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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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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
2022-10-26 14:37:45    小编: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一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关心群众工作,特别是要摸清困难群众数量和需求,统筹各方面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和送温暖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冬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贫困地区、受灾地区,落实好中央扶贫惠民政策,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组织好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空巢老人等的走访慰问,确保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安排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

二、做好重要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要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稳定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市场运行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围绕节令食品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节日期间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管理,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中国特色节日氛围。深入宣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继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强化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的监管,坚决抵制低俗。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倡导文明旅游,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四、认真组织春运工作,服务好人民群众节日出行。要加强春运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好春运工作各项任务,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的作用,合理调配各类运力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为旅客提供便捷化购票渠道,继续为学生、务工人员搞好团体票预订等服务。强化春运安保工作,抓好安全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和供暖用电、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报,做好应急协调联动工作。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等问题源头防范,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针对“两抢一盗”、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行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强化涉恐要素基础排查管控,加强应急防范处置,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做好口岸卫生和动植物检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国门安全。

六、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七、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八、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健全应急协调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细化应急预案,保证服务质量,对懒作为、不作为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二

关于认真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办事处、村、镇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汛期将至,为做好今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我镇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统一部署和 市安委会《邹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

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安字[20xx]9号)要求,现将我镇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安全生产,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北宿”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这主”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灾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安监办、派出所、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存有重大火险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凡整改不合格的,特别是个别无证、非法加油点要坚决停产整顿停止经营。

2、水利、交通这、农路、农机、城建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道路、水路安全整治,加快白马河各险工段工程的施工,加强运煤船只以及船舶责任制的落实,及时严肃查处违章行为;要加强对西故塌陷区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设立警示牌,禁止游泳。

3、 安监办、土管所、工商对非煤矿山、企业用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生产制度的建立等环节反复进行检查。

4、村镇办、建筑企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采取防滑、防止高空坠落、触电事故发生。

5、安监办、教办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对危房采取改造措施,同时强化对校园内水、电、汽及体育运动器材的监控检查,以及加强对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对组织的种类集体活动,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6、各办事处、村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将防火、防汛、防融电、防交通事故作为重点。特别是高压线路下清理树木的问题。这几次大风和雷雨,线下的树木已造成几个村停电,安全隐患已以显示出来,望各村继续加大清理工作;各村街两侧柴草垛要全部移至村外,防止火烧连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 各矸石山所属煤矿及承包矸石山的村庄要切实加强汛期期间对矸石山的安全管理。汛期来临,矸石山随时都会有塌方、泥石流的危险,这将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火种、火源的控制,做好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专项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年初下发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要求,加大对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易出事故的危险源,隐患部位采取强有力

的整改和防治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狠抓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时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汛期期间,镇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督查。

四、加强夏季汛期值班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认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确保安全信息畅通,要坚守岗位,轮流值班。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重特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三

各办事处、村、镇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汛期将至,为做好今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我镇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统一部署和 市安委会《邹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

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安字[20xx]9号)要求,现将我镇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安全生产,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北宿”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这主”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灾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安监办、派出所、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存有重大火险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凡整改不合格的,特别是个别无证、非法加油点要坚决停产整顿停止经营。

2、水利、交通这、农路、农机、城建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道路、水路安全整治,加快白马河各险工段工程的施工,加强运煤船只以及船舶责任制的落实,及时严肃查处违章行为;要加强对西故塌陷区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设立警示牌,禁止游泳。

3、 安监办、土管所、工商对非煤矿山、企业用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生产制度的建立等环节反复进行检查。

4、村镇办、建筑企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采取防滑、防止高空坠落、触电事故发生。

5、安监办、教办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对危房采取改造措施,同时强化对校园内水、电、汽及体育运动器材的监控检查,以及加强对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对组织的种类集体活动,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6、各办事处、村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将防火、防汛、防融电、防交通事故作为重点。特别是高压线路下清理树木的问题。这几次大风和雷雨,线下的树木已造成几个村停电,安全隐患已以显示出来,望各村继续加大清理工作;各村街两侧柴草垛要全部移至村外,防止火烧连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 各矸石山所属煤矿及承包矸石山的村庄要切实加强汛期期间对矸石山的安全管理。汛期来临,矸石山随时都会有塌方、泥石流的危险,这将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火种、火源的控制,做好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专项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年初下发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要求,加大对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易出事故的危险源,隐患部位采取强有力

的整改和防治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狠抓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时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汛期期间,镇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督查。

四、加强夏季汛期值班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认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确保安全信息畅通,要坚守岗位,轮流值班。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重特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20xx年x月x日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四

各市、地、州、县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部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是对林业建设的又一重大决策,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切实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林业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林区经济比较活跃,林农生活有所改善,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以控制,森林资源不断减少。近几年来,无计划和超计划采伐严重,侵占、破坏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森林的现象普遍存在,盗伐、哄抢国有、集体林木的案件不断发生,流通秩序混乱,乱收乱购、黑市交易猖獗。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正如中央指出的,“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把中央《指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实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森林法》的一项重要规定,是防止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保证。国务院批准的采伐限额,任何地方和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国务院或授权单位批准,各级都不得突破限额。林区乡村企业加工用材和群众自用材,都必须纳入采伐限额。生产木耳、香菇、木炭等消耗的木材也要严加控制。烧制砖瓦、石灰以及烤烟、烘茶等,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烧其他燃料。

制定年度木材生产建议计划,必须控制在年森林采伐限额的一定比例之内。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各地在执行和下达木材生产计划时,不得突破省下达的计划数,不允许层层加码。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无计划和超计划采伐。超计划和无计划采伐的木材,扣减下年采伐指标,所得销售收入全部上缴林业主管部门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情节严重的要追查领导责任。

为了保证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的执行,各级政府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县每半年检查一次,市、地、州每年检查一次,省组织抽查。检查情况要按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

二、坚决依法保护国有山林权属不受侵犯

国营林业企业、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山场、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破坏,不允许再将国有林划给集体和个人。各市、地、州、县对还没有颁发林权证的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批准的经营区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权属、界限、登记造册,打桩定界,绘图存档,在今年年底前发给林权证。有边界森林权争议的地方,双方都不得采伐争议区的林木,违者,按滥伐森林论处。国营林业单位的经营区和自然保护区,不得非法划作他用。确需划为森林公园和风景旅游区的,必须按照《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事先征得省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按程序上报审批。自行划定的一律无效。兴办旅游业,不得改变国营林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得改变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必须服从林业部门关于森林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划。

三、进一步完善集体林业生产责任制。

稳定山林权属,依法保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已经落实的林权,不再变动。成片的集体用材林,不得再分到户。已经分到户而管理不善的,可以乡、村、组为单位或联户组织专人统一管护,实行“林权不变,统一封山,专人看管,报酬分摊”等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以此基础上,逐步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实行联合采伐、联合更新、联合造林。

四、整顿木材流通渠道

国有林区非统配材和集体林区重点产材县的木材,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和进山收购,除二十四个重点采伐企业外,其余均由当地林产公司收购和售销。农具、文化用品等特殊用材,可由供销社等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州林业局批准,跨市、地、州的还须报省林业厅批准,按县林业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材种和数量进行收购。重点产材县及毗邻乡镇不开放木材市场。

非重点产材县的用材,要充分发挥林业部门专业公司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担负起从产区组织购进木材的任务,并积极搞好代购代销、联营经销等服务工作。经县批准的其他单位,或以经营木材,实行多渠道流通。

国营林场生产的木场,仍实行自产自销。林农自产的零星木材,可在县指定的市场上凭证自销,也可在林业部门的收购站出售。不允许私人倒卖和贩运木材。

从一九八八年起,对阿坝、甘孜、凉山州及攀枝花、雅安、乐山等地生产的木材,除保证国家和省的上调任务外,其余商品材均列入指导性计划,由省林业厅根据首先保证省内用材,然后适量出省的原则平衡下达,不得超计划销售。省内非统配木材调剂,由供需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报省林业部门备案。木材出县、出市 (地、州)、出省,必须有县、市 (地、州)、省林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林业、税务、物价、物资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禁无照经营、无证运输、无证销售和黑市交易。经营木材的单位须凭县林业部门发给的经营木材许可证,向所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对过去经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十月底前普遍进行一次清理,凡不允许再经营木材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其库存木材按清理登记的数额售完为止。

五、坚决查处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一九八五年以来的乱砍滥伐,包括地方各级领导人擅自批准的超计划采伐和侵占破坏国有林等毁林案件,进行认真清理。

哄抢、盗伐国有和集体林木是违法犯罪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该判刑的要判刑,决不能手软。对挑动群众哄抢破坏森林、伤害护林人员的犯罪分子,必须从速从重依法惩办。在国有林区、集体林区重点产材县乱砍滥伐严重的地方,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打击的重点:一是为首组织、策划、煽动盗伐滥伐,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和盗伐滥伐林木数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二是以暴力威胁阻碍执行公务的林政管理人员、护林人员和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犯罪分子;三是伪造、盗窃、倒卖木材采伐、流通票证的犯罪分子;四是国家工作人员中,支持、参与、包庇、煽动群众毁林和玩忽职守,致使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五是在贯彻中发[1987]20号文件中,造谣惑众,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大张旗鼓地公开处理,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干部和群众。

六、实行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制度

除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的零星木材以外,按木材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五至百之十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用于更新、造林预留的更新费,归林权所有者所有,由乡林业站代管;尚未建立乡林业站的地方,由县林业局或区林业站代管,存入银行,严禁挪用和平调。在限期内完成更新、造林计划的,如数领回;逾期不更新、造林的,由乡林业站用这笔资金统一安排造林。

七、合理调整林业税收、整顿林业费用负担

继续执行对森工企业和国营林场已实行的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没有落实的要认真落实。

国营森工企业上交的所得税,应本着有利于限制森林过伐、保护森林资源的精神,在不超过一九八六年实际上交的原则下,确定一个合理基数定额上交,增长部分留给企业和当地森工企业主管部门,用于造林、营林和消化企业多出的劳力,由财政部门监督,专款专用。对因过去集中过伐、资源已近枯竭、经济困难的企业,可以给予减免所得税的照顾,由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同级政府酌情处理,减少的税收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

八、充实林业基层管理机构,强化林业管理职能

我省林业基层力量十分薄弱,县乡级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机构的人员急待加强。要充实林区的县级林政管理机构,重点林区的区和重点乡要在上级核定的党政机关编制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林业助理员。要加强木材检查站工作。林政检查人员的执法标志和证件,由省林业厅统一制发。

九、落实领导干部保护森林、发展林业任期目标责任制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应当作为各级领导,特别是县一级领导的重要任务”。要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不能用破坏森林资源的办法致富翻番。要把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护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保证森林资源增长,作为考核县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对出现毁林事件制止不力,使森林资源遭到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县领导的责任。县政府除每年检查一次,并向省政府作出报告外,任期届满时还要向下届政府作出交待。

过去的有关规定,凡与中发[1987]20号文件和本规定不符的,均停止执行。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五

各市、地、州、县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部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是对林业建设的又一重大决策,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切实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林业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林区经济比较活跃,林农生活有所改善,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以控制,森林资源不断减少。近几年来,无计划和超计划采伐严重,侵占、破坏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森林的现象普遍存在,盗伐、哄抢国有、集体林木的案件不断发生,流通秩序混乱,乱收乱购、黑市交易猖獗。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正如中央指出的,“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把中央《指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实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森林法》的一项重要规定,是防止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保证。国务院批准的采伐限额,任何地方和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国务院或授权单位批准,各级都不得突破限额。林区乡村企业加工用材和群众自用材,都必须纳入采伐限额。生产木耳、香菇、木炭等消耗的木材也要严加控制。烧制砖瓦、石灰以及烤烟、烘茶等,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烧其他燃料。

制定年度木材生产建议计划,必须控制在年森林采伐限额的一定比例之内。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各地在执行和下达木材生产计划时,不得突破省下达的计划数,不允许层层加码。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无计划和超计划采伐。超计划和无计划采伐的木材,扣减下年采伐指标,所得销售收入全部上缴林业主管部门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情节严重的要追查领导责任。

为了保证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的执行,各级政府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县每半年检查一次,市、地、州每年检查一次,省组织抽查。检查情况要按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

二、坚决依法保护国有山林权属不受侵犯

国营林业企业、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山场、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破坏,不允许再将国有林划给集体和个人。各市、地、州、县对还没有颁发林权证的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批准的经营区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权属、界限、登记造册,打桩定界,绘图存档,在今年年底前发给林权证。有边界森林权争议的地方,双方都不得采伐争议区的林木,违者,按滥伐森林论处。国营林业单位的经营区和自然保护区,不得非法划作他用。确需划为森林公园和风景旅游区的,必须按照《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事先征得省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按程序上报审批。自行划定的一律无效。兴办旅游业,不得改变国营林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得改变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必须服从林业部门关于森林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划。

三、进一步完善集体林业生产责任制。

稳定山林权属,依法保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已经落实的林权,不再变动。成片的集体用材林,不得再分到户。已经分到户而管理不善的,可以乡、村、组为单位或联户组织专人统一管护,实行“林权不变,统一封山,专人看管,报酬分摊”等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以此基础上,逐步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实行联合采伐、联合更新、联合造林。

四、整顿木材流通渠道

国有林区非统配材和集体林区重点产材县的木材,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和进山收购,除二十四个重点采伐企业外,其余均由当地林产公司收购和售销。农具、文化用品等特殊用材,可由供销社等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州林业局批准,跨市、地、州的还须报省林业厅批准,按县林业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材种和数量进行收购。重点产材县及毗邻乡镇不开放木材市场。

非重点产材县的用材,要充分发挥林业部门专业公司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担负起从产区组织购进木材的任务,并积极搞好代购代销、联营经销等服务工作。经县批准的其他单位,或以经营木材,实行多渠道流通。

国营林场生产的木场,仍实行自产自销。林农自产的零星木材,可在县指定的市场上凭证自销,也可在林业部门的收购站出售。不允许私人倒卖和贩运木材。

从一九八八年起,对阿坝、甘孜、凉山州及攀枝花、雅安、乐山等地生产的木材,除保证国家和省的上调任务外,其余商品材均列入指导性计划,由省林业厅根据首先保证省内用材,然后适量出省的原则平衡下达,不得超计划销售。省内非统配木材调剂,由供需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报省林业部门备案。木材出县、出市 (地、州)、出省,必须有县、市 (地、州)、省林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林业、税务、物价、物资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禁无照经营、无证运输、无证销售和黑市交易。经营木材的单位须凭县林业部门发给的经营木材许可证,向所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对过去经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十月底前普遍进行一次清理,凡不允许再经营木材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其库存木材按清理登记的数额售完为止。

五、坚决查处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一九八五年以来的乱砍滥伐,包括地方各级领导人擅自批准的超计划采伐和侵占破坏国有林等毁林案件,进行认真清理。

哄抢、盗伐国有和集体林木是违法犯罪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该判刑的要判刑,决不能手软。对挑动群众哄抢破坏森林、伤害护林人员的犯罪分子,必须从速从重依法惩办。在国有林区、集体林区重点产材县乱砍滥伐严重的地方,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打击的重点:一是为首组织、策划、煽动盗伐滥伐,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和盗伐滥伐林木数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二是以暴力威胁阻碍执行公务的林政管理人员、护林人员和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犯罪分子;三是伪造、盗窃、倒卖木材采伐、流通票证的犯罪分子;四是国家工作人员中,支持、参与、包庇、煽动群众毁林和玩忽职守,致使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五是在贯彻中发[1987]20号文件中,造谣惑众,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大张旗鼓地公开处理,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干部和群众。

六、实行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制度

除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的零星木材以外,按木材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五至百之十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用于更新、造林预留的更新费,归林权所有者所有,由乡林业站代管;尚未建立乡林业站的地方,由县林业局或区林业站代管,存入银行,严禁挪用和平调。在限期内完成更新、造林计划的,如数领回;逾期不更新、造林的,由乡林业站用这笔资金统一安排造林。

七、合理调整林业税收、整顿林业费用负担

继续执行对森工企业和国营林场已实行的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没有落实的要认真落实。

国营森工企业上交的所得税,应本着有利于限制森林过伐、保护森林资源的精神,在不超过一九八六年实际上交的原则下,确定一个合理基数定额上交,增长部分留给企业和当地森工企业主管部门,用于造林、营林和消化企业多出的劳力,由财政部门监督,专款专用。对因过去集中过伐、资源已近枯竭、经济困难的企业,可以给予减免所得税的照顾,由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同级政府酌情处理,减少的税收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

八、充实林业基层管理机构,强化林业管理职能

我省林业基层力量十分薄弱,县乡级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机构的人员急待加强。要充实林区的县级林政管理机构,重点林区的区和重点乡要在上级核定的党政机关编制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林业助理员。要加强木材检查站工作。林政检查人员的执法标志和证件,由省林业厅统一制发。

九、落实领导干部保护森林、发展林业任期目标责任制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应当作为各级领导,特别是县一级领导的重要任务”。要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不能用破坏森林资源的办法致富翻番。要把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护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保证森林资源增长,作为考核县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对出现毁林事件制止不力,使森林资源遭到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县领导的责任。县政府除每年检查一次,并向省政府作出报告外,任期届满时还要向下届政府作出交待。

过去的有关规定,凡与中发[1987]20号文件和本规定不符的,均停止执行。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六

关于认真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办事处、村、镇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汛期将至,为做好今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我镇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统一部署和 市安委会《邹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

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安字[20xx]9号)要求,现将我镇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安全生产,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北宿”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这主”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灾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安监办、派出所、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存有重大火险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凡整改不合格的,特别是个别无证、非法加油点要坚决停产整顿停止经营。

2、水利、交通这、农路、农机、城建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道路、水路安全整治,加快白马河各险工段工程的施工,加强运煤船只以及船舶责任制的落实,及时严肃查处违章行为;要加强对西故塌陷区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设立警示牌,禁止游泳。

3、 安监办、土管所、工商对非煤矿山、企业用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生产制度的建立等环节反复进行检查。

4、村镇办、建筑企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采取防滑、防止高空坠落、触电事故发生。

5、安监办、教办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对危房采取改造措施,同时强化对校园内水、电、汽及体育运动器材的监控检查,以及加强对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对组织的种类集体活动,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6、各办事处、村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将防火、防汛、防融电、防交通事故作为重点。特别是高压线路下清理树木的问题。这几次大风和雷雨,线下的树木已造成几个村停电,安全隐患已以显示出来,望各村继续加大清理工作;各村街两侧柴草垛要全部移至村外,防止火烧连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 各矸石山所属煤矿及承包矸石山的村庄要切实加强汛期期间对矸石山的安全管理。汛期来临,矸石山随时都会有塌方、泥石流的危险,这将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火种、火源的控制,做好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专项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年初下发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要求,加大对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易出事故的危险源,隐患部位采取强有力

的整改和防治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狠抓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时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汛期期间,镇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督查。

四、加强夏季汛期值班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认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确保安全信息畅通,要坚守岗位,轮流值班。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重特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七

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关心群众工作,特别是要摸清困难群众数量和需求,统筹各方面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和送温暖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冬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贫困地区、受灾地区,落实好中央扶贫惠民政策,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组织好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空巢老人等的走访慰问,确保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安排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

二、做好重要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要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稳定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市场运行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围绕节令食品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节日期间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管理,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中国特色节日氛围。深入宣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继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强化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的监管,坚决抵制低俗。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倡导文明旅游,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四、认真组织春运工作,服务好人民群众节日出行。要加强春运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好春运工作各项任务,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的作用,合理调配各类运力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为旅客提供便捷化购票渠道,继续为学生、务工人员搞好团体票预订等服务。强化春运安保工作,抓好安全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和供暖用电、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报,做好应急协调联动工作。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等问题源头防范,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针对“两抢一盗”、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行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强化涉恐要素基础排查管控,加强应急防范处置,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做好口岸卫生和动植物检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国门安全。

六、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七、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八、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健全应急协调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细化应急预案,保证服务质量,对懒作为、不作为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八

各办事处、村、镇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汛期将至,为做好今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我镇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统一部署和 市安委会《邹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

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安字[20xx]9号)要求,现将我镇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安全生产,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北宿”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这主”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灾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安监办、派出所、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存有重大火险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凡整改不合格的,特别是个别无证、非法加油点要坚决停产整顿停止经营。

2、水利、交通这、农路、农机、城建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道路、水路安全整治,加快白马河各险工段工程的施工,加强运煤船只以及船舶责任制的落实,及时严肃查处违章行为;要加强对西故塌陷区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设立警示牌,禁止游泳。

3、 安监办、土管所、工商对非煤矿山、企业用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生产制度的建立等环节反复进行检查。

4、村镇办、建筑企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采取防滑、防止高空坠落、触电事故发生。

5、安监办、教办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对危房采取改造措施,同时强化对校园内水、电、汽及体育运动器材的监控检查,以及加强对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对组织的种类集体活动,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6、各办事处、村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将防火、防汛、防融电、防交通事故作为重点。特别是高压线路下清理树木的问题。这几次大风和雷雨,线下的树木已造成几个村停电,安全隐患已以显示出来,望各村继续加大清理工作;各村街两侧柴草垛要全部移至村外,防止火烧连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 各矸石山所属煤矿及承包矸石山的村庄要切实加强汛期期间对矸石山的安全管理。汛期来临,矸石山随时都会有塌方、泥石流的危险,这将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火种、火源的控制,做好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专项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年初下发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要求,加大对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易出事故的危险源,隐患部位采取强有力

的整改和防治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狠抓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时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汛期期间,镇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督查。

四、加强夏季汛期值班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认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确保安全信息畅通,要坚守岗位,轮流值班。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重特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九

各办事处、村、镇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汛期将至,为做好今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我镇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统一部署和 市安委会《邹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

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安字[20xx]9号)要求,现将我镇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安全生产,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北宿”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这主”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灾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安监办、派出所、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存有重大火险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凡整改不合格的,特别是个别无证、非法加油点要坚决停产整顿停止经营。

2、水利、交通这、农路、农机、城建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道路、水路安全整治,加快白马河各险工段工程的施工,加强运煤船只以及船舶责任制的落实,及时严肃查处违章行为;要加强对西故塌陷区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设立警示牌,禁止游泳。

3、 安监办、土管所、工商对非煤矿山、企业用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生产制度的建立等环节反复进行检查。

4、村镇办、建筑企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采取防滑、防止高空坠落、触电事故发生。

5、安监办、教办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对危房采取改造措施,同时强化对校园内水、电、汽及体育运动器材的监控检查,以及加强对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对组织的种类集体活动,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6、各办事处、村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将防火、防汛、防融电、防交通事故作为重点。特别是高压线路下清理树木的问题。这几次大风和雷雨,线下的树木已造成几个村停电,安全隐患已以显示出来,望各村继续加大清理工作;各村街两侧柴草垛要全部移至村外,防止火烧连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 各矸石山所属煤矿及承包矸石山的村庄要切实加强汛期期间对矸石山的安全管理。汛期来临,矸石山随时都会有塌方、泥石流的危险,这将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火种、火源的控制,做好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专项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年初下发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要求,加大对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易出事故的危险源,隐患部位采取强有力

的整改和防治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狠抓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时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汛期期间,镇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督查。

四、加强夏季汛期值班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认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确保安全信息畅通,要坚守岗位,轮流值班。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重特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20xx年x月x日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十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和县编委办:

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国教办、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信息中心、县采购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信访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工行、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县公积金中心、县财保公司、县人保公司、县人武部、县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办)、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水能资源开发办公室等,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局(公司)、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盐业公司、县物资公司、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残联等,联系县对台工作。

副县长李开相外出学习期间(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7月31日),其分管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长江朝伦代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残联和联系的县对台工作由常务副县长熊祖模代管;县民政局由副县长樊建明代管。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农林畜牧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水利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联系县气象局、国家统计局道真调查队、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大沙河保护区管理局、县共青团、县妇联、县儿童工作委员会等工作。

协助常务副县长熊祖模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等,联系县网络公司、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县智力支边办、县文联和县科协等工作。

副县长雷后良外出学习期间(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其分管或联系的工作由副县长李德蓉代管。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十一

各市、地、州、县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部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是对林业建设的又一重大决策,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切实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林业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林区经济比较活跃,林农生活有所改善,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以控制,森林资源不断减少。近几年来,无计划和超计划采伐严重,侵占、破坏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森林的现象普遍存在,盗伐、哄抢国有、集体林木的案件不断发生,流通秩序混乱,乱收乱购、黑市交易猖獗。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正如中央指出的,“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把中央《指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实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森林法》的一项重要规定,是防止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保证。国务院批准的采伐限额,任何地方和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国务院或授权单位批准,各级都不得突破限额。林区乡村企业加工用材和群众自用材,都必须纳入采伐限额。生产木耳、香菇、木炭等消耗的木材也要严加控制。烧制砖瓦、石灰以及烤烟、烘茶等,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烧其他燃料。

制定年度木材生产建议计划,必须控制在年森林采伐限额的一定比例之内。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各地在执行和下达木材生产计划时,不得突破省下达的计划数,不允许层层加码。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无计划和超计划采伐。超计划和无计划采伐的木材,扣减下年采伐指标,所得销售收入全部上缴林业主管部门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情节严重的要追查领导责任。

为了保证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的执行,各级政府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县每半年检查一次,市、地、州每年检查一次,省组织抽查。检查情况要按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

二、坚决依法保护国有山林权属不受侵犯

国营林业企业、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山场、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破坏,不允许再将国有林划给集体和个人。各市、地、州、县对还没有颁发林权证的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批准的经营区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权属、界限、登记造册,打桩定界,绘图存档,在今年年底前发给林权证。有边界森林权争议的地方,双方都不得采伐争议区的林木,违者,按滥伐森林论处。国营林业单位的经营区和自然保护区,不得非法划作他用。确需划为森林公园和风景旅游区的,必须按照《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事先征得省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按程序上报审批。自行划定的一律无效。兴办旅游业,不得改变国营林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得改变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必须服从林业部门关于森林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划。

三、进一步完善集体林业生产责任制。

稳定山林权属,依法保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已经落实的林权,不再变动。成片的集体用材林,不得再分到户。已经分到户而管理不善的,可以乡、村、组为单位或联户组织专人统一管护,实行“林权不变,统一封山,专人看管,报酬分摊”等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以此基础上,逐步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实行联合采伐、联合更新、联合造林。

四、整顿木材流通渠道

国有林区非统配材和集体林区重点产材县的木材,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和进山收购,除二十四个重点采伐企业外,其余均由当地林产公司收购和售销。农具、文化用品等特殊用材,可由供销社等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州林业局批准,跨市、地、州的还须报省林业厅批准,按县林业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材种和数量进行收购。重点产材县及毗邻乡镇不开放木材市场。

非重点产材县的用材,要充分发挥林业部门专业公司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担负起从产区组织购进木材的任务,并积极搞好代购代销、联营经销等服务工作。经县批准的其他单位,或以经营木材,实行多渠道流通。

国营林场生产的木场,仍实行自产自销。林农自产的零星木材,可在县指定的市场上凭证自销,也可在林业部门的收购站出售。不允许私人倒卖和贩运木材。

从一九八八年起,对阿坝、甘孜、凉山州及攀枝花、雅安、乐山等地生产的木材,除保证国家和省的上调任务外,其余商品材均列入指导性计划,由省林业厅根据首先保证省内用材,然后适量出省的原则平衡下达,不得超计划销售。省内非统配木材调剂,由供需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报省林业部门备案。木材出县、出市 (地、州)、出省,必须有县、市 (地、州)、省林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林业、税务、物价、物资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禁无照经营、无证运输、无证销售和黑市交易。经营木材的单位须凭县林业部门发给的经营木材许可证,向所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对过去经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十月底前普遍进行一次清理,凡不允许再经营木材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其库存木材按清理登记的数额售完为止。

五、坚决查处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一九八五年以来的乱砍滥伐,包括地方各级领导人擅自批准的超计划采伐和侵占破坏国有林等毁林案件,进行认真清理。

哄抢、盗伐国有和集体林木是违法犯罪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该判刑的要判刑,决不能手软。对挑动群众哄抢破坏森林、伤害护林人员的犯罪分子,必须从速从重依法惩办。在国有林区、集体林区重点产材县乱砍滥伐严重的地方,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打击的重点:一是为首组织、策划、煽动盗伐滥伐,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和盗伐滥伐林木数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二是以暴力威胁阻碍执行公务的林政管理人员、护林人员和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犯罪分子;三是伪造、盗窃、倒卖木材采伐、流通票证的犯罪分子;四是国家工作人员中,支持、参与、包庇、煽动群众毁林和玩忽职守,致使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五是在贯彻中发[1987]20号文件中,造谣惑众,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大张旗鼓地公开处理,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干部和群众。

六、实行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制度

除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的零星木材以外,按木材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五至百之十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用于更新、造林预留的更新费,归林权所有者所有,由乡林业站代管;尚未建立乡林业站的地方,由县林业局或区林业站代管,存入银行,严禁挪用和平调。在限期内完成更新、造林计划的,如数领回;逾期不更新、造林的,由乡林业站用这笔资金统一安排造林。

七、合理调整林业税收、整顿林业费用负担

继续执行对森工企业和国营林场已实行的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没有落实的要认真落实。

国营森工企业上交的所得税,应本着有利于限制森林过伐、保护森林资源的精神,在不超过一九八六年实际上交的原则下,确定一个合理基数定额上交,增长部分留给企业和当地森工企业主管部门,用于造林、营林和消化企业多出的劳力,由财政部门监督,专款专用。对因过去集中过伐、资源已近枯竭、经济困难的企业,可以给予减免所得税的照顾,由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同级政府酌情处理,减少的税收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

八、充实林业基层管理机构,强化林业管理职能

我省林业基层力量十分薄弱,县乡级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机构的人员急待加强。要充实林区的县级林政管理机构,重点林区的区和重点乡要在上级核定的党政机关编制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林业助理员。要加强木材检查站工作。林政检查人员的执法标志和证件,由省林业厅统一制发。

九、落实领导干部保护森林、发展林业任期目标责任制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应当作为各级领导,特别是县一级领导的重要任务”。要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不能用破坏森林资源的办法致富翻番。要把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护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保证森林资源增长,作为考核县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对出现毁林事件制止不力,使森林资源遭到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县领导的责任。县政府除每年检查一次,并向省政府作出报告外,任期届满时还要向下届政府作出交待。

过去的有关规定,凡与中发[1987]20号文件和本规定不符的,均停止执行。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十二

各办事处、村、镇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汛期将至,为做好今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我镇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统一部署和 市安委会《邹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

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安字[20xx]9号)要求,现将我镇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安全生产,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北宿”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这主”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灾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安监办、派出所、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存有重大火险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凡整改不合格的,特别是个别无证、非法加油点要坚决停产整顿停止经营。

2、水利、交通这、农路、农机、城建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道路、水路安全整治,加快白马河各险工段工程的施工,加强运煤船只以及船舶责任制的落实,及时严肃查处违章行为;要加强对西故塌陷区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设立警示牌,禁止游泳。

3、 安监办、土管所、工商对非煤矿山、企业用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生产制度的建立等环节反复进行检查。

4、村镇办、建筑企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采取防滑、防止高空坠落、触电事故发生。

5、安监办、教办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对危房采取改造措施,同时强化对校园内水、电、汽及体育运动器材的监控检查,以及加强对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对组织的种类集体活动,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6、各办事处、村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将防火、防汛、防融电、防交通事故作为重点。特别是高压线路下清理树木的问题。这几次大风和雷雨,线下的树木已造成几个村停电,安全隐患已以显示出来,望各村继续加大清理工作;各村街两侧柴草垛要全部移至村外,防止火烧连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 各矸石山所属煤矿及承包矸石山的村庄要切实加强汛期期间对矸石山的安全管理。汛期来临,矸石山随时都会有塌方、泥石流的危险,这将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火种、火源的控制,做好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专项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年初下发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要求,加大对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易出事故的危险源,隐患部位采取强有力

的整改和防治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狠抓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时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汛期期间,镇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督查。

四、加强夏季汛期值班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认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确保安全信息畅通,要坚守岗位,轮流值班。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重特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十三

各办事处、村、镇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汛期将至,为做好今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我镇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统一部署和 市安委会《邹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

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安字[20xx]9号)要求,现将我镇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安全生产,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北宿”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这主”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灾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安监办、派出所、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存有重大火险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凡整改不合格的,特别是个别无证、非法加油点要坚决停产整顿停止经营。

2、水利、交通这、农路、农机、城建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道路、水路安全整治,加快白马河各险工段工程的施工,加强运煤船只以及船舶责任制的落实,及时严肃查处违章行为;要加强对西故塌陷区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设立警示牌,禁止游泳。

3、 安监办、土管所、工商对非煤矿山、企业用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生产制度的建立等环节反复进行检查。

4、村镇办、建筑企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采取防滑、防止高空坠落、触电事故发生。

5、安监办、教办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对危房采取改造措施,同时强化对校园内水、电、汽及体育运动器材的监控检查,以及加强对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对组织的种类集体活动,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6、各办事处、村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将防火、防汛、防融电、防交通事故作为重点。特别是高压线路下清理树木的问题。这几次大风和雷雨,线下的树木已造成几个村停电,安全隐患已以显示出来,望各村继续加大清理工作;各村街两侧柴草垛要全部移至村外,防止火烧连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 各矸石山所属煤矿及承包矸石山的村庄要切实加强汛期期间对矸石山的安全管理。汛期来临,矸石山随时都会有塌方、泥石流的危险,这将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火种、火源的控制,做好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专项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年初下发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要求,加大对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易出事故的危险源,隐患部位采取强有力

的整改和防治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狠抓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时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汛期期间,镇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督查。

四、加强夏季汛期值班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认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确保安全信息畅通,要坚守岗位,轮流值班。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重特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20xx年x月x日

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方案十四

关于认真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办事处、村、镇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汛期将至,为做好今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我镇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统一部署和 市安委会《邹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

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安字[20xx]9号)要求,现将我镇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安全生产,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北宿”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这主”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灾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安监办、派出所、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存有重大火险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凡整改不合格的,特别是个别无证、非法加油点要坚决停产整顿停止经营。

2、水利、交通这、农路、农机、城建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道路、水路安全整治,加快白马河各险工段工程的施工,加强运煤船只以及船舶责任制的落实,及时严肃查处违章行为;要加强对西故塌陷区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设立警示牌,禁止游泳。

3、 安监办、土管所、工商对非煤矿山、企业用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生产制度的建立等环节反复进行检查。

4、村镇办、建筑企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采取防滑、防止高空坠落、触电事故发生。

5、安监办、教办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对危房采取改造措施,同时强化对校园内水、电、汽及体育运动器材的监控检查,以及加强对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对组织的种类集体活动,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6、各办事处、村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将防火、防汛、防融电、防交通事故作为重点。特别是高压线路下清理树木的问题。这几次大风和雷雨,线下的树木已造成几个村停电,安全隐患已以显示出来,望各村继续加大清理工作;各村街两侧柴草垛要全部移至村外,防止火烧连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 各矸石山所属煤矿及承包矸石山的村庄要切实加强汛期期间对矸石山的安全管理。汛期来临,矸石山随时都会有塌方、泥石流的危险,这将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火种、火源的控制,做好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专项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年初下发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要求,加大对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易出事故的危险源,隐患部位采取强有力

的整改和防治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狠抓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时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汛期期间,镇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督查。

四、加强夏季汛期值班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认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确保安全信息畅通,要坚守岗位,轮流值班。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重特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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