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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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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实用17篇)
2023-11-12 18:56:53    小编:

方案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时间、资源和成本等。制定方案时,可以借鉴先进的经验和成功案例,避免重复造轮子。方案的制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调整和改进。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一

今天,在这里召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会议,我认为,非常重要,非常及时,下面,我代表县公安局就前期的工作及今后的打算讲几点意见。

今年以来,我县煤矿的开采,为全县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增长提供巨大能源的同时,也给我县的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作为我们公安机关来讲,重点就是要加强煤矿民爆物品的管理,打击非法煤窑,维护正常的矿业资源开发秩序。今年以来,县局多次组织各派出所和治安大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各派出所加强辖区煤矿日常安全检查,治安大队要加强对派出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力度,做到万无一失。

二、层层细化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治安大队按照县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县局总体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及时与14个责任区派出所签订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派出所与治安大队捆绑考核,分级负责,共同维护全县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各辖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派出所与所辖区的乡(镇)及涉爆单位签定了安全责任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加强了对煤矿使用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三、齐抓共管,加大打击非法煤窑的力度。

今年7月以来,我局在县政府的带领下,汇同安监、国土、工商部门分成两个工作组,深入全县各大型矿山进行了联合整治活动,对非法煤矿予以了炸封,行动中共查处涉爆治安案件4起,收缴炸药xx公斤,雷管xx发,治安拘留x人,治安罚款x人,破获刑事案件x件,刑事拘留x人,及时惩处、打击了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宣传,确保安全责任意识入耳、入脑、入心。

今年以来,结合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集中整。

治民爆物品专项行动的要求,我局于4月对全县爆破员进行了第二期培训。6月,在城区东门广场举行“安全月”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宣传小组奔赴全县20多个乡镇进行安全宣传,各派出所也设立了“安全月”宣传点,散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号召全民参与安全防范,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举报涉爆案件。经全局民警的共同努力,去年以来,全县未发生一例煤矿企业民爆物品被盗、丢失、爆炸等案件,确保了全县的治安局势平稳。

三、下步的工作措施。

1、加快民爆物品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目前,按照市局要求,为了实现民爆物品管理由静态管理。

向动态监控跟踪管理的根本转变,我县正在加快启动全县民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对每一发雷管均实行从生产到使用的轨迹跟踪管理,最终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良性好转成为可能。

2、加强同其它职能部门的配合。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不是哪一个部门凭借部门的'力量单打独斗能够完成的,我们公安部门作为一级地方行政执法力量,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要进一步加强与安监、国土等部门的协作,求同存异,寻求共识,共同谋划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如何使煤矿开发秩序健康发展。

3、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以维护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作为公安三大安全监管职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历来都将其置于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目前,煤矿资源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对民用爆炸物品的需求量的日益增大、非法煤窑业主铤而走险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公安机关的日常监管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和不便。但是,我们一定会克服困难和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的共同参与,群防群治,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严厉查处、打击涉爆犯罪,对非法矿点、关闭矿山遗留的民爆物品及时收缴和回收,为我县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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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二

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健全制度,落实措施,扎实整改,现已完成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任务,同时,积极做好矿产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为促进我县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情况。

(一)建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全县矿业秩序的实际,以往日常监管和整顿经验,借鉴外地矿业整顿的一些好做法,及时制定了《xx县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方案》并由县政府批转,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贯彻实施,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的职责也分别制定了《方案》,将整顿和规范纳入政府年度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机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序进行。为保证日常的正常开展,我县抽调10名干部集中办公,建立了举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市县信息交流制度、动态巡查制度、联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职责,夯实任务,为搞好全县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提供了基础保证。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整顿氛围。

今年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会议,并组织宣传专车分赴各乡镇、矿山、企业,利用展板和播放录相、刷写标语等形式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宣传,广大群众特别是矿区群众都知道目前正在开展的整顿,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整顿,营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氛围。在各阶段落实具体时,注重对矿产企业的宣传,首先将中省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矿山企业负责人,使他们重视和积极配合整顿。其次是在开展对石料场、砖瓦窑、勘查项目等专项整顿时,将专项整顿的范围、方法步骤、要达到的目的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个企业,提高他们对整顿和规范的认识,主动自查和配合检查,积极整顿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各个专项整顿顺利开展。在进入整改阶段,及时将整顿情况在电视台、政府网站、行业报刊和简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扩大整顿影响面。

(三)认真开展“三查”,找准整顿重点。

在整顿的第一阶段,我们把全县xx家采矿企业和xx家探矿企业全部列入整顿范围,带着编印好的各企业的基本情况表册,逐企业进行“三查”,即对各种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勘查项目全面排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共排查勘查项目xx个,排查无证采矿10个,越界勘查一个,越界采矿3个,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矿山26个,注销采矿许可证3个。

二、开展专项整顿和规范情况。

通过开展“三查”全面掌握了全县矿业秩序状况,找准了整顿和规范的重点,即存在越界勘查、无证采矿(石料、粘土)、非法转让(承包)矿权及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步组织开展了x项专项整顿。

(一)重点整顿了xxx矿区和xxx矿区弃渣堆放、安全生产、矿区地质环境、村民生活安置等问题,清运弃渣2.1万立方米,疏通河道,修筑拦渣坝9个,矿山企业出资30万元修筑了9道拦渣大坝,植树1100余株,治理面积50余亩,所有受威胁的村民得到搬迁安置,整个矿区得到了综合治理。

(二)3月份,开展了对石料厂专项整顿,对xx家手续不全、不符合开采规定的企业进行停业整顿,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本着边开采边完善手续的原则,初步规范了石料开采、河道采砂秩序,保障了两个重点项目建设砂石料的正常供应,收缴相关费用60余万元。但由于各开采企业只顾生产效益,未能及时完善安全、环保及开采方案等手续,存在安全隐患,12月初,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再次对全县石料场进行专项检查整顿,对现有20家手续不全的石料场全部停工整顿,目前正在整顿规范中。

(三)对全县砖瓦窑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全县原有xx个砖瓦窑,经清理关闭了8个不符合规定的粘土砖厂,依法查处非法超占土地36.7亩,收缴罚款7.3万元,村组集体收回复耕土地54.29亩,对保留的25个砖瓦企业,从用地、采矿、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四)对x。

x矿未经批准擅自多开9个坑口行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责令限8月底整改到位,要求该企业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设计,报省国土厅审批,后因要进行储量评审,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推迟审批,在省上检查验收时被继续停工整顿。

(五)今年8月至9月对全县xx个勘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整顿,这是我县首次对全县勘查项目进行的拉网式检查,发放和收回检查表54份,对10个勘查项目发放了整改通知,有效的规范了我县勘查项目的矿业行为。

(六)12月初,对xx矿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该矿区存在矿山管理混乱、开采不规范、矿区环境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当场采取措施,封存了整个矿区的民爆物品,向该矿区三个采矿权人现场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矿区31个矿硐全部停工整改,并向县政府作了专题书面汇报。

(七)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行为,立案查处超越批准范围探矿案一宗,查处越界开采案一宗,收缴罚款6万元。及时制止关停非法开采金属矿坑口5个,关闭非法采石、取土场个,依法捣毁非法采金、土法炼汞点各一个。

三、取得成效及目前状况。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展以来,通过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顿和个案查处等,对部分企业存在的越界勘查、越界开采、擅自开挖坑口,破坏地质和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制止和整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全县矿业状况呈现为:大矿开采规范,秩序良好。重点矿区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做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xx矿区勘查秩序良好,市国土局、县上领导多次深入矿区检查指导,县国土局全力协调处理纠纷,搞好服务,目前正在督促探矿权人提交储量报告,为下一步投入规模开采做好基础。其他勘查、采矿企业11月14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通过抽查矿山,查看资料,观看专专题片,听取汇报,召开矿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对我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给予充分肯定。

四、存在问题。

(二)乡镇集体矿产开发企业非法转包,随意乱开坑口,造成管理混乱,开采无序,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三)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不够畅通,没有及时上报整顿情况和各自辖区出现的新情况。

(四)受矿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的利益驱动,承包人只追求开采效益,置法规及职能部门的管理于不顾,采掘施工采取整体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采矿权人没有履行好法人职责,只管收钱,导致矿硐管理失控。

四、下一步。

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顿和规范实际,下阶段的主要是对开展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和重点矿区的矿产进行资源整合,从整顿和规范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到位。主要是开展“三查”,组织对全县重点矿区整顿,复查已取缔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不具备安区、环保条件的矿山企业情况,防止死恢复燃的现象,制定符合旬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二)加强案件查处。我们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在各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一个案件一个组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保证每个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坚持案件会审制,案件调查组将个案调查报告提交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处罚结论,确保案件查处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和规范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查。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有序推进。对整顿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通知》要求,为达到“一个矿体只允许一个采矿企业从事生产的目标”,针对我县矿产资源分布及目前开采现状,拟定对南沙沟铅锌矿区、关子沟矿区和非金属矿区的资源等分别进行资源整合。整合也实行一个矿区进住一个组,不达目标不撤退的办法。县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采取先停工停产等必要的行政措施,强力推进整合。

x矿未经批准擅自多开9个坑口行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责令限8月底整改到位,要求该企业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设计,报省国土厅审批,后因要进行储量评审,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推迟审批,在省上检查验收时被继续停工整顿。

(五)今年8月至9月对全县xx个勘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整顿,这是我县首次对全县勘查项目进行的.拉网式检查,发放和收回检查表54份,对10个勘查项目发放了整改通知,有效的规范了我县勘查项目的矿业行为。

(六)12月初,对xx矿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该矿区存在矿山管理混乱、开采不规范、矿区环境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当场采取措施,封存了整个矿区的民爆物品,向该矿区三个采矿权人现场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矿区31个矿硐全部停工整改,并向县政府作了专题书面汇报。

(七)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行为,立案查处超越批准范围探矿案一宗,查处越界开采案一宗,收缴罚款6万元。及时制止关停非法开采金属矿坑口5个,关闭非法采石、取土场个,依法捣毁非法采金、土法炼汞点各一个。

三、取得成效及目前状况。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展以来,通过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顿和个案查处等,对部分企业存在的越界勘查、越界开采、擅自开挖坑口,破坏地质和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制止和整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全县矿业状况呈现为:大矿开采规范,秩序良好。重点矿区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做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xx矿区勘查秩序良好,市国土局、县上领导多次深入矿区检查指导,县国土局全力协调处理纠纷,搞好服务,目前正在督促探矿权人提交储量报告,为下一步投入规模开采做好基础。其他勘查、采矿企业11月14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通过抽查矿山,查看资料,观看专专题片,听取汇报,召开矿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对我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给予充分肯定。

四、存在问题。

(二)乡镇集体矿产开发企业非法转包,随意乱开坑口,造成管理混乱,开采无序,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三)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不够畅通,没有及时上报整顿情况和各自辖区出现的新情况。

(四)受矿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的利益驱动,承包人只追求开采效益,置法规及职能部门的管理于不顾,采掘施工采取整体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采矿权人没有履行好法人职责,只管收钱,导致矿硐管理失控。

四、下一步。

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顿和规范实际,下阶段的主要是对开展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和重点矿区的矿产进行资源整合,从整顿和规范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到位。主要是开展“三查”,组织对全县重点矿区整顿,复查已取缔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不具备安区、环保条件的矿山企业情况,防止死恢复燃的现象,制定符合旬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二)加强案件查处。我们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在各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一个案件一个组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保证每个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坚持案件会审制,案件调查组将个案调查报告提交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处罚结论,确保案件查处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和规范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查。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有序推进。对整顿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通知》要求,为达到“一个矿体只允许一个采矿企业从事生产的目标”,针对我县矿产资源分布及目前开采现状,拟定对南沙沟铅锌矿区、关子沟矿区和非金属矿区的资源等分别进行资源整合。整合也实行一个矿区进住一个组,不达目标不撤退的办法。县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采取先停工停产等必要的行政措施,强力推进整合。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三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性满意城市的要求,扎实做好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为原则的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交通事故的思想意识,优化、提升城市交通环境,为雁塔区建设成为实力最强、环境最美、特点最鲜明、人们最向往的城市新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办辖区内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我办辖区内的交通秩序。

(一)宣传时间:月8日至月19日。

(三)宣传形式:组织人力在丈八南路、太白南路、各村村委会及驻地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装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扩大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知晓率;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城中村村口设立宣传站、宣传栏,摆放展板,每个村至少悬挂2条标语、横幅,把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辖区内参与非法营运的车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制表登记,将宣传资料分发到每个从业人员,确保每份宣传资料均有回执单,切实增强整治行动的知晓率。

(一)各科室、各村要立即动手,根据宣传方案要求,集中宣传不少于3次。

(二)各科室必须按照区整治办公室所发放的表格要求,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将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车辆情况、知晓整治工作程度等详细情况填写清楚,于月11日前上报整治办,并且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扎实做好创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奋力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现道路交通设施全面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显著改善,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部门协调联动更加顺畅的工作目标,确保在中央、省、市文明城市测评中少失分、不失分,为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助力。

成立全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建伟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吴宏任副组长,市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明办以及各乡镇板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卫东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全员动员,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一)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2、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无违法停车及被违规占用现象。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4、确保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含乱设摊点、乱停车、设置的设施占用);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现象;沿路商家、店铺无占道经营现象。责任单位: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二)主要交通路口。

(三)公共广场。

确保广场及周边地区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四)背街小巷。

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各乡镇板块。

(五)农贸市场。

(六)车站。

确保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疏导有序,周边车辆有序停放,无“黄牛”倒票拉客、“三小车辆”非法营运等现象。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相关街道综合执法局)。

(七)公园景区。

确保主要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相关街道综合执法局)。

(八)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

确保中小学校校园周边有文明交通引导,秩序井然。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

(九)城市公共交通。

(十)乡镇板块。

(一)完善交通设施,创建良好环境。

从现在开始至7月底,市住建局、公安局和各板块要全面排查整改交通设施不规范不合理问题,进一步完善路口路段交通设施,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和主要交通路口的车道线、停止线、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线齐全、规范、清晰,行人、非机动车信号灯和禁停等标志规范齐全,不存在缺失、被遮挡等现象,同时,再次排摸挖掘停车资源,缓解停车资源紧张压力。

(二)全面宣传倡导,营造文明氛围。

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市文明办要协调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直播平台等媒体,策划开展集中宣传行动,组织开展高密度、多频次、大声势的宣传报道。市公安局要重点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停车越线、逆向骑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机动车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等9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建立交通违法曝光机制,对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通过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开展专题深入报道、组织互动讨论等形式,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外来人员聚集区等,开展以“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逆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要设置有针对性的宣传(警示)标语,利用电子屏等播放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导致交通事故的警示宣传片,形成严管严罚警示氛围。从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专业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入手,组织、指导机关、学校、企业、专业运输单位等开展“带头礼让、模范守法”主题活动,组织外卖、快递等行业开展文明交通倡导行动。

(三)强化执法整治,优化交通秩序。

从现在开始至迎检结束,以城区主次干道路口路段为主战场,以9类不文明交通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严查严管执勤执法行动,确保打出声势,树立规矩,坚决遏制路口、路段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多,交通秩序乱、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

对交通流量大、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突出、执法管理难度大的重点路口、路段,以及交通问题突出的乱点、堵点,要加强统筹,整合公安与交通、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力量,成立机动执法小分队,针对哪里违法突出就整治哪里,哪里力量薄弱就增援哪里,集中优势力量,逐项攻坚整治,并邀请媒体进行现场曝光,坚持整治一个、震慑一片。要滚动推进整治工作,对集中整治初见成效的路口路段,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固化机制,采取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常态长效管理,确保整治一个、巩固一个,防止问题重复、违法反弹。

一是建立督导检查曝光追责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贯彻执行不力、整治效果不佳、行动措施不实等情况进行曝光追责,强力推动各项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到位、整治到位。(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二是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公安、宣传、住建、交通、城管、教育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明交通整治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板块)。

三是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沿街各单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现象。(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板块)。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惩戒机制。探索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和曝光制度,对闯红灯、违停、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的单位或多次违法的个人通过媒体曝光处理。推动快递行业、外卖行业将交通违法记录与职业准入、薪资待遇等相挂钩,落实行业自律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局、文明办)。

五是树立政府机关模范带头榜样。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公务出行要主动遵守“一盔一带”要求,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并能够主动礼让行人,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通过自身不断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板块)。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板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坚决确保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深入研究创建标准和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将每项创建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情况收集、分析研判、面上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对工作难点、共性问题,要加强会商、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治理。

(三)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文明交通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全力攻坚克难,确保在中央、省、市文明城市测评中少失分、不失分。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五

2015。

43。

号)及国家九部委及我省打假办两个《关于印发车用燃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全面整顿和规范成品油批发企业,理顺批发经营渠道,规范批发经营行为,确保全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及仓储设施,净化成品油零售市场环境;打击非标油品、非乙醇汽油及掺杂掺假、短斤少两、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整顿不符合安全及消防标准的油库、加油站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集中整顿,使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依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6。

年第。

23。

号)、《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第。

35。

2004。

230。

号)、《吉林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

2003。

年吉林省人民政府。

148。

号令)、商务部印发的《成品油市场督导检查指导手册》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全省成品油市场进行整顿。

此次整顿坚持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务求实效。整顿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不符合《吉林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未经规划确认的已建在建成品油油库和加油站。

2

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加油站。

3

对有混配权的成品油批发企业进行监督。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不在国家规定的定点生产企业采购变性燃料乙醇的行为。

4

无证无照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5

假冒他人标识从事非法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6

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善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

7

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变质油品的行为。

8

非法销售非乙醇汽油或甲醇汽油的加油站。

9

未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计量不合格的加油站。

10。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行为。

成品油市场整顿治理活动贯穿于全年,常规巡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

对当地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对有关成品油市场违规设置的审批事项进行清查,对批发企业、加油站查出来的问题,要下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为方便社会参与,我市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电话:

并向社会公布。

市成品油市场整顿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出有问题的批发企业或加油站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给予曝光。

检查重点:批发混配企业、加油站和群众举报比较集中的地区。对违规经营企业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存在问题严重和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联合相关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

集中整治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对今年的整顿行动中的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推广,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开展此次成品油市场整顿活动是规范全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和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成员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成品油市场整顿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抓紧部署安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顿任务。

此次整顿工作由商务粮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安监局等共同参与。各成员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此次整顿工作。

各部门要根据整治重点,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好此次整顿工作。尤其是要深入实地进行明察暗访和督查,适时调度,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在整顿期间,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执法宣传和正面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利于整顿工作的舆论氛围。

本次专项整顿成立由市商务粮食局牵头的市场整顿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安监局、消防等部门作为组织成员参加,市商务粮食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安监局、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负责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整顿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作,规范成品油市场,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各界、各单位及个人有权监督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成品油举报电话:

12312。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六

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省、河东市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业权的审批和管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为推动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二、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于安居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彬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公安局、劳动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延平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整顿日常工作。三、治理整顿工作内容1、未取得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对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吊销其勘查许可证,以无证采矿处理。4、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5、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闭。6、对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拒缴采矿权使用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规定,吊销采矿许可证。7、继续清理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重要风景区和景点所在地、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内的矿山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8、对无主体矿山、未征用土地、无尾矿库、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河道和植被的矿山企业(选、洗矿厂),坚决依法取缔。9、全面清理已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关证照,对五证不全、内容不一致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违法发证的发证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责任。10、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行为,严肃查处支持和包庇非法探矿、采矿,进行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11、清查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矿权。12、科学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规划,加快矿权市场建设进程,做到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13、各职能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于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治理整顿工作步骤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5年4月-5月)。国土资源局组织治理整顿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第二阶段:整改验收阶段(2005年5月-12月)。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认真总结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矿政管理水平。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负总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经贸、公安、劳动、工商、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次治理整顿工作。2、深入宣传。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为治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推动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3、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干扰、阻挠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惩处;对在治理整顿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予以查处。4、标本兼治。对治理整顿中做出的各种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要确定专人督促落实。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对管理工作中的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坚决纠正,并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治理整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七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县政府办《关于转发__县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在全镇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整治和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清理和取缔一批违规外派劳务企业和中介组织,依法取缔未取得资格认定的各类非法组织出国务工的机构,查处一批涉嫌经济诈骗案件,维护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规范有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辖区内人员赴境外务工状况。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本辖区内目前在境外务工人员数量、国别(地区)、派出机构及在外工作、生活、安全等情况,掌握违规违法的'外派企业、非法中介及个人的相关信息。

(二)清理各类出境务工和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清查全镇各地未经批准从事外派劳务、出国劳务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

(三)清理、净化广告宣传。对发布虚假广告或擅自发布广告,私自设置出国务工内容的宣传牌匾等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凭《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发布境外务工广告的规定,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四)严厉打击非法外派劳务行为,主要包括:无证无照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以旅游、留学、劳务咨询、劳务中介、代办签证等名义变相从事外派劳务;以外派劳务为名从事诈骗活动等。

三、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明确责任人,负责这项工作的清理、调查登记上报工作。要按照“全真统一领导、村(社区)具体负责、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进行排查和整顿。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河东某地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和深化我区"畅通工程"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某地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某地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河东"和城某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和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重点解决城某地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等突出问题,提高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20xx年河东区确定在全区普遍开展畅通工程活动。总体工作目标是:构筑起社会化的城某地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框架。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某地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某地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某地管理和执法水平;全方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绿色交通系统。达到b类城某地三等管理水平。

20xx年评价围绕"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设施齐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xx年版)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与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适用于所有城某地,附加指标适用于对应类城某地。评价结果同时考虑工作进展和效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某地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各部门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20xx年7月5日前报送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某地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评和某某级评价验收。

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的创建活动,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一)切实加强城某地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城某地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畅通工程"作为形象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宣传、规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全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畅通工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及时报道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及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实行目标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加强量化考核。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城某地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畅通工程"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再分解,逐一落实。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实,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各单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要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设施投入,科学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将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长远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某地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要认真抓好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确保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落实。

(五)坚持建管并重的方针,完善城某地道路网络,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颈,使城某地交通局部路段拥阻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对城某地道路交通建设和公交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强对城某地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认真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要发挥城建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强执法检查。要按照《城某地道路管理条例》、《城某地某地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某某城某地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重点整治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在城某地道路或沿线乱搭乱建广告牌、不按规定挖掘和占用城某地道路以及城某地公共客运交通车辆的规范营运等问题。

(六)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确保畅通工程顺利进行。按照国家、某某、某地的要求,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动,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推动实施畅通工程,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区政府成立城某地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宣传、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财政、建设、规划、教育、工商、安监、综治办、文明办、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城某地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

附件1、河东区城某地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东区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部门职责。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九

同志们:

刚刚结束了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国土资源部田凤山部长作了重要讲话,部署了全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讲三点意见:

一、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土地资源重要性的认识。

演讲发言。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十

巩固。

2014。

年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成果,

2015。

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石家庄市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医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健全完善医疗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使全区医疗服务市场沿着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道路健康发展。

1

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一是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集市、城区美容机构、零售药店、中医养生保健等地为重点,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从事坐堂行医的行为。二是配合食药监部门开展无证行医药品溯源检查活动,向食药监局移交相关证据,切断无证行医药品来源。

2

加强对各类医疗计生服务机构违法执业专项检查。

对医疗、计生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超登记范围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美容、器官移植手术等诊疗活动和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开展二、三类诊疗技术的行为、雇佣“医托”欺诈患者、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医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

开展计划生育母婴保健服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全面清查全区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依法开展以打击“两非”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对各种违法违规计划生育、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4

开展查处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监督所要设立专人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同时及时将主动监测到的违法医疗广告的单位名单移交工商部门查处,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医疗广告的发布。

5

继续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及落实情况,医务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情况,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的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基层医疗机构安全注射情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运转情况。

1

建立健全医疗计生服务机构监督档案。

在摸清辖区各类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底数的基础上,及时将医疗机构简况、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电子影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记录(复印件)、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方案、监督意见书、医疗机构整改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医疗机构不良记分记录等情况录入监督档案,并做好变更信息的维护,以加强对相对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效率。

2

进一步推进“二维码”安全就医阳光服务平台工作。

根据全市工作整体安排,做好各级医疗机构“二维码”安全就医阳光服务平台工作,统一个体诊所门头标识,引导群众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压缩“黑诊所”生存空间。

1

进一步完善与公安食药监部门联合查处“医托”无证行医药品溯源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多部门工作会议,加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设。

2

健全并落实打击非法行医有奖举报制度,实行奖励额度和违法行为性质挂钩管理,鼓励对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监督。

3

1

件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

4

建立季度问题通报制度。卫生监督所每季度至少向卫生局通报一次医疗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监督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开展专项治理整顿。

1

将市卫计委编印的《医疗机构依法职业必读》发放到各医疗机构。

加强医疗机构负责人和执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

2

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和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非法行医的辨别能力。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监督活动的现场报道、非法行医查处的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专项行动。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宣传力度,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争取社会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形成非法行医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非法行医活动进行全面排查,为集中整治提供依据。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督导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要切实做到查处到位、追究到位,形成层层有监管,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认真总结一年的工作成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总结、典型案例、各类相关数据等材料。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根本的好转。

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上级交办和转办的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对重大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落实责任人。在案件查处工作中,要认真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对涉及违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同时,要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案件查处的详细情况。

要整顿与建设并举,把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管理紧密结合,认真总结分析监督执法中发现的系统性矛盾和问题,采取针对性强化监管措施,做到标本兼治。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要

“请进来”培训,“送出去”培养,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实际执法办案能力,提高案卷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机构准入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中不作为和超越职权乱作为等行为,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十一

督查组的各位领导: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8号)精神,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我市积极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联系实际,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健全责任,为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桂平市位于广西东南部,居黔、郁、浔三江交汇处,北回归线横贯中部。境内河流纵横,丘陵起伏,山岭连绵,西北、东南高,中间低,呈马鞍形向东倾斜。西北有大瑶山余脉和莲花山始端,东南是大容山北麓,中间是浔江、郁江平原。全市总面积约4074平方公里。南宁至梧州二级公路从中部通过,其为本县与外地联系的主要公路。市域内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珠江水系之郁江、浔江、黔江在市境内长度为166.5公里,四季皆可通轮船,上可达南宁、百色、龙州、柳州,下通梧州、广州、港澳地区,市内水运发达,交通方便。水利资源丰富。

20世纪50年代至目前为止,地质勘查单位在市域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地质勘查工作,初步查明了我县的矿产种类和资源储量。主要矿产种类有煤、铀、铁、锰、钴、铜、铅、锌、锡、金、银、轻稀土、硫、磷、钾、重晶石、萤石、石灰岩、麦饭石、陶土、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建筑用花岗岩、大理岩、矿泉水、温泉(低温泉)等共26种。

桂平市共有各类矿山86家除国营木圭锰矿为大型矿山外其余全为小型。从业人数2329人。开发的矿产有:铁、锰、锌(伴生铅、伴生硫)、萤石、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用石灰岩、玻璃用大理岩、花岗岩、水泥用粘土、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河砂)、陶瓷用砂岩、其它矿产(砂岩)等15种。全市矿业总产值约1.2亿元。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情况。

今年8月份,国务院召开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专题会议,对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特别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认真学习,抓紧贯彻落实。

(一)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们组织国土资源、发改委、工商局等11个单位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桂平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乡镇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了全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做到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依法推进。

(二)突出重点,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十查”工作。今年8月底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分五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十查”工作,即对矿山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企业安全设施是否保障、勘查单位是否有证、矿山执法巡查是否坚持、审核办证是否严格、全面管理到位责任是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是否到位、企业上缴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否到位进行逐项检查,逐项规范。

(三)抓住关键,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通知》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05]177号)要求,我市迅速组织编制了桂平市生产矿山企业全面排查调查表、桂平市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全面检查调查表、桂平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调查表等三项清理调查登记表,并发放到矿山企业和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手中,迅速开展排查、检查和清查工作。同时,在209月15日贵港市召开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之后,我市召开了会议再次对全面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进一步作出了部署,并组织宣传车到木圭锰矿区和厚禄矿区等重要矿区开展宣传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主要措施。

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我市认真联系实际,围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整顿上下功夫,在规范上做文章,主要采取了如下的工作措施:

(一)整顿矿业市场秩序,规范矿产开发利用审批行为。一是规范开发准入条件。针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准入条件不一致的现象,我市首先从准入条件抓起,严格按国土资源部和国土资源厅规定的条件作为审核办证的前置条件,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坚持“四个不在”:一不在政策法规上搞变通;二不在前置条件上弄虚作假;三不在审核程序上出漏洞;四不在职责岗位上谋私利,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审而又审。二是规范办证审核制度。为了防止在审核办证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对矿产资源办证审核的行为进行了整顿和规范,坚持“两个一律”和“三个统一”:对新办矿山企业一律实行“招拍挂”,对旧矿山企业年检登记时一律实行协议出让;在推行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时,坚决做到统一前置条件、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会审签字。三是规范矿业行政管理行为。为了防止在矿业管理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的行为,我们积极推行阳光行政,实行政务公开,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公开专栏,做到公开前置条件、公开审核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企业收费总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使矿产资源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为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首先,是利用矿山企业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证,或者是申请年检延续登记时机,由国土资源部门与企业签订规范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确保了矿山企业开采利用规范有序和生产安全。其次,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所签订了矿产资源管理全面到位责任书,明确各种管理办法和考评内容,制定有奖惩制度。

(三)强化执法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的实际,坚持执法巡查与集中打击相结合,突出重点,强化执法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巩固整治成果。今年1―9月份,先后组织了5次矿山整治大行动,共出动人员580人次,车辆90台次,炸毁木圭锰矿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矿洞69个,没收锰矿600多吨。捣毁工棚19间及现场开采工具一批,配合公安机关缴获用于非法采矿的摩托车3辆。

至八月底止,共查处无证开采案件17宗,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1宗,罚没收入16.64万元。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矿者的嚣张气焰,全市范围内的非法采矿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在有力打击非法采矿的同时,切实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修复,在矿区种植速丰桉等各种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植物,努力使矿区变成了绿荫成林,鸟语花香的生态园林。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几年来努力,我市木圭锰矿区已分别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检查验收,矿山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为了巩固这些成果,市政府出台了木圭锰矿区等矿区的长效管理办法,成立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大队,深入探索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从国土、安监、公安、国税、地税、环保等部门抽调40多人组成,投入经费20万元,配备专车2辆,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矿产品价格上扬和利益驱动,无证开采,非法采矿行为时有发生,个别矿区出现非法采矿死恢复燃的现象。

(二)一些勘查项目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圈而不探或以探代采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请国务院督查组给予指导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着重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个阶段组织实施,逐项工作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全面到位。

(二)继续抓好矿山整治工作。特别是对木圭锰矿区、郁江采砂等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和大清理,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三)全面开展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要查处违法、违规审批采矿权,发放采矿许可证行为;二要查处清越权发证,违反程序发证和徇私舞弊行为;三要查处违规参与办矿行为;四要查处直接投资,参股,拿干股参与办矿行为以及暗中与支持非法采矿行为。通过在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中开展清查工作,认真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矿业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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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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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有效遏制职业中介机构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改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对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内容包括:

对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要严厉打击;对欺骗、贩卖、强逼劳动者的黑色利益链犯罪团伙,要重点打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的组织和个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依法打击以暴力手段威逼劳动者接受其职业介绍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对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含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监管,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虽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特别是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培训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违反规定将

“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海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海城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并根据清理整顿工作需要和专项行动进度情况,认真做好前期政策宣传和舆论准备工作

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分别对辖区内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聚居地、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严格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由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确保效果的原则,会同公安、工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各部门要分工明确,统一行动,分工协作,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理,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抓住春节后农民工集中返城就业和开展

“春风行动”等就业援助活动,积极开展多样化的法律宣传活动,开通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单位,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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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十三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部署和要求,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7号)以及《××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3〕1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检查验收要求各地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一)检查验收的重点是,各地对以各种名目圈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是否严肃查处,对违规建立的各地园区是否进行清理,对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是否坚决纠正。要通过治理整顿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加快整改,使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得到清理和规范,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让制度得到普遍推行和落实,使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使土地市场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检查验收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逐级进行。先由县(市、区)政府自查验收,然后由设区的市政府对所辖县(市、区)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报请省政府检查验收。(三)检查验收要从严掌握,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对验收停受理当地建设用地报件、暂停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到期仍不达标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检查验收标准检查验收采用百分制,凡8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81分至90分为基本达标,91要以上为达标。(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治理整顿工作(满分15分)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治理整顿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参与。根据要求,对本地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召开了动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认真进行了督查,认真分析本地区土地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5分)。2、对本地区出台的有关土地市场的政策法规进行了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予以全部撤销或修改(5分,发现1份未撤销或未修改的文件扣1分,扣完为止)。3、对国务院或省政府督查组提出的督查意见认真落实,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5分,发现1条未整改的扣2分,扣完为止)。(二)清理开发区(园区)用地取得明显成效(满分40分)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0号),已停止审批设立新的开发区(园区),停止扩区(5分。继续违规设区、擅自扩区的不得分)。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理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和《××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70号文件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67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核查统计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94号)的要求,已摸清开发区(园区)底数并如实上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采取了撤销、合并等整改措施(10分,底数不清的扣3分,没有如实上报和扣3分,没有采取整改措施的扣4分)。3、对开发区(园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城市总体规划圈占的土地,圈而未用的,已经或者正在复耕、恢复原用途;开发建设的土地,不能复耕或者恢复原用途的,按照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扩大、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已经或者正在依法个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从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建设用地指标中核减(10分,发现未复耕的扣5分,没有依法修改规划从建设用地指标中核减的扣5分)。4、开发区(园区)用地虽经依法批准,但缺乏建设条件、项目资金不落实、尚未开发建设的,政府依法收回了土地,能够复耕的,已经或者正在组织复耕(8分,每发现1宗地未收回的扣4分)。5、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违法下放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供地审批权以及违法下放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行为得到纠正(7分,没有纠正或继续下放权力的不得分)。(三)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满分15分)1、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实施前遗留的问题已认真清理,摸清底数。对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已逐项登记并向社会公布出让结果(4分,底数不清的扣2分,未逐项登记并公布的扣2分)。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实施后,设立了规范的土地交易场所,经营性用地严格按照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6分,没有土地交易场所的扣2分,发现1宗应招标拍卖挂牌而没有招标拍卖挂牌的扣2分,扣完为止)。3、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经营性用地出让的问题得到纠正,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5分,未纠正或未处理的不得分)。(四)执法不严、管理松驰问题得到纠正,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满分30分)1、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查处,查处率达到90%以上,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或者曝光,本地区没有出现边整边犯的重大土地违法行为(10分,非法占用、转让土地行为查处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有新发生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不得分;对重大典型案件未通报的扣2分)。2、对未经合法批准用地行为负有责任的政府及主管部门领导已经作出深刻检查。对违反规划批地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了严肃查处(5分,未作检查的扣2分,未查处的不得分)。3、对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效措施(5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扣2分,发生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引发群众集体到省、进京上访的不得分),4、国土专项资金管理违反财经经纪律,特别是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得到纠正(5分,违规未纠正的扣2分,发生严重违纪的不得分)。5、土地市场建设各项制度未建立或者不完善的`,在治理整顿期间建立或者完善,并有效得以贯彻执行(5分,未建立和未完善制度的扣2分)。三、检查验收方法和步骤(一)检查验收方法。检查验收要听取当地政府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调阅台帐、卷宗、图件,核查相关资料和数据,并进行实地检查。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济南、青岛等重点城市进行预验收。(二)检查验收步骤各市、县(市、区)政府都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在此基础上,从县级政府开始逐级向上一级政府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由上一级逐市、逐县(市、区)进行。20%以上的县(市、区)验收不达标的,该市不得向省政府申验收。各市政府应于2003年11月底前完成自检验收工作并向省政府写出申请检查验收的报告,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责成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计委、监察厅、建设厅、审计厅、农业厅等部门于2003年12月上旬起组成检查验收组,统一对各市治理整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四、省政府检查验收的组织分工这次治理整顿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由省计委、监察厅、建设厅、审计厅、农业厅和国土资源厅的领导带队组成7个检查验收组,从省法院、检察院、计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监察厅、审计厅、财政厅、公安厅、外经贸厅、农业厅、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国土资源厅等14个单位抽调人员参加。检查验收组的组成及分工是:第一检查验收组:组长:省计委1名、省检察院1名、省教育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青岛市、(上级市)市第二检查验收组:组长:省监察厅领导成员:省监察厅1名、省科技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烟台市、威海市第三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建设厅领导成员:省建设左1名、省法院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东营市、滨州市、德州市第四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审计厅领导成员:省审计厅1名、省公安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泰安市、莱芜市第五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农业厅领导成员:省农业厅1名、省中小企业办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枣庄市、临沂市、日照市第六检查验收组:组长:省经贸委1名、省外经贸厅1名、省国土资源2名负责:济南市、淄博市第七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国土资源厅领导成员:省财政厅1名、省监察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济宁市、聊城市、菏泽市各检查验收组要在每个市选择2-3个县(市、区)和若干个开发区(园区)、招标拍卖挂牌用地现场进行重点抽查和实地检查验收。五、检查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一)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全面真实地反映本级政府开展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经验及目前尚存在的问题,查处各类非法占地用地、非法转让土地情况及自查自纠、制度建设的情况等。(二)有关文件资料。围绕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印发的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领导讲话(批示)、阶段工作总结、简报、宣传材料和其他资料。(三)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情况台帐、名册及相关资料。(四)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各类报表及相关资料。(五)2003年以来本地区建设用地审批、供地审批、农转用审批、规划调整、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及政府土地收益等案卷资料。(六)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档案和出台的制度、规定及机关建设、窗口办文、内部会审等有关资料。(七)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以来制止、查处的所有土地违法案件的资料,各种处罚文书等。(八)其他资料。省政府检查验收的具体安排,时间等由省国土资料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十四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要求,扎实做好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为原则的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交通事故的思想意识,优化、提升城市交通环境,为雁塔区建设成为实力最强、环境最美、特色最鲜明、人们最向往的城市新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办辖区内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我办辖区内的交通秩序。

(一)宣传时间:月8日至月19日。

(三)宣传形式:组织人力在丈八南路、太白南路、各村村委会及驻地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装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扩大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知晓率;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城中村村口设立宣传站、宣传栏,摆放展板,每个村至少悬挂2条标语、横幅,把《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辖区内参与非法营运的车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制表登记,将宣传资料分发到每个从业人员,确保每份宣传资料均有回执单,切实增强整治行动的知晓率。

(一)各科室、各村要立即动手,根据宣传方案要求,集中宣传不少于3次。

(二)各科室必须按照区整治办公室所发放的表格要求,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将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车辆情况、知晓整治工作程度等详细情况填写清楚,于月11日前上报整治办,并且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十五

各位领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总体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了开展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并通过各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宣传动员全面清查阶段的所有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确保整规工作有章可循。

国务院28号和省政府36号文件下发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政府县长李慎健同志为组长,国土资源局等10个职能部门和4个涉煤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在认真分析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下发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对整顿与规范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分解。方案要求,对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要由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各类群发性无证开采行为,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各部门联动及时制止,从根本上予以杜绝。对矿业权人不能依法履行勘查、开采义务,不按经批准的矿山设计开采,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由有关部门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已关闭或停产整顿的矿山擅自恢复生产的,必须立即关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曝光的,要立即依法查处。方案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了违法案件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了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真正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此外,县国土局针对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出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砖瓦窑工作的通知》;县煤炭局制定了小煤矿复产验收的标准,并同公安局联合制定了《火工用品限额供应管理办法》;县监察局制定了《关于继续清理国家干部参与经营煤矿的通知》等一系列管理规定,为确保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多次组织人员走上街头、深入矿井开展了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先后组装宣传车5两/次,悬挂宣传标语9条,印发宣传单余份,有力地促进了第一阶段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县政府及时召开了《20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提高认识,认清面临的形势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28号和省政府36号文件的要求上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我县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国土局在向全体采矿权人召开的《年矿管工作会议》和《全县非煤矿山工作安排会议》上,结合《2006年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安排意见》、《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面清理整顿砖瓦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向全体矿管干部以及采矿权人进一步强调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到部门、到人、到矿山,使国土资源系统各单位明确了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具体分工,同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细化和量化到部门,初步形成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分工明确、主次分明的立体工作格局。县煤炭局针对矿工流动性大的特点,春节后组织安排了煤矿职工全员培训,共培训矿工3667人,结业3478人,基本上达到了持证上岗,明显提高了矿工的安全意识。

三、调查摸底,全面清理,区别对待。

按照国务院、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县国土局在对全县所有的勘查、开采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后,未发现我县有无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证照不全、群发性私挖乱采和已关闭或停产整顿的矿山,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但是,也普遍存在着矿业权人不能依法履行勘查、开采义务,越界开采不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为此,为了加强管理,夯实工作责任,县国土局及时下发了《黄陵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仓村金咀沟煤矿等三个煤矿与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源纠纷,多次积极磋商,现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以文件形式上报省煤业集团,近期省煤业集团已就矿业公司的请示给予了批复同意划拨,将彻底解决3个煤矿的资源边界问题。县煤炭局、电力局、电信局为了提高我县煤矿生产规模和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投入到煤矿双回路建设和瓦斯监控系统建设,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四、联合执法,严格把关,确保检查验收质量。

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我县将整顿和规范工作同煤炭矿山企业复产验收与检、井下开采动态监测以及清理整顿砖瓦窑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去年煤矿停产整改的基础上,抽调国土资源局、煤炭局、安监局、安检站、矿管站、稽查队和测绘队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国务院446号令、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暂行规定》以及煤炭矿山安全监管的政策要求,对所有煤矿的生产系统、采矿范围和安全生产等项目逐矿逐项对照检查;同时,要求所有下矿检查人员,严明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坚决做到合格一个,放行生产一个;对有一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煤矿,坚决不予放行,要求其继续整改,保障验收质量。目前,全县32个生产矿井中,初步确定了27个煤矿具备开工生产的条件,予以放行恢复正常生产;另外金穗煤矿、联庄四矿、河腰三矿、幼儿福利煤矿由于历史等原因,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定问题,现继续进行停产整改,不得放行生产。此外,县国土局对20查处的存在越界开采的小煤矿重新进行了检查验收,杜绝擅自打开封堵巷道违法生产行为的发生;县煤炭局依法对公告关闭的小煤矿严格按照“三不留,一闭毁”的标准实施了永久性关闭。同时,配合安监部门对田庄矿、沙场沟矿和南川一号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向全矿区进行了通报批评,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县电力局依法拆除了关闭矿井的`一切供电设施;县国土局、煤炭局、工商局依法注销了11个小煤矿的相关证照。

五、重新动员,精心安排组织,确保我县矿业秩序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省、市整规办《关于做好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县整规领导小组决定,按照文件要求,重新进行了组织动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转发了省、市文件,并要求各成员单位和所有矿山开采企业认真学习国务院28号和省政府36号文件精神,并组装宣传车,利用有利时机,深入矿区巡回宣传。共悬挂横幅13条,张贴宣传标语300余条,散发宣传资料1500份,出动宣传车16趟/次。同时,按照市整规办的要求,完善下发了动态巡查制度和联打制度,从而使整顿和规范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在进行“三查”工作中,县国土局经过全面排查,未发现有非法勘查开采行为,并督促南川一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办理矿权转让手续;对测绘队三月份煤矿井下监测发现沙场沟煤矿存在越界开采、四月份监测发现七丰六组煤矿永久性封堵点位置不对等行为,现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处理。国土局还开展了验收“回头望”,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抽查了店头镇曹家峪石牛沟煤矿等12个煤矿,均于复产验收时情况基本相服,但发现腰坪乡沙场沟煤矿在其大巷下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函告煤炭局、公安局,要求联合执法,停止火工供应和生产,确保停产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在清理整顿砖瓦窑的工作中,先后关闭无证砖场4处、非法采石场7个,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3个砖场,立即停产,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均已整改验收合格,恢复了生产;县安监局、煤炭局、国土局、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煤矿生产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和不定时不定期抽查,上半年累计查出排除各类安全隐患319条。

在做好“五.一”假日期间安全值班工作的同时,针对子长“4.29”瓦斯事故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县于4月30日由整规领导小组组长李慎键带领国土、安监、公安、煤炭等部门重点检查了3个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要求对全县所有小煤矿下发了停产整改通知,公安局封存了各矿的火工库。停产整改至今,国土、安监、公安、煤炭等部门,各自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店头矿区的小煤矿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擅自恢复生产行为的发生。在检查中,发现店头镇北川第一煤矿有擅自生产的迹象,县监察局正在抓紧调查,将对直接责任人以及包矿人员和挂片领导,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六、高度重视并做好小煤矿资源整合工作。

小煤矿资源整合工作是改变当前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热点”“难点”以及管理被动的关键所在。虽然经过多年开发的大力整治,我县矿产资源管理的无序状况已得到了很大的改观,过去一些乱采滥挖、非法开采导致资源损失、环境破坏的现象基本上得到遏制。但还不容乐观,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按照《延安市煤资源矿权设置方案》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及时成立了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黄陵县小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资源整合的原则、步骤和时限要求,将对下一阶段的资源整合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十六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关于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创建标准,结合濮阳实际,就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使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经过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小于2辆/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顺畅。市城区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栏及中小学门口安全设施等设置科学、合理、齐全有效、美观大方、符合国标,无损坏现象。力争城区道路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学规划建设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尽快实现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化。四是乘客排队候车(船),有序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天阳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xx、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任副组长,濮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伟、华龙区政府副区长郝胜峰、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冯庆轩、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庆莘、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郭庆元、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长李锋中、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严学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一是整治停车秩序。重点整治公共广场、大型商场酒店门前公共停车区域、人行道到沿街门店之间区域等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以及市城区范围内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对市城区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现状进行评估和修订,重新完成停车泊位的科学设计与设置;年内基本完成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车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和随意调头上下乘客,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以及人力三轮车、电(机)动三轮车走逆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整治“堵点”、“乱点”。市交警支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排查辖区内“堵点”和“乱点”,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各区要全力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重点治理隔窗抛洒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降低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对市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提高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区各类交通标志规范醒目,交通标线清晰完好。二是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现象的拍摄查处。三是根据各路口交通流量实际,科学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预防和减少路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大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建设出份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重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和服务活动。积极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排队等候,不拥挤、不抢座”等现代交通文明风尚,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村镇、社区)”、“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评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举办“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遵规守序,摒弃交通陋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化文明示范创建。依照市城区各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成员单位要科学部署勤务,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医院、学校及周边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到该严尽严、该罚尽罚,力争在城区创建区域不少于4个示范区域、4条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业园区可选择一个交叉路口为创建示范路口,濮阳县按照市城区要求创建),要充分发挥创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创建方案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市民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文明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级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阶段性工作台账,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整治办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建提升阶段(6月30日—20xx年底)。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县(区)、各单位文明示范区域、道路、路口创建工作要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文明宣传活动要量化到宣传品的印发、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数量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市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台账,逐项任务、逐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表彰,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篇十七

同志们:

首先,要认清形势,增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矿产26种,矿产地67处,已有矿山企业85家,从业人员余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地整治措施,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受利益驱动,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矿山布局不合理,规模小而散,资源利用率低;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重采轻治、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的.现象较为严重,等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我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和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制约了我县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其次,要明确任务,扎实开展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加速建设生态示范县的要求,这次整顿和规范工作以煤、金、铜、锰、高岭土、耐火粘土、石灰岩、水泥灰岩、碳质叶岩为重点矿种,以花桥煤矿区、泸阳煤矿区、下坪戈庄煤矿区、**黄坪坡煤矿区、铁坡杨柳村洪江垅及新路河字溪金矿区、新路河及铜湾河道、中央省属矿山周边区域为重点矿区。整个工作共分五个阶段,目前,宣传动员阶段已结束,按职能分工整顿阶段已接近尾声,现正紧锣密鼓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在这阶段工作中,要突出三大整治重点:即突出整顿和规范煤炭行业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突出整顿和规范河道采砂采金行为,突出整顿和规范国道、省道及怀黔公路第一道山体可视范围内的开采行为。要着力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解决好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问题;二是要解决好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的问题;三是要解决好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四是要解决好干部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的问题。总之,要通过整顿和规范,力争到底,全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新秩序。

再次,要加强领导,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下发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好本行政区域内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立足本职,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各矿山业主要顾全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理解、支持和配合县委、县政府的此次专项行动。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发挥主人翁责任感,踊跃参与到这次整顿和规范工作中来,群策群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矿产开采“证照”齐全制度、矿业权招拍挂制度、矿山企业动态巡查、举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

同志们,非法采矿,危害当前,贻患万代;加强整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实效,为促进全县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和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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