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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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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大全9篇)
2023-12-09 11:01:03    小编:LZ文人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篇一

12月10日,47岁的邹碧华走了,全国法律界震惊之余,一片哀悼之声。这些天来,全国掀起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全国法律同仁都十分惋惜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感叹这是不同领域法律人的共同损失。

听取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后,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

一、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

人们都说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一点邹碧华同志做到了。他是专业的法官,也是法院系统最好的“产品经理”,他带领团队建立了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务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及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自主研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二、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他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取得这些成果,可以看出,邹碧华同志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了多少时间用在学习上!

三、学习他关爱他人的博爱精神。

他关爱家人、关心同事、善待律师,对于当事人,他更是饱含深情!他像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写着‘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这一点,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做到了。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篇二

还记得那是12月10日的傍晚,回到家打开微信就被朋友圈里的一篇报道给惊到了――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急病去世,一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什么恶作剧,后来在同学群里邹老师的一位博士生证实了这一消息,顿时觉得令人难以置信,悲恸之情涌上心头。在读期间,我曾参加过邹老师的讲座,也有幸在论文答辩的时候分到他那一组,不管什么时候,他展现给我们的都是他精神饱满,神采奕奕的一面,从未料想过他竟会英年早逝。邹老师去世的那个夜晚,朋友圈被各种悼念他的文章刷屏,整个法律界都为之扼腕叹息。看了那么多的悼念文章以及宣讲团的报告,我对这位学者型法官的敬仰之情又更进了一步。

在研究生期间也多多少少听说过邹老师,他的学者风范也曾亲眼见过。我的舍友就是邹老师的学生,通过她也对邹老师的为人有所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他的认真和坚持。他每次和学生见面都会向他们推荐一些好书,并嘱咐他们要多读书。当然他自己也热爱学习,热爱看书,而且喜欢跨领域学习。听室友说,他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还自学了日语并通过了日语二级考试。为了提升自己在基层法院的管理能力,他还自学了管理学。作为一名当之无愧的的优秀法官,他始终坚持着法官的职责,丝毫没有懈怠,从一名书记员到上海高院的副院长,他都一直努力做到最好,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我想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我们平时最需要的就是认真和坚持了吧?基层法院的案件数量多,类型繁杂,工作压力很大,平时的工作也很琐碎,容易犯错误,也容易产生倦怠。法官的一个微小错误都可能使案件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因为当事人觉得司法是神圣的,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们是在用尽了其他解决途径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进行诉讼的。所以在平时的工作中,容不得一点的疏忽,这一点虽然看似简单,但做起来不容易,最重要的就是我们自己的认真和坚持。

法官这个职业承载了太多的压力和期许。每一名法官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当事人、律师以及问题,要处理好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都是需要很强的知识储备和沟通协调能力的。在很多时候我们的当事人都是带着负面情绪的,比如拆迁案件中的被拆迁方,他们往往情绪激动,这就需要法官要有灵活的应变能力和足够的耐心为当事人做工作。法官处理案件的过程,不仅仅是一个处理法律关系的过程,还包括如何接待当事人和怎样控制自己的情绪,以给当事人以公正执法的印象。也许有的人会觉得法院的工作辛苦,常常会抱怨几句,但是邹老师却给我们树立了榜样,他从不抱怨,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因为他觉得一个人有了信念、信仰,就不会觉得委屈。他在接受一家杂志采访时说“很多人都抱怨司法不完善,在抱怨别人时,可能自己写的那个判决书也不那么完美。与其抱怨,不如做好手中的事。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每个人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是的,我们与其抱怨目前的司法环境,还不如坚守自己的信仰,做一个更加完美的自己,无愧于自己的内心和社会的期待。如果我们将自己的职业变成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我们就会想要用这个理想或追求来指引自己,觉得为这个理想付出代价是值得的,这时我们就会很耐心地对待当事人,对待案件,对待生活,就不会觉得这是难以忍受的东西,因为这是我们本来就应该承受的。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篇三

知道邹碧华,是在2013年我进入少年法庭工作之后,因为了解到上海长宁区法院已经有30多年的少审工作经验,我便有意识地寻找相关的书籍学习。读了邹碧华主编的《少年法庭的创设与探索》、《法庭上的心理学》,为书中睿智的思想、深刻的洞见、务实的态度深深折服,也让我对心理学产生了兴趣,最终促成我院将心理测评与矫治引入少年审判,我也考取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之后我又拜读了他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他的每一本书,都让我有“解渴”的感觉。正当我期待读到他更多作品时,惊闻他辞世的消息,深感震惊和痛惜。

几个月来,持续的哀思与追忆不绝于耳,我也知晓了更多关于他的故事,他的形象在我心目中更加丰满,也更加高大了。在他众多优秀的品质中,最打动我的有三点:一是善良;二是勤奋;三是担当。

从邹碧华身上,我看到了一颗善良的赤子之心。为什么那么多的当事人、律师、同行,甚至是素昧平生的人都对邹碧华深深地缅怀?我觉得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家从他身上看到了金子般的善良,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因为善良,他会登上火灾后的阁楼,对当事人的疾苦感同身受;因为善良,他会给上访户写慰问信,嘘寒问暖;因为善良,他不忍听到律师得不到尊重,出台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英国学者麦克莱说过:“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从他身上,我看到了法官应该有的人文品格和公仆情怀。法律是冰冷的,但司法可以是温暖的,只有像邹碧华那样,扎根于人民群众中去,耐心倾听弱者的声音,让司法的过程充满亲和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对人的生命、人格、尊严、情感的尊重,才有助于推动法律信仰的形成。

从邹碧华的身上,我看到了永不停歇的脚步。四壁环书的书房、深夜读书的灯光、四个月内阅批106封群众来信、一夜赶出200页的ppt、博士院长、10余本专著、首届审判专家、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者……累累的硕果、骄人的成就,来自于经年累月、夜以继日的勤奋。在他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汗颜,同样是法官,我深知自己的渺小,也看到了勤奋所能创造的奇迹。敏于思考、精于专业,是法官的职业要求。对于当事人来说,遇到一位好法官,就像就诊遇上好医生一样幸运。每一位遇到邹碧华的当事人都是幸运的,因为他不仅有实现正义的决心,还有实现正义的本领。我也希望自己通过刻苦的学习,能够像他那样,成为善解法律、善解人意、善解矛盾的好法官,不辱使命。

传承是最好的纪念,让我们接过“燃灯者”留下的火种,沿着他的足迹,砥砺前行!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篇四

4月18日,邹老师在华东政法大学明法楼关于《法治的理想与现实》的讲座让我记忆犹新。在谈到法治的现状,以及法治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时,邹老师说道:诚然我们国家在法治进程中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法律不够成熟,司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公众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法治的社会资源配置不足,社会救济制度不够健全,保险制度也不够健全,执行难度较大,包括法官构成上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军转干部他们的法治思想不足的问题,这些历史问题需要两三代沉淀才能逐渐改善。面对这些法治的不足,邹老师说我们应该用历史的眼光看待我们的传统,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度上,我们才有对现实的忍受力和承受力,我们应该用辩证的眼光看问题,不能用其他国家的价值标准评价我们自己的事情,法治还是应当注重本土资源的利用,有什么样的资源才能做什么样的事,当然我们也不应该抛弃共同的规律性价值。要共享法治的文明成果,应当立足现实的土壤去追求法治的理想。

在谈到自己的职业生涯时,邹老师将它划分成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刚刚迈入法官这一职业中,他对自己的要求是做一名优秀的法官,其中邹老师说到自己每天研究高院的指导判例到凌晨一点的习惯,这种长期的积累让他能够在审判实务中有较快的进步。第二个阶段是成为民庭庭长之后,邹老师说道,作为高院的一名庭长,就必须在自己管辖的领域内,对于所有的专业问题有明确的答复,不能出错。第三个阶段是成为长宁区法院院长之后,邹老师要求自己要做一名优秀的管理者。作为一名院长,更重要的是管理好整个法院这样一个大团队,提高团队的凝聚力,注重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其中邹老师谈到他与上访群众耐心交谈陪他们吃盒饭化解纠纷的情形,至今记忆深刻。第四个阶段是邹老师对自己未来角色的展望,他认为,每个人的职业都会有变动,自己也可能从事与法律无关的工作,无论在哪里从事什么工作,最重要的是,努力做到让这个世界因为我自己的存在而更加美好。可惜邹老师还没有完成自己的人生目标就匆匆离我们而去。

邹老师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执行者,面对的压力不言而喻。但邹老师是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好法官。在司法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同时不怕承受由于改革而带来的种种压力,是新时代法官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对他曾经说过的两句话始终印象深刻,他说“改革,是一点点往前拱的”,他说“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的修行”。人们为什么会记住这两句话?因为它体现了当前中国司法改革最重要的特征。改革走到今天,能改的都改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留下的都是难解的困局。没有对司法改革深刻的体会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而没有迎难而上、不计毁誉、甘背“黑锅”的改革精神也同样说不出这样的话。

邹老师早在六年前就开始为执法部门改革工作进行准备,让时任法院信访办主任滕道荣抓信访改革,每月做投诉率分析。在今天他时任上海司法改革组委会的一名成员时,更是在工作中时时将责任承担于肩上,为细化法官员额制改革方案做准备。法官要压缩到33%,为了“避免搞‘一刀切’,图省事,出现‘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现象出现,他建立科学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他让执法人员将上海4家试点法院所有法官5年来人均办案量梳理一遍,单看办案数量不行,还要计算案件质效。他潜心钻研,兢兢业业,为司法改革做出了很多工作,付出了很多辛苦。

邹老师除了在改革上有重大成就,在尊重维护基层法律工作者权利的工作中也得到一致好评。法官与律师事务所打交道,如何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律师的意见,并且与律师共同维护法的尊严,邹老师也做了很多工作。在朋友圈转发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的新闻,评论道:“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在重要的会议活动中强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在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年会上,他最后一次公开演讲中提到:“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院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道出了执法者与律师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他推动上海长宁区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同时个人还撰文《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阐述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对中国法治的重要性。正是他做了大量的工作,才让律师这一群体对他充满了尊重,让他的个人行为赢得了整个执法群体的认可。

汪沪平副院长在座谈会上说,邹碧华英年早逝,全国法律人都深感惋惜,评价他是一个“燃灯者”,说“做法官当如邹碧华”。邹老师走了,但是他的精神长存,他为司法改革所做的成绩长存,他的行为更会激励其他的执法者在工作中严于律已,为中国的司法护法卫道,让司法改革打造出别样的风景来。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篇五

一个名字让我们不同领域的法律人感动,他就是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20xx年3月2日下午3时许,鸡东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全面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高潮。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xx年之20xx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xx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xx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这样的一个好法官的英年早逝,让我们惋惜流泪!

邹碧华为司改呕心沥血,用生命捍卫法律尊严,把自我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法治中去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们。

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却因邹碧华的努力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作为一个纯粹的共产党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深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弱者的合法权益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用法的精神更好的服务百姓。

邹碧华始终冲在司法第一线奋斗和奉献,他的学术水平很高,说话却又很平和,是一位高瞻远瞩接地气的领导干部。在20xx年的法院工作中,邹碧华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始终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忠诚的信念。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但他的精神却继续传递着光和热。他曾说,如果有一天,他离开这个世界,希望他的墓志铭上能有这样一句话:“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邹碧华做到了。刹那芳华,即是永恒。

“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还依然活着。”英雄身死,但信念不死,精神永存。我们不该只是把邹碧华同志作为一个英雄来仰望,不该只是用鲜花、掌声或赞歌来纪念或歌颂他,而是应该继承他甘于奉献、充满激情,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传承他为人高尚、公正执法、热爱事业的品格。循着他的足迹继续前行,用我们千千万万人的共同努力,让“邹碧华精神”踏着春天的脚步继续出发。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篇六

听取了5名报告团成员结合亲身经历所作的报告,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不经意间泪水润湿了我的眼眶。邹碧华同志他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畏艰难、奋勇向前、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和那份对司法事业昂扬的热情,是我们每一位法官学习的榜样。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不得不面对现实。我们要做的只能是好好将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永远传承下去。通过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也让我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同时具备善学、无畏、无私、有良知四种品质。

善学。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时刻心存紧迫感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一方面,努力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育塑造自身扎实的职业技能;另一方面,更要拓宽知识体系范围,学习了解心理学、哲学、社会、甚至建筑学等专业的知识。因为,法官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职业,单存学习法律专业的知识,对于处理一般简单案件尚可,但是如果碰到比较复杂的案件或者专业性质较强的案件,如果法官不懂得相关领域的知识,很难对案件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所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善于学习,要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无畏。法官的职业生涯中将会充满着各种不同的艰难险阻。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无畏艰难、奋勇向前的精神。要学会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面对困难,不屈服、不退缩;面对强权,不低头、不妥协;面对金钱,不昏头、不伸手。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能保持火一样的热情。这即是大无畏的精神,这种精神代表着勇敢、担当、廉洁,它将是成就一名优秀法官的动力之源。

无私。无私方能无畏。无私奉献是人类最纯洁、最崇高的道德品质。高尔基说过:“一个人追求的目标越高,他的才力就发展得越快,对社会就越有益。人的思想境界高一分,无私奉献的精神就会登上一个新阶梯。”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只有以无这种忘我的精神去追求自己的法治理想,法官才能真正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做到无所畏惧,才能真正成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才能使自己的一生有所作为。

有良知。教育家陶行之有言:“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即使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没有道德的人,学问和本领愈大,就成为非作恶愈大。”如果道德是做人的根本,那么良知便是道德的根本,作为一个人必须要坚守良知。法官即是如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不能只是做一名机械的法律执行者,而必须要在执行法律的同时学会人文关怀。法官应当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司法者。只有懂得人文关怀的法官,才会减少冤案、错案的发生几率,才会真正赢得人民群众认同和信服。这是一名现代法官需要拥有的品质,也是一名优秀法官的必备素质。

邹碧华同志正是因为他拥有善于学习、无畏艰难、无私奉献和用良知办案等优良品质,才造就他成为新时期一名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应当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自邹碧华先进事迹被媒体传开以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而在高度评价邹碧华先进事迹的同时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都要像邹碧华那样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邹碧华是所有党员干部的榜样,是时代的楷模,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用生命谱写了一个法律人无私奉献的华丽篇章。虽然邹碧华走了,但他那忠诚敬业、敢为人先、甘当“燃灯者”的崇高精神却照亮了后人。有人说,法官当如邹碧华,然所有党员干部亦当如邹碧华。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把事业当目标,把推进公平正义当己任的工作态度的责任担当。就是要我们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把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融入到工作目标中,把做好本职工作,提服务技能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目标和追求。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敢于打破常规,敢啃硬骨头的勇气和魄力。就是要我们在工作中树立勤于思考,善于谋划,能发现问题、会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就是要树立敢于突破常规,勇于探索创新,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魄力和勇气。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不把群众利益当小事,甘为人民公仆的崇高精神和情怀。就是要我们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服务好、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提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切实当好群众的知心人。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他敢为人先,甘当“燃灯者”的奉献精神和时代楷模。就是要我们树立学习先进,不断奋进,争先创优,不甘平庸的思想意识和人生追求,传好继续领跑的接力棒。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篇七

臧克家先生在纪念鲁迅一首诗《有的人》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上海高院邹碧华就是后者。不管是他关爱的家人,还是与之朝夕相处的同事,不管是与其谋过事的律师还是被其接待过的当事人,都不会忘记邹碧华的音容笑貌,都会永远铭记他的好。甚至我们这些未曾与之接触过,但正享用着他的《九步调解法》等研究成果的人,都被他精神感动着,感慨他的伟大,他的好。

我说邹碧华好,是因为他是一个有良心的法官,他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认真办好。

例如,60岁的老人沃根生为老母亲因阁楼起火葬生而年年上访的案件。这个案件判决正确,依法沃根生上访的问题无法解决。邹碧华不但没有回避、推脱,反而主动接待了沃根生,并亲自到现场查看,认真听取沃根生的讲述,还对信访法官说:"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在邹碧华直接指导下,沃根生上访问题得到解决。

这就是邹碧华。好一个:善解法律,善解人意,好一个:将心比心。这是我们当代法官、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和良心。

我说邹碧华好,是因为他平易近人。他细心观察着年轻法官的思想动态,在适当的时候激励他们,为他们指引方向,树立信心。

他曾对那些凭着经验和感觉办案不再追求理想的年轻法官说,碰到问题,关键是能坚守梦想。有时候,不是机会没有眷顾你,而是你自己迷失了方向。

他点子多,为法官办理案件支招。

他通过旁听法官的庭审,与法官讨论案件,交流心得,结合自己的审判经验,推出了《群众接待场景65例》。对案件办理程序的各个环节,都列出了正确的做法。让法官在接待群众时,多了几分自信和从容。

我说邹碧华好,是因为他理顺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律师与法官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有必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为此,他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和律师服务平台。这让律师们心生敬佩和感动,并给予了积极的回应。为法官和律师在处理案件中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消除了很多误解,同时多了许多的理解和尊重。

我说邹碧华好,是因为他勇于担当。担当,就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他参与研制最高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等改革方案,涉及到法院干警的切身利益,邹碧华以"背着‘黑锅’前行"的担当精神,直面矛盾和问题,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我们都将是这些改革方案的受益者。

我说邹碧华好,是因为他不管工作有多忙,都不忘孝敬父母,关爱妻子,教育孩子。

邹碧华的《www.》好还有很多,不能一一说完。我们学习邹碧华事迹,要学习他的精神,要把他的精神传承和发扬,要关爱身边人,要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大胆创新,真正的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做一个善良的有良心的法官,有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法官。

在这里,我祝愿所有干警,身体好,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把自己的家庭也照顾好。(王丽敏)。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篇八

邹碧华,男,汉族,江西奉新人,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当选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因公殉职。他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创建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窗口柜台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将为民服务深度融入司法实践;勇当司法体制改革的探路先锋,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独创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法院系统作为范本,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

邹碧华同志殉职后,习近平总书记对其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称赞他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追授其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等称号。2015年3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委在京联合举行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事迹报告团赴上海、江西、广东、山东、内蒙古、山西、四川等七个省(区)和北京大学、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井冈山干部学院进行巡回报告,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产生巨大反响。中央主流媒体对邹碧华先进事迹进行集中报道,最高法院和上海市委联合创作了影视《邹碧华》,并在全国公映。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篇九

一个名字让我们不同领域的法律人感动,他就是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2021年3月2日下午3时许,鸡东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全面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高潮。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之2012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21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这样的一个好法官的英年早逝,让我们惋惜流泪!

邹碧华为司改呕心沥血,用生命捍卫法律尊严,把自我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法治中去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们。

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却因邹碧华的努力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作为一个纯粹的共产党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深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弱者的合法权益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用法的精神更好的服务百姓。

邹碧华始终冲在司法第一线奋斗和奉献,他的学术水平很高,说话却又很平和,是一位高瞻远瞩接地气的领导干部。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邹碧华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始终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忠诚的信念。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但他的精神却继续传递着光和热。他曾说,如果有一天,他离开这个世界,希望他的墓志铭上能有这样一句话:“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邹碧华做到了。刹那芳华,即是永恒。

“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还依然活着。”英雄身死,但信念不死,精神永存。我们不该只是把邹碧华同志作为一个英雄来仰望,不该只是用鲜花、掌声或赞歌来纪念或歌颂他,而是应该继承他甘于奉献、充满激情,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传承他为人高尚、公正执法、热爱事业的品格。循着他的足迹继续前行,用我们千千万万人的共同努力,让“邹碧华精神”踏着春天的脚步继续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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