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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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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2-10-26 18:40:36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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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一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 三个到位”

领导重视到位。我社区作为来宾市20xx年社区“两委”换届的试点单位,社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成立了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讨论研究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布置安排下阶段的工作。二是根据区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了社区“两委”换届实施方案。针对这次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来宾市委、兴宾区委多次派领导到社区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城东街道党工委也专门下派组委到社区主持工作。

宣传培训到位。一是召开了由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选委会成员参加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暨培训大会,就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进行动员,并强调相关纪律,特别是中共中央“五个严禁”、“17个不准”“五个一律”以及自治区党委“四要四不准”,统一思想,防止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二是就“两委”换届选举的程序和相关事宜进行专题培训。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换届工作正常推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宣传,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基础。社区加大对宣传认识深刻,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宣传,大造换届声势,尽力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在社区悬挂标语10幅,张贴宣传挂图30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出黑板报3期,使广大群众知晓了“两委”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办法,形成正确舆论导向,为下一步的选举奠定了坚定的思想基础。

准备工作到位。一是社区候选人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实情。通过公开招聘,群众推荐等方式,作好了人员储备。针对这次社区牵涉面广的情况和人员调整力度大的实际,我们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为社区换届打牢群众基础。主要措施是社区分层面召开居民小组长会、居民代表会通报社区增加职数,以及任职条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听取大家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取得党员群众的理解支持,从而积极参与配合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让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群众接触,进行交流沟通。如:入户访谈、开展社区活动等,使党员群众认识了解有关人员,为下一步的选举创造条件。

二、扎实做好基础工作,把握好“四个环节”

一是搞好选民登记。我镇北社区成立于20xx年7月,镇北社区成立于20xx年7月,辖区总面积3.2平方公厘,东至合山路,西至红水河,北至草鞋沟,南至北一路,是来宾市兴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来宾市和兴宾区的商贸重地,工商业、服务业和劳务输出的重要经济来源。总人口4.9万人(含流动人口),54个居民小组。辖区单位60多个,且流动人口1万多人,包括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对于流出人口,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联系,对于流入人口采取找热心群众和志愿者上门登记服务。现登记的选民为20511人,流动人口选民1912人,让社区流动人口一同参与到整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中。二是把握好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和确认。支部委员候选人全部严格遵循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党员群众公开推荐的程序产生,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经过居民广泛提名产生,并根据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过民主程序,把“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民意好、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员确定为“两委”成员候选人。三是通过投票选举产生社区居民代表。在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居民代表产生的规定,把思想政治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居民服务,有一定协调沟通组织能力的人推荐为居民代表。在代表名额的分配上,针对社区流动人口多,为了更好的让流动人口参与到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我社区在流动人口中产生11名流动居民代表,注重了代表的广泛性。经过民主推荐和投票选举共产生居民代表97名。流动代表11名,辖区单位代表43名。四是依法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和社区第四届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采取竞职演讲,党员投票选举产生,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经过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得以圆满成功。

三、坚持按章办事,遵循“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按照《居民组织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坚决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在“两委”换届选举中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坚持公开、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党工委办事处对原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考核,客观公正地对上届“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评价。对新的社区“两委”候选人进行考察,对社区事务、财务向居民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整个换届选举的过程中,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在支委初步候选人的推荐等方面,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最后由街道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没有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充分体现了民主。三是保持大局稳定的原则。这次换届选举中,街道党工委,多次找社区干部进行谈心、引导,充分体现了组织和领导对干部的关心。

经过换届后,社区党支部年龄结构都比上一届有所下降,文化程度有较大提高,初中文化2人,大专文化3人,社区党支部成员男3人,女2人;社区居委会男4人,女2人,既有从事多年社区工作的老党员,又有30多岁的中年党员,还有20多岁思想活跃,素质较高的年轻党员,做到了老、中、青结合,更趋年轻化,为社区注入了新的活力。

总之,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但是,离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在区委、区政府以及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扩大民主,维护稳定”的理念,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完善居民自治,着力建设和谐服务型社区。

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x街道第八届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我社区自20xx年8月开始,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在街道办事处指导组的指导下,我们积极筹备、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把“三个原则”,抓好“六个阶段”,使换届选举工作在9月23日圆满结束。现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形成氛围。为了使这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社区组织召开了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动员会,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并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社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布臵宣传橱窗以及张贴告全体居民和驻社区单位书等形式,深入宣传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原则、要求、程序告知社区居民群众,大力营造浓厚的选举氛围。同时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时间、方式等内容在社区公告栏、宣传橱窗、各居民楼道进行公告,通过这些宣传和动员,提高了广大居民的参与意识,增强了社区居民履行民主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换届选举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保证了选举工作全面有序地进行。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使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的顺利进行,我们首先成立了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以及换届选举监督委员会。制定了《xxx社区第八届“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责任分工。还依托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广泛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精心组织,策划实施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和有关程序。做到严把“三个原则”,即:把好差额选举原则、把好无记名投票原则、把好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抓好“六个阶段”的工作,即:准备阶段、选民登记阶段、候选人提名阶段、选举党组织成员阶段、选举社区居委会阶段、建章立制阶段总结阶段。

三、分步实施,依法选举。在这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分三步实施:

一是认真开展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是搞好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它关系到每个选民的切身利益,为保证符合条件的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我们认真开展对社区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资格进行认真登记、审查和确认。社区依靠居民代表上门走访和电话联系等方式,对社区内年满十八周岁、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并户口在本社区的居民或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居民;对明确表态不参加选举的,则视为放弃选举权,不作为选民进行登记;对人户分离的居民,尊重本人意愿,自主选择选民登记的所有社区内的选民进行登记。做到不错、不重、不漏,为选举成功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是认真做好提名推荐候选人工作。提名和确定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中的关键环节,直接体现选民的意志,对保障选民的提名权和选举的成功都具有决定性作用。在提名推荐候选人阶段,我们于20xx年9月6日至9月9日下居民点分别组织社区的988名选民于直接提名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共发出提名票292张,收回提名票292张,全为有效票,按职位及得票多少顺序排列产生初步候选人,经选民提名,按照初步候选人的得票数,根据差额原则产生社区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3名,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主任2名、委员4名。由换届选举委员会对照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名单于选举日3天前进行了张榜公布。通过深入细致的提名推荐,把遵纪守法、年富力强、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文化水平的人推荐为正式候选人,切实做到选举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是认真组织流动票箱和中心会场投票工作。我们针对社区情况设立了2个流动票箱,于9月22日下午在xxx厂和xxx厂进行了流动投票。9月23日,社区在庄严肃穆国歌声中准时召开了“xxx社区第八届换届选举大会”。在监票人和代表们的监督下,现场5名工作人员经过个半小时紧张的唱票、计票,最终统计出直接选举结果。本次选举共有425户居民参加,中心会场和流动票箱共发出选票425张,收回选票425张,其中有效票422张,无效票3张,这次直接选举参选率达89%,顺利地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4名,xxx同志以336票当选主任、xxx同志以365票、xxx同志以309票、xxx同志以329票分别当选委员。整个直接选举过程充分尊重了社区选民的真实意愿,推进了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完善了居民自制权利,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居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有利于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以及社区发展建设。

四、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在9月23日选举的中心会场,由于参选人员众多,社区工作人员不足,导致投票现场曾经一度混乱,但在选举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的及时调整下,会场又恢复了秩序。这个问题的出现说明了我们的组织工作还不够细致,没有对这种特殊情况做好预案。这次选举结束后我们开会总结了我们的得失,总结了经验也吸取了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组织,对每一个细节都做好相关的预案,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通过这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不仅选出了一支好的社区“两委”班子,而且也对广大社区干部群众进行了一场社区建设和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切实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围绕创建和谐社会为中心,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二是完善制度,健全组织,加强居务管理,及时全面地公开社区事务,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转变社区服务职能,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为标准,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四是加大和谐社区、文明社区建设宣传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建设活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推动xxx社区建设更深入、更持久、更健康地发展。

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三

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在乡选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村第九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精心安排组织,严格法定程序,依法操作,目前,我村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结束,依法产生了村委会成员,圆满完成了我村第九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现将我村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村现有村民1052人, 11个村民小组,通过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其中女性2名。村干部都进行了兼职,为山东村的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村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村换届选举具体工作,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按要求、分步骤、分阶段进行了工作的开展。认真做好村选举委员会推选,选民登记,选举日的确定,提名候选人,确定候选人,竞争演说,投票选举,村民代表推选,组长的推选,并张贴公布公告。

(二)注重宣传、依法推进。为确保村“村委”换届选举的圆满成功,在乡统一指导下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市委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我们充分利用党员会、代表会、板报、标语等为载体,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发动,宣传村“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从而有利于党员、群众在整个选举过程中进行监督,使全体干部在实施选举的各个环节能够严格程序,依法办事。通过宣传发动,使95%的选民都知道要搞换届选举,并自觉投入到选民登记活动中。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进行操作、不准变通、不准简化程序。村委会的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市、乡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等进行操作,尤其在选民登记、选民资格的确认、法定时限、参选人数等方面严格把关。在整个换届中,要求党员作风正派,干部纪律严明,能够依法办事,坚决反对和杜绝发生欺骗、利诱、恐吓、贿选、利用宗族派性和邪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等现象。同时要求登记员必须深入农户逐户查访、核准登记,坚决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误登。通过登记员10多天的艰辛努力,不分白天黑夜的劳动,终于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了选民登记工作。

(三)严格程序,依法选举。 在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每一阶段都严格程序,严格操作,严格把关。始终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每一环节严把质量关,如选民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不错;严把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关、以及投票选举关等等。认真做好每一阶段选举前的准备工作。为了选举工作规范有序,由乡选举办公室统一印制了村民直接提名票、选民登记表、选民证、候选人提名表、委托投票证、选票等。选举工作的筹备情况,会场布置等。在选举时,我们采取了村设立主会场和四个投票站,每个投票站都设秘密填写处,代写处不设流动票箱的形式进行投票,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在提名候选人和正式选举时,乡党委都组织工作人员到村指导、帮助、协调、监督,有效推动了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由于严格程序,依法选举,工作细致、扎实,没出现一起因工作违法引起的上访,在整个选举中形势比较稳定。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及时请示,保证工作不走样。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选举是能够体现选民的意志。选出的村委会成员是代表绝大多数选民利益的,也是能够较好地完成乡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为了确保选举一次成功,村选举委员会进行正面引导,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选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投出有价值的一票。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中,村党组织的作用很大,立场非常关键,平时大家在一起工作,难免有分歧,如果把分歧带到选举中,后果十分严重。因此,我们注意把握苗头倾向,切实做好党员思想工作,顾全大局,搞好团结。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正面引导,选举工作渡过一道道难关,顺利向前推进,选出了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村委会班子,取得了乡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三、几点体会

(一)党委、政府的重视是搞好选举的关键。一是党委、政府统筹兼顾,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乡党委多次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党委主要领导经常到我村督促,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分工干部认真负责,保证了我村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我村委会换届选举之所以成功,与乡换届指导小组周密布署、精心指导是分不开的。

(二)党员的坚强党性,是搞好选举的前提。在选举中充分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山东村全体党员都站在历史的高度,为山东村的将来负责,高度支持村换届选举工作,可以这样说,通过这次换届选举,检验了我村党组织,也检验了村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群众的参与支持,是搞好选举的基础。换届选举的过程,也是推进我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广大群众的过程。在选举过程中,我们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法》,让群众明白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原则等内容,从而使群众能够依法、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广泛参与选举,这是成功的基础。

(四)依法办事是搞好选举的保证。 一是根据实际,确定了选举方案。在选民的界定问题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二是在每一个阶段工作上、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上都严格程序、严格操作。三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在这次选举中,我们充分尊重了群众的意愿,依法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为了山东村的将来,为了山东村的群众,投上了庄严的一票。

目前,我村换届选举工作已圆满结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建章立制、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和村委会工作的分工,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和组长,对村班子成员开一次会,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投入工作,为加快推进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四

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的大舞台,是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高度体现和集中反映。选举工作成功与否,关系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选举工作搞的好,一些能干事、想干事的人,着力为群众办事的优秀人才才能被选进班子,就为农村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反之,一些恶人、坏人、别有用心的人通过不不正当手段进入村委会班子,农村这个大舞台就成了这些人明争暗斗、损害群众利益和集体利益、谋取私利的黑洞,也将会恶化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后遗症,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最大隐患。我们鱼化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完成,并且实现了“零”上访,一大批年龄轻、文化程度高、群众拥护的新人被选进村委会班子,干部结构更加合理,选举工作真正尘埃落定。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我们也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深入思考,现结合具体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是确保换届选举平稳顺利进行的关键

基层基础工作就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包括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干部管理,特别是各村历史遗留问题,是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令各级党和政府头等的难题,难在它历史性、复杂性、敏感性,稍有处理不当,就会直接影响农村稳定和村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就像人身上的一颗毒瘤,不取会疼,要取就必须动手术。

我们认为,农村工作千头完绪,抓基层基础工作就抓住了关键,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彻底解决各村历史遗留问题,不会是偶然的,也不是一日之功,必须打持久战。这就需要工作中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还要有出几身汗、掉几斤肉的决心。对此,我们从20xx年起,集中7个月时间,克服一切困难,想尽一切办法,斥资300余万元,解决了全办20个村涉及宅基地、土地承包、村组帐务等三大类30多个长期遗留,甚至遗留十几年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一时还没有妥善处置的问题影响到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研究,要求必须依法按时换届,并且要通过换届、换人促使问题的解决。我办牟家村就是一个典型,新一届村委会上任后,及时转变思路,村组宅基地、土地承包纠纷,人畜饮水以及城中村改造前期阶段遗留的长期无法解决的几个大问题,都得到了妥善处置,群众满意,对新一届村委会也寄予很大的希望,真正起到了消肿化瘀的功效,在群众中树立了政府威信。同时,我们在财务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农村干部管理上,敢为人先,先入为主,积极采取措施,力争把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基层矛盾,工作不留后遗症。一方面,针对农村个别干部在财务审批程序、集体财物分配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和财务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从制度入手,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农村财务管理和分配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干部管理,提高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来抓,出台了《xx》《xxx》《xxxx》等一系列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杜绝了个别干部违法乱纪行为。另一方面,针对农村档案管理中出现的节节帐、包包帐现象,每年四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由区档案局专业指导,抽调优秀机关干部,组织对各村文书档案,特别是合同、会议记录等进行集中整理和归档,确保了农村工作的连续性。再一方面,针对基层一级政府对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管理中的缺陷和个别村干部受家族势力、习惯做法、利益驱动等因素的影响,不依法按程序办事的错误做法,选派任命27名科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赋予“参与党务、指导村务”的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参与指导村组工作,强化了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农村有很多退任老干部,他们过去在地区和村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关爱退任老干部是对他们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现任村干部的一种鼓励和教育。基于此,我们在每届村两委会换届后,及时组织召开退任干部座谈会,每年春节前又对70岁以上过去曾担任村主要干部和近两年退任的村主要干部进行慰问,在肯定他们所做出成绩同时,鼓励和引导他们继续关心地区发展,支持和帮助新一届两委会,巩固各届两委会组织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果。同时,积极研究,对过去长期担任村主要干部的,给予一定补贴,共享社会成果。

二、严格依法选举是确保换届选举平稳顺利进行的基本要求

换届选举工作虽然在大原则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基层实施过程中,对具体操作办法又没有统一。以往各村选举方案村村有异,选举办法不尽相同,选举过程经常出现因选举程序不统一、不严谨,让一些人钻了空子,正式这种看似小问题,却影响了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可见,选举是不允许有任何纰漏,只有规范化、明细化、严格化,依法进行选举,抓住选举过程每一个细节,才能确保换届顺利进行。我们从规范选举办法入手,出台《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模拟稿)》、《换届选举指导程序》,对选举程序,特别是过去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包括对选民的登记、选票的印制、票箱的设定、公告的格式、选举结果报告单的填写以及投票、唱票、记票等细节都进行了规范,统一口径。同时,统一刻制三枚换届选举专用随形章,选用7种不同颜色的选票专用纸,由办事处在各村投票选举前随机选用纸张和印章,做到选票在发票前严格保密。

过去,我们与村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这种关系被打破了,村民委员会成了一级自治组织,我们与村民委员会成了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在选举中,村民选举委员会经过各村民主投票推选,赋有依法组织换届选举的权力,但个别村民委会在换届选举中,不能依法组织,引发了许多不民主、不合法现象,导致选举工作不能正常顺利进行。我们认为,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领导,就必须强化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村级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中各个换届的领导和监督。我们成立了以各村支部书记为组长,委员为核心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选举知识培训,教育引导他们正确领导、全程监督和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这一举措在换届选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干部素质过硬是确保换届平稳顺利进行的根本因素

选举过程变数大,经常发生突发事件,这不仅仅是我们工作中遇到的,在其他地区也普遍存在。全办在选举中也出现了候选人相互拆台、相互攻击的现象,也有个别在票箱中发现匿名信,甚至出现百元大钞。导致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干部素质不高,对选举法理解不深不透,政策答复有偏差,选举操作程序不规范,授人一柄。另一个是农村极少数人动机不纯,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要解决这些问题,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政策水平强、工作能力过硬的干部队伍是决定性因素。这就需要我们平时工作中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要制度化、长期化,通过潜移默化的熏陶,形成人人想工作、说工作、干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在群众中说话、办事的信誉度,使他们真正成为选举指导员、政策宣传员、矛盾调解员。一方面,坚持周一例会讲评,总结、分析、研究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推广在解决换届选举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坚持每月一次法律知识讲座,重点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先让干部在科室讲,在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讲,模拟选举过程,使机关干部身临其境,有效提高了干部特别是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依法组织选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换届选举知识考试,统一命题,严格考评,明确85分以下的不能参与换届选举,并取消相关福利待遇,确保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素质合格。另一方面,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利用农村两委会干部例会,集中组织对农村干部进行了多次相关知识培训,反复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区关于换届选举的一系列法规政策,编写《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知识问答》、购买《西安市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政策问答》下发到全体干部手中,加强学习,加深理解,确保了农村干部在宣传指导换届选举中不出偏差。

四、创造良好的大环境是确保换届选举平稳顺利完成的保障

大环境主要体现在群众基础上,体现在治安环境上,也体现在建章立制上。只要拥有了这些环境因素,换届选举工作就有了保障,“闹”字派就失去了闹事的群众基础,没有了闹事的客观理由。我们通过改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地方经济,解决农村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一系列群众看的见、摸的着的实事,取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通过公安干警全程跟踪,随时出警,为换届选举保驾护航,对干扰和破坏选举的人和事,起到威慑作用,有效控制了个别人闹事、闹人的行为,保证了换届选举的治安环境;通过出台《从现在起到换届期间停止或延期办理村组重大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村委会换届顺利进行的通知》,有效防止了个别村个别人在换届选举期间,借机谋取私立和小团体利益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了建章立制的作用。

大环境还体现在群众素质上,群众素质高不高,民主意识强不强,直接影响换届选举是否真正体现民主。只有群众的整体素质提高,才能珍惜和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一些年轻、群众基础好、能力强的人才能被选进村委会班子。我们在这方面加大换届选举知识宣传力度,平均各村每天有2个小时以上的广播宣传,1000多条标语、30多期板报、宣传车50次以上的出动、其它宣传形式全程配合,形成了强烈的宣传攻势,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浓郁的换届选举氛围。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这次换届选举在鱼化竞争最激烈,但民主体现的也更加透明。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想以换届选举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的人增多,群众选举的范围比较大,因而候选人之间的票数非常接近,全办20个村通过一次投票产生结果的仅有5个村,好多村主任、包括委员均以过半数几票、十几票的微弱优势当选。高票,甚至以绝对优势当选不能完全体现民主,只有百分之五十一当选,才能真正体现民主。

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修订通过,自1998年11月4日施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八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四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六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六条多民族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一般设在自然村;几个自然村可以联合设立村民委员会;大的自然村可以设立几个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可以由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也可以由每户派代表参加。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派代表参加会议。

村民会议的决定,由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户的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问题,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的成员。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的时候,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第十六条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由村民委员会监督、执行。

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和法规相抵触。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向本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筹集。收支帐目应当按期公布,接受村民和本村经济组织的监督。

第十八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编入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应当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

第十九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不属于村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是,他们都应当遵守村规民约。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讨论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出席会议的时候,他们应当派代表出席。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和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实施的步骤和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法自1988年6月1日起试行。

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七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七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员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第十四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等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

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正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不属于村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是,他们都应当遵守有关村规民约。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和处理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应当与他们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给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同时废止。

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八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唐里村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面建设新农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应对新的挑战和考验,在全村党群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半年工作简介如下:

加强两委班子建设

村 两委换届使得村干部进一步年轻化,在换届完成后,根据两委成员自身特点及时进行分工。从半年的工作来看基本做到职责清、任务明,形成团结廉洁的班子。同时 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坚持值班制度,确保及时有效为民办理各种各类事 项。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村 两委始终把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集体公益事业作为主要工作来抓,把为民代理服务放在工作重要位置。通过“一事一议”完成了2处塘坝的清淤工作。对为民服 务中心重新装修维护。

三、各项工作和社会稳定同步推进

(1)强化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开展“三资清理” 工作,完成监督委员会的换届,强化财务管理与村务。

(2)计生工作。计生工作是村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村为主,镇负责,县指导的工作思路下,完成预期目标。

(3)土地工作。做到严把申报程序,做好宅基地管理。

(4)综治工作。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干部包片制度,积极与司法所、派出所、村民组互动,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

(5)优扶工作。把党的惠农涉农补贴逐一通过一卡通落实到户。农合医保、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农业保险参保率较高。

(6) 征兵工作。积极宣传政策,为部队送合格军人壹 名。

上半年,通过全村党群在团结一致、群策群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也是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相关单位支持的结果,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经济促财力。筹备成立唐里林业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的成立能充分的利用我村现有资源,更好的为林农服务,发展壮大林业产业。

二、抓好土地管理工作,做好今年的防洪抗汛工作。

三、努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一事一议”项目完成下马坎组道路拓宽硬化。

四、抓好综治、调解等工作,保持社会稳定迎接召开。

五、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农保、农合、农村养老保险、计生、武装等工作。

在抓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发扬求是精神和务实作风,靠实干树立形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九

全体党员、干部、各位村民代表:

我受余岭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将xx年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在座的各位党员、干部、各位村民代表作一个简要的汇报,并请予审议。

一年来,村民委员会全体干部,认真履行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凭着对工作的热情,对村民的情意与希望,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为了提高村委班子的自身工作能力和学习水平,边工作边学习,担负起个角色,不断拓展知识面,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用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自己的工作。用过硬的工作能力、踏实的工作作风,埋头苦干的工作精神,赢得了村民的信任和支持。一年来,为农业增效、为村民增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1、巩固发展余岭村高山无公害蔬菜基地、无公害水果基地、和竹笋两用林基地,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下良好的基础。

2、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开发栝苍古道旅游,投入金100多万元,重建余岭头莲圣寺,现正处于施工阶段,计划在xx年11月底完工。

建成后将吸引大量的游客,拉动农家乐的发展,增加二、三产业发展,是我村经济收入的一个新增长点。

如何做好乡村旅游,开发栝苍古道,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单靠我们这一代是很难完成的,但我们要为下一代铺好路、打好基础。尽管今年年初大家扎紧裤带,踊跃捐款,但缺口还很处的好评大。还需各方的努力和支持。

3、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每年两次的查环、查孕工作基本完成,得到街道办事的好评。但还需有待提高,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而分散,给计划生育工作帯来一定的难度,个别对象计划生育意识淡薄,存在着自认为不再生育,查环与不查环无所谓的思想。特别是避孕措施推出自行选择后,放环对象难以落实。所以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以身作则起带头模范作用。

4、环境卫生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观。集中整治与连户保干相结合。一年来组织了两次大规模清理,并发动各户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村民对环境卫生意识增强,村委还专门指定了村干部分管环境卫生工作。

5、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树新风、塑形象活动,为树立好乡村文明,做好敬老爱幼活动,开展评比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纷围。

6、森林防火工作有所好转,野外用火得到进一步的控制。xx年森林火灾发生频繁,虽没有发生大的损失,但影响极坏。自xx年12月份以来,谁在野外用火,谁就鸣锣示警五天处罚,教育面相当广。有效的控制了野外用火。

7、 社会稳定工作比较好,近几年来我村没有发生群体上访事件,特别是今年的退伍军人上访,我村积极做好退伍人员的工作,我村处于零上访状态,给上级留下好的影响。今年上半年,为莲圣寺重建工程的地基落实情况,个别对象向上级反映了有关情况,村委得知后,村双委积极的工作,并多次召开了相关村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并且一次性解决了拖欠十几年的疑难问题。

8 民事纠纷和社会治安状态良好,今年来,我村没有发生民事纠纷案件,社会治安稳定,村民安居乐业。

9、 社会医疗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全面完成,村民对社会医疗保险意识增强,社会医疗保险给一些困难就医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帮助,这是政府推出的帮扶农民的好政策。

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要求

1、 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继续巩固发展余岭村的高山无公害蔬菜基地、无公害水果基地、和竹笋两用林基地,做好农业大文章,

2、 做好、做强“古道”开发,积极争取立项,向“古道”旅游,谋发展,要效益。

3、 积极发展“农家乐”以生态旅游,“农家乐”为一体做好一篇文章。

4、 做好防火林带、区域、道路建设,采用块石建筑道路让游客真正体现出“古道”的风味。

5、 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纷围,让游客感到生态环境的优美。

6、 做好宣传工作,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这是一个常抓不惕决不放松的工作。

7、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村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制订完善好计划生育自治章程,继续做好一年两次的查环、查孕和一胎放环的落实工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党员、干部联系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达到“两个”百分之百。

如何才能建设一支过硬的村两委队伍,真正为村民服务,让村民信得过,放得了心?几年来,积极推行村级民主管理,努力构建党支部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按建设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确保村民的监督权,落实村民的参与权,保障村民的表决权,完善村民的监督权,推出余岭村契约化管理,程序化运作。村委一班人始终坚持大事必商量,小事多通气,难事多挑担子,合作共事,默契配合,坦诚相见,互谅互让,尽职尽责。搞好团结的同时,始终不忘把好廉洁这一关,而抓廉洁的关键是建设项目和财务,在项目建设方面,按程序办事,召开党员、干部、代表会,公开招投标。村里的每一分钱,村干部都花得明明白白,用得其所,使在刀刃上,财务开支每季度公布一次,每半年,在党员、村民代表会上通报一次。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建立了村民议事制度,由群众测评,使村里所办的每件大事小事都有章可循。

回顾一年来村民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和所取得的一些成绩离不开上级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是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指导和帮助的结果,是全体党员、干部及全体村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向所有支持、帮助、关心余岭的各级领导表示感谢,向所有余岭村的党员、干部,全体村民感谢。

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十

我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村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上半年工作目标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重点工作

1、积极争取,多方筹措资金修建村务活动中心。项目申报及报批手续,招投标工作已完成,旧房屋正在拆除,计划7月10日开工修建。

2、对现有日光温室全面推广两茬种植,提质增效。种植户目前已做好第一茬种植前准备工作,预定苗木,计划在7月份进行定植。

3、 大力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半年来,累计流转土地1310亩,涉及3个社,130户农户,流转后70多户农户和公司签订承揽种植合同,经营管理。今年全年共落 实玉米制种面积4196亩,同时督促农户切实加强田间管理,严格操作规程,保证各个环节顺利通过公司品管部验收,去雄工作现已全面展开。

4、狠抓荒漠区露地葡萄的田间管理,采取春、夏季整枝修剪,疏果,修穗,果实膨大等技术措施,加强田间管理,提高品质,增加效益,切实发挥其经济效益。

5、认真开展畜禽防疫工作。3月中下旬在村委会的督导下,村社干部的积极配合与努力,畜禽防疫密度达100%。

6、三是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确保每次培训都能够及时到位,同时做到各类培训台账的整理归档。

7、 切实抓好红枣食心虫防治工作。村委会成立有村主任任组长村社干部为成员的红枣食心虫防治领导小组和社长为组长的化防队伍。认真对本村社枣树进行调查,采取 发放宣传资料,宣讲等形式,开展红枣病虫害防治的宣传工作,动员农户采用刮除老翘皮、深挖树盘等方式,杀灭越冬害虫,6月25日---7月1日对全村农户 的枣树集中化学防治一次。

8、排查矛盾,及时处理各方面存在的隐患。充分认识到排查矛盾、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清除隐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起。

9、 认真开展三资清理工作。在镇经管站的指导和配合下,确定专人对村社资源、资产、资金进行造册登记,评估作价,共清理资金530502.07元,资产账面和 重估价值94.6万元,核实资源面积10044.4亩,清理债权165960.94元,债务411938.9元。

10、定期召开婚育培训,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和流动人口管理,狠抓入户访视工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对党在新时期的新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广大群众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新产业对当前农业增收致富的作用。

2、村委会工作方法单一,存在不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环节,部分党员群众思想守旧,利益趋向性严重,创新意识淡薄,安于现状。

3、对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不够,群众依法办事、安全意识较差。

4、是全村整体发展缺乏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规模效益好的大项目,缺少能人。

三、工作打算

1、严格施工要求,加强施工监督,确保按期完工。

2、加强制种玉米中后期田间管理。

3、继续常抓不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维稳工作。

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十一

20xx年,我村村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三农”政策。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实事,有效地促进了我村和谐有序发展。现将20xx年我村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高素质。

为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村两委、村组干部充分利用工作之余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深层次的领悟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对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等积极按要求完成。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公开村务、财务、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使村两委、村组干部思想觉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为在今后农村实际工作中服务群众、带领群众发展致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求真务实、狠抓村务工作。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为人民谋取利益作为最根本的目的,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工作新局面。发扬村“两委”干部直接召集村民代表会参与的良好做法,交心谈心、倾听群众呼声、积极调查研究、制定出本村经济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村情明确岗位职责,充分调动无职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吸收、培养思想觉悟高的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之能诚心诚意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本村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本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认真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加强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做好“双查”工作,定期上墙公开。

2、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利用党员、技术人员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抓好农田水利建设,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效益。

4、加强对无职党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无职党员各项岗位的职责,对各岗位进行季度汇报工作。

5、重新刷写各类宣传标语及配置无线广播,设置固定宣传牌、宣传栏,投资共计1万余元。

6、成立治案巡逻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投入资金2万左右元。

7、认真做好新农保工作,参保率达到百份九十以上。新农合工作正在开展中。

8、认真落实社会福利和民生工程,低收入和弱势群体做到应保尽保。

9、做好双溪水库征地工作,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征地任务。

10、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对全村摩托车拥有者进行登记并做好每月变动跟踪。

11、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争创美丽乡村精品村。

12、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总之,我村村委会在上级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注重自身建设,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村委会工作的基本立足点,增强了村委会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称赞。

关于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十二

为了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村党支部的群众基础,扩大群众参与权、推荐权与监督权。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在本届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党支部采用“两推一选”办法进行换届选举,选举过程中始终保持公平公正。截止20xx年12月24日,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村两委及党员群众的积极配合努力下,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结束,无论是选举过程还是选举结果,都基本达到了选举的预期目的。

一、基本情况

全村共有300户人家,总人口952人。本支部共有正式党员55名,预备党员2名。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55名,其中长期外出19名,因病不能到会一名,在家且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36名,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7名,参加测评的村民代表21名,推荐产生党支部候选人7名。通过“两推一选”,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6名。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营造气氛。村党支部在全镇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后,本村迅速行动,制定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于12月10日召开村两委主干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镇党委分管组织的宣传委员、包村干部到会议现场做重要工作指导安排,宣读镇党委的工作要求,周密部署支部换届选举前期工作及交代选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为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支持广大党员与村民代表的意愿,在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中,村党支部着眼于筹划,立足于宣传,注重于引导,始终把宣传发动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宣传透彻,广泛动员是本次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基础。通过召开村代表动员大会宣传本届支部选举活动,使得“两推一选”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及方法、程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党支部换届选举推荐大会上,在家正式党员36名,实到35名,村民代表27名,实到22名,党员到位

率97%,村民代表到位率81%;在12月23日的换届选举大会上,在家正式党员36名,实到35名,党员到位率达到97%。

2、发扬民主,强抓推荐。根据镇党委统一部署,我村于12月21日举行党支部换届选举推荐大会。在之前我村党支部召开村两委会议,再次对选举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专门讨论确定此次选举的计票人员与监票人员,采用公开推荐的方式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同时,动员村两委干部对会场进行布置安排,分工明确,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极大程度上保证了此次选举大会的圆满成功。在推荐大会上,我支部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发挥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推荐,会上一是听取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二是公布了下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最后通过党员推荐和村民代表对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进行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了7名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本次推荐会取得圆满成功,不仅推荐出党员、群众满意的候选人,也为12月23日的选举大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规范程序,组织落实。在整个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过程中,本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做好三方面内容:一是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选举前,按照镇党委的要求,召开了村两委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党员、村民代表等对村两委干部三年来的工作表现给予评分,一定程度上为此次选举提供了良好的参考依据。二是规范选举环节工作。在支部选举前集中精力,分工负责,认真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提高党员到会率,确保大会选举成功。在具体操作上,严格把握“三关”:一是严把人选确定关。在确定支部候选人时,按组织程序从党员和群众推荐的人中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听取党员群众代表意见,组织审查、考察公示,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既尊重了党员群众意愿,又体现了组织意图。二是严把选票填写关。在进行无记名填写选票时,积极创造宽松严肃的环境,确保每个参加选举的党员都能充分行使个人的民主权利。三是严把唱票计票关。所有的选票都在镇党委工作组的指导下,在监票人及全体党员的监督下进行公开唱票、计票,

不搞暗箱操作,唱票、计票结束后及时对全体党员加以公布。三是做好两届党支部工作交接。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上一届村党支部在新一届村党支部产生之日后,完成了工作、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财产账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经济合同、档案资料等交接手续。四是做好落选党员思想工作。对在推荐大会、选举大会上落选的党员,通过交流,做好谈心疏导工作,主动上门谈心,努力化解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为此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三、存在的不足

在工作取得圆满结束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从党员队伍状况看。农村党员队伍存在着年龄偏大、年龄分布结构断层、文化偏低、女党员偏少的现象比较突出。二从班子队伍建设来看。在年轻化、女性进班子比例上还存在着欠缺,文化素质不是较高,班子结构还需进一步改善。

总之,村党支部在本次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选举的规范程序,不折不扣落实党的以来中央及省、市、区、镇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支部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要求,以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支部、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为沙卜窑村党支部选出了组织满意、群众拥护的新一届党支部班子。配强了村党支部班子,增强了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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