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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模板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03 15:12:04 页码:13
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模板8篇)
2023-11-03 15:12:04    小编:LZ文人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篇一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农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一)狠抓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大声势”

针对目前我村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落后等现象,在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和创建“洁净家园”的要求,将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村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

1、在村委会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画;

2、向广大农民群众派发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3、发放《致市民的公开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知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一套工作班子。

1、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

组长:陆建龙

副组长:周建云

成员:陆军、陆彩华、陆芳东、陆惠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副书记办公室

2、明确职责,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村环境卫生,垃圾清运,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支部副书记是落实环境卫生整治的责任人。村干部是具体措施落实的执行者。

(三)以点带面,力促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有大改观。

1、经过实地的考察,考虑到我村已拆迁2/3的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主要在几方面:

(1)、彻底清除各自然村卫生死角的清理;

(2)、修补破损的澄后路,特别是坑洼处;

(3)、加强道路两侧草坪的管理,以及杂物、垃圾的清理;

(4)、落实环境卫生、绿化管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治;

(5)、配合做好环境整治各方面的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对自然村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清运;

(3)、对澄后路进行每天检查查看,特别是道路两旁的杂物、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结合实际,环境整治“150天行动计划”分成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第五阶段,配合考核验收阶段(9月1日——9月20日)。配合开发区、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验收的各项迎检准备,确保全面达标,成效明显。

相信,经过任桥村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洁净、卫生、绿化、美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将展现在人们眼前。

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篇二

为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将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紧扣我市“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风景、全域大花园”净美汉中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立足我市不同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习俗,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点。以县域为单位先规划后建设,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留住乡愁,不大拆大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农村景观、文化遗产有保护,村庄发展有蓝图。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基础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健全机制,突出统筹发展。立足三年行动基础,强化衔接,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注重质量,统筹推进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社会管理,加快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镇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衔接。到2023年,11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样板镇,100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城乡结合部及条件较好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相比,全市干净整洁村占比由95%提高到100%,重点达标村占比由60%提高到80%,示范样板村占比由10%提高到20%,乡村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其中:

一类地区(留坝县、佛坪县)。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

二类地区(汉台区、城固县、西乡县)。农村户用厕所实现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地区(南郑区、洋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基本改善;村容村貌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对2013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于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新改建镇村景区旅游厕所、学校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2021—2025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万座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选好适宜技术模式。鼓励对现有农村改厕技术进行改进完善,探索推行一体式后端设施设备和节水型、少水型前端设施设备,降低前后端改造成本,成熟后再逐步推广。鼓励城乡结合部及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探索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4.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分区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不同地域类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合理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技术模式,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改厕一体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6.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7.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重点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8.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单户分类,持续提升覆盖率;立足农村实际,积极采用小型化、分散式无害化处理方式,科学选择收集、运转和处置模式,降低管护和运行成本,建立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9.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0.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以县域、镇(街道)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进100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和1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编制村庄规划。(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2.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3.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按照“格局空间合理、村容田园乡土、村庄特色突出、民居风貌传统、传承历史文化”的总要求,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对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的引导管控,科学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夯实县区政府责任,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用火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积极配备必备的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应急救援安全通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5.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开展生态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适应性覆盖评价,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大农膜回收技术集成和机械研发,全面提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6.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7.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向山区农区转移,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把涉重金属项目审核关,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大型规模场建设完善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生产等设施设备,推动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8.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八清一改”要求,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方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攻坚战、特色战、歼灭战等系列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居文明村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9.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五有”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有条件地区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七)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20.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1.提高文明健康意识。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广泛动员农村青少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2.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支持立足各地实际,制定完善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八)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3.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设施建设用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4.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增强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5.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县区为主、市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将县财政投入情况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区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地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举债推进,严防举债风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6.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市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将国有和镇(街道)农(林)场居住地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7.分类精准整治。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8.完善整治机制。调整优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办公室力量。县区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质量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一刀切”现象,充分考虑基层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9.督查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市县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的标准和办法,会同县区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检查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区按照规定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0.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手段,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篇三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加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培养政策,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形成村卫生室长效运行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的目标,推动全县基本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明确村卫生室规划设置。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的因素,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再设立村卫生室,人口500人以下且步行15分钟以内路程的相邻行政村,原则上共建1所村卫生室。

(二)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1.房屋: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设置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做到四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有条件的可适当调增建筑面积,可增设处置室、公共卫生服务室、理疗室等,不设病床,可设观察床。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要严格分开。

2.人员: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个别无村医的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定期坐诊或巡诊,也可由邻村村医代管。3.设备和药品:必要的医疗设备35件;常用药品不少于130种。

(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县卫健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全面落实村级项目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基本医疗服务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村卫生室运行等各项补助及配套政策。

(二)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1.落实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承市政字〔2018〕84号)文件精神,以行政村卫生室为基本单位,落实村医定额补助。对服务人口不足1000人的村医按照服务800—1000人、600—800人、600人以下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年5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定额补助,实施发放时,以考核结果为最终发放补助标准。

2.健全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制度。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乡镇卫生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为村医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资金由本人缴纳。养老保险:乡村医生自2020年1月1日起自愿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乡村医生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退休待遇审批及发放,按照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不向前补缴;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乡村医生的缴费金额由财政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金额缴纳(当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金额超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限额时,按照最高限额缴纳),村医60周岁后除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外,再参照《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领取养老补助。

(三)建立健全村医准入退出管理保障机制

1.严格执业准入。新进的.乡村医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按规定进行注册,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新申请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或水平并经考试合格。按照《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工作方案》(承县〔2018〕9号)要求,培养一批村医,补充到没有村医的卫生室,实行乡聘村用。

2.建立退出机制。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原则上乡村医生到龄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一是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可继续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同时可参照《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给予养老补助。二是对达到退出年龄乡村医生,身体健康、群众信赖且本村无合格村医人选,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返聘。三是对考核不合格,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造成重大医疗事故或刑事犯罪的乡村医生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篇四

为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为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17个行政村。

二、考核机构

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

三、考核内容

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村容村貌、农户卫生。

四、考核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1、各行政村根据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的季度行政村考核标准,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自评打分,计算出自评分,并将结果在每月的16日前报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备案。

2、每月16日至19日为当月复查考核时间,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组成考核组进行督查。

3、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勘查现场、以及随机抽查群众等方式进行。

六、奖惩办法

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每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栏公布,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

1、凡接受县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县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的,当月基本考核补助金额全部扣除,并扣除当月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的50%。

2、所辖公路沿线(含村道)可视范围内未坚持有人巡查捡拾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公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院坝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扣5元,农户房前屋后周围有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户扣5元。

4、所辖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时焚烧、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10元。

5、县道路沿线村至少创建5户农村“五乱”治理示范户,少一户扣5元。

6、村办公室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若发现周围环境不清洁,每次扣10元。

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篇五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强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落实工地“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工作要求,现将市建委《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及《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工地需要进行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施工的,必须严格执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管理规定,工地在排放(受纳)余泥渣土前,应到区市政园林局下属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排放(受纳)证工地未取得排放(受纳)证或证件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禁止进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作业。

二、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明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相关管理责任,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执行责任及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并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工地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

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时,必须雇请取得余泥渣土准运证以及其他证照齐全的运输车辆进行余泥渣土运输,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已取得余泥渣土准用证的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名单可登陆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网站查询。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建筑余泥渣土运输

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委任本工地专职安全员兼任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具体负责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填写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工作台帐(包括余泥渣土装载量、装载和离开工地时间、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运输路线、受纳场所等)。如发现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必须及时制止。各工地应于9月xx日前将本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我局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

五、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过程的监督,发现存在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情况的,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予以制止,必要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六、我局及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将加强监督巡查,并定期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履行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职责的施工单位、监管不力的监理单位及强制施工、监理单位违反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我局将按市建委的有关要求实施行业处理,采取通报批评、实施省级动态扣分、责令停工整改、上报不良行为等措施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2.《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二〇xx年九月九日

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稿)

遵照张广宁市长指示,在市“创文”考察报告形成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各部门执法联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现就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通过各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效能,使“源头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把余泥渣土运输、排放的各个环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的责权利紧密挂钩,通过经济引导和行政执法手段,加大对建设、施工、运输企业的监管,促使他们不想、不敢违法,自觉担负起规范运输和排放的社会责任。远期目标是为使余泥渣土管理尽快驶向法制化、规范化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在学习兄弟城市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先进经验,总结近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用1至3年的时间制定完善我市余泥渣土管理的法律、规章,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余泥渣土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二、组织机构

由市城管局牵头成立市余泥渣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城管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责任单位由市建委、市环卫局、市交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林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交警支队、各区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三、工作措施

(一)现阶段工作措施

1、加快余泥渣土受纳场所管理和建设。

(1)市环卫局统筹分配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市环卫局统计摸查现有余泥渣土去向,积极拓宽受纳渠道,在不影响国土和城市规划、不影响填方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建设、商业用地招倒余泥渣土的条件。建立余泥渣土受纳场所统筹分配机制,根据各片区排放要求,统筹分配余泥渣土受纳场所资源。

(2)逐宗审定和监管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各级环卫部门在审批建筑余泥渣土运输和排放许可证时,应审定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并负责监管持证人按审定场所弃土。

(3)加快余泥渣土受纳场规划和建设。根据各片区城市建设规划,市规划局负责全市余泥渣土受纳场的规划选址,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市建委牵头,市水务局、市交委等建设管理部门配合,预估近期的弃土需求;市环卫局负责提出各片区的余泥渣土的受纳场容量计划和区位要求;属地区(县级市)政府负责规划选址落地,并组织受纳场建设,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配合加快有关审批手续。

2、适当开放白天运输时间、审批运输路线。为规范和降低余泥渣土运输的合法成本,打压非法运输余泥渣土车辆的生存空间,强化监管效能,解缓夜间管理压力,减少夜间余泥渣土排放、运输噪声扰民、道路污染和交通事故,应酌情审批许可部分白天运输、排放余泥渣土。具体由环卫部门在审批余泥渣土运输和排放手续时,根据出泥点和受纳点的位置,提交余泥渣土运输车辆需要行驶的路线和时间,送交市交警部门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审定。

3、强化gps监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

(1)市交委负责gps监管平台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维护,确保监管平台有序、有效运行;向各级管理部门开设余泥碴土运输车管理窗口和监管平台,使得市建委、环卫局、城管局、公安交警等监管和执法部门的管理信息适时和共享;负责监督、指导余泥渣土运输企业正确使用gps系统设备,对故意不用或损坏gps的单位给以责令整改、管理评价扣分、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处理。

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快美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根据《xx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xx发[20xx]13号)、《****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意见》(*发[20xx]2号)以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xx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1、“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篇七

为做好我院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干净、整洁、优美文明的就医环境,提高我院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城市步伐,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1、治理脏、乱、差,美化院内环境。

2、彻底清除医院辖区内的生活垃圾以及各类杂物,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污水等,生活服务区基本做到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等。

3、做到整齐规范。院内杜绝车辆乱停、物品乱放、广告乱贴、墙壁乱涂、线网乱拉等现象,病房物品摆放整齐。

4、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5、做好日常各科室医疗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防止院内感染。

6、达到优美宜人。因院制宜,制定绿化美化计划,积极绿化、美化院区,营造自然优美、体现中医院特色、彰显中医文化环境的医院。

二、整治范围

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

三、责任分工

医院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重点解决院区内的环境卫生治理。要按以下的.工作任务,完成医院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职能科室部门目标任务:

(1)保安队:院内各出租门面商户配合,医院门面出租清洁卫生、外单位在我院购房业主签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以及院内车辆的管理停放。

(2)医务科:对各治疗区域、医技检查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卫生死角及时清理或整改。

(3)护理部:对科室病房、治疗室利用每天查房时进行环境卫生检查。

(4)后勤科:对院内生活垃圾的清理及家属区环境卫生、随意放养的家禽、开荒种地等问题的清理整治。

(5)行政办:院内环境整治宣传,利用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开辟环境综合治理专栏、专题;在院内设置宣传牌和悬挂活动标语口号等。

医院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与各职能部门和科室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具体到每一个人。

四、督查考核

(一)成立督查考核小组,定期督查各责任科室整治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将各责任科室整治完成情况汇报医院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全院进行通报。

(二)督查考核小组组成科室:行政办、后勤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保安队。

(三)督查考核小组召集人:

五、考核办法

由督查考核小组对各责任科室的卫生责任区进行考核。每周巡视评出5个最差的科室报医院相关领导,并进行全院通报;连续两次评比倒数第一名的,对科室责任人进行谈话;连续三次倒数第一名的,免去科室主要责任人职务。

六、活动要求

(一)各科室要据医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安排制定好整治工作计划,从2013年7月份起,每月底向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当月整治情况,便于掌握工作进度,做好指导工作。

(二)各科室要在每个节日(元旦、春节、三月三、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动员组织本科室人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三)各科室要对这次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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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篇八

在城市环境逐步得到改善的情况下,农村及农民已经成为环境污染的最大受害者,城乡环境公平问题日益凸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为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文明程度,建立“清洁昭觉、美丽昭觉、和谐昭觉”,根据中共昭觉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大凉山经济文化强县为奋斗目标,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开展“五大创建”活动和实施“六大工程”为抓手,在本局内开展创建卫生股室(队)为载体,以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为要求,积极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享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原则。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使单位内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卫生素质不断提高,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二、主要内容

(一)净化工程。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净化,消灭卫生死

角。治理内容及措施是:

1、清扫保洁。一是局办公室认真组织并督促本局各股、室、队切实履行 “门前五包”义务;二是负责抓好各股室、单位办公及住宿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三是办公室内桌椅、书籍、报刊、文具用品、器具等摆放整齐;四是地板、窗台、空调平面和阳台表面清扫彻底;五是壁面干净,无蜘蛛网,挂物整齐规范;六是厕所干净无垢无积水。走道间、栏杆、配电消防设备洁净;七是积极配合“除四害达标活动”,搞好消杀、灭鼠、灭蝇、灭蟑螂,除害灭病;八是办公室负责与办公区住户及门市租赁户达成门前保洁协议,实现共建共享。

2、声环境治理。配合其他部门加强对机动车辆、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娱乐、房屋修建和室内装修等噪声污染的防治和查处。

3、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鼓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搞好每周一次的义务劳动。

(二)绿化工程。根据县里标准,全面完成绿化工程任务,重点抓好公共绿地建设和单位庭院(住宅区)绿化,做到布局合理,应绿尽绿。局办公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扎实抓好办公区范围内的花草、行道树的绿化及日常管护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干部职工为城区绿化捐一棵树的认捐植树活动,完成分配绿化任务。

(三)美化工程。规范办公区、门市等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标语,协助社区清除破损广告,抓好单位内部规范建设,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干涉,保持道路通畅。

(四)亮化工程。定期对各办公区内路灯、霓虹灯、轮廓灯等进

行维修、增补、完善、清洗,保证重大节日张灯结彩。

(五)规范城乡居民行为工程。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积极倡导和谐文明新风,切实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觉规范行为、共建美好家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素质。局办公室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我是昭觉文明人”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较大规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志愿者清扫服务等社会宣传、社会动员、社会实践活动。

2、加强干部教育。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及市民行为规范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宣传、清扫保洁等实践活动,培养文明卫生意识,并将干部带头遵守规章规定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3、革除陋习,规范居民行为。各股室(队)要齐抓共管,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从自身做起,从点滴规范,配合其他执法部门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制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打造地洁路畅、文明有序、安宁和谐的城乡环境,培养城乡居民的法制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提升文明素质。要求职工及家属力争做到爱护公共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市容秩序。

制意识、城市意识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为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石一阿博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伟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吉泽尔且为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定人、定岗、定区域原则。实行每周一次大扫除制度和环境卫生月检查评比制度,年终评选出卫生先进股室和文明职工。对措施不力、责任区环境卫生状况差的,实行问责,并通报批评。

总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扎实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切实改善昭觉城乡环境,提升昭觉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昭觉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各科室、村卫生所: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推进文明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加快“三个生态”创建步伐,依镇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卫计发[20xx]01号)及---乡委员会、---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乡党委发[20xx]31号)文件精神,计划从今年5月份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利用半年时间,在全院及辖区卫生所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幸福家园为引领,以改善城乡人民环境、促进襄汾文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创建结合,坚持以美化环境、控制疾病工作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二、任务目标及实施步骤

(一)任务目标

从5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在全院及下辖村卫生室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和垃圾收集处理,加强饮用水达标、粪便无害化处理、传染病防治和环境卫生监管,努力创造干净、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树立我院新形象。

(一)实施步骤

按照“重点推进、分步实施、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对我院及辖区村所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的整治。

1、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25日)。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动员会议,制定切实的实施方案,层层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5月26日——10月31日)。以整治城乡环境秩序“六乱”和我院及辖区村所“脏、乱、差”为重点,突出街道和公路两侧等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3、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对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县卫计局和乡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评估验收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对本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行评估验收。

三、整治内容及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治理脏、乱、差,美化院内环境。

2、彻底清除医院辖区内的生活垃圾以及各类杂物,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污水等,住院楼及宿舍楼基本做到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等。

3、做到整齐规范。院内杜绝车辆乱停、物品乱放、广告乱贴、墙壁乱涂、线网乱拉等现象,病房物品摆放整齐。

4、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并达到规定标准。

5、做好日常各科室医疗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防止院内感染。

6、达到优美宜人。因院制宜,制定绿化美化计划,积极绿化、美化院区,营造自然优美、体现中医院特色、彰显中医文化环境的医院。

7、举办卫生防病宣传专栏,开展多种形式爱国卫生和

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

(二)整治范围

医院及辖区村卫生室的环境卫生

(三)责任分工

医院各科室及村卫生室要高度重视,重点解决院内的环境卫生治理。要按以下的工作任务,完成医院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职能科室目标任务:

(1)医办室:对各治疗区域、医技检查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卫生死角及时清理或整改。

(2)护办室:对科室病房、治疗室利用每天查房时进行环境卫生检查。

(3)总务科:对院内生活垃圾及医疗废弃物进行及时清理整治。

(4)办公室:院内环境整治宣传,利用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开辟环境综合治理专栏、专题;在院内设置宣传牌和悬挂活动标语口号等。医院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与各科室和村卫生室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具体到每一个人。

(四)督查考核

(1)成立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领导小组,定期督查各责任科室整治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审定后将各责任科室整治完成情况,向全院进行通报。

(2)由考核小组对各责任科室的卫生责任区进行考核。每月巡视评出2个最差的科室报医院相关领导,并进行全院通报;连续两次评比倒数第一名的,对科室责任人进行谈话。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及村卫生室要把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辖区负责制。“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周密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督查,强硬问责。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按照责任分工,对各责科室及村所的的整治重点逐项、逐个进行督查,采用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强硬惩罚。凡因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工作不落实被县、乡明察暗访曝光通报的责任科室、村所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原乡卫生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办法》追究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1.------卫生院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卫生院环境综合整治督导考核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闻喜县经济工作会议和“两会”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县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xx大及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管理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全民动员、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一个目标,完成四大任务,实现四大变化,实施五个阶段,确保五项措施,大力整治城市综合环境,彻底根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倒、乱贴乱画”等八乱现象,努力使城市环境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整治范围

环卫处丁字路口至党政街十字路口(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科技局)。

三、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城市美化再上档、城市亮化再提升、环境卫生再改善、城市交通要通畅”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四、整治任务

车辆随意停车、不按站点停靠,车辆于上下学高峰期在学校周边道路乱停乱放,新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到位、不齐全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四是治噪。对临街门店高音喇叭揽客,建筑工地夜间作业,开业庆典、婚丧嫁娶、乔迁无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城市燃煤锅炉污染、扬尘污染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整治,创建更加优美、整洁、秀丽、和谐的城市环境。

五、整治效果

通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最终实现四大变化:

1、城市卫生干净。城市主干道、出入口、公共场所以及机关庭院清扫干净,保洁及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有害垃圾专项处置,小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城市主街道美观整洁,“门前五包”(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硬化、包秩序化)落实到位,沿街门店无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现象,城市废气污染、扬尘污染和噪音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垃圾进筐,污水进桶、文明经营,摊撤场净。全面装饰、美化城市主干道临街建(构)筑物,对影响市容的建筑物,要拆旧建新或整修翻新。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要合理规化、规范设置、一街一景、整齐美观,各街道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倒、乱贴乱画现象。

3、交通秩序畅通。城市道路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按交通法规有序通行,无乱停乱放、乱掉头现象。公交车、出租车按线行驶,按站停靠,车辆停靠站点规范合理。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到位,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机动车辆按规定停车,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接送学生的车辆按规定停放有序,确保城市主干道安全畅通。

头牌匾实施亮化,达到外观整洁,亮化到位。

六、实施步骤

全县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5日至4月20日) 机关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7月底) 集中时间和人员,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大规模的清理整治活动;分片分组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总结调研会,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3、重点督查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底) 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组织开展回头活动,对整治不到位的,限时整改,使市容市貌发生明显变化 。

整治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不作为的进行通报批评。

5、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底) 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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