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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通用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3-31 19:48:43 页码:12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通用3篇)
2023-03-31 19:48:43    小编:zdfb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篇一

第十二条民族预科生入学一年后经考核择优进入预选专业。

第十三条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由于师资等所限,入学后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日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致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其它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篇二

第十七条学费标准:护理、助产、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每学年每人4800元;中医学、蒙医学每学年每人4500元。

第十八条各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电话:0474-8303030, 0474-8303031,

传    真:0474-8303031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邮    编:012000

第二十二条学校网址:http∥

附则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篇三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19

第四条 校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职教园区

第五条 办法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概况: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普通专科教育为主,涵盖中职教育和成人函授教育,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国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由校本部和一所二级甲等附属医院两部分组成,设有护理系、临床医学系、医学检验系、药学系、中医系和蒙医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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