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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红与黑读后感(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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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红与黑读后感(通用12篇)
2023-12-06 13:53:11    小编:纸韵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于连的自卑或许可以说是骨子里带来的。

他小时候苍白的脸色,曾一度使他父亲认为他是家庭的包袱。

而在他长大后也不负所望,身材单薄,看起来很羸弱。

大家都瞧不起他,甚至玩游戏也总被打。

自小在无爱的环境中长大,于连不可避免地变得自卑,畏手畏脚。

但他的自尊心却在这种环境中日渐增长,即使他没办法反抗现实,他依旧用信仰拿破仑的精神鼓励自己:

“软弱无用,生活是一场搏斗,要么受人轻贱地苟且活着,要么为财富、地位、荣誉,粉身碎骨而死。”

于是,他在进入德·雷纳家中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沉稳,并靠着自己的实力赢得了市长和孩子们的尊重。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我认为是在生活,其实只是在为生活做准备。现在我来到社会上,才明白了在我演的这场戏落幕之前,我身边到处都是敌人,每一分钟都是在伪装。

阶级壁垒,封建残余,家境上的差距,注定了很多像于连一样的人,从一出生就输在了起跑线上。可是有才华,有野心,还很拼的于连不甘于被人蔑视,为了成功不择手段的利用女人上位,踩在她们的肩膀上迎来人生巅峰,到最后在死亡的忏悔面前才发现真爱,可为时已晚。

真正让人感到痛苦的,并不是追逐名利本身,而是你本性善良,却逼自己进入一个勾心斗角的世界。况且在自己不认可的游戏里追逐,无论结果成败与否,都是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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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年幼时,便在家中发现了那本书,厚重,陈旧,纸章已泛黄,封面上一男一女相拥着。父亲说,我还没到能读懂它的年龄,不服气的自己抱起那本重重的书,翻开阅读,的确,对于才五年级的我而言,语言枯燥乏味,生奥难懂,但凭着一口气我还是坚持的读完了一半。

《红与黑》,这本世界级的名著,一开始我以为只是讲述一个家教和市长夫人的禁忌之恋,为他们那份执着的爱而感动。读到一半便索然无味。直到不久前整理书籍再次发现它,想起父亲的话,重新翻阅,我才渐渐明白,父亲所说的,没到读懂它的年龄是什么意思。书的男主人公只有一个:于连,一个农夫的小儿子,有着两个如同巨人般健硕的哥哥,对于他的父亲索雷尔而言,这个只会读书从不干活的儿子,从没称他心过。于连进入市长家中,担任市长儿子们的家庭教师,和仆人们一同用餐,对于于连而言,这是对他的侮辱。对于书中女主人公之一的德?雷纳尔夫人而言,这个长相清秀的家教,却吸引了她的注意,她对自己那个如同莽夫一般的丈夫毫无感情,只在乎自己的那三个孩子,但于连的出现让她那课沉寂已久的心又一次跳动。她爱上了他,不顾禁忌,不顾一切,但她的爱对于于连来说,不过是一场利用,没错,利用,在六年后重新阅读这本书的我终于明白了,当年在我看来那伟大的爱情,不过是一场欺骗。抱着复杂的心情,我继续阅读下去。这份爱情,终究纸包不住火,市长大人知道了自己妻子的背叛,但在看在遗产的份上饶过了她,而于连,则被神父保住,送去了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市长夫人对于连的思念,使她憔悴不堪,但对于于连却并没有什么影响,他依旧想着如何往上爬,没有了市长夫人,他需要更加努力,卑微,他野心勃勃,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因他惊人的记忆力,神学院长推荐他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并得到了侯爵的赏识。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他很快跻身为优秀,有着花花公子气质的青年。同样,她进入了木尔侯爵的女儿,玛特儿的眼中,这是一个美丽优秀的姑娘,她对于爱情的执着浓烈而深沉,。她读过家族史,自己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为皇后那份爱情感动。也同样希望自己能得到这份爱情。

于连并不爱这位高傲的`贵族小姐,但她的身份给自己的收获是巨大的,于是他开始热烈追求这位木尔小姐,哪怕她要求自己在月夜下爬梯到她房间也照做。玛特儿被他的“深情”所感动,委身于他,并且有了身孕。木尔侯爵看看爱女,看看自己的得力手下,也认同了这门婚事。故事发展到这里,于连的人生都几乎是一帆风顺。但就在这个时候,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木尔侯爵震怒,不顾爱女的哀求将于连赶出。于连痛恨市长夫人,拿着枪来到教堂,朝着祷告的市长夫人射杀。自己以杀人罪进入监狱。枪杀处置。最后的最后,玛特儿进入监狱,将已死的于连的头颅取下,深夜亲自把它埋在山脚下,而市长夫人也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长眠于世。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不管是市长夫人那份深沉禁忌的爱,还是玛特儿浓烈执着的爱,在我看来,她们都是那样的可怜,她们的爱没有错,只是爱错了人。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是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不利用这些女人,他难道就不能走到人生的巅峰了吗?不一定,但他还是做了,口口声声说着要成为伟大的主教的男人,事实上他一直自卑着,因为他农夫之子的身份,他卑微,所以叫嚣,他不相信自己,所以依靠女人,依靠一切他能依靠的,这才是真正,让他走向死亡的原因,可悲而又可笑。

红与黑读后感篇五

在拿破仑时代,红色代表“军队”,黑色代表“教会”,这也奠定了于连的雄心壮志。

他崇拜拿破仑,在他小时候,他曾憧憬投身军旅的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的'道路,而后来他身披黑袍去当了教士。

他憎恨贵族的傲慢,他厌恶自己和仆人一样被对待,所以他为了报复市长,征服了市长夫人。

他的野心一天一天的显现出来,他的欲望让他一味想要抓住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无异于自残。

红与黑读后感篇六

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了“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

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会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由于心灵的引寻。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所以当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播出的时候,我认为它至少有一点做得很成功:保尔并不是样样都让人可圈可点的。所谓“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虫眼也没有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爱。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是个性化,尤其配上那副生动的面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

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爱的伎俩。

他本可以苟且活下来,但他拒绝了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这个故事会有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想做阅读理解似的分析过,我不管它揭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

同于连一样习蒂尔德也为我所欣赏,同那雷尔夫人相比,她没有那么贤良、虔诚,她有不可一世的骄傲和棱角,因此也使她失去了于连的爱情。其实,我到觉得她和于连有些相像,她希望受人瞩目却藐视那些追求者,她讨厌伪善的社会,追求幸福不顾一切,她曾经试着去爱某爵侯,但转念一想一段令人大哈欠的恋爱是多么令人可怕!

另外,在整本书里,每章开头都有贴切的题记,曼妙的语言,与正文之和谐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篇七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因此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

计划。

”及其实施当中的。他正因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

计划。

”,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因此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之后就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刻,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以前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能够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就应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能够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能够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十分聪明,能够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发奋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但是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就应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向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下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理解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正因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发奋奋斗的无限完美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感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因此,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资料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杯具命运,正因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潜质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必须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liuxue86)。他以前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最后不曾放下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但是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能够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十分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能够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刻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十分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述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取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取上,是选取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感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感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正因它太可贵了!

读了《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正因时刻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十分困难的,因此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读了《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正因时刻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好处。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刻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刻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平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一样的主角,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能够混迹于上流社会,能够得到贵族的头衔,能够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感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感情很个性,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感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感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能够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完美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应对死亡的来临最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完美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暑假快过立刻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刻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着。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推荐。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方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齐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能够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透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潜质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联,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因此,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生靠着女生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感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感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感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感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貌,但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因此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但是正因错误的开始,因此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正因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完美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感情中去。

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因此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齐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之后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情绪,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期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感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爱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但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感情中,因此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感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联”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就应摒弃的部分。我们就应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着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最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感情的杯具,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

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感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篇八

红,是喜庆大气的颜色,是红军服的诱惑,是飞黄腾达的捷径。黑,是肃穆庄重的颜色,是教会神权的基础,是无上神权的大门。于连,一个出身卑微的木匠的儿子,却用尽手段,辗转于红与黑之间,费劲心思,妄图这两者所能带来的权与力。

于连虽然是一个出身卑微的下层人士,但他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渴望凭借自己的奋斗跻身上流社会。于连有两个明显特点:野心大;自尊高。

于连起初疯狂地崇拜拿破仑。他羡慕拿破仑生活的时代:那是一个战争纷乱的年代,那是一个乱世出英雄的年代,那是一个能让有志青年不会仅能“给财主的儿子教拉丁文了”的年代。他渴望被大人物赏识,就像他所说的“要是拿破仑活着我马上可以当军官”一样,借此追逐功名利禄,洗去乡土气味,摆脱贫寒破帽,让他像一个上等人一样,被人尊重。因此,他讨厌极了神父这个没出路的职业,把愤懑不满深深地植根心底。然而,当他在一次典礼上见识到了教权的至高无上时,他的因处在和平年代而干瘪的野心迅速地膨胀起来,使他浑身颤抖、心驰神往、激动不已。“难道军队能使我具有这样的威力吗?你看一个国王,在这儿只是一个配角,大主角是主教。于连于连你走错路了。”于连喃喃自语着,痴迷地狂喜地呼喊神学院,幻想成为主教,享受至上的权力。抛弃拿破仑,选择神学院,一切显得多么自然。于连不信仰任何事物,他只信仰自己,选择光明的道路。

同时,于连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他穷,衣服上都打满补丁,却不接受露易莎好意的施舍;他低微,却有一身傲骨,宁折不弯。面对堂堂市长,他说:“我是个小人物,可不是个下等人。”可见,他不认为自己低市长一等,而认为自己与他是平等的。面对一个踩了他的鞋子还辱骂了他的贵族子弟,他不是忍气吞声、唾面自干,而是挺直腰杆,以一种强硬的姿态要求给他道歉,与之决斗。面对与侯爵一家,他请求上小饭馆去吃饭也不愿要与他们同桌吃饭的荣誉。于连的自尊使他不屈服于这个社会,也使他像个男人一样立身于这个社会。正是这一身铁铮铮的傲骨,使于连吃了苦头,也慢慢成熟。

首先,是露易莎的原因。就全文看,露易莎是害死于连的直接原因,但是露易莎为什么要揭发于连那“不可饶恕的罪行”呢?第一,因为于连勾引了她,后来又抛弃了她。露易莎对于连一见钟情,但由于身份的原因只好将这段爱恋埋葬在心理。而于连出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炼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突兀地牵了她的手,深情地向她表白,又默不作声地潜进她的房间,令她背叛了上帝、疏忽了孩子。但于连却在事情败露的时候跑了,留她一个人受人指点。第二,嫉妒心理。“虽然神学院并没有女人,可是这并不能够使我感到安心,也不能够解除我的痛苦。不过,我现在唯一的安慰,就是我们俩都是不幸的。”这时候,与于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能让露易莎那颗“有过良心的谴责,虚伪与羞耻”的心不那么痛苦。可是,于连后来却在短短几年里又勾搭上一个姑娘,他一个人享受荣华富贵和美人,让她一个人继续在罪恶的泥潭里受苦受难,独自承担着一份因由两个分担的罪孽,她嫉妒了,也不甘了。或许露易莎并不希望于连死,只是想把他拉下神坛,或许,也是希望于连能回来。

其次,是于连自身的原因。第一,他虚假伪善,比如之前说不会因为一顶主教的帽子而放弃露易莎,之后却因匿名信、主教等原因而离开,比如口口声声说着自己不会撒谎,却谎话连篇,只是稍稍酝酿一下,就可以面不改色地对比拉神父编造一套关于卡片的谎话。他说:“正如他们所说得,我是属于地下的。”他没有一个单纯的心灵,他的心是伟大的,也是自私的,是纯洁的,也是丑陋的,是多情的,也是无情的。第二,他做事随心所欲。在勾引露易莎前,他压根不知道她到底喜不喜欢他、会不会接受他,只是凭着一腔热血、一个好运冲了过去。在咖啡店,又是随口对一个漂亮小姐表白,让她在看见他时举起花,不考虑会对他在神学院的学习会造成什么影响。在教堂公开射杀露易莎,之后就坐着等死。他说:“我根本不要什么将来,我有现在就够了。”第三,他太多情了。如果他不招惹露易莎,就可以风风光光地与玛基德过日子。如果他不招惹玛基德,他就有可能在六年后成为一名主教。然而可惜的是,拥有优秀相貌的他最后还是死在女人的手上。

最后,是社会的原因。上流社会的人高高在上,不把像于连这样的青年放在眼里。“一种看不起,他们是用很礼貌的方法来表现的,你要是不看明白,那只会上当。如果你想得些名利的话,就得做出上当的样子。”我就得比拉神父说的很对,面对于连,他们的鄙视从礼仪中看出。在市长家,“吃饭的时候不要穿脏的衬衣”。在德拉莫尔侯爵家,“在5:30吃饭前要换套衣服、把你漂亮的靴子脱掉,换上一双长筒袜子”。他们用那高高在上的优雅的礼仪,狠狠地嘲笑着贫寒青年的落魄与老土。于连受到了“这匹马来问候你的身体的嘲笑”,对与一个贵族私生子决斗的不满鄙视和“侮辱人的不相称的勋章”。他说:“每句话都在伤我的心。他不当我是神职人员。”比拉神父说:“在他们看来,神父是为他们求永生的仆人。”没错,那个有钱有权、奢靡享受的上流社会,仍在高傲地、不屑一顾地排挤那些不该属于这个圈子的人。

“我不要求宽恕,更谈不到请求,我的罪行是惊人的,而且是预谋的。我向一个尊贵的女人德瑞那夫人开了两枪,她曾经像一个母亲那样的待过我,我是该死的,但是你们判我刑的理由并不在此,不,这个你们和我都很清楚。我真正的罪在你们看来,因为我是一个下等人,竟敢同你们这些上等人讲平等。你们要砍我的头,是想警戒那些出身贫寒的青年,就是那些幸运的,或者说是不幸的,受过良好教育,从而敢于踏进这个,被那些高傲的财主称为上等社会的青年。”这是于连在法庭上的震撼发言。那些拥有才华与情操的下层分子,那些贫穷的却刻苦的'青年,那些像于连一样为跻入上层社会而撞得头破血流的人,他们渴望着权势也渴望着平等,渴望着金钱也期待着爱情,他们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红与黑读后感篇九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品。司汤达又译为斯丹达尔,本名玛利伯特小熊,自1830年7月改革后就一直在政府部门任职。他死前悄无声息,在文学界上压根沒有容身之地。可是就这样一个人,写下了让世界最知名的的作家、抨击家都特别感兴趣的著作。可以说,斯丹达尔彻底是凭着这本书便在中国文学史上获得了基本上和巴尔扎克并列的部位。

《红与黑》是荷兰甚至欧洲地区现代主义的奠基石作。小说集关键便是叙述了于连索美的这个人,以他与2个女主角的爱情为主导线,最后的结果是他的2次爱情都毁灭了,他自己也去世了。

看了第一遍觉得有一些糊里糊涂,吃不住求知欲,数次阅读文章以后总算有一定的掌握。于连是独自一人在与全部社会现状矛盾,再加上他那极大的欲望,最后造成了他的恶运。我本人觉得于连是有点儿超级变态的,由于在第一次爱情的情况下,他彻底是一种下一层人对顶层人的对付心理状态。他由于看不顺眼省长的高傲就想要去占据省长的老婆来对付,他成功了。

读得多了以后,。我发觉于连这一人的个性太尤其了。他探求真理,却又为反动势力服务;他刚正不阿心地善良,却又以虚情假意的相貌进出皇室阶级。从他的行为中,我读取了欲望,及其他心里那股不甘心低人一等的强烈欲望。

殊不知我非常青睐的或是这一部书的心理描绘。不得不承认,斯丹达尔的心理描绘确实很有特性,在著作中,角色心理的挣脱、分歧、歪曲、抗争……每一种转变都真正细致、深厚迷人,拥有别具匠心的描绘,充满了逻辑性和客观。尤其是在描绘于连和2个女主角的爱情时,那心理细微的转变和发展趋势全过程剖析的非常的精美、独特。也难怪丹纳都说斯丹达尔是这一时期和一切时期最杰出的心理文学家。他开辟了心理小说集的先例。

这一部书体现了荷兰下一层青年人的念头和境遇,于连便是一个那样的反映,很有可能非是全部的人都喜爱他,但毫无疑问都是会被他吸引住。

这确实是本好书推荐。

红与黑读后感篇十

主人公朱利安出身低微,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处在受人轻视的仆役地位。少年时,他就对自身地位不满憎恨自己的社会阶层,抱定要出人头地,进入上层社会,但是由于生不逢时,在王政复辟时期,平民甚至没有穿军官制服的可能,唯一能够通向上层社会的途径是当教士。

其实当教士并非朱利安的本意,他只不过是通过这条途径,达到他追求荣誉和财富的目的。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到韦里埃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这是一条艰难危险的道路,当然也是一条探求飞黄腾达的捷径,他甚至拒绝了他的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

他看到上层社会平庸无能,但是当他进入这个阶段时,却招来众多人的仇恨,

由于受野心的驱使,他内心充满矛盾和痛苦根本不相信上帝,但要装出一副虔诚的教士面孔他内在的自卑感,在表面上却装出十分自尊高傲,他内心充满爱情,甚至不敢公开表露......

在爱情上,他是一个十足的报仇分子,开始他对德。雷纳夫人,表现出既有情意,又故意回避使法雷纳尔夫人落网。马蒂尔法是一个十分高傲的小姐,朱利安看出了她的弱点,利用同样的高傲来征服了马蒂尔法,当马蒂尔法爱他时,他却表现得无动于衷,甚至不再想德。雷纳夫人,由于她获得了上层小姐的爱情,使他的地位改变了,甚至实现了他的初步目标。

朱利安通过爱情使他获得了一些受人尊敬的名誉,但是,最后还是爱情的牺牲品。

如果他开始就控制自己,也许会有更好的结局,但是在那样的环境,也不可能违背现实。

红与黑读后感篇十一

前两日读完了《红与黑》,可能是断断续续读完的缘故,心里的感触总没有从前读完书那样深。

对于主人公于连,我无法对其进行深入得当的评价,这是我看完别人的研究得出的结论。读完全书,我只是感觉到这少年矛盾分裂的性格,感受到书中描写的上流社会的龌龊与不堪,还没有真正懂得于连,或者说我找不到准确恰当的言语来诠释于连,就好比作战,别人进行的是巷战,而且枪枪都准;我进行的则是外围战,还老是打不到眼上。

评论家说,于连是个圆形人物,有着双重性格。而双重性元素主要有:反抗与妥协、自尊与自卑、雄心与野心、虚伪与正直等。这种双重性构成了于连思想性格的矛盾性和复杂性。在不同的生活经历的制约下,体现他不同的特点。在德瑞那市长家,主要是自卑与自尊的冲突;在贝藏松神学院中,主要是虚伪与正直的冲突;在拉木尔侯爵府中,主要是雄心与野心、反抗与妥协的冲突。真是一语中的。下面是研究者的分析,我摘录如下:

(一)自尊与自卑。于连是由一位粗暴且憎恶他的父亲培养长大的,从小就缺少父爱,使于连产生严重的自卑感和不安全感。人的内心越是脆弱,其防御机制就越强。于连高傲、敏感,时刻不忘维护自己的尊严,实际上这是一种防御机制,一种对内心自卑感的补偿。他宁愿在家挨饿,挨打,也不愿到贵族家当奴仆;他关心和谁同桌吃饭胜于关心薪金的多寡。他最初对德·雷纳尔夫人示爱并非真心,而是为了维持自尊这一“职责”。自尊使他要求得到真正的爱,自卑又使他得到了这种爱也不敢相信。于连希望能够得到别人的尊重,可是当不能满足这种需要时就会导致自卑感,而这种自卑又激起了他强烈的自尊。

(二)反抗和妥协。于连极端不满自己现实的处境,热烈追求个人的自由、平等。他狂热地崇拜拿破仑,想凭自己的才干,成为拿破仑式的英雄。他身上强烈地表现出平民的反抗意识。于连的两次恋爱就是对封建门阀制度的有力冲击。但是当他看到主教的丰厚收入,便想要当教士,于是背诵《圣经》,到神学院去,忍气吞声地想适应那里的生活。他看到侯爵能让他改变平民的命运,便甘心为他效劳,不再反抗。个人野心支配着他的一切行动。直到他发现贵族阶级对平民存在根本的敌视后,才恢复了反抗精神,宁死也不肯妥协。

(三)正直与虚伪。神学院的环境使内心正直的于连变得更加虚伪自私。他明明鄙视憎恨他们的这些行经,却忍气吞声地适应他们;他明明是无神论者却扮演成虔诚的教徒。阴暗的神学院把于连变成了伪君子,同时也刺激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在这里,于连性格中的反抗与妥协、雄心与野心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四)雄心与野心。地位和环境骤变,在都市风气严重腐蚀下,于连的虚荣心恶性膨胀,个人的雄心壮志开始向个人野心逐步转化。他鄙视上层社会的纨绔子弟,却又盼望着进入上流社会,出人头地,扬眉吐气。他十分仇视侯爵巧取豪夺、大发横财的行径,但当领悟到侯爵有意识把自己栽培成“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时,却又甘心为侯爵效力。于连变成了一个封建贵族阶级的忠实奴仆。

但于连有善良正直的本性,尽管他曾经一度妥协,甚至作出了让人愤怒不耻的事情,但骨子里的天性并没有灭绝,灵魂深处始终是善良的。就在最后占据他精神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他身上美好的品质。例如面对贫苦人的悲惨场景,他竟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怜悯的眼泪。他曾从自己的积蓄中拿出五百法朗寄回家乡,请谢朗神父帮助分给与他以前一样贫苦的人,并要求不要说出他的名字。最后,以死亡来拒绝他所处的灰色社会。

德雷纳夫人是个天真善良而又温婉的女子,未遇于连之前,身上所有的情感都投付给了她的孩子。她笃信宗教,这是她的性格及环境决定的。当然,与于连的相爱,违背宗教让她在幸福甜蜜之际总有不安。而正是利用这一点使教会害了于连。

在遇见于连之前,她生命中追求爱的天性被宗教压抑了,只知相夫教子。她不爱丈夫,却与丈夫度过了很多年。于连的到来让她第一次藏到了爱情的滋味。当于连不在时,她可以紧紧将自己困于宗教,而当她与于连在一起时却总能回复被压抑的天性,热烈的释放她的情感,她的爱意。

这个女子,在平时很是胆怯脆弱,但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却又有着惊人的判断力和应对力。她平日对情人的于连十分依赖,甚至言听计从,但当麻烦发生时,她敢勇敢的站出来,甚至是帮助于连。

她一生挚爱于连。在于连死后三天也同样死去。如果说,在爱情里,于连曾有迷失,她却一直紧守着自己的爱情圣地。

马蒂尔德小姐,是个贵族社会空虚无聊的女子。因厌倦了上流社会的风气,转而追求于连。可是性格中与生俱来的贵族式骄傲,却让她一直瞧不起于连,甚至对自己曾委身于连深以为耻,所以当自己的骄傲占了上风,她毫不犹豫地抛弃于连。而作为有极度自尊的于连,受不了曾经情人的蔑视,故意设计使她又重新爱上她。

于连对她的爱情远不如对德雷纳夫人的爱情来的纯净。不,应该说,德雷纳夫人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而马蒂尔德的爱情有着浪漫主义的设想在里面。夫人的爱情发自本真,马蒂尔德的爱情有着自我崇拜的另类情感的夹杂。

同是贵族女子,不一样的性格,不一样的爱情,不一样的结局。

红与黑读后感篇十二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富有才华又身怀野心的年轻人于连,从穷苦的木匠儿子,一步步踏近贵族阶层的故事,故事里有两个女性人物,是于连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前者是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年长于连近十岁的美丽妇人,后者是侯爵的小女儿,玛蒂尔德小姐,一个十八岁的巴黎名媛。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拿破仑战败,波旁王朝第二次复辟之后,社会等级依旧分明,第三等级的人怀念伟大的法兰西皇帝,贵族重掌权利,与第三阶级的矛盾更加尖锐。于连拥有惊人的记忆力,能背诵整部拉丁文的圣经,不论是书籍还是对话,他都能过目(耳)不忘,凭着这个技能,年迈的谢兰神父把他送到市长德瑞那先生家做家庭教师,这是于连改变一生的开始。

于连负有天生的才华,也有天生的敏感和骄傲,他内心狂热地崇拜拿破仑,那是一个凭着能力可以建功立业的时代,如今已经一去不返。所以他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开始寻求宗教的庇佑,着黑袍成为教士和神父,这是跨越阶级的唯一之选。然而,优秀的才能,姣好的面容,内心的抱负,都注定他无法寂寂无名地过一生。

于连的两段爱情都是被动的,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善良单纯的人,于连的出现让她第一次感受到异性的吸引力,青春的少年,区别于丈夫的柔情,她不顾一切想守护他。玛蒂尔德小姐身边围绕的总是贵族的纨绔贵公子,于连在这些人中间显得尤为特别,因为他从不逢迎自己,甚至非常冷漠,这种反差让她爱上于连。

我试着理解这两段爱情的降临,德瑞那夫人对于连而言,是平等的恋人,即使身份看来并非如此,两个人在心灵上是平等的,他们彼此依赖,当这份感情败露,于连不得不离开贝藏松,前往修道院学习,之后去了巴黎,遇见第二份爱情。而玛蒂尔德小姐,一开始两个人毫无交集,是美丽的侯爵女儿跨出了第一步,于连从这份感情中获得的认同感超乎想象,来自贵族的垂青,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也让他患得患失,因为一旦失去,就开始怀疑自己。

这两份爱情都是外界的争议越大,当事人反而越坚定,好像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不被人拆散,不经历抗争,顺遂地进入婚姻是索然无味的,德瑞那夫人认定这是她心灵的归宿,玛蒂尔德小姐以为这是跨越阶级的伟大爱情,所以不顾一切地营救于连。

我们都是皮相的奴隶,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一个拥有美丽面容的异性总是让人心驰神往,在市长家里担任家庭教师的于连,在侯爵府担任秘书的于连,都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俘获芳心。我们都对异性的好感非常敏锐,尤其是来自那些我们自己也有好感的人,一旦发现幸运降临就迫不及待的接收这份好运,究竟这是不是于连真正的爱情,我不知道,因为没有机会证明。有时候我们是别无选择,有时候我们是放弃选择,名著里的故事并不让人惊叹,这个年代的爱情也并不容易,然而从不见得有何伟大之处。

于连为什么要杀德瑞那夫人呢,可能他看到那封毁谤的信,对昔日的爱人产生了强烈的愤怒,所以策马前往维里埃尔,买了枪并装上了子弹,直到真的见到德瑞那夫人的时候,于连已经开始后悔了,作者说于连在行刑前才发现最爱的只有德瑞那夫人,我猜是掺杂了作者的主观意志,明明前几章都在说于连如何为玛蒂尔德小姐忧思难忘,已经渐渐忘了曾经的那段不道德的恋情。

故事的结局,于连被处以死刑,一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生命终结在22岁,死于两场恋爱,也死于对那个年代的绝望,即使于连最终能活下来,也只能更名换姓,去一个遥远的城市终其一生,他的抱负他的理想永远没有机会实现,等级制度森严下的法国,允许有才能的年轻人出现,但不会允许他挤入贵族阶层,破坏既定的等级秩序。

当然,这个故事最主要想传达的意思,我想应该是:姐弟恋是没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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