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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规划设计合同 规划设计合同(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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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规划设计合同 规划设计合同(实用13篇)
2023-11-07 21:50:49    小编:琉璃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一

1、依据现行的规划原则和设计规范,科学思考、分析、运筹当前项目,提供合理有效的规划设计方案。

2、熟悉各类平面设计软件,了解使用办公软件。

3、逻辑思维清晰,做事认真、细致,表达能力强,具备良好的工作习惯。

4、具备团队合作精神,有很强的上进心态,能承受工作带来的较大压力。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二

项目名称:响水县新城市广场

项目地点:响水县城

委托方:

设计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上海市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江苏锦润置业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上海东方规划设计院(乙方)承担本合同规定内容的规划设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响水县新城市广场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施工设计图

二、规划设计内容、范围、要求

1、新城市广场总平面规划方案

2、新城市广场建筑效果图

3、商铺、住宅平面选型及单栋住宅平面、立面、剖面、效果图

4、商铺、住宅建筑施工设计及单栋住宅建筑施工设计平面、立面、剖面、效果图

5、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及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三、甲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

1、提交规划设计项目委托书

2、协助乙方收集下列规划收集必须的基础资料:

(1)规划范围的书面文件

(2)现状地形图

(3)1:1000及电子文件一套

(4)现状基础资料

(5)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3、在下列日期前提交全部基础资料:

4、内

5、所提交的基础资料及书面意见 全面、及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如因提交的资料日期延误或更改,则乙方提交规划成果的时间顺延。

6、配合乙方人员的现场工作,为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

通等方便条件。

四、乙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任务书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

规划设计。

2、提交规划方案的成果陆套,其中彩色大图一套。

(1)图纸部分

a、总平面规划方案图

b、新城市广场建筑效果图

c、商铺、住宅平面选型及单栋住宅平面、立面、剖面、效果图

d、商铺、住宅建筑施工设计及单栋住宅建筑施工设计平面、立面、剖面、效果图

(2)文字部分:规划文本及说明

3、完成规划设计任务时间进度

(1)收集基础资料时间:

(2)第一轮方案汇报时间

(3)提交正式规划设计方案时间

面、立面、剖面、效果图

五、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按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收费,本合同的收费总额为壹佰陆拾叁万元(1630000.00元)。

2、付款方式及时间

按规划进度,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1)委托规划时,即付规划设计总额的30%作定金,即50万元;

(2)规划初步方案汇报时,即付规划设计总额的50%作定金,即80万元;

(3)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方案时,即付规划设计总额的15%作定金,即25

万元;

(4)提交整套建筑施工设计图时,即付规划设计总额的5%作定金,即8

万元;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提交全套规划方案后,参加有关上级鉴定及根据鉴定结论负责不

超出原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如超出原计划任务书范围外的工作服务,甲方应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2、规划阶段,甲方需进行对外调研、考察的,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设计方(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2007年6月15日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三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1.2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1.3规划设计规模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五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将位于__项目的景观工程设计委托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周期

此项目设计周期__天,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__至__年__月__日。

二、乙方的景观设计工程

根据乙方的设计进度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如下

三、乙方的详细工作任务

1.概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概念设计阶段

甲方将项目总体规划方面的情况告之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项目总体规划和甲方对景观设计的初步设想,开展概念设计,确立总体景观设计的主题,能够和项目总体规划有机的结合,内容如下:

a)概念设计说明;

b)总体景观设计概念分析图和组团分析图;

c)总平面图;

d)主要景观区域的分布图,可用图片的形式来表达。

·初步设计阶段

(1)乙方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概念设计及其意见,开展方案深化设计(进一步表达方案的构思和内容)。

a)方案设计说明和主要植物品种的说明;

b)景观方案彩色部总平面图,其中包括道路铺装、绿化;

c)景观结构分析以及景观立体模式分析;

d)项目各级景点和景区的'平面、立面和文字说明;

f)项目景观道路设计图,提供平面和文字说明。

2.深化扩初阶段

扩初设计是为了控制景观设计的细部效果,并根据甲方确认的总体环境规划,完成分区的细化及深化设计工作。

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

1.总技术说明:

2.项目园境规划平面图(彩色),以及分区放大平面图:

3.3-5张a3彩色透视正式图,用以表达方案确认后的景点透视效果;

4.各种户外空间小品的资料、部分大样图象提供局部透视或参考图片);

5.提供各种铺装大样和地面停车处理方式;

6.各种水体设计的资料及部分大样图和说明,包括部分景观节点详图;

7.园林照明系统、排水系统、喷灌系统组织的布置图及部分大样图、灯具的选型图;

8.绿化栽种区域地带的地形整体,垂直分布图;

9.植物品种和布置图及观赏特性(主要景观树木的选型图和选择苗木的艺术要求);

10.提供物料表及各种材料、颜色资料。

3.施工图设计阶段

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

1.硬园景布置图

2.灌溉布置图

3.户外标高图

4.园林__建筑界面之立、剖面图

5.水体平、剖面及施工大样设计图

6.各种小品的平、立面及施工大样图

7.各种室外选材之布置图及施工大样图

8.设计说明及物料表

9.材料明细表

10.植物技术指标

11.硬园景定线图及工程做法表

12.水电设计的施工图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法

参照国家及河南省规划设计收费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的景观设计单价为______平方米。景观的计价面积为:总规划用地面积减去规划用地内建筑单体的总基础面积。即:总规划用地面积__平方米减去规划用地内建单体的总基础面积________平方米等与__平方米。则项目的总设计费=总景观设计面积乘以设计单价。

本项目实际确定的景观设计费总计:__元整。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在乙方进行景观设计的每个阶段,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供建议。

2.乙方进行景观设计的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组织会审验收。

·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及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所需设计院的总图.设计所含的所有专业电子版图纸)。

2.在乙方进行设计过程中,甲方应保持与乙方的充分沟通,定时会审图纸。

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后,在乙方进行深化设计时甲方不得推翻原来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而重新设计,否则甲方向乙方补偿合同额50%的修改费。

六.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发现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设计所需的图纸及其他技术图纸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基于本合同完成的设计成果著作权归乙方,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次工程设计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其它方面和项目。

3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时,乙方有权终止设计。其间造成的延误的工期及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乙方损失(按合同额的2倍)。

·义务

1.乙方要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设计方案,乙方不能擅自改变设计内容。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日期进行景观设计工作,赔偿甲方的损失。

2.甲方如果不能按约定要求与乙方交换意见,定期会审方案,图纸及甲方多次修该设计造成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后,在乙方进行深化设计时,甲方不得推翻原来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而重新设计,如果甲方执意要改变方案,应向乙方补偿相应的设计费。

八.其他

九.本合同一式4分,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日期:__年__月__日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六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1.2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1.3规划设计规模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序号

文件及资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序号

规划设计成果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七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甲乙双方因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设计内容

乙方为甲方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a.甲方厂区总平面布置;

b.甲方第

1、

2、3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c.甲方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二条设计期限

乙方于收到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

第三条设计报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a.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b.乙方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条各方义务

a.甲方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所需基础资料;

(2)如期向乙方支付报酬。

b.乙方义务

(1)按期交付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及其相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资料;

(2)及时解决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中涉及有关的技术问题。

第五条工程验收

a.乙方编制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需经甲方专家委员会审核。

b.甲方专家委员会须于收到乙方提交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甲方专家委员会未于前述期限内提出意见,视为甲方接受乙方编制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

第二期报酬。

第六条其它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八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 乙方 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制及评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合同期限:_____年___月__ 日 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一条 :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法规和规章

3、规划工程有关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河南省《关于加快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通知》、《河南省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刚要》,3、《襄城县总体规划》(2009—2020)

4、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强制性要求

5、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法规和规章

6、规划工程有关文件

7、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规划内容、规划评审

2、规划评审:规划评审由乙方负责,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 规划设计要求

2、根据《襄城县城市总体规划》,对上述专项规划设施进行界定与分类 ;

4、根据城市发展方向,确定城区城市热排水(污水)系统建设及改造规划;

5、提出城市排水(污水)规划及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对策,规划城市排水(污水)管理新模式及发展方向和先进经验。

6、在编制过程中,应与相关单位进行积极协调沟通,沟通汇报时需根据情况提供汇报提纲及成果简本。

第五条 :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及地点

1、成果要求1、1规划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基础资料等(用a4纸打印)和a3规格彩色缩印图,各15份,并装订成册。

1、2彩挂图各1套;

1、3用于展示的规划图纸展版各1套(含有关文字说明和图片);

1、4热力、燃气,供水、排水、照明、住房现状资料汇编;

1、5上述成果的电子版文件2套(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dwg和jpg格式各一份),成果数据应符合有关规划要求和成果数据标准的规定。

2、成果交付时间及地点

评审后的设计成果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在河南省襄城县交予乙方。

第七条 :合同价款、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规划、评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2、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3、规划设计费(含评审费用)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前,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50%,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提交最终成果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甲方再支付50%,计(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4、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第九条 :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1 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1.2 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

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1.5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1.6 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1.7 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1.8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

1.9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乙方责任

2.1 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2.2 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2.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2.4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2.5 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2.6 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十条 :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许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 支付费用。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份,委托方____份,设计方_____份。

4、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名称:承接方(乙方)名称:(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月日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九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合同目录

第一条, 合同目的及依据

第二条, 工程概要

第三条, 委托工作范围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时间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标准

第七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赔偿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 其他

第一条 合同目的及依据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的概念规划设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工作范围、职责、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1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2.3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技术要求,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地点:

2.3 工程性质:

2.4 项目规模:

2.4.1概念规划范围:占地面积约亩;

2.4.2项目占地约 亩【暂定】;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暂定】;

2.5 项目边界条件:

2.5.1项目四至范围:详见附件二:产品落位图(电子版);

2.5.2周边交通情况:详见附件二:产品落位图(电子版);

2.5.3:周边自然资源条件:红海滩湿地公园;

2.6 项目经营定位:参见概念规划设计任务书(电子版);

2.7 项目地形红线图:详见附件一:地形红线图(电子版);

第三条 委托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以下阶段设计及配合工作。

3.1总体概念规划

乙方在对地块充分踏勘及解读的基础上,参考甲方给定的项目定位建议和设计任务书,在进行充分的产业研究基础上,完成项目总体概念规划,乙方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达到甲方及政府要求。设计深度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节选)》。

3.2乙方负责按甲方审定的概念规划对政府汇报,并配合甲方委托的视频动画制作单位提供技术及设计资料支持,对甲方委托的后续报规及建筑方案设计单位进行交底。

3.3如果乙方设计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获得政府认可,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委托乙方承担后续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双方将届时另行签订委托合同,甲方已支付的本合同约定的概念规划设计费将抵作后续合同设计费用相应的预付款项并最终抵作后续合同设计费相应部分。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

4.1 设计委托时甲方应提供项目地形图及用地红线图;

4.2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设计任务书;

4.4 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符合本合同规定内容的各阶段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认定,并出具书面修改意见或书面确认函。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5.1 乙方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见本合同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节选)】;

5.2 乙方设计成果除满足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节选)】外,还应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__年版) 有关规定要求。

第六条 设计标准

6.1设计文件依据甲方的委托设计任务书和提交的基础资料编制。

6.2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项目所在地省、市有关设计法规、规范,其深度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6.3设计文件需表达清晰、准确,充分表现设计意图。

6.4设计文件需满足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七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设计进度支付相应设计费。

7.1 乙方设计费:

7.1.1设计费固定总价人民币xx元整,小写xx元(含税),固定包死。

7.1.2上述设计费含税,并已涵盖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乙方全部工作内容,并包括乙方人工费用,设计成果制作费用,办公通讯费用和利润等,及不超过4次的正常设计方案汇报以及不超过x次的乙方赴项目现场踏勘的差旅费用,超出次数双方另行协商。因乙方原因超出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7.2 设计费支付进度

7.2.1双方合同盖章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

xx元作为预付款,乙方开始设计工作;

7.2.2乙方根据前期访谈及调研结果提交两个概念性草案进行首次汇报并供甲方选择,根据草案选择结果,乙方选定一个设计方向继续深化设计,过程中甲乙双方随时沟通方案,达到中期成果要求(工作量学习%),面向甲方及政府进行中期成果汇报,中期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并给出书面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xx元作为进度款,乙方继续深化设计;乙方设计方案及图纸未能通过甲方认可,以两次为限,如仍不能得到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决定解除合同,并依据甲方认可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

7.2.3乙方提交概念规划深化方案后,提报甲方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无论政府是否最终同意实施该方案),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成果的所有max模型,max模型经甲方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x%,即人民币xx元作为合同尾款。

7.2.4每次申请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要求的有效发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甲方应陆续提供乙方设计基础资料【详见合同第四条】。

8.1.2甲方按本合同第八条8.1.1款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前后一致性负责。

8.1.3甲方在不违背国家规范、设计方案没有颠覆性调整的前提下,有对方案设计任务书进一步深化、修正和调整的权利。

8.1.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设计咨询。甲方若通知乙方不依照政府规定进行设计咨询工作,则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对可能引起的乙方重大返工和进度延误负责。

8.1.5甲方应及时提出各种规划设计咨询的要求、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问题及确认乙方的设计咨询成果。所有的问题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确认及答复时间均不计算在乙方设计咨询时间内。如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未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意见,乙方应提醒甲方尽快确认,如7个工作日后仍未得到甲方书面确认意见,则视为甲方已确认通过乙方的设计成果。如甲方有重大设计咨询修改,应向乙方明确表达意图,并提供有关修改委托的书面要求及原始资料。

8.1.6甲方有权督促检查乙方的设计咨询进度、设计深度,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各专业设计人员的安排并取得甲方认可,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8.1.7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出暂停合同设计咨询工作并预计暂停时间超过两周时,甲方应与乙方共同评估暂停工作时乙方已完成工作量,并在暂停设计工作通知下达之日起30日内支付相应的设计咨询进度款。

8.1.8甲方变更委托设计咨询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造成颠覆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重新设计且重新设计工作量超过原设计工作量的30%以上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追加费用。

8.1.9乙方提交的变更(修改)设计费用过高而甲方不能接受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设计。由于变更(修改)而造成合同执行有困难时,双方可以按已完成设计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合同。

8.1.10甲方委托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合同约定的电子邮箱:),负责与乙方的所有业务往来。甲方所有要求,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如果更换本项目的负责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

8.1.11甲方应协调后续设计单位与乙方紧密配合, 解决方案的相关枝术问题确保满足后续设计。

8.1.1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设计费用金额、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设计咨询费。

8.1.13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经两次修改后仍不能在最后期限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按已完成设计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8.2 乙方责任

8.2.1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委托工程设计咨询,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满足设计咨询深度和质量合格的设计咨询资料,并对其负责。

8.2.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工作;乙方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进行下阶段的工作。

8.2.3乙方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成果擅自作出任何重大修改或增减,如必须修改时,应迅速通知甲方。

8.2.4造成的设计咨询进度和时间节点的滞后应由乙方承担。(见第九条违约责任9.2条)

8.2.5乙方按合同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8.2.6乙方应负责在设计范围内作必要的修改。对于非颠覆性的一般修改,甲方将不另行支付费用。颠覆性的重大修改的约定如下:

(1) 甲方要求改变已经批准或已选定的设计成果导致的设计修改;

(2) 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建设条件、已向乙方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导致的设计修改。

8.2.7乙方交付设计咨询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咨询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8.2.8乙方负责向后续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对项目后续设计提供顾问服务,详细解释设计意图。

8.2.9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8.2.10项目各阶段设计汇报会,乙方主创建筑师等至少应有两人参与,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抵达。

8.2.11乙方应配置视频或电话会议系统,保证甲乙双方设计过程中的顺畅沟通。

8.2.12因产品销售或企划等部门对外宣传需要对设计咨询作客观诠释且甲方认为有必要邀请乙方参与时,则乙方有协助之义务,甲方需支付相应的差旅费和开销费。

8.2.13该项目乙方项目设计主创建筑师(见附件二)应对设计进度、提供给甲方的阶段性设计成果和技术资料的质量负责;同时,应协助每次的阶段性设计成果汇报会或向政府部门(与方案设计相关)的重要汇报会。

8.2.14乙方委托 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负责与甲方的所有业务往来。乙方所有要求,均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换项目负责人。

8.2.15乙方应保证方案设计能满足后续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由于乙方方案深度不够或技术性考虑不周全而影响了后续施工图设计进程,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阶段付款时双方协商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须按与甲方商定的时间、方式、标准、深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标准、深度完成提供商定或合同规定内容的图纸;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开展或交付工作成果的,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该项目应收设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9.2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且超过约定期限 日仍未支付的,之后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 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

9.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应退还甲方所付定金(预付资金),已开始工作的,双方按已完成工作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9.4 乙方应控制双方约定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若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任何进度调整,应书面征求甲方同意。

9.5 如果甲方与乙方发生与合同有关或合同本身产生的任何形式的争端或分歧,不论在工程设计咨询进展中或完成后,也不论在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或违约前或后,双方应通过共同协商解决争端或分歧。争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

9.6 乙方主创建筑师、项目负责人(见附件二),如果更换,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同时替换人应具备与被替换人同等的能力和资质。否则将视为乙方行为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9.7 乙方承诺的所有项目组设计人员在服务期内如需更换,应征得甲方同意,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甲方有权按照每人次1000元标准作为违约金从应付设计费用扣减。

9.8 乙方应独立亲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本工程转包他人或分包设计,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停止支付设计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9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五日内返还甲方已付的定金(预付资金),并按合同总价的 %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9.10 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以及其他应支付款项),甲方有权在应付的设计费中直接予以扣减,不足以扣减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 赔偿

10.1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10.2 由于乙方设计咨询错误造成该建筑工程的直接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咨询费,且乙方应根据直接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1.1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每笔设计费用后,乙方相应阶段的设计文件的全部著作权(不含署名权)即转移至甲方。乙方无权就此提出异议。乙方保证不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

11.2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并且不得用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活动中,或者用来进行不正当交易。

11.3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过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另一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于用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赔偿责任。

11.4如果甲方因乙方在设计过程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索赔、诉讼或受到其他损害,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设计费时将该部分损失扣除和对超出设计费的部分向乙方继续提出索赔。

11.5双方有权在本项目对外宣传时互相使用对方标识。

11.6方案成果终稿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效果图max模型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其他

12.1 合同的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的义务。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2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3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外的设计咨询资料及文件份数的,乙方另收工本费(按乙方所在地区图文和模型制作大客户的收费标准计价,以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为准)。

12.4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咨询工作服务的,甲方需另行付费。

12.5 甲方要求乙方陪同出国考察时,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不能履行的当事人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应证明,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与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书为准。

12.11设计成果的提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2.11. 2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指定邮箱;

12.11.3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设计成果,委托方应签收设计方的盖有公章的《提交设计成果签收单》。

设计成果以上述方式提交时,应同时电话知会委托方。

12.12委托方接收设计成果:

12.12.1邮寄送达的设计成果,以委托方指定人员签收为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的,以设计方邮寄邮戳日后的第3天视为已提交。邮件发出,设计方应电话通知项目协调人.

12.12.2通过指定邮箱传送的设计成果,以委托方在线接收时为已提交;

12.12.3直接送达的,以签收单上注明的送达时间为准。

12.13异议期

委托方如对设计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有异议的,需在接收后或视为接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已确认。书面异议文件提交送达按12.11条规定的方式提交给对方。

12.14本合同中所列各方地址即为各方各自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或收件人发生变化的,均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地址变更不及时通知对方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未发出通知方承担。双方向对方在本合同列示的送达地址或变更后的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它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日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12.15本协议附件有:

附件一: 设计任务书(节选)

附件二:设计人员名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十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名称暂定)概念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包含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费如下:

1.本合同设计内容为在概念规划设计,该项目规模约万平方米。

2.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此部分工作费用万元。

3.概念规划设计工作内容为:

(1)概念性总平面布局

(2)交通、园林、功能等分析图

(3)建筑方案选型

(4)建筑总体造型设计

(5)设计说明

第三条设计成果及提交数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为:

(1)规划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彩色、黑白图各一张)

(3)功能分区图

(4)交通分析图

(5)景观示意图

(6)建筑方案选型

(8)总体鸟瞰图(不超过2张)

(9)主要人视点效果图(不超过4张)注: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以上设计成果1式3份,装订成册(a3)。

第四条设计周期

1.概念性规划方案: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

注:1.以上设计周期不包括政府审批及甲方确认成果时间。

2.如在乙方开始设计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内容,则设计周期需由双方另行商定。

3.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第五条设计取费

1.本合同总价为:(即人民币:万元)

2.付款进度:

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则乙方有权暂停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此后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则根据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上述费用中只包括一轮设计费用,如需再进行修改,则每一轮修改甲方须再支付乙方

设计费万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设计费、返工费,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甲方关于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指令必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正式传真形式下达给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政府批件及附图;乙方据此开展各阶段设计工作并以此作为相应阶段设计工作开始时间。

甲方在接收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时,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署图纸签收单。

甲方指定的本项目负责人为(手签)。如甲方中途更换本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周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各阶段图纸后3日内给乙方回复成果确认单或修改意见单,否则乙方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间根据实际确认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执行。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时联络,积极合作。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修改变更指令应尽快做出回应(最多不超过3日)。具体修改或变更的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8)如因乙方原因的修改,则乙方应配合修改,并不再收取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

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3个月,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设计费。

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已收定金。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费用中不包含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份数时,甲方自付费用。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支付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洪水、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可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在设计过程中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修改以及甲方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双方公司公章确认。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十一

设计方: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

设计内容:

地形图纸(比例尺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蓝图___套

彩图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套

时间___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十二

我国是个淡水资源匮乏且时空分布不均的国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有限的淡水资源又有不同程度受到污染,为了从根本上保障广大农民的饮水安全,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饮水水质问题,真正把优质水作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

(1)县城、乡镇自来水厂的周边农村,应优先依托自来水厂的扩建、改建、辐射扩网、延伸配水管线发展自来水,供水到户。

(2)在人口居住集中、有好水源的地区,应优先建设适度规模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必要时可跨区域取水、联片供水。

(3)无联片供水条件,又相对独立的村庄,可选择适宜水源,建造单村集中供水工程。

(5)居住分散的山丘区,有山泉水与裂隙水时,可建井、池、窖等。单户或联户供水;无适宜水源时,可建塘坝、水池、水窖等,收集降雨径流水或屋顶集水。

3、针对水源不同水质,采用适宜技术,加强水质净化与消毒,确保水质

详见本章第二节的“水源水质与水处理工艺”。

4、合理确定设计供水规模,发挥投资效益,保证水厂良性运营

(1)村镇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系指水厂的供水能力,为集中供水工程规划设计的重要参数。应按该工程供水范围内的最高日用水量计算,以加3〃表示。

(2)供水规模(即最高日用水量)包括:居民生活用水量、饲养畜禽用水量、工业企业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浇洒道路与绿地用水量、管网漏失与未预见水量。

5、加强水质检验、监测,逐步建立水质监测网络

饮用水水质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活与身体健康,必须重视已建和规划建设饮水工程的水质监测,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质检验和监督体系。

检测的目的在于及时掌握水质情况,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对策,确保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建设规划设计合同篇十三

甲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乙方:(采矿权人)经依法审批,乙方取得了(开采项目)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根据《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健康发展,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采项目概述

乙方取得的开采项目为,开采面积为平方公里,开采矿种,开采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批准事项以采矿许可证登记为准。

二、甲方的职责

(一)对乙方的采矿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乙方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开发;

(四)监督乙方按规定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五)监督乙方按规定做好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工作;

(七)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提出的申请事项;

(八)不得批准他人进入乙方矿区内进行采矿活动,维护矿山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九)甲方按规定返还乙方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及利息;

(十)对乙方的相关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组织乙方按批准的矿区范围埋设矿区界桩;

(十二)对乙方的违法采矿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其他法定职责。

三、乙方的权利

(一)按采矿许可证的矿区范围、期限、开采矿种进行开采;

(三)自行销售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四)依法申请相应的采矿权延续、转让和变更等登记;

(五)对甲方实施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乙方在行使上述权利时,有关法律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

四、乙方的义务

(一)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采矿,向甲方报告建设和采矿进展情况;

(四)按规定向甲方提交年度检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七)妥善处理与矿区群众关系;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实现;

(三)乙方在开采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四)合同约定变更、解除的其他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通知、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六、合同的终止

(一)采矿许可证到期,且乙方不再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

(二)乙方依法申请转让采矿权并获得批准、办理采矿许可变更登记的;

(三)合同解除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除不可抗力的情形外均不免除乙方为开采项目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三)因甲方的处罚违法,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九)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乙方不得申请采矿权,也不得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采矿权。

八、附款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备一份,州(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各一份。

甲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矿产资源规划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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