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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乌兰察布市导游词(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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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乌兰察布市导游词(通用10篇)
2023-11-12 20:40:39    小编:

在快节奏的社会中,我们需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放松方式。如何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这是每个国人都应该关注的责任。如果您对总结写作缺乏灵感,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供您参考和借鉴。

乌兰察布市导游词篇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全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21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申报评审人员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从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拨打0474-8321318,也可来信(实名)寄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编012000)。

职业状况:这一块对会计人才的需求是最大的,也是目前会计毕业生的最大就业方向。很多中小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于会计岗位他们需要找的只是“帐房先生”,而不是具有财务管理和分析能力的专业人才,而且,此类公司大都财务监督和控制体系相当简陋。因此,在创业初期,他们的会计工作一般都是掌握在自己的亲信(戚)手里。到公司做大,财务复杂到亲信(戚)无法全盘控制时,才会招聘“外人”记记帐。

薪资情况:新人月薪绝大部分集中在1500元左右。

 

职业状况:大部分外资企业的同等岗位待遇都远在内资企业之上。更重要的是,外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和方法都成熟,对新员工一般都会进行一段时间的专业培训。工作效率高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分工细致,而分工的细致使我们在所负责岗位上只能学到某一方面的知识,尽管这种技能非常专业,但对整个职业发展过程不利,因为你难以获得全面的财务控制、分析等经验。后续培训机会多是外企极具诱惑力的另一个原因。财务管理也是一个经验与知识越多越值钱的职业,而企业提供的培训机会不同于在学校听老师讲课,它更贴进实际工作,也更适用。

薪资情况:新员工的合理月薪在3000元以上,绝大部分外企能解决员工的各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职业状况:所有的事务所工作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累!区别在于很多小事务所所,待遇低,加班不给加班费,杂事多……外资事务所例如普华永道则待遇要好的多,但从某种方面来说,他们的工作任务更重,坊间甚至有传言说在那里是“女人当做男人用,男人当做牲口用”,加班更是家常便饭,著名的“安达信日出”就是指员工经常加班后走出办公楼就能看到的日出。但在事务所确实能学到很多东西,即使是小所,因为人手的.问题,对于一个审计项目,你必须从头跟到尾,包括和送审单位的沟通等等,能充分锻炼能力。大所则是对团队合作以及国际会计准则、专业性、意志等方面能给予地狱般的磨练。

薪资水平:有的小会计事务所月薪只有1000元,大一点的则在3000元左右,外资大所实习生(试用期)都能拿到5000元以上。

薪资水平:银行个人理财咨询师的待遇因区域不同而有差异,但最少也应该在月薪2000元以上。随着经验的增长,收入也必将随之增长。

会计人考上公务员或被招进高校做老师,和其他专业的人从事这些职业一样,有稳定、压力小的优势,也有发展艰难的。

乌兰察布市导游词篇二

1

6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长陶淑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是乌兰察布市发展进程中充满挑战,又富有成效的一年。

8337。

”发展思路为统领,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业绩。

(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面对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的严峻考验,全市上下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加强调度分析,及时解决问题,经济发展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898。

亿元,增长。

8.5%。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51。

亿元,增长。

20%。

增速位居全区前列。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稳步推进实施亿元以上项目。

349。

个,

10。

亿元以上项目。

56。

个。预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944。

亿元,增长。

1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265。

亿元,增长。

11%。

(二)改革开放取得突破。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各领域、各方面

135。

99。

项,精简率。

48%。

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

111。

项、停征。

34。

项。审批和服务类项目即时办结率分别达到。

30%。

90%。

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各类市场主体和注册资本分别增长。

16%。

31%。

303。

万亩、

384。

万亩。财税金融领域改革成效明显。政府和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营改增”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农信社改革深入推进,乌兰察布农商银行、察右前旗农商银行挂牌运营。区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正式启动,京蒙对口帮扶深入推进,集宁海关正式开关,开创了改革开放新局面。

(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坚持稳增长、促转型相结合,把转变发展方式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现代农牧业加快发展。着力完善产业体系、服务体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设施农业和规模养殖业效益不断提升。马铃薯种薯达到

100。

万亩,建成。

250。

公里马铃薯产业带,规模化种植比例达到。

1/3。

冷凉蔬菜达到。

77。

万亩。建成“百千万”养殖园区。

156。

处,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

802。

万头(只)。引进雏鹰、田牧等一批产业化重点项目,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

48%。

提高到。

50%。

新增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

2

个,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达到。

19。

个。认证无公害、绿色产品。

25。

12.6。

亿元,工业用电量增长。

11%。

停产半停产企业启动。

63%。

坚持淘汰与升级并重,拆除。

1.25。

万千伏安以下矿热炉。

25。

台,大型环保矿热炉产能占电石铁合金总产能的。

75%。

切实加强园区建设管理,当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

20。

亿元,园区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

90%。

3

个园区营业收入超百亿元。预计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18%。

11%。

居全区前列。现代服务业态势良好。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成效明显。

77。

亿元。建成。

283。

家便民连锁超市、

23。

70。

1000。

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

90。

亿元,分别增长。

25%。

23%。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大市本级累计投入各类担保资金。

1.8。

亿元,撬动银行贷款。

16.5。

70%。

首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四)城乡面貌显著变化。

中心城区各项规划协同推进,建设用地实现控规全覆盖。村镇体系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完成,乡镇总体规划实现全覆盖。规划实施工作进入自治区前列。城镇化率提高到

46%。

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宜居城镇建设取得实效实施城建项目。

767。

项,完成投资。

152。

亿元。城市人均道路面积。

26.5。

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

81.5%。

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35。

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9%。

万人公共交通拥有量。

9.7。

20。

亿元,完成。

936。

个自然村的“十个全覆盖”任务,惠及。

30。

3

个村列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集宁区白海子等。

14。

215。

公里,总里程位居全区首位。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到。

76%。

通班车率达到。

97%。

呼张客专完成投资。

26。

亿元。支线机场建设工程基本完工。隆胜水库等重点水利项目加快推进。解决。

13。

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实施。

110。

千伏以上电网项目。

16。

个,新增变电容量。

121。

万千瓦。

(五)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硬约束、硬指标,着力呵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乌兰察布。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

93。

万亩、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工程。

15。

万亩,完成草原生态补奖项目。

3600。

万亩。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

apec。

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圆满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六)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保障重点民生支出。预计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

10%。

12%。

144。

10。

亿元,惠及贫困户。

1.4。

万户、龙头企业。

22。

家。实施生态移民扶贫搬迁。

1

万多人。

10。

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就业创业工程成效显著。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36。

万人次,新增城镇就业。

1.7。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

4.8。

万套,基本建成。

3.7。

万套。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3.9。

万户,建设互助幸福院。

2410。

77%。

67%。

新农合市县乡三级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

63%。

73%。

91%。

大病保障救助机制全面建立,惠及城乡居民近。

40。

万人次。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区率先实行困境儿童救助政策。我市被民政部评为“五星级慈善城市”,跻身“中国城市公益慈善百强榜”。

(七)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经费增速全区第一。新建

23。

所农村牧区学校校舍,北京八中分校建成使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达到。

60%。

以上。新建城镇幼儿园。

11。

所,学前三年入正规园率提高到。

70%。

5

320。

33。

33。

30%。

203。

个,集宁文化路等。

3

2

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支持军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双拥创建成果得到巩固。统计、人防、地震、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工作长足发展。

(八)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行政机关和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全面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下降

21%。

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十二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等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办结政务公开、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成效明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市各族干部群众锐意进取、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向所有支持乌兰察布建设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宏观经济环境趋紧,市场主体活力不足,投资稳定增长难度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二是结构性矛盾相对突出。产业结构单一,创新能力不足;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三是民生有待进一步改善。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较大,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四是政府自身建设还需不断加强。一些单位职能转变还不到位,部分干部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加以解决。

2015。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的分析判断和部署要求,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准确把握新常态的大背景、大趋势,积极抢抓新机遇,毫不动摇地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在新常态下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开创新局面。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三篇文章”为统领,着力建设六个基地,培育四大新兴产业;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创新驱动,狠抓改革攻坚,深化区域合作,加强民生保障,推动经济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8%。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

8%。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3%。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1%。

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

9%。

10%。

重点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

50%。

以上和。

100%。

1

2

ppp。

合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领域。用好信贷政策,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融资规模。围绕加快农牧业现代化进程,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围绕加强财税管理,认真执行新《预算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政府全口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向社会全面公开。加强政府项目投资评审,严格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升政府债务管控和化解水平。

做好“三篇文章”,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把“三篇文章”作为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战略,努力拓宽发展的新空间、新路径。加快推进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建设。编制完成长城金三角合作区规划,力争进入国家区域合作战略体系。完善协调机制,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合作。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依托环渤海市长联席会议和京蒙对口帮扶机制,探索园区共建、项目共管、收益共享的合作模式,发展“飞地经济”,建成京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产业升级的助力区、产业发展的拓展区。不断扩大向北开放。争取将善丹呼日勒口岸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加快海关监管场所建设。发展金属、煤炭、木材等进口资源加工产业。扩大劳务输出、境外投资、跨境旅游,开拓俄蒙欧市场。

(二)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60%。

341。

个,当年完成投资。

800。

亿元。重点产业方面,实施农牧业项目。

30。

个,完成投资。

48。

亿元;工业项目。

113。

个,完成投资。

344。

亿元;商贸物流项目。

39。

个,完成投资。

86。

亿元。基础设施方面,实施重点项目。

119。

个,完成投资。

228。

亿元。交通建设重点推进科卓、呼凉丰一级公路等。

17。

个项目,集宁绕城高速全线通车。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和街巷硬化分别完成。

2000。

公里,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到。

85%。

以上,街巷硬化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嘎查村通班车率达到。

100%。

17。

个电网和输变电工程,新增容量。

165。

万千伏安,七家营等。

3

座中型水库基本完工。社会民生方面,实施重点项目。

40。

94。

亿元。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促进农牧民稳定增收。

坚持收缩转移、集约发展,打好绿色牌、走好特色路,实现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

提高规模化发展水平。以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抓手,加快奶牛、肉羊、蔬菜等。

6

20。

万亩,达到。

120。

万亩。以改善结构、提升品质为重点,推广优质专用薯。

80。

万亩,建设马铃薯标准化生产基地。

100。

万亩。建设面向首都的冷凉蔬菜供应基地,重点打造前旗和商都两个。

50。

3

万亩。冷凉蔬菜达到。

80。

万亩,其中设施蔬菜。

19。

万亩。建设绿色畜禽产品供应基地,建成“百千万”规模化养殖园区(场)。

100。

处,创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

30。

30。

万只。扶持奶牛产业发展,新增奶牛。

3

万头,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

80%。

推行肉牛杂交改良技术,年出栏肉牛。

20。

万头。引进扶持生猪肉鸡龙头企业,雏鹰集团。

300。

61%。

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建设家庭农牧场示范点。

50。

个。出台奖励扶持政策,创建自治区级专业合作示范社。

30。

80。

万亩、

100。

15。

52%。

10。

家企业纳入自治区可追溯试点。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

30。

个,新增认证面积。

10。

万亩。“四子王肉羊”、“商都西芹”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鹏亚皮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四)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13%。

11%。

优先发展能源产业。坚持以火电引领风电、光电,新增电力装机。

230。

140。

万千瓦,集宁、兴和。

2

个热电项目建成投产,卓资、兴和、后旗等火电项目开工建设。风电新增装机。

70。

20。

540。

万立方米液化能力,抓好陕京四线呼兴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快卓资、兴和。

5

个天然气项目建设。

30。

30。

万吨以上。电石化工要扩大。

pvc。

pva。

450。

万吨以上的综合产能。冶金产业要重点推动丰镇上泰特种合金项目投产达效,化德天成。

10。

1.25。

3000。

1850。

台(套)。

培育壮大云计算产业。抓住北京地区不再审批大数据中心、华为公司把我市作为云计算中心一级节点的有利机遇,编制云计算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联网、政务服务等云产业,建设“智慧乌兰察布”,打造华北地区重要的大数据中心,把信息产业培育成全市的支柱产业。

提高园区建设管理水平。设立。

1000。

万元扶持资金,以奖代补,引导项目集中、产业集聚。坚持“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鼓励园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培育石墨碳素、羊驼绒服装等特色产业园。

8

个旗县级园区升级为市级园区,争取。

1

2

个市级园区升级为自治区级园区。旗下营工业园区打造自治区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销售收入超百亿元。

(五)壮大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把服务业作为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加大扶持培育力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35%。

85。

1000。

万吨,营业收入。

50。

200。

万吨,营业收入。

20。

15。

亿元。

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业。深入实施“新网工程”。新增便民连锁超市。

249。

21。

个邮政综合服务平台试点,为农牧民提供邮政公共服务和快递物流服务。

5a。

1200。

万人次,旅游收入超百亿元。

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消费需求的新变化,积极培育“四大新兴产业”,打造扩大投资的新领域、增加就业的新空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发展文化休闲产业,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人文资源,推出一批独具民族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和文艺作品,打造创作演出基地,使“民族风”成为乌兰察布又一文化名片。促进养老养生产业,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推进医养一体化,打造“夕阳红”养老服务品牌。繁荣体育健身产业,加快发展民族传统体育、体育健身等产业,打造体育强市。拓展医疗保健产业,推行职高与医院联办专业、联合培训,打造高护、特护、康复品牌。

(六)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顺应京津冀城市群规划布局,承接首都城市功能疏解,打造吸引人口、吸纳资源、吸附产业的城市带和经济走廊。

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围绕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和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编制全市城乡一体化城镇体系规划,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规合一”,促进产城一体化和区域合作互动,构筑层级合理、多点支撑、良性互动的城镇发展格局。中心城区按照“一市两区三组团”发展架构,做好城市出入口、沿霸王河及交通干线等重点地段节点的规划设计工作。旗县市以扩容提质为重点,完善控制性详规、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严格实施城乡规划,保持规划的权威性、连续性、协调性。

282。

项,完成投资。

52。

亿元。建设城镇道路。

119。

公里。启动城镇地下市政管网普查。加强热源厂和供热管网建设,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

87%。

加快实施天然气进城入户工程中心城区新开通公交线路。

2

条,新增公交车。

50。

台,出租车全部实现公司化运营。建设马青地等一批水源地,新建改造供水管网。

209。

14。

条道路的景观绿化工程,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凉城等。

7

个旗县市争创自治区园林县城。大力推进数字城管建设,抓好物业管理升级达标工作,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建设美丽村庄。认真落实“十个全覆盖”工程三年规划,坚持实际实用的原则,全市。

70%。

的嘎查村达到“十个全覆盖”,所有嘎查村(互助幸福院)实现互联互通惠农便民金融服务全覆盖。注重典型引路,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样板工程。

(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筑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100。

万亩、水保治理面积。

105。

万亩,草原建设总规模达到。

500。

万亩。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机制,严格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限期整改制,加大矿山、河道、园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开展四子王旗“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程。

60%。

以上。实施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强化节能减排责任考核,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实施力度,促进国土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大地勘工作力度,加快地勘项目成果转化应用。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把民之所望作为施政所向,优先保障民生投入,优先安排民生项目,优先解决民生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145。

个重点贫困嘎查村的整村推进。发挥扶贫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发放金融扶贫富民贷款。

17。

亿元、农户小额贷款。

2

1

万人。继续实施“暖心煤”工程。扶贫现金直补标准提高到。

2000。

元。对当年入学的。

3000。

名贫困家庭高职、中职、中专学生每人一次性补贴。

1500。

元。扎实开展“扶贫日”活动,构建多元化社会扶贫格局,实现。

10。

万人稳定脱贫,人均纯收入增长。

20%。

1.5。

亿元,带动就业。

6000。

多人。

实施“金蓝领”培训计划,打造更多劳务品牌,免费培训城乡劳动者。

1

万名,新建市级标准化创业园。

4

个、市级就业实训基地。

6

个。转移农牧民就业。

30。

万人,新增城镇就业。

1.7。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

以内。

30。

种。参合农牧民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增加到。

35。

种,慢性病和特种病门诊报销封顶线由。

1

万元提高到。

1.2。

505。

元救助。

2.5。

万套,基本建成。

2.8。

万套。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完成。

3.9。

万户危房改造任务。加强互助幸福院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年”活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乌兰察布”。中心城区实现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示范创建全覆盖,县城实现餐饮示范创建全覆盖。实施名牌战略,启动“市长质量奖”。依法做好第九届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实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抓好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加强人防、地震等防灾减灾工作。

(九)统筹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

12。

所,学前三年入正规园率提高到。

75%。

积极调整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优化区域专业布局,整合资源、形成优势优先发展民族教育,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1

5

家医院创二甲,市中心医院创三甲。深化京蒙医疗帮扶合作,实现每个旗县一家医院与京沪等地医疗机构建立技术协作关系。

15。

70。

周年献礼剧目。整合现有资源,统筹推进体育公园、场馆和设施改造建设,形成举办综合赛事的能力。做好十四运筹备工作。以建设足球训练基地为突破口,与自治区、京津冀和国家相关部门及团体加强对接,建设一批国家级和区域性体育训练基地。落实好计划生育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统筹发展妇女儿童、残疾人等事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法治建设的号角,对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准确把握改革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努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一要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履行政府职能。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二要坚持勤政为民,着力建设服务政府。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深入基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利益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三要坚持求真务实,着力建设实干政府。发扬苦干实干精神,把更多精力用在谋划发展、推动工作上。加强对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的督查落实,提高政府执行力,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四要坚持廉洁从政,着力建设廉洁政府。深入推进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各个环节。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强化行政问责。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完成公务用车改革,把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自觉过“紧日子”,让群众过上“好日子”。

在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同时,着眼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引领“十三五”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事业凝聚人心,实干赢得未来。全市人民的信任与支持,是我们勇于担当、奋勇向前的信心所在和动力源泉。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团结和依靠全市各族人民,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建设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乌兰察布市导游词篇三

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举行了一年一度的两会。作为会议代表之一,我有幸参与其中,深受启发和感动。会议中涉及的各项议题以及与会者的发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有了许多思考。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两个方面来表达我对乌兰察布市两会的心得体会。

首先,乌兰察布市两会让我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对民生关切的重视。在会议的开幕式上,乌兰察布市市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表示,乌兰察布市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之后的会议中,各位代表陆续发言,有的提到教育问题,有的谈及医疗改革,有的关注环境保护等等。他们都积极建言献策,为乌兰察布市的发展出谋划策。这种对民生问题的关切让我深受感动,也让我对党和政府更加信任。

其次,乌兰察布市两会展示了党的执政理念和初心不改。会议期间,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层都进行了发言。他们谈到了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他们强调了党的初心和使命,承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解难题。这种深刻的思想启示让我对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了更多的认识。

此外,乌兰察布市两会还展示了乌兰察布市的发展成果与展望。会议上公布了乌兰察布市近年来在经济、教育、文化、环保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成就。尤其在脱贫攻坚方面,乌兰察布市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国树立了榜样。与此同时,会议也提出了未来乌兰察布市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这些成果和展望让我对乌兰察布市的未来充满信心,也体现出了乌兰察布市党委和政府的决心和努力。

最后,乌兰察布市两会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民主决策的力量。在会议的讨论环节,各位代表就各自所关心的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争辩。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不同角度的问题被提出,不同思路的解决方案被提及。这种开放、民主的氛围让我想起了党的一句话:“党必须有最广泛的密切联系,必须从党员中来的问题,党员中去解决的问题。”乌兰察布市两会充分体现了这句话的内涵,也展示了我们党的民主决策的优势。

综上所述,乌兰察布市两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体会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重视,也看到了党的执政理念的坚持。乌兰察布市的发展成果以及民主决策的力量也让我倍感振奋。作为一名与会者,我将继续关注乌兰察布市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助力乌兰察布市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同时,我也将把乌兰察布市两会带给我的思考和体验带回家乡,与周围的人分享,为建设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乌兰察布市导游词篇四

近日,乌兰察布市两会在热烈的氛围中顺利召开。作为市民的一员,我有幸参与其中,深刻体会到这一重要政治盛会的意义与价值。两会期间,市领导和代表们精神饱满,充分展示了市委市政府的决心与行动。通过与代表们的交流和观察,我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家乡将会更加美好。

首先,乌兰察布市两会为代表提供了一个交流思想、共商发展大计的平台。作为人民代表,他们能够直接传递民意,反映基层问题。政府部门也能够通过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改进工作。我注意到,在两会期间,代表们积极发言,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他们就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政府在决策中提供了重要参考。通过这种形式,政府与人民代表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政策也更能贴近实际。

其次,乌兰察布市两会展示了我们党在乌兰察布市的管理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代表们围绕乌兰察布市的改革发展,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政府部门也积极回应,表示将认真研究并加以修改,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为了推动改革发展,市委市政府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举措和工作重点。这些举措将在实际工作中有所应用,必将带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此外,乌兰察布市两会突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民主决策的重要性。代表们深入调研,走访基层,充分了解广大人民的需求和意愿。他们在发言中不仅代表了个人意见,更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市领导和政府部门也始终把民生放在首位,将人民的需求放在心中。通过两会,市委市政府听取了群众的声音,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这些政策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最后,乌兰察布市两会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政府工作的渠道。市委市政府通过两会向人民群众全面公开、透明地通报了各项工作成果和工作计划。人民群众在两会期间有机会了解政府的工作方向和目标,了解自己所关注的问题得到了哪些解决方案。这种公开透明的方式,增加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互动与信任,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

总的来说,乌兰察布市两会是一次令人鼓舞的政治盛会。通过两会,代表们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政府获得了实质性的建议和意见。市委市政府也倾听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这次两会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通过民主决策,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乌兰察布市的未来会更加美好,人民群众的生活会更加幸福。

乌兰察布市导游词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城乡建设行为,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修改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苏木乡规划和嘎查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苏木乡、嘎查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苏木乡规划和嘎查村庄规划中划定。城市规划区内的苏木乡镇、嘎查村庄以及苏木乡镇规划区内的嘎查村庄不再另行划定规划区。

本条例所称市,是指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设区的市和县级市。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苏木乡规划和嘎查村庄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与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国家或者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为特定地区。特定地区的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特定地区包括开发区、边境口岸、独立工矿区、农林牧场区等。开发区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

第七条单独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第八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十条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并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旗县(含丰镇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工作。规划区内的镇、苏木乡应当设立规划管理机构,承办指定区域的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同时建立市、旗县长审查审定委员会,对重要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审定。

第十二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促进各有关部门之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查处等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示。

城乡规划行政处罚涉及裁量权的,依照《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乡规划,逐步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做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五条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市同时报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旗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苏木乡镇的总体规划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空间结构、发展布局,生态结构,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生态及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十七条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苏木乡规划、嘎查村庄规划的区域。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苏木乡镇规划、嘎查村庄规划,报旗县(含丰镇市)人民政府审批。

嘎查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嘎查村庄村民会议或者嘎查村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十八条苏木乡规划、嘎查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民族特色。

第十九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旗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为了突出城市的特色和景观风貌,应当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同步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报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自治区外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需到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市、旗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向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并依法做好城镇勘测工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市、旗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相应五年期限的近期建设规划,由人民政府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并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地上、地下重要基础设施规划为主要内容,包括国家近年来重点实施的充电设施、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第二十五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在实施城乡规划过程中应当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城市给排水、供热、电力、通信、防灾减灾、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其他专项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规划要求和相关措施应当贯穿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的全过程。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由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市政、园林、水务等部门负责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应当由市、旗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

(二)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

(三)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

第二十七条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应当根据城市降雨、土壤、地形地貌等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建设需求,因地制宜地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

承担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乙级(含)以上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十八条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依法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临时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按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设计要点):

(二)市、旗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同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条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过期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项目。

第三十一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市、旗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市、旗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并制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材料,向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四条规划条件应当包括地块的位置、界线、面积、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日照要求、绿地率、停车位指标、主要出入口方位、道路控制点标高、各类规划控制线、必须配置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

工业、仓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规划条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确需变更的,必须向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并公示;涉及绿地率、道路控制点标高、必须配置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规划条件变更的,需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依法转让后,受让方应当持转让合同、原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及附图等材料,向原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原出让合同的规划条件。

第四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旗县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建设的,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需要分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分期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建设工程开工前以及基础工程或者隐蔽工程施工前,应当依法验线。

第三十九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条件建设或者未按照时序建设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不予规划核实。

第五节临时建设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应当依法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在城市重要道路两侧以及对城市市容影响较大的地区,一般不得审批临时性建设工程。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临时建设、临时用地批准期满前,自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场地。

临时性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在城乡开发建设需要时,必须自行无偿拆除。

第四十二条临时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第四章城乡规划的评估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一般从批准实施之日起,每两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它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经原批准机关授权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论证通过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由同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因总体规划修改对城镇布局和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规划实施中经论证认为确需修改并经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的;。

(三)因实施国家、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重点工程项目涉及公共利益需要修改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修改苏木乡、嘎查村庄规划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五章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第四十八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依法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情况,方便利害关系人查阅监督。

第四十九条市、旗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活动进行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及时制止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建设行为。经市、旗县人民政府授权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后,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市、旗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查处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行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十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五十一条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十二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时,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第五十三条依照城乡规划相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四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五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建议、监督城乡规划实施、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四)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七)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九条市、旗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至五十九条规定的,市、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相关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组成人员依法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监督程序;对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具体处分办法依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乌兰察布市导游词篇六

想必有不少朋友都去过乌兰布统,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乌兰布统景点。

导游词。

供大家阅读参考。

乌兰布统位于大兴安岭余脉和燕山山脉的七老图山交汇处的浑善达克沙地南缘,在开阔的地势中只有一峰突起,山体成赭色,从南向北看去,山形如一个巨大的倒立的瓮,被称为“红坛子山”,蒙语“乌兰布统”。乌兰布统以其美丽的风光著称,人文旅游资源更是远近闻名,有清代乌兰布统古战场遗址、清军营盘遗址、康熙的舅舅佟国纲墓、木兰围场72围之图尔根伊札尔围等。大家可能看过电视剧《康熙王朝》吧,康熙平定噶尔丹叛乱的“乌兰布统之战”就发生在那里。下面我就先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清朝时,蒙古族主要分为漠南蒙古、漠北蒙古、漠西蒙古三部分。蒙古高原上的大漠,史称瀚海。大漠以南为内蒙古,其地域东至吉林、黑龙江一带,西临贺兰山,南接陕西、山西、长城,北靠喀尔喀蒙古。漠北蒙古,也称喀尔喀蒙古,又称外蒙古,东临黑龙江,西至阿尔泰接新疆,南与内蒙相连,北与俄罗斯接壤。漠西蒙古,又称厄鲁特蒙古、卫拉特蒙古,主要游牧于巴尔喀什湖周围。共分四部:准噶尔部、和硕特部、杜尔伯特部、土尔扈特部,土尔扈特西迁后,辉特部又加入四部行列。其中准噶尔意为左翼,后发展强盛起来,统辖四部。

漠南、漠北、漠西蒙古都属清朝版图,但清政府对其控制程度却不同。内蒙古直接在清政府管辖之下,而喀尔喀蒙古和厄鲁特蒙古却若即若离。漠西蒙古准噶尔统辖厄鲁特各部以后,其首领噶尔丹在沙皇唆使下,向漠北进军,击败喀尔喀蒙古,又以追击喀尔喀蒙古为名,南下进入内蒙古境内,进而想占领内蒙古。在这种情况下,与清政府发生战争,从而引发乌兰布统大战。

公元1671年,新疆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取得政权,兼并了周围各部,势力逐渐强大起来。公元1688年(康熙27年)夏,噶尔丹在沙俄的唆使下,悍然点燃了战火,逾杭爱山击败喀尔喀蒙古三部。公元1690年(康熙29年)春,噶尔丹又以追击喀尔喀三部蒙古为名,率三万骑兵,经呼伦贝尔草原,沿喀尔喀河南下直向克什克腾方向袭来。康熙帝听此消息,立即下诏亲征噶尔丹,命抚远大将军裕亲王福全为左翼军,出古北口;命安北大将军恭亲王常宁为右翼军出喜峰口。两军夹击,直奔克什克腾方向。是年七月,噶尔丹进犯至西乌珠穆沁,同清军右翼部队相遇,清军作战失利,噶尔丹长驱直入,破卡伦直逼克什克腾,旋即攻占乌兰布统山南地区。此处距京师不足700里,此情之下,清廷大为震惊。于是康熙帝调集各路将帅,商议对策,进行堵截部署。七月二十日康熙帝自京师直奔波罗和屯(今河北隆化)亲自指挥作战。此期间福全以“先礼后兵”为借口,与噶尔丹互派使节谈判,讨价还价,拖延时间,以布兵力。七月二十九日,在吐力根河南岸一线布置了十二座连营,准备与噶尔丹决一死战。

噶尔丹抢占有利地形,将指挥所设在乌兰布统峰之上,登高临远,临阵指挥。八月一日黎明,清军“设鹿角枪炮,列兵徐进”,日出以后向噶尔丹兵发起总攻。没用多时,清军攻到了乌兰布统山下。噶尔丹以万驼缚足卧地,背加箱垛,蒙以湿毡,环列如栅布设“驼城”,清军几攻不下,将领佟国纲(据说,佟国纲是康熙帝的亲舅舅)率左翼军循河而上,斩杀贼人甚众,进攻时不幸中弹身亡;右翼军因河泥所阻,只好暂时退回原地。在清军主力部队强烈火炮的攻击下,中午,驼城出现了缺口,清军左翼骑兵奋勇向前,冲入驼城,顷刻间驼马的嘶鸣声,将士的喊杀声,兵器的铿锵声弥漫在大红山下。夜幕降临,清军缓退,噶尔丹向清军乞降。黑暗中,拔营遁走,横渡西拉沐沦河,越大积山逃回老巢。这就是举世闻名的“乌兰布统之战”。这场战争粉碎了沙皇俄国借噶尔丹之势侵占中国领土的阴谋,维护了祖国统一,拓展了清政府疆土,是中国近代史辉煌的壮举。为了纪念为国捐躯的“神威大将军”佟国纲,后人把这千亩碧水命名为“将军泡子”。到了夏天,这里湖水清澈,鸿凫戏嬉,水天相连,波平浪静。雨后,常常是浓雾锁山,水气蒙蒙。红色的山峰隐匿在云雾中,美不胜收。据说,您若运气好,在泡子上空还能隐隐约约看到“神威大将军”佟国纲的尊容呢!

乌兰布统南接中原,北连塞外,天然屏障赛罕坝绵延百里,自清朝康熙帝开始,这里就成为皇帝避暑狩猎圣地。196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这里建立北京红山区军马场,如今已被国家体委辟为训练基地。

乌兰布统大草原位于大兴安岭余脉和阴山山脉交汇处,东部为拱起山岭,岭顶平坦,俗称漫甸,海拔平均1500米。境内土质肥沃,雨雪适中,水草丰美,自然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植物505种,主要树种有白桦、山杨、落叶松、云杉、蒙古栎;观赏植物有野菊、芍药、金莲花、干枝梅等。动物有40余种,鸟类160种,主要有马鹿、黄羊、野猪等。河流、漫岭、草原、湿地齐备。是春赏花、夏避暑、秋观色、冬滑雪的好去处。春夏是绿的世界,野花的海洋,珍禽异兽的天堂;秋季满山红遍,层林尽染,姹紫嫣红,是百里红叶的王国;冬季白雪茫茫,银装素裹,典型的北国风光。

1991年,国务院审定公布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时,属避暑山庄外八庙风景名胜区的一个分景区。性质定为以清帝北巡历史文化为主题,以皇家猎场遗迹,古战场遗址,森林草原风光为主要内容,以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融和为特征,具有风景游览、避暑度假和科教文化活动等多种功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一)欧式影视基地。

这里属丘陵与平原交错地带,山缓川平,水草丰盛。有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森林草原结合。这里是森林和草原有机结合,既具有南方优雅秀丽的阴柔,又具有北方粗犷雄浑的阳刚,兼具南秀北雄之美。

二是草甸子广阔。虽不是一望无际,但置身此地,我们必会感触到“天似弯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北朝民歌的意境。

三是“百花草甸”景观。影视基地一带的草甸,每到夏季,草原上一片生机,百花盛开,10余天换一茬花种。您这次来是黄色,过十余天再来也许就是粉色、红色。……每一茬总以领衔花种为主色调,其余各色陪衬其间。有名的、没名的,千姿百态,万紫千红,在大甸子和馒头山坡上编织出一块块的五彩缤纷的地毯,聚成一朵朵扑朔迷离的彩云。蓝天、白云、青山、碧水衬托着喧闹的百花世界,勾勒出一幅幅绚丽多姿的欧式油画。

四是这里的桦林景观,最鲜明的特征是疏密相间,疏可驰马,密不通风。草甸边缘的漫坡,有的地段长满了桦树,大片的桦林密不通风。钻进去,枝叶遮云蔽日,不知道林子有多大。有的地段桦树稀稀疏疏,有单棵的,有三五一簇的,有几十棵成丛的,美不胜收。加上这里的地形富于变化,有草场,有湿地,有峡谷,有山丘。早晚太阳斜照,逆光将一道道山梁打出了高光轮廓线,明暗反差渲染了大环境的朦胧美,构成了一幅幅古希腊油画。

以上四大特色,每年都吸引了数以万计的艺术家到这里采风、创作。

摄影家称这里是摄影之乡,创作基地,是历届大赛大展获奖及优秀作品的高产园地。

美术家称这里是油画临摩的范本,天然画廊。

影视家称这里是露天影棚。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各在这里摄制了60余部影视剧。其中《还珠格格》、《康熙王朝》、《射雕英雄传》、《汉武大帝》等10余部大片的大部分场景都是在这里拍摄的,到这里拍摄部分镜头的影视及广告、专题片更是不计其数。

(二)金莲甸子。

眼前这片大甸子是乌兰布统大草原的核心地带,面积在千顷以上,土质肥沃,水草丰美,是金莲花集中生长的地域之一。晚春和盛夏,这里金莲花、黄花、野百合、红桐萝、虞美人等野花竞相开放,五彩缤纷,争奇斗艳。其中金莲花长势最盛,一片金黄,人称金莲甸子。又名旱地莲、金芙蓉、金梅草,多年生草本植物,生长在海拔1200米的草甸子和林间湿润的沼泽地带。它主要含生物碱、黄酮类物质,具有清热泻火、解毒止痛的功效。既可以入药,又可以当茶饮。用金莲花沏出的茶,琉珀色的茶水中飘出一股清郁的香气,饮上一口,清香郁郁,沁人肺腑,色香味别具风格。盛夏时节,饮上一杯金莲花茶,能驱暑提神,清热泻火,解除疲劳,深得人们喜爱,被誉为坝上“龙井”。一年乾隆率文武大臣来木兰围场,当他登高远望,观赏壮丽景色的时候,发现在碧绿的草滩上,遍布着点点金莲。不由诗兴大发,信口吟出“塞外黄花恰似金钉钉地”的诗句,命群臣应对。大文豪纪晓岗立即曰“京中白塔犹如银钻钻夫”,留下了脍炙人口千古佳对。其实,对塞外金莲赞不绝口的并非只有乾隆一人。据史书记载,康熙来围场秋狝时,恰途金莲开遍原野,康熙即兴赋诗:“正色山川秀,金莲出五台,塞北无竹梅,炎天映日开。”

(三)五彩山。

是观赏次生林秋景的主要景点之一。“五彩”是虚指,实际岂止五彩。每年的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五彩山像是披上了节日的盛装,松树绿、柞树红、杏树紫、桦树白,赤橙黄绿青兰紫,百色争艳,姹紫嫣红。

(四)将军泡子。

将军泡子一带就是乌兰布统之战的主战场。由于地处萨里克河的低洼处,故形成泡子,丰雨年份水面约1.8平方公里。乌兰布统之战,噶尔丹在萨里克河北岸布阵设防,清军在南岸攻击。康熙的舅舅佟国刚率将士攻击,在过河时中弹殉难。据说鲜血流淌不止,积成泡子,清军为纪念佟国刚为国捐躯,隧命名为将军泡子,流传至今。

(五)十二座连营。

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清廷出师乌兰布统,平息民族分裂分子噶尔丹叛军,史称乌兰布统之战。是年6月,康熙皇帝之兄裕亲王福全(时称抚远大将军),出古北口经热河上塞罕坝至此安营扎寨。营房分布于吐力根河南北两岸,范围东西60里,南北20里,立营140座。此是大将军本营计12座,时称12座连营,置土墙、木栅、壕沟,故至今仍留有遗迹,其余营房均为临时帐篷,今天已看不出什么痕迹了。

(六)木兰围场。

木兰围场在史学界、旅游界享有很高的声誉。按时序讲先有围场后有承德避暑山庄。避暑山庄的早期是木兰围场的一处行宫,其功能与地位后来才渐次高于围场。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代王朝,它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段辉煌康乾盛世,界定了中国疆域版图,实施中央集权,对中国疆域内各地区、各民族实施有效统治,有秦以来史无前例。

清朝300年历史,皇帝北巡、木兰秋狝占有突出地位,贯穿“康乾盛世”始终,是清朝历史的一件大事。自康熙十六年(1677年)第一次北巡开始,到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143年中,康熙、乾隆、嘉庆三帝北巡124次、木兰秋狝92次。

康熙三十年(1691年),古北口总兵蔡元上书:“古北口一带边墙,倾塌甚多,请行修筑。”工部等衙门复议,转呈皇上“应如所请”。康熙阅毕,郑重地发了一道不修长城的上谕:“蔡元所奏,未谙事宜。帝王治天下,自有本原,不专恃险阻。秦筑长城以来,汉、唐、宋亦常修理,其时岂无边患?明末我太祖统大兵长驱直入,诸路瓦解,皆莫敢当。可见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是也。如古北、喜峰口一带,联皆巡阅,概多损坏,今欲修之,兴工劳役,岂能无害百姓?且长城延裹数千里,养兵几何,方能分守?蔡元见未及此,其言甚属无益,谕九卿等知之。”

康熙是我国封建帝王中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受儒家思想影响,接受“民心悦、邦本得”的治国之道,他善于以前车之辙,作为后车之鉴,总结了历代王朝修长城的得失,不主张修建的是土筑长城,而是果敢地向长城外面迈出了一步,倾注了毕生精力,游巡蒙古,举行木兰秋狝,实施“怀柔”政策,在塞北构筑了一道人心上的“众志成城”,使塞外雄藩“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

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廷平定了三藩叛乱,随即将军政注重力转向北方,全力解决沙俄入侵及噶尔丹等叛乱问题。同年,清廷以喀喇沁、敖汉、翁牛特、察哈尔、克什克腾旗敬献牧场的名义,设置了皇家猎场——木兰围场。木兰围场界内有高山、漫岭、河流、草甸、森林,动物繁多,适于习武;与蒙古各部道里适中,且距京师至近,便于绥远;周围蒙古盟、旗与清廷关系无隙,利于守卫。围场四面确定之后,周边立木为界,规定“蒙古、民人毋得进入”。此后又根据地势逐渐划分七十二围。设围之初,康熙以阿鲁克尔沁旗多罗郡王额附色色锣、固山额附巴特玛等管领围场,后由附近各旗王轮番管理。康熙四十五年(1760年)设围场总管,官至四品。乾隆十八年(1753年)总管升为三品。围场境内按八旗之制设防卫戍,八旗分四正四隅分置四周出入处,相距二、三十里不等。南部吐力根河南北两岸,就是72围之一,清代称图尔根伊札尔围。

各位游客:

你们好,欢迎你们来到木兰围场,我是你们的导游。

当时的木兰围场,根据地形和禽兽的分布,划分为72围。每次狩猎开始,先由管围大臣率领骑兵,按预先选定的范围,合围靠拢形成一个包围圈,并逐渐缩小。头戴鹿角面具的清兵,隐藏在圈内密林深处,吹起木制的长哨,模仿雄鹿求偶的声音,雌鹿闻声寻偶而来,雄鹿为夺偶而至,其他野兽则为食鹿而聚拢。等包围圈缩得不能再小了,野兽密集起来时,大臣就奏请皇上首射,皇子、皇孙随射,然后其他王公贵族骑射,最后是大规模的围射,承德避暑山庄博物馆内有一幅《乾隆木兰秋图》,生动地描绘了清代围猎的壮观情景。每次围猎,一般要进行二十几天。围猎结束以后,以张三营行宫(现隆化县境内)举行盛大的庆功告别宴会,饮酒歌舞,摔跤比武。并宴请蒙古等王公,按军功大小,予以奖赏。

现在,围场还保留着东庙宫、乾隆打虎洞和石刻、古长城说碑等十几处清代皇帝行围狩猎和北巡围场的文物古迹,以及点将台、将军泡子、十二座连营等古战场遗址。围场不仅是著名的狩猎名苑,更是一个四季分明、气候宜人、风景优美的旅游胜地。优美的自然风光被田纪云副委员长赞为“水的源头、云的故乡、花的世界、林的海洋、珍禽异兽的天堂。”塞罕坝景区一百多万亩森林,一百多万亩草原,为游人提供了回归自然、旅游观光的美好去处。

春夏时节,万顷松涛,清风习习;茫茫草原,繁花似锦,游人徜徉其间,心旷神怡,不知有暑。八月金秋,红叶满山,霜林叠翠,吸引无数国内外游客和艺术家前来观光、摄影、写生。一到冬季,林海雪原,莽莽苍苍、气象万千;雪淞玉树,无限情趣。丰富的冰雪资源为人们提供了滑雪、狩猎的理想场所。

1991年国家建设部通过专家论证把木兰围场确定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随着人们回归自然愿望的增强,来这里旅游的人数不断增加,到1998年年接待游客已达45万人次。同时,木兰围场秀丽的景色也引起了影视艺术家的瞩目,先后有《响铃公主》《四渡赤水》《江湖奇侠传》(郑少秋主演)《荆轲刺秦王》(张丰毅、巩俐主演)《还珠格格》等二百余集影视剧在此完成。

一道绿色长城。

木兰围场自然保护区坐落于华北地区著名河流——滦河的上游地区,集中分布在河北省围场县的西部,总面积5万余公顷,是以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为主的森林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位于内蒙古高原与冀北山地过渡带,远望犹如横亘在冀北山地与内蒙古高原之间的一系列大坝,因此,又有“坝上”之称。由“坝”根向南,则是连接坝上高原和冀北山地的丘陵山地地带,由厚厚的沙土覆盖的古老花岗片麻岩构成的山岭呈浑圆状。这里也是保护区的核心区域,由于森林植被十分丰富,沙土层已被牢牢锁住,使之不能形成流沙。保护区的南部是冀北山地的北端,此区域多为崇山峻岭,山高坡陡,地势险峻,沟壑深幽,林木葱郁,形成了奇特的自然景观。

由于保护区内植被保存较好,森林覆盖率高,形成了区域小气候特征,降水相对充沛。保护区内空气质量较高,蓝天白云,绿草如茵勾勒出保护区如诗如画的壮美画卷。

木兰围场自然保护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了这个保护区必然要担负起护卫京津生态安全的生态特区这一重任。保护区北接浑善达克沙地,南临清代第二政治中心避暑山庄承德,距北京384公里,距天津504公里,生态战略位置十分重要。从高空俯视,辽阔的浑善达克沙地上座座沙丘就像是黄色的浪潮,汹涌澎湃,向南吞噬。星星点点的沙地榆无助地在沙海中挣扎,几片新绿犹如飘落在沙海中的孤叶。沙海的南端则是连接北京正北方向风口的三大风沙通道:小滦河流域风道、伊马图河流域风道、伊逊河流域风道。浑善达克沙地南缘的平均海拔在1400米以上,而京津地区的平均海拔不足50米,浑善达克沙地的风沙在来自西伯利亚冷高压气流的作用下,就像被一台功率巨大的鼓风机吹动,沿着3条风沙通道,居高临下,凶猛地压向京津地区。卡在三大风沙通道入口处的木兰围场自然保护区,犹如一道绿色长城,阻挡着浑善达克沙地的风沙对北京的侵害,遏制了浑善达克沙地南侵的步伐。站在保护区的制高点向北望去,远处浑善达克沙地的沙丘就像海啸掀起的巨浪,气势汹汹,滚滚而来,到了木兰围场自然保护区忠诚的森林卫士脚下,不得不败下阵去,平息下来。木兰围场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草原、湿地,不仅阻挡了风沙,固住了本地的流沙,起到了防风固沙的重要作用,而且还具备着拦洪蓄水、涵养水源的生态功能,成为滦河的主要水源地。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使木兰围场自然保护区成为天然的生物资源、基因资源和植物种质资源库。保护区完好的植被自然状态及完美的森林生态系统,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人类未来的遗产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乌兰察布市导游词篇七

城市规划是一门自古就有的学问,有看过《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吗?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城乡建设行为,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修改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苏木乡规划和嘎查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苏木乡、嘎查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苏木乡规划和嘎查村庄规划中划定。城市规划区内的苏木乡镇、嘎查村庄以及苏木乡镇规划区内的嘎查村庄不再另行划定规划区。

本条例所称市,是指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设区的市和县级市。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苏木乡规划和嘎查村庄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与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国家或者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为特定地区。特定地区的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特定地区包括开发区、边境口岸、独立工矿区、农林牧场区等。开发区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

第七条单独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第八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十条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并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旗县(含丰镇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工作。规划区内的镇、苏木乡应当设立规划管理机构,承办指定区域的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同时建立市、旗县长审查审定委员会,对重要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审定。

第十二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促进各有关部门之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查处等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示。

城乡规划行政处罚涉及裁量权的,依照《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乡规划,逐步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做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五条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市同时报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旗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苏木乡镇的总体规划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空间结构、发展布局,生态结构,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生态及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十七条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苏木乡规划、嘎查村庄规划的区域。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苏木乡镇规划、嘎查村庄规划,报旗县(含丰镇市)人民政府审批。

嘎查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嘎查村庄村民会议或者嘎查村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十八条苏木乡规划、嘎查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民族特色。

第十九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旗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为了突出城市的特色和景观风貌,应当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同步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报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自治区外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需到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市、旗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向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并依法做好城镇勘测工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市、旗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相应五年期限的近期建设规划,由人民政府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并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地上、地下重要基础设施规划为主要内容,包括国家近年来重点实施的充电设施、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第二十五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在实施城乡规划过程中应当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城市给排水、供热、电力、通信、防灾减灾、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其他专项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规划要求和相关措施应当贯穿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的全过程。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由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市政、园林、水务等部门负责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应当由市、旗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

(二)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

(三)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

第二十七条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应当根据城市降雨、土壤、地形地貌等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建设需求,因地制宜地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

承担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乙级(含)以上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十八条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依法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临时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按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设计要点):

(二)市、旗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同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条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过期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项目。

第三十一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市、旗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市、旗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并制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材料,向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四条规划条件应当包括地块的位置、界线、面积、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日照要求、绿地率、停车位指标、主要出入口方位、道路控制点标高、各类规划控制线、必须配置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

工业、仓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规划条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确需变更的,必须向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并公示;涉及绿地率、道路控制点标高、必须配置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规划条件变更的,需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依法转让后,受让方应当持转让合同、原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及附图等材料,向原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原出让合同的规划条件。

第四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旗县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建设的,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需要分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分期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建设工程开工前以及基础工程或者隐蔽工程施工前,应当依法验线。

第三十九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条件建设或者未按照时序建设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不予规划核实。

第五节临时建设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应当依法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在城市重要道路两侧以及对城市市容影响较大的地区,一般不得审批临时性建设工程。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临时建设、临时用地批准期满前,自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场地。

临时性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在城乡开发建设需要时,必须自行无偿拆除。

第四十二条临时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第四章城乡规划的评估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一般从批准实施之日起,每两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它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经原批准机关授权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论证通过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由同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因总体规划修改对城镇布局和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规划实施中经论证认为确需修改并经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的;。

(三)因实施国家、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重点工程项目涉及公共利益需要修改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修改苏木乡、嘎查村庄规划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五章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第四十八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依法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情况,方便利害关系人查阅监督。

第四十九条市、旗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活动进行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及时制止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建设行为。经市、旗县人民政府授权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后,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市、旗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查处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行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十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五十一条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十二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时,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第五十三条依照城乡规划相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四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五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建议、监督城乡规划实施、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四)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七)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九条市、旗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至五十九条规定的,市、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相关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组成人员依法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监督程序;对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具体处分办法依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乌兰察布市导游词篇八

作为一无名无私奉献的导游,通常会被要求编写导游词,导游词是讲解当地的基本情况,介绍风土人情的文章。那么导游词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乌兰布统景点导游词,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乌兰布统位于大兴安岭余脉和燕山山脉的七老图山交汇处的浑善达克沙地南缘,在开阔的地势中只有一峰突起,山体成赭色,从南向北看去,山形如一个巨大的倒立的瓮,被称为“红坛子山”,蒙语“乌兰布统”。乌兰布统以其美丽的风光著称,人文旅游资源更是远近闻名,有清代乌兰布统古战场遗址、清军营盘遗址、康熙的舅舅佟国纲墓、木兰围场72围之图尔根伊札尔围等。大家可能看过电视剧《康熙王朝》吧,康熙平定噶尔丹叛乱的“乌兰布统之战”就发生在那里。下面我就先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清朝时,蒙古族主要分为漠南蒙古、漠北蒙古、漠西蒙古三部分。蒙古高原上的大漠,史称瀚海。大漠以南为内蒙古,其地域东至吉林、黑龙江一带,西临贺兰山,南接陕西、山西、长城,北靠喀尔喀蒙古。漠北蒙古,也称喀尔喀蒙古,又称外蒙古,东临黑龙江,西至阿尔泰接新疆,南与内蒙相连,北与俄罗斯接壤。漠西蒙古,又称厄鲁特蒙古、卫拉特蒙古,主要游牧于巴尔喀什湖周围。共分四部:准噶尔部、和硕特部、杜尔伯特部、土尔扈特部,土尔扈特西迁后,辉特部又加入四部行列。其中准噶尔意为左翼,后发展强盛起来,统辖四部。

漠南、漠北、漠西蒙古都属清朝版图,但清政府对其控制程度却不同。内蒙古直接在清政府管辖之下,而喀尔喀蒙古和厄鲁特蒙古却若即若离。漠西蒙古准噶尔统辖厄鲁特各部以后,其首领噶尔丹在沙皇唆使下,向漠北进军,击败喀尔喀蒙古,又以追击喀尔喀蒙古为名,南下进入内蒙古境内,进而想占领内蒙古。在这种情况下,与清政府发生战争,从而引发乌兰布统大战。

公元1671年,新疆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取得政权,兼并了周围各部,势力逐渐强大起来。公元1688年(康熙27年)夏,噶尔丹在沙俄的唆使下,悍然点燃了战火,逾杭爱山击败喀尔喀蒙古三部。公元1690年(康熙29年)春,噶尔丹又以追击喀尔喀三部蒙古为名,率三万骑兵,经呼伦贝尔草原,沿喀尔喀河南下直向克什克腾方向袭来。康熙帝听此消息,立即下诏亲征噶尔丹,命抚远大将军裕亲王福全为左翼军,出古北口;命安北大将军恭亲王常宁为右翼军出喜峰口。两军夹击,直奔克什克腾方向。是年七月,噶尔丹进犯至西乌珠穆沁,同清军右翼部队相遇,清军作战失利,噶尔丹长驱直入,破卡伦直逼克什克腾,旋即攻占乌兰布统山南地区。此处距京师不足700里,此情之下,清廷大为震惊。于是康熙帝调集各路将帅,商议对策,进行堵截部署。七月二十日康熙帝自京师直奔波罗和屯(今河北隆化)亲自指挥作战。此期间福全以“先礼后兵”为借口,与噶尔丹互派使节谈判,讨价还价,拖延时间,以布兵力。七月二十九日,在吐力根河南岸一线布置了十二座连营,准备与噶尔丹决一死战。

噶尔丹抢占有利地形,将指挥所设在乌兰布统峰之上,登高临远,临阵指挥。八月一日黎明,清军“设鹿角枪炮,列兵徐进”,日出以后向噶尔丹兵发起总攻。没用多时,清军攻到了乌兰布统山下。噶尔丹以万驼缚足卧地,背加箱垛,蒙以湿毡,环列如栅布设“驼城”,清军几攻不下,将领佟国纲(据说,佟国纲是康熙帝的亲舅舅)率左翼军循河而上,斩杀贼人甚众,进攻时不幸中弹身亡;右翼军因河泥所阻,只好暂时退回原地。在清军主力部队强烈火炮的攻击下,中午,驼城出现了缺口,清军左翼骑兵奋勇向前,冲入驼城,顷刻间驼马的嘶鸣声,将士的喊杀声,兵器的铿锵声弥漫在大红山下。夜幕降临,清军缓退,噶尔丹向清军乞降。黑暗中,拔营遁走,横渡西拉沐沦河,越大积山逃回老巢。这就是举世闻名的“乌兰布统之战”。这场战争粉碎了沙皇俄国借噶尔丹之势侵占中国领土的阴谋,维护了祖国统一,拓展了清政府疆土,是中国近代史辉煌的壮举。为了纪念为国捐躯的“神威大将军”佟国纲,后人把这千亩碧水命名为“将军泡子”。到了夏天,这里湖水清澈,鸿凫戏嬉,水天相连,波平浪静。雨后,常常是浓雾锁山,水气蒙蒙。红色的山峰隐匿在云雾中,美不胜收。据说,您若运气好,在泡子上空还能隐隐约约看到“神威大将军”佟国纲的.尊容呢!

乌兰布统南接中原,北连塞外,天然屏障赛罕坝绵延百里,自清朝康熙帝开始,这里就成为皇帝避暑狩猎圣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这里建立北京红山区军马场,如今已被国家体委辟为训练基地。

乌兰布统大草原位于大兴安岭余脉和阴山山脉交汇处,东部为拱起山岭,岭顶平坦,俗称漫甸,海拔平均1500米。境内土质肥沃,雨雪适中,水草丰美,自然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植物505种,主要树种有白桦、山杨、落叶松、云杉、蒙古栎;观赏植物有野菊、芍药、金莲花、干枝梅等。动物有40余种,鸟类160种,主要有马鹿、黄羊、野猪等。河流、漫岭、草原、湿地齐备。是春赏花、夏避暑、秋观色、冬滑雪的好去处。春夏是绿的世界,野花的海洋,珍禽异兽的天堂;秋季满山红遍,层林尽染,姹紫嫣红,是百里红叶的王国;冬季白雪茫茫,银装素裹,典型的北国风光。

1991年,国务院审定公布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时,属避暑山庄外八庙风景名胜区的一个分景区。性质定为以清帝北巡历史文化为主题,以皇家猎场遗迹,古战场遗址,森林草原风光为主要内容,以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融和为特征,具有风景游览、避暑度假和科教文化活动等多种功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一)欧式影视基地

这里属丘陵与平原交错地带,山缓川平,水草丰盛。有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森林草原结合。这里是森林和草原有机结合,既具有南方优雅秀丽的阴柔,又具有北方粗犷雄浑的阳刚,兼具南秀北雄之美。

二是草甸子广阔。虽不是一望无际,但置身此地,我们必会感触到“天似弯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北朝民歌的意境。

三是“百花草甸”景观。影视基地一带的草甸,每到夏季,草原上一片生机,百花盛开,10余天换一茬花种。您这次来是黄色,过十余天再来也许就是粉色、红色。……每一茬总以领衔花种为主色调,其余各色陪衬其间。有名的、没名的,千姿百态,万紫千红,在大甸子和馒头山坡上编织出一块块的五彩缤纷的地毯,聚成一朵朵扑朔迷离的彩云。蓝天、白云、青山、碧水衬托着喧闹的百花世界,勾勒出一幅幅绚丽多姿的欧式油画。

四是这里的桦林景观,最鲜明的特征是疏密相间,疏可驰马,密不通风。草甸边缘的漫坡,有的地段长满了桦树,大片的桦林密不通风。钻进去,枝叶遮云蔽日,不知道林子有多大。有的地段桦树稀稀疏疏,有单棵的,有三五一簇的,有几十棵成丛的,美不胜收。加上这里的地形富于变化,有草场,有湿地,有峡谷,有山丘。早晚太阳斜照,逆光将一道道山梁打出了高光轮廓线,明暗反差渲染了大环境的朦胧美,构成了一幅幅古希腊油画。

以上四大特色,每年都吸引了数以万计的艺术家到这里采风、创作。

摄影家称这里是摄影之乡,创作基地,是历届大赛大展获奖及优秀作品的高产园地。

美术家称这里是油画临摩的范本,天然画廊。

影视家称这里是露天影棚。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各在这里摄制了60余部影视剧。其中《还珠格格》、《康熙王朝》、《射雕英雄传》、《汉武大帝》等10余部大片的大部分场景都是在这里拍摄的,到这里拍摄部分镜头的影视及广告、专题片更是不计其数。

(二)金莲甸子

眼前这片大甸子是乌兰布统大草原的核心地带,面积在千顷以上,土质肥沃,水草丰美,是金莲花集中生长的地域之一。晚春和盛夏,这里金莲花、黄花、野百合、红桐萝、虞美人等野花竞相开放,五彩缤纷,争奇斗艳。其中金莲花长势最盛,一片金黄,人称金莲甸子。又名旱地莲、金芙蓉、金梅草,多年生草本植物,生长在海拔1200米的草甸子和林间湿润的沼泽地带。它主要含生物碱、黄酮类物质,具有清热泻火、解毒止痛的功效。既可以入药,又可以当茶饮。用金莲花沏出的茶,琉珀色的茶水中飘出一股清郁的香气,饮上一口,清香郁郁,沁人肺腑,色香味别具风格。盛夏时节,饮上一杯金莲花茶,能驱暑提神,清热泻火,解除疲劳,深得人们喜爱,被誉为坝上“龙井”。一年乾隆率文武大臣来木兰围场,当他登高远望,观赏壮丽景色的时候,发现在碧绿的草滩上,遍布着点点金莲。不由诗兴大发,信口吟出“塞外黄花恰似金钉钉地” 的诗句,命群臣应对。大文豪纪晓岗立即曰“京中白塔犹如银钻钻夫”,留下了脍炙人口千古佳对。其实,对塞外金莲赞不绝口的并非只有乾隆一人。据史书记载,康熙来围场秋狝时,恰途金莲开遍原野,康熙即兴赋诗:“正色山川秀,金莲出五台,塞北无竹梅,炎天映日开。”

(三)五彩山

是观赏次生林秋景的主要景点之一。“五彩”是虚指,实际岂止五彩。每年的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五彩山像是披上了节日的盛装,松树绿、柞树红、杏树紫、桦树白,赤橙黄绿青兰紫,百色争艳,姹紫嫣红。

(四)将军泡子

揩军泡子一带就是乌兰布统之战的主战场。由于地处萨里克河的低洼处,故形成泡子,丰雨年份水面约1.8平方公里。乌兰布统之战,噶尔丹在萨里克河北岸布阵设防,清军在南岸攻击。康熙的舅舅佟国刚率将士攻击,在过河时中弹殉难。据说鲜血流淌不止,积成泡子,清军为纪念佟国刚为国捐躯,隧命名为将军泡子,流传至今。

(五)十二座连营

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清廷出师乌兰布统,平息民族分裂分子噶尔丹叛军,史称乌兰布统之战。是年6月,康熙皇帝之兄裕亲王福全(时称抚远大将军),出古北口经热河上塞罕坝至此安营扎寨。营房分布于吐力根河南北两岸,范围东西60里,南北20里,立营140座。此是大将军本营计12座,时称12座连营,置土墙、木栅、壕沟,故至今仍留有遗迹,其余营房均为临时帐篷,今天已看不出什么痕迹了。

(六)木兰围场

木兰围场在史学界、旅游界享有很高的声誉。按时序讲先有围场后有承德避暑山庄。避暑山庄的早期是木兰围场的一处行宫,其功能与地位后来才渐次高于围场。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代王朝,它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段辉煌康乾盛世,界定了中国疆域版图,实施中央集权,对中国疆域内各地区、各民族实施有效统治,有秦以来史无前例。

清朝300年历史,皇帝北巡、木兰秋狝占有突出地位,贯穿“康乾盛世”始终,是清朝历史的一件大事。自康熙十六年(1677年)第一次北巡开始,到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143年中,康熙、乾隆、嘉庆三帝北巡124次、木兰秋狝92次。

康熙三十年(1691年),古北口总兵蔡元上书:“古北口一带边墙,倾塌甚多,请行修筑。”工部等衙门复议,转呈皇上“应如所请”。康熙阅毕,郑重地发了一道不修长城的上谕:“蔡元所奏,未谙事宜。帝王治天下,自有本原,不专恃险阻。秦筑长城以来,汉、唐、宋亦常修理,其时岂无边患?明末我太祖统大兵长驱直入,诸路瓦解,皆莫敢当。可见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是也。如古北、喜峰口一带,联皆巡阅,概多损坏,今欲修之,兴工劳役,岂能无害百姓?且长城延裹数千里,养兵几何,方能分守?蔡元见未及此,其言甚属无益,谕九卿等知之。”

康熙是我国封建帝王中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受儒家思想影响,接受“民心悦、邦本得”的治国之道,他善于以前车之辙,作为后车之鉴,总结了历代王朝修长城的得失,不主张修建的是土筑长城,而是果敢地向长城外面迈出了一步,倾注了毕生精力,游巡蒙古,举行木兰秋狝,实施“怀柔”政策,在塞北构筑了一道人心上的“众志成城”,使塞外雄藩“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

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廷平定了三藩叛乱,随即将军政注重力转向北方,全力解决沙俄入侵及噶尔丹等叛乱问题。同年,清廷以喀喇沁、敖汉、翁牛特、察哈尔、克什克腾旗敬献牧场的名义,设置了皇家猎场——木兰围场。木兰围场跨内有高山、漫岭、河流、草甸、森林,动物繁多,适于习武;与蒙古各部道里适中,且距京师至近,便于绥远;周围蒙古盟、旗与清廷关系无隙,利于守卫。围场四面确定之后,周边立木为界,规定“蒙古、民人毋得进入”。此后又根据地势逐渐划分七十二围。设围之初,康熙以阿鲁克尔沁旗多罗郡王额附色色锣、固山额附巴特玛等管领围场,后由附近各旗王轮番管理。康熙四十五年(1760年)设围场总管,官至四品。乾隆十八年(1753年)总管升为三品。围场境内按八旗之制设防卫戍,八旗分四正四隅分置四周出入处,相距二、三十里不等。南部吐力根河南北两岸,就是72围之一,清代称图尔根伊札尔围。

乌兰察布市导游词篇九

乌兰察布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个重要城市,每年的两会都是这座城市治理的重要时刻。近期,乌兰察布市的两会圆满落幕,吸引了大量市民的关注。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有幸参与了其中的一些议题讨论,并从中受益良多。在此,我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

首先,作为一名市民,参与两会议题的讨论让我感受到了更多关于城市发展的信息。乌兰察布市的两会着重讨论了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议题。这使我对乌兰察布市的发展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我了解到,乌兰察布市正在积极推进产业升级,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同时,乌兰察布市也在大力推进城市绿化,保护生态环境。此外,对于教育医疗的发展,两会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医疗服务。通过参与两会,我对乌兰察布市的未来发展充满了信心。

其次,两会是市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渠道。在两会期间,市民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参与,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看法。我也通过向议题的相关负责人提问的机会,将我对于城市垃圾处理和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提了出来。通过与其他市民进行讨论交流,我也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了其他市民对于城市发展的期待和诉求。参与两会,让我充分感受到自己作为一名普通市民的责任和担当,也让我更加了解到市民与政府之间的互动与合作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

再次,参与两会议题的讨论让我对市民的利益保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就民生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他们聚焦社会热点,关注市民的生活需求,提出了一系列解决问题的建议和举措。在教育医疗方面,代表委员们提出了加大教育和医疗资源的投入,提高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医疗保障。在环境保护方面,代表委员们呼吁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建设更加美丽的家园。通过参与两会,我真切体会到市民的利益是两会关注的重点,而合理保障市民的利益是两会的责任和使命。

最后,两会期间的各项决策将对市民的生活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两会期间,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决策并不是一纸空文,而是需要转化为实际行动。我相信,乌兰察布市政府将会根据两会达成的共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推动议题的落实。例如,对于城市环境的改善,政府将会督促相关部门加大环保力度,确保环境治理取得实效。对于交通状况的改善,政府将会推动交通设施的建设,提高整体交通网络的效率。通过两会的决策和实际行动,市民的生活将会得到实实在在的改善。

总而言之,乌兰察布市两会是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重要机会,也是市民了解城市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两会议题的讨论,市民可以了解更多关于城市发展的信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关注市民的利益保障,并见证决策的落实。相信这次两会将为乌兰察布市的未来发展带来更多机遇和希望。

乌兰察布市导游词篇十

1饲草饲料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1饲草饲料产业发展现状乌兰察布市拥有草原总面积5152万亩.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场4600万亩,主要分布在阴山北麓的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境内.正常年份年产干草近170万t;人工种草保有面积400多万亩,正常年份年产干草109万t:人工种植饲用灌木保有面积341.8万亩:退耕种草见效面积已达800万亩,年产干草216万t:饲用农作物种植稳定在220万亩以上,其中玉米播种面积200万亩以上;青贮饲料产量200万t:可利用秸秆146万t.

作者:丁国梁dingguoliang作者单位:乌兰察布市家畜改良工作站刊名:饲料广角英文刊名:feedchina年,卷(期):2009“”(4)分类号:s8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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