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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读书笔记(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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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读书笔记(大全11篇)
2023-12-05 05:24:14    小编:薇儿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一

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学院举办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就是那时,我读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关于这本书,本人觉得很有深度,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驾驭不这本书。

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权和公平的机会。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但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都是不赞成的,而且尤其反对功利主义作。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批判对象。

根据《正义论》的内容,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

(四)它认为任何欲望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欲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虽然我并没有解到西方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但是。从这点中我的确认为罗尔斯是个正义之人,而且极具挑战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罗尔斯先生。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二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著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三

约翰·罗尔斯,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正义论》是他代表作,他被誉为西方最好的政治哲学家之一。正义论,是他针对现在西方主流政治价值观——功利主义而作的。

在文中的第一句话就表达出了作者的核心观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他认为公平就是正义。公平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宪法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

在我看来,正义的实现首先要保证人们都能了解到什么是正义,如果人们都不认可正义,那么我们所说的正义是第一美德也只是空中楼阁。所以在书中,他以卢梭,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在此之上建立发展,强调自由的力量。自法国启蒙运动以来,西方国家一直在强调人性的自由和人自身的能力的发挥。以自由为基调的正义论在先天上就被西方社会所认可。

如此可笑的逻辑,让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变得丑陋、扭曲。我们一直在强调制度上的失衡,要从制度层面对中国进行改革。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就对制度提出了两个原则,其中第二个原则就是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作如下安排,即人们能合理地指望这种不平等对每个人有利,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开放。对个人来说的正义原则,首先也是公平的原则,即如果制度是正义的,个人自愿接受并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就应当遵守这种制度。

其次,在法律的角度上,我们要保证法律的至高无上性和强大的执行力。不能让法律仅仅是针对平民阶层的,对那些官员,富商的约束力小的可怜。在现在西方的观点中,法律正是对理性的人所发出的公共规则的强制命令,目的在于调节人们的行为,提供社会合作的结构。正义要成为社会的第一美德,除去要在道德、制度等层面上营造一个好的环境,还要有强大的法律为其保驾护航。

中国古代所提倡的忠义孝悌、廉耻诚信不正是对罗尔斯所最求的正义的另外一种体现吗?所以,对社会健康,正确的发展的观点以及健康人性的追求。古来今往都是大都一致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四

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五

三木雄信先生所著的《孙正义的头脑》对孙正义的经营理念进行了详细深刻的解读,全面呈现孙正义的人生经验、管理之道、经营策略及对信息革命的认识,充分揭示其超常的管理之道和超群行动力。

孙正义先生一直推崇的经营方针“风林火山”,出自《孙子·军争》:“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指一个公司好比一支军队,在行动时快的时候要如风一般,队伍要整齐。攻势的时候要向烈火一样猛烈,防守时应当像山一样巍然不动。

对文中涉及“疾如风”的部份,笔者经过认真梳理,感觉“疾如风”对于我们现在的工作有相当大的启示:

1、“马上就要做”。孙正义在对下属下达批示时,最后全都要加上一句“马上就要做”的指示。充分体现其对市场反应的高度灵敏。众所周知,市场竞争机会稍纵即逝,需要市场营销人员一定要有高度的执行力和对市场的超强敏感,即市场营销需要急先锋,不要老绵羊。反观我们现在工作中,普遍存在“想法太多、行动太少”的现象,各个部门和业务单元之间相互沟通时间之长成了最大防碍执行力的障碍,相关部门之间总希望把营销计划想得天衣无缝才附诸实施,但事实证明市场机会不等人!“马上就要做”从另一个侧面提醒管理人员要放弃那种慢慢完善或事后再追踪的思维习惯,通过马上就要做,可以提高下属的响应速度、可以立即发现问题、当即解决,孙正义先生的“马上就要做”和海尔张瑞敏先生主导的“日清日高”在管理上有异曲同工之感,两名管理大师站在不同角度诠释市场营销一定要突出一个“快”字的观点!

2、“接到海星上”。孙正义先生在开会时经常使用海星(会议电话机),会议途中,孙正义若在会议的讨论中发现任何问题,就会让秘书“把某某接到海星上”立刻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求证。孙正义这种做法提醒在管理过程中,务必要注重实效性和时效性的把握,一在实效性上,公司召开经营会议时,关键要突出一针见血的“结论”和展现有的放矢的“措施”,不要在ppt制作上花费过多精力。二在时效性要突出及时、快捷,一般的月度经营分析会议最近不要超过每月10日举行,若超过中旬再召开会议,就好比看着倒车镜驾车前进失去了意义,直接后果导致相关的经营分析总是拖后一个月,这样的经营分析不开也罢。

3、“立即行动胜过花时间思考”具有其独特的意义。从目前全国电信营销推广活动来看,基本都是一盘棋,电信总部在制定经营策略时,其实已经酝酿充分,考虑周全,对于分公司来说,不需要过多推陈出新,也不需要更多的思考,更多的思考会感觉到困难重重,无从下手,举步为艰,关键在于“执行快”和“快执行”两个层面上。近期贵州联通的业务发展有较大起色,很大因素在于其在渠道建设上有所突破,对于电信来说,不迟疑,动起来,认真借鉴并比照联通在渠道上的佣金政策进行操作,在没有过多时间思考对策的情况下,模仿竞争对手的手段就是最好的竞争手段!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六

如果把法律和幸福放在一齐,很多人会疑惑,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其实大家很难用只言片语来解释清楚什么叫做法律,什么叫做幸福,前一段看了几本伦理学上的书,书中有关“幸福和法律的关系”这一让人头疼的问题作了很多引导式的解释,那么什么是法律呢?说道法律,大家这些不学法律的人往往想到了法院高高的大楼,检察院,警察局,穿着正装的律师,高高在上的法官,等等。解释什么叫做法律,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那就换种思路。大家人类赖于肉体而生存,肉体带来无尽且不断增长的欲望,欲望使大家具有两面性,正因为大家每一个人都是有着魔鬼与天使的两面性,才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来约束大家。法律、道德和宗教史三种最主要的约束。与其他二者相比,法律是社会对某种行为的道德价值评价作为基础的,是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应当与否的标准则是社会的公共利益,调整的是一种涉他的行为。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对外在环境和自身产生的一种主观上的偕同。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幸福不仅仅仅是主观感受,而且是人们对于客观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在大家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级阶段;相爱。被爱与施爱是幸福的高级阶段。

在这些书中,伦理学上的法律是以道德决定为基础的。法律观取决于社会观,社会观取决于人生观,人生的目的就是社会的目的,社会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所以说,人生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在伦理学上叫做“至善”,“至善”分为工具性的善和目的性的善。而大家所讨论的幸福,就是目的性的善中的一种。共同善是存在于法律的最高目的,规范的背后总有一种制裁力量在彼此帮忙的关系上实现大家个人的需要,既然幸福的实现需要合作,那么幸福就需要有共同善和基本善作为基础才能存在。法律的目的就是对每个人的基本尊严和平等权利的维护,是对自由、正义、平等、效率的追求,作为一种行为的规范和行为的约束机制,法律约束一切掌握优势资源的人滥用资源的权利。总之,在法律的众多特征中,限制和约束权力的滥用是其最主要的特征之一。通俗地说,只有在法律的约束和限制下,普通人的尊严以及平等的权利才能真正实现。

以我的看书感受来看,大家把基本善作为法律的目的,把共同善作为社会的目的,把至善作为人生的目的,并且至善不能成为到达其他善的手段,那么就能够像“阶梯状”一样,将基本善作为所有善存在的基础。法律作为一种制度的保障,让大家大家在有共同利益的时候能够进行合作、建立契约,而幸福的实现通常需要合作的存在,所以法律史幸福的基础和保障,当然,伦理学好处上的法律与幸福往往是理想状态下的,毕竟幸福作为一种主观感受很难确切地进行论证。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七

见过孙正义:一个看上去像“疯子”般的矮个男人,一个言行举止完全会令人感觉到的厉害“角色”。他是互联网产业独一无二的造梦人,一个不仅成就了自己的梦想,同时也成就了无数有互联网梦想的人。他一手造就了阿里巴巴、当当网、新浪、网易、盛大、携程旅游网、淘宝网、分众传媒、博客中国、深圳铭万……国内众多it名企都留下了他的身影并打下了软银的烙印。他对互联网的狂热拥戴,他在投资哲学上的别出心裁,他在企业扩张中的金科玉律,以及他和中国的不解之缘,让我印象非常深刻。

关注过软银:互联网给软银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和机会,而软银也极大地促进了互联网事业的`迅猛发展。然而,随着“泡沫经济”的破裂,孙正义和软银的星光似乎暗淡了不少,昔日的“英雄”仿佛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现在软银仍在坚持,祈愿他另类的思维依然能带来另类的成功。

今天,翻看着《孙正义的头脑》一书,真是感慨万千。不想评说跌宕起伏的故事,此时此刻,从书中揣摩一下这样一位“教父”级人物的心思和智慧,实在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书中,我见到了一个在盛会“场面”上或平时报章媒体中所不能见到的他:一个既充满了勃勃雄心,懂得如何翱翔于高空,又善于脚踏实地的他;一个用激情、信念、个人魅力和慧眼缔造了一个神奇的网络帝国的他。正如马云所评价的那样:“他是个大智若愚的人,几乎没有一句多余的话,仿佛武侠中的人物:一、决断迅速;二、想做大事;三、能按自己想法做事。”

书中有许多很好的观点,值得学习和借鉴,如“成为行业第一后会自然成长”、“达到最终目标的减法思考”等,不过,我最有感触的一条是“为了员工和客户誓当业内第一”。虽然这堆“老套”中有一些很多书都说过的道理,但这本书对他的语录给予较为充分的解读,并提供了他自己对这些道理的理解与执行的情况。“知易行难”,这本书相当实在。

他说:“对于其他人来说,创业投资互联网可能是赌博;可是对于我来说,并不是赌博,它是一种信念:我不光把一条腿站进去了,而是把两条腿都站进去了。”只有全情投入,才会取得今天的成绩。他的这段话,听上去很“疯”,也是他专注精神的集中体现。

通常,人们在制订一项计划时,总会采取“首先要做什么,接着再做什么”的加法模式。他的思路则与众不同,他先设定好最终目标,再一步步做减法。“要实现这项目标,就要在达到目标的前一阶段做什么;而要做到这点,又要在它的前面做什么”。这种“倒推”的思路,极具实际意义。

聪明、专注、勤奋、富有洞察力,造就了这一天才。而坚强、勇敢和远见卓识为他赢得了辉煌的事业。他那天才的商业头脑固然令人羡慕,但我更想提醒那些希望自己掌握自己命运的年轻人:要细细寻觅适合自己的人生之路,只有找到能充分发挥自己潜能的工作,才会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想成功,或者说像他那样“幸运”,你还得有勇气和胆量去不断探索,做好失败的准备。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八

读过孙正义的文章之后与未读之前,还是有些不同的结论和看法,归纳有三:

其一,他是中国人,实际是,孙正义是有着中国血统在日本的韩国人。

其二,他总是成功的,其实,在孙正义的成功历史中,也出现过失败,20xx上半年,随着股市的调整,孙正义的softbank股价以及它所投资的互联网公司股价出现了较大的下跌。孙正义个人在半年内的损失超过了500亿美元,这样大的亏损和失败,换了其他人或许就会踟蹰不前,一蹶不振,但他还是坚持既定的投资方向。孙正义这样解释;“我看好互联网的未来,softbank不是做一年两年,而是着眼于三十年、五十年甚至三百年。”,“要眼光放远,有远大的目光,”相比之下,我们电信目前的一些传统思路值得思考,今天电信的任何一个投资项目就会要求当年甚至当月有收益回报,就像号百商城,当年建设,当年就下达收入任务指标,没有留以市场培育的成本余地及时间余地,缺乏风险投资意识,孙正义最大的成功,个人觉得除了他的眼光独到外,就是他的风投,一个企业想要长远的发展,就要有风投意识,蓄水养鱼,而不是杀鸡取蛋,回想今天成功风光的马化腾的腾讯qq和马云的阿里巴巴,当年连续免费让用户使用,亏损几年,何尝不是如此。

好在从湖南长沙本地电信情况来看,我们的风险投资意识上也有了些积极的进步,例如对天翼用户的翼支付加油促销手段和风险成本投入。

孙正义用种一棵苹果树不能期望它当年就开花结果的道理来阐述自己投资的理念。“如果一个人的.目光看的总是几十年甚至三百年之后的事情,想让这样的人彻底失败,恐怕也难。”

其三,作为商人唯利是图,刻薄下属,理所当然。

其实不然,孙正义先生的管理风格,与我们旧的传统看法有很大的不同,他的成功很大一部分还得还归功于他具有创新性的管理风格。他充分放权给下属公司的执行总裁,将公司管理成一个平等、人人享有机会的组织,而不是一个层层管理、级别分明的机构。他以下的几条经验,确有借鉴之处。

第一,拟定一个吸引人的远景,未来的成果是共享的。这就不能让员工觉得未来远景和自己没多大关系,通过小团队的方式使目标在每个小组细化,使大远景变成员工们实实在在的眼前目标。

第二,充分授权,每一个小组都是自我管理小组。领导人如果还是把权力全部集于一身,就无法取信于员工,终将形成官僚文化,互相踢皮球、浪费时光于繁琐、推诿、陋习中,从而失去企业发展的最佳时机。

第三,塑造共赢的企业文化。在你我共赢的企业文化中,突破信赖的瓶颈,企业就能长大。小组管理的组织中,自我管理即是尽职。真心投入100%能力的人才叫尽职,这才是自我管理。

孙正义的项目小组责任制就是从各个角度衡量都做到了以上各点,实际上是把领导者对下属的集权管理,转化成了小组员工的自我管理。

孙正义的成功与经验可以说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事业的追求都有诸多的启发和借鉴。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九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十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十一

如果把法律和幸福放在一起,很多人会疑惑,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我们很难用只言片语来解释清楚什么叫做法律,什么叫做幸福,前一段看了几本伦理学上的书,书中有关“幸福和法律的关系”这一让人头疼的问题作了很多引导式的解释,那么什么是法律呢?说道法律,我们这些不学法律的人往往想到了法院高高的大楼,检察院,警察局,穿着正装的律师,高高在上的法官,等等。解释什么叫做法律,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那就换种思路。我们人类赖于肉体而生存,肉体带来无尽且不断增长的欲望,欲望使我们具有两面性,正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着魔鬼与天使的两面性,才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来约束我们。法律、道德和宗教史三种最主要的约束。与其他二者相比,法律是社会对某种行为的道德价值评价作为基础的,是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应当与否的标准则是社会的公共利益,调整的是一种涉他的行为。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对外在环境和自身产生的一种主观上的偕同。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幸福不仅仅是主观感受,而且是人们对于客观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在我们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级阶段;相爱。被爱与施爱是幸福的高级阶段。

在这些书中,伦理学上的法律是以道德判断为基础的。法律观取决于社会观,社会观取决于人生观,人生的目的就是社会的目的,社会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所以说,人生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在伦理学上叫做“至善”。

“至善”分为工具性的善和目的性的善。而我们所讨论的幸福,就是目的性的善中的一种。共同善是存在于法律的最高目的,规范的背后总有一种制裁力量在彼此帮助的关系上实现我们个人的需要,既然幸福的实现需要合作,那么幸福就需要有共同善和基本善作为基础才能存在。法律的目的就是对每个人的基本尊严和平等权利的维护,是对自由、正义、平等、效率的追求,作为一种行为的规范和行为的约束机制,法律约束一切掌握优势资源的人滥用资源的权利。总之,在法律的众多特征中,限制和约束权力的滥用是其最主要的特征之一。通俗地说,只有在法律的约束和限制下,普通人的尊严以及平等的权利才能真正实现。

以我的看书感受来看,我们把基本善作为法律的目的,把共同善作为社会的目的,把至善作为人生的目的,并且至善不能成为到达其他善的手段,那么就可以像“阶梯状”一样,将基本善作为所有善存在的基础。法律作为一种制度的保障,让我们大家在有共同利益的时候可以进行合作、建立契约,而幸福的实现通常需要合作的存在,所以法律史幸福的基础和保障,当然,伦理学意义上的法律与幸福往往是理想状态下的,毕竟幸福作为一种主观感受很难确切地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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