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大全1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19:14:55 页码:7
2023年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大全19篇)
2023-11-12 19:14:55    小编:

方案需要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要能够满足需求和要求。方案的制定需要保持持续学习和改进的态度,不断提高和完善方案的质量。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制定独特而有效的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范例供大家参考。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一

为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维护正常的建设用地管理秩序,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xx]166号)和省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xx]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xx]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xx]166号)精神,贯彻严而又严的土地政策,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领导。

这次清理整顿活动,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集中清理整顿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清查组、处理意见组、完善手续组三个工作组。清查组主要负责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清查摸底,制作调查材料。处理意见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清查出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拟定处理意见并依法做出处理。完善手续组对已经处理到位、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用地按最高标准缴纳各项规费后,完善用地手续。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清理整顿工作自9月26日开始至12月31日基本结束,按照集中清查、研究处理、完善手续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清查阶段(9月20日至10月20日)。

各分局对所辖区域的各类农村项目建设用地,特别是对“以租代征”项目用地的性质、面积、时间、用途等情况逐宗查清,形成调查材料并登记造册。各分局将清查登记台账于10月20日前报清查组。

(二)研究处理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对清理出的“以租代征”项目用地,根据其性质、用途,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拿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决定,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完善手续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后,根据部、省文件要求,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按最高标准收缴有关费用并附具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后,依法补办用地手续。

四、清理整顿的原则和法律、政策规定。

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中要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边清查、边处理、边整改,不走过场,不留后遗症的原则。处理问题的政策规定是: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文件精神,国家允许单位和个人以租用、承包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农林开发或参与农民集体所有的“四荒地”治理开发,禁止以征收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果园”、“庄园”等农林开发。

(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需要占用农民集体农用地的,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利用年度计划;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必须依法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用于农林开发的农民集体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三)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应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法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处理后,确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必须附具对违法违规案件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开垦费按违法用地期间最高标准支付和缴纳。有关地方要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保护农民集体和农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这次清查整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分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分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抽调专门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清查和处理工作。

(二)建立清查台账,对清查情况登记造册。要全面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完善好调查材料,对所辖区域范围内“以租代征”建设项目的地类、用途、面积、性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

(三)坚持边清查边整改。要把清理整顿过程做为一次执法的过程,严厉打击顶风而上、“以租代征”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在建项目,凡是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一律先下停工通知;对继续施工的一律查封设备或强行拆除。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明确责任。要积极发挥国土资源所的作用,自下而上全面彻底地清查处理到位。要严格标准、严格纪律、不弄虚作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部门管理、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为核心,以行业指导和企业的自查自纠促进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体系的形成,以政府指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起中介机构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中介平台,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改进服务,促进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

清理整顿的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安全、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森林资源资产等评估机构;检测、体验、认证、监理、拍卖机构;造价、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商品)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等介绍机构;证照、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因私出入境等代理机构;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中介机构;各类经纪机构。

重点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监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环保评价(评估)机构、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机构等。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是摸清全县中介机构的性质、名称、种类、数量、资质、资格、从业人员状况和发展现状等基本情况。

二是审查和确定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凡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的及时进行纠正,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执业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重点是:(1)检查中介机构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等问题;(2)检查中介机构经营主体的实际使用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经营状况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查处或整改虚假证明、虚假评估、违规操作、不当竞争等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是:(1)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超范围超资质经营、出具虚假证明、虚假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2)经营活动是否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约定的、自设的义务,是否存在损害国家、企业、个人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后果与责任;(3)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存在违规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依照政策规定,中介机构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是否存在脱钩不彻底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垄断经营等明脱暗不脱的问题。

五是检查各审批登记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全县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09年3月开始,至2009年8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

宣传教育的重点:一是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及苏荣书记对全省开展机关效能活动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县里拟于3月下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各乡镇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2009年3月底以前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5月)。

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收费标准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5月底关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中介机构要以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认真对照《××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填写自查自纠表格,写出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未如实登记上报的一律取消其执业资格。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6月)。

重点检查工作由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执业情况;二是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三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情况。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移送线索,联合开展重点整治,重点对涉及商业贿赂、虚假证明、建筑工程和资产拍卖串通投标等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阶段(2009年7-8月)。

1.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订《行业中介组织行为规范》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完善中介机构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

2.中介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服务标准、服务规则。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恪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或违规违纪的执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

3.建立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和中介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建立作用平台和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四个等级,对有严重不良信誉的中介机构实行降级,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的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效率,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肖德军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浔峰、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主任陈礼凡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中小企业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为成员单位的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参加的例会制度。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中介机构的具体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有关文件,牵头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审查认定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并会同行业协会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的信用信息平台。

(三)监察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对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六、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各局,要将清理和整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合力。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真抓实干。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计划步骤、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确定中介机构诚信等级的标准之一。要加大对在中介活动中搞商业贿赂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查严办。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脱钩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上报或顶风违纪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要尽快建立健全完善行业自律、市场监督、信用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中介行为的查处力度,使那些无礼法律法规、屡屡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禁入市场,使中介机构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下步入公平竞争、协调动作、稳步发展的轨道。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三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实施“双五”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潞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改善重点流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巩固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

1、对和20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凡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不到位的、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的,一律挂牌督办;依法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着力抓好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水质变化状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编制完善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健全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报告制度,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一经核实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和误报行为。凡是发现一级保护区新增设排污口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指标100%达标。

2、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重点整治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不到设计能力、不能保证正常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泥达不到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的,污泥外排造成环境污染的,擅自停运、超标排污和直接排污等问题。对污水处理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要依法征收超标排污费,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同时,对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3、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垃圾填埋场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已经投入运行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的,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及未经处理仍在直排渗滤液的问题。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已经封场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1、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环保有关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2、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对钢铁、焦化、水泥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摸清本辖区内工业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情况。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拒不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目录的设备、工艺,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装置的运行情况。

(三)全力推进cod减排,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专项检查。

按照《x市浊漳河沿岸企业专项检查》要求,通过集中开展对直接排入或相当于直接排入(相当于直接排入,是指污水排入河道或沟渠、排污口距河道干流500米以内的排污口)浊漳河的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排污申报工作,全面规范直接排入河道的排污口设置,建立企业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档案,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

2、检查重点。

(1)重点检查并掌握企业日均排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按月进行水污染物排污申报;

(3)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水污染物排放口和排放口标志;

(6)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7)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订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8)检查企业是否产生危险废物,是否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置危险废物;

3、检查要求。

(3)对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流域,要采取挂牌督办等有力措施,并严肃追究监管责任。

(四)强化污染治理力度,推进重点区(流)域整治工程。

在去年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本区域的排污企业重新进行全面梳理,对每一个企业都要有明确的处置意见,合法企业继续巩固提高,违法的企业依法处理。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强化对店上、王里堡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8月底前通过省环保部门验收。

认真落实《x市重点工业区域和行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35号),潞宝工业园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全面开展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有工业项目,都要通过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重新核实确定排放指标和减排任务,积极开展治理工作;焦化行业要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的后期工作。全面实施浊漳河重点河段清理整治,彻底取缔重点河段两岸500米范围内的土小企业、拆除设施,恢复地貌。重点河段两岸5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污染项目,杜绝新增排污口,对现有排污口要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进行规整,设立排污标志,注明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的种类数量及排放达到的国家标准,接受监督;坚决清理堆弃于河道两侧的垃圾等废弃物,对河道进行规整,加大河道两岸的植树造林和绿化工作。淘汰钢铁、电力等落后生产项目,全面完成焦炉煤气和然煤电厂烟气脱硫建设任务,已建成焦炉煤气和烟气脱硫设施的要全部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全面提高焦炉煤气和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的投运率和脱硫效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市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提升污水处理标准,落实运行经费,保证稳定运行,水质达标。店上镇要积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通过以上措施,到底使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五)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开展。

按照省环保局《关于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晋环发〔2009〕127号)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查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对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监督其整改到位。对地处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底以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处罚并责令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未建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以及污水不能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除依法处罚外,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关闭;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贮存的畜禽废弃物渗漏、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及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对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杨鸿斌(副市长)。

副组长:王双泰(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翠则(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田杨太(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赵耀红(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怀生(市发改局副局长)。

宋伟斌(市经贸局主任科员)。

杜进才(市城建局总工程师)。

刘建国(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建东(市司法局副局长)。

郑学先(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维忠(市电业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赵耀红兼任。

办公室电话:0355—6762306(兼传真)。

各乡镇、办事处要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主管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有序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分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治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发改部门要按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对未完成清理整顿的乡、镇停止核准或审批基本建设项目。

经贸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名单所列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依法提请市人民政府对有关企业予以关停、实施淘汰。

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环境行为实施监察,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责任。

司法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教育,并结合我市“五·五”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环保法的宣传教育,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城建部门负责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及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提供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基本情况。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违法的污染企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企业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对应取得而未取得环保部门前置审批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负责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化工企业。

电力部门负责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淘汰、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依法实施断电措施。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指导。

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开展专项行动的指导;要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及工作总结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采取综合措施,全面进行整治。

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在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基础上,环保部门要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经济、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机关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的监管;工商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

(三)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环保部门要强化执法意识,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要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要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监管,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12369”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乡镇、办事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重点流域排污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对各乡镇、办事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督查。

(三)总结阶段。

各乡镇、办事处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四

为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营造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氛围、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拉萨将在全市中心城区范围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根据《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即:南北山脉之间的河谷地带,东至城关区与达孜县边界,西至堆龙德庆区羊达乡,南至堆龙德庆区与曲水县边界,北至城关区娘热沟和夺底沟,包括城关区八廓、吉日、吉崩岗、扎细、公德林、嘎玛贡桑、两岛和金珠西路8个街道办事处和纳金乡的全部,娘热乡、夺底乡、蔡公堂乡的局部,堆龙德庆区东嘎镇、乃琼镇、羊达乡的局部,柳梧新区管委会柳梧乡局部,总面积约295平方公里。

拆除、没收、处罚一批教育多数。

此次集中整治要包括未经规划许可或者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许可或者未按许可内容进行建设,侵占住宅小区道路、绿地、楼宇内公共空间等小区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已经到期且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林地、湿地、水源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非法开采地下水的行为;侵占电力线路及设施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压占市政管道(包括:供水、排水、电讯、通信、燃气等市政管线)或者影响市政管道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及全国文物保护单位通视走廊内影响文物保护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中心城区内店铺、牌匾、建筑风貌、户外大型广告与要求不符的行为;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

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有拆除、没收、罚款和批评教育4种处理方式,强行拆除一批、强制没收一批、依法处罚一批、依法教育多数。对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古城申遗范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城市重要节点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且存在安全隐患和危害群众公共利益的,坚决依法强行拆除。

同时,强拆、回填、整改所产生的费用都由违法建设行为的当事人承担;对违法建设实物或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拒绝执法人员入户的,可以根据情况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本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主要包括调查摸底、政策宣传、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利用3年时间完成违法建设存量的消化,2年时间进行巩固提升。,分两批重点对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着重对20发现的屋顶加层和违法规划、屡禁不止、顶风作案的违法建设进行整治,同时对中心城区内已立案处理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理;重点对历史文化名城和古城申遗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至对中心城区剩余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整治成果。

本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尊重历史、针对现状、疏堵结合、依法整治”的工作原则,坚持以“强行拆除一批、强制没收一批、依法处罚一批、依法教育多数”的思路处置“存量”,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增量”。通过5年时间的集中整治,以达到坚决抑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五

一、排查整治的内容。

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二、三、四次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各科室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医疗设备、工作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险情,全面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各科室要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风险隐患,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办公楼、病房楼、家属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抓好对人和物的管理,要保证安全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完好,配足配齐消防设备,消火栓及消防水带齐全有效。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灭火及人员疏散演练,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用火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情况。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等各类特种设备和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检修,确保生产设施、设备时刻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本科室各类特种设备定期年检,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要加强对毒、麻、精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放射源、剧毒化学品、毒菌种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存放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科室要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必须用专用仓库储存或单独存放的规定。

(五)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水、电、气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宿舍、居住区等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六)建筑安全监管情况。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实行安全“三同时”的规定;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用火用电、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措施。

(七)交通安全监管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检查车辆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维护,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的面对面安全教育,促使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违章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行业安全监管情况。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增加监督频次,加大执法力度,防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调查及处置能力。

(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科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上岗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科室安全文化建设情况等。

(十)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对科室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同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检查各科室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科室主要负责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方式和责任分工采取各科室自查、医院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和步骤。

从7月3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按照分步实施、压茬进行的原则,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3日至7月5日)。各科室要根据排查整治行动的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要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加大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6日至7月31日)。()各科室按照排查整治行动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专家“会诊”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科室要深入排查影响本科室、本岗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2),分区域、分岗位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重大隐患,各科室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并上报局监察室。

(四)督导落实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日)。卫生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科室进行不间断地督查,重点督查各科室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0日)。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各单。

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科室要把这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科室要立即行动,结合辖区、行业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坚持边制定方案边检查,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进行治理,整改完毕销号。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各科室要注重搞好结合文章,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深化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双基”建设结合起来,深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及时调度,加强沟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期间,

各科室要及时分析排查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表格和信息,从7月5日开始至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束,于每月7日、17日、27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每月27日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每周报送2条以上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动态,内容包括:整治行动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并于12月3日前将本科室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总结报局监察室。

75。

**县on中心卫生院。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六

在建工业项目:

1、ab三期项目:厂房和配套设施基本完工,生产设备已订购并开始安装,招工及培训等相关工作也在同步进行。

2、福润肉鸡加工项目:主体工程建筑面积共计1900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14000平方米,约80%的工程量。正在进行制冷设备安装。

3、戈碧迦光学玻璃项目:一、二、三号车间和变电站已完全建成,4条生产线已全部投产。

4、泰和石化自动化控制设备项目:三栋钢构厂房完工,生产设备已订购。

5、仕外田源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挡土墙、防洪沟等配套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6、亿达电子电子产品制造项目和华新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办理相关手续。

7、紫琨生物休闲食品加工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完工,开始进行基础施工。

8、深隆服饰加工项目:综合楼完成改造,新建厂房已建至第三层。

9、屈姑柑橘皮渣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完成项目可研,设备安装调试全部结束,正在做卫生注册前的一些工作。

准备启动项目:

1、星云特种玻璃深加工项目:4月28日奠基。正在进行场平施工,规划设计、项目备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步推进。

2、飞鹰压电陶瓷电机项目:拟建设6栋共计3万平方米厂房,正在修改设计,已主要订购部分设备。

3、页岩陶粒制品项目:秭归县珍珠陶粒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页岩陶粒制品项目,已委托xx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完成了规划设计方案,项目的用地正在规划批复之中。

基础设施项目:

1、九里工业园区e组团场平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70%,征地专班正在做剩下3个搬迁户的工作。

2、河东大道:5月4日,河东大道北段建设征地在杨贵店正式启动,勘测定界放线全面展开,征地专班进场开始进行实物指标调查。河东大道起点位于杨贵店组团陡茅路,终点位于溪口坪原平湖水泥厂旁。道路总长度4.3公里,工程总投资11262万元,是打通九里工业园区河东片区的交通主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地拆迁、路基、路面、涵洞、桥梁建设等。河东大道项目被纳入三峡后续工作规划范围,是20xx年首批启动的项目之一。计划完成项目北段2.1公里道路建设和900亩征地任务。目前项目报建、土地报批、工程勘测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已全面完成,招标工作已正式启动,实物指标调查要求在5月底前结束。招标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倒排时间、加快推进,计划5月份完成招标,6月底前开工。

3、启动e组团二标段场平工程。

4、落实公租房、征地搬迁统建房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用地80亩。

(二)招商工作。

1、5月15日至19日,王涛局长带队到xxxx、xx招商,拜访了志高空调有限公司、骏达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孙长青,就相关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

2、5月24日,罗县长带领开发区、经信局、屈原镇、水田坝乡等单位负责同志赴xx招商考察。参观考察了佳兆业集团、骏达光电、格力电器、聚科光电、齐鲁证券等企业,就手机触摸屏、五星级酒店、led照明、空调配件制造等项目进行了深入洽谈。

3、5月4日,扬州万象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投资的钢结构项目完成名称预核准,核准名称为xx天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4、5月19日,接待xx南通大生集团和南通市国资委负责同志来秭考察。

5、5月21日,接待华东钢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沈东明、xx成祥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国成,就硅材料深加工项目进行了洽谈。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七

2015。

2015。

年以来发现的违法用地,坚决遏制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用地问题,以及违反城镇规划问题,并按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4

21。

日开始至。

5

31。

日结束,分为“分类梳理、查处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县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制作督办单,各镇、街道办、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正确把握,迅速部署,对督办单中本行政区域内的违法用地逐一核实,分类登记填表,并逐宗制定具体整改落实方案。

5

20。

日前拆除到位,恢复原貌。

对有关镇、街道办、管委会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查处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问责。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侯旭为组长,副县长张云江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于建强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办、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滦南县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张永明、王海林任办公室主任,王克新、刘国平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党政联手、齐抓共管,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下达清查整改督办单,并由县检察院、法院、公安、监察等部门牵头,抽调专人,成立

4

5

点前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在整改工作中态度消极,进展缓慢,影响全县整改任务的单位,监察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人约谈、诫勉谈话。

坚持把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攻坚行动全过程,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要通过一系列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依法用地、共同参与、全力支持的生动局面和强大合力

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用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严格耕地保护,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作为对执政能力和科学发展实践的检验,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尽快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土地执法监管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完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土地执法巡查监管机制。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当地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确保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到位。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提高土地执法威慑力。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对各类举报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查必果。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王素苹。

电话:

8230163。

邮箱:

lngtjc@。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八

说老实话,现在周边各个园区都在比学赶超,我们竞争压力很大,可以说标兵渐行渐远、追兵越来越近。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2022年经济开发区务虚会上的讲话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讲得都比较好,各位负责人准备比较充分,围绕来年工作的“五个关键”都发表了具体的思路和建议,听后很受启发,对我们谋划新一年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所谓务虚,其实也是务实,这是一个谋定而后动的过程,“有预则立、无预则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在大家发言的基础上,结合大家智慧,对2022年的工作,我想用一句话和五个关键词来概括。

一句话就是“争先进位勇担当、再创园区新辉煌”,这是我们经济开发区2022年工作的主线、主题、主目标。要坚持围绕“主要指标增幅领先全高新区平均,总量占比逐年提升”的目标,在市级专业园区考核和高新区考核中争先进位、再创辉煌。2022年,要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不低于20%,税收占比不低于87%;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不低于25%,规上工业产值增幅不低于25%,实际利用外资不低于1.5亿美元。力争新签约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60个,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40个,竣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30个,竣工项目的投产率不低于80%。只有实现这样的必保目标,我们的增幅才能领先高新区平均,实现总量占比不断提升;才能争先进位,最终实现再创新辉煌。

五个关键词就是“激情、责任、担当、创新、廉洁”,这五个关键词是我们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次党代会、市第**次党代会精神,在2022年必须要下功夫落实、解决的。

一、园区人必须有激情。

所谓境由心生,只要有激情,心中的蓝图一定能成为现实。园区人必须有激情,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经过不懈的努力,就能推动工作从蓝图变成现实。

一要牢固树立目标必成意识。大力弘扬新时期“三个不相信”精神,各分管负责人和各部门在确定2022年工作目标任务时,要坚持“跳一跳,够得到”的原则,敢于挑战自我,努力拼搏奋进。目标确立后,要认真细化分解,把任务细化到月、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工作落实有力有序,工作推进又好又快。

二要牢固树立奋力争先意识。说老实话,现在周边各个园区都在比学赶超,我们竞争压力很大,可以说标兵渐行渐远、追兵越来越近。全市开发园区都在努力,再不奋力争先,我们就会被淘汰、被边缘化。大家一定要有危机意识,不进就是退,慢进也是退,坚持“有荣誉要争,见红旗要扛”,全力以赴,勇争第一。

三要牢固树立效能优先意识。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我们在推进项目、服务企业过程中一定要当日事当日毕,能立刻办的要立刻办掉。2022年,要持续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大力开展明查暗访,严格整治慵懒散现象,用一流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工作推进。要继续参照市“蜗牛奖”评定办法,评定我区“蜗牛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二、园区人必须守责任。

工作负责不负责,有没有真正履职尽责、守住责任,关键要看工作成效。守住责任,2022年重点看三个方面的工作成效。

三、园区人必须有担当。

我们园区人必须临事有勇,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要敢于直面难题,并且有破解瓶颈制约的智慧和能力。2022年,我们要当好“店小二”,为企业化解人力、融资、土地方面的要素制约,切实担负起发展重任。

一要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要持续关注可胜、巨腾等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结合企业生产周期,优化相关政策,合理组织调剂人力资源,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同时,要总结固化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常态化用工服务机制。要加大人力资源产业园等“一园三地”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影响,吸引更多资质优、实力强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入驻。要建立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既要能够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大学本科生,也要能够组织基本劳动力,满足企业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源需求,打造园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

二要切实化解融资难题。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和xx集团要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深化市场化改革,加快盘活各类资产,提高经营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充分调动各方面有利资源,保障区域发展资金供给。要坚持债权融资和权益融资相结合,以扩大权益融资为重点,着力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提高国有资产增值效益。在服务企业融资方面,要加大扶持资金上争力度,提高银行、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的成功率,鼓励企业通过挂牌上市开展股权交易,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

三要重点保障土地供给。要继续开展土地网格化整理,清理整治闲置土地,深入挖掘发展空间,重点实施汽车城周山河南等地块拆迁工作。要高度重视土地规划调整、报批和土地计划上争工作,要围绕项目落户需求,主动对接国土部门,提前谋划2022年土地规划调整和报批工作,超前争取土地计划,为项目尽快开工创造良好条件。要持续关注“僵尸”企业闲置土地盘活,依法依规加快处置,通过“腾笼引凤”,为新项目落户提供成熟土地。要强化31家企业“两证”遗留问题的化解,落实专人负责,抓紧办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四、园区人必须会创新。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指出,要“聚力创新”;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也提出,要奋力实现更具转型与创新含金量的发展。对于我们园区人而言,必须牢牢把握更具含金量这一要求,以创新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努力走在高新区和全市前列。2022年,要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改革创新。

一是推进xx集团转型创新。今年,xx集团走出了改革的第一步,先后投资组建了多个实体子公司。2022年,要坚持实体化经营和项目投融资齐头并进,进一步提升改革创新成效。实体化经营上,重点加强嘉业房地产、汽车城公司、鑫发资产、鑫润公司内部考核管理,找准增长突破点,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益,力争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超过50%,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提升市场竞争力和预期估值,为启动上市工作奠定基础。项目投融资上,要发挥xx集团投资主体作用,创新权益融资合作,合理调配资源,尽快建立产业扶持基金、风投基金和综保区供应链基金,并投入实质运营。

二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继续把综合保税区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先行先试区,围绕“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要求,探索开展干部人事管理、岗位绩效考评和分配激励创新三个方面的改革。2022年,综保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有实质性动作,通过打破身份、职级界限,实施量化考评,吸引高端人才,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走出一条具有综保区特色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路,为全区相关领域改革积累经验。

三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利于促进产学研合作、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产业层次水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出台了扶持政策。上周,高新区专门就相关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2022年,我区需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个。这项工作请**同志牵头,区企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要按照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要求,对照申报指南,鼓励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对接,结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认真组织申报。

四是推进离岸孵化相关工作。推进产学研合作“离岸孵化”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首创的改革措施,目前周边县区均在大力推进。我们要按照全市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建设离岸孵化基地5个、离岸孵化项目15个、落地项目15个的目标,在落实市级奖励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我区配套政策,加大项目对接包装上争力度,确保完成任务。这项工作具体由潘爱民同志总牵头,区企业服务中心总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共同抓好推进。

五、园区人必须保廉洁。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勤政廉洁是对我们园区人永远的要求,只能从严,不能放松;只能加强,不能减弱。2022年,要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用治党管党成效保障区域发展。

一要抓好责任落实。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入手,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班子成员,包括我,都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一把手”职责,从严管好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廉洁底线、把握道德高线,遵章守纪,修身养德,以勤廉作风为加快发展作贡献。

二要强化团队精神。我们开发区是一个整体,工作依靠的是全区上下,大家要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才能更好地推进工作。党工委班子,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多配合、多沟通、多交流,相互“补台”不“拆台”,为全区作表率。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及时交流信息,互通有无,形成高效无缝对接,共同提高服务项目推进和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在干部队伍建设上,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任人唯贤和好干部标准,选好人、用好人。要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把年轻干部放到一线,敢于让他们挑大梁、担重任,既要严格培养管理,又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通过实际工作的磨炼来考察年轻干部,努力建设一支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九

8月10日上午,宿城区召开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区委副书记、区长张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认识上再统一,组织力度再加强,执法力度再加强,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坚决打赢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攻坚战”。

会议首先肯定了全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整治工作中还存在单位进展不均衡、重点区域拆违效果不明显等主要问题。会议要求,各相关责任主体要认识上要再统一。会议指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社会关注度高,绝不容许有半点松懈。违建势头不遏制,就会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效应,各乡镇、街道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针对重点违建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全面掀起违法建设整治新高潮。以拆除违建彰显社会公平正义、让拆除违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绝不让违法乱纪、钻空子、不守规矩的人占便宜。

会议要求,组织力度要再加强。违法拆除联合工作组要加强督查力度和支持力度,乡镇要加大巡查防控力度,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会后各乡镇、街道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对违法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发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绝不能大而化之,决不可简单草率,要有针对性做好重点难点拆违工作。耿车镇主要针对开发区征地进行拆除违建;河滨街道重点要做好隆城颐和周边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双庄镇要对剩余散户走司法程序和联合执法程序;蔡集镇要理清思路、自我加压、掌握方法、不甘落后,加速推进拆违工作,一周内有进展、见成效。

会议要求,执法力度要再加强。要组织联合执法,各乡镇、街道要排定重点户,着手组织依法拆除违建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考核办法、奖惩措施,加强违法建设执法力量,对措施不实、力度不够、进度缓慢的,要按照制度奖优罚劣,依法推进违建整治工作“再深化”,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城市升级,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秩序,努力打造和谐发展的城市建设环境,切实遏制私搭滥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市城区d级危房安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控违查违办的工作要求,以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打造“宜居xx”为主题,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宣传造势,实行网络管理,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务实工作实效,确保辖区内违法建设得到根本控制。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及时发现辖区内违法建筑和乱搭乱建现象并及时向市控违查违办、办事处以及市城管执法局书面报告,协助市控违查违办和城管执法局搞好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

三、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办事处组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xx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维稳)办主任xx同志,党委组织委员、副主任xx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办事处村社区线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社区线,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控违查违工作的指导、督办、检查考核以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书记专抓控违查违工作。

2、法律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居民的规划法律意识。落实《市政办关于印发xx市城区d级危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广泛宣传控违查违工作的重要性,揭示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支持和拥护控违查违工作。对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为控违查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3、情况上报。村、社区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危房的排查建档和排危,建立日常管理和巡查制度。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一名查违信息员,划分责任区域;每天开展违法建设巡查(含节假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发现在建的违法建设要当场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市控违查违办、办事处以及市城管执法局报告。

4、协助拆违。各单位接到违法建设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宣传政策法规,劝阻违建行为并在执法工作人员到场之前进行守控。待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核实,确属违法建设的,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控违查违办和城管执法局搞好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

5、网格化管理。建立分工负责、重点突出、责任明晰、奖励分明的化管理机制。各村、社区要以居民小组和社区小区为单位,划分管理网格,确定责任人。办事处控违查违领导小组负责人全面协调和监督考核,各村、社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巡查和信息上报,协助市控违查违办和城管执法局搞好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

四、责任追究。

办事处:出现一起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线块分管领导向书记、主任口头汇报、检讨;出现两起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线块分管领导向书记、主任书面汇报、检讨;出现三起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线块分管领导停职一个月专抓控违查违工作。

各村、社区:出现一起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停职一个月专抓控违查违工作;出现两起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撤职;出现三起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书记停职一个月专抓控违查违工作,如在停职期内,又出现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书记就地免职。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执行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推进耕地保护工作,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年确定为我乡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攻坚年,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清理整顿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会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解决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核心,夯实基础,强化措施,建立健全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三、实施步骤。

按照“普遍参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眼长远”的要求,分动员部署,处理落实和总结三个阶段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攻坚年活动,具体工作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部署动员阶段(年5月)。

(二)处理落实阶段(年6月至12月)。

1、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系。健全监管网络,设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公布,制定实施违法举报奖励方案,对举报者给予奖励;按照一村一人的模式聘请国土资源信息员,明确职能职责,准确及时掌握基层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动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将违法用地行为扼制在萌芽状态。

3、开展清理整顿非法用地集中执法行动。由乡政府牵头,国土资源、司法、公安、城乡规划、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对非法占用耕地修建住宅、禽兽养殖场,沼气池、采矿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整治违法用地行为,选取2处以上影响恶劣,破坏耕地严重的`违法建筑,由乡政府组织力量坚决拆除到位。有效扭转当前农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局面,妥善处理解决农村建房遗留问题,引导用地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4、加快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建设。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摸清我乡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家底,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的定位与设立,更新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与界桩。

5、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三)总结阶段(年1月)。

1、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和《隆回县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与各村签订责任书,每年年终严格实施考核,兑现奖惩。国土资源所在建立实施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分片(村)包干制度,确保土地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责任到人。对土地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辖区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惩。

2、建立奖惩机制,由乡政府安排专项经费,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定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奖惩实施办法和基金管理使用细则,对在动态巡查、违法案件查处等各个环节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十二

〉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5]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5]166号)精神,贯彻严而又严的土地政策,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领导。

这次清理整顿活动,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集中清理整顿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清查组、处理意见组、完善手续组三个工作组。清查组主要负责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清查摸底,制作调查材料。处理意见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清查出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拟定处理意见并依法做出处理。完善手续组对已经处理到位、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用地按最高标准缴纳各项规费后,完善用地手续。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清理整顿工作自9月26日开始至12月31日基本结束,按照集中清查、研究处理、完善手续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清查阶段(9月20日至10月20日)。

各分局对所辖区域的各类农村项目建设用地,特别是对“以租代征”项目用地的性质、面积、时间、用途等情况逐宗查清,形成调查材料并登记造册。各分局将清查登记台账于10月20日前报清查组。

(二)研究处理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对清理出的“以租代征”项目用地,根据其性质、用途,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拿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决定,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完善手续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后,根据部、省文件要求,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按最高标准收缴有关费用并附具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后,依法补办用地手续。

四、清理整顿的原则和法律、政策规定。

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中要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边清查、边处理、边整改,不走过场,不留后遗症的原则。处理问题的政策规定是: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文件精神,国家允许单位和个人以租用、承包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农林开发或参与农民集体所有的“四荒地”治理开发,禁止以征收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果园”、“庄园”等农林开发。

(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需要占用农民集体农用地的,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利用计划;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必须依法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用于农林开发的农民集体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三)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应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法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处理后,确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必须附具对违法违规案件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开垦费按违法用地期间最高标准支付和缴纳。有关地方要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保护农民集体和农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五、几点要求好范文版权所有。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这次清查整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分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分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抽调专门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清查和处理工作。

(二)建立清查台账,对清查情况登记造册。要全面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完善好调。

查材料,对所辖区域范围内“以租代征”建设项目的地类、用途、面积、性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

(三)坚持边清查边整改。要把清理整顿过程做为一次执法的过程,严厉打击顶风而上、“以租代征”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在建项目,凡是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一律先下停工通知;对继续施工的一律查封设备或强行拆除。

(四)明确责。

任,狠抓落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明确责任。要积极发挥国土资源所的作用,自下而上全面彻底地清查处理到位。要严格标准、严格纪律、不弄虚作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附: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办公室成员名单。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十三

辛集市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单位、个人的用地行为,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秩序,促进辛集市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政府部署的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市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和20**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的严峻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国土资源监管力度(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制止处置到位。同时加强国土资源服务站力量,做到有办公场所、有人员并配备必需的交通和办案设备。要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责任,构建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国土违法防控工作网络,主动开展巡查工作,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在违法初始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复耕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做到对违法行为早预防、早制止、早处置。

理工作,有效拓宽基层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手机执法平台的作用,切实履行通报制度和报告制度,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现率。

(三)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乡镇、园区管委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土资源局主管负责同志召集各乡镇、园区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共同召开,对土地违法案件发现、制止、查处、联合执法等事项进行工作信息交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整治对象和标准针对我市违法用地的严峻形势,为遏制违法用地的蔓延势头,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对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及20**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进行集中整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做到拆除到位、没收到位、罚款到位、符合办理用地手续的办理用地手续到位。对新发生的、正在进行施工的违法用地,要坚决拆除,不能让其形成违法建筑。

三、

实施步骤(一)思想动员阶段(20**年4月12日至4月20日)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工作氛围。将违法用地整治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园区,明确责任人员、明确任务。逐案逐户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全力依靠群众,积极争取被拆除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最大限度争取自拆,减少强拆。

政策的,先缴纳罚款,然后补办用地手续;四是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尽快补办合法手续。

2、通过拆除复耕进行整改。按分类整改措施不能整改的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和20**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依据《辛集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实施办法》(辛办发〔20**〕7号)文件精神,由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牵头组织,国土中心所、公安派出所、电管所、村委会等相关单位配合,予以强制拆除。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随时进行调度。

(二)严厉督导问责。一是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办、国土资源局联合成立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督导组,对专项行动全程巡查督导。督导组要对市委、市政府负责,真正发挥督导作用,要严于督查,敢于问责,对等待观望、消极懈怠、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提出严厉批评,并及时报告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将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以及20**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的拆除情况每天上报督导组,市政府每周按违法用地发生宗数、拆除宗数、拆除率进行排队通报,每周调度一次。三是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市政府对专项行动中工作落后的乡镇、园区进行约谈,约谈后仍不能完成工作进度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营造整改氛围。电视台、新闻中心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打击违法用地的标语,每周有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新闻,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弘扬正气,对阻挠执法、拒不整改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旧的违法后悔占、新的违法不敢占”的浓厚氛围,全面建立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加强对城乡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力度,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切实保障城乡建设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着眼长效、标本兼治”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依据,进一步落实《荆州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建立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切实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为荆州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书记为政委,区人民政府区长为指挥长,区纪委书记、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公安分局局长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重点组织对东城、西城、城南街道办事处和郢城镇、纪南镇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管和查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考核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三、工作安排。

l、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大力宣传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对优化荆州区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

2、加强舆论监督,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对阻挠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区委、区政府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支持,拥护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3、镇,村(居)委会两级要落实包村包组责任,层层签订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书,于12月316前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区直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如实填报违法建设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和不参与违法建设的承诺书,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后报区纪委监察局,按干部管理权限纳入各级纪委个人廉政建设档案。

(二)清查整改阶段(,012年1月1日至2月29日)。

1、本轮违法建设的查处时间以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施行之日为界定点。

经规划和国土部门依法认定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且必须拆除的,不在此界定时间范围之内:

(1)在已出让的城市建设用地、重点项目及各类待开发地块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2)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建设。

(3)其他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

2、各镇、街道办事处对2008年1月1日以后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区、镇、村:级管理台账,锁定违法建设,实行一户一档,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对界定为违法建设的要在违法建设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公告,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3、规划、土地部门要对所有镇,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违法建设逐一审核界定。认定为违法建设或非法占地的,由规划、土地部门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限期拆除。

4、对目前正在进行和新增的违法建设,查实后一律拆除。对规划或土地部门已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违法建设,在2012年2月2g日前要自拆蓟位。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三)拆除处置阶段(2012年3月18至5月31日)。

1、村(居)委会居民个人违法建设的分类处理意见:

本村人均居住面积为准。对居民基本居住面积内的原旧房面积在城市建设拆迁时按政策评估补偿,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2、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小产权房的处理意见:

单位、个人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小产权房,未经规划、国土部门许可,不符合消防安全、建筑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一律拆除;基本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建筑质量经鉴定合格的一律没收。对违法违规经营小产权房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法律、纪律责任,并没收非法所得。对非法购买小产权房的,一律清退。

3、在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单位违法建设的处理意见:(1)未经规划许可且不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3)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建筑超过使用期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申报,限期拆除.对故意隐瞒、漏报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在程序上按自拆、帮拆、强拆三个环节展开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

四、建立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各镇、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查处和拆除的具体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建立对违法建设巡查、监管的信息员制度.信息员要切实发,军作用,落实责任,如实记载、上报日巡查记录。

(二)建立社会监督制度。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建设情况,监督查违控违工作的落实情况。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设立违法建设曝光台,对违法建设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跟踪查处进度和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三)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对辖区房屋建立完善的一房一档,对所有房屋的现状进行照相锁定,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对拆除后的现场,要组织人员及时清理,避免垃圾积存和场地杂乱,防止违法建设死灰复燃,保证拆除一片,管住一片。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进行基础施工的,由村(居)委会负责拆除;3米以下(未盖板或未封顶)的,由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拆除;3米以上(已盖板或已封顶)的,由镇、街道办事处报请指挥部组织力量进行拆除。

对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荆州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辖区范围内在锁定的违法建设以外,连续发生3起一层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违法建设且未能组织拆除的,给予黄牌警告,由区委、区政府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违法建设查杜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做好恩想动员、政策宣传、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区规划、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围绕重点整治内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要积极探索拆违控违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

中共荆州市荆州区委。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21日印发。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十五

2022年,开发区把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作为主攻方向,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计划。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1-12月,园区经营(销售)收入205.89亿元,同比增长28%;规上企业产值160.32亿元,同比增长20.79%,其中三大主导产业产值(85户规上企业,含永新、华佳)144.38亿元,同比增24.13%,占规上企业产值90.06%;实现工业实体税收(不含永新、华佳)5.79亿元,同比增长31.82%。

(一)聚焦增活力,开发区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各项体制机制改革步伐加快。成立区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制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开发区三定方案已完成初稿,聘任制管理、薪酬激励改革方案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建立“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注册成立市区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已正常运营。设立区产业扶持专项基金,委托华富嘉业制定《区安华股权投资基金组建方案》,成立市徽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正式运营。二是赋权承接工作推进有序。积极与区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依法依规下放管理权限,目前7项赋权已承接到位。三是“标准地”改革工作进展提速。制定《区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区开发区“标准地”改革领导小组。区域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保护评价、节能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评价、水资源论证等10项评估评价已全部完成,“标准地”区域控制性指标体系已经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并报送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研究。

(二)聚焦增动能,三大主导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一是三大主导产业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制定区新材料、智能制造、绿色食品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智能制造、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以申报省级特色产业园区为抓手,加快推进区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特色产业园建设。加大“小升规”企业培育力度,重点培育赏友花业、鑫友新材料、中茶谢裕大等企业上规,新增德力保精工、徽客坊食品、惠久粉末、尚傅科技等规上企业4户,总数达114户。二是智能制造产业园稳步启动。谋划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园,大力培育以精密电子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的高端智能制造企业。目前,第三批非标专项债市区城北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于9月底申报成功。2021年12月,区开投公司完成了对通源服装有限公司的收购,开发区管委会与浙大网新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按照2月底挂网、3月底进场施工的目标倒排时间任务,区开投公司同步推进地块内的租赁企业的腾退工作。三是加快谋划城东工业园发展。先后四次召集相关部门及岩寺镇,泰达、新远、华惠等15家循环园企业和永新、华佳、贝诺、奔马等14家城东片重点企业,召开城东工业园发展谋划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分析下步发展路径。2022年1月19日,编制单位来徽实地调研城东工业园情况,并邀请有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初步构思城东工业园转型发展与二次开发规划的方向。四是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新签产学研合作项目7个,新建中国建研-东远聚酯轻量化新材料研发中心、“聚氨酯胶黏剂市技术创新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共建北京林业大学与华佳产学研融合创新基地。深化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产学研合作,围绕废气废水处理开展技术攻关。打造“(杭州)科创中心”,区国投集团已注册飞地运营管理公司,已有4家企业入驻。申报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1个(汇杰新材料),推进“四千工程”百博入企工作,园区内11家企业与博士签约合作。

(三)聚焦优服务,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提升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1+1+n”工作机制,开发区成立10个疫情防控工作网格小组实时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开展工作宣传,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疫苗接种,目前园区企业职工已做到应接尽接。二是加快完善路网建设。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循环园紫金路延伸段(神剑至潮徽段)已完成箱涵明渠施工;循环园昌平路延伸段已基本完成建设;城北三期经八路(永新新材料至合福高铁段)已完成建设;经七路待土地指标落实后进行路面浇筑;循环园物流通道(岩寺镇周塘至小岩公路)已完成小岩村段通讯、国防、强电迁改工作,正在推进2号桥桥台及小岩水库至小岩村路段土石方施工。三是大力实施“四送一服”。选派126名帮扶干部到全区52家重点企业开展驻企服务,在政策、融资、人才、营商环境等方面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为企解决问题89个,协调解决沿浦金属电力抢修、神剑市政设施维修、锦峰用电、永新新材料接水等问题,保证企业顺利生产,项目有序推进。

(四)聚焦稳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再添动力。一是强化“双招双引”第一战场。实施精准招商、靶向招商、绿色招商,大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绿色环保的优质项目。2021年,园区新引进工业项目24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0个,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二是强化“网格化”联系包保。落实“四督四保”“双进双产”工作要求,深化重点项目网格化常态联系服务工作机制,确保项目推进进程。2021年实现泰达年产1.5万吨偏苯三酸酐扩建(二期)、赏友花业新式茶饮生产项目、锦峰年产4000吨tgic产品技术升级改扩建项目等28个项目开工建设,实现锦峰8400吨环氧树脂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徽客坊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项目、聚酯树脂高浓度废气集中治理项目等38个项目建成投产。三是强力推进低效企业处置。强化“亩产论英雄”导向,修订出台《区工业企业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实施意见》,引导企业通过法院拍卖、政府收储或收购、增资扩股、技改提升、股权转让、资产整体转让等方式完成处置。全年完成低效企业清理处置18户,盘活低效用地面积533.08亩。

(五)聚焦强监管,安全环保再筑屏障。一是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省专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涉及开发区华飞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忠诚化工厂老厂区生产及锦峰纳管污水超标的2件投诉件已于8月5日完成验收。中央环保督察和省专项环保督察投诉件有6件为循环园废气扰民投诉,启动园区废气第三轮深度治理,督促园区12家重点涉气企业加快废气治理设施改造提升,新建废气治理设施6套,累计投资2500万元。经第三方公司监测验证,废气排放浓度远低于国家标准,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验收。二是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整改。反馈的恒(新)远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问题及园区雨水排放超标及双益污水超标问题,市级已进行预验收,省生态环境厅已完成现场验收,待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予以销案;园区重点排污企业雨水端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已完成搭建,正常运行。三是加快提升园区安全环保水平。推进“安全环保管家”项目,目前已完成对全部企业(除在建项目外)的现场诊断工作,第一批11家企业及第二批10家企业已整改完成。推进循环经济园区安全环保智能化监管系统项目,8个监测站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中控中心设备已安装完成,完成与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系统链接,正在进行软件平台调试工作。建立隐患定期排查机制,2021年以来,围绕企业复工复产等开展专项检查37次,夜间巡查300次,不间断对机械冶金电子及小服装等行业开展针对性检查,排查隐患400余处,已全部整改销号。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差距和不足。一是改革进展还不够快。在开发区薪酬制度、聘任制改革工作中,因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改革事项多,造成整体工作推进缓慢,承接各项赋权职能不同程度受到影响;管委会人员编制与所承担任务不协调,开发区工业实体277家,纳入属地管理的租赁企业100余家,但管委会在编在岗人员仅23人,比例为16:1,造成推进工作捉襟见肘。二是工业实体税收增长后劲不足。受“营改增”、增值税留抵退税及国家惠企政策影响,新项目投产后须3-5年才能形成新的税源企业;受环境容量限制等影响,企业限产严重,加之原材料价格及国际物流费用上涨幅度大,市场不稳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三是园区企业人才支撑不足。企业用工存在严重不足,高层次人才缺乏,存在着“难引进、易外流”的现象。特别是智能制造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普遍存在招工难,熟练工人缺乏,人员流动频繁等问题,致使企业的产能提升受到制约,限制企业发展。四是低效企业处置难度不断增加。虽然2021年全力完成低效企业处置18户,但剩余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部分低效企业债务较多且构成复杂,处置成本较大,处置风险较高;一些低效企业厂房适配性不强,优质项目嫁接成功率较低;个别低效企业主处置意愿不强,协商价格偏高。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开发区把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作为主攻方向,全力推进“3139”工业发展行动(推动三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1个百亿和3个五十亿级产业集群,积极培育9家十亿级企业),闻令而动、开局即冲刺,拼字当头、干字为先,奋力谱写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把握全新定位,深耕细作建设高能级平台。紧扣“一区六园”全新定位(循环园转型升级、城北园提质扩量增效、城东园“二次创业”、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园融合发展、丰南经济园换挡升级、做优做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设高能级平台,构筑高质量发展格局。加快精细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华惠、新远、泰达、汇杰等头部企业做大做强,加快聚酯企业整合;加快城北园提质扩量增效,高标准建设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园,新建“标准化”厂房12万平方米,启动实施城北服装产业园;坚持城东“二次创业”规划先行,2月底前完成产业规划编制,率先启动广惠、下街小区起步区建设。一季度,力争实现税收1.5亿元,同比增长13.1%。

二是坚持项目为王,争分夺秒推进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四督四保”“双进双产”和“集中开工”等调度机制,一切围绕项目建设、一切服务项目建设,确保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围绕新材料产业,重点推进中泽新材料二期、华惠年产7000吨电子级tgic、圣戈班汇杰二期、欣苗年产35000吨水性涂装新材料等项目开工建设。围绕智能制造产业,重点推进谷捷年产600万片散热器、万博雷森年产35000吨复合新材料、沿浦弘圣年产740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项目建成投产。一季度,确保鼎利新材料、天马铝业等13个项目建成投产,谷捷二期、华惠科技、沿浦弘圣等14个项目开工建设。

三是聚力双招双引,锲而不舍实现成果转化。把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与8个“双招双引”工作专班深度捆绑,实现招商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围绕打造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百亿产业集群,加快圣戈班汇杰嫁接海普特、eva光伏胶膜项目嫁接汉邦老厂区、欣苗化工嫁接汉邦树脂、新远专用化学品及高性能树脂产品、格瑞稀金属植酸界膜剂、鸿翔化纤助剂、旭冲电子医用干式胶片等在谈项目早日落地建设。围绕打造绿色软包装五十亿产业集群,发挥永新股份在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作用,利用年内建成的年产8万吨新型包装材料项目,推动源点科技、至德新材料、瑞亿新材料等核心节点企业集聚发展。围绕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和机车零配件2个五十亿产业集群,力争招引智能制造产业项目10个以上,加快聚鑫特塑科技、艾肯机械、精锐创意包装、久石科技等企业入驻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园。

四是突出亩均效益,全力以赴盘活低效用地。牢固树立“亩均论英雄”发展理念,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周报告、旬调度、月通报”制度,系统推进处置工作。全面推行开发区区域评估及“标准地”制度,科学评价工业企业亩均效益,依法推动资源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加大对“三未”(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力度,逐地块制定处置方案,重点推进瑞园科技、东昇集团、艾科美博等低效企业嫁接盘活,确保完成18户处置任务。一季度,确保完成3户处置任务,2户启动技改提升,3户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是擦亮服务名片,久久为功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一改两为五做到”。继续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开发区+开投公司+股权基金”运行模式,建立规范产业基金定投机制。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网格化”服务包保机制,深化“四送一服”,护航企业发展,把培育十亿级企业和首发上市企业作为重点方向,竭力协调解决政策、土地、资金等困难,第一时间为企业扫清障碍。加快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做好城北三期经八路、循环园物流通道、循环园大福路、城北振兴大道延伸段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军用光缆改道、给排水、供电、污水管道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有效提升园区承载力。

六是守牢发展红线,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环保。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对照警示片披露问题及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制定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做到即知即改,确保问题不反弹、成效再巩固。完善园区安全环保智能化监管系统体系建设,拓展安全防控监测、大气环境预警、雨污水在线监控等平台功能,对循环园雨水总排口应急闸门联动改造,用“技防”代“人防”,进一步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加大企业安全环保监管和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夏季高温时段安全环保联合预警检查”行动,委托第三方专家参与辅助执法。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十六

成员:杨在山副院长。

潘洪友副院长。

刘洪奎副院长。

高乐宝副院长。

刘霞副院长。

周兴家工会主席。

秦东礼办公室主任。

冯瑞起财务科长。

徐晓宁妇科主任。

葛胜仁保卫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应急办,李玉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兴家兼任副主任。

成员:秦东礼冯瑞起。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十七

河源市东源县以6月17日被省级政府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为戒,化压力为动力,决心奋战20天全面完成违法用地整治任务。该县把打击、查处和整改违法用地行为作为当前县委、县政府的一项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守土有责”责任制,实行责任落实、依法规范、督导问责“三到位”和时间、精力与人力“三集中”,采取铁腕措施,在全县迅速掀起重拳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新高潮。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东源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东源是广东省土地面积第二大县。据悉,东源在省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被查出172个违法用地图斑,面积632.55亩,其中耕地71.85亩。截至7月9日,172个违法用地图斑中除8个违法用地图斑作非立案处理,其余164个违法用地图斑已全部立案查处,立案率为100%,已结案图斑159个,结案率为94.9%。应拆除违法用地图斑31个,面积71806.6平方米,现已拆除29个,面积66320.6平方米,拆除率为93.6%,完成率为92.4%。现已复耕复绿图斑29个,面积102372.5平方米。已没收违法用地图斑24个,面积66946.7平方米,已缴交罚款共121.9万元。

依法规范加强土地管理永远在路上。东源县委书记何广延、县长骆世文表示,东源将认真总结20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加强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依法规范土地管理,确保今后不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努力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十八

8月10日上午,宿城区召开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区委副书记、区长张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认识上再统一,组织力度再加强,执法力度再加强,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坚决打赢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攻坚战”。

会议首先肯定了全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整治工作中还存在单位进展不均衡、重点区域拆违效果不明显等主要问题。会议要求,各相关责任主体要认识上要再统一。会议指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社会关注度高,绝不容许有半点松懈。违建势头不遏制,就会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效应,各乡镇、街道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针对重点违建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全面掀起违法建设整治新高潮。以拆除违建彰显社会公平正义、让拆除违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绝不让违法乱纪、钻空子、不守规矩的人占便宜。

会议要求,组织力度要再加强。违法拆除联合工作组要加强督查力度和支持力度,乡镇要加大巡查防控力度,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会后各乡镇、街道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对违法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发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绝不能大而化之,决不可简单草率,要有针对性做好重点难点拆违工作。耿车镇主要针对开发区征地进行拆除违建;河滨街道重点要做好隆城颐和周边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双庄镇要对剩余散户走司法程序和联合执法程序;蔡集镇要理清思路、自我加压、掌握方法、不甘落后,加速推进拆违工作,一周内有进展、见成效。

会议要求,执法力度要再加强。要组织联合执法,各乡镇、街道要排定重点户,着手组织依法拆除违建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考核办法、奖惩措施,加强违法建设执法力量,对措施不实、力度不够、进度缓慢的,要按照制度奖优罚劣,依法推进违建整治工作“再深化”,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1.集中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工作简报。

2.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简报。

3.犬类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简报。

4.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简报。

5.市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6.2016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简报。

7.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工作简报。

乡委违法用地整顿实施方案篇十九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维护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县3月22号全县城镇建设及六创一迎工作会会议精神,结合皇后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和控制违法建设工作整治活动,为确保清理、治理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集中整治对象。

1、非法占用、买卖土地进行建设的;

2、未办理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或违反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

3、临时建筑物或设施超过使用期限未经批准延期,仍继续使用的;

4、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设施的;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批部门违规批准进行建设的;

6、违反环境卫生标准进行建设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土地违法行为。

二、方法措施。

建设的高压态势。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保护耕地。整治期间各土地管理成员单位要通过宣传车、公告、过街横幅、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依法用地、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合理有序建设的重要性和依法打击非法买卖、转让、出租土地、违法建设的紧迫性,尤其是要重点宣传违法建设治理整顿的政策规定,在全乡营造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达到家喻户晓。

2、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土地资源保护暨土地建筑市场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111任组长,乡纪检书记111、副乡长111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国土资源所。成员单位有:党政办、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各行政村。

告,包村乡干、土地所工作人员和村支书、土地管理员要亲笔签字,一式两份,村留一份,上交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领导小组一份。

第二步,张榜公示。对排查出来的各种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以组为单位在本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乡政府设立举报电话:000000000,公示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0日。

第三步,分类处理(时间5月21日至6月底)。各村对排查出来的各种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要进行分类处理,凡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一律拆除;对不影响村镇规划,方可采取改正措施,责令限期纠正,补办相关手续,足额交纳各种费用,自觉申报并接受处理的,一律从轻处理,反之,将按有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三、全乡各职能单位齐抓共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各村、各职能单位必须在土地整治中,主动向群众公开办证手续,做到政务公开,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坚决清查治理到位。对在清查整治中走过场、支乎应付等失职行为,坚决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建设所:严格按照皇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有关政策,做好土地使用规划。

农业服务中心:对非法侵占土地、破坏林地,造成水土流失、侵占河道,影响防洪现象,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国土资源所:对土地市场非法侵占耕地的各类情况彻底排查,分类造册,严格依法处理,并做好长期监管。

各行政村:积极做好非法占地的监督举报工作。

附:包村人员名单。

1111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