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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 买卖合同电子版(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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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 买卖合同电子版(优秀15篇)
2023-12-08 04:09:11    小编:FS文字使者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一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酒类:###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十、结算方式:

1.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十一、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二、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三、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定。

十四、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五、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1、甲方愿将车型一辆,卖给乙方牌照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身色,注册登记日期本车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附加完税证明,使用性质,保险种类有效期至价格:人民币大写。

2、此车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交后,如发生效通事故和发动机及机械损坏等均与甲方无关。此协议成交即日起,如若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车总价值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过户、转籍手续由甲方负责提供,手续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过户费用由方负责。

4、本车自交接之日起,以前所有的债权、费用、违章、事故由甲方承担,以后所有的、费用、违章、事故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地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三

合同号: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签订地点:

卖方:______法人注册号: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银行帐号: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

买方:______法人注册号: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银行帐号: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

承运方: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买方、卖方及承运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棕商品;承运方同意承运卖方出售给买主的下述商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品种、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二、交、提货方式:

2.1由卖方委托承运方将粉煤灰运到买方指定地点,具体的工地名称、运距运费、买方收料人见附件。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3.1卖方委托承运方将上述商品以汽车运输方式运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买方应在向卖方提交每次粉煤灰计划用量的同时,向承运方书面告知其指定的运输目的地,否则,发生的运输错误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3.2运输费用的计价方式为:

(2)凡运输里程在40公里(含40公里)以内的,运费一律按20元/吨计价,运输里程以卖方送货点至买方收货点的实际公里数为结算距离(准确公里数见附件),该合同价为含倍价。

该合同价为含税价。

四、运输赞用的支付方式:

为方便结算,三方同意按以下约定由卖方对运输费用实行代收代付:

4.1承运方同意,其应收取的运输费用由卖方代收代付。

4.2买方同意将应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直接支付给卖方。

4.3三方同意实行两票结算,货款发票由卖方向买方出具,运费发票由承运方向买方出具。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5.1以卖方送货单数量为基准在买方的地中衡进行计量复验,磅差在3%o以内、以卖方的地中衡计量为准,由买方承担磅差部分:磅差超过3‰部分,以公平地中衡计量为准,买卖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是买方的原因由买方承担,是卖方的原因由卖方承担。

六、验收质量标准、方法及异议的提出:

6.2买方如对卖方提供的粉煤灰质量有异议,应在承运方包运到买方指定地点时提取粉煤灰样品(买方如未提出提取样品视为卖方提供的粉煤灰符合国家标准)。取样部位由买卖双方共同确定,所取样品混匀后分为三份,一份供买方检验,一份由卖方检验,第三份封存。封存样品由买方保存。若双方对质量检验结果仍有争议,第三份样品将送交卖买双方共同指定的,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7.1买方按批次购货应先款(该款项应包含向承运方支付的运输费用)后货,本合同期内粉煤灰的单价随行就市。如有价格变动,卖方应提前在价格变动之前的七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卖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须对其进行确认认可:收到买方确认函后,卖方可延续供应;如卖方在通知价格变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买方的确认回函,卖方可停止向买方供应粉煤灰;如在卖方价格变动之后七个工作日内收到买方的确认函,卖方以变动后的新价格向买方恢复供应粉煤灰;如在卖方价格变动之后七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买方的确认函,本合同终止执行。

7.2.1每月25日为卖方对账日,买方应在月对账日后15个工作日内到卖方财务部核对数量、单价、预付款、余额,并以书面形式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予以确认。买方逾期不予核对的,卖方将视其情况停止发货。

7.2.2发票开据:卖方和承运方开据发票的依据以7.2.1所核对的内容为准。

八、其它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8.1买方如需要卖方提供粉煤灰时,买方应在当日l7:00时将粉煤灰计划用量及粉煤灰品名,电话报到卖方调配中心值班室,然后在次日上午10:00一一11:00电话询问卖方调配中心值班人员实际安排情况。如果买方未按前述方式办理,卖方有权拒绝提供粉煤灰于买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买方自行承担负责,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3当承运方将粉煤灰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时,买方应对运到的粉煤灰进行书面签收,同时,买方应保证运到的粉煤灰能顺利卸货,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卸货时间超过3小时的,则每超过一小时(不足一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买方应按整车运输费用的1%向承运方支付停车等待费用。若因买方原因(例如买方储灰库已满)导致粉煤灰不能完全卸货,则买方应以未卸粉煤灰的吨位按本合同等3.2条的运费计价方式向承运方支付回程运输费用。

8.4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电厂发电不正常或电厂停发电、设备检修)等,卖方应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在此期间卖方不能满足买方计划用量不属于违约行为。

8.5买方应在每月26日之前向卖方提供下月粉煤灰用量计划(凭传真件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如买方临时用量较大时(200吨以上),应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因卖方未向买方提供粉煤灰,或者提供的粉煤灰数量不足时,由买方自行承担责任,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6由于承运方汽车运输粉煤灰的特殊性,当买方在卖方处的货款不足以运送一车粉煤灰的金额和运费时,卖方可暂停向买方提供粉煤灰;街买方补足货款和运费时,卖方恢复向买方提供粉煤灰。暂停期间,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

10.1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电厂发电不正常或电厂停发电、设备检修)等,卖方应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在此期间卖方不能满足买方计划用量不属于卖方违约。

10.2买方应在每月底前向卖方提供下月粉煤灰用量计划(凭传真件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如买方日用量较大时(200吨以上),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由飞翔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期: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壹式五份,其中买方持壹份,承运方持壹份,卖方持叁份。本合同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买方(盖章):

卖方授权代表(签字):买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__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承运方(盖章):

承运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四

售车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车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一辆xx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一辆(车牌号为:xx )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将xx车转让价格为xx元(大写:xx)。

2、支付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xxx元(大写:xx)。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甲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第四条 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六条 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等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五

甲方:

乙方:

一、房屋情况。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相邻为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北屋________,东屋________,西屋________,南屋________,院落面积为________,房屋登记在________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________名下。

二、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三、房屋价格。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现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汇款_________。

五、房屋交付。

乙方根据第五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

六、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违约金。

七、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__%的违约金。

八、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

乙方: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六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__,即小写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_____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_____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__________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_____),空调两台(型号:_____),热水器(型号:_____),浴霸(型号:_____),饮水机(型号:_____),音响两台(型号:_____),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_________(印)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买方):_________(印)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七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签订双方维权的重要依据。可是拟合同的时候总难免遇到问题,我们该如何是好呢下面是关于买卖热门合同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买卖合同篇1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a.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元。b.余款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付。c.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订金付日该月的次月开始,每月____日之前截止。d.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订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____月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后,并先行试机。

(3)交货方法于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则须依。

第二条第。

(2)项第d款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条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

第二条的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归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本合同必须负担的一切债务(除货款债务外,包括毁损、赔偿债务)并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余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时。

(2)乙方或丙方因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就机器发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

第二条的分期付款时。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乙方发生。

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若发生。

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据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联同已收取的货款,抵销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________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保证所有瑕疵的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交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三条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金钱债务及机器给付义务并载明应径受强制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出卖人(甲方)(签字):_________买受人(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保证人(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买卖合同篇2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计量方法。

第五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xxx以(书面。

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xxx。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签章):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买卖合同篇3合同立协双方: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厂____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________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电话:电话: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址:买卖合同篇4甲方:有限公司乙方:办公家具厂家根据双方协商签订如下业务合同: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乙方购买甲方所需办公家具及饰品。

2.甲方每次采购前向乙方发采购订单,采购订单样本见附件。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对订单内容进行书面确认。

3.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负责现场量取尺寸。办公家具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需由经乙方提供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家具生产。

4.交货时间:为甲方向乙方所发订单上注明的日期。

5.交货地点:甲方在订单上注明的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家具运送到甲方指定办公地点并安装调试。

6.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办公家具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进行采购,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更家具制作,例如但不限于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等。乙方提供的家具必须附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7.货物验收:甲方在乙方交货并安装调试后,对家具外观,颜色,商标,数量等进行当场验收。如果在交货后,甲方发现家具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进行相应更换或维修。如果甲方发现家具有害物质超标,有权要求无条件换货或退货。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付款30%,家具安装完毕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70%。甲方尾款支付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9.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晚到____日每日按照未到货款的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规定交货日期后累计十五个工作日仍然不能交货,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延迟交货十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接受违约金作为赔偿还是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更家具制作,如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拒收货物,并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三份。1。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负责人:(盖章)负责人:(盖章)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买卖合同篇5买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__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__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____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d.。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八

乙方(买房人):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此面积不含地下室面积);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__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___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契约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欲销售__产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确有与甲方订立合同的交易相对人;并为消除双方合同条件和价格等方面的差距进行说合、沟通,协助甲方达成协议。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信守: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在此保证所有提供给乙方的商品质量、价格条款等,为真实有效信息,并承诺一旦条件成就,愿意缔结契约。如果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拒绝缔约给第三人造成损失时,甲方应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1.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1.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因乙方促成………(后略)。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2.2乙方应当就每一笔潜在的交易………(略)………甲方确定佣金以及………(略)………比例。

2.3乙方所介绍之第三方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略)………弃该客户,否则,乙方有权利………(后略)。

2.4乙方必须………(略)…………并要求赔偿损失。

2.5甲方交付第三方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3、佣金报酬与提成约定。

3.1根据不同的第三方,乙方有权利要求……(略)……乙方享有;反之,……(略)……必要费用。

3.2甲方给予乙方的基本提成……(略)……上下浮动,具体的……(略)……书面确定,否则……(略)……计算。

3.3乙方一旦促成……(略)……订单后,……(略)……依照。

3.2条履行。

4、支付方式:

4.1甲方应当在每一笔潜在交易的书面约定达成后的__天内支付乙方佣金。

4.2业务提成甲乙双方每__(月/季度)结算一次。

5、保密条款。

5.1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资料和信息,应视作为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要求或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披露给任何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5.2本合同终止时,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应将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资料不迟延地返还于对方。

6、违约条款。

6.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佣金总额__%的违约金。

6.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7、期限和终止。

7.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方可解除或终止。

7.2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8、陈述和保证。

8.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8.1.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8.1.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8.1.4本合同对甲方……(略)……有同样的约束力。

9、合同相关文件。

9.1每一笔潜在交易前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甲方给乙方的……(略)……;。

9.1.2……(略)……的约定;。

9.1.3乙方未促成……(略)……承担比例。

9.2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2.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9.2.2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9.3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不可抗力条款。

10.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11、权利的保留。

11.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

11.2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12、争议的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2.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同意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13、通知。

13.1本合同甲方指派__为经办人,联系电话__,指定接收文件传真机号码:__,指定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为:__;本合同乙方__,联系电话__,指定接收文件传真机号码:__,指定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为:__。

13.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4、生效条件。

14.1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14.2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15、其他。

15.1本合同—式__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号楼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朝私号土地使用证号为:,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元整(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有产权争议的房屋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甲方负责。分担日期以办完过户手续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为准。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定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

第十二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根据家具清单)。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十一

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涉及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问题和其他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主要是指现房),我国法律界对该问题讨论的不是很多,但是由于厘清该问题对司法实践颇有裨益,因此本文拟就该问题作些探讨。

在研究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之前,本文先就合同权利转让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简要地说明。

我国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立法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其中第七十九条至八十三条专门规定合同权利转让问题,第八十七条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问题。

《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款没有对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转移进行区分,而是将二者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含有义务转移的因素,所以需要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如果转让人不承担合同义务(单务合同)或者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其转让合同权利是否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呢?仅就该条文理解,在这种情况下,仍需另一方的同意。同时该条文对合同权利的转让还有一个限制,即转让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时不得牟利,这种规定明显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立法模式的色彩。《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是在对民法通则第91条进行补充的基础上,并借鉴《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6条的有关规定发展而来,它弥补了合同债权债务转让的立法漏洞”。3因《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比较明确,本文不再详述。

《合同法》未对合同所指向的标的物作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应当理解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论动产还是不动产,合同权利都可以转让。因此可以讲《合同法》对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下面就该权利转让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述。

因预售商品房以外的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转让问题并不复杂,本文对该问题不再赘述,下面仅就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进行分析。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预购商品房再转让问题有详尽的司法解释。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1993年座谈会纪要》)规定:“关于转卖预售商品房问题。预购方在预售方实际交付房屋之前,将预售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的,必须符合法规、政策规定。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倒买倒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在预售方已实际交付房屋后,预购方将房屋卖给第三人的,可按一般房屋买卖关系处理”。《1993年座谈会纪要》大体包含这样几层含义:一、预购方可以转让商品房。二、该转让行为必须是在预售方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三、该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法规、政策规定。四、违法法规、政策规定倒买倒卖预售商品房的行为无效。五、在房屋交付之后预售方转让房屋的,是房屋买卖关系。其中该座谈会纪要未明确解释“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但是根据该段后半部分的规定,违法“法规、政策规定”主要是指倒买倒卖预售商品房的行为。该规定沿袭了《民法通则》的立法本意,这大体与我国当时的经济体制有关。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1995年司法解释》)中,对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问题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论,本文全文引用该规定:“七、关于预售商品房的转让问题。28、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无效的,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合同,一般也应当认定无效。29、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手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没有办理转让手续的,在一审诉讼期间补办了转让手续,也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30、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购方,在实际取得预购房屋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再转让给他人的,按一般房屋买卖关系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将预售商品房的债。

权转让问题归纳为:一、预售商品房合同无效的,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合同一般也无效。二、该转让行为必须是在预售方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且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权利转让合同都办理了转让手续。三、在实际取得房屋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后,预购方将房屋再转让给他人的,是房屋买卖关系,而非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关系。

》则强调转让预售商品房应当办理转让手续,将办理了转让手续作为转让预售商品房合同有效的条件。但是,该“转让手续”是指预购方和预售方的转让手续还是指预购方和受让方的转让手续?该“转让手续”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无论该“转让手续”是指什么,决不可能是预购方和预售方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因为如果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预购方已经取得预购商品房的所有权,那么预购方和受让人之间就不存在预售商品房合同权利转让关系,而只存在房屋买卖关系。根据该解释的规定,该转让手续应当包括预购方和预售方、预购方和受让方两个转让手续。那么该转让手续是指什么呢?该解释没有作出进一步的规定,但是根据《房地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规定,该转让手续应当是指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同理预购方和受让方的转让手续也应当是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年司法解释》),其中第六条涉及登记备案问题。该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合同不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的条件,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也就是说《年司法解释》对《1995年司法解释》关于预购方转让预售商品房权利的条件进行了修正,即预购方和预售方合同签订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则该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而该买卖合同是否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同理,预购方和受让方签订的预售商品房权利转让合同是否备案也不能成为影响转让合同效力的原因。

此外,在商品房已经交付但是尚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预购方将购买交付的商品房转让他人的,对该转让的性质如何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以上司法解释的规定,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限定在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以前,交付以后的转让问题不适用该解释。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变更的公示方式,在房屋未办理登记时,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开发商,那么该转让是否属于无权处分呢?无权处分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出卖他人之物,出租他人之物,未经共有人同意出租、出卖共有物,将他人之物设定抵押、质押等。7从表面上看,该转让属于无权处分,但是仔细推敲起来就会发现这种理解存在问题:房屋未交付以前,预购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通知预售方,该转让合同即对预售方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按照无权处分处理,预购方转让房屋必须经过预售方追认,该转让合同才能生效,这种结论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其实,按照合同权利转让理论,除不得转让的情形外,预购方可以将其对预售方享有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此时预购方转让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中请求预售方协助办理产权的权利。因此,在商品房已经交付但是尚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预购方将购买交付的商品房转让他人,其法律性质仍然属于合同权利转让问题,只是该转让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应当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一般规定。

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无论是房屋所有权还是债权都不得转让,因转让而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其法律根据是《房地产法》第三十七条,该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这种观点对法律的理解有失偏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至少有三种“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也可以转让:

第一是房地产开发商出卖现房的情况。根据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其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开发商不需要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手续,可以直接将现房出卖给买受人。也许有人会提出,《房地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如何解释“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规定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之间的矛盾呢?实际上,二者之间不存在竞合问题,理由为:《房地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是指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转让已经有建成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时该房屋应当具有所有权证书,一般情况下,买受人应当是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的法人。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转让是商品房(现房)的转让问题,而非单纯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对买受人的条件没有限制。此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也可以转让的情形之一。

nbsp;8因为是预售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房屋还未建成,开发商不可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但是开发商却可以转让该未建成的房屋。同时,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有一部分房屋未卖出,但是房屋已经建成,开发商同样不需要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其可以凭原商品房预售证书继续转让该已建成房屋。此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也可以转让的情形之二。

第三是无权处分情形。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且与相对人订立财产转让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对该条款的效力,我国法律界的通说为“效力待定”。也就是说,即使出卖人出卖他人房屋并也不当然导致合同无效,经房屋所有人追认或者出卖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是房屋买卖为有效。此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也可以转让的情形之三。

以上三种均为出卖人在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况下可以转让房屋的情形,只是第三种情形受到一定的限制,即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房屋,未经房屋所有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无效。至少排除这三种情形之外,其他房屋在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时不得转让,例如自然人、法人自建的房屋,在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时不得出卖。

按照这种逻辑思路,可以得出买受人与出卖人(可以是开发商,也可以是开发商之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前,买受人对出卖人享有的权利包括:接受房屋和要求出卖人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与此相对应,出卖人的义务包括:交付房屋和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买受人可以将对出卖人的上述请求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此时,因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出卖人,所以买受人转让的只能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请求权),而不是房屋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该权利的转让问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和《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同时由于《合同法》对《民法通则》有关权利转让问题进行了修正(转让权利只需通知出卖人,该权利转让合同即对出卖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关于转让合同权利问题应当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问题还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

(一)、买受人转让合同权利是否还应当交纳契税和契税的缴纳对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本人同意后一种观点,除该观点的理由之外,还有如下理由: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其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所称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根据以上规定,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即买受人为房屋权属的承受人。买受人是否成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区别二种情形:第一是买受人将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给受让人,买受人不退出原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和受让人共同对出卖人享有权利,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也是房屋权属的共同承受人,契税当然由二者共同缴纳。第二是买受人将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买受人退出原房屋买卖合同,受让人单独对出卖人享有权利,是房屋权属的承受人,契税由受让人缴纳,因买受人已退出原房屋买卖合同,其不应当再承担契税的缴纳义务。从另外的一个角度分析,可以将契税的缴纳看作是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对价,买受人没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当然不需要缴纳契税。如果买受人缴纳契税,则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此时的转让行为是房屋买卖关系,而不是合同权利转让关系。

第二、如果认为因买受人未缴纳契税则权利转让合同无效,那么出卖人未缴纳土地增值税也同样会导致合同无效。这就象我们去超市购买商品,因销售者没有交纳税款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效一样荒谬无比。纳税与否是纳税人和税收征收机关之间的税收征收关系,该法律关系属于税法的调整范围,而买卖合同以及权利转让合同是民事关系,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原因和结果关系。

第三、无论《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都承认房屋买卖合同权利可以转让,并且都没有将买受人缴纳契税作为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生效的要件。其实,不交纳契税并不代表买受人可以不交纳其他税费,其还是应当按照税收法律的规定交纳所得税等其他税费。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转让权利的买受人不应当缴纳契税。同时,无论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还是权利转让的当事人,契税或者其他税费是否缴纳都不是合同是否成立或者生效的要件。

(二)抵债房屋的再转让问题。

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以房抵债的现象非常普遍。开发商由于资金紧张或者为避免流动资金的大量占用,往往要求施工方垫资施工,待房屋建成后以房屋折价抵顶工程款。在这种情形下,实际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和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本文主旨无关,故仅论述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以房抵债的法律性质为房屋买卖关系,即开发商以建成房屋折价作为给付施工方的工程款,施工方以开发商欠其的工程款作为购买房屋的对价。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三条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四)以房地产抵债的;……”。

施工方为了使房屋变现,就需要转让该房屋,这种转让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施工方在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书后再转让房屋,该转让应当为房屋买卖关系。二是施工方与第三人达成房屋买卖协议,由施工方将该抵债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将房屋价款给付施工方。第一种方式需要缴纳契税和其他税费,为减少变现成本,施工方大多采取第二种方式变现。

的义务为交付房屋和协助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施工方享有的权利为接受房屋和要求开发商承担协助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因施工方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其与第三人签订的转让协议实际上转让的仍然是对开发商享有的权利,即该转让为合同权利转让。同时由于该房屋已经建成,所以该转让行为应当适用《合同法》关于权利转让的规定。

由于施工方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其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后,再由开发商和第三人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出具发票等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的手续。如果开发商和施工方以房抵债协议约定的房屋价格、施工方和第三人权利转让合同约定的房屋价格、第三人和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的房屋价格相同,例如三个合同的房屋价格分别为100万元,权利转让问题不会产生任何异议。但是施工方为尽快使房屋变现,往往会降价销售房屋,例如开发商和施工方以房抵债协议约定的房屋价格为100万元,施工方和第三人权利转让合同约定的房屋价格80万元,最后第三人和开发商以80万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时存在一个问题: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最后一个合同改变了第一个合同的内容,这种改变是否影响权利转让的性质?施工方转让合同权利的完整流程是,开发商和施工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工程款为房屋价款,其后施工方再和第三人签订权利转让合同,施工方收取第三人给付的对价,最后施工方通知开发商。因该流程比较烦琐,施工方往往在和第三人或者包括第三人和开发商达成初步的房屋买卖协议后(可能是口头的,也可能是书面的),由开发商和第三人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人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开发商交付房款,因其已经将房屋价款交付给了施工方。同时因该房屋已经由施工方交付给第三人,该第三人就享有要求开发商出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各种手续的权利。从该层面上分析,最后一个合同只具有形式上的意义,或者说该价格仅为缴纳契税而确定的成交价。但是无论如何,施工方的转让行为仍然为权利的转让,我们权且称之为“简化的权利转让”。

(三)、《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具体含义。

根据该条款“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规定,该“批准、登记手续”显然是指转让合同的批准、登记手续,这种理解应无异议。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登记问题,只有《1995年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作出规定,但是该司法解释即不是法律(狭义的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同时该司法解释只适用1995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房地产纠纷案件,而不适用1995年以后的案件,再者法律、行政法规对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是否需要登记都没有作出规定。本人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债权转让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或者至少说现在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因此,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一)、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都承认房屋买卖合同权利可以再行转让,权利转让包括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和其他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

(二)、预售商品房再转让。

转让的条件是:(1)、预购方和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预购方和受让方签订的预售商品房债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3)、预售商品房债权转让合同应当在预购方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之前签订。(4)、预购方向预售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三)、特殊的权利转让合同。(1)、转让已经交付但是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商品房。(2)、转让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抵债房屋。该二种情形均属于合同权利转让,适用《合同法》关于权利转让的一般规定。

转让条件:1、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买受人和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合法有效。3、买受人向出卖人履行了通知义务。

(五)、排除条件是:1、转让权利的转让人不应当缴纳契税,同时契税或者其他税费是否缴纳也不影响转让权利合同的效力。2、转让合同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1、因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需要经过对方同意,该转让可研究的问题有限,故本文论述的前提是转让人(原合同买受人)不承担合同义务或者其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单纯的合同权利转让问题。

3、骆小春:《预购商品房再转让的法律思考》,载《河北法学》,年第5期,第112页。

4、骆小春:《预购商品房再转让的法律思考》,载《河北法学》,年第5期,第112页。

5、参见金俭:《析商品房预售合同》,载《现代法学》,1996年第1期,第62页。

6、赵英伟:《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法律性质及条件研究》,法律图书馆,首页》。

法律论文资料库》“商品房”搜索,下载于年8月4日。

7、参见田韶华、包雯:《论我国合同法上的无权处分合同及其效力》,载《法学家》,年第2期,第54页。梁慧星:《如何理解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载《人民法院报》,年1月8日,第3版。王轶:《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载《中外法学》,年第3期,第287页。

8、1995年2月17日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

9、邹征优、林奇良:《不是转让房屋,是转让合同权利》,载《人民法院报》,年2月26日,第b4版。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______;车牌号码:______;厂牌型号:______.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_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____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_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____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____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甲方:

乙方: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十四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议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的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以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房屋老旧,日后翻盖,需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各种重建审批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版篇十五

授权代理人:唐山市冀东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先就幼儿园房屋销售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将位于运河区御河西路金鼎领域规划中的幼儿园房屋出售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幼儿园的经营。建筑面积总计1700m2。其中14号楼纯一层部分是674m2,三层独楼部分1026m2。不含三楼监控室部分。(附平面图)。

注:此面积仅作为参考面积,最终决算面积依据产权处登记面积为准。

二、销售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交房标准以现存状态交付,乙方自行按照使用需求进行后期改造、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且满足消防要求。

三、幼儿园室外场地:室外活动场地必须和小区独立分割。使用不得影响14号楼前车位的使用,且符合规划和城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行改造。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约后支付定金300万元,余款在5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如乙方违约或不按照双方约定进行付款则定金不退,甲方有权另行销售。

五、房屋交付:乙方房款交清后,即可进场装修。交房标准遵照现有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组织后期改造、装修,原则上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且达到国家有关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六、手续办理:本房屋暂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享有唯一使用经营权,如果房管部门允许办理,则甲方予以配合,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提供幼儿园建设手续,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证”、“建筑工程施工证”、“规划验收合格证”等等。

七、本房屋使用性质为幼儿园,此幼儿园作为金鼎领域配套服务设施,首先优先面向金鼎领域业主服务。整体开业时间不得晚于小区整体竣工交付时间即20__年12月31日。乙方不得改变此房屋使用性质挪作他用。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非国家政策原因双方无理由违约。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须按按照当时市场租赁价格支付实际使用期限的使用费。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唐山市冀东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沧州分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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