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 扶贫帮扶实施方案(实用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04 15:33:22 页码:8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 扶贫帮扶实施方案(实用12篇)
2023-12-04 15:33:22    小编:薇儿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篇一

20xx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精神,继续坚持精准扶贫方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住济源市列入太行山片区的大好机遇,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扎实开展整村推进、搬迁扶贫、科技扶贫、“雨露计划”培训和产业化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认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加大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力度,全面做好我市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对4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完成“雨露计划”培训600人,提高贫困农民劳务技能;完成160人独居、散居贫困群众的搬迁扶贫任务,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选择4个村开展到户增收项目,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开展产业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认真开展老区村建设,改善革命老区村发展条件;扎实搞好定点扶贫,深入持久开展社会帮扶。

(三)主要工作。

1.全面开展搬迁扶贫。

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扶贫对象实行迁户并村,充分考虑资源及就业条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序搬迁,把迁户并村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产业聚集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搬迁对象向中小城镇、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集中。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20xx年计划完成搬迁40户160人,同时做好市级搬迁工作。

2.分类实施整村推进。

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着力点,促进贫困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实现贫困村整体脱贫。20xx年计划实施4个村整村推进任务,按照《河南省财政扶贫整村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用于村级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备建设。

3.搞好雨露计划培训。

加大“雨露计划”培训力度,促进贫困农民就业增收。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重心,以提高贫困农民职业技能素质为目标,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培训就业农民向城镇转移。结合贫困村产业实际和需求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xx年计划培训600人。

4.稳步推进到户增收项目。

选择贫困人口比较集中和具有产业发展基础的村,在改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的同时,以村为单位,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现增收目标。20xx年计划开展4个村,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篇二

为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根据邱发﹝20xx﹞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自觉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动员各方面力量,确保如期脱贫。

(二)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从20xx年起,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进一步落实扶贫工作任务,绘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目标任务。从20xx年起,贫困人口实现逐年递减。20xx年底前,全乡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0xx年底前,基本解决群众贫困问题,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稳定实现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分类扶持。

(一)精准建档立卡。在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基础上,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帮扶单位和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将贫困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无劳动力户)、低保贫困户、一般贫困户四类,前两类为救济保障对象,后两类为扶贫开发对象,每个贫困户都有一本扶贫手册、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

(二)精准动态管理。认真制定扶贫对象和需求清单、脱贫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每年年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次调查评估和数据更新,对上年度脱贫和返贫的贫困户按程序核定,严格做到“两公告、一公示”,脱贫出列、返贫入列,落实动态管理。

因地制宜,对贫困村,因村施策,重点解决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利用本地资源和市场需求,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对贫困户,因户施策,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等措施,帮助脱贫致富。对五保户、低保户,通过社保兜底政策措施,解决贫困问题。

三、实施八大工程,为实现整体脱贫提供强力支撑。

(一)实施产业扶贫工程。科学制定产业脱贫规划,充分发挥市场活力,结合不同地域农业发展实际,重点推行贫困户自主发展、龙头企业+贫困户、家庭农场+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大户+贫困户等五种扶贫模式,帮扶到户到人,实现抱团发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发展壮大蔬菜、瓜果、花木、竹编、养殖、种植六大产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抓农产品“三品”(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建设,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对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等方式,发展规模种植、养殖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抢抓“淠河绿色生态经济带”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机遇,积极支持贫困户发展观光采摘、休闲垂钓以及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根据不同类型给予贫困户相应的资金补助。

3.大力发展光伏产业。通过个人自筹+政府补贴的方式,扶持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优先帮扶无劳动力、无稳定收入的贫困户。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农村淘宝服务站建设,加强电子商务基本技能培训,增强贫困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鼓励和引导利用互联网+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贫困户收入。

(二)实施就业扶贫工程。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创业培训,确保贫困户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积极鼓励和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鼓励贫困村能人带领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到贫困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政策支持。

(三)实施智力扶贫工程。积极推进教育扶贫。整合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关爱女孩行动、阳光工程等各项扶持资金,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条件。加大文化惠民工作力度,将文化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村倾斜,着力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

(四)实施社保兜底扶贫工程。严格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享受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采取政策性保障兜底实现脱贫。

(五)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结合省级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合理确定搬迁方案,确保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应般尽搬,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积极稳妥做好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坚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优先保障贫困户的基本住房安全。

(六)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着力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对标准较低、路况较差的县乡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到20xx年基本实现自来水“村村通”;实施沟、渠、路、林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建设,确保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

(七)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结合“三线三边三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以脏乱差治理、垃圾污水处理、改厕和村庄美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坚持发展与保护并行、产业与生态并举,扶贫与开发并重,加快推进淠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八)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建立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双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加强对选派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监管,落实在村工作制度,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做到严格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实现整体脱贫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

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各驻村点长、村支两委负责人和包村扶贫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村和有关部门是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做到公开透明,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加强乡扶贫工作机构建设,抽调专人设立扶贫工作站,明确分管负责人实行专抓,各村明确一名村干专抓扶贫工作,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扶贫开发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扶贫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村支两委人员,鼓励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扶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五)强化脱贫攻坚考核奖惩。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对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对村支两委负责人进行调度,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予以调整。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强化脱贫攻坚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作为,大力宣传各项扶贫政策,深入报道在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篇三

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65个贫困村精准扶贫实现当年整村脱贫的实施意见》(市委发〔____〕1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65个重点贫困村双联帮扶力量的通知》(市委办发〔____〕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委办公室联系点甘州区大满镇李家墩村的帮扶工作,推进该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任务,在充分调研和多方对接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李家墩村地处祁连山北坡浅山区,海拔1650米,距市区20公里,是省列65个精准扶贫村之一。

全村共5个社,210户,756人,有劳动力412人。全村耕地面积2500亩,人均耕地面积3.3亩。____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

列入精准扶贫计划特困户15户52人,其中因病致贫7户27人,因残致贫7户22人,因学致贫1户3人。

该村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农田零碎不整且配套基础设施滞后,特别是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多年得不到改善,渠道破损渗漏严重,灌溉不便,水资源浪费大;电网设施落后,用电质量差;村内道路年久失修,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种养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多年来,该村以杂交玉米制种为主导产业,种植业内部结构单一,农户以草畜养殖和劳务输出为经济支撑,群众观念落后,科技知识水平低,群众增收困难,社会经济发展缓慢。

二、脱贫目标。

通过精准扶贫,使李家墩村15户52人精准扶贫对象基本实现脱贫,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1/17。

全村群众收入大幅度提高,生产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全村整体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实现“____年整体脱贫、____年巩固提高、____年进入小康”的目标。

三、脱贫思路。

根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三个不变”、“四个切实体现”和“六个精准”的工作要求,结合李家墩村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因户施策,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开展帮扶,帮助实现当年整村脱贫的目标。

1.拓宽增收渠道。

通过与村“三委”班子成员交流,征求农户意见建议,确定将“高原夏菜(蔬菜和特色林果业)、食用菌、养殖业和劳务”作为全村农民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

一是大力发展高原夏菜。

依托大满镇泽源农产品商贸公司,采取流转耕地和土地托管等形式,走“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建设100座连片高标准高原夏菜大棚,带动农户发展蔬菜产业,形成蔬菜种植基地。

二是积极发展食用菌。

依托紫家寨现代农业公司,建成食用菌钢架大棚20座。三是加快发展养殖业。

李家墩村过去就有养牛养羊的基础,且大部分农户养牛养羊的积极性高。要以全村部分农户改造房屋圈舍为契机,鼓励家家户户发展草食畜牧业。在此基础上,利用李家墩村荒滩荒地,组建占地19亩、养羊____只的养殖专业合作社,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带动全村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养殖业占农民收入的比重。

四是提升发展劳务产业。

2/17。

用好现在外出务工人员建立的劳务关系,培育稳定的劳务基地,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加大外出务工人员培训,打造劳务品牌,带动劳务输出向组织化、有序化、合理化转变。

2.完善基础设施。

以破解水、电、路、渠、房等“瓶颈”问题为重点,夯实发展基础。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差异化补助政策,帮助44户农户完成危旧房整体修建,其中精准扶贫户13户,其他农户31户,帮助118户一般农户完成旧房局部改造;铺设村级道路3.7公里;改造人饮管网12公里;修建d80u型渠4.1公里,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争取列入整村电器化改造试点,对全村高压线路及变电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实施整村土地整理项目,整改土地2445亩;新打机井2眼,解决发展高原夏菜、日光温室缺水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实现整村农户无危房、通水泥(沥清)路、安全饮水和动力电全覆盖,全面改善生产生活基础条件。

3.改善人居环境。

实施农村环境卫生连片整治项目,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改厕,帮助建成卫生示范村,提升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扶持建设村级农民文化综合活动中心,建成文化广场、农家书屋、便民服务站、村民活动中心、职业农民培训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道德讲堂、戏剧舞台等文化功能阵地,大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水平。

4.加大金融扶持。

落实金融支持农业发展政策,协调做好草食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贷款工作,强化金融服务能力,重点做好争取贴息贷款支持发展生产工作。

5.提升能力素质。

3/17。

坚持扶贫和扶志相结合、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相结合,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变群众思想观念,提高群众综合素质,强化扶贫对象“造血”功能,激发群众靠自主创业、自主创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

落实好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围绕玉米制种、畜牧养殖、特色农业等主导产业做好技术推广;落实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采取“进村入社、联户结对、田间办公、赴外培训”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培训劳动力200人,力争职业技能鉴定率达到90%以上。

四、工作重点。

根据任务分工,李家墩村精准扶贫工作由市委办公室、中石油张掖分公司、区纪委(监察局)、区工会、区科协、区老干局、区供销社等单位联系帮扶。

市委办公室主要围绕帮扶工作任务,加强与各联系单位的沟通协调,重点帮助李家墩村组织实施好4类22个项目,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1.道路建设。

计划投资203.5万元铺设村级道路3.7公里,改善出行交通。2.渠道建设。

计划投资164万元修建d80u型渠4.1公里,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有效灌溉面积1200亩。

计划投资145.91万元,修建村主干道沿线渠道衬砌总长6.3公里。3.人饮工程。

计划投资40.5万元改造人饮管网12公里及入户水表和配套管件,解决全村吃水难问题。

4.高压线路改造。

4/17。

计划投资65万元,对2公里高压线路及4个变压器进行改造。5.土地治理。

计划投资391.2万元,对全村2445亩土地进行集中连片整治。6.机井架设及配套设施建设。

计划争取投资90万元,完成新打机井2眼及配套设施。7.道路两侧渠道绿化带综合整治铺设。

计划投资35.52万元,安装村主干道道牙石7.4公里。(二)富民产业类。

1.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

20xx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扶贫办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紧紧瞄准贫困群体与贫困人口,大力实施开发式扶贫战略,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积极实施整村推进、“雨露计划”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富有成效,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村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势头,社会事业有了新的进步。

一、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一创双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省、市扶贫办的各类文件,掌握其中的精神实质。

5/17。

1、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按照《关于下达20xx年度扶贫开发办公室责任目标的通知》(濮贫组【20xx】1号)要求,我县今年完成了9个贫困村(韩村乡苏二庄村、固城乡姚屯村、柳格镇城北村、双庙乡单寨村、六塔乡谢庄村、瓦屋头镇里固村、马村乡岳麦村、大流乡店上村、阳邵乡西阳邵三村)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任务,使用中、省财政资金630万元,修建c25标准水泥路道路长18.65公里。

2、20xx年度第二批整村推进项目,使用中省财政扶贫资金132万元,完成了马村乡齐吕楼村、巩营乡刘庄村的整村推进道路工程,修建c25标准水泥路道路长4.6公里。

3、20xx年度整村推进示范村奖励项目,省扶贫办奖励我县整村推进示范村(古城乡后囤上村、大屯乡南召市村)资金100万元,修建c25标准水泥路道路长2.76公里。

4、利用整村推进结余资金86万元,修建c25标准水泥路道路长2.4公里,解决了古城乡叶村、范村、前囤上、大高村、马庄村等5个村的群众出行难问题。

(二)“雨露计划”培训情况:

20xx年xx县“雨露计划”计划培训1000人,按照国家精准扶贫要求,今年扶贫办积极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贫困人口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3期,培训贫困人口1200人。

培训前期我办充分摸底调查,掌握农民需求,培训实施方式根据农民需求,真正做到农民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农民喜欢什么样的培训方式就采取什么的培训方式,培训过程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17。

培训重点覆盖阳邵乡乜庄村、报录村、西阳邵二、三、四村、前寒泗滨村、仙庄乡王毛孙村、大流乡店上村、六塔东留固村、古城马庄村、西王庄村、前囤上村、固城乡吕家村、马村乡白马杨村。

培训专业主要为花生种植与管理、现代小麦、玉米高产技术、中药材种植技术、大棚蔬菜管理技术、莲藕种植、养殖技术等。

从今年整体培训情况来看,根据农民需求,重点突出“实用”二字,经后期电话回访培训效果整体较好,受到广大贫困农民的称赞,通过开展培训,进一步转变了贫困村群众的生产观念,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强了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使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掌握12门实用生产技术,拓宽了农村家庭的增收门路,提高了贫困家庭就业创业的技能和致富本领,增强了农民自身的“造血”功能,促进了贫困村的发展。

1、扎实开展前期各项准备阶段工作。

按国务院扶贫办及省、市扶贫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县级实施方案;二是及时召开全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动员会,及时安排部署工作。三是科学测算贫困人口。

按照市测算贫困人口规模,根据本县贫困人口分布实际情况,将贫困人口规模测算到乡,乡镇按照县测算规模测算到行政村;四是注重分类指导。

通过扶贫办人员包乡,经常深入一线通过各种方式指导建档立卡工作。2、完成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对象的识别。

7/17。

按照“确定规模,农户申请,民主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公告”的识别办法,稳步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对象识别工作,真正做到了不错评、不漏评。

全县17个乡镇涉及到行政村都成立了民主评议小组,全县识别贫困人口46602人,11590户。

3、完成了贫困村的识别。

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级自愿申请、乡镇人*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以20xx年全省认定的贫困村为基础,严格按程序和条件进行识别。

对通过整体推进,定点帮扶等措施或通过自我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已发生明显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快增加、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大部分贫困群众已经稳定脱贫的贫困村(包括受表彰奖励的整村推进示范村),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纳入产业集聚区、中心商务区、城中村改造规划的贫困村,不再作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村。

通过这次建档立卡工作共识别出贫困村78个,其中新认定贫困村20个。4、完善各乡镇资料归档工作。

我县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但是在一些乡村仍然存在不注意保存评选材料问题。

目前,我办采取逐乡审核上报材料,并对各乡材料提出整改意见,待各乡整改完成后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截止目前,全县17个乡镇资料已审验合格,完成归档。5、完成了我县46602贫困人口的信息录入和上传工作。6、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8/17。

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我县已已制定《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派出78个驻村工作队,参与驻村帮扶县直单位90个,驻村工作队员246名,参与结对帮扶工作各类人员2604名,有力促进了我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

(四)通过项目扶持和带动实现全县稳定脱贫4966人单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瞄准扶贫对象,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确保我县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精准扶、扶精准,重点扶、扶重点,整体扶、扶整体,长远扶、扶长远”的工作方针,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二、工作目标。

____年,全区统筹各级扶贫开发总投入达100万元,帮助600名扶贫对象脱贫致富,减贫率达16.5%以上;____年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00元以上,比上年增加800元,增长率达16%;完成22户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三、工作要求(一)精准扶贫到人。

瞄准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录入____年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农村家庭居民,开展精准帮扶。

____年,在进一步摸清底子(____年全区扶贫规模数3371人)的基础上,强化问题导向,精准扶贫到人,对1000名以上扶贫对象给予帮扶。

9/17。

(二)精准扶贫到户。

____年对400户以上扶贫户实施精准扶贫。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了解情况,分析致贫原因,仔细甄别,因户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做到“一人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个帮扶项目、一套帮扶措施、一名帮扶责任人”。

对有生产能力、有发展意愿的扶贫户,集中力量帮助他们在住上安全房、喝上卫生水的同时,实现学有所教、业有所就、病有所医。

(三)精准扶贫到村。

全区新一轮贫困村共2个,从____年起,对2个贫困村整村推进精准扶贫。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水、电、路、房、产业、文、教、卫、游、信息”等十项重点工作。

在产业发展上,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二、三产业则发展二、三产业。

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能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要倾斜到位,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贫困人口全覆盖。

在教育发展上,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安排专项资金,资助特困户子女义务教育、“两后生”培训、大学毕业。

在环境整治上,打造整洁、美丽、宜居乡村。

从____年起,对2个贫困村,由省市区乡四级联动,分别派出扶贫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全覆盖。

____年,实现每个贫困村扶贫项目整合投入20万元以上。(四)精准扶贫管理。

全面提高扶贫科学化管理水平。

10/17。

一是建立精准扶贫动态管理。

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扶贫开发工作部门,全方位、全过程监测扶贫对象、监管扶贫项目,建立健全扶贫信息网络和扶贫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规范扶贫资金管理。

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以上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区级财政报账。

统筹整合的相关涉农资金、行业部门资金,管理渠道不变。三是抓好扶贫项目管理。

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在征求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制定扶贫项目规划和分年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责任人,精准实施扶贫项目。

建立科学合理,目标明确,责任到部门、到帮扶人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市直扶贫工作队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扶贫办共同管理、考核,区扶贫工作队由区委组织部、区农办(扶贫办)进行管理。

对扶贫业绩突出的帮扶干部予以表彰或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精准扶贫的领导。

各乡镇和区直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坚持扶贫开发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

把扶贫开发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

主要负责人要树立“抓扶贫开发就是抓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识,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责任制,制定扶贫规划,采取过硬措施,帮扶到村到户到人。

11/17。

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精准扶贫理念,切忌“空喊口号”。

各单位要立足本职,转变作风,协调配合,形成精准扶贫强大合力。(二)加大对精准扶贫的投入。

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确保效益”的原则,整合各单位、各行业资金100万元,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启动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

其中省级扶贫村每个10万元计20万元,其他24个区级领导联系扶贫点每个2万元计48万元;各乡镇要将专项扶贫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区直包村单位每年从节约的“三公”经费中给予联系扶贫点对口帮扶。积极争取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增加产业扶贫的信贷投入。

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精准扶贫,鼓励社会各界与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开展“手拉手”、“一对一”结对帮扶。

(三)开展驻村帮扶全覆盖。

按照“领导联村、单位包村、干部驻村”的要求,从区直单位派出2个工作队,乡镇派出2个工作队,对2个贫困村开展干部驻村帮扶。

其中4名区级领导联点帮扶2个贫困村,区直扶贫工作队由区委组织部从区直单位抽调中青年干部或后备干部组成,队长由副科实职干部或优秀后备干部担任,兼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联点的区级领导、区直包村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到帮扶贫困村现场调研2次以上。

驻村扶贫工作队三年一轮,三年内未脱贫的,原工作队继续帮扶。驻村扶贫工作队重点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扶贫“三件实事”来做,围绕中办发〔____〕25号文件的“十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扶贫各项工作。

12/17。

(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

要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对“一对一”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

着力引导扶贫对象树立“脱贫不等不靠,致富敢闯敢冒”意识,自力更生,增收致富。

____年起,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问责。

主要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扶贫预算投入、驻村帮扶工作情况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扶贫职责落实情况等。

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达川委办发[20xx]91号)和《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委办发[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局精准扶贫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有机衔接,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扶持,改善贫困村的发展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力量,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

改变粗放扶贫的做法,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档案建档立卡,做到村建卡、村造册,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实现扶贫工作由“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

13/17。

(二)坚持帮扶规划措施到村到户。

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分类制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规划和计划,做到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

(三)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

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户项目的扶持,涉农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捆绑投入,各类社会保障项目要对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一)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一是按照《全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我局定点帮扶的大滩乡夏家坝村、张家店村组建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2年,把项目、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短缺资源输送到村到户;二是制定局机关党员、干部对口结对帮扶方案,定期开展对口结对帮扶工作;三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林业科技服务队,定期不定期开展林业科技下乡工作。

(责任领导:李荣世,责任科室:政工股)(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大力提高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

到20xx年底,初步遏制全区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生态局部恶化的势头,90%以上珍稀濒危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32。

3%。

到20xx年,全区资源、环境、生态问题总体明显改善,95%以上的国家及省、市级重点野生保护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33。

3%。

14/17。

到20xx年,全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森林覆盖率达到34。

7%,湿地萎缩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重大生态问题基本遏制,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明显提高。

(责任领导:李荣世,责任股室:资源股)(三)林业产业扶贫工作。

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扶持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收入;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扶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收入。

推进特色林业产业扶贫增收,加大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力度,发展木竹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特色优势林业产业。

重点抓好乌梅、花椒等基地建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健全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林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延长产业链,提高林产品的附加值。

到20xx年,全区发展木质原料林基地2万亩,特色经济林基地5万亩,林下经济4万亩。

(责任领导:谢朝军,责任股室:产业股、项目办)(四)惠农政策落实工作。

坚持把落实惠农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所有直补资金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受益对象是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将林业补助资金直接划转到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账户。

(责任领导:陈明国,责任股室:天保办、退耕办)(五)基础设施改善工作。

15/17。

对各林场(站)及工区,做好基础设施、危旧房改造及棚户区改建,优先解决贫困户、危房户的住房问题,逐步改善国有林场各工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领导:谢朝军,责任股室:项目办)(六)困难职工救助慰问工作。

对困难职工、贫困户要做好爱心帮扶及困难救助工作。(责任领导:李荣仕,责任股室:政工股)四、保障措施(一)强化领导。

成立达川区林业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碧和,副组长:陈明国、谢朝军、李荣世、程晓玲、吴彬,成员:何成元、肖家明、张吉飞、伍勇、刘福春、王强林、张浩。

(二)逗硬考核。

建立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将扶贫工作纳入对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并纳入规范化管理,确保扶贫开发工作长期化、可持续。

(三)保障投入。

每年整合5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林业精准扶贫工作,对我局扶贫工作及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驻村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设施设备。

(四)主动衔接。

对涉及各股室及单位的扶贫工作,要积极做好相关计划、

总结。

及信息的报送工作,工作上主动衔接。

对由林业局牵头的工作项目,落实专人对接其他配合单位,共同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规划、实施、总结工作。

16/17。

(五)严明纪律。

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轻车简从,不加重基层负担,自觉接受各项检查与群众监督。

17/17。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篇四

项目名称:资金类别:项目申报单位:项目承担单位:

关于申报东风村为2012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的请示。

省民委:

根据《关于申报2012少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申报城厢街道办东风村为2012少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及一所回民小学--东风民族小学。近年来,东风居委会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有关部门的帮扶下,蔬菜大棚种植,水产养殖等高效农业已初具规模。该村人均年收入8735元,贫困户412户,人均年收入2356元,少数民族贫困人口56人,人均年收入2120元。

二、建设特色村寨和发展试点项目优势。

基础设施,增加了高效农业种植的保险系数,提高了东风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村级组织领导有力。村干部整体素质高,人员配备齐全,工作积极,在村支书臧艺为首的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村干部脱贫致富奔小康。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上得到县、街道两级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村里建立了党员活动室、村民活动室和维稳工作是,村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切实改善。2006年该村人均收入1500多元,经多年发展,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东风村群众经济生活水平和村容村貌有了较大的提高,2011年人均收入已达9350元。近年来,该村加强设施的建设,满足群众对道路、供水、用电的需求。全村均已完成农网改造工程,村民用上安全可靠的生产、生活用电,吃上流动洁净的自来水。

四是资源优势得到有效开发。近年来,在泗阳、城厢两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民委的大力支持下,该村为尽快改变东风村落后的状况,依靠当地交通便利和水系发达以及耕地肥沃的优势条件,确立了“发展蔬菜大棚种植富民、大力兴办工业经济壮村”的发展思路,积极将本地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发展,利用招商引资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东风村境内蔬菜大棚林立,面积达300多亩,种植青椒、西瓜、莴苣、豆角、黄瓜、西红柿、黄秋葵等农作物,年产500多吨,销往南京、苏州、上海等大中城市。目前,东风村有蔬菜合作社4个,大棚种植户60多户,亩均纯收入达6000多元,大棚种植已成为该村的支柱产业,有力的带动了部分少数民族脱贫致富。

更多、更大的扶持和照顾,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特向上级部门申请将东风村列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发展项目试点村。

并申请实施如下项目:

三、主要申报内容和实施项目。

为彰显和恢复东风村伊斯兰回族村,方便回族群众过宗教生活,对现有村落进行康居示范小区建设。争取用3年时间规划建设东风康居示范小区,建成有民族特色的新式集中居住区。同时,进一步扩大蔬菜大棚种植,加快村民(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努力把东风村建成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有浓厚伊斯兰特色的新农村。

2012年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如下:

1、新建社居民集中点1个:占地面积10亩,需要资金300万元;

2、恢复建设清真寺1座,需要资金50万元;

3、新增开发蔬菜大棚200亩,需要资金250万元。2013年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如下:

1、吸收、新增集中区扩大建设,需要资金350万元;

2、新增开发蔬菜大棚200亩,需要资金250万元。

2014年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如下:

1、吸收、新增集中区扩大建设,需要资金300万元;

2、全体小区绿化、道路、电网、光缆、用水等加以完善,需要资金75万元;

3、新增开发蔬菜大棚100亩,需要资金125万元。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附:

1、东风村原排放图片。

2、东风村原清真寺图片。

3、东风村待改造小区图片。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篇五

为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助推扶贫攻坚工作,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和创业致富技能,镇妇联根据市县妇联《关于开展“五个一”工程,助推扶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的新形势要求,围绕全镇扶贫项目,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着力提升广大农村妇女整体素质和文明素养,着力提高妇女的创业致富能力,为推进跨越赶超、后来居上发挥妇联组织应有的作用。

二、任务目标。

到2015年,培树1个市、县级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建设1所市、县级示范“乡村女校”;举办5场创业技能培训;评选5名创业致富女能手;开展10名困境妇女儿童关爱行动。

三、主要措施。

1、培树1个巾帼创业示范基地。近年来,我镇妇联积极扶持妇女创业,就业,引领妇女发展生产、传授技术、传递信息、搞活商品流通,有效促进了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今后三年我们要强化基地建设,打造妇女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创建一个科技含量高、经营规模较大、综合效益好、示范带动强的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要成立由女性引领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要培育规模大、起点高、辐射面广、竞争力强的“妇”字号龙头企业、巾帼科技示范基地,推动基地建设上规模、上水平、出精品,引导农村妇女向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努力拓宽致富渠道。

2、建设1所示范“乡村女校”。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的作用,要以提高女性素质为目标,多措并举,加强“乡村女校”建设,力促农村妇女创业致富。今后三年在最少建设1所示范“乡村女校”,发挥“乡村女校”的积极作用,依托“乡村女校”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创业致富培训,帮助农村妇女掌握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创业就业技能,增强致富本领,充分挖掘妇女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潜力,带领她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实现农村妇女的全面发展。

3、举办5场创业技能培训。三年中,要依托妇女之家、乡村女校开展各种创业技能培训。在技能培训上要采取多种培训形式。一是专题培训。培训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当地优势产业及妇女致富需求确定。在每期培训开班前,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深入了解妇女最迫切的技术需求,按照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引导式培训。利用妇联或女能手创办的基地、协会进行现场培训;三是开放式培训。定期开展外出参观、交流展示等活动,使参训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她们参与各种培训和活动的热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取得更快更好发展奠定基础。要调动妇女学习的积极性,使妇女务农有本领、就业有技能、创业有发展,实实在在成为受益人。总之,要通过培训,提高妇女自我发展意识,增强自我发展本领,使妇女学习掌握一项以上实用新技术,找到一条长远增收的路子。

4、评选5名创业致富女能手。要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深化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树立帮扶一批“妇”字号科技示范大户,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女能手为骨干的农村女性创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她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千家万户农村妇女创业,三年内评选表彰5名创业致富女能手。要充分发挥女企业家、女科技工作者、巾帼建功标兵、巾帼示范岗等优势妇女群体的作用,采取“1+1”等结对形式,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结对帮扶。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吸纳周边妇女就业,带领农村妇女增收致富。要实施好“小额贷款助推农村妇女创业行动”,让更多的妇女能够享受到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优惠政策,为妇女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5、开展5名困境妇女儿童关爱行动。要扎实推进春蕾计划、“温暖援助贫困单亲母亲”、“母亲邮包”项目的实施,要加大内引外联工作力度,积极筹措助学、助困资金,为广大贫困母亲、儿童送去温暖、送去希望。要把困境母亲作为扶志、脱贫扶助的重点,帮助她们尽快摆脱困境。要积极开展“送项目、送科技、送文化、送法律、送健康”活动,维护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三年内通过各种途径救助困境妇女儿童5名。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方案制定阶段(2013年8月15日—9月15日)。通过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妇女知晓活动的主要内容。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9月—2015年9月)。确定工作试点,扎实开展工作。期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总结经验、培树典型、开展形式各异的推进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

3、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9月-11月)。要对三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创建成果,同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五、总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镇妇女中开展此项工作,是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把握新要求、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的统领性工作,我们要共同努力,积极响应,把妇女创业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全镇妇女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2、强化宣传,营造环境。我们要注意发现、培养、树立工作中的典型,并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妇女在参与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妇女中积极培育、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引导创业热情,倡导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发展理念,让创业成为广大妇女的价值取向和自觉行动,带动更多妇女创业致富。

3、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好此项工作是我们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工作的具体体现,要按照一个好的精神状态、一个好的工作作风、一个好的工作业绩的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助推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建设再上新台阶。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生态扶贫,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以有扶贫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为实施范围,加强对全区的贫困村,所有贫困人口的生态扶贫,并向生态脆弱的石漠化区和渠江流域等重点区域倾斜。

二、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本底。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4%,扶贫搬迁0.8万贫困人口,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重大生态问题基本遏制,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经济长足发展,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显著增长,贫困地区林农与全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性保护、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确保区域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稳定。结合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一批能促进当地农牧民增收致富的经济林(草)果产业。继续抓好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生态服务功能和经济产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遏制水生态系统失衡趋势,建立完善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

(二)加大生态资源利用(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安监环保局、区旅游局、区发改局)。

加强生态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依托森林及野生植物资源,规划建设一批植物花卉(彩叶)观赏、森林康养基地和森林人家,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生态资本和经济效益。加强国有林场重要景区(点)水电路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景区的可进入性和舒适性,扩大游客规模,带动当地群众稳定就业和增加旅游服务收入。鼓励林农积极培育林下药材、森林蔬菜和林下生态养殖业,大力发展立体林业和循环经济;引导有序开展林下野生菌和森林蔬菜采摘,推动珍稀生态资源永续利用。

(三)开展人居环境治理(牵头单位:区安监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

在全区深入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源保护,不断提高水源地水质合格率。大力开展“洁净水”行动,全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在贫困地区规划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收储转运系统。

加强生态文明细胞建设,建设国家和省级生态乡镇(街道)、生态区,实施新村绿化。加强贫困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加大农产品产地重金属防治力度,开展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废旧农膜循环利用,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在贫困乡镇(街道)、贫困村(居)及居民点开展以脏乱差治理、养殖污染治理、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

(四)推进防灾减灾避灾(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扶贫移民局、区发改局)。

在生态环境恶劣、生态体系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及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结合新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和避灾移民搬迁。加大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强化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大森林生物病虫害防治和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力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三、

进度安排。

(一)生态保护建设。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生态实现“由破坏大于治理向治理大于破坏”的历史性转变,水生态系统失衡得到根本扭转,累计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0.3万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0.1万亩;累计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0.3万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0.04万亩、0.1万亩、0.16万亩;治理石漠化土地36.95平方公里,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8.59平方公里、16平方公里、12.36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5平方公里,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35平方公里、65平方公里、50.5平方公里;抚育中幼林1.5万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0.5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林3万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1万亩。到2020年底,贫困地区生态治理任务基本完成,森林和水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累计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0.5万亩、退耕还林0.5万亩,治理石漠化土地36.95平方公里,抚育中幼林3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林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治理区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减少85%以上,土壤侵蚀模数至少降低一个等级。0.5亿元,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350元。到2020年底,新建森林公园1个、森林人家10个,修建和硬化国有林区重要景区(点)公路20公里;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产值达到1亿元,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700元。

(三)人居环境改善。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前锋区建成省级生态区,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2个。城区及所有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0%以上,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华蓥山自然保护区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完成广安市国家级生态市规划建设要求,通过创建省级生态区验收,完成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任务。到2020年底,全区污水入网率、处理率均达90%以上,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各种有毒有害废物得到安全处置。重点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稳定达标。

附件: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识别是指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和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是指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精准管理是指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建立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是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

(1)建档立卡。国务院扶贫办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负责省级相关人员培训、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省(区、市)根据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分省(区、市)和分片区贫困人口规模,按照《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分解和控制办法,负责将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逐级向下分解到村到户,并负责市县两级相关人员培训、专项督查等工作;县负责贫困户、贫困村确定,并组织乡(镇)村两级做好建档立卡工作。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相关数据录入电脑,联网运行,并实现动态管理,每年更新。

(2)信息化建设。国务院扶贫办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制订标准规范,整合办内原有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各省(区、市)、市(区)、县(区)负责设备购置、人员配备、数据采集和更新等工作。通过信息化建设,引导各项资源向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配置,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此项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逐步升级完善。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3)各省(区、市)普遍建立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并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数据库。此项工作由各省(区、市)负责,2014年6月底前派驻到位。

(4)做好干部选派工作。各省(区、市)要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能力较强、特别是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帮扶项目、考核办法和问责制度等。

(5)落实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6)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各省(区、市)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和问责。加强驻村工作队的规范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

各省(区、市)在。

总结。

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大力培育行得通、能管用的扶贫品牌。

(7)雨露计划。各省(区、市)扶贫和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政策和规划,对参加中高职教育或两年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发放生活补助,提供扶贫贴息贷款支持,提升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适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8)扶贫小额信贷。各省(区、市)扶贫、财政和金融部门负责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没有外出就业、有一定技能又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帮助“换穷业”。提高瞄准性,加强监管,真正惠及贫困户。

(9)易地扶贫搬迁。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局)与扶贫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规划和计划,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新型城镇化中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使这部分贫困群众彻底“挪穷窝”。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搬迁户的意愿,并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四)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0)各省(区、市)扶贫部门要将扶贫措施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紧密衔接,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整村推进、互助资金、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

(11)各行业部门,要重点围绕落实25号文件,组织实施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作”。各行业部门按照25号文件要求,制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

第一章项目摘要。

一、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瓜子扩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及建设年限项目建设单位:xxxxxx。项目建设地点:xxxxxx。

项目建设年限:1年(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发展目标。

项目建设规模:年产瓜子产品300吨,其中:葵花子系列产品200吨,南瓜子系列产品100吨。

项目发展目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实现销售收入700万元,利税85万元;每年消化葵花子400多吨,南瓜子200多吨,每年可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400多万元,推动“三农”发展;推动清涧县炒货产业发展,扩大清涧县食品工业领域,促进工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食品工业体系不断完善。

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是xxxx,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号xxxxx,法人代表xxx,地址位于xxxx,主营业务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及红枣、粉条、五谷杂粮销售。合作社现有职工15人。通过几年的生产经营,企业在陕西、宁夏、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已经建立了广阔的营销网络,产品销售量稳步上升,目前已达到每年产销各类瓜子200吨以上的水平。

截至2012年底,企业共拥有资产总额220.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8.8万元,流动资产181.64万元,资产负债率42.55%。2012年共生产葵花子、南瓜子等各类炒货食品200多吨,实现销售收入318万元,实现利税45万元。

一、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分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两部分,总建筑面积400m,其中:生产区修建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及包装车间,建筑面积300m;办公生活区修建办公室、职工宿舍及其它设施,建筑面积100m。项目共购臵和安装关键生产设备10台(套)。

二、项目建设发展目标。

项目引进先进的炒货生产设备,建成标准加工厂,实现瓜子的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促进炒货产业由家庭作坊式向222正规企业式方向发展,丰富县内工业产业内容,优化产业结构,带动“三农”发展。

三、建设内容设计。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的要求,本着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及节约投资的原则进行规划与设计。用现代工厂化集约生产方式取代单家独户的粗放生产方式,用专业设计的封闭、集中的加工车间取代土法改造的露天、分散的生产场地,严格依照国家法律规范和企业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彻底改变以往的无标准、无规范的作坊式的加工办法,产品向多品种、多规格、多用途、小定量、精包装、品牌化方向发展,彻底改变了以往的品种单调,无标识、无品牌状况。

第四章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78.5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43.5万元,流动资金投资35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中,计划企业自筹资金63.5万元,申请榆林市产业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

三、财政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计划用于项目土建工程建设。

第五章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项目计划建设期1年(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建设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完成项目土建工程建设;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完成项目设备安装工程;2014年6月,完成项目联调联试、职工培训等工作,投入使用。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为了项目顺利实施,合作社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全程监督实施,保障项目按要求完成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就业人员10名,具体负责项目的运行。

二、技术保障措施。

目前,国内普通炒货生产技术非常成熟,榆林市内就有几家较大的瓜子加工企业。为了熟练掌握生产技术,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大瓜子加工企业进行了多次参观学习,并与设备厂家进行了深入沟通,完全掌握了有关技术。

三、资金管理措施。

合作社设立项目建设资金专户,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资金使用,确保所有建设资金用到实处。

第七章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可生产瓜子产品300吨,其中葵花籽200吨,南瓜子200吨,年可实现销售收入700万元,实现利税85万元。

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就业岗位10个,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可促进清涧县炒货产业向着专业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当地产业结构的优化。

项目建成后,通过订单农业的方式,与当地农民签订长期葵花籽、南瓜子购销合同,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每年可消化葵花子400多吨,南瓜子200多吨,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400多万元,有利于“三农”发展。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篇七

为增加贫困村集体及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建立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的产业带动作用和社会综合效益,结合我县太阳能资源优势和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88个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大力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思想,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的工作方针,围绕我县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

通过光伏扶贫的带动作用,重点扶持家庭劳动能力弱、无稳定增收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实现2018年全面脱贫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全县88个贫困村建设88个100千瓦的村级小型光伏电站项目,发电收益用于该村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期脱贫。

对于不具备选址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可在乡(镇)区域内统一协调配置。

三、资金筹措

以每个贫困村投资约70万元,建设1个1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为基准,88个贫困村计划总投资约616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建成后装机规模可达8800千瓦。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集解决,并委托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统一对全县村级光伏电站进行全程管理。

四、产权归属及收益分配

(一)村级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二)脱贫前,售电收益按照豫发改能源〔2016〕978号文件规定,电站收益首先由光伏扶贫项目公司按每个村级光伏电站带动20户,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标准,分配至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分配给光伏扶贫项目涵盖的贫困群众;其次用于支付税金、运营维护和土地流转等费用;最后剩余部分用于发展项目所在贫困村集体经济。

(三)脱贫后,电站收益扣除税金、运维费用等必要支出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全部清偿后,发电收益扣除必要的支出费用外,全部上缴县财政,用于脱贫成果巩固或发展集体经济。

五、选址、建设安装及运营维护

优先选址在集中连片的房屋屋顶、空地或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其中,屋顶结构,符合承重要求;面积不低于1300平方米(以100千瓦为例),光照条件较好,符合电网接入条件。

具体选址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国土、林业、电力、规划等相关部门现场科学确定。

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作为全县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监管;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协助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光伏指标的申报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国土、林业、电网等单位派出机构及行政村,完成项目选址初审工作,配合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审批手续的收资工作。

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实力、产品质量、施工经验及报价合理的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安装单位,并负责后期运行维护。

工程质量要确保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衰减率、保质期,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保质期等主要质量指标,要确保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运维企业对村级光伏电站的管理和技术服费用,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运维协议约定,从发电收益中提取。

六、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改、扶贫、财政、国土、林业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以及电网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光伏扶贫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到分工明确、目标清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合力推动光伏扶贫工作。

附件:宜阳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篇八

扶贫帮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扶贫帮困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我连支部再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大,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扶贫措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如下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农三连党支部努力形成党政领导、工会负责、职工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不断提升我连扶贫帮困工作的整体水平而努力工作。

一、目标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连队的经济发展.

2、帮助困难群众落实脱贫解困措施,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病能医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3、帮助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寻找一项致富途径,掌握一项生产技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实现家庭人均收入逐步达到或超过连队人均收入水平.

二、领导小组。

组长:朱建堂、林江山。

副组长:薛菁。

成员:彭国玲、周檑、张修泉、易蓉、邓勇。

二、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连扶贫帮困连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扶贫帮困的意义、作用和措施,扩大扶贫帮困的影响,争取全连职工群众的支持,营造全连职工群众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2、落实扶贫责任.本单位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将干部职工编入结对帮扶贫困户,采取每人帮扶一至二户的办法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明确了扶贫责任人的目标任务.

3、加大"就业扶贫"力度.要在解决帮扶对象就业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广避门路,千方百计寻找就业途径,切实增强其"造血"功能.4、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智力扶贫,通过农业技术培训,加快帮扶对象脱贫后向致富示范户的转变.使之在帮扶活动中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其他的困难户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所谋,转变作风,联系实际,切实将扶贫措施落到实处,力争较好完成农三连的扶贫帮困任务.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政治任务,将其列入连队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解决贫困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要坚持物资救助与精神文化救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不断探索扶贫帮困新思路、新形式、新办法,确保扶贫帮困工作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应.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连扶贫帮困领导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扶贫帮困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激发全连职工群众的扶贫帮困热情,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为搞好扶贫帮困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关心和帮助,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虹桥街道20xx年帮扶困难群众实施方案。

一、成立虹桥街道帮扶困难群众领导小组,明确帮扶困难群众标准,对社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排摸和分类,制定帮扶标准,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超过该家庭收入的,即可纳入帮扶范围,增强帮扶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项目帮扶,缓解困难家庭子女高中、大学阶段的就学困难。构建三级工作网络,按照“个人申请、公正评估、集体评议、共同帮扶”原则,建立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社区扶贫帮困评估小组,分别负责困难对象发现、评议、调查、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做好“一帮二”、“一帮一”、“二帮一“扶贫帮困工作,即: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户贫困居民;普通党员每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非党员干部每2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要定期走访,为所帮扶的贫困居民办事实,有实效,制定个人帮扶计划,有帮扶情况记录。

三、建立社区单位长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

辖区各单位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单位采取与贫困居民“手拉手,结对子”的方式,结合贫困居民生活实际适时开展捐资助学帮扶就业、就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活动。

四、建立扶贫帮困考核机制。把扶贫帮困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辖单位精神文明考核依据,对扶贫帮困工作扎实,取得实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帮困情况列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扶贫帮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导、扶持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根据《攀枝花市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的相关要求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现就我局20xx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指导思想。

定点扶贫帮困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发挥本单位、本部门职能优势,采取智力的、科技的、经济的、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献爱心,共建和谐新村”这一主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定点帮扶对象解决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原则。

在定点扶贫帮村工作中,应坚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努力落实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解决定点扶贫对象的实际困难,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三、定点扶贫工作的对象。

定点帮扶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帮困规划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贫办下达的具体扶贫点和单位进行扶贫。

四、定点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攀委办函〔20xx〕14号、攀扶贫办函〔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职能优势和盐边县渔门镇十村的实际情况,拟从以下几方面对帮扶对象进行定点帮扶:

1、由局领导带领局扶贫帮困小组成员,深入扶贫帮困村进行实地调研。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签订帮扶协议。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帮扶对象充分研究协商,拟定帮扶协议。帮扶协议一旦形成,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则按协议条款逐条加以落实。

3、帮扶工作的重点。一是提供智力支持。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实际,加大对帮扶对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要经常对帮扶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一定的方式,结合当前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以给他们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方式,教育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务工农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为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前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一条重要途径;以宣传学文化、学科学为重点,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以运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决好帮扶对象的各类矛盾纠纷,无偿为他们提供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服务,达到建设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二是提供经济支持。尽管目前司法行政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本年度我们要在上年度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扶贫资金的来源:采取行政挤一点,协会出一点,职工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在春节期间,向特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篇九

为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步伐,从根本上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发展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坚决打赢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1.精准识别,精准搬迁。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水平。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各项资金都要精准集聚,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和后续脱贫,防止“大水漫灌”。

2.群众自愿,应搬尽搬。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努力做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并统筹处理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户、特困户等同步搬迁人口的关系,确保有序搬迁、平稳搬迁、顺利搬迁。

3.保障基本,完善配套。严格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要求,做好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安置住房的规划和建设,防止因建房面积过大而增加搬迁群众负担,防止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因建房而负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新建的住房要符合美丽乡村规划,做到新房与新村同步建设。切实做好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整合资源,稳定脱贫。紧密围绕搬迁对象脱贫目标,把扶持搬迁对象后续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积极拓宽搬迁对象稳定增收渠道,实行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并重,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质并重,努力提高搬迁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争取完成对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保护区等有搬迁意愿农户的搬迁任务,其中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5.9--8.5万人(目前我省有搬迁意愿的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约5.9万人,考虑到因灾因病等因素可能导致新增返贫,“十三五”期间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人数在5.9—8.5万人之间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做到立足实际、应搬尽搬。实施搬迁后,搬迁对象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收入结构明显多元,经济收入整体提高,全面实现脱贫致富,安置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迁出区水土流失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

(一)搬迁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需要搬迁农户,主要为:偏远自然村农户、地灾隐患点农户、生态保护地需搬迁农户、灾后需重建农户,以及居住在危旧房需集中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二)搬迁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迁和分散搬迁两种,鼓励整村搬迁集中安置。对于偏远自然村且有意愿搬迁的农户,应采取自然村整村搬迁方式为主。

(三)安置方式。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和城镇化进程,主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引导集中安置。

1.集中安置。依托中心村、集镇、县域和工业园区周边附近交通便利、公共服务配套水平高和就业条件好的地方,采取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的方式,引导搬迁群众集中安置。

2.购房安置。购买集镇、中心村空置的安全、实用二手房以及在城镇有稳定收入来源、到城镇购房的,均可享受搬迁同等补助政策。

3.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

4.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外,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应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建设内容。

(一)搬迁群众住房建设。

困户搬迁安置,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安全实用的原则以及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建筑面积。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住房质量和安全。

(二)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善出行条件,满足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全面硬化安置区主干道;根据对安置区供配电调查情况,实施电力扩容及线路改造;努力解决搬迁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实现广播电视、宽带户户通;对安置区村社公共活动场所周边、主要道路两侧、院落四周进行绿化、美化。建设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集中安置区可依托现有幼儿园、小学、初中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尽量不再新建相关教育设施;现有设施规模小、分布零散、设置不均衡的,根据需要增加新建或扩建。规划为每个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一个群众活动小广场。根据安置区实际情况和需要规划建设安置区村委会。根据安置区搬迁群众实际需求规划建设分散供养养老院。为优化安置区环境,实现垃圾定点收集,规划实施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功能布局、规模配置和建设标准等,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置区建设规划执行。

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部署,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对于整村搬迁后的原宅基地进行土地复垦整治,积极开展迁出区生态恢复工作。

四、补助标准。

(一)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每人可享受补助不少于25000元,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000元、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以及省级财政补助不少于3000元(在每人补助3000元基础上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户、贫困残疾人户等对象还可享受政策叠加,即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在集中安置区建房的国定贫困户,县级可从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和人均5000元的专项建设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统一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地可根据需要,从农发行、国开行提供的人均不超过3.5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中切出部分资金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搬迁安置任务完成后,专项贷款剩余部分可用于对贫困户的后续扶持。

(二)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三)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

省级财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补助3000元,同时享受造福工程相关政策叠加补助;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十三五”期间,全省搬迁25万人以上。以每人平均建房投资3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万元测算,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共需150亿元以上,实际投资根据搬迁人数进行调整、确定。

(二)资金筹措。

1.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55--5.95亿元(按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争取补助7000元测算),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

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专项建设基金。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设立的专项建设基金,为市场化运作的省级投融资主体注入3.25--4.25亿元(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每人提供0.5万元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资本金,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省级造福工程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建房补助资金9亿元以上,用于搬迁户住房建设补助。

5.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资金4亿元以上,用于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缺口资金118--123亿元,除引导农户自筹约50亿元资金外,主要通过争取由农发行和国开行提供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以及其他投融资渠道解决。

六、融资模式。

(一)资金承接、发放与使用。

委托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组建福建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担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工作的投融资任务。国家下达我省地方政府债和专项建设基金额度,分别由省财政和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注入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作为项目资本金。

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将专项贷款规模分批发放至省级投融资主体,贷款份额由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各自承担50%,利率按国家政策执行优惠利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由省级投融资主体统贷统还,并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县(市、区)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签订相关协议。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投融资平台或指定现有平台承接扶贫开发投融资业务,并作为承贷主体,负责向省级投融资主体提出贷款申请。贷款获批后,省级投融资主体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资本金到位情况,分批发放贷款资金给县(市、区)投融资平台,由市县实施主体建设使用,实行专款专用。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投融资平台直接与农发行及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协议,并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品种。

1.扶贫搬迁地方政府补助资金专项贷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提供补助资金。对于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易地扶贫搬迁统计数据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专项贷款,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0%以内执行;对于地方政府给予搬迁补助政策的其他搬迁改造人口的专项贷款,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

2.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主要用于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原居住地的复垦及整理等相关项目。项目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50%以上的,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0%以内执行;项目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50%以下的,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

七、支持政策。

(一)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的支持力度;整合省直部门涉农资金,统筹用于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土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集中安置区用地需要;用好用足用活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收益主要用于群众搬迁改造和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金融政策。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指导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落实和衔接好易地扶贫搬迁所需信贷资金,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并加强督促检查。

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实,在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对搬迁群众及集中搬迁安置区予以倾斜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省级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总责,重点做好实施方案编制、确定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市县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搬迁对象的组织动员、审查认定、安置区选址,以及落实建设用地和工程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农村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并列入各地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科学规划布局。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框架,把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发展、工业园区开发、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有机结合,一起规划。坚持集中安置为主,尽可能地将搬迁群众集中安置在集镇所在地、工业集中区周边和中心村,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三)创新搬迁模式。坚持住房模式多样化,既可统一安排宅基地,统一规划,每户一宅;也可群众集资统一建设公寓式套房住宅,每户一套;还可几户合作,集中联建。坚持建房方式多样化,各地要在统一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建房方式不拘一格,可以依托亲朋好友出工出力建房,也可由乡村统一交由有资质的施工队承包代建。

(四)多方筹措资金。要建立健全“以财政补助为导向、群众投入为主体、有关部门资金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支持”11的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和乡村集体也要不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投入,还要通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外出乡亲集资、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投入。

(五)注重后续发展。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持对象,依据不同搬迁安置模式,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坚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发展经济并重,把易地扶贫搬迁和新农村建设、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搬迁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质量。搬迁任务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剩余资金可用于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后续扶持。要根据每一个搬迁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采取发展致富措施,力求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六)坚持规范运作。要注重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运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搬迁对象的筛选确定上,严格按照标准,实行公开公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实行施工进度月报制度。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报账制和公告公示制,防止套取挪用资金。省级投融资主体要按照“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的要求规范运行。

(七)强化监督考核。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具体考核步骤。通过采取主管部门考核、加强贷款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考核全覆盖。一是主管部门考核。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国土厅、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重点地区抽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监测评估等方式,对搬迁对象选择、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信贷资金及项目资本金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运用、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监测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二是加强贷款管理。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按照各自总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加强贷前审查、贷中管理和贷后信贷资金监管,严格贷款用途管理,对贷款支持对象是否精准、贷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贷款发放与回收的重要依据。三是委托第三方评估。委托社会组织以及咨询公司、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搬迁对象脱贫发展等情况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价。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篇十

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工作,有效改善我省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三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农村贫困农户生存发展环境,建立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人口战略转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要切实做到“四坚持、五为主、四结合、一确保”。即:总的原则是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搬迁对象以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特别是石漠化严重地区的贫困农户为主,以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农户为主,以三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贫困农户为主;安置地以小城镇、产业园区为主;实施方式以发挥基层党委、政府和矿山企业积极性、农民自力更生为主。工程实施要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发展旅游等特色小城镇相结合,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与基础设施向县及县以下延伸相结合。通过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确保扶贫生态移民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目标任务10.13万人,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具体任务见附表。其中,三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8.63万人(武陵山区3万人、乌蒙山区1.4万人、滇桂黔石漠化区4.23万人),占85.2%;其他地区1.5万人,占14.8%。

三、移民对象和安置方式。

根据具备扶贫生态移民条件、尊重移民群众意愿、当地党委政府有积极性的原则,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对象由各地组织进村入户调查上报确定。根据迁出地自然村寨分布情况,以地域上相连的人口聚居区(村、村民组、自然村寨)为单元逐年整体迁出。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要搬迁的人口,由相关企业和项目业主负责,不作为扶贫生态移民对象。需要安置的扶贫生态移民根据各地资源环境条件集中安置,安置点共180个,其中进入小城镇和工业园区的集中安置点159个,安置21072户、94091人;150户/700人以上较大规模安置点82个,安置15314户、68659人。

四、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扶贫生态移民住房2.27万套、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铺设供水管道645公里,修建水池57口、8241立方米,架设供电线路381公里、安装变压器110台及入户电线电表,新建道路44公里,道路硬化110万平方米,150户/700人以上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82个集贸市场和绿化亮化、排污等相关设施。

五、投资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总投资18.1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2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9亿元、省级财政资金4亿元,整合部门资金2.95亿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特区)筹措,市(州)、县(市、区、特区)配套比例由省财政厅研究确定。

(一)住房。投资12.16亿元,按人均1.2万元、户均3万元左右进行补助。中央和省按人均0.7万元补助,其余由市(州)、县(市、区、特区)补助。

(二)基础设施。投资4.95亿元,按人均4900元进行补助,省财政补助2000元,其余2900元通过整合资金解决。

(三)征地及前期工作。投资1亿元,今年暂按人均1000元由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补助。

六、配套政策。

(一)住房政策。扶贫生态移民住房执行人均15-20平方米、户均80-120平方米标准,房屋设计要与城镇规划相衔接,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进入城镇安置的,为每户移民配套建设一个门面或摊位。移民住房个人10年内不得转让,但可以抵押,10年后产权归农户所有。移民搬迁后原有住房予以拆除,由当地政府组织复垦或进行生态建设。积极探索移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租住廉租房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二)土地政策。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统筹解决扶贫生态移民建设用地,用地指标单列管理,项目县(市、区、特区)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实行先用后报。实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对原有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置换移民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由安置地政府统筹使用。减免办理土地征收使用等相关费用。涉及的征地、拆迁等问题由项目县(市、区、特区)政府解决。建立健全扶贫生态移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扶贫生态移民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转包、出租、转让,收益归原农户所有;以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农户参与收益分配。扶贫生态移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继续享受政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补贴和退耕还林政策。

(三)就业政策。拓展扶贫生态移民就业途径,促进扶贫生态移民稳定就业。对扶贫生态移民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扶贫生态移民子女初中毕业未考入高中、高中毕业未考入大学的,可在当地职业院校免费享受两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鼓励建设项目和园区、企业用工优先聘用扶贫生态移民。对于吸纳一定比例扶贫生态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鼓励和支持扶贫生态移民自主创业,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各级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并提高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自主创办以吸收扶贫生态移民就业为主的微型企业,享受“3个15万元”的扶持措施。通过组织劳务输出,以及对“4050”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等途径,促进移民稳定就业。

二、三产业。省人民政府设立扶贫生态移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加大对扶贫生态移民从事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对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扶贫生态移民的农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产业化项目,在专项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对吸纳扶贫生态移民就业的旅游项目,省财政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

(五)社会保障政策。扶贫生态移民必须是农村户籍人口,搬迁户数统计以2011年12月31日户口簿为准。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对孤寡、智障等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当地政府统一集中供养;符合条件的扶贫生态移民(新建安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全部纳入低保。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扶贫生态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由迁出、迁入地县级政府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解除扶贫生态移民后顾之忧。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省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统筹解决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事务。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合力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扶贫生态移民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易地扶贫专项资金,牵头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工作;省扶贫办负责积极争取国家扶贫资金用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住房建设,并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等部门切实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后续产业发展;省财政厅负责做好本级匹配资金的安排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协调推进集中安置点的规划、绿化、亮化工程和排污设施建设;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土地调整、建设用地安排及土地整治,保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用地需求;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协调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道路建设;省水利厅负责协调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供水工程;贵州电网公司负责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电力设施建设;省商务厅、省工商局负责协调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集贸市场建设;省广电局负责协调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建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负责职业技术培训;省民政厅负责协调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做好工程实施宣传报道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参与扶贫生态移民工作。

(三)落实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是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主体,承担主体责任,要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后续发展等各项工作。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所辖各县(市、区、特区)工程实施的统筹协调,对本地区工程实施负总责。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紧制定实施支持扶贫生态移民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落实省各项定额补助。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市、县政府和省相关部门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由省目标绩效办组织考核。将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省政府督查程序,由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等部门督办落实。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篇十一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黔党发[2015]27号)和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精准扶贫决战决胜同步小康行动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黔南党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都匀市医疗精准扶贫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结合都匀市医疗卫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6年底,每个贫困村卫生室都有1-2名乡村医生或有对口帮扶医院医生定期在村卫生室坐诊,消除“空壳”卫生室,到2016年底,贫困农民参合率达100%,住院费用新农合和大病商业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90%。到2017年底,每个贫困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全科医生,每个贫困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和1名以上村医,建立完善稳定村医队伍的待遇及相关保障政策,彻底消除“空壳”村卫生室,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到2018年底,乡镇卫生院硬件设施、技术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实现一般疾病不出乡镇,贫困地区居民就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逐步形成分级诊疗、层层保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医疗精准扶贫对象范围、认定和管理。

1、精准扶贫建档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1/8。

2、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计生“两户”家庭成员。

3、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1、扶贫部门与民政部门共同负责认定的扶贫对象:精准扶贫建档卡贫困人口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中的大病患者。

2、民政部门负责认定的扶贫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3、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认定的扶贫对象:计生“两户”家庭成员,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

(三)扶贫对象的管理。

扶贫、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程序开展医疗救助保障对象认定工作,及时将认定信息反馈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医疗求助保障对象属性登录和上传。因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等特殊因素,对其医疗救助保障资格发生变更后,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通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医疗救助保障特殊待遇属性。

三、具体工作措施。

2/8。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划分。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卫计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市卫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市卫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卫生计生基层指导科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安排部署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度,帮助和指导各联系单位的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二)改善贫困乡村的就医环境。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的支持,加强贫困地区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对一般乡镇卫生院和中心乡镇医院重新进行功能定位,努力改善农村就医环境。特别针对贫困乡镇和贫困村,按规范标准添臵必要的诊疗设备,在新进人员、培养推荐等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优先考虑。2017年底前消除“空壳”村卫生室,推行对贫困户、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医疗卫生签约服务,积极探索对弱势群体的便民措施。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三)加强贫困乡镇人才队伍建设。

3/8。

鼓励村卫生员参加公开招考优行优惠政策,打造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乡村医生队伍。

严格落实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制度,市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必须选派一定数量的医生到贫困乡镇开展卫生扶贫工作。实行二级医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到贫困乡镇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前提要求。通过招募方式征集有资质的医学志愿者到贫困乡镇卫生院开展志愿活动,提供面对面服务。在2016年底前,对没有村医的“空壳”村卫生室实行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生到村卫生室定期坐诊制度,实现所有村卫生室都有1-2名专业医务人员或定期坐诊医生。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人民医院)。

(五)组建巡回医疗服务队。

在原有医疗支农安排不变的前提下,加大到贫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送医送药巡回服务力度,让优质医疗服务和技术往基层下沉。发动和组织市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与,每月至少1天开展医疗巡回服务和义诊活动。巡回医疗服务队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派出医疗机构负责,不得增加贫困乡镇、贫困村的负担。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人民医院)。

(六)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智力支援。

4/8。

多年来深圳龙岗区一直是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帮扶城市,要积极主动与深圳龙岗区医疗机构联系进修学习事宜,并帮助开展特色专科建设,提升诊疗技术水平。市卫计局将积极争取帮扶工作延伸到贫困乡镇。市人民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智力支援要延伸到贫困村卫生室,免费接收村卫生室人员到医院(社区)进修学习。由市卫计局制定具体的帮扶方案执行。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人民医院)。

(七)整合保障资源,提高医疗保障能力。

结合精准扶贫的要求,实行贫困对象个人参合缴费资助措施。民政部门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参合,对低保家庭成员予以每年每人不低于30元参合补助。卫生计生部门全额资助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参合)。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资助农村极贫户、一般贫困户、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参合补助政策。

5/8。

助的优质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在年救助封顶线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特殊困难人群,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经申请认定,在年救助金封顶线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有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等11类救助保障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救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平均水平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局)。

(八)协调整合各种政策资源开展医疗卫生扶贫。

积极协调民政、扶贫、农业、林业、红十字会等部门,争取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投入医疗卫生扶贫工作中。进一步调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结合计划生育家庭“率行小康”行动计划,以生育关怀基金、幸福工程项目、计生协产业合作社、“三结合”帮扶等为依托,对贫困计生家庭子女入学、劳动就业、技术培训、危房改造、发展生产等方面进行重点倾斜。提高年满65周岁的计生家庭困难老人奖励扶助标准,有针对性帮助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发展投资小、见效快的种植、养殖扶贫项目。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局、市农工局、市林业局、市红十字会、市计生协会)。

6/8。

(九)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以贫困乡镇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0%以上;计生两户系统管理率达100%,留守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贫困乡镇、村慢性病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65岁以上空巢老人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每年免费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免费为适龄儿童提供疫苗接种,免费为育龄期妇女开展“两癌”筛查。对贫困乡镇农村饮用水质每年监测两次,监测率达70%以上;疾控中心加强贫困乡镇、贫困村日常疾病预防监测,控制传染源头,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积极助推“美丽乡村”建设,2016年启动贫困村卫生室达标创建工作,到2016年底,以帮扶乡镇为单位,20%以上的贫困村达到省级卫生村目标,到2017年底,40%以上的贫困村达到省级卫生村目标,到2018年底,70%以上的贫困村达到省级卫生村目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疾控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省政府、州委、市政府实施扶贫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医疗卫生扶贫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摸清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对象的分类情况。各相关单位及科室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保证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科室)的协调配合,7/8。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工作调度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经费保障。卫计系统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的资金的支持,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民生工作来抓,每年要优先安排扶贫专项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局机关、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紧紧围绕医疗扶贫解决贫困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宣传扶贫工作的动态信息,惠民政策,经验做法,亮点典型,将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联席会等,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五)加强督查督办。下一步根据州卫计委的各项具体行动方案,各涉及部门(科室)要制定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局机关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并加大督办督查力度。

8/8。

扶贫实施方案的简报篇十二

总体目标:对象精准、应贷尽贷。

主要任务:一是实现贫困地区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服务全覆盖。

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生产经营项目、有信贷需求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都能享受到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让每一家带动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或从事稳定劳务或稳定增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或带动脱贫帮扶协议)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

二是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服务全覆盖。

积极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跟进安置区贫困人口生产经营和后续产业项目融资需求。

三是实现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服务全覆盖。

让全省每一位有贷款需求的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

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

人民银行各级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划信息,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准确掌握项目安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时间进度等信息。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一户一档”方式,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

(一)精准对接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信贷需求。

指导金融机构以基准利率向贫困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期限不超过3年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对带动脱贫、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上浮比例不超过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30%。

(二)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需求。

对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等支持。

国开行山东省分行、农发行山东省分行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做好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对接,严格贷后管理,确保支持精准、专款专用。

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要对安置区贫困人口直接或间接参与后续产业发展的给予信贷支持。

(三)精准对接贫困人口创业就业融资需求。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贫困人口,提供最高额度3万元的免反担保、免抵押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

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2年,还款及时、信誉良好的可申请再次贷款,两次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年。

(四)精准对接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需求。

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

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五)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特色产业项目等金融服务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加大对扶贫特色产业和项目,特别是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光伏扶贫三大特色扶贫工程的信贷投入。

三、创新提升脱贫攻坚融资服务水平

(一)完善金融信贷管理。

督促大中型商业银行稳定和优化贫困地区营业网点设置,将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优先支持扶贫生产经营主体和贫困人口,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指导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落实好“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政策,强化县级事业部“一级经营”能力,丰富扶贫金融服务产品;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强化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扩大涉农业务范围。

引导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扎根农村,切实发挥好主力军作用。

(二)积极开发扶贫信贷产品。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促进盘活农村各类资产。

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银行制度,对资信状况良好、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成效明显的生产经营主体探索发放信用贷款。

创新银保合作、银担合作模式,不断扩大扶贫信贷投放。

支持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壮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

(三)创新发展扶贫保险产品。

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

扩大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支持贫困地区采取给予一定保费补贴或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发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

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为贫困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引导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针对贫困户的保险保障体系,开发针对贫困户的健康、养老、意外伤害等保险产品,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险业务,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

(四)有效拓宽贫困地区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的培育和孵化力度,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强化信用培植,推动贫困地区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融资。

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引导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区域集优债券等进行债券融资。

支持贫困地区在具备条件的基础设施领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五)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金融机构、农村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的作用,对贫困人口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信用评定,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将相关信息纳入农村征信数据库,通过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并与相关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换共享,形成多方参与、信用信息动态更新、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有机结合的信用评价体系。

(六)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银行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设施的应用。

巩固助农取款服务在贫困地区乡村的覆盖面,推动助农取款、汇款、代理缴费等业务的'应用,发挥好助农取款服务点便农惠农作用。

鼓励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在贫困地区的应用。

鼓励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参与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动降低农村地区支付业务成本。

(七)维护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

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制售使用假币等非法金融活动。

开辟消费者投诉、处理绿色通道,优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公平、公开共享现代金融服务的环境。

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需求特点,开展金融知识普及与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

四、完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政策保障措施

(一)优化金融扶持政策

1、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引导作用。

加大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扶贫、支农和支小再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再贷款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降低利率水平。

对贫困地区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

加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

将扶贫金融服务情况作为宏观审慎评估的重要参考。

2、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

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扶贫机构、单独考核贫困地区建制乡镇机构网点覆盖率和行政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单独研发扶贫金融产品的“四单”原则,实现精准发力,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对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实行更加宽松的准入政策。

引导相关银行机构合理确定不良贷款容忍度,作出尽职免责安排。

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效率。

3、完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优先支持在扶贫任务较重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

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鼓励开展面向“三农”、面向贫困人口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

支持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将贫困村互助资金纳入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范围。

支持在贫困地区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4、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新兴金融业态。

在符合政策规定和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引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精准扶贫。

(二)强化金融与财税政策协调配合引导金融资源倾斜配置

1、建立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贫困地区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及扶贫生产经营主体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和引导各类担保机构通过担保、再担保、联合担保等多种方式,提供保本微利的精准扶贫融资担保支持。

支持各地自主确定参与扶贫贷款风险分担的担保机构及各参与方风险分担比例。

2、落实贷款贴息政策。

对带动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或从事稳定劳务或稳定增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按年利率3%的标准,给予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贫困人口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对国开行山东省分行、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向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发放的针对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中央财政据实给予90%的贷款贴息。

贫困家庭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对贫困村互助资金向贫困人口发放的借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对借款占用费进行补贴。

3、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金融企业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关注类贷款计提2%,次级类贷款计提25%,可疑类贷款计提50%,损失类贷款计提100%的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健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切实发挥人民银行各级行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中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协力推进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互动和信息共享,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

(二)建立统计制度,加强动态监测。

人民银行各级行要认真落实总行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统计监测制度,动态跟踪监测各地、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向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统计信息,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各地扶贫办负责将金融支持的贫困户脱贫信息反馈各级金融监管部门。

(三)开展专项评估,强化政策导向。

定期对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专项评估考核,丰富评估结果运用方式,将对金融机构评估结果纳入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评价框架内,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银行间市场管理、新设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等的重要依据,增强脱贫攻坚金融政策的导向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利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金融服务站以及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脱贫攻坚金融政策宣传,帮助贫困地区干部、贫困人口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扶贫金融服务政策,增强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

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于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扶贫作用,进一步突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帮扶优势,在县农开扶贫办、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县农村商业银行三方合作开办“金燕扶贫贷款”的基础上,构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保险公司和贫困户“五位一体”金融扶贫模式,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带动贫困户增收,确保新县2017年底实现脱贫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合作目的

充分发挥县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乡镇政府的地缘优势,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征信保障优势,县农村商业银行的融资优势,辖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小微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积极开展“五位一体”金融扶贫模式,既可以解决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又可以帮助贫困户解决担保难、投资难、增收难问题。

贫困户一方面以贷款“参股分红”,又可在产业发展中增加劳务收入,实现增收脱贫。

二、坚持原则

政府主导、金融支持、企业(贫困户)自愿、保险保障、贫困户受益。

三、各方职责

(一)县政府

1.向县农村商业银行注入风险补偿基金;

2.按照人行确定的基准利率给贷款农户贴息;

3.为未按期还贷的提供风险补偿。

(二)乡镇(区、街道办)政府

1.筛选推荐扶贫企业。

推荐的企业要主动有意愿、发展潜力大、诚实守信用,能够发挥带贫作用;

3.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小额贴息贷款扶持的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各乡镇(区、街道办)扶贫部门要在贫困户产业选择、产业发展中和产后销售等环节提供服务,切实发挥好扶贫资金效益。

(三)帮扶企业

1.按照协议及时给入股的贫困户分红;

2.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

3.按照协议及时偿还银行贷款;

4.为贫困户贷款提供担保。

(四)县农村商业银行

1.按照信贷管理政策入户调查、审核;

2.按照风险补偿金的10倍规模发放贷款;

3.按照基准利率发放贷款;

4.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

(五)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为未按期还贷的提供风险补偿;

2.帮助选择帮扶企业,考察产业项目。

四、合作方式

(一)农户贷款。

贫困户自愿贷款5—10万元,入股企业,享受“参股分红”或“参股分红+劳务收入”。

该贷款为基准利率,县政府每季度贴息一次。

(二)企业吸纳股金。

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接受农户入股,为贫困户提供贷款担保,负连带责任,对农户实行“参股分红”。

扶贫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按贷款金额的8%给贫困户分红,每季度分红一次。

协议到期后,由扶贫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协议要求偿还银行贷款。

(三)银行提供贷款。

县农村商业银行为贫困户提供5—10万元、3年以下基准利率小额信用贷款,并向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保费。

(四)风险补偿。

县农村商业银行每月按当月发放金燕扶贫贷款本息的0.6%向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贷款保证保险金。

若发生贷款风险损失由新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下称甲方)、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丙方)三方按照40%、50%、10%的比例分担。

对贷款逾期未能按期偿还的,丙方应及时进行催收及追索,并将贷款逾期情况在10日内书面通报甲乙双方;对贷款本金逾期超过30天(含)的,一旦丙方提出逾期贷款补偿申请,甲方承诺并无条件同意使用财政风险补偿基金进行代偿。

财政风险补偿基金发生代偿后,乙方应在30日内按代偿总额的50%支付甲方。

丙方通过各种途径追回的资金应及时归还财政风险补偿基金账户,由甲方按比例补偿甲乙两方代偿损失,不得截留、挪用。

(五)结息与分红。

银行与贫困户按照季度结息结算,县农开扶贫办按照季度贴息;合作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按季度分红,以现金形式打入贫困户“一卡通”。

五、操作流程

(一)农户参与。

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向村委会提交贷款申请,村“两委”审核后报乡镇(区、街道办)政府审核,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方可参与。

(二)企业申请。

企业向乡镇(区、街道办)政府递交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申请审批表

(三)乡镇推荐。

各乡镇(区、街道办)政府通过筛选、签字同意后,向县农村商业银行递交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申请审批表和需要贷款的贫困户名单。

(四)共同审核。

对参与农户、企业,由县农开扶贫办和乡镇(区、街道办)政府、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农村商业银行共同调查审核,一致通过方能参与。

(五)制定方案。

正式参与的企业,要制定帮扶方案,明确帮扶模式,由乡镇(区、街道办)政府、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审核。

(六)农企对接。

由乡镇(区、街道办)政府组织贫困户与扶贫企业见面,介绍帮扶方案,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参与企业可根据自己的能力、需求,从参与的农户中认领帮扶名额。

(七)签订协议。

在贫困农户与帮扶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后,农户与企业签订帮扶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