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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不动产租赁税率和 不动产权租赁合同(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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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不动产租赁税率和 不动产权租赁合同(优质8篇)
2023-11-18 14:40:06    小编:念青松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不动产租赁税率和篇一

甲:出租方

乙:承租方

甲方愿将市(县)街(路)号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租给乙方房屋间,面积平方米,供乙方营业使用。

2、乙方每向甲方交纳租赁费元。

3、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为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其他事项

甲:单位盖章(个人签字)

乙:(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动产租赁税率和篇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动产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其所在位于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优惠至每季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数字/元整),乙方在起租日前十天支付给甲方。

2.租金先付后用,一季一付。

4.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应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甲方提供设备如下:

全装修房一套,含:

五乙方履约事项:

1、乙方及时清付所使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

2、乙方保证不转租房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七租赁期满,甲方对协议书第四条和第五条进行验收,如无损坏,乙方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退还押金,否则甲方有权酌情扣除押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不动产租赁税率和篇三

(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______外交人员公寓__楼___单元___号公寓___套租给___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

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元)。

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

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

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不动产租赁税率和篇四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____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以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

不动产租赁税率和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机号、数量、附件。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期限:

租赁期从报停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机械的期限交纳方式、期限: 租金的计算:

租金的支付方式:

春节期间扣除15天租金(每月均按30天计算) 以上租金包含租赁机械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的费用及随机人员的工资。

第四条:租赁期间机械的维修、保养和各类事故的处理:

1、维修: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保养: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机械故障: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安全事故;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若将所有权移交第三方,出租方应在所有权移交日的15天前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自然过渡至第三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将使用权移交第三方,承租方必须在使用权移交日的15天前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要求, 在付清租金款的同时,取得出租方的签证认可方可移交,承租方租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过渡至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承租方不按规定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及时支付租金。 3、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租赁机械不能按期交付,出租方应承担每延误一天向承租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4、出租方必须确保每台电梯双笼15小时运行,15小时外保证单笼24小时可以运行。

5、机械如发生故障若4小时不能及时修复,承租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 6、出租方派出的操作工应持证上岗,服从承租方工作安排。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施工升降机楼层呼叫装置分机,如正常损坏由乙方承担,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甲方承担(发射头每个90元,分机每个110元)。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天内,如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限,应与出租方协商,并办理重新签订合同的手续。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贰份。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不动产租赁税率和篇六

个人所得税(inpidual income tax),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原则有“属地主义原则”和“属人主义原则”之分。按照属地主义原则只对来源于本国的收入征税,而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公民还是居民;按照属人主义原则只对本国的公民或居民征税,而不论其收入来源于国内还是国外。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个人所得额,但如何确定应税所得,西方经济学界有两种对立的理论:一种是“所得来源说”即认为只有从一个可以获得固定收入的永久性“来源”中取得的收入,才应被视为应税所得;另一种是“净增值说”即认为应税所得应包括所有的净收益和由第三者提供劳务以货币价值实现的福利,所有的赠与、遗产、中奖收入、投资收入和年金等各种周期性收益,但要从中扣除所有已支付的利息和资本损失,国际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有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三种模式。

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1950年7月,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直至1980年以后,为了适应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我国才相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上述三个税收法规发布实施以后,对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按内外个人分设两套税制、税政不统一、税负不够合理。)为了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会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同日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税法),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第二次修正,并于当日公布生效。

不动产租赁税率和篇七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2、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3、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______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6、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二)乙方

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2、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3、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2、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3、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4、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______%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5、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6、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不动产租赁税率和篇八

(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______外交人员公寓__楼___单元___号公寓___套租给___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

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元)。

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

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

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内容提要】为规范融资租赁活动并维护融资租赁市场秩序的《融资租赁法》正在酝酿之中,以不动产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是否具有合法性,亦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对此,律海扬帆法律编辑推荐此文,不动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中的租赁物进行讨论。

一、司法解释的规制路径

不动产能否作为售后回租的标的物?这是实务界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对此,最高法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二)以房屋等不动产作为租赁物的”,但是在最后颁布施行的正式稿中前述规定被删除了,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一般原则,实务界有观点认为,司法解释并不禁止不动产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该观点有一定的说服力,但不完全符合司法解释的本意。

根据最高法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所披露的立法本意,司法解释正式稿之所以没有坚持前述《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的规定,原因有二:一是如果直接否定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立法依据不足;二是如果直接认定无效,将会影响大量的存量合同的履行。

据此理解,相对于有效合同支付租金、利息及息差的义务而言,承租人依据无效合同或许能够取得免除息差的结果,如果合同无效成为比较确定的预期则承租人可能以此为由不履行部分合同义务。

由此,不难看出司法解释呵护市场的立意。

那么,司法解释虽然没有直接规定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合同效力,是否意味着不动产租赁就没有效力风险呢?对此,应整体解读司法解释的全部规定,尤其是第一条开宗明义所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按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在此,司法解释调整了规范合同效力的方式,不再简单地以“不是有效就是无效”的标准来考察效力问题,而是以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为判断标准,以是否执行融资租赁内含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纠纷裁判的方法。

按此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不动产融资租赁的效力问题,即,以不动产为标的的融资租赁虽然不会直接因为标的物的原因而被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却可能不被认定为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因此导致融资租赁公司预期的合同利益得不到全面保护。

二、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有四项要素,标的物的'性质则排在第一位,由此不难看出其重要性。

那么,实务中,租赁物的性质应达到什么要求才能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呢?根据最高法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解读,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的租赁物应满足以下条件:

1.使用价值。

融资租赁是融资和融物两重交易的交易的结合,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交易需要直接获得租赁物的使用价值。

因此,如果在交易中的租赁物并不能满足承租人对标的物使用价值的需求,或者承租人从事租赁交易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租赁物的使用价值,那么该项交易即便名为融资租赁,实质上因其不符合融资租赁的通常目的,因此不认定其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2.担保功能。

融资租赁交易另外一个典型特征是,出租人需要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以担保其对承租人租金债权的实现,同时这也是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租赁物的重要法律功能。

要满足上述功能,租赁的权属必须确定,而不动产权属的确定需要建立在权属登记的基础之上,因此,对缺乏权属登记的财产其无法承担出租人保留所有权以担保债权实现的功能。

对于售后回租交易而言,承租人所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应真实转让给出租人,所有权变更登记是不动产权属变更的要件。

当然,除了上面两个条件之外,从人民法院所负担的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保障职能而言,国家产业政策也会间接影响对某项交易是否按融资租赁关系予以保护的取向,尤其是对国家宏观调控限制发展的建设项目,如果通过融资租赁交易变相提供贷款支持,则人民法院也有可能以前述使用价值和担保功能等要件缺失为由认定其不构成融资法律关系。

三、对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交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不受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合同名称的限制,对上述情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按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实务中,不构成融资租赁关系的交易实际构成何种关系,同样需要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要素进行衡量。

一般而言,其可能构成的法律关系可能是借贷关系、租赁关系、租购关系等。

如果认定实际构成借贷关系,那么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转化为借贷合同纠纷,有关合同效力、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随之将按借贷合同纠纷的规则进行审理。

对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最高法院法复〔1996〕15号批复认定无效,因此,如果执行该批复,对转化为企业间借贷纠纷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最终仍然面临无效的法律后果,相应的为承租人(已经转化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也会被认定无效。

当然,有关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根据最高法院2013年在全国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传达的政策,“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根据该项政策的字面含义,其适用条件为:(1)借款人借款系为生产经营需要;(2)融资租赁公司系以自有资金拆借;(3)融资租赁公司并不以资金拆借为常业。

按照这三个要件,部分不动产融资租赁即便转化为企业间借贷纠纷,其合同效力仍可能得到维持。

假设合同有效,那么当事人的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和利息条款如果不超过人民法院的保护范围,则融资公司仍然可以全额获得预期的合同利益。

当然,还有观点认为,“借贷发生在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也是该政策适用的要件之一,如果该观点成立的话,则金融租赁公司从事的不动产融资租赁的效力又面临另外一重不确定性。

当然,全面解读2013年在全国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报告的精神,似不宜将前述有关借贷法律关系发生的背景描述理解为相关政策适用的前提条件。

四、区别对待不动产融资租赁中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这里所谓的经营风险,系指在以不动产为标的的融资租赁交易中可能出现的承租人无法支付租金的债务风险,而所谓法律风险,则是指因不动产融资租赁导致诉讼纠纷而可能出现的最终被认定为合同无效的风险。

显然,经营风险是导致法律风险产生的前提,换言之,即便是存在法律风险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如果承租人能够如约履行按期付租的合同义务,那么潜在的法律风险并不会发生,因此,经营风险应该是实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

尤其是在一些企业集团中,融资租赁交易发生在集团内的关联公司之间,相对而言其经营风险较小,在业务发展的考量中适当降低对法律风险的顾虑当然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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