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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刀锋读后感(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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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刀锋读后感(通用17篇)
2023-12-20 00:57:09    小编:翰墨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刀锋读后感篇一

艾略特在社交界光彩夺目;伊莎贝尔凭借财产在活跃而有文化的社区站稳了脚跟;格雷拥有一份稳定且赚钱的工作,每天在办公室过着朝九晚六的生活;苏珊娜·鲁维埃的生活有了保障;索菲以死亡为解脱;拉里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每个人似乎都过上了该过的生活,每个人也都得到了最应该得到的。在美国的实功主义下与拉里的探索让人深思。或许就像作者说的,在这纷杂利益矛盾的人海里,迷失却又渴望超越自我,笃定却彷徨,善良又残忍。

对于其他人的设定或者单独的故事来说,我是十分满意的`,只是对于拉里一开始这个不确定的人,对于我的冲击式是十分的大,混日子,对于平常人来说,都会被嫌弃,但是对于拉里来说是那么优雅和自然,外界对他的接纳,当然是士兵的荣誉加身,但是如此早地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追求于哲学,如此纯粹令人怀疑。但是对于他的生活和对于金钱的世界观人生观可能在去过印度之后就变得看不懂。或许这就是不可及的原因和平庸的原因吧,只能观望。

对于伊莎贝尔来说,或许知道拉里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后,放手保持理性或许也是一种成功,或许是乏味的,但是是确定的,因为是别人走过的,显得可靠,也无趣,就像拉里对于这里的评价是,你不可能给与无法欣赏的人自己欣赏的场景。对于别人是讽刺,但是又显得可爱或许也是毛姆的特点吧。

刀锋读后感篇二

有个说法是三十岁到四十岁读刀锋,但是没办法啊,我读完了才知道这一说法。

但是三十岁到四十岁,人们也不一定读得透彻啊。在第六章里我完全是云里雾里,但除去一些颇显不切实际和梗概性的东方哲学,和一大堆罗列的术语和历史人物,我还是对故事情节有了些肤浅的了解。

我想,现实中一定没有拉里这样的人,为了一个“答案”,放弃物质生活,翻山越岭,颠沛流离。

“在他身上我看到年轻人少有的沉稳”“他的微笑永远温暖而真挚”“他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并不是刻意的疏离感”

毛姆在书中大致这样评价他,抛给我一个遗世独立,内心深沉似海的飘飘然的形象。

书中运用大量的对比和反讽手法突出他的单纯和坚定,用绝对的毛姆式旁观者视角纵观他的心路历程,总之,让人对拉里各有各的看法,敬佩也好,不能理解也好,他至始至终活在他的世界里,他的思想里,活在这本书里。

结局的“圆满”也让人十分怅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和归宿,到最后,没有谁过得更好,或过得更坏,拉里也不例外。精神的高度不是为了在世界上有什么亮眼的成绩,也不是在旁人眼里有光鲜的外表,也没有什么好坏高下之分。

或许拉里会继续开着卡车在心里思考梵的意义。但那又怎样呢,我们也在寻找着自己的“答案”,无论我们身在何处,从事着什么。

刀锋读后感篇三

之前看了毛姆的好多作品了,比如《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今天我又读了他的作品《刀锋》。

《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他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那羡煞旁人的青梅竹马,年轻漂亮同时也是贤良淑德的未婚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一个人的跑到巴黎“晃膀子”。他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在别人眼中,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

他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时下年轻人流行说希望有一天可以抛下生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最好就是周游列国、环游世界。《刀锋》中的主人公拉里大概会让他们有所共鸣。

一面是优渥安逸的生活,有体面的工作和社会地位、有爱他愿相伴一生的妻子;另外一面是无拘无束、随遇而安的朴素生活。面对这两种生活,想必大家都会思想挣扎一番。但我觉得大多数人喜欢后者的只是一时,说到一辈子的选择还是向往前者。

在现在这个以金钱衡量成功的年代里,找一份精密,获得一份心灵的解脱,确实是不容易的。我要积极面对生活做好自己,平衡感情和生活。

刀锋读后感篇四

用了几天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刀锋》这本书,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三本书了,有个朋友说,我爱上了毛姆,我想应该是的。

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我原本期待它是,刚读开头的时候也感觉像是小说,可是读到了后面,我也说不出了它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了。

我想形容这本书为枯燥。像是和你刚认识的一个新朋友,两个人坐在一个舒适的咖啡店里,那是一个早晨,阳光正明媚,还有几声鸟叫,落地窗外行人来来往往,很富有生活气息。然后这个新朋友和你述说他的朋友的种种经历,把他听来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联起来,说给你听。刚开始,你听得很入迷,觉得很新颖有趣,但是到了中午了,他仍然用同一种语调在述说着,燥热的阳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久不进食的肚子开始饥饿,你开始没办法聚精会神地去听他述说,甚至有点想逃避。

本来我是读不下去的,可是前天和一个朋友聊天,有些想法让我困惑。这时,有个直觉告诉我,读书能够让我找到答案,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这本书来读。重新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约到咖啡店了,他并不介意之前发生的事,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说着,这次,我甚至忘记了要吃饭了,直到中午快1点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吃饭。

其实我是没有读完这本书的,因为它的结局比它的开头、中间要更加无趣,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结局,于是最后十几页,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即使没有读懂,我也照样跳过,就像这位新朋友自认说到高潮时,我坐在对面微笑着点点头,使他信服我已经理解他的意思。

其实自己的思想已经不在此处了,脑海里浮现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我没有信仰,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当然这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鬼神。想起西藏朝拜是因为前两天,一个朋友提起的,问我对于去西藏朝拜有没有兴趣,我当时并没有多想,但没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

与毛姆在咖啡店里告别后,我走在一条小街上,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喜欢这种雨天,它能够冲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使之重新染上鲜艳的色彩,比如鲜红的滑滑梯、翠绿的叶子、连平时灰暗的小路都感觉更加有活力,雨滴在它上面跳跃。我在路上,撑着伞,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什么,但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毛姆述说的那个朋友——拉里,他整个人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晃膀子”,这是我一直梦想要做的事。拉里从17岁当飞行员回来后,就一直我行我素,由于没有家人,但有一笔不错的遗产,因此他可以拒绝他不想做的事,包括读大学、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而选择去“流浪”,其实他原本应该没打算这样做的,只不过开了头,去了趟巴黎,后来就收不住这种随意自由的生活,后来还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

书中说到,修行并不是要去找什么老师、看什么书、做什么事、或者举行什么仪式,而是要“看透”,我不记得这段话是出自《刀锋》这本书,还是在看书时我跑去翻阅有关西藏朝拜的书时看到的了,我总是这样贪心,不能一心一意读一本书。

我经常留意自己的思想,我自认为自己现在变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豁达,也就是更加能够看透了。我把这归功于在长春的几个月时光,那段日子或许是目前为止我最最喜欢的,那几个月我读的书并不多,但是独处的时间却很多,经常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外面瞎溜达,周围没有一个人认识,身体在路上,或者停了下来在休息,全然不管,脑子里只顾想着东西。那时候经常会在湖边坐着,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我可能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也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以至于后来我一坐到湖边,就要拿起手机调个闹钟。我很喜欢水,湖水、河流、海洋、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欢的。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涟漪,我内心就会很平静,有时候会想一些问题,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放空的状态,那种感觉很好,那是我回到广州以后再也找不到的感觉。

这本书,我不打算推荐给大家去读,不过有缘分的话,你自然会拿起它,体会一下和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里度过一天的感受,或许会很枯燥,但事后又会觉得很值得。

刀锋读后感篇五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财政部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刀锋读后感篇六

今天读完了毛姆的作品《刀锋》,小说刻画了许多鲜活的任务角色,活在他人眼光和评价中的艾略特,现实、美丽聪慧又富有心计的伊莎贝尔,老实厚道的格雷,曾经富有梦想但被现实击垮的索菲,以及现实生活的叛逆者拉里。

拉里无疑是整个故事的主角,他作为一名飞行员参加了一战,在看到战友因为救他而死去的时候,突然有所感悟,决议去寻找生命和生活的真谛。为此他去读各种哲学书籍,不惜与未婚妻分手,做过农民、矿工、流浪者,去印度跟随瑜伽士修行,最终抛弃所有财产的羁绊,去做船工、修理工和出租车司机体验生活。他觉得这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相对而言,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才是一个真实的人,她尽管那么爱着拉里,但是在明白拉里的生活方式后,毅然决然的离开,选择了靠谱的格雷结婚。这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两人根本不是一类人,因为爱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显然不能持久。多年重逢之后,即使重燃爱火也能保持本分不逾矩,显示了良好的修养。最后赶走索菲虽然做的不地道,但至少没有赤裸裸的说或做些什么,至于后果却是她当时也没有去想的。

拉里认为金钱是羁绊,而作者认为金钱是“自由”和“不求人”,我认同后者,我本凡人,片面的视金钱如粪土和一无所有,说明还是没有勘透物质的本质所谓的羁绊来自于你的灵魂,而非外物。

我钦佩拉里这样的人,但我不必成为这样的人。或许他境界比我高明,但平凡自由平凡的意义。不一定贵人老爷的生活就比凡夫俗子的生活让人更有感触,各有各的幸福和不同。一个人苦行僧般的生活未必会比朴素的生活更有感触和感悟,只有体验过不同的生活才可以稍微比较一下吧,而这又会因为主体不同而不同。

本书留给我最大的思考是如何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不管哲人、圣人还是凡人,你不必与他们有一样的生活。圣人、哲人的生活不一定适合你,凡人的生活你也未必喜欢,人应该找寻到自己的生活意义,并用自己的方式生活。别人的价值观不必成为你的价值观,你或许会受到别人描述的那种状态和思想影响,但你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批判的接受,否则,你就会活成别人。

生活不可避免的被身边的人和你读过的书影响,不奢求你能时刻保持清醒的独立,但希望你能在某些时刻能获得片刻的清醒来思考人生,那个时候你作为真正的自己,脑海里没有别人的思想,不受任何支配。尽管你可能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至少你知道内心真实的自己。

或者好多人可以在这本小说里看到自己的影子,但是请不要去学拉里。作者只是描述了一个他认为完美的人,如果被这种人设吸引而去学习模仿,无疑或被看作误入歧途。

突然想起之前看过《大唐双龙传》,里面的徐子陵成为我很长时间的偶像,做事方式变得无欲无求、顺其自然,遇事不争不抢,自以为清高、飘逸,与众不同,实际上就是一个沙雕。

人只有成为凡人,才会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要有凡人的情感,才会是一个真实的人。

“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完善。”

刀锋读后感篇七

蔡康永在《奇葩说》上曾说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总是在两极之间摇摆。比如理性和感性之间。我曾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灵修,但之后数年又将身心灵那一套全部束之高阁,而坚定地走向科学理性的另一极。

我已经好久没读小说了,毕竟那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实在在的科学不沾边。这次完全受貌美封皮的诱惑拿起毛姆的《刀锋》,却让我意外发现科学之外有更为广阔的世界。

《刀锋》主人公拉里是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亲历伙伴的死亡,战后踏上游历世界、苦寻终极问题答案的旅程。

第一站他去到巴黎。“我看了很多书,一天看八到十小时……你是不知道看《奥德赛》的原著多带劲。那种感觉就好比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摸到天上的星辰……我一两个月前还读了斯宾诺莎的作品,尽管我看得不是特别明白,但那样的作品真叫人兴奋。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走下后,来到一片被群山峻岭环抱的大高原上。四周万籁俱寂,纯净的空气如同美酒佳酿一样令人心醉神迷,你感觉像是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刀锋读后感篇八

拉里因为经历了残酷的战争,见到了一个鲜活生命在眼前逝去,他困惑于“生活为什么如此残酷、无情,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由此踏上了寻找真谛的旅程。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迫切得心系着答案,一方面又不愿错过拉里寻求的过程,希望自己也可以通过走拉里的路得到救赎,却忘了这只是一部小说,而不是什么电子设备操作指南。

拉里为这个问题困惑不已,搅得不得安宁甚至无法正常生活,为此他放弃了读大学、拒绝了家人介绍的好工作、甚至是相恋多年的未婚妻。未婚妻伊莎贝尔这样质疑拉里“几千年来,人们一直都在问这些问题,如果有人回复,怕是早就有答案了”。这个问题我也曾经思考过,为此看了一些营销巨作,却没能像往常一样从书中寻找到答案。那段时间,我会问伴侣问好友,“你觉得活着的意义是啥”,这样无聊的问题可能就像“为什么1+1等于2”一样让人为难吧。直到我走进心理咨询科室,一个着急按时收费的心理医生耐心的告诉我: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去思考这个问题的。

为此,拉里不远千里去异地体验做苦工的生活,例如在煤矿干活,在身体累的半死之后体会到了洗澡的美好,在工作之余喝个小酒打个小牌感到放松。是否体力工作真的可以让内心得以平静,当身体足够劳累的时候,大脑也就没有精力去犯矫情了呢。

拉里的工友科斯也是有个有意思的角色,他会在喝酒的夜晚谈万物的本质与宗教信仰、谈灵魂与孤独,却在清醒的时候避而不谈,认为谈那些无聊的东西没有任何实质的价值。我想不是所有人都跟拉里一样有这样的宿命感不得不去探求答案,也不是所有人会得什么所谓的心理感冒,大部分人都会遵照寻常轨迹工作与生活吧。偶尔在夜深人静或者酒过三巡之后也像科斯一样,或侃侃而谈或感慨感伤,然后在第二天清醒之后正常去工作挣钱、面对柴米油盐,毕竟正常人都有需要承担的责任,那再正常不过了。

刀锋读后感篇九

莱雷,《刀锋》一书的主人公,一个能够倾听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并依此行事的男人。这是一部普通人的传奇,但更多的人可能会觉得他疯了不正常。

经历了残酷的战争和亲眼目睹了战友的牺牲,当他再回到原有的生活,一切都已不同。生活还是当初的正常生活,他已不能“正常”地投入这正常的生活,他不肯上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通过读书与游历探求人生的真义。终于在印度得到大彻大悟之后,他几乎放弃了所有身外之物,回到美国,以一名出租车司机的身份隐身人海。

我不知道,我在混沌中前行。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已活到37岁的年纪仍混沌未开,但我并没有放弃追寻。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莱雷遵从自己的内心,先后离家出走、解除婚约、放弃家庭,他逐渐舍弃了一切有形无形的可以舍弃的东西,直至最后连那份为他提供生活保障的稳定收入都舍弃。

或许咱们和莱雷不是一路人吧,我们到底是抛不下俗物的`俗人。但在莱雷探求人生终极的最初,支撑他的未必不是俗物。没有那笔不用工作就能拿到的每年三千美元的收入,他或许也只是一个被俗物缠身的普通人,也就不会有这本撰写普通人传奇的《刀锋》。

刀锋读后感篇十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文档为doc格式。

刀锋读后感篇十一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

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读后感篇十二

人在生活之前,不得不先解决生存问题。

并不是每一个天生就有俗物支撑的普通人都能成为传奇,太多人陷入享乐和物质的无止境追求,而我身边另一些已经很优秀的女性,仍然在孜孜不倦地寻求自我成长与价值实现,可贵于此。

更可贵的是,犹如负重在刀锋上行走般的在俗世中修行。毕竟我们不是莱雷,这个世界也不能人人都修成莱雷,人类的发展奠定在后代的繁衍之上,后代的繁衍依托于家庭的建立,传奇之外的普罗大众,还是需要逆着莱雷的来路,像穿盔甲一样的把被莱雷舍弃掉的.东西一一穿上身,在世俗生活中默然修行。

但是莱雷精神,仍然是一种精神力量。他说:“我想,人类能为自己树立的最伟大的理想是自我完善。”如他所言,身为普通人的我也许永远达不到他那一步,但是我尊重这种理想,也深信这种理想将对我的一生产生好的影响,重要的是,我会为了这种理想而努力。这种理想,传奇的莱雷给出了普通人亦可行的完美注解:

“当一个人变得纯洁、完美的时候,他的品格就会扩大影响,寻找真理的人们自然会被吸引到他那里去。也可能,如果我过起我为自己所规划的生活,我的生活会对别人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并不比抛进池塘的一块石头所引起的水泡大,但是一个水泡引起另一个水泡,而另一个水泡又会引起第三个水泡。有人会看到我的生活方式能够提供幸福和宁静,他们又将从我这里学到的东西传授给别人,这是完全可能的。”

刀锋读后感篇十三

看完希音妹妹转发的关于《刀锋》精彩的解说视频,我决定暂且放下手中刚开的另一本小说,先目睹一下该本小说的风采。

我非常喜欢毛姆先生的作品,这位“杰出的二流作家”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人。他尤其擅长通过他的笔把人性的复杂性表达地淋漓尽致,就像一位医生,手执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把“复杂的人性”经过层层解剖,一层层一刀刀地解剖给你看一样。他笔下的人物个个都个性鲜明,复杂多变,却如此真实。他的语言犀利无比。之前有人调侃说,什么人不能惹?答案:其中之一就是作家,比如说毛姆,他的讽刺人的话语简直就跟“毒蛇”一样,刻薄歹毒,简直比恐怖武器都恐怖。

之前读《月亮与六便士》时带给我内心巨大的震撼,但是读完《刀锋》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过了几天后还是沉浸在其中,不能自拔,仿佛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汇聚在我的内心。具体是什么?我很想说出来,然而我发现很难准确的表达出来。

《刀锋》与《月亮与六便士》两者的文体,人物安排和情节有点像,但是却又略有不同。都是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毛姆本人作为一名作家为主要人物,周旋于各个角色之间。两个故事的主人公:莱雷和思特里克兰德某些方面是相似的,都是注重追求本真生活和寻求上帝的人,追求精神世界的丰盈和满足,追求自己的理想。却又略有不同,莱雷大致是哲学家,最后找寻的出口是宗教和信仰,思特里克兰德是画家,寻求的的出口主要是艺术。

《刀锋》中的主人公莱雷我特别喜欢他,温文尔雅、敦厚老实、正直善良、博学睿智、勇敢坚毅集一身于他,小小年纪却超越了同龄的一大批人,成为当时乃至现代的觉醒者。跟随着毛姆的脚步,一起见证了他精神领域的三次“觉醒”之路。一次比一次激烈,他就像一个朝圣者,向着自己心中的神圣之路不断前进,哪怕前方荆棘丛生,也大胆无畏地一路向前,内心里更加平静踏实,最终找到了自己心中朝圣之地。面对外界的非议和规劝,他始终坚守自己的底线,哪怕面对自己的未婚妻伊莎贝尔以解除婚姻为代价,胁迫他放弃晃荡的想法,回到芝加哥,接受格雷介绍的工作,他也无动无衷,他说“这对我来说等于自杀,这等于出卖我的灵魂”。他要追寻自己心中的那条朝圣之路。

伊莎贝尔和莱雷相反,他两的三观不同,注定了他们的结局必定会分开。格雷是最适合她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站在一个女人的角度,可以理解她,她从小耳濡目染地生活在那样的现实环境中,长大后想要寻求物质上的奢华,现实中的安稳,公主般的情怀,也可以理解。但是她也有人性中的自私和虚伪,比如他当初和莱雷解除婚约,明明是他自己放弃的,后来却美其名曰地称当初是为了给他让道;还有,当听说莱雷要和索菲结婚时她大发雷霆,用自己的手段诱惑索菲,阻止他们的结婚,最终间接导致索菲的自我放弃以及被杀的悲剧。她的内心独白,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她把莱雷仿佛看成了自己的一件私人物品,只能她自己拥有,但是莱雷的内心偏偏她看不透,看不清摸不着,她无法控制,格雷则不同。但是骨子里,她又不甘心,虽然和格雷结婚了。就像张爱玲笔下的白玫瑰与红玫瑰,莱雷就像是“白玫瑰”,“格雷”就像“红玫瑰”,嫁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要是当年嫁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确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人们的真实写照:永远认为得不到是最好的。留有小小的遗憾也是一个美。

昨天又看了一遍电影《柳如是》,感人至深的电影最后有这样一段独白:此去柳花入梦里,向来烟月是愁端,自从赤条条的被抛入红尘,经历了那么多人那么多事,那么多岔路口,那么多无奈,我才明白,我们永远无法理解,发生在我们生命当中的所有事,原来,我用尽一生的时间,只为擦净六根所沾染的尘灰,只为心无挂碍,重返宁静。这便是柳如是作为一个风尘女子却巾帼不让须眉,愿做“梁红玉”在国家危难之际甘愿上战场杀敌,精忠报国,奈何世道艰险,容不得她按自己的意愿来活,最后她用一生的'时间悟到了她自己的的“道”。她找寻的不过是内心的宁静,仅此而已。

我以前喜欢爬山,站在群山之巅向下环顾周围的景色,“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渺小的我在大自然面前只如一粒微尘随风飘扬。憨憨笨笨的许三多曾说:人生就要做有意义的事情。我的家人觉得我现在的工作不好,薪资待遇不高,不够稳定,没有保障,可是我自己觉得挺好。我以前有时候偶尔会羡慕别人,偶尔也会自卑一刻,哪怕我最好的闺蜜也曾经劝我,找个稳定的工作。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好,关心我。但是对于我来说,我现在清心寡欲,对于金钱、权利、地位等等这些虚妄的东西没有欲望。工作对我只是我生存下去的一种方式而已,只是有个事做就可以,我不会把所有的重心都投入其中,我也不期望我像个男人一样挣足够多的钱。我只想陪伴家人,做我自己喜欢的事情。练练琴,看看书,这些才是我愿倾心所做之事,这才是我生活的主旋律。有些人可能觉得我过早有“出世”的思想,不理解我,可是我觉得没什么,未来的日子里,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车到山前必有路。在有限的生命内尽最大努力去做更多有意义的事,享受当下的每一刻,生活地接地气就好。这就是我自己选择的路。掌握好我自己的节奏,跟着我自己的脚步走就好。

自古以来,隐士们修行的不管是东方的道教、佛教、书中的印度教,亦或是西方的基督教等,他们寻求的都是不变的东西,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心中的道。这个道是神圣的。有的在大山里修行,有的是红尘中修行。我敬佩莱雷悟道之后继续选择回到美国,大隐隐隐于市,继续修炼。用《空谷幽兰》中的这一段来结束:对于城市中的人来说,置身滚滚红尘浪滔天,每天面对无数欲望颠沛,若能保持自持修行的坚韧,遵循品德和良知,洁净恩慈,并以此化成心里一朵清香简单的兰花,即使不置身于幽深僻静的山谷,也能自留出一片清净天地。

刀锋读后感篇十四

本书非杜撰,根据毛姆身边的人和事加上想象思考形成的鲜活字体,就连作者自己用的也是真名,当然为了不引起骚动人物的姓名还是要瞎编。我总觉得一本好的著作它的字体一定是灵动的,人物身型和心理一定是发展变化的,不似照片上按照规范摆好姿势的模特。

书的开篇给我们介绍了一位特别的老者,他近六旬,一表人才,仪表堂堂。上面的八个字都是我们平常形容年轻人的,如果不是译者疏忽,那就是作者想强调这位老人的保养和穿着自己体格都很有格调,是个自律讲究的人。艾略特一个混迹在上流社会的浪漫主义者,没有妻子没有情人,没有孩子的单身贵族。他最为得意洋洋的就是举办各种宴会邀请名流参会,或去赴宴。他总是风趣幽默,让宴会从不冷场,可谓天生就是个交际的好材料。

我不是个残酷的人,但我还是想要把艾略特让人感到悲凉的结局说给大家,我不知道这样的对比是否是毛姆的本意,与其敷衍的说出写的好,还不如说出自己的感受这样才是对作者最大的慰藉。身患尿毒症的艾略特躺在床上,毛姆从远方来看他,听他说爱德娜飞上了枝头举办宴会却没有请他,还差遣保罗·巴顿来借他最为荣耀的伯爵服。

来探病的不到十个人,唯一收到的礼物是一束寒酸的花。以前参加宴会大吃大喝的朋友没有一个关心她的死活。毛姆借助爱德娜的嘴说出:说他搬弄是非,社交界已经数不上了,成了个老厌物。跟了四十年的侍者约瑟夫暗地里盼着他能早点归去,好能够得到艾略特早已安排好的赡养费。

就算死亡来敲门的时候他还要急着回毛姆造假的请帖,理由是“不能因为我就要离开,忘掉礼貌”。我不信他会是那个诽谤造谣的人,更不信他待人刻薄没有同情心。

不知道艾略特有没有怀疑过这些人吃他喝他称为朋友这类人的真心,或者什么时候有没有发现这些人丑陋的嘴脸。如果有的话我希望是最终的时刻吧,至少以前的日子里他的心都能感受到阵阵的暖意,孤独之感没有缠绕在他的身上顺着身体攀沿。

拉里是个战后受伤的青年,最好的伙伴为救他死去,让他对人生产生了疑惑。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控制不了死的丑恶,人的一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世界上为什么会存在恶,我又要为什么而活着。这些大部分人在青少年时期都会困惑过,也明白即使解不开这些谜团依旧可以走向成年成为壮年。拉里不一样,他要去寻找这些答案,本意愿带着未婚妻一起却没想到道不同,于是一个人去寻找自己的答案。

从书本那里获得指引,从行走获得指引,去过很多地方,最终在印度获得了心中的安宁。去思考那些宗教和人的关系,去思考上帝和轮回,让自己的意念来得到改变,明白任何外在的金钱,权利,拥抱等从实质上都给不了人们满足,只有在自我灵魂中找到安慰才能回归生活的真实状态。

他也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生活着,不结婚不生子,抛弃财富,摆脱束缚。毛姆之后见到他脸上充满了满足的笑容就知道这种自在的生活让拉里更富足。这让我想起他的《月亮和六便士》里面那个抛家弃子的主角,最后如愿做了最喜欢的事,并获得了认可。毛姆总是在跟我们假设各种活法,我们没法评论说哪种好,哪种糟糕,最终的评判标准还是我们内心的满足感。电影《芳华》最后刘峰和小萍来参加婚礼,话不多待人温和,心理充满了满足,比起我们这些对生活失望的样子似乎岁月在他们身上宽容了很多。

毛姆初见伊莎贝尔她有健康的体质,对生活满足,从内心里流露着幸福感但不能用美艳来形容她。后来再见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变得十分美丽,身材苗条品味不俗。经常在午后读着书品品酒。之后为了阻止拉里娶索菲她设计让重燃生活希望的索菲彻底幻灭,以至于最终被杀害赤身裸体抛尸大海中。听到这个消息的伊莎贝尔一丝丝的悲伤很快被快乐代替,被毛姆拆穿的她依旧穿着时髦准备去赴宴。

毛姆咄咄逼人的话没有引起她的一点点激愤,可说到拉里还有别的女人她一反常态怒目否认。明明是她自己主动放弃结婚嫁给格雷却还要控制着拉里的拉里。想起来《延禧宫略》里面的魏燕婉抛弃凌云澈后还不能接受他爱上别人的事实。最后也如舅舅艾略特一般只能通过别人的恭维和肯定来活着。

以前的苏珊与一个有钱有车因为没有才华果断分手,到现在变得学会享受金钱乐趣,让人些许震惊。毛姆评论她的画“画也如人一般,像浮光投影,不踏实,但是有一种花枝招展的美。”当她知道拉里的遭遇后第一反应是觉得他可怜,就知道毛姆和苏珊的这次再见估计就是永别了。

虽说造化弄人但每个人也都如愿以偿。艾略特最终按照他描述的告别方式体体面面的入葬。拉里写了本书继续过着自己自在的生活。伊莎贝尔忙于赴宴请客乐此不疲。苏珊与情人修成正果,让女儿过上有钱人家的富裕的生活,马上将在办自己的第一个画展。

刀锋读后感篇十五

《刀锋》这本书,个人看完觉得塑造了三个人物:拉里,伊莎贝尔和苏菲。

苏菲,因车祸丈夫去逝后,开始沦落。拉里试图从沦落中救出苏菲,而平时优雅迷人的伊利贝尔却把她推向死亡。作者并没用太多笔墨叙述这一段,却用对比手法刻画出人心的善恶。

伊莎贝尔,在这个故事里伊莎贝尔代表着大多数身上有着凡俗生活中女人所蕴藏甚至显现的更多特质。她清楚自己的追求,但她并不真正的了解自己所爱的人“拉里”。

拉里:代表着那一些思考自身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的少数人们。有时这些问题的无解会让很多人感到羞耻,甚至被深深的孤独感包围,就像在辽阔的生命荒原里,我们只是模仿别人的样子前行,却从来都不知道为什么前行,于是思索的无果让我们放弃了思索。是的,世俗是如此的强大,强大到让你误以为世俗的就是一切真实的,当你被他人禁锢时,当你被世俗左右时,当你被时代打击时,你变得彷徨,你变得迷茫,你变得沮丧,你甚至搞不清楚是这时代错了还是你错了,可穿越时间的长河,那些先贤的思想给了我们方向,无论动荡还是安稳,我们都不应该忘记一件事,那就是保持对生命的思索和对自我的真实,拉里从他的角度来说做到了。

刀锋读后感篇十六

《刀锋》这本小说是在b站的一个视频知道的,视频作者说他读了3遍,想把它分享给迷茫的年轻人们,我也终于在几个月后春节假期的最后两天翻开了这本书。小说里的每个角色都非常立体,回顾每个人的生平都能得到一些关于人生的思考。就像书中毛姆所说:

书中与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名流;伊莎贝尔凭着巨额财产,活跃于上流文化圈;格雷有了轻松赚钱的稳定工作,每日朝九晚六;苏姗·鲁维耶的生活无虞;苏菲求得一死;拉里获得幸福之道。

我想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理想中的人物形象,或者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每个人都会在生命的过程中向这个目标靠近,幸运的人可能很轻易就能达到,而有些人可能要用几十年,比如摩西奶奶,77岁在画画的过程中找到了这种状态,当然也有人一辈子无法达成。

虽说多了这份勇气,但也知道不要轻易尝试,就像书中说的:

当你离开常轨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仔细想来生活中有很多不按常轨行事的人,其中很多会通过互联网分享自己的生活,但我们看到的终究是其中一小部分,真正找到“答案”的还是少数,要注意幸存者偏差,不要报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有些人的生活我们不理解,这很正常,就像伊莎贝尔不理解拉里一样,所以我告诉自己不要对他人的妄加评价,我的生活肯定也有人也不理解和认同。

书中有一段关于布太太价值观的描述:

她的崇高原则使她相信一个人的责任就是在一个企业里找一项工作做,靠自己的努力找机会赚上一笔钱,按照符合自己地位的生活标准养家糊口,使儿子们受到适当的教育,并能在长大成人之后清清白白的生活,并在死后使自己的妻子衣食无忧。

这不就是大多数父母那代人的价值观吗,竟和一百年前的美国那么接近。初看这段我感到很窒息,我仿佛看到了我的未来,这么的无聊平庸。但又一想,这种平凡的生活好像也没那么无聊,也许这些主线任务我必须要做,但支线任务还是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做很多尝试的。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本书,都有独一无二的故事,路边做环卫工人的大爷,他的故事可能比你想象的精彩得多。

拉里经过长达几年的追寻,得到了什么答案呢?毛姆通过彻夜长谈得到了拉里的答案:我绝对不要离世而居,而是要在俗世里生活,享受世上万物,探索其中神性。如果那些狂喜的时刻确实就是梵我合一,并且如同他们所说,只要了结今生业报,就不会再入轮回,我会大感惶恐,因为我想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投胎转世,也愿意接受形形色色的人生,不怕任何忧伤痛苦。唯有一个又一个的人生体验,才能满足我的渴望、活力与好奇心。

拉里通过“出世”的修行找到了他的答案,并决定再次“入世”,接受形形色色的人生。仿佛一切又回到了原点,但拉里也找到了自己的处事原则:平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节制性欲。这段话很有佛家的味道,也符合拉里去印度参禅悟道的经历,拉里也像佛家一样把自己的财产全部分给他人,抛弃了物质带来的枷锁。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

这是《刀锋》扉页的一段话,取自《迦陀奥义书》,拉里是那个越过刀锋的人,他是那极少数人,连毛姆都羡慕的人。

刀锋读后感篇十七

出于某种目的,今天花时间读了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小说《刀锋》。

毛姆先生的其他著作,如《月亮与六便士》等还没有机会拜读,或者以前读过却不记得了。

读书是能启迪智慧的,我认为人的一生所有经历都不会浪费,所有读过的书都不会白读。就好像我们的意识中有一个只能进不能出的宝箱,它贪婪地吞噬着你所有的阅历,而一本好的读物、或者一句话、又或者一个人或其他,就是这个宝箱的钥匙。

能配上这把钥匙的人是幸运的,而幸运地拿到自己钥匙的人无疑会迎来一场蜕变。

《刀锋》这本书是有资格成为钥匙的,但不幸的是我的知识储备还不太够,没能得到那场灵魂上的升华。

不过也有些小小的感受,在这里记录下来。

上半部从艾略特引入拉里与伊莎贝尔的婚约,再引入各阶层价值观的对撞,还有不同地区之间的鄙视链。

联想到故事的背景是一战以后二战以前,我们都知道那是个很残酷的时代,同时也是各行业迅速发展的黄金时代,一切事物都在以目不暇接的速度发生着改变,可能稍稍愣神的功夫就看不懂身边的一切了。

尽管对比过去我们会惊恐地发现很多事情都从未改变,但我很庆幸自己未生在那个时期,同时也能想象到物质快速发展所必然带来的精神上的空虚。

所以故事的主人公拉里在经过一系列事情后踏上了自我解脱的道路。

小说的名字“刀锋”和印度哲学著作《奥义书》有关,拉里也是在婆罗门教哲学的启迪下实现了自我解脱,“刀锋”其实可以解释为“越过刀锋”,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少数民族兄弟那“上刀山下火海”的成年礼。

一切都让人感触良多。

读最后几章的时候,也许是我当时比较饿了,也许是太过烧脑了,总之有些头昏脑胀。

我不喜欢讲述故事的情节,一来是有剧透的嫌疑,另一方面也确实记不住。

只说些个人感受好了:

在刨除一切超凡神秘因素以后,婆罗门教通过对‘善恶有报,人生轮回’的解读以试图达到‘解脱’的目的,这却让我想起印度那个神奇国度的另一教派:佛教,的理念来。

看过西游记的我们都知道小乘佛教和大乘佛教这两个区别,不过对于我这样的佛学研究者来说实在不必去给这两类找个更合适的名字,而不是用‘大小’这样有明显褒贬意味的词。

所谓“乘”是梵文yana(衍那)的意译,指运载工具,比喻佛法济渡众生,载人由此达彼岸;我境界不够资格去评论“大乘”,单说“小乘”是指‘自我完善与自我解脱’,这已经是值得人一生去探索的事业了。而如果不按照神话去解读‘佛’的定义,单单将其描述为‘觉者’、‘有智慧的人’,我认为‘小乘’已经足够了。

其实很多时候我并不会试图去理解哲学这镜花水月般的神秘知识,以上也只是灵光一闪罢了。

再回过头来做一个假设:如果你感觉你的朋友需要帮助,在普世价值观、道德观的前提下她也确实需要帮助,但她并不愿意被帮助、或者没想到寻求帮助。

那你会怎么办?

这样我想到了“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圣人”,设身处地,我觉得我会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去帮助对方,而力所能及是指不用自我牺牲或者牺牲很小,比如我有一万块钱,拿出一百块给对方不用还这样的程度就差不多。

可能会显得有些不够大方、不够善良,小说中其实也在对善与恶进行诠释,毕竟主角拉里是从战场上回来的,作者也是真的见过战场的。两次世界大战那残酷的地狱能带来多少伤害,就能带来多少对‘善’的冲击,置身于那等场景,放眼四望,满满都是人性之恶吧!

其实不论“性本善”说还是“性本恶”说,都有不少的支持者,我们小时候都读过的《三字经》开篇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真理,我一直都让自己相信它是对的。

可是呢,人的恶念又好像是永无止境的,我会仇富、会嫉妒、会背地里偷偷骂人,好到好东西也有悄悄顺走的想法,街头遇见漂亮妹子晚上也会做些不可描述的梦。

毕竟年轻。

我的三观还算正确,不说道德高尚,也能管好自己,并没有真的做过什么违背公德正义的事情。

各位也不要对我产生误解,虽然大家都不认识。

尽管有时候会因此感到折磨,有时候也很怀疑这么做的意义。

说来说去,其实不太能准确概括我的心情,激情总是来的快去的也快,就先这样吧。

一天时间,读完将近二十多万字的小说,其实蛮累的。

上一次这么拼还是在上一次(笑),大概是18年,丹·布朗的《数字城堡》。

不过有一说一,成就感满满。快读有快读的满足,慢读有慢读的享受,真心建议你们都试试看,一定会有些奇妙感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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