,*******,所以时间长了不免有所懈怠,有时候工作量特别大,为了省时间我们就在*****时省略了****的步骤,就这样导致了在一次生产过程中,我们一位同事*****确认,*******,结果导致*****报废,在我公司****的阶段,这算是一个不小的生产事故了。通过这次事故我们不得不看到,并不是我们缺少制度,也不是我们的制度不完善,更不是我们对制度不熟悉,而是我们没有严格执行制度,缺少对规章制度的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仅挂在嘴边,写在纸上,而不去执行或落实不到位,那不就是一纸空文、纸上谈兵吗?所以我们作为员工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制度,认真学习制度;作为管理人员,要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制度;同样,对执行制度的监督制约不可或缺,大家要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制度。用规章制度为大家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同志们,请用我们的努力让制度变成一个回音壁,一呼一应,百呼百应,千呼千应,万呼万应。让制度成为我们的自觉行为,用行为来共同维护我们的制度。把制度劳记在我们的心中。我相信,我们的公司定会奔驰在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快速路上。

法律的演讲稿篇三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小孩子做了错事没关系,但要能知错就改。如果一错再错,长大了就会犯大错,还会去坐牢呢!”

最近我看到、也听到了一些事情,回想妈妈对我说过的话,真的很有道理。

前段时间我和妈妈一起看了电视剧《杜鹃的女儿》,讲的是一个被人收养的孩子,为了要独占养母的爱,竟把养母的亲手女儿故意弄丢了。在以后十几年的时光里,她为了让养母找不到亲生女儿,想尽办法,做了更多的错事和坏事,但当养母找到了亲生女儿时,一切真相大白,这位养女最后因为违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我看完这个电视剧时,我就对妈妈说:“我最讨厌这个人了,她老是做坏事,还以为别人不会知道!”其实当她当做第一件坏事的时候,如果能及时向养母承认错误,就不会一错再错,直到后来坐牢为止。

还有一件事对我印象也很深。11月份中旬,妈妈表弟的妻子在骑电瓶车时被汽车撞倒了,当场死亡,但驾驶员却逃跑了。不过,交警们很快就把他抓住了。原来肇事司机是一个山东人,他什么都不懂,以为只要逃跑就没事了。后来我听妈妈说,其实他这样逃跑对自己对别人都不好。本来他不逃跑的话,可以直接报警,并且等待保险公司来现场拍照取证,便于赔偿。但他这一跑,保险公司没了现场取证,表舅家就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而对于这个司机来说,他犯了“肇事逃逸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能懂一点法,就不会逃跑了,也就不会给表舅家造成更大的伤害。

所以,作为一个孩子,要从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法律的演讲稿篇四

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下午好!我叫丁相东,是临沭县白旄镇司法所所长。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学校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绑架、敲诈、殴打、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5周岁,某中学在校初三学生,从小就特别贪玩,不思学习,经常逃课,还有吸烟等恶习。初一时经常因打架斗殴被学校严厉批评,上初三时常常对同学大打出手,同学们很怕他,他也认为自己老子天下第一,天不怕地不怕。在20xx年9月,陈某在学校与同学汪某为争用自来水龙头而发生争执,陈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鼻子出血,受到了老师批评,但陈某不注意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经常发生欺侮学生之时。于20xx年3月20日,在网吧与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当天下午,因为陈某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纠结十余名同学找丁某寻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撞见正在街上坐三轮摩的等人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叫摩的司机抓紧开车,可摩的比较破旧未能及时发动,丁某在摩的上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混乱中丁某为了自保将爬上摩的用铁棍打他的陈某用力推了下去,陈某头着地趟在地上不能动了,那十余名学生看到出事了也就一哄而散。摩的司机将陈某送往医院,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公安机关侦查,丁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陈某最终因惹事枉送了自己的一条年轻的性命。我们应该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做一名勇于认识自己错误,及时改正自己错误的好学生,不要再让这种事发生在我们身边。

法律的演讲稿篇五

亲爱的同志们:

其实在座的各位,每时每刻在考虑很多的事情,尤其是工作方面的事情,我组要谈得内容肯定也在诸位的思考范围之列了,但是为了很好的把本次作业完成,只能先把我组不成熟的点想法分享给大家,希望互帮助共同进步。

第二是,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农村,尤其是偏僻的,比较落后的西北和西南的农村,宗教观念,社会分化,面子观念等等特别的严重。比如,在村庄修的最好的建筑是庙宇或者是教堂,比如家族修家谱、建祠堂而要游街,然后引起另姓家族的不满引起的群殴,比如,异姓村子间的群殴,或者家族与家族因为前辈子说不清楚的土地引起的斗殴等等。

例子很多,时间关系不细展开。

费孝通说过,“中国乡土社会······是个“无法”社会,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国家权力所维护的原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个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护礼这种规范。”

很显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只用法律理论跟农村当事人理论是理论不来的,尤其像我们大都在偏远的、落后的、农村工作同志来说,我们还要掌握更多的“社会常识”。我组先列举几点:

一是,若我们在工作中考察宗教因素,将宗教的代表人物正确引导,让其树立对我们工作有利的态度,可能在很多时候,我们遇到的纠纷就可以利用人们对宗教的认同和责任感来维护秩序。

二是,面子观念和熟人社会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假如,我们把“长老统治”遗留下来的老人代表道德权威和舆论权威,很灵活的运用这对于我们工作中也是有利的。

三是,中国人是有很大的从众心理和随大流的心理,用梁漱溟的话说,“中国人彼此互以对应为重,一个人不以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互为他人而存在。”这方面我们也可以在很多时候在工作中可以利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了,但是在以血缘、乡缘、学缘、业缘为基础的人情文化传统深厚的中国社会中,大多说的单个个体在面对利益采取策略时,往往选择了潜规则而不是法律,尤其在农村,这是我们所面临的工作环境。我们要依法,但也要依情理,让法律慢慢深入人心,这个过程无疑是很艰难复杂的,需要过程。

谢谢!

法律的演讲稿篇六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湘潭市和平小学的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永不凋谢的花朵”!

先给大家讲一件我亲身经历的事情。那是一个漆黑寒冷的夜晚,我正坐在窗前看书。突然,从楼下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紧接着,又传来了咚咚的脚步声,嘭嘭的关门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院子里像炸开了锅!

究竟发生什么事了?我和妈妈立刻关上门,飞快地跑下楼去。只见院子中间的地上正躺着一个人,一边不停地打着滚,一遍用几乎嘶哑的喉咙不断地叫喊着:“星伢子,我的星伢子,我要我的星伢子!”

第二天,妈妈告诉了我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陈阿姨和丈夫因忙于做生意没时间管儿子。李星上初中后迷上了电游,沉溺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无法自拔!起初他用自己的零用钱玩,慢慢的就偷偷从妈妈的包里拿,最后甚至把手伸进了同学的书包!拿着这些不光彩的钱,他一有时间就往网吧里钻,还结交了一帮社会小混混,吃喝玩乐、抢劫盗窃、打架斗殴样样都来,他的人生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滑向了深渊......

昨天下午,他在当地网吧和别人因争抢一个座位发生冲突,自认为吃了亏的他一气之下喊来了社会上的那帮哥们,双方在网吧里大打出手,最终在混乱中,对方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疯狂地捅向了他,经医院抢救无效,这个16岁的孩子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而在我们的身边,这样惨痛的教训还少吗?xx年,湘潭县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6名歹徒手持砍刀和匕首,窜入一村民家将其残忍杀害。让警方震惊的是,抓获的凶手中居然有5名未成年人,最小的才15岁!xx年,两所学校的学生在湘江边聚众斗殴,造成多人重伤!

令人可喜的是,学生的法制教育越来越引起社会的深思和重视!今天我们站在这儿,慷慨激昂地说法讲法,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我们和平小学更是把学生的法制教育摆在首位,专门聘请法制副校长为我们现身说法,多次利用电视台和广播站宣传普法知识,召开“遵纪守法”的主题队会,举办法制手抄报竞赛......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我们每一个和平孩子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制之花开满了整个校园!

同学们,朋友们,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法如明灯,时刻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法,无处不在!法,人人必知,人人必学,人人必懂,人人必守!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自律,遵纪守法,做新时代的好少年!在祖国这个大花园中,让我们这些娇艳的花朵永不凋谢,永远在春天的阳光里尽情绽放!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律的演讲稿篇七

同学们,当七彩的阳光洒进菁菁校园,当嘹亮的国歌回响在耳畔,当鲜艳的红旗在注目中升起,当敬爱的老师在讲台上定格自己……你是否想到,也许未来的人生各不相同,但求真、求美、求善、求新永远是我们在校园内的共同目标!若说这目标是一座巍峨的高山,那法律就是助我们登上山巅的手杖;若说这目标必须越过浩瀚的大海,那法律就是助我们起航的风帆。作为中学生,我们通过学法明辨是非,识别善恶,分清美丑,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迈好人生的'第一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让法律为我们的青春保驾护航。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法律。拥有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自秦朝以来就不断加强法律的作用,否则华夏文明决不会流传至今,中华大地断不会呈现出历史上的繁荣昌盛。做为21世纪的青少年,不仅要努力掌握科学技术,更要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学好法律知识,树立起民主法制观念,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用法律维护好自身权益。依法做人做事,让法律成为指导我们一切活动的行为准则。唯有如此,我国依法治国方略才能实现,中华民族才能实现伟大复兴。

同学们,人立于世,什么时候都不能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否则,我们的生活将会一片混乱,社会中没有了秩序和公平,失去了安定与正义,到处充满血腥与暴力,想想这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既然法律如此重要,那我们就应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自身的行动争做守法护法的模范,严格维护好法律的尊严,让自己的家人、亲戚和朋友远离违法和犯罪。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秩序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诬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船,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看看这其中是否有你的家人、亲戚和朋友?大家都是社会家庭中的一员,只要我们身边人不去违法犯罪,那我们的国家就能和谐稳定,社会就会充满公平与正义。

只有人人心中有法,才能远离违法犯罪的深渊。不知道你们是否听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中学生经常被同学欺负,他累仇成恨,苦寻报复。在一天下午放学的路上,用水果刀活活刺死了对方……当听到逝者父母哀凄的哭嚎,看到杀人者父母那绝望的眼神,同学们,那可是呕心沥血辛辛苦苦为你们付出一切的亲生父母啊。冲动是魔鬼!要想到一种意念的产生可能会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终生遗憾和后悔,要在脑海里时刻牢记法律的威严,让法律警钟始终长鸣。

法律就在你我身边,它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网络上进行人身攻击,随便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看到别人的贵重财物就据为己有;借钱物不还,故意损毁公物;上网吧沉湎于虚幻世界,购买、阅读不良书籍和音像制品;去和自己年龄不相符的营业性娱乐场所……这些都是违法行为,更不用说恶意打架、胁迫他人、索要财物、侮辱师长、欺侮同学等校霸班霸行径,轻则进行审查管制,重则承担相应责任。我们是祖国未来和希望,如果连最基本的遵纪守法都做不到,连社会安定都不能保证的话,又何论成为祖国的栋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让我们一点一滴地积累,学习法律,维护正义,以遵纪守法的真正行动,去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同学们,我们肩负着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承载着父辈们殷切的期望和重托,我们学法律,我们的民族就充满希望;我们守法律,我们的国家必将更富强!法制的社会永远是和谐的,一个法制下的蓝天定将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一起携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秉持法律的利剑,共同描绘更美好的明天!

法律的演讲稿篇八

这是一个灯火阑珊的夜晚,喧闹、迷离、躁动与激情充斥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闪烁的霓虹映在城市路人的脸上,伴着几许郁闷忧郁的神情,夹杂着几许发泄欲望的冲动。我也是这样一个城市人,但却偏偏选择了寂静与孤独。驻足湘江之畔,徜徉岳麓之颠,静静地看着城市的灯火,感受着现代城市建筑的艺术魅力,并不知不觉由此伸发开去,将混乱的思绪游走于建筑的艺术与法律的精神之间,试图在感性与理性间找到一个契合点,将其二者融合。在此种比较的视野中,妄图在法学研习之路上另辟蹊径,寻找一种新的视角来审视法律内在的逻辑平衡和结构价值。

说到建筑的美,人们常常以“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一语冠之。的确建筑的形式语言和音乐十分的相似,他们在时空上都强调对称性。建筑立面上的门和窗是音乐的节奏和音符,建筑的形式语言和音乐的语言一样,在表意上都强调一种朦胧的状态,而非直露的表白。但是建筑本身却并非凝固之状态,建筑的存在,建筑的功能,以及建筑的审美,在更高的层次上具有自身的精神向度,呈现出一种四维空间复变的态势,一种拓扑结构。建筑艺术随着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不断地获得新的生命。在人类对艺术的鉴赏和诠释下,看似凝固的建筑重新被激活,古老的巴提农神殿、精美的黄鹤楼也在此种激活中具有了新的时代的意义和价值。这种凝固中的运动价值与法律的价值有着惊人的相似。篆刻在黑色玄武岩上的《汉谟拉比法典》距今已有2700多年,但是如今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中我们依然对于这部人类早期的行为规范赞赏有佳。《法国民法典》颁布已有20xx年,但是其基本的原则和精神并没有因为凝固的法典文字而被禁锢,而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在法律的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的生命,不断地更新、超越和创造自身的价值之维。

建筑作为一门艺术和工程相结合的学科,其自身内部是无法达到一种自给自足的完满状态的,其必须有结构力学和人文精神双重支柱的支撑才能不断的深入发展。随着人类科技的突飞猛进,近年来诞生了一些新的建筑学名词,诸如建筑经济学、建筑生态学、建筑论理学、绿色建筑等。其中美国设计室奈特设计的流水别墅和美国皇家女子学院教学楼钢架与山坡融合的设计堪称新时代生态与绿色建筑的代表之作。反观法学又何尝不是此番景象呢?法学研究在开放与闭塞之间徘徊。有的法学家认为法学自身的方法论和价值取向就完全可以解决法学研究中的一切问题。这种思想在法学的历史发展中长期以来都占有极其显赫的地位。随着近代科技的发展与更新,人类的思想意识形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交流与融合的思想观念融入每一个现代人的大脑。随着经济学、社会学、生物学等等学科的兴旺发展,法学本身正在一步一步地被这些学科所介入,由此便诞生了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人类学等等分支学科,以及这些学科所具有的独特的研究方法。其间的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法经济学专家理查德.波斯纳法官、法社会学者庞德教授,德国的柯茨教授等。

德国文学家歌德认为:“凡是把许多灵魂团结在一起的就是神圣的。”自古以来,每一个民族都有他们的精神支柱使人们团结在一起。中国是文明古国,建筑经历了几千年的改革和发展,在世界上独树一帜,具有独特文化的传统。在秦帝国时期修建的万里长城,蜿蜒于峻岭之上,千百年来抵御着异族对中华民族的入侵,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在遥远的北欧,一些传统的建筑多为尖顶,这与冬天当地积雪有关。受当地建筑材料的制约,用木材构筑的屋顶承受不了积雪的重压。所以屋顶有大坡度使得积雪不至于在房顶较越积越多。虽然今天在建筑材料领域早已经有了坚实的新材料,但是北欧人依然保留着他们建筑的这种固有风格。

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世界各国家之间在经济、文化、艺术、法律、科技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将有可能导致世界范围内的趋同。后现代主义的建筑思潮强调国际型(internationalstyle)建筑。但是俗话说:“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在法学领域中,德国历史法学派代表人萨维尼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与其语言、文化、民俗和习惯一样具有民族特征,并随此民族的存在而存在,消亡而消亡。”法学的发展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到成文法的历史演进过程。从法学诞生之初她就一直带有浓厚的地域特征和民族的情节。而作为建筑这样一门神圣的艺术,这种民族的特性越发突显其重要性。地球上存在多种民族和文化。便形成了不同的价值观念与精神向度,不可使用统一的建筑理念来统一全球建筑。

每当漫步于清华园中,都不由得将眼光游离于各色的西洋建筑之上。有德式的清华学堂,有美式的大礼堂和图书馆,苏式的主楼还有各个院系的系馆。在所有这些建筑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清华大学的明理搂。明理搂是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院楼,共有10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明理搂的建筑以“方与圆”作为基调,在建筑物的顶部和大厅内均有方圆组成的标志性图案。明理搂的正面有8根很粗的准罗马柱,象征着法律的神圣与威严,同时也寓意法律是整个社会行为秩序的支柱和保障。每一个来到法学院的人,不论您是平凡的百姓还是著名的'学者,甚至xx,只要到法学院都必须上十几级台阶,以表示对法律的敬畏。明理搂的设计,散发着一种民主与学术的气息,每个老师都有一间专属于自己的办公室,在一方狭小的书斋中,潜心研究法学的真谛,传播理性的思维,阐述正义的理念。

建筑中散发的法治精神不仅仅表现于法学院的建筑中,同时也体现在各级法院的办公大楼之中。近年来,由于国家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任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各级法院的办公大楼也相继盖起,改变了先前法院办公楼破败残旧的景象,法院的威严至少从外部的硬件形象上得到了体现。各级法院的办公楼几乎都有准罗马柱式样的标志,而且也都有很多节数的台阶,期间的道理和清华明理搂的设计理念具有共同的特征。但是,法院建筑的内部设计却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一,有的法院在门口摆放石狮子,以此来标榜法院的威严。还有的设有直立的军警,乍一看还以为是什么国家军事秘密机关。法院建筑的主要作用是为解决民间纠纷提供场所,经济和法制越发达的地方,法院往往会在社会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法院的建筑外观既要使民众感到法律的威严,又要具有亲和力,让百姓感觉通往法院之路并非危险,去躺法院只不过是百姓生活中的平常事。应此,在法院门口摆放石狮子是不可取的。在法院大楼的内部,院长、副院长往往都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而一般的法官却要住“集体宿舍”。这种编制有似于行政机关办公室的设置方式,不能体现法官的独立地位。哪怕办公室小一点,也都应该保持每个法官有一间专属于自己的办公室啊。

以上是本人对于现代建筑艺术与法律精神之间的关系的一点点粗略断想。思绪间的混乱与非连续性充满了整篇文章,由于知识的缺乏无法将建筑与法学这两门高深的学问糅合成和谐的整体。只能在一些初步的表象和宏观的视角加以评述,也算是对自己近期来思考的一点点总结。其实,建筑艺术中最为原始和本质的美是建筑的平衡,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各各时期的建筑,几乎无一例外的坚持着这一基本的设计思路。建筑中“人字形”的屋顶象征着一种制衡与博弈的思想,而这种相互制衡、相互博弈的思想在法学的研究、设计、实践、运用中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这种“人字形”的结构不仅仅体现于实体法中,在程序法中亦是表现的尤为明显。现代法治的存在与发展的整体形态是一种类似于“人”字形之结构。在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极力的强调私权神圣,使得人字结构之一方过于强大,最终导致法治的失衡。在后来的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阶段,人们为了极力的消除这种失衡的影响,通过各式各样的立法从而逐步地确定了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对意思自治加以制衡。从而共同构建私法体系之和谐与稳定之结构。

庞德认为法律是一种社会工程,此种工程构建着人类社会一定局域内的行为规则、人们的思考方式和生活状态。建筑同时亦是一种工程,构建着人们的居住空间和心理状态。但是建筑由于其固有的性质,使其越来越具有了文化的气息和艺术的气质,现代建筑的发展已经不仅仅是为人们提供生活、办公的场所了,而已经成为了一个城市品味的象征,一个国家人民生活水平高低的标志。法律是社会科学中的工程学科,建筑是工程学科中的社会科学。罗马人给德意志皇帝留下了一句古训,那就是:统治意味建筑与颁布法律。可见法律与建筑的兴衰对于一个国家兴衰的决定作用。欧洲城市建设又与法律的完善联系在一块。科隆大教堂建设历经600年,几十代人按照同一个设计方案去做这一代人该做的事,而不是去否定、xx上一代人的思路;荷兰人有钱可以购房,但房子的外装修改造并不是你自己说了算,而必须依法由政府按市政建设的统一规划审核,连施工都要由政府核定的有资质的企业来进行,房主不能各行其是。在欧洲,一个城市的建设规模、建设规划一经议会通过,谁也不能改变。建筑与法律就是这样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两大轮子。

思绪依旧在混沌中激情的飞扬。放眼城市的夜空,人类在创造了无限文明的同时也书写了各种惊人的历史。建筑是历史的活化石,法律是历史的情侣表,它们分别以各自的方式将人类历史和文明加以固定,加以诠释,加以表达。我们要感谢建筑,同时也要感谢法律,因为有了它们的交相辉映,使得人类的理性之维与情感空间如此的丰富多彩,魅力四射。

法律的演讲稿篇九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仁:

大家好!

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践行三个依法,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由国家制定认可;法律,由国家保证实施;法律,规范着整个社会的运行;法律,时刻在我身边。

如今,法律以各种方式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方式被称为法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曾说过:“法治比任何人治做的更好。”因为民主的立法、公正的司法和负责的行政让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执法者能够保障法律不折不扣地执行。我们烟草人,对法律有一份独到的理解和感情,因为我们就是执法者,因为有一部专门为我们的工作而设立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法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着我们日常行为的点点滴滴。一个法治国家,法律威严公正,守护着人民群众;法网疏而不漏,震慑着不法分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我们白天可以安心工作,晚上能够安然入眠,不用担心自己生命健康受暴力威胁,不必害怕个人权益被强权侵占。

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对我们烟草人来说特别重要。作为一个有执法权,却缺乏强制力的单位,用篇幅有限的《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支持自己的工作,我们唯有做到更理解、更深入、更精通,方能承担日益紧迫的专卖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初到xx,在特情中队的那段时间,我亲身经历了落实依法办案的'苦累与艰辛。为了搜集证据,我们全天候监视嫌疑人,几乎呆过了附近所有能隐蔽的地方:高速公路隔离带的冬青丛,废弃破旧的砖房,蚊虫横行的麦田蹲守时间一长,附近住户怀疑,询问我们只能编造理由,叫来警察我们只能匆忙离开,换地点继续蹲守。全队稽查员每个人都有几十天的待休假期,队长更是多达一百多天,他曾半开玩笑地说,我退休前这假是补不完了——可是我们知道,那不是玩笑。这一切,只为烟草专卖工作取得成绩;只为烟贩不能继续逍遥法外;只为卷烟市场秩序更加井然;只为守护着这部为我们而设立的法律!

法不容情,人却有义。近年五月,稽查中队在一个零售户家中查到了假烟100多条。年过半百的店主痛哭流涕,说明自己并不清楚这些是假烟,一再央求执法队员网开一面。法律就是法律,虽然当时的情况让稽查员动容,但是按照规定,假烟还是罚没了。工作没有结束——法律的落实并不是为了让困难群体的境遇雪上加霜,净化市场正是为了让他这样的零售户可以脱贫致富。几天后烟草公司积极地向老人讲解政策法律,并向领导申请让他破格参加零售户营销技能培训、协助办理了小额融资贷款。老人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我们的执法队员却坦然地说,这,和稽查一样,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有的人遇事也爱讲情、理、法,但是他们心中法律总是排在最后一位,似乎不到万不得已不至于闹到法律层面上。也因为有这些托朋友、找关系的习惯,烟草专卖系统自身的遵纪守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有了内管科,对行业内的工作严守规章,层层把关;因此,我们有了法制科,力保专卖工作程序合法、规范进行。如今,构建法治烟草的活动蓬勃开展,我们探索着民主管理,阳光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烟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们仍在探索,我们仍在努力,我们仍在坚守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权力,用崇实尚德的工作诠释——法律在我们身边!

法律的演讲稿篇十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

上午好!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制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多年来,国家也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时,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深入,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

而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作者,在工作中,我尽我的力量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包括发放传单、宣传手册、书籍、光碟等,使法律知识深深扎根在群众心中。

还记得两个月前,村里的赵大妈来村委会寻求帮助,原来他的两个儿子互相推拖不愿意赡养老人,大妈一边向村干部诉说自己的`委屈,一边用衣角不停地擦拭腮边的泪水。书记对大妈说;“大妈您不要担心,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是法律的规定,您的儿子必须要赡养您的。”我也找来民法书,将相关的法律条文念给大妈听,握着她颤抖的双手,看着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我的心里酸酸的。

经过村委会干部的多次上门调解,并将法律的规定清清楚楚的告知了赵大妈的两个儿子,毕竟血浓于水,大妈的两个儿子最终达成友好协商,大妈上半年在老大家,下半年在老二家,就这样老人的晚年生活终于有了保障。三个星期后,大妈最后一次来村委会,感谢村干部们对她的帮助。村主任语重心长的对大妈说……大妈一个劲儿地说:“还是共产党好,法律好啊!”望着大妈,那打了无数折皱的脸上,绽开了舒心的笑容。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制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也还要继续这样走下去。

唯有了解,才会关心;唯有关心,才有行动;唯有行动,生命才会有希望。

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直至成为中华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让他们时刻与法律同行。

……让我们迎着“**普法行”的和风,在建国66周年旗鼓的震撼下,扬起风帆,与梦想一起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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