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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流转合同(汇总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01 02:50:16 页码:7
山林流转合同(汇总16篇)
2023-12-01 02:50:16    小编:JQ文豪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山林流转合同篇一

甲方:

组长:身份证号:

副组长:身份证号:

乙方:

村民: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10月15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埂上为界;。

第四段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边为界;。

北至: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上为界;。

西至: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西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10月10日起,至。

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

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乙方:年月日:

山林流转合同篇二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合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的荒山亩流转给乙方使用。林权证号()。

二、土地流转期限:流转期限为30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41年月日止,共计30年。

三、土地流转方式及流转用途:

流转方式:转让。

流转用途:发展经果林、种植业、养殖业。

四、土地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按所得进行“二八”分成,即乙方卖树除税后的所得,甲方得两成,乙方得八成。

2、土地流转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费用现金一次性支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约定流转款。

2、监督乙方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行。

3、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水、电、路通(电只提供220v照明用电)。

4、乙方有权基于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目的,他人不得干涉。

5、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财政继承权,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在承包期内有合同转让权,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7、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阻止国家及各类企业事业建设用地,对占用园地、苗木、地面附属物等赔偿费用应归乙方所有(标准应按当时市级政府补偿标准),地皮赔偿费用归属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后果树等一切附属物应归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必须及时处理。

8、在承包期内,乙方不承担合同外任何附加费用。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乡级司法机关公关公正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司法机关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山林流转合同篇三

根据《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有关规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同意,甲方(转让方)资源将承包期内的耕地转包给乙方(受让方)经营,特签订如下转包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一、甲乙双方姓名及住址。

甲方(转让方)现住乙方(受让方)现住。

转包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转包土地用途。

转包土地用途。

五、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转包收入。

2、有权监督乙方按约定的化妆包土地用途经营和使用土地。

3、转包土地后,与原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关系不变,继续享有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直补等其他补贴。

4、维护乙方的土地经营权,生产和收益自主权。

5、转包期满后按约定收回所转包的土地。

(二)乙方权利、按合同约定向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转包金。

2、转包期内,享有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经营权、生产和收益自主权。

3、不准改变约定的转包土地用途。不经甲方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准擅自流转受让的土地。

4、转让期满后,地上附属物及有关设施需恢复原貌,将受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还甲方。

山林流转合同篇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_______,其东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总面积为_______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租用年限。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五条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七条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流转合同篇五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合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流转期限为30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计30年。

流转方式:转让。

流转用途:发展经果林、种植业、养殖业。

1、流转价款按所得进行“二八”分成,即乙方卖树除税后的所得,甲方得两成,乙方得八成。

2、土地流转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费用现金一次性支付。

1、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约定流转款。

2、监督乙方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行为。

3、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水、电、路通(电只提供220v照明用电)。

4、乙方有权基于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目的,他人不得干涉。

5、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财政继承权,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在承包期内有合同转让权,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7、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阻止国家及各类企业事业建设用地,对占用园地、苗木、地面附属物等赔偿费用应归乙方所有(标准应按当时市级政府补偿标准),地皮赔偿费用归属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后果树等一切附属物应归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必须及时处理。

8、在承包期内,乙方不承担合同外任何附加费用。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山林流转合同篇六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年共计金额为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村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山林流转合同篇七

甲方(出让方):。                  。

负 责 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

1、林权证号:                       。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   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   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甲方村民代表:

年    月    日  。

在  场  人:

附件:

1、流转山林附图;

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3、本组村民会议记录。

山林流转合同篇八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t订立本合同,以资菇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单位:亩、立方米。

二、转让林地使用权期限。

自——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年。如经营期满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客观因素影响,乙方不能采伐林术归还林地的,须按原标准继续交纳林地使用费。经营期满且林木已采伐的,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林地,双方应续签林地转让合同。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乙方在经营期内按——元/年亩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总计金额——元(大写)。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一年林地使用费——元,从——年起每——年交纳一次林地使用费。

四、林术转让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按林木评估价向甲方交纳林木转让费——元(大写),支付方式为。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卜列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转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经营利用林木、林地。

(2)制l}:乙方损害受让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山林流转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为硬化临澧县官亭乡青龙村十五组公路,造福子孙,解决实际问题,甲方将十五组所属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转给乙方经营处理。经双方协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一、流转范围:面积约60亩。(见附图)。

东至:东起大田界;。

南至:南下至山沟;。

西至:西至青龙村十一组界止;。

北至:北至青龙村十三组界止。

二、流转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租赁面积内的新有林木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处置,流转期满后,所有流转面积的现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动移,在流转期内不可改变其性质。期满后按时将林地按流转面积和范围归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继承转让权。

三、流转金额:乙方分两次将租赁和林木折价款30万元付清,签字之日首付l0万元现金,余额路面开始硬化付清。

四、流转期间,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出现阻挠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条件造成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五、流转期间,甲方无条件提供租赁范围内的通路土地面积,其路面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合同一并随有十五组全体村民的签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方(签字):

山林流转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林地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的标的。

1、甲方将座落于林地的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2、租赁林地的状况及用途:

3、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租赁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获利付款方式。

乙方付款方式:乙方卖成品时,获得总利润的.总和,给予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租赁权的收益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林地的`情况。

3、协助乙方办理水利、电力有关手续及完善基本设施。

4、协助乙方取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租赁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者。

2、依法享有流转土地和林地的种植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

3、有权获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4、流转期间流转土地或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权利。

5、在承租期间对土地和林地的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山林租赁合同到期或未到期而甲方依法收回租赁林地,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山林流转合同篇十一

甲方(出让方):。

负责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山林流转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为硬化临____县官亭乡青十五组公路,造福子孙,解决实际问题,甲方将十五组所属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转给乙方经营处理。经双方协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一、流转范围:面积约60亩。(见附图)。

东至:东起大田界;。

南至:南下至山沟;。

西至:西至青十一组界止;。

北至:北至青十三组界止。

二、流转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租赁面积内的新有林木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处置,流转期满后,所有流转面积的现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动移,在流转期内不可改变其性质。期满后按时将林地按流转面积和范围归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继承转让权。

三、流转金额:乙方分两次将租赁和林木折价款30万元付清,签字之日首付0万元现金,余额路面开始硬化付清。

四、流转期间,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出现阻挠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条件造成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五、流转期间,甲方无条件提供租赁范围内的通路土地面积,其路面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合同一并随有十五组全体村民的签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流转合同篇十三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t订立本合同,以资菇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单位:亩、立方米。

二、转让林地使用权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曰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_____年。如经营期满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客观因素影响,乙方不能采伐林术归还林地的,须按原标准继续交纳林地使用费。经营期满且林木已采伐的,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林地,双方应续签林地转让合同。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经营期内按_____元/年亩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总计金额_____元(大写)。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一年林地使用费_____元,从_____年起每_____年交纳一次林地使用费。

四、林术转让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按林木评估价向甲方交纳林木转让费_____元(大写),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转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经营利用林木、林地。

(2)乙方损害受让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林木、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不破坏林木、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受让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依法享有产品处置权。

(2)受让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4)在受让经营期限内有权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须经甲方鉴证同意,并依法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填写合同变更登记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生产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业用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遇有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3)在转让经营期限内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

(4)必须按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进行经营、流转。

(5)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州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林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木所有权。

(四)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林地使用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地使用权。

(五)乙方未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流转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林地、林木被破坏的应按舰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

七、在转让经营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和盗伐林木行为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间。

八、在经营期内,如遇国家征占林地,其林术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县(区)林业局、乡(镇)经管站、林业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流转合同篇十四

甲方(流转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坐落____县____乡(镇)____村____组,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面积____亩(实际面积以双方人员实测、验收为准)的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件一造林验收图。

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次流转林地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一)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有权按本流转合同约定流转林地的期限,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

3、在符合付款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约付款。

(二)乙方权利。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经依法登记取得承包林地林权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人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林木补偿费和按比例分成的林地补偿费。

(一)甲方义务。

1、按照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及时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造林基地。

2、甲方提供造林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a.造林基地为规划中商品林用地,非生态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放牧、薪材、风光、坟墓用地以及农业种植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含国防、军事用途)用地。造林基地内有低洼水地、石块地、未风化石块地、坟墓地等,应将其从造林基地总面积中剔除,该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兴造坟墓或堆砌杂物。

b.造林基地未作任何处分,且权属界址清楚。

c.对造林基地周围的宜林丘岗地,其界址必须已明显划定,无任何产生相关纠纷的可能,甲方必须将其详细位置告知乙方,并在附件上标明界址。

d.造林基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提供造林基地的相关法律手续。

3、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应当保证承包林地具有明晰产权,确认本承包林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债务抵押物。如该承包林地权属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甲方应当杜绝并处理该承包林地范围内与当地其他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的争执、权属纠纷及侵权事件。

8、在办理林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林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影响林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9、承包林地内有低洼水地、石块地、未风化石块地、坟墓地等,应将其从承包林地总面积中剔除,该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兴造坟墓或堆砌杂物。

10、将承包林地范围内及范围外的原有设施包括道路、渠网、排灌及其他林业、电力、水利等设施应无偿提供乙方使用,并协助乙方办理水、电、交通联网等工作。

1

1、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基地造纸材采伐指标单报单批,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证以及运输手续。

1

2、协助乙方获得国家、省、市确定的造纸林基地的各项林业税费减免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二)乙方义务。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

3、负责与甲方共同测量确认造林基地四至范围的.面积。

4、国家和集体建设需要使用承包林地的,应服从安排。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理补偿。

5、因国家重点建设征用承包的造林基地,所获补偿金,其中属补偿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的部分、地上苗木(或林木)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补偿土地的部分,归甲方所有。

6、如乙方依据需要在承包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7、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破坏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甲方对流转林地已拥有林权证书的,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做林权证书变更登记。

2、甲方对流转林地未拥有林权证书的,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有关材料到办证单位办理流转林地的林权证书。

3、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经过甲方和林地所有者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甲方与发包方(林地所有者)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本流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每年每亩____元,合计____元年;流转林地上林木一并转让给乙方的,价格为每亩___元(没有时可填写为零元),合计____元。

付款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算承包费用,在办妥《林权证》等变更过户手续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办妥《林权证》等过户手续之日的承包费。其余每年承包费用在当年____月____日前由乙方付清。

付款方式:采用网上银行支付或转帐支付、。

付款前,甲方应提供与该期应付金额相当的发票或事业性收费收据等予以报销的凭证。在甲方未能提供相应凭证之前,乙方可暂停支付。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3、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损害乙方利益,致使乙方无法实现本协议订立之目的。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守约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由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并可提请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需诉讼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均签字并盖章(如甲方为自然人可按手印代替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4、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按印)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甲方指定通讯地址:乙方指定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流转合同篇十五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乙方通过调查与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进,并规划在所属的流转林地、田地范围内,种植大树古木、花卉、苗木、药材、果树、种养殖等。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的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 县 镇 村的下列林地林权证: 林证字

( )第 号、 县林证字( )

第 号、

(具体见林权证及附图)面积共 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承包再流转形式,从 2011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53年 6 月 30 日止流转期限共 43 年,(具体时间以林权证日期为准.)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和花卉苗木种植等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交付现状: 山上的林木由甲方处理后交给乙方使用,处理时间不得超过 半 年。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权。

4、甲方必须依法保护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正协调处理,乙方的纠纷问题,如发现破坏者,责令赔偿,按情节处罚,或遗交司法机关。

5、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爱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利,产品处置收益权及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2、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对当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产过程中需建房作为仓库、办公房、职工宿舍等,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设工程,同样的条件和价格优先承包给甲方村民。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该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权利按国家标准依法获得其应得的各项补偿费用,土地征收费在外。

三.流转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自签定协议之日起,流转价格林地每亩120 元,按照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每亩 20 元。2011年至2015年为每亩120元,2016至2020年140元,2021至2025年160元,2026至2030年180元,2031至2035年200元,2036至2040年220元,2041至2045年240元,2046至2050年260元,2051至2053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转价款

154020.00 元以后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则进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围大小收取管理费每年__2000__元。

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动,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损坏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2.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3.如要修改合同,经双方商议一致,可另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 90 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处理。

5.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时间无效。

方) ;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由乙方自行处理. 。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六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林业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的双倍经济损失 。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政府管理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后补充条款,完善合同内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

八.本合同自2011年4月26 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国土所,林业部门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山林及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三、甲方将位于南漳县花石桥东加油站后边面积为 平方米的山林及林地开挖平整后受让于乙方使用,由乙方出资购买后自主经营、管理、使用、受益。

四、使用权转让期限共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五、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 元(大写: ),支付方式为:乙方应在签订合同 天内,分 期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付清款项的,应按月息 支付逾期款项利息给甲方。

时日,甲方有权启用此款)。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支付总额 %,即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此款项在甲方负责办理该地的立项、规划、土地收储行政审批手续后一周内支付)。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转让的山林及林地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

2、甲方保证转让的山林及林地权属无任何争议和瑕疵。

3、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并负责办理该宗土地的立项、规划、土地收储等行政审批手续,并完成用地内的开挖平整工作,使用地达到招拍挂的净地条件。甲方负责在 月内完成此项工作。

4、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5、在办理该宗土地转让手续过程中,如甲方隐瞒宗地的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转让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有权自主开发经营、管理、受益。

2、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后,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并不得违法使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无条件给予对方合同价款的20%赔偿。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混杂灌木丛。

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 年 月 日起。

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年 月 日。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山林流转合同篇十六

甲方(出让方)电话:

乙方(受让方)电话: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土地位置:

2、林权证号:

3、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4、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5、流转山林总面积:亩。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期限: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

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在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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