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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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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范文(20篇)
2024-04-12 18:16:07    小编:雨中梧

总结是学习的重要环节之一,只有通过总结才能逐渐提高自己的学习效果。写总结时,我们要注重语气的中肯和客观,避免过分主观和情绪化的表达。总结是一种常见的写作形式,通过阅读范文可以了解到不同领域的总结写作风格。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一

xx:

为认真落实《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全体居民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方式,本单位(本人)特作以下承诺:

一、积极参与《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宣传,认真学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二、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自觉遵守《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不在禁放区域内和禁放时间内燃放、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三、带头落实禁限放规定,保证本单位和本单位职工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积极引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及时劝阻、举报违规燃放行为。

五、以上系我单位(本人)作出的`正式承诺,若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二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苏州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等行政区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等。

第四条本规定由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教育、财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供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三

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于20xx年2月10日起正式实施,xx市区西至运河东堤、南至南外环(捍海路)、东至东外环、北至北外环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贯彻落实禁放通告的规定,发挥政协委员带头作用,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二、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劝导家人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三、积极参加单位、社区组织的'禁放志愿者活动。

四、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

承诺人:

xxxx年xx月xx日。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四

一、符合销售场所许可条件。持证经营,规范管理。柜台存放量、仓库储存量不得超过申办许可规定。

二、换证审查工作:在11月5日前不提起书面申请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审查资格。

四、严格加强经营管理,经检查被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取消下年度年审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没收烟花爆竹产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吊销经营许可证,没收烟花爆竹。

1、销售非法生产、无证批发和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的,或向非专业人员销售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2、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六、每月28日前连续不报送进货和销售登记台账在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年审资格。

七、在本村区域对违法销售土制爆竹和外来非法批发烟花爆竹不举报的,取消该村下年度的所有持证年审资格户。

八、如实提交发货单位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或批发许可复印件。并按照所提交的发货单位配发的品种进行规范管理和经营。严禁经营发货单位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承诺人:

承诺时间: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五

根据区安委会文件精神要求,为了防止噪音和大气污染,保障园区公共安全和各入园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在园区营造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本人承诺:

一、严格遵守园区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不在园区内非法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承诺,本(单位)坚决执行。若我本人及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xxx。

20xx年02月28日。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六

xx是我们的家园,建设美丽xx,是我们每个学生和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和烟尘、硫化物等颗粒物,严重污染环境,容易引起火灾和造成人身伤害,并且大量人员聚集也不利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此,我郑重承诺:

从自身做起,主动保护美好的生活环境,坚决不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写春联、剪窗花、制作中国结和灯笼及敬长辈、爱家庭、爱社会等文明环保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喜迎新春。

我要积极向周围人宣传禁止烟花爆竹的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追求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

安全环保生活人人有责,我们要号召、动员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的节日环境。

承诺人:

xxxx年xx月xx日。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七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障公民和国家、集体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支持禁鞭,遵纪守法。认真学习禁放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遵守规定,从我做起,在禁鞭区内,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用自身的文明行为影响并带动他人。同时,主动向外出学习、务工、经商回家及串门的亲朋好友宣传禁鞭规定。

二、规劝他人,倡导新风。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破除陋习,移风易俗,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倡导者。不但自己及家人不燃放烟花爆竹,还要主动教育、劝导亲朋好友不在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对他人违反禁鞭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

三、及时举报,配合禁鞭。“鞭炮声就是警情”。发现违反禁鞭规定的行为,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勇于劝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积极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

我承诺:本人及家人违反《xx县城市规划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xxxx年xx月xx日。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八

为了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亲人更安全、环境更宜居,营造洁净、有序、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顺义区重新划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本人郑重承诺:

一、知法、守法。从现在做起,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五环内及顺义区禁放区、禁放点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可燃放区要求;不从事、不参与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活动,带头做知法守法的北京市民。

二、宣法、讲法。从自己做起,争当禁放规定宣传志愿者,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带动身边亲人、朋友、同事“禁放区不放、可燃放区少放”;积极参与社区禁放看护、可燃物清理和邻里守望,共同守护家园安全。

承诺人:

xxxx年xx月xx日。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九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禁放区内不燃放烟花爆竹。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严格按照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并向亲朋好友等身边人宣传禁放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共同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本县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为:北至宁津新河、东至临津路(工业五路)、南至规划东镇大街、西至惠宁湖水库以西。)。

二、到正规的零售店购买烟花爆竹。选购正规合规烟花爆竹产品,在正当渠道购置合规产品,外观整洁无破损,产品标识要清晰。不要从无证、无照的摊点购买烟花爆竹。

三、遵守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一是不得在室内燃放,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不要点燃烟花爆竹扔到下水道或井盖里,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等抛掷点燃的.烟花。二是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车辆等交通工具。小型烟花燃放时观众要远离10米,大型烟花燃放时观众要远离100至200米。三是买回家的烟花爆竹要放在安全地点,不要靠近火源、热源、电源,并防止鼠咬,以防自然、爆炸。四是严格按照产品说明方法燃放。燃放前,必须仔细阅读烟花爆竹上的燃放说明,不准自己制作烟花或在制作好的烟花里面添加任何东西。酒精和烟花不可以混合。五是节假日,工厂企业、高层建筑等地要关闭门窗,以防外来烟花爆竹窜入。堆置在阳台屋顶的可燃物应移往安全地带或加以遮盖和保护。六是不得在医院、养老院、教学科研场所和电线、工厂、加油站等重要设施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也不能在窗口、阳台燃放。七是不要让小孩燃放高空烟花及其他危险品种,小孩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大人在一旁看管指教。八是酒后切记燃放烟花爆竹,酒后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均有所下降,容易发生意外。

四、正确姿势燃放烟花爆竹。一是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侧身去点燃,不要直接对着面部。二是不要一手捏着炮(单响),一手去点燃,一定要放到地面上去点燃。三是点燃后如果遇到哑炮,不要急着去拿,等一会,当确认不能再响时,用脚踢到安全的地方。四是千万不要拾起来用双手剥皮,以防爆炸伤人。

广大市民朋友,放鞭炮年味浓,安全知识要记牢,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宁津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十

第一条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县(市)、上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种类,由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市安全生产监督、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区人民政府和管理委员会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第六条公安、安全生产监督、工商行政、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制度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查处违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制,完善举报事项的受理、查处等办理制度,严格实施考核问责。

市供销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的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贯彻落实本规定。

第七条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各类学校,应当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八条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网格员,应当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并落实对前款所列单位、网格员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的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

第十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

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市、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市、区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

(二)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第十五条公安、安全生产监督、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十一

全体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佳节临近,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是,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烟雾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xx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引导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持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按照规定,现倡议全体市民:

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

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

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倡导文明新风,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维护“xx蓝”,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环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10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市xx区委文明办。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十二

(一)吴江区:松陵老城区东至运河,西至鲈乡路,南至笠泽路,北至江兴路(附件1)。

(二)吴中区:其中区域1为南至京杭运河,北至湄长河,东至冬青路,西至盘蠡路、宝运路;区域2为南至沪常高速公路,北至石湖南沿岸,东至苏州湾大道,西至龙翔路(附件2)。

(三)相城区:北至太阳路、黄蠡路(永方路至广济北路段)、阳澄湖西路(苏埭路至西塘河段),南至沪宁高速,东至227省道,西至广济北路(黄蠡路至太阳路段)、永方路、苏埭路(附件2)。

(四)姑苏区:全区(附件2)。

(五)苏州工业园区:南至东方大道、斜港、独墅湖西沿岸、星港街、独墅湖大道,北至娄江快速路,东至中环东线(园区段),西至东环快速路(附件2)。

(六)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横塘街道(附件2)。

以上禁止燃放区域的范围以附件为准。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定扩大所在区的禁止燃放区域,并予以公布。

(三)集贸市场、商场、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五)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六)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仓库;

(八)建筑物内部、高层建筑周边;

前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的具体范围,由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划定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八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违法行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九条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十三

市民朋友们: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体现我们市民的良好素质,请您和家人、朋友,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主动遵守禁放规定。请您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将家中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属地派出所(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并积极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2、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

4、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6、本通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政发[20xx]x号)同时废止。

通知部门:

日期: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十四

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满地的纸屑、大量的烟尘、刺耳的噪声,严重破坏城市形象,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街道全体居民朋友发出通知:

街道的居民朋友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文明城市的需要,是法治社会的呼唤,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请广大xx居民共同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共同留住我们的蓝天。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城关镇辖区、经开区辖区、中疃镇辖区、程家集镇辖区、马店孜镇辖区、西潘楼镇辖区、城北镇辖区、王市镇辖区及其他乡镇辖区内的下列地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宗教祭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1、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商场、饭店、旅馆、娱乐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寄存和邮寄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2、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事先向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并对在其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城管等部门报告。

3、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文明新风,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全县社会管理,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助力蓝天保卫战,共创安全、环保的城市环境。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通知部门:

日期: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十五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通知部门:

日期: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十六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宁骏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为此服务中心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物业服务中心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社区付出的努力。

通知部门:

日期: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十七

尊敬的居民朋友:

你们好!

根据xx市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12月1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起至2月6日止,在xx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建成区、乡镇政府驻地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

2、支持拥护市政府禁限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3、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广大居民朋友,请自觉遵守燃放规定,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更高水平富强xx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知部门:

日期: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城市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交通、商业、宣传、教育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会同公安机关实施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为: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河区及郊区、吉利区的部分地区。

郊区、吉利区禁放区域的具体界限,由区人民政府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告。

第四条凡在禁放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携带、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第六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播放燃放爆竹的录音或使用模拟爆竹的声响制品。

第七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三)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携带烟花爆竹的,予以没收,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没收录音制品和声响制品,可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个人或单位直接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除按本规定罚款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依照本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本规定的,对教唆人按本规定处罚。

第十条实施处罚时,执罚人员必须按规定出具罚没收据,罚没款一律上缴国库。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任何人均有权制止、举报。对打击报复制止人、举报人的,应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二条全市性重大庆典活动需燃放礼花时,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

第十三条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十九

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xx区已于20xx年x月x日发布实施《x市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政发〔20xx〕18号,为积极贯彻落实禁放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特向全区广大居民朋友发出通知:

一、做禁放新规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灯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做禁放新规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朋友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形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新规,使禁放烟花爆竹成为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新规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朋友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通知部门:

日期:

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和规定篇二十

全体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佳节临近,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是,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烟雾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xx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引导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持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按照规定,现通知全体市民:

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倡导文明新风,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维护“xx蓝”,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环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10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通知部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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