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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宗教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宗教工作总结(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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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宗教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宗教工作总结(精选8篇)
2023-12-14 08:06:08    小编:QJ墨客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和有意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宗教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篇一

宗教的主要特点为,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宗教。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

责任书。

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20xx年。

和协会联系交友10×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

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基督教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基督教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

入党誓词。

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在“抓发展、促团结,抓管理、促和谐,抓基础、促规范”上下功夫、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年内,被省民委(宗教局)表彰为“20xx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安全年”先进单位;机关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努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二)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三)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一)加强民族联谊组织建设。

(二)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建设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三)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区是**市下辖的一个城郊型农业大区,位于**市东北部,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徐州、淮北两市结合部,辖5镇x街道办事处,9行政村,3居民委员会,区域面积24x公里,总人口3x人,×××共有1少数民族,76,占全区人口的0.2,其中以回族为最多72,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分布在国有大型企业中。

近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导下,我区的民族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团结、进步”两大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精心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得到了日益巩固和发展。朔里矿的回民代表王生树等先后受到省、市表彰。在民族工作中,我区坚持“四个到位”,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四个依靠”,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工作的新路子,促进了全区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认识到位,民族工作受到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区对民族工作非常重视,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强调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放松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并始终把民族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的大局中。为加强领导,区政府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每年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民族方面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民族宗教无小事”的重大意义,把协调民族关系,支持民族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在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社会救济等多个方面都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的需要,优先扶持帮助,促进民族群众的共同发展。

二、宣传到位,民族团结的氛围浓厚。

我区把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民族法律、法规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同时,进行广泛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多年的一贯坚持,已在全区形成了“人人讲团结,共同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每年都不定期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接受民族政策咨询等等,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民族平等,享受宪法赋予的同等权利,也承担同样的义务,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取得各项事业胜利的基本保证。如召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畅谈党的民族政策的英明正确,歌颂祖国的建设成就。区民族宗教局每年春节都要慰问、看望少数民族群众,送去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怀。并组织人员采取不同的形式,宣传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工作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省制定的有关法规,制作了有关民族方面的法规宣传展板,与司法部门一道到少数民族居住的企业巡回展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服务到位,民族工作全面细致。

风俗习惯是民族特点的一个重要内容,正确对待民族风俗习惯是处理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区民族工作部门经常对与少数民族接触较多的汉族群众进行总结教育,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要注重自己的言行,哪怕是开玩笑也要防止“走火”,避免出现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的事情。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基础上,一直把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发展作为民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少数民族群众在经济生活中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总是优先考虑是否符合民族政策;在日常工作中,民族工作部门代表政府负责处理民族事务,重大问题区领导亲自过问,做到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少数民族群众,认真倾听来访者反映情况,及时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民族事务,诸如子女上学、参军等;在处理少数民族群众来访来信时,总是可办的事马上办,难办的事想法办。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问题解决起来颇为困难,如就业、分配、调动等,只要少数民族有要求,我区坚持做到不推诿、不畏难,主动上门联系,多方协调,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近年来,已妥善安排2名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到区、镇机关单位工作;帮助多名少数民族的高考生办理照顾手续的证明;在少数民族群众集中居住地,专门成立自管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问题,处理有关民族纠纷。总的来说,就是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好,创造好的发展环境。

四、培养到位,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参政议政更广更深。

少数民族干部来自于少数民族,熟悉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少数民族中有一定的威信,在维护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少数民族干部与汉族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多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培养各级少数民族干部,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目前,我区少数民族干部有1,省、市、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少数民族人士,一些还走到了重要的领导岗位,少数民族政治平等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他们为民族团结和发展,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依靠发展凝聚民心。

加快民族经济发展,不仅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始终坚持把发展民族经济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的传统优势,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服务,积极为民族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目前,全区少数民族群众在调整农业结构、发展民族经济等方面大显身手,涌现出一批带头人、领头雁,民族经济成为区域经济有活力、有潜力的增长点和增长源。

六、依靠教育提高素质。

我们坚持用jzm“三个离不开”的重要论述教育全区广大群众,引导各族群众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意识。具体工作中突出抓了五个结合:一是把宣传教育与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相结合。二是把宣传教育与干部培训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三是把宣传教育与“四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四是把宣传教育与提高少数民族素质相结合。五是把宣传教育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区镇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及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七、依靠法律调处矛盾。

各族群众长期生活在一起,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一旦处置不当,不仅会影响全区稳定大局,甚至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对这些矛盾纠纷,我们高举“团结、稳定、法制”三面旗帜,正确对待,认真分析,妥善处理。一是正确对待矛盾纠纷。教育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出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后,区镇领导干部都亲临一线做工作,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因事施策,尽快解决。在矛盾定性和处理上严格区别民族矛盾和非民族矛盾,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二是积极预防矛盾纠纷。一方面强化基层班子建设,增强基层班子和干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另一方面把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不稳定因素作为矛盾排查的重点来抓,对可能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搞好预测,超前工作,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出现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严格控制事态,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在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德高望重老同志的作用,多策并举,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由不同部门依靠法律、按照政策进行处理,做到既掌握政策、坚持原则,又灵活处理、因事施策,确保在民族团结的旗帜下,维护好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对危害一方的邪恶势力和少数犯罪分子,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八、依靠机制完善管理。

我区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建好队伍,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管理体系,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推进了民族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法制化。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少数民族制度。二是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区镇村三级民族宗教管理体系。区里于1996年即成立了民族宗教局,各镇也明确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在信教群众较多的地方建立健全了宗教事务管理委员会,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员。三是加强对爱国宗教团体的领导。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不断加强爱国宗教团体的建设,选拔一批素质高、立场坚定、群众威信高的同志充实到爱国宗教团体领导层。让他们积极配合政府规范管理,做好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我区宗教界人士成为宣传爱国爱教、维护民族团结一支重要力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的民族工作将继续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落实民族政策,推动各民族的共同进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宗教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篇二

矣旧村委会2010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一年来,矣旧村民族宗教工作在深入贯彻上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和宗教和顺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致力推进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极大地维护和保持了矣旧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矣旧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贯彻执行《民族法》为准绳,致力开展民族工作,开展了对全村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情况调查。

二、以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大力加强宗教事务的公共管理。

1、狠抓宗教场所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我村针对个别不团结的现象,实施了大力度整顿行动。我们按照工作不松、秩序不乱的工作方针,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教群众的宣传工作。

2、监督指导宗教场所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宗教事务主管部门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监督指导场所按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和运行。

3、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日常化、经常化管理。

4、协调宗教界内外部关系,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我村在坚持严格管理的同时,努力化解宗教界不同宗教、不同教派等各种复杂的矛盾,倡导宗教和顺,社会和睦,引导宗教逐步以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目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坚持了安全教育的常抓不懈。今年以来,我村针对各场所安全防范意识渐趋淡薄的实际,有的放失地结合场所开展宗教活动进行了安全教育。

2、强化爱国爱教信念,不断增强抵御渗透的能力。

总之,一年来,全村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和成绩,形成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深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明年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宗教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篇三

一、抓规范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20**年最新宗教工作总结范文20**年最新宗教工作总结范文。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抓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加大对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力度,查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堂改建事宜;做好“五一”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宗教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篇四

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v^^v^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加自觉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巩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成效,坚决杜绝宗教活动场所发生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街道“四新”行动计划实现攻坚突破、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孝陵卫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一)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v^^v^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引导街道宗场所、点位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推动安全责任有效落实。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通过持续强化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夯实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宗教活动场所自主开展转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街道检查为主向宗教活动场所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三)推动安全工作本质水平提升。强化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建筑等安全源头治理、全面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精准治理,做深做细做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宗教场所、点位安全意识和能力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的管理责任链条、安全防控措施、监测预警机制,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种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街道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现在开始至2022年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底前)。启动街道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召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员部署会,总结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一年小灶”的基础上,安排部署“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本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部署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宗教活动场所要进行全面自查,对照标准清单做好日检查、周巡查、月抽查。街道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线路图、责任人,确保排查任务精准推进,问题隐患不留死角,防范措施切实有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根据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照“两个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对于重大安全管理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加强政策指导和保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治达标,力争在2022年底前安全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和日常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宗教活动场所配置完善消防设施。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细化标准,督促安全重点场所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

(五)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 2022年底前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机制建立、教育培训等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

(一)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全员说安全”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v^^v^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用^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采取举办培训班、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通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大讨论和“民宗部门负责人、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场所负责人、信教群众说安全”等活动,提升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排查隐患,开展“啄木鸟”行动。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全面梳理“一年小灶”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对照安全工作“百查百看”和“自查要点”,重点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建筑安全大排查。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巡查检查,对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再总结、再梳理,健全台账资料,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常见性、多发性、不易察觉的隐患,做深做细做实排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深化隐患排查整治。

(三)全力督促整改,开展本质安全提升行动。积极推动场所相关建筑全面开展消防、建筑安全检测评估,纳入规范管理,提升本质安全。结合安全检查情况,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采取一场所一清单,实行隐患闭环销号,督促宗教活动场所限期整改到位,并制定落实后续监管措施,防止反弹。对消极应付整改、重大隐患久拖不决甚至搞“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批评、约谈督办;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建章立制,开展“长安”行动。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在宗教活动场所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落实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有关要求,指导和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督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安全力量建设,加大安全方面的硬件投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更新消防、技防安全设备,改造、加固安全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有效。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保证“生命通道”畅通,改善安全条件,提高防护水平。

宗教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篇五

我村认真按照关于切实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工作要求,突出抓寺院社会化管理工作,全村宗教工作秩序井然、宗教寺院依法活动、教职人员团结开寺。现将我村宗教寺院社会化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把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

(二)强化法制宣教工作,营造了各宗教寺院“创平安、护平安”的良好氛围。通过采取召开培训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结合法律进寺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平安寺院”建设活动,及时组织寺院民管会成员和广大宗教人员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务院扶持藏区发展有关政策以及宗教爱国主义传统、教规戒律和《宗教寺院法制宣传资料汇编》等法规政策。

(三)对寺院社会管理抓落实,形成了寺院自我管理与群众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寺院管理机制。及时完善了村干部联系寺院和宗教职人员制度,强化了宗教专兼职干部和宗教联络员队伍建设。村与乡签订了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我村内寺院规模和发展现状,规定寺院只聘请1名宗教教职人员,保证在寺宗教人员“四证”齐全,严禁未成年人入寺学经,不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流散宗教人员的管理,强化了对宗教活动、寺务公开、安全防范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依法保障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确保了宗教寺院的和睦团结。同时,高度重视对寺院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依托上级部门及乡政府对我村道路硬化、人畜饮水等项目支持,将宗教寺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中,逐步改善寺院基础条件。

(一)寺院民管会成员的年龄较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于政策、法律法规的自我学习意识和宣传能力较差。

(二)对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教育次数、质量还有差距,大多数教职人员政策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政治素质有待提高。

宗教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篇六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_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万人。其中回族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_教、_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_教14处、_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_教13人、_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_教19974人、_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_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_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_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宗教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篇七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事业单位。一端与城市相连,另一端与农村相连,对农村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它是党和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纽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和协会联系交友10_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根据人大调研通知要求,就我乡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全乡辖x个行政村,总面积x.x平方公里,草原总面积x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x万亩,总人口x户x人,其中:裕固族x人,占全乡人口的x.x%;汉族x人,占总人口的x.x%;藏族x人,占总人口的x.x%,是一个以裕固族为主,藏、回、土等少数民族居住的多民族聚居地。

有藏传佛教寺庙x处,殿舍x间,宗教教职人员x人。x年全乡经济总收入达x万元,同比净增x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x.x元,同比净增x.x元。

近年来,乡党委、乡政府始终把民族宗教事业作为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呈现出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抓领导,夯实民族工作组织保障。

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全乡稳定作为全乡工作的大局,常抓不懈。为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确定了一名党委委员分管宗教工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乡x个村都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级宗教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宗教情况和问题,部署和督促检查宗教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宗教工作动态,为抓好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并做到年初专题安排,年终及时进行总结,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将民族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从而促进了全乡民族团结气氛的形成;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使民族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素质不断提高。

积极从为维护民族团结、振兴民族经济建设中做出成绩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吸收党、团员,推荐到更高一层岗位上工作,在村两委班子建设中,注重选拔培养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分子进入两委班子,从组织上保证了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

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团结是两个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整体,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团结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坚定不移地把改善基础设施放在突出位置。x年至今,县宗教局共投资x万元实施了xx村道路修建,在x村修建水塔一座。x至今先后争取资金在x寺修建平安塔一座、筑面积为x平方米的大经堂一座。基础设施的显著改善,大大增强了民族经济发展的后劲。

通过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宗教事务领域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创新引导方式,积极采取学习恳谈、走访交流、座谈讨论、宣讲辅导、典型示范和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和自觉行动。

广泛深入地持久地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形成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形式上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和群众息息相关、效果上由群众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加大重大节庆日期间宗教相关规定的宣传,以宗教界人士为重点对象,广泛宣传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促进他们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乡党委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从解决农牧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了干部包村、党员包片的责任制,每月确定工作重点,实行月汇报、季测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考核机制。

每季度召开一次群众大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针对农牧民群众办事交通不便、路途遥远、办理时间过长等问题,由财政补贴,开通x—x的班车,解决行路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代理制,目前,共设立便民服务代理中心x个,代理点x个,配备代办工作人员x名。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第四季度”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积极参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关心、关注、支持民族地区体育、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及时排查,妥善处理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参与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反邪教、涉疆、涉藏等维稳工作,积极参与民族干部培训和科技培训,弘扬民族文化,并参与民族节庆活动,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民宗委的指导下,我局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工作主题,以加快建成黔东北铁路交通枢纽区域性中心城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队伍自身建设、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为主线,全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着力强化学习制度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一是建立了定期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每周星期五开展集中学习,及时召开驻村干部和单位各股室月底工作总结汇报会,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改变工作作风;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使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及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齐心协力共同致力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通过不断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上明显增强,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树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新形象。

2、着力强化项目建设,助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发展项目、民族扶贫项目资金。2016年上半年完成项目6个,投入资金103万元,这6个项目分别为:1、“自主统筹资金25万元(根据我县具体情况,25万元的资金分别用于长丰乡桐坝村赶家坪组通组路维修,长丰乡大田村堰塘湾组通组路维修、长丰乡农晨村胡家组通组路维修、平原镇水车村张家湾组通组路维修),2、县民宗局管理费3万元;3、桶井乡油家渡养殖项目建设20万元;4、煎茶镇新场村500亩前胡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20万元;5、堰塘土家族乡高家湾村特色村寨建设30万元;6、德江县傩缘旅游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土家族传统民间手工艺品综合开发基地建设项目5万元。项目6个,资金总额103万元,中央资金98万元,省级资金5万元,全部用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村民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建设。到目前为止,3个项目已竣工,资金已拨付到位;其他3个项目(即县民宗局管理费,堰塘土家族乡高家湾村特色村寨建设及煎茶镇新场村500亩前胡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未竣工,原因是:由于我县特色村寨的建设,是由县委县政府统一打造,所以在建设过程中,受政府的制约,造成堰塘土家族乡高家湾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未竣工;煎茶镇新场村500亩前胡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由于县政府对新场村进行土地整治,从而使项目未实施;县民宗局管理费项目,正在实施中。项目实施后,切实解决群众的出行难问题,使群众增收致富。县级匹配的少数民族项目3个,分别为:合兴镇演艺场平铺石板工程,合兴扶阳古城长廊建设工程和合兴镇演艺场绿化工。

3、着力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是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抓手,围绕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活动。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分解责任的落实和完成,做好了迎接国家民委检查验收工作。二是积极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开展,利用县乡(镇)赶集日设点接受咨询,以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惠民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成就,宣传在民族宗教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进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以“五城联创”、“多彩贵州、桃源铜仁、美丽德江”创建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抓好责任区域(段)、办公环境和住宿环境的卫生整治创卫工作;四是利用各种宣传活动设点接受咨询,开展民族“四项教育”八进活动、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工作和行政审批(包括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

4、着力强化民族古籍古物保护工作,推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一是强化对少数民族古籍古物方面的指导思想、编写目的,重要意义、编写原则,收录范围,编写方法,撰稿要求等知识学习;二是做好特色民族村寨文化普查工作和做好2016年编写出版《德江县傩堂戏的起源于发展轨迹》一书的相关工作。三是抓好陈列室的古籍古特的保护工作。

5、着力抓好精准帮扶和驻村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局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帮扶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干部驻村工作和帮扶活动,并派出3名干部到长丰乡桐坝村、大田村、石板村开展驻村工作。一是帮助两个村理清了发展思路,帮助发展产业,走致富之路。二是在我局帮助长丰乡石板村修建便民桥两座,投入项目资金8.3万元,在大田村杨家组维修公路,投入资金5万元,同时帮助桐坝村的办楼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三是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四是开展计划育帮扶工作,我局对长丰乡20户计生户户均发放帮扶资金1000元,共计20000万元。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召开集中学习3次,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6月份开展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制作宣传专栏1期、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

2、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认真实施《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监督。

3、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天主堂、南山寺、普照寺、永盛寺、大龙阡寺等达标场所的创建成果,加大活动场所的环境改善,引导督促了各场所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协调了金融部门解决天主堂、南山寺、普照寺、永盛寺开设银行结转帐户问题,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

5、抓好了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基础信息采集,并完善了相关台帐。

6、积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一是参与政法委、公安国安开展了法制学习培训班1次。二是教育引导了宗教界增强宪法观念,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三是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实施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禁止“六非”进宗教活动场所,为我县宗教领域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其他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反腐败、反对铺张浪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二是抓好了社综禁毒安全宣传等法制工作,做好了“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工作,发放了宣传,对全县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签订了社会治安、安全、禁毒等责任状;三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干部职工共同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状;四是开展了春节期间的安全与秩序“多彩贵州、美丽德江、文明行动”工作;五是做好了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服务及依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2000多人,半年来民族变更11人,档案确认14人;六是协助做好了土家学会工,积极协助土家学会召开党务理事会议;七是积极参与三.八国际妇女节拔河活动和五一国际劳动唱歌比赛,以及其它活动。八是参与扶贫日活动和红十字的一日捐活动,分别捐助资金500元。

一是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报道不够;二是项目争取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有待提高;四是五城联创工作经验有待加强;五是行政审批工作、民族变更业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还需要创新;六是政协议提案工作还需加强。

1、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及中央、省、地、县文件的贯彻落实。

2、抓好2016年度的项目的实施和验收、以及2016年项目库的建设和项目申报。

3、加强宗教工作的安全检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5、认真做好五城联创创建工作。

6、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工作,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7、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8、继续抓好行政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等相关工作。

9、抓好民族乡镇统计监测培训和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培训及少数民族古籍古物普查工作。

10、落实好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族宗教局的具体指导帮助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坚持“围绕经济抓民族宗教,抓好民族宗教促发展”的工作方针,以“团结、发展、稳定”为目标,以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经济发展为总抓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思想,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较好地完成了县民族宗教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使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势头。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健全了民族团结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它党政领导、组织、工会、团委、妇联等为组员的“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层层负责,上下沟通,镇村联动,整体推进”的管理机制。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工作,帮助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研究,有决议,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在全镇推行了民族团结承包责任制。年初将民族团结工作量化指标,下达到各个行政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不打折扣。我们将民族宗教工作作为精神文创建活动的有效载体,常抓不懈,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大好局面。

(三)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了调查研究、工作例会、包村联系点等规章制度,并制订了民族团结文明村建设、民族经济发展等工作规划。

(四)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镇党委、政府经常组织群众学习《民族团结》、《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提纲》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还不定期举办民族宗教界上层知名人士法律法规培训班,使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是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各界人士的积极作用。镇党委、政府本着“加强联系,培养感情,团结尊重,增进友谊”的原则,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的作用。

五是妥善处理民族间的矛盾和摩擦。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有任务的村成立“宗教工作村管小组”,建章立制,切实发挥了作用;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内部管理网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杨坊村天主教堂配备法规政策宣传员1人,加强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确定每周二为排查不安定因素日,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在宗教活动场所各选配一名信息员,做到信息及时上报和传达。在处理民族矛盾和纠纷的过程中,我们采取正确的态度和工作方法。处理问题及时果断,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坚持疏导教育的方针,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按政策规定公正处理,不把民事纠纷硬拉到民族关系上来,谁违法就追究谁的责任。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群众识大体,顾大局,互谅互爱。

二、强化宗教管理,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发展相适应。

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在加强民族团结和完善宗教管理上下功夫,重点引导信教群众发扬“爱教守法、崇尚文明、科技致富”的精神。为此,采取了四项措施,使广大基督教信徒破除封建迷信,遵纪守法,靠科技脱贫致富。

一是做好宗教人员工作,发挥其积极作用。镇党委、政府坚持与宗教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听取他的汇报,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各宗教点的活动动态。

二是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推进宗教工作规范化。镇党委帮助杨坊村基督教活动点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为防止制度流于形式,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强化信徒爱国、爱教、守法教育,使他们摆正爱国与爱教的关系,自由与民主的关系。一年来,通过建章立制和进行爱国守法教育,杨坊村基督教活动点活动正常,从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宗教事件。

四是举办宗教信徒培训班,提高他们学科技用科技致富的能力。聘请有关专家来乡举办基督教骨干培训班及全镇干群参加的培训班,重点学习宗教知识,宗教政策、宗教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种、养、加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取得了明显成效。

“围绕经济抓民族宗教,抓好民族宗教促发展”。镇党委、政府采取多种得力措施,在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上,十分重视发展民族经济。坚持为民营企业搞好服务。在此基础上,班子成员每人分包一个村民组,并组织开展“企业联村组”活动,群众不脱贫,领导干部不离村。

一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民族宗教局的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认真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民族宗教工作做得更好,为全镇乃至全县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半年来,我镇在县民宗局的正确指导和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1、把宗教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包片干部负责制,全镇分为五个片,定期分析排查矛盾,分析宗教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把宗教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民宗工作和打击“乱建私设”、“骗财敛财”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两个领导小组,安排了专职民宗干事,明确各村场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镇、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

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以此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我镇大力宣传贯彻两个《宗教条例》,将六月份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一是将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组织全体镇村干部、7所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华容县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刊出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深入农户宣讲民宗政策,营造了人人了解、重视、支持民宗的浓厚氛围。

2,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一是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对7家合法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继续完善宗教事务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的人事管理,宗教活动、财务监督、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查看了制度上墙、财务收支、民主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半年来,对佛陀寺内部不团结情况多次上门进行了调查。在管理中我们要求场所认真把好“三关”即场所扩建初审关,场所治安管理关和场所消防安全关。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狠抓“乱建私设”和“骗财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发了景政办发〔20xx〕6号专题方案,明确了各级责任要求,与29个村场和1个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目前正组织公安、国土、林建部门对5家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围绕“队伍建设、依法维权、服务社会”等方面做文章,通过各种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组织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抓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员的培养工作,镇民宗线多次向县宗教局报告请示,并征求业务指导。二是进一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和和鼓励宗教界开展扶贫帮困、救灾、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赛华村道教场所老天宫捐资1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组织宗教场所向四川雅安捐款捐物2万多元,党外爱心人士、宗教人士向敬老院老人捐赠财物1万多元。三是着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帮扶,切实为宗教场所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硬化出行道路。

半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民族宗教的和睦与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投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第四季度”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2020年度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统战工作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乡2020年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唐军为组长,乡长彭昆、乡党委副书记魏超为副组长、其它副职为成员的统战和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将统战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xx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乡的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及时完成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对今年统战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我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全乡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共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县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全面的理解,不断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现阶段全乡统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我乡结合侨法宣传月、涉台政策法规宣传周和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12.4宪法日、绿美xx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大力对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政策进行了宣传。

2020年以来,我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绿色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的思路和“仙茶之乡、绿色xx“的发展定位。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统战和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力量和宗教人士力量,通过各方的共同奋斗,2020年全乡茶叶面积已达13000亩,高山竹笋36000亩,山葵500亩、中药材种植500余亩、猕猴桃450亩,冷水鱼基地2个;全乡人均收入超14000元。

乡党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排查和掌握了本乡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情况,并建立了信息台账。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人员、安全、活动的管理,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年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5次,并落实了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做好全乡的宗教信徒积极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全年未出现信徒非法上访等现象。

2020年,乡党委、政府继续抓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做好各民主党派和各群众团体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宗教工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适应,树立和谐统战意识,强化教育引导,把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思路上来,持续发挥统战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为xx乡的发展出谋划策。严格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各类宗教活动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宗教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和谐、各类宗教活动规范有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7月6日,太平镇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会,会议由镇党委书记苟发灵主持,全体镇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副书记,宗教场所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

会议通报了太平镇2020年第二季度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第三季度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二季度以来,全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战部、民宗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宗教工作力度,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充分尊重与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坚决抵御境外渗透,积极发挥宗教界作用,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明显。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座谈会、院坝会等形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信教人员教育引导和民族宗教法制建设。二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坚持每月对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就宗教场所火灾隐患类型、日常火灾的防范、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内容对宗教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进行讲解培训,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应用,学会急救和逃生本领。三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杜绝麻痹思想,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抓好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监管防控工作,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宗教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篇八

2021年,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常规工作上档次、潜能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求飞跃”的发展思路,深度挖潜,求实开拓,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民族工作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宗教工作力转全市末位跃入全市先进行列,机制创新、特色工作得到省市高度认可,部分予以推广,基层治理工作队成为全省典型。

一、突出主题,开拓创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一)抓管理,重机制,不断夯实民族工作基层基础。

(二)抓创建,重培育,加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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