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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民居建设观摩学习活动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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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民居建设观摩学习活动上的讲话
2022-10-26 18:32:41    小编: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在新民居建设观摩学习活动上的讲话一

一、德

在参加新警培训期间,本人深深体会到人民警察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使命,自觉在很多方面与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尚有差距,在警校老师和区队领导的指引下,本人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觉悟,并体现在日常的生活学习和训练中,摒弃大学时代松垮作风,从思想上真正实现由一名普通学生向一名合格人民警察的转变,为进入公安队伍踏出坚实的第一步。后分配至市局法制处工作,得到了处领导和各位老师的帮助和教诲,又恰逢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如火如荼的展开,虽然我不是共产党员,但这次活动同样使我受到了一次极其深刻的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巫局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等的学习,以及积极参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让我深刻认识和理解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感。这次教育活动,对我正确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指明了方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自身的理论水平,从而夯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使我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不足,坚定的围绕在党组织周围,努力向党组织靠拢,争取在思想上、行动上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与此同时,通过市局的各种警示教育活动,也使我明白公安队伍作为一支纪律部队,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出台了“五条禁令”等警纪铁规,本人作为公安队伍中的一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铭记人民警察的身份和责任,以健康良好的状态投身于本职工作。

二、能

公安机关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努力在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上下功夫。这是对整个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总体要求。我作为一名进入公安队伍不久的新警,要以提高公安机关“四个能力”为指导思想,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在进入公安队伍最初的四个月时间是在新警培训中度过的,这期间,我担任班长,主要配合区队领导展开各项工作,得到区队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同时,区队领导也指出了我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给了我宝贵的意见和帮助。进入市局法制处后,我从事的主要是内勤工作,我始终以满腔热情投入到每一项工作中去,尽己所能做好交办的各项工作,在诸多老师的帮助下,边问边学边做,已能独立完成部分工作。越是深入的接触到各项工作,越是觉得自己在学校里所学的太少,作为法制部门的内勤,要求对公安相关法律法规都要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这方面本人存在较大的差距,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三、勤

勤,不仅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生活状态。进入公安队伍以来,我一直保持对工作的热情,以积极向上、奋发蓬勃的精神状态面对工作,虽说工作中也会产生偏差,但在错误中不断反省,不断学习,不断成长,努力做到“勤工作”。另一方面,法制部门承担着公安法律服务、保障和执法监督工作的职能,对法学理论和执法实践都有着相当高的要求,本人在工作期间努力学习公安有关法律法规,把握领导给予的每一次学习机会,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法规意识和实际从警能力,希望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制民警,努力做到“勤学习”。此外,提高对“大练兵”活动的政治认识,积极响应市局号召,开展大练兵。本人毕业于地方院校,对于警务技能和体能方面都有所欠缺,但身为一名人民警察就该有警察的身体素质和技能,不仅在大练兵考核评估期间要练,更要持之以恒的练下去,练出好身体,练出好精神,练出警察的好形象,努力做到“勤训练”。

四、绩

进入公安队伍工作刚满一年,所做的都只是一个警察该做的本职工作,没有什么成绩,只能说通过一年的工作有所收获。四个月的新警培训让我对警察有了纪律部队的印象,让我学到了公安业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在理论考试和警务技能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被评为“优秀学员”,这是我进入公安队伍的第一个荣誉,也让我对今后的公安工作充满了期望和信心。分配至市局法制处后,主要从事内勤工作,制作统计各类报表和总结、法制网页中有关信息部分、各类法制会议的会务和记录工作、法律法规库的充实整理以及学习审核、整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等工作。在这过程当中,渐渐发现仅有对工作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学习,而这期间的收获也就是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缺点,一方面,从事内勤工作要克服心浮气燥的工作状态,面对纷繁的信息和数据要冷静细心、不厌其烦;另一方面,面对各项工作要懂得思考,考虑问题要全面细致;再者,要不断的学习,因为法律法规是不断完善变化的,不仅要随之一起充实,还要有自己的见解和看法等等,这些方面都是我所欠缺的,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慢慢的改进,不断的完善自我,逐步完成一名新警向合格的警察乃至一名优秀的警察的转变。

以上是本人的总结,请领导对我的工作加以批评指正,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

在新民居建设观摩学习活动上的讲话二

甲方(担保人)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

丙方(反担保人)_______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x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x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x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 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x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

第四条

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x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

(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

(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乙方、丙x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对其违约行为、信用度低下进行公告,乙方、丙x承担公告费用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担保人)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

丙x(反担保人)_______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

日期:_______

在新民居建设观摩学习活动上的讲话三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利息计算方式为:按月计算,即每月应付利息= 借款本金 × 月利率。借款起息日为出借人转账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个付息日或最后一个付款月为非整月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第六条 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借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3.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 。

第八条 本合同第七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借款人办妥相应借款手续后,出借人在 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一条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借款人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或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六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发生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

3.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4.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做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5.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0.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担保人为自然人时健康状况恶化或被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时;或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下列第 项担保:

1.保证(详见编号为 《保证合同》);

2.抵押(详见编号为 《抵押合同》);

3.质押(详见编号为 《质押合同》);

4.其它: 。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3.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出借人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及经营情况等的监督;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或担保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出借人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

5.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规定未及时通知出借人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发生可能危及出借人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出借人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日利率×(1+ %)×拖欠的本金数额,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执行的合同期内日借款利率×(1+ %)×实际挪用金额。

第二十七条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款和第二十六条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九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条 出借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借款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emall:

第三十一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三十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特别提示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五、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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