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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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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优质18篇)
2023-11-12 23:54:36    小编: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时常需要写报告来传达信息和展示研究成果。报告中的语言应该简明扼要,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术语和表达方式。希望以下报告例子能够激发你撰写报告的灵感,让你写出更好的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一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同时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20000的比例配备;并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注重加强工作专班队伍建设,从20xx年起,对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实行考试聘用制度,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录用的专管员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2、落实经费保障体系。为切实保障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将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预算,20xx年列支20万元,并将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20xx年列支16万元。今年,县财政还增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改印费用16万元。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筹建了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加强动态实时监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

4、强化责任考核体系。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将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强化政府的引导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我们还制定了《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公安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用制度强化责任,形成了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合力,推进了科学化管理。

(二)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1、不断完善基金收缴方式。20xx年合作医疗刚开始进行试点时,有的地方先登记后收费,出现了治病了的愿意交费,没生病的人不愿交费的现象。为有效解决合作医疗统筹费收缴难、效率低的问题,以及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的问题,从20xx年开始,我们实行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试行以来运行良好,共有42.7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收缴率为100%。

2、切实规范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看不到钱。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

3、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我们积极探索并成功实施了五项管理制度,有效地将医疗费用控制在支出能力之内。一是实行住院医疗费总额控制制度。对各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制定了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标准,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2300元以内;乡镇卫生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000元以内。凡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人均医疗费超过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制度。制订了《公安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197项,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三是实行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控管制。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控制在5%以内,县级控制在10%以内,市级控制在25%以内,超过规定比例的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从补偿基金拨款中扣出。四是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就诊医院必须将住院病人一日消费卡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费。五是实行药价公示控管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实价进药,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一律实行顺价销售,销售价格公开、公示。

3、严格加强对补偿费用的审核监管。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医院直接补偿;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负责对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出的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并责令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住院情况的实时监督,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截止20xx年12月,共查处冒名顶替行为10起,扣减违规收费、违规补偿金额32073元,处罚定点服务医疗机构1个。

(三)以人为本,合理补偿,让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1、不断调整完善补偿政策。在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指导下,我们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及预测,先后4次调整了有关补偿政策。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50元,地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00元上调至400元,引导病人合理分流;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地方病血吸虫病、住院分娩、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伤害等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三是将中风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肺结核等七种慢性病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四是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将中医医疗机构、组方中药饮片、自制中成药、适宜技术均纳入了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2、充分尊重参合农民的权益。尊重患者的择医权,实行合作医疗一证“走”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本县范围内各县、乡(镇)、村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住院治疗直接补偿,门诊属地报销,让参合农民充分行使自主择医权,防止层层设卡截留病员,消除医疗隐患,并促进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尊重参合农户的知情权。实行合作医疗公示制,将《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挂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补偿结算处,方便参合人员对照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月初将上月在其处住院治疗并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的病患者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3、尽力扩大合作医疗保障程度。为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最大的'优越性,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我们推行了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底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实行,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50%的,补偿保底到50%;在县二人民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35%的,补偿保底到35%;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费用30%的,补偿保底到30%;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总额20%的,补偿保底到20%。另外,我们还推行了二次补偿制度,如果合作医疗基金节当年余较多,则对患者进行适当的二次补偿。如20xx年对部分重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60多万元。

4、积极探索门诊合作新方式。20xx年,我们在埠河、麻豪口两个乡镇对门诊补偿进行了不同模式的试点。埠河镇实行的是“镇级统筹,合医不合药”的办法,主要是对门诊服务费全免和对常规检查费用减免,但对药费不进行补偿。麻豪口镇采取的是“镇级统筹,既合医又合药”的办法,即对门诊按医疗费的20%的比例补偿,并设立封顶线,每次不超过6元;单项检查费在40元以下的按20%进行补偿,超过40元部分不予以补偿。一年多来,两个乡镇门诊合作补偿的方式运行基本稳定,体现了“农民互助、政府补助,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得到了农民的认可。

目前全县参合农民达到43万人,基金运行规模达到1645万元。20xx年,在确保人平10元的门诊补偿全部落实的前提下,共有11916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金额680.3万元,列支慢性病补偿、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健康体检等228.9万元,大病统筹资金节余99.2万元,大病统筹资金有效使用率达到91.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二

2010以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呈较快增长趋势,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科学规范管理,合理支出,薛城区强化定点医疗协议管理,不断创新机制,2012年初与区定点医院签订“总额控制、单病种结算”等内容的协议,并在平时医管工作中做好实时医保网络监管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继续加大医保管理稽核力度,明确职责,采取日常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定点医院定岗医师制度,将定岗医师住院费用考核项目标准纳入检查范围,工作人员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定点医院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杜绝医疗违规行为的发生。

1.2稳步推行。

扩大定点医院范围,实现联网审核结算,提高服务效率。薛城区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与定点医院实现了联网结算,简化结算方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广大居民参保人员就医,同时减少就医资金占用,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在此基础上,继续不断深入实现联网工作,对新纳入该区医保定点范围的乡镇及矿区驻地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及时完成微机联网工作,给广大城镇参保居民的就医报销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受到了参保人员的好评。进一步提高统筹金报销比例,让城镇参保患者得到更多实惠。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初,城镇职工居民医疗统筹金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医疗费报销水平平均达到70%,即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分别提高为80%、70%、60%。2012年12月初,根据市医保文件调整扩大了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有关政策,在新的标准下,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得到扩大,从原来的11种疾病调整为41种疾病,提高了门诊慢性病报销标准,由原来按50%报销比例标准提高到70%的标准。同时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即可参保,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减轻了广大参保居民的个人医疗负担,让城镇参保患者得到更多实惠。

1.3服务与管理并重。

2012年薛城区离休干部138人,平均年龄已达87岁,医疗总体需求大,基金支付压力较大。在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方面,该区采取服务与管理并重。为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与服务工作,争取及时足额地支付每个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用,2012年继续对区定点医疗机构离休干部医疗费实行总额控制管理,并对大额医疗费用进行跟踪服务管理。继续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公示制度,以确保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更加合理有序。

1.4加强工伤保险管理。

继续实行工伤认定、费用审核联审联签制度,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加大薛城区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力度,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工伤备案、转院制度。从制度上完善了工伤保险的管理程序,强化了工伤保险就医管理。确定工伤定点康复医院,规范工伤康复就医。实现工伤、生育保险网络化管理和社会化发放工作。

一是随着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推向深入,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医疗保险待遇逐步提高,个人续保缴费渠道不畅通造成参保居民缴费不及时;二是扩面征缴难度大,特别是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存在着有病参保,无病不保的现象;三是市级统筹政策实行以后,医保缺乏统一的规范性业务操作程序,有关部门缺乏协调,工作运行效率偏低;四是医保定点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目前随着各种政策的出台将各个医院及社区门诊纳入定点范围,但是医保处缺少足够的人员对其进行日常监管,特别是对定点药店,有时甚至是疏于管理,造成了较差的社会影响;五是由于新医学科学技术的引进应用和医疗消费水平提高,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医疗费用控制缺乏有效制约措施,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压力逐年递增。

一是拓宽交费渠道,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拓宽交费渠道,探索制定续保缴费新机制,保证参保人员能够及时续费,增强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抗风险的能力;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费工作下移,依托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和社会化服务站现有网络平台,参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和管理模式,将业务经办网络延伸到保障所和服务站;铺设网络,购置计算机软硬件设备,视需要为其开放人员信息查询、续费、参保登记等业务权限,参保居民可就近到各点进行续费或参保登记,由保障所向参保居民出具由市财政局印制的定额发票,各保障所定期(每周)向业务主管机构财务上缴所收保费,由财务科根据发票底单予以核对、确认;突出重点,充分挖掘扩面资源,做好自由职业者的参保工作,做好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二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科学规范就医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继续强化定点医院“协议”管理,细化服务内容和控制指标,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协议重点抓好医疗服务、诊疗项目、用药目录、网络一体化管理和总额控制、单病种结算管理等几个方面,继续推行完善定点医院定岗医师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院执业医师监控系统,运用科学量化指标,重点监督管理定点医院执业医师在参保患者诊疗过程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各项医疗不合理支出,确保就医规范和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完善总额控制、单病种结算和异地结算等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总额控制管理,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积极推行市内、省内异地网络结算管理服务工作。通过管理上的科学控制,使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支出管理更加合理、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真正让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减轻,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更加安全、高效,一定程度上缓解参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强化医保网络化管理,简化结算程序,尽快实现社保一卡通就医结算工作。四是积极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各项基础工作,大力完善医疗保险全程网络信息化管理,努力建立一个功能齐全、运行安全、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险网络管理系统,完善定点医院网络及时监控和即时结算管理,强化医保服务体系建设,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实现社保一卡通医保就医管理与服务工作,精心打造医保服务平台,开创医保网络化、科学化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三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住院治疗,可获得住院期间包括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输液费、输血费、输氧费、常规影像检查以及常规化验(血、尿、大便常规)费用的补偿。

住院医疗费补偿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标准为:镇级定点医疗机构80元,市中医院100元,市妇幼保健院150元,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泰康医院、南城卫生院城区部、开发区卫生院、卫校附院、爱普眼科医院20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封顶线为50000元,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每个人在1年内住院医疗费累计补偿总额不超过50000元。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下时由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后的医疗费用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基金中按比例补偿:

(一)在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8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80%;。

(二)在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10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70%;。

(三)在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15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65%;。

(五)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501元至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补偿40%;5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45%。

参合农民因危、急、重症等情况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的,其门诊紧急抢救费并入住院费用中报销;参合农民在一年内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取消住院起付线标准。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定点村卫生室、卫生院门诊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服务机构直接从合作医疗证门诊家庭帐户中扣减;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由就医者持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回户口所在地定点村卫生室办理补偿手续。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服务机构在就医者出院结算时即时补偿,补偿部分的费用由医疗服务机构先行垫付,就医者出院时只需缴纳补偿后自费部分的费用。

(三)环城、北城、开发区辖区内参合农民在当地卫生院住院的,其报销政策执行乡镇卫生院有关报销政策和规定。

(四)经市合管办批准转到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医者先行垫付,出院后30日内凭转院证明、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出院病历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枣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镇合管办按规定办理补偿手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四

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保障。

今年来,___区委、政府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宣传发动,筹措参合资金,强化基金管理,严格审核补助程序,保证了新农合工地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收到省卫生厅副厅长和省新农合办公室主任的称赞和表扬。省新农合工地督查领导也认为湾成区工作扎实、到位,在全省范围内有借鉴意义。一是推进过度快。截止12月1日下午5时,全区14个乡镇办共有51.95万人参加新农合,筹措资金519.51万元,平均参合率达92.4,超过去年12个百分点。二是补助资金多。目前,基金专用帐户共有1348.9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448.10万元,市级补助179.22万元,区自补助268.83万元。三是保障新农村建立贡献大。全区参合农民共发生医药总费用2903.33万元,总补助金额844.52万元。其中门诊13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48.16万元,补助费用225.90万元;住院1.2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639.74万元,补助费用658.83万元。其中15有名参合农民分别领取了最高封顶线1万元的补助,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大影响,都说实施合作医疗后,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难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劲头和信心更足了。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新农合工地,保证2月1日正式启动审核补助程序,使参合农民因病发生的医药费用能够及时得到补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新农合全面工作。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___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区长为主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为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教育、人劳、计划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监督委员会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为主任,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为副主任,区委宣传部、监察、审计、文章!物价、广电中心、医药等部门负责人和参合群众代表为成员。二是完善了经办机构各乡镇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为了强化责任确保新农合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列入年度综合工作目标。三是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为了新农合工作便于管护,我区结合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区编委下发文件成立“___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办机构为事业单位,股级规格,人员编制8人,办公机构设在卫生局,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护。现有办公用房6间,办公设施配套,设有区外大额、区内大额、区内小额、补助核算、信息管理等部门。区财政前期拨付启动经费3万元,随后又拨付办公经费35万元,保证了工作需要。各乡镇经办机构设在卫生院,人员编制2人,人员、办公用房和设施已基本落实到位。四是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根据方便群众就医、技术功能合理的原则,经过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估、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我们确定了区级定点医疗机构4个(区一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区结防所)、13个乡镇卫生院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225个村卫生所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区卫生局同各定点医疗机构签定了服务协议,制订了行为规范,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为新农合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到位,措施得力,筹措资金又好又快。

新农合医疗的筹资工作是重点,也是难点,加之我区动员会召开会,距上级要求完整筹资任务的时间仅有9天。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筹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讲政策,讲新农合的好处,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二是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派驻到各乡镇进行督导,区卫生局作为新农合牵头单位,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分包到各乡镇开展筹资工作;三是各乡镇村干部积极主动深入到户,反复做思想工作,释疑解惑,真正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村组干部带头参加,影响和吸引群众积极参合。在筹资过程中,有的乡镇善于讲求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筹资工作非常顺利。如:溧河乡对按时完成筹资任务的行政村奖励500―1000元;瓦店镇各村委统一为五保户、特困户缴纳参合资金。针对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情,我们采取打电话、发电报的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筹资。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各乡镇都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筹资任务。

三、规范程序,达到农民受益的最终目的。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实施补偿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从方便群众、取信于民上做工作。为了方便群众,我区实行“一证通”(合作医疗就诊证),参合农民持证可在区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对需要到区外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我们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对于急诊等特殊患者,我们开设“绿色通道”,患者可先入院,后办手续。具体办法是:(1)参合农民在村、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其家庭帐户中的金额数日进行递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2)参合农民在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患者持医院开具的收费票据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金。(3)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出院当天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进行审核,并给予补助。(4)外地务工人员可在地公立医疗机构诊治,出院后半年内持相关凭证到区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急诊病人到区外定点医疗住院的三日内到区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带有关手续到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同时,我们要求区、乡定点医疗机构每月25日前到区合管办报帐,区合管办审核后并写出拨付资金的申请报告上报区财局,区财局核实确认后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新农合支出帐户,由支出帐户再拨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帐户。对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区合管办审核后,由患者到合管办领取领款条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助,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7月1日后,在市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病人,由定点机构直补,每月25日前,定点机构将补助情况报区合管办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将定点机构垫支的补助资金予以拨付。真正做到了收支奋力、管用分开、资金封闭运行。我区试点工作运行以来,区合管办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做到人卡相符,人证统一,按规定范围补助,先后退回不合理收费单据60份,资金累计6万余元;涉嫌冒名顶替10人次,杜绝了新农合资金的不合理流失。

四、强化监管,构筑三位一体农村医疗保障模式。

在监管方面,区合管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医疗机构是否执行诊疗规范,药品使用是否超出《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费用补偿是否规范等方面。同时,我们还深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认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套取资金。并做好公示工作,定期对门诊小额补助、住院大额补助进行公示,张贴在村、乡定点医疗机构及村委会,同时建立举报鲜花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公平、公正、公开。已审核补助的13万多人次约884万元,未出现一例差错,无一人上访现象,达到了政府放心,医疗机构赞同,群众满意的效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五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进取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景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20xx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x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xx、20xx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职责制考核资料;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进取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进取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很多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供给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供给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景,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理解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到达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团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团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研究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一样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进取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进取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进取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必须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贴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必须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金额88.4万元。

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进取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本事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5-20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镇海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1460.6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5.15万人,资助总额135.65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6.59万人,资助金额88.29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助5177人次,救助金额763.3万元。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经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经过竟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供给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必须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团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进取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职责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到达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进取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进取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此刻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进取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构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必须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提议。

总体发展目标:20xx年全面实施,覆盖面到达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xx-20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本事;20xx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进取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职责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职责,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构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六

程序复杂,效率不高理赔程序过于复杂,投保单位必须经过军师级单位代为办理投保及理赔手续,操作起来不太方便,且时效性差,效率不高,也不能就近就便理赔。部分战士由于身份证丢失,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其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能无法办理理赔,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范围狭窄,实效较差一般情况下,部队官兵在就医时大多是感冒等常见症状,所需药费并不高,病历工本费、挂号费等费用却占了近1/5,却不在理赔的条款之中。这样一来,保险理赔金额与实际就医花费不相等,其实效性会大打折扣。保险衔接,仍有盲点《远离军队医疗机构人员商业医疗保险方案》中规定,甲方需要增加或者减少被保险人的,在办理二次保险结算时,向乙方提供被保险人变更情况。这样就只有6月30日这样一个人员变更时间节点,如果上半年新调入的人员没赶上签保险,就只能在下半年参保了。那么,这些人员不在保险覆盖内的时间最长达半年之久,盲点可见。

简化手续,理高效赔一是改革就医费用结算制度,官兵就诊时所产生的费用,由部队财务部门先行垫付,列暂付款处理,待部队财务部门将理赔材料上报后,由保险公司将赔付款直接打入部队商业医疗保险专用账户。二是改革投保方式,由独立营以上单位直接与县(市)级保险分公司签订投保协议。如果有人员变动,办理投保事项及办理理赔时会更快捷高效,有效地节约部队经费。扩大范围,增强实效一是扩大就医范围。由于目前的保障模式是在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如果投保人在训练、执行任务时出现突发疾病或受伤等情况需要就医,往往不能及时赶到二级以上医院就医,这时其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会由个人承担或单位承担,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所以就医范围应扩大到所有医院和卫生所。二是扩大理赔范围。目前,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手术附加费等特需医疗服务及检查康复费用都不在理赔范围之内,这使得投保人的权益受限。一方面军人体质都较好,都是在经过严格的体检后才进入到部队服役的,较少出现病理性疾病。另一方面,军人从事的是高危行业,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训练和执行任务过程中极易出现摔伤、扭伤等情况,这就需要进行磁共振等检查及康复性治疗(如理疗等),因此,必须将磁共振等检查费用及理疗费用纳入理赔范围。

由于军队医疗一直是由军队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地方医疗机构没有保障军人病员的先例,军人优先的服务理念还没有在地方医疗系统树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为确保官兵能得到优质的服务,部队相关单位应多与地方政府协调,使地方医疗服务人员树立起军人优先的理念,地方医院形成军人就医优先的机制。

一是明确要求地方医院做到军人就医优先,简化就医程序,为官兵热情服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实事求是地合理用药,不得拒诊拒治,也不能惜用或滥用药物,同时在治疗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疗操作常规,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是确定合理医疗范围,根据门(急)诊官兵患病的情况,选择合理的诊疗项目及药品。为杜绝地方医院对部队患者乱收费及部队患者的不合理花费等问题,可以制定合理医疗药品目录。此目录以军队合理医疗药品目录为基础,可以参照驻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严禁开目录以外的保健药品,原则上一次只能开3天的药品,且每次将就诊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内。

三是医院给予军人健康体检给予优惠,在100元的保费内,给予尽量多的项目优惠,使有限的保费在保险额度内利益最大化。无缝衔接,节约经费由于每人每年的保费是360元,可以粗略地计算为每人每天的保费是1元,所以在和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协议时应补充以下条款:在人员变动时,投保单位将人员变动名单发至保险公司,及时增减投保受益对象。在人员减少时,计算出退保人员本年度剩余保费,将剩余保费列入保险公司暂收款一栏;在增加投保人员时,保险公司按照本年度剩余天数追加保费;部队年底与保险公司进行核实,多退少补。这样既能实现无缝衔接,确保每一名官兵的利益,还能有效节约部队有限的卫生经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团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切实减轻了患病群众的经济负担,在必须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进取作用。为有效促进和支持贵州省新农合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发展和完善,20xx年,贵州省人大会决定在听取审议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景的报告的同时,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询问。为完成好专题询问工作,贵州省人大会组织了专题调研。作者随调研组赴xx市、xx市、黔东南州、xx市等市(州)的7个县(市、区)计24个医疗机构和部门实地调研,掌握了很多第一手资料,构成本调研报告。

一、贵州省新农合工作现状。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贵州省于20xx年开始新农合试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建立新农合制度作为加强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努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就医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逐步构成了“党政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的三方共赢良好局面。

(一)主要指标显著提升,农合工作成绩斐然。

20xx年试点初期,贵州省首先在息烽等8个县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113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为49%。经过努力,20xx年全省均开展了新农合工作,农民真实感受到新农合工作带来的好处,参合进取性不断提高,20xx年起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20xx年参合农民达3214万人,参合率到达98.72%。统筹基金报销封顶线从20xx年的5万提高到20xx年的12万元以上,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从53.3%提升到67.64%(20xx年居全国第一),门诊统筹实际补偿到达59.4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43个百分点),20xx年,已有4890.82万人次参合农民获得了85.75亿元的医药费用补偿,越来越多的参合农民从新农合工作中受益。

(二)筹资水平稳步提升,资金使用较为合理。

20xx年,开展新农合试点的统筹地区人均筹资30元,共筹集基金5092万元,随着国家财政补助标准的逐年增加以及参合农民缴费标准的适当提高,20xx年人均筹资330元,当年筹资额已到达106.1亿元。根据新一轮医改方案的要求,20xx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至450元左右,筹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基金抗风险本事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基金使用率始终坚持在较合理水平。20xx年,当年基金使用率达94.45%。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人员素质。

为改变贵州省农村基层卫生条件差的状况,20xx年投资31721万元对13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达标改造,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投入20xx0万元新开工13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20xx年以来,进取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工作。截至20xx年底,财政总投资90851.1万元,贵州省17568个行政村全部修建了标准化卫生室。标准化村卫生室统一购置了基本设备器材,并逐步推进村卫生室的信息化管理。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硬件建设的同时,多方式、多渠道提升卫生人员素质。截至20xx年底,全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达18676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人员有9038人。20xx年底,全省村医(含卫生员)共为30966人,具有医学中专以上学历者24498人,占村医总数的79.11%。

(四)进取利用信息技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20xx年,贵州省卫生厅与贵州移动战略合作共同建设全省卫生信息大平台。以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建成并投入使用覆盖省、地、县、乡、村五级的新农合信息系统。截至20xx年末,全省88个统筹县中,已有75个县上线运行。在统筹区域内全面实施即时结报的基础上,20xx年xx市、xx市、xx市等地经过新建系统实现了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xx市、xx市启动了跨区就诊即时结报。经过省级新农合大病直补平台的开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病患者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可“一站式”完成救治申请、新农合补偿(80%)和民政医疗救助(20%)结算的便捷服务。

(五)始终注重探索创新,特色鲜明效果良好。

xx市20xx年创造性地在全国推出“门诊住院统筹+大病统筹补偿”的全市统一模式,门诊住院不设起付线。20xx年,xx市率先在全省实行基金统一由金融机构专户管理,实行“新农合业务委托商保经办服务”模式,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经验、精算技术和专业化服务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群众就医需求,确保基金运行安全。xx县、xx市等创新筹资机制,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参合金代缴协议一签五年,个人筹资实现农村金融网点代收代缴,减少年度筹资成本;xx区建立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由村级代理员代区外就医群众办理完成报帐结算的相关事宜,极大方便了农民群众。这些探索和创新,有相当部分被列入了国家医改资料要求各地推广。

二、存在问题。

在取得必须成绩的同时,贵州省新农合工作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新农合宣传工作仍需加强。

因农民文化水平偏低、部分基层干部宣传不够等原因,部分农民不了解新农合有财政资金补贴,以为只是个人出资;一些农民不了解新农合政策出台的目的是提高农民抗大病风险本事,对新农合心理期望过高,实际报销后难免失望。这些,都影响了农民参合进取性。

(二)新农合管理机构建设仍需加强。

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级合医管理机构名称不一且机构级别高低不一,市(州)级合医机构中,除xx市、xx市为副县级单位外,其余均为正科级单位。部分县级合医机构为正科级单位,其余为副科级单位。与履行相同工作职责而纳入参公管理的社保系统相比,农合管理机构在编制、人员待遇上相差甚远,直接导致人心不稳,工作进取性受到较大影响。目前新农合工作服务对象多(20xx年参合农民达3214万人,占全省基本医保对象总数的85%)、年度经办基金量大(20xx年基金总额接近140亿)、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点多面广(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已达1万多家),而全省实有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2183人,平均每名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服务14000余名参合农民,而国际国内通用的医保服务人员配备标准为每名工作人员服务3000~5000人。由于人员严重不足,导致现有合医工作人员只能应付审核报销等日常工作,难以应对组织协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水平审查和监管等工作。

(三)新农合资金监管仍需加强。

20xx年,贵州省新农合共筹集资金5092万元,随着财政补助、农民个人出资额的逐年增加,至20xx年,当年新农合筹资额已达106.1亿元,根据要求,还将进一步增长。目前,随着农民理解医疗服务的意识逐步增强,医疗具有的信息不对称特点,农民要求优质医疗服务的心理需求和部分医疗机构因逐利采取的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等现象逐步显现。调研中,有基层同志反映,当地存在农妇在私立医院检查结果很大比例有妇科病的现象,治疗费用动辄三五千元。还存在少数农民利用假发票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农合资金是农民群众的救命钱,需要高度关注资金监管工作。

(四)省内就医即时结报仍需加强。

随着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释放,到市(州)、甚至省级医院治疗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民工在省内务工点就医的也越来越多,但由于省、市级结算服务机构的缺乏,市(州)、省级医疗机构在参与新农合服务中不能实施即时结报,参合农民需要垫资支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凭相关报销凭证回当地报销。这既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又加大了农民报销的时间成本。

(五)新农合统筹水平仍需提高。

目前,贵州省新农合资金实行县级统筹,各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就医意识和习惯等存在差异,这直接导致了新农合报销比例的差别,往往引起参合群众不理解、不满意。一些户籍人口少的县城,新农合基金的共济和抗风险本事较差,这在黔东南自治州表现得较为典型。据贵州省统计局20xx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57%,按国际公认“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为老龄化社会的标准,贵州已成为人口老龄化省份,新农合工作压力异常是资金压力随之加大。要想解决好以上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金的统筹水平。

(六)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本事仍需加强。

新农合工作开展以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得到较大发展,但其服务本事仍然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要。除硬件落后外,技术人员缺乏和专业素质不高是目前较为明显的问题。20xx年贵州省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数仅为0.59人,与全国平均水平1.3人和西部平均水平1.11人相比,差距较大。据统计,全省缺医学影像专业人员的乡镇卫生院达85%,缺药剂人员的达83%,缺检验人员的达81%,缺中医药人员的达80%,缺护理人员的达39%。这直接导致许多乡镇卫生院配置的各种大中型设备多处于闲置状态。全省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学历主要为大学专科和中专学历,两者之和达85.92%,职称结构上初级职称和无职称的占89.44%。

(七)新农合法律保障仍需加强。

目前,新农合更多是国家政策推动,缺乏硬性的法律保障,国家层面尚未出台新农合方面的法律,据统计,全国现行关于新农合的地方性法规共2部,即《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随着贵州省新农合工作的深入开展,出台新农合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使新农合工作有法可依,显得愈加迫切。

三、相关提议。

如何解决目前贵州省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新农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议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基层干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培训班,让基层干部掌握国家在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的有关政策和下步安排,使其能够准确的向农民宣传新农合政策。宣传中侧重向农民宣传两点:一是在农民个人筹资额增长的同时,财政补贴资金以更大额度增长的事实;二是使农民认识新农合是应对大病风险的手段,互助共济有利于大家的共同利益,调动患病风险较小的青壮年农民参合进取性,同时降低农民过度追求优质医疗服务的心理预期。经过宣传深化农民对新农合的理解,增强其参合进取性。

(二)加强机构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全省统一规范设立市(州)、县(市、区)两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名称统一为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为隶属卫生行政部门的参公管理单位。机构级别设立市(州)为副县级,县(市、区)为副科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统一解决现有编制队伍的人员身份待遇问题。为避免人员很多扩充,减轻财政压力和今后安置压力,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做法,参考六盘水模式,由政府出资,委托商业保险等机构经办新农合服务。关键在于政府要明确监管职责,将日常监管与定期组织对新农合服务承办机构的严格监管相结合,同时引入竞争机制,保证新农合服务承办机构的服务质量。

(三)加强资金监管,维护农民利益。

首先,从规范医疗救治技术入手,建立完善单病种付费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加强控费。其次,从政策和制度上加以规范,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具体包括发票监管政策、对重大医疗事故的监管政策、确立打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政策等。严处骗取、套用新农合资金的行为,增强震慑力。再次,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配合,构成监管合力。农合管理机构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对新农合报销资料的技术审核本事。审计部门经过加强资金审计,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四)加强即时结报,注重以人为本。

成立省级结算中心,具体承担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统筹基金的管理结算、省内(外)跨区直补“新农合一卡通”的资金结算工作、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考核、全省新农合业务技术指导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等工作。继续推进贵州省卫生厅与贵州移动合作共同建设的全省卫生信息大平台。从技术上为市(州)即时结报、乃至全省实现新农合“一卡通”的工作供给保障。

(五)提升统筹水平,保证公平正义。

贵州省已具备推进市(州)级统筹的工作基础,包括全省已建立统一的新农合信息平台,构成以市(州)为单位的统一补偿方案和监督服务等。要推进市级统筹,需要实现基金的管理统一,将各县(市、区)的新农合基金上划到市(州)级财政,在市(州)级财政社保专户下建立新农合基金专账,实行专户管理;成立市级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新农合基金的支出管理。提升新农合统筹水平,既能使同一市(州)参合农民享受公平的新农合资金补偿,又做大总量,提升新农合资金抗风险本事。

(六)提升服务本事,回应群众需求。

在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硬件投入的同时,下大力解决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问题,除提升其专业素质外,还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以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回应群众健康需求。继续加大对贵阳医学院和贵阳中医学院等医疗院校的支持,加大培养医学人才力度,中心城区“溢出”人才可缓解边远地区医务人员不足的情景。鼓励、支持高等医疗专科学校、中等医疗职业学校培养、培训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坚持城乡一体化对口帮扶的培训模式,经过传、帮、带、建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

(七)加快法规起草,供给法制保障。

提议贵州省有关部门加强立法规划,启动立法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以便条件成熟时尽快出台贵州省新农合地方性法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八

引导语:从外部形式上看,调查报告由标题、前言、主体、结语四个部分组成。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与对参考!

寒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

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九

大多数居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表示支持和参与,我社区居民参与率达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对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观望态度。由于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38%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正是从为群众解决这些难题为出发点,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大多农民的观念和心态了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积极主动地要求参合。

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1、新型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2、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3、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4、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

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应该采取相对措施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

二〇xx年x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十

去年十月底,我参与了我社区20xx年度农村合作医疗收缴工作,并参加了由社区两委班子组织、社区成员共同参加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小型调研活动,通过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农户、听取社区老干部情况介绍,对这项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在这里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大多数居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表示支持和参与,我社区居民参与率达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对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观望态度。由于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38%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正是从为群众解决这些难题为出发点,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大多农民的'观念和心态了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积极主动地要求参合。

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1、新型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2、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3、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4、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

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应该采取相对措施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十一

同志们:今天这次会议,是在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召开的又一次工作动员会,主要目的是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工作,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真正让群众从中得到好处、得到实惠。刚才,x区长传达了《关于在全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步骤提出了要求,我完全赞同。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按照要求,狠抓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一、为什么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针对广大农民朋友就医难、看病难得实际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逐步建立起由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省、市也都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我区被确定为市级试点县,今年又被批准为省级试点县,这对帮助农民群众抵御重大疾病风险,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迫切需要。近年来,虽然农村卫生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农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还比较突出,往往一人得病,全家受穷;有的不幸患上一场大病后,往往因为救治疾病,弄得家里一贫如洗;有的得了病,因为怕花钱,拖、扛、硬撑,不敢上医院,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导致生活水平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作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采取农民自己拿一点、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一点的办法,解决农民的健康保障问题,使患病的农民得到有效治疗,使农民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这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迫切要求。第二,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没有农民的健康,就谈不上农民的小康;没有农民的小康,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不建立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解决不了,农民就难以真正脱贫致富奔小康。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互助、合作共济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和看病难问题,是稳定农村、关心农民、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重要措施,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第三,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愚昧思想和迷信活动在广大农村还有一定市场,有的农民患病时,不是积极地求医就诊,而是消极地求神问佛。做好新时期的农村卫生工作,实施合作医疗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重大疾病的发生蔓延,使农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解决农民群众“就医难”问题,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而且是现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必须不遗余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第四,我区已取得初步成效,具备了全面推广的基础和条件。自我区被确定为市级试点县以来,全区已在四个镇街35个村进行了试点,累计2万余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合作医疗资金近90万元,已有247人享受到16.3万元的大病统筹基金补助,3000多人享受了近7万元个人基金报销,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二是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有所加强,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三是试点镇街农民就医状况有所改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这些都为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扩大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怎么样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个新事物,作为一项系统的社会改革,很艰巨、很复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市精神,围绕一个体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两个机制(筹资、运行机制)、三个确保(确保农民不吃假药、确保用药价格合理、确保就近医疗服务)、四个原则(农民自愿、以收定支、农民得实惠、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慎重操作,扎实推进,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试出成果、试出特色、创出经验。一要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实施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关键在于群众的认识是否到位,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发动工作是否到位。现在农民群众议论最多,也是最关心的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要交多少费用;二是有多少好处,也就是能报销多少医药费;三是报销审批是否方便。正因为农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和各项政策的了解还有一个过程,所以有些农民甚至少数党员干部,有等待观望的心理,积极性不可能很高,工作上也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这是正常的。但我们有试点的经验,并且有部分农民已经享受到了实惠,因此,要通过宣传,让他们真正了解政策、看到实惠、感受到好处。首先,要广泛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农民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后的权利与义务、合作医疗经费的筹集、使用和报销等实际问题,消除农民群众的疑虑和担心。要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典型事例的宣传,使农民认识建立这项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这次全面推广,降低了个人缴纳的资金和报销的起点,提高了报销的比例,对此要进行大力宣传。其次,要深入发动。要进村、入户,面对面做好思想动员,真正让每户农民听明白、搞清楚,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加合作医疗。再次,要努力加强培训工作。要重视和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卫生人员的培训,全面理解和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要引导农村党员和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动普通群众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二要努力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工作。农民个人缴费是试点工作中难度最大、投入力量最多的一个环节。在前阶段的试点工作中,各试点镇街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收缴,但不管采取哪种办法,都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做到手续健全,责任清楚,确保资金安全。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做好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划拨工作。三要切实提高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要把服务质量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推动农村卫生改革的突破口,抓住机遇,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和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定点医疗机构要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更新服务观念,转变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向农民提供价格合理、优质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大力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药品质量,价格合理。要认真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控制目录外用药范围,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四要不断加强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要解决好经办机构和工作经费问题,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要把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经办机构中来,优化人员结构,既要有懂管理、具备会计资质的人员,也要有懂临床知识、懂业务的人员。要加强对经办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三、怎样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一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已经成立了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尽快组建经办机构,抽调一批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组成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工作组,深入到各行政村,做好宣传和资金筹集工作。同时,区合作医疗办公室要加强对镇街人员基本政策、办事规则以及具体操作方法的培训,确保这项工作按政策、按要求、按时限迅速展开。二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镇街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组织实施者,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通过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全力以赴,快速推进。区卫生部门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财政部门要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及时划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严防截留、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现象的发生。三要加强督查,推动工作开展。在向农民筹集资金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办机构要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汇报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同时采取张榜公布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保证参保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委员会将定期检查、监督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健全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总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督导,层层抓好落实,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十二

    去年十月底,我参与了我社区2010年度农村合作医疗收缴工作,并参加了由社区两委班子组织、社区成员共同参加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小型调研活动,通过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农户、听取社区老干部情况介绍,对这项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在这里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一、居民对此项政策的态度

大多数居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表示支持和参与,我社区居民参与率达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对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观望态度。由于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38%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正是从为群众解决这些难题为出发点,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大多农民的观念和心态了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积极主动地要求参合。

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

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1、新型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2、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3、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4、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三、存在问题及相对建议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

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应该采取相对措施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十三

县委、县政府:

~~市位于~~市西部,辖==个乡镇、=个办事处,总人口==.==万人。全市现有医疗卫生单位==个,其中市直综合医院=个,防保单位=个,乡镇卫生院==个,其他医疗单位=个。设立村级医疗机构===处。====年=月份在~~、~~和~~三个乡镇开展农民健康保障的试点工作,共筹集资金===万元,运行一年后,报销支出===万元,其中大病报销====元以上的===户,====元的==户,参保村受益率===,参保户受益率==。自====年以来,参保乡镇扩大到=个,覆盖人口已达==万,占全市农民人口总数的近==。~~市的农民健康保障制度作为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种形式,其核心是:两险共担,三方筹资,四项规范。两险共担即通过测算把疾病风险分为两级,不能导致贫困的疾病风险为一级风险,能导致贫困的疾病风险为二级风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两级风险都予以保障,但重点是保障二级风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三方筹资是指由农民群众、医疗单位、市乡财政三方共同筹措保障资金,农民个人、定点医院、政府财政原则上按=u=u=的比例筹集资金。农民每人每年筹集==~==元;作为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按参保农民每人每年=元的标准、市级定点医院将转来就诊的参保者医疗住院费的==划拨到乡镇农保资金专户;市乡两级财政将卫生事业经费全部投到农民健康保障基金中。四项规范。规范资金筹集,筹集标准按总数不低于上半年农民卫生支出==的比例筹集,以后每年按上年的经济增长幅度调整缴费率。规范资金管理,乡镇都成立了农民健康保障办公室,设立专门帐户,实现收支两条线。规范资金使用,制定了科学的补偿标准,住院医疗费在不同的费用段设立了不同的报销比例,花费越大报销比例越大,最多可报销到====元。规范健康服务,实现医院与群众利益一致。

~~县地处~~市南部,辖==个乡镇、=个办事处,总人口==.==万人。全县现有医疗卫生单位==个,其中二级医院=个,防保单位=个,乡镇卫生院==个,其他医疗单位=个。设立村级医疗机构===个。自====年=月开展了合同式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全县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已初步建立起农民健康保障制度。====年=月份,县财政划拨===万元(按照农民人均=元的标准)、乡镇财政按照人均不低于=元对农村合作医疗予以补助,农民人均筹集资金不少于==元。各乡镇从=月=日开始,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予以补偿。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资金情况,结算收支,按月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拨付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月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情况表报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划拨下月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县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用于补偿参保农民====元以上部分(最多补偿金额不超过=万元)的医药费,每半年拨付一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帐目实行日清月结,定期张榜公布,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二、可供借鉴的经验。

(一)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两地市(县)政府和领导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放到“三个代表”的高度上去认识,在补助资金、开办经费等方面长期支持,要求基层干部积极配合和努力做好大量的宣传发动、资金收缴等工作。

(二)要让农民尽快得到实惠。要使合作医疗深入人心,达到一定的参保率,就必须让农民尽快得到实惠,这是制定政策的出发点。两地在设计方案时,把农民缴纳的资金都存入个人帐户,用于门诊报销,把国家财政补助用于大病统筹,大大增强了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的吸引力。

(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两地在详细的基数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补偿率。这个补偿率既不能过低,以确保对农民的吸引力;又不能定得过高,以防基金入不敷出。必须认识到,制定严密、科学、合理的费用报销支付机制,是整个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成败的根本。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十四

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在整个医保基金管理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口径、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数核定的组织实施等几方面对如何做好基数调整工作进行了探讨。

医疗保险基金;基数调整工作;探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工作是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入口,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又是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如何做好基数调整工作,确保医疗保险费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是摆在医保管理机构面前的重要问题,因为事业单位基数调整工作相对简单,本文主要就如何做好企业性质的参保单位基数调整工作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个人缴费的依据,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了新的缴费周期(12个月)医保基金征缴额度的大小,是事关医保基金能否足额征缴的大事。因此,如何做好基数调整在整个医保基金管理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缴费基数核定口径:

1、参保单位“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口径。

参保单位的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口径:单位缴费基数等于上年度参保单位的单位月平均职工工资总额与上年度年末已参保的在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的较大者,加上退休人员月缴费基数之和。为了缴费基数的精准,应该考虑增加或剔除参保单位当年1-7月份增加或减少人员的缴费基数。

2、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核定口径。

个人缴费基数设定了最高、最低缴费限制。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社平工资为标准进行最高最低限制,其方法是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按照市社平工资的60%及300%进行保底封顶。即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社平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社平工资的300%。

(一)确立缴费基数调整原则。

近年来,统筹基金支出逐年上升,根据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本原则,确定缴费基数核定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缴费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离不开参保单位的支持,与参保单位的经济效益密不可分。为了适应统筹基金逐年上升的趋势,避免一些参保单位故意压低工资水平,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确保基金的有效征缴,应确立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的原则。唐山是重工业城市,近两年,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唐山的钢铁、煤炭等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呈下降趋势。根据实事求是原则,考虑到企业经营的实际困难,经核准情况属实的,可以允许该企业按照低于上年的实际基数予以缴费,这样既兼顾了实事求是,又可以调动企业缴费的积极性。

(二)建立缴费基数调整领导小组。

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工作量大,时间又紧,仅仅十几天的时间。笔者所在的唐山医保管辖着3800多家参保单位,截至2014年底参保人数达91万人,在每年的基数核定工作中,都会出现往年没有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确保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医保基数核定工作准确规范,在工作中医保经办机构应该建立缴费基数调整领导小组,负责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工作,以免延误。

(三)建立初审加复审的缴费基数核定制度。

缴费基数核定审核工作量较大,又涉及大量的统计、财务报表,审核需要慎之又慎,以防出现纰漏。为此医保经办机构应该建立基数核定初审加复审制度,明确初审、复审专管员的职责。担任初审的专管员要对参保单位上报的每一份资料、报表进行全方位审核,不放过每一个环节及疑点,担任复审的专管员要在初审的基础上对重点突出的问题着重审核。对于无法确定的问题要上报领导小组予以解决,确保基数核定合规合理,准确无误,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一)严格按照医保缴费基数核定流程做好核定工作。

为了做好基数核定工作,实现基数核定公开、公正、准确、合规的目标,确保经办人员掌握尺度的一致性,医保经办机构应该制定医保缴费基数核定流程,明确参保单位需上报的审核数据、资料、报表以及经办人员审核的重点、难点及注意事项,明确需留存的各种申报资料。医保经办人员要严格按照《基数核定流程》予以审核,确保基数核定合理、合规、做到该纳入基数的必须纳入,不能少报、漏报、瞒报、错报,做到基金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为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制定缴费基数调整计划。

1、时间安排。

要想做好基数核定工作,需要安排好各参保单位审核的具体时间,明确每一家参保单位初审、复审经办人员,避免基数审核的混乱,确保基数审核工作按照时间安排有序进行。

2、制定好基数调整说明。

医保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每年基数核定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说明》。各参保单位专管员及医保经办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工作要求、重点以及与往年的不同点,做到基数调整心中有数,审核工作井然有序。

(三)重点问题的处理。

1、对缴费基数下调的单位。

应该履行逐级审批上报基数调整领导小组的规定,坚持审批后再办理基数调整业务。对于其他出现的特殊问题,经办人员也要服从大局,做到逐级审批上报,不能擅自处理,以确保基数核定的公正性。

2、参保单位申请核减工资总额情况的处理。

对参保单位提出的核减工资总额的项目,需凭单位提供的有效资料进行确认。在基数核定工作中,我们发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借调、反聘等医保关系不在本单位且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若这部分人的工资已纳入现单位工资总额,可凭职工社保卡复印件从工资总额中剔除。劳务派遣人员依据《劳务派遣协议》和财务资金往来票据进行核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十五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20xx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x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xx、20xx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金额88.4万元。

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5-20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镇海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1460.6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5.15万人,资助总额135.65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6.59万人,资助金额88.29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助5177人次,救助金额763.3万元。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竟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xx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xx-20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xx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十六

(一) 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二) 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三) 以人为本,合理补偿,让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二、几点思考。

(四) 村级卫生组织建设亟待加强。村级卫生组织是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初级卫生保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对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管理,以及乡村医生的待遇、激励、约束等,国家没有政策,地方没有规定,以致成为卫生政策的盲区。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经济条件好转,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的水平将无法适应农民日益提高的医疗保健需求。国家应制订相关政策,对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培训给予适当的投入,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工作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十七

        农村的医疗保险是国家格外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农村医疗保险的社会调查报告,仅供大家参考。

寒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52.11元,1999年为51.65元,10年间增长了2.52倍,而10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 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 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大量阅读了相关资料后,结合工作中和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实践中工作的同时我也深深的被打动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一步步的免除了农业税,学费,还有现在进行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听卫生室的护士说现在好多种疫苗也是免费为儿童接种的。顺便提议一下,我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个弊端:医生拿过来让我录入电脑的纸质联单都是很复杂的多张联单。我觉得既然已经录入电脑保存就不需要浪费大量的纸张来开四联单了,一张存单就可以了。对此医生也甚感烦琐,毕竟在惠民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环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篇十八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重点解决农民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一项保护农民的初级医疗保障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曾经发起过两次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但前两次都因种种问题,无疾而终。这次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与过去实行的旧制度有许多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这次农村合作医疗加人了政府这个元素,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则主要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第二,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人为主的多方筹资,具体的筹资比例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各占1/3,农民个人缴纳1/3,各地区还可以根据其自身情况作出调整。而旧的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

第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着眼于“大病统筹”,而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则主要解决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20xx年是执行“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实施省人大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第五年。只有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教训,才能把我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向新的水平。

调查背景。

1.高潭镇概况。

高潭镇地处惠东县东部山区,西距县城98公里,南距海丰县33公里,北距紫金县60公里,紫(金)海(丰)公路穿境而过。全镇下辖13个村民委员会,1个居委会,面积196公里。山地面积29万亩,宜林面积13万亩,其中25“坡以下山地面积8万亩,耕地面积8135.7亩。全镇共有3247户,14573人,有30个党支部,党员530名。20xx年,地区生产总值7262万元,工农业总产值102%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4301万元,农业总产值59935万元,农民人均收人23%元。

2.高潭镇卫生院概况。

检验科只有一部光学显微镜可用于三大常规检查。其医疗设备来源主要是通过“乞讨”方式由其他医院的旧设备补充,另一部分是接受捐赠,而卫生院自己购买的则很少,没有专门的资金来更新设备。高潭镇卫生院人员无具体分工,主诊医生有4人,医护人员10人,医院一直保持30多名工作人员的规模,人手和资金都不足。政府虽然关心医院医疗水平的提高,但是资金支持有限。

根据办公室刘主任介绍,目前高潭镇卫生院经营情况不佳:一天总营业额1000元左右,大约有巧%的利润,除去各项开支,经常会出现负利润状况。

共筹资41万元,报销约40万元。目前,高潭镇新型合作医疗由县统一管理,并实现网络化,高潭镇由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管理合作医疗事宜,工作经费由镇划拨。

二、调研情况与结果综述。

本次调查共抽取了高潭镇5个样本村,发放问卷163份,回收163份,其中有效问卷160份,无效问卷3份;直接采访村民巧。人,直接采访镇政府有关负责人1人、镇卫生院有关负责人1人、新联村村干部1人、黄洲村村干部1人、黄沙村村干部1人、福田村村干部3人、中洞村村干部1人,电话采访卫生院有关负责人l人。

三、各村干部访谈情况及分析。

本次调查我们分别采访了新联村(洋头村民小组长)罗伟南、黄洲村村干部罗某、黄沙村村委会副主任钟法光、福田村村支书李呈林、福田村村长及村委1人、中洞村村长。其中整理访谈记录6份,录音原文l份。

(一)访谈内容总结。

所有被访者都对采访相当配合,对采访者有问必答,还会为采访者提供一些参考文件。被访者都对合作医疗相当熟悉,在采访过程中都可以随时把合作医疗的一些规定说出来,如各级政府出资多少、个人出资多少、报销需要什么手续,等等。现归纳被访者回答内容如下。

1参合率低与造成村民未参合的原因。

被调查的5个样本村中有4个村的参合率都在65%以上,只有福田村的在65%以下。部分村民之所以不参加合作医疗除了经济困难这一因素以外,最主要的是对那些户口在高潭但人在外地打工的农民的宣传和收费工作很难进行,少部分是由于家里很少有人生病而不愿意参加。各村都有为数极少的五保户,他们的救助基金和参加合作医疗的费用由社会企业予以资助;对于一些残疾人家庭及一些贫困户,村委会帮他们申请救助金。

2.宣传工作及农民参合积极程度。

及赔偿封顶线大幅度提高后,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相对容易多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也有了很大提高。

3.对报梢程序的看法。

病人就医的药费报销程序并不复杂,农民们也基本上都知道,包括报销的凭证、报销的时间及地点等。由于镇政府还没有全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的报销工作,在职的工作人员都有其他的工作,不能随时给予农民报销,因此规定每周三为报销日,所有申请报销的手续及取款都在当日。需要报销的患者只要带上参合证、公立医院住院证明、村委会盖章证明以及报销申请表等到镇合作医疗办申请,很快就可以拿到赔偿金。

4.对报销比例的看法。

的收人。另外三人觉得报销比例不合理,他们认为在外地(如海丰)的报销应该多一点,很多患者都是因为本地卫生院医疗条件不够好才到外地去治病的,治病费用及其他花费自然比在本地治疗多出许多,35%的报销比例并没有明显地减轻患者的负担。

5.时公布报销情况的看法。

合作医疗的报销人数和报销金额都由镇合作医疗办统一整理,因此政府对农民报销的总体情况也比较清楚。但政府公布出来的报销情况并未真实全面地反映本地合作医疗的开展情况,只有少数病人获得的报销额(通常是报销金额较高的患者)才公布出来,让农民们看到实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但对于更多的只取得较少报销费用的患者,比起他们所花费的较高的诊费和住院费,其真正的盈亏并没有体现出来,存在一定的蒙蔽性,而且整个合作医疗的资金收取和利用情况,政府从未予以公布,也给群众添加了些许疑虑。

6.对该镇卫生院的看法。

被采访的村干部中,有四人觉得当地卫生院医疗条件不好,设备不齐全、技术落后、医生及护理人员水平有限,很难解决看病问题,甚至担心会对病人的安全问题存在隐患。且高潭镇卫生院的收费偏高,卫生院对参合人员和非参合人员给予不同的价格对待,参合人员药费一般较高,收费不合理。有一人觉得当地卫生院条件较好,比开展合作医疗以前好多了,已经实施了农民看病报销的优惠政策,收费比较合理。

从村干部们对合作医疗对农民负担的影响来看,有两人觉得很好,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两人觉得这是政府制定的政策,很难评价;一人认为药价升高了加重了农民负担,加大了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只是增加了卫生院收人,对农民不利。

(二)访谈内容分析。

村是中国最小的行政单位,截至20xx年上半年,全国行政村总数为691510个,而中国约70%的人口集中在农村。乡村工作往往是国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首先,因为地理条件复杂,村庄分布广泛,而且一般在偏远地区,信息沟通相对滞后,上级的政策和任务的传达、执行、反馈和监测具有滞后性,不利于政策的及时调整。其次,普通农村收人水平低,对于一些需要筹资的政策显得有心无力。再者,农民平均受教育程度低,进一步加大了对新政策实施的难度,农村内固有的道德文化观念也容易给新政策实施带来一些困难,甚至会被反对者所利用,成为他们对抗新政策的武器。最后,有些农村人员流动性非常大,新政策的实施并没有实实在在给予他们帮助,从而造成农民对新政策的怀疑和忽视。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上级领导要加强工作力度外,最关键的就是要发挥村干部的作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国家政策的指导、监督实施者,他们的工作也相当重要,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政府之间的重要桥梁,村干部的工作开展得好,对新政策的实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对高潭镇5个样本村村干部的采访,我们大致了解了高潭镇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的情况和经验,并对其作了以下几点分析。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高潭镇各村的开展比较顺利。两年来该地常住农业人口几乎都参加了合作医疗,该镇已经提前完成惠东县规定的20xx年参合率达65%的任务。各村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归功于新型合作医疗这个制度本身的优势,从一开始的个人低缴费额到20xx年的高报销额,从简单的参合申请到赔偿金的快速取得,许多农民切身体会到这项新政策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因此绝大多数人都是拥护它的。

(2)村干部在对合作医疗的宣传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因为农户居住得比较散,村干部要亲自到各家各户进行宣传、解释,对于外出打工的村民村干部也会到他们的工作地点进行宣传。由访谈内容可见,各村的宣传工作都是一开始很困难,然后情况逐渐改善,并且各村干部对完成20xx年参合目标(实现参合率80%)非常有信心。然而村干部的某些工作相对比较被动,如了解报销情况这一点,及时公布报销情况是为了满足农民了解所缴资金管理和运用的要求,同时报销的事实和数据能加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但是被访的村干部中只有一人表示正在准备公布,一人可以说出20(”年以来该村报销数额,其余都对其不甚了解。

动去深人了解情况,也没有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这当中到底是事实还是误解,似乎没有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过调查,这种模糊的情况令许多受访村民感到不解,从而也成为村民不满意合作医疗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问卷调查结果与分析。

在开展调研之前,全体调研组成员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充分考虑现实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并与高潭镇的情况相比较,集思广益,设计制作了“惠东县高潭镇农村合作医疗调研小分队调查问卷”。目的是想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客观、快速地获取我们需要的信息,来分析高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总结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或者建议。本问卷由两部分组成,“基本情况”部分包括被调查人的性别、年龄、家庭人口、参加医保年份等基本信息,了解村民参加合作医疗的家庭背景,并进行区别研究,使信息的来源具有层次性,获得更加切实的材料。第二部分为选择题,分别从农民看病的基本情况、对合作医疗的了解参与情况、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调查,是本问卷的主体部分。

(一)被调查人基本情况统计与分析。

问卷调查的主要被调查对象为高潭镇新联村、黄洲村、黄沙村、福田村、中洞村的村民,也有一些村干部填写了问卷。共发放问卷163份,其中收回有效问卷160份,无效问卷3份。

2被调查人年龄分布状况。

从图l可以看出,被调查者的年龄多集中在40岁左右。其中男性40一50岁年龄段偏多,女性主要在30一40岁之间,其他阶段相对较少。30岁以下的村民由于对新型合作医疗不太了解,缺乏对合作医疗的真实看法,很难从他们那里获得正确信息。

3.被调查入参加合作医打的年份统计。

惠东县高潭镇于20xx年7月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年7月到20xx年7月,农户的参合情况如图2所示。

4被调查人家庭人口统计。

家庭人口的多少往往能看出一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在我们所调查的农户中,普遍存在家庭人口过多的状况(图4),大多数的家庭都有六七口人,其中大部分是小孩,这不仅会增加家庭的负担,还制约着家庭经济的发展,进一步还会影响到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计划生育这项国策在高潭并没有获得较好的落实。

许多村民不愿意透露家庭年收人,同样导致此项空缺。

惠东县高潭镇的经济状况很差,一些农户基本上没有收人来源,仅靠田地里的一点点收人为生,无法支付每年12元的医疗保险费。

(二)农民看病基本情况调查。

1“看病方便”调查。

为了初步了解农民看病的情况,我们的问卷中首先设计了两道选择题进行调查。在第一题中,我们的问题是:“您觉得现在看病方便吗?”结果如图5所示。

如图5,有46.25%的村民认为现在看病比较方便,18.38%的村民认为非常方便,认为看病有些困难的村民有23.50%,觉得非常困难的村民有8.13%。由此可以知道,大多数村民对目前的看病方便程度还是比较满意的。在访谈中我们也发现,农民觉得看病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农民居住比较分散,家庭与医院的距离很远。如果患了什么大病之类,就得到海丰等地治疗,路程很远,交通也不方便,单是车程就要几个小时。

2.“看病难”调查。

“看病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费用昂贵,村民难以负。

根据前面的调查,有24.38%的家庭有长期病人,而接受调查的村民中又有36.88%认为家庭开支医疗费用所占比例非常高。医疗费用高造成了农民负担相当沉重,这对于原本穷困的农村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这不仅是家庭问题,也是地方各级政府、医疗机构面临的大问题,更是中国发展农村经济必须面临的问题。只有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进医疗改革,降低医药费用,才能缓解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否则这将严重制约山区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广大农村地区的稳定,也会加重整个社会的负担。对农村缴费特困个人或群体,应加大扶贫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农村扶贫工作中来,为困难农民解决合作医疗等方面的费用,以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保障农民的医疗卫生条件。

解并已经参加,可见高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工作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些村民存在从众现象,他们跟从大众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但对其并不了解,只是一种单纯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活动的信任。

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的有关文件均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要坚持自愿原则,但同时又提出了工作目标。国办发[20xx]3号文件提出“到20xx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各省、市、县也纷纷下达了相应的指标。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一些地方对部分筹资困难户往往采取先垫资后筹资的办法,许多村、组干部对此苦不堪言。他们表示,如果再没有妥善的筹资方法,又必须去完成相应的指标,他们也会由抵触到反对,使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无法开展。

为此我们也做了调查统计,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否自愿呢?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自愿的,并非政府强迫。另外,接受访谈的村干部也表示除了刚开展新型合作医疗的20xx年外,完成上级指标并没有太大的压力。

村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基础。这同时也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实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但想要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好,各级政府也应该不断加强管理能力,完善医疗设备,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才能再取得良好的发展,农民参合的主动性、积极性才能得以维持。

(3)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是新型合作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分析村民对报销程序的了解程度,可以间接反映他们对合作医疗的了解程度。

调查显示,30.25%的村民很清楚报销的程序,并曾经有过报销的经历;33.75%的村民知道报销的程序,只是没有亲自去报销过;17.50%的村民只是大概知道有报销,但是对程序并不清楚;此外,有18.50%的被调查人不知道报销的程序是怎样的。报销过医疗费用的村民毕竟只是少数,但大多数村民对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仍然有一定的了解,他们大都是从亲友那里得知的。只有村民对合作医疗的各个程序更加了解了,才能提升他们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任度,才能保证村民参保的积极性。

总的来看,高潭镇村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程度还是比较高的,也比较了解合作医疗程序。

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赔率的高低、定点医院制度、定点医院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以及收费标准等,都是影响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与否的重要因素。只有合作医疗切实地减轻了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让他们得到实惠,才能赢得他们的满意。

(1)是否满意投保的赔率?

人认为限制条件太多,不是很方便。所谓的限制,是指报销的范围很窄,如住院费、诊费和一些特殊药品不能报销,且报销的前提条件是要进行住院治疗,许多患者只是患了一些小病,不愿意住院治疗,因此就不能报销。极少数村民对此感到些许不满。总的来说,目前的赔偿比例还是可以被大多数村民所接受的,认为比较合适。

(2)是否减轻经济负担?

调查过程中很多村民透露,投保的主要目的是“买个平安”,减轻家里的医药支出,从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但调查结果显示,有9.37%的村民认为投保加重了经济负担,每年固定交纳12元的投保费,却因没有生病住院而白白浪费掉,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认为和原先没有什么区别的村民占46.25%,这部分村民主要是没有报销过,同时对每年12元的投保费也不是很在乎,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有个保险,12元的投保费只是为了预防突发病症的到来,对经济没有什么大的影响。23.75%的村民认为投保减轻了经济负担,但效果不是很显著;也有18.75%的村民认为投保明显减轻了经济负担,这些农民主要是家里有长期生病的人口,对他们源源不断的开支确实有了较大的缓解。

(3)是否满意定点医院制度?

定点医院其实就是公立医院,参合患者只有在这些医院就诊才能得到报销,到私立医院或诊所治病的药费是不予以报销的。这一制度约有16.87%的人认为非常合理。因为私立医院或者私人诊所比较容易虚开单据,夸大医疗费用。但也有相当多的村民觉得无所谓,反正一般的看病在哪都一样,可以接受这一制度。总体上,定点医院制度还是受欢迎的。

(4)是否满意定点医院的服务态度?

医疗服务在发达城市是非常重要的,许多市民也强烈要求良好的服务质量,但是在农村,由于农民追求的还是家庭温饱、小康,对精神上的追求不是太计较。在我们的调查统计结果中也有类似的体现,160个被调查者中有28.75%对定点医院的服务态度很满意,55%的人认为无所谓,认为定点医院的服务态度比其他医院差的有16.25%。结果说明农民还处在社会的基层,他们目前所想要的是物质上的满足,而非精神上的需要。

满意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认为它只能解决一些小病,对大病的治疗,农民对其未抱有太大的指望。35%的村民认为其医疗水平跟城市的医院相差实在太大。而44.38%的村民则认为无所谓,不是因为他们对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不关心,而是彻底地对卫生院失望了,大病小病都不会在镇卫生院治疗,而是去县城或者海丰等地去医治。

(6)是否满意定点医院的收费水平?

收费水平是村民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从调查结果发现,31%的村民认为目前的收费比较贵,表示很满意的只占8%,如果收费高的问题不解决好,村民的切身利益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政策的目的就很难达到。从前面的访谈中我们就已经了解到,参合者的医疗费用要比非参合者作的高,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会直接影响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开展。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然而由于此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各项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法还不够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矛盾和问题。因此,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看法、有意见不是什么坏事,而是好事。只有通过深人调查,了解农民们对新型合作医疗的不满之处,我们才能找出问题与缺陷的根本所在,研究对策,从而进一步使新型合作医疗越来越健全和完善,生命力越来越旺盛。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得到以下的统计数据。

图9只是对160位调查者和部分村干部的统计分析,不能代表整个高潭镇,但却是惠东县高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部分体现。

(一)高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成就:两高―积极性高,参合率高从罗南松主任那里我们了解到,在20xx年上半年高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参合率就已经达到了65.1%的水平,不仅圆满完成任务,而且比惠东县当年的总体指标65%高出了0.1个百分点,在惠东县各乡镇当中名列前茅。

此次访谈和调查问卷的分析结果显示,20xx年开始投保的人数并不是特别多,但每年新增加的人数却不少。20xx年参合率仅为36.25%,20xx年参合率为73.15%,20xx年上半年就达到了86.25%。虽然问卷的统计分析以及访谈过程可能会带来一些误差,但这些数据真实地反映了高潭镇农民的参合率明显地增长,体现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性较高,说明这一政策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同时也是高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成功的具体表现。

1卫生站、卫生院建设缺乏资金,基本设施落后,难以应付大病。

目前高潭镇卫生院的设备主要来自上级医院捐赠、自己购买、外人赠送,这些设备都比较陈旧,只能用于一般常规检查,且无法估量检查的准确性。从镇卫生院的办公场所来看,整个医院比较小,病房少而且基本上没有什么配套设施。许多重要病房如妇产科、急诊室等阴暗、狭窄且不卫生,墙壁上还有漏水等迹象,其治疗方式及结果让人担忧。

2.卫生院医务人员不足,且医术高明的医生相对较少。

由于无法出资聘请高技术医生人院工作,所以进人卫生院及卫生站的医务人员多数是大专、中专毕业生,而且一些医生没有临床经验,在他们进行医疗救治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培训。目前高潭镇卫生院的14位医生中,主诊医生4名,医护人员10名,由于人员比较少,因此他们并没有具体工作分工,在相互协调治疗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病人看病不及时、工作人员紧缺等现象。同时由于部分农民对这些医生的医疗技术不够信任,特别是家庭宽裕的病人都跑到海丰就诊,导致了病人外流,对本院经营效益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3.收费问题怨言多。

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以来便存在着以药养医的问题。很多村民反映,参合者与非参合者的医疗费用有所不同,在给病人治疗之前,医生会询问病人是否参加合作医疗,参合病人的收费明显比非参合者收费高,因为这些药费都可以报销,但是只报销药费,住院费和诊费不给报,并且医疗费用的报销需要医院的住院证明,因此导致了“小病大治”的现象。小小的感冒就需要打针输液,而且一次便会花费掉100多甚至四五百块钱,这实际上是加重了农民家庭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村民参合的积极性。

(1)惠东县卫生局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专门配置职能办公室和专职人员、工作用房,投资l万多元购置了办公配套设备。截至20xx年第一季度,惠东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21个镇(乡)、250个行政村、58987户、288461人,人口覆盖率达62.2%。

(2)高潭镇新型合作医疗由县统一管理,高潭镇有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管理合作医疗事宜,实现信息快速有效上下流通,并且实行网络化管理,保证村民报销方便快捷。

(3)高潭镇各乡镇村干部对新型合作医疗的宣传工作落实很到位,他们多次深人每户村民家中讲述合作医疗的相关事项,使得村民对合作医疗有充足的了解和认识;同时村中设置了专门的宣传板,公布每年受益的人群和受益金额数目,使村民亲身感受到合作医疗的好处,自愿踊跃参加合作医疗。

(1)加大对医疗卫生建设投人的力度,健全基础设施,提升医生工资福利,保证职业的吸引力,提高医生对其工作的热忱度。

(2)加强医生专业技术训练,建立竞争上岗制度,实行用优原则。

(3)减少以药养医现象,建立统一公开的收费标准。

(4)尽快建立医院自由选择制度,引人竞争机制,取消定点医院的地理优势,在竞争中推动医院的发展。设定相同的赔率,减少村民外出看病的乘车费用。

(5)拟定合作医疗所报销药品的目录,严格规定药品的价格,控制诊疗费和住院费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并实行病人审核签字制度,消除定点医疗医院乱收费的弊病,使广大患者能够公平、合理地解决生病问题。

(6)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并鼓励群众举报监督。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于违规收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表现良好的医院和医生予以相应的奖励。

(7)加强群众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观念。

(8)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加强对镇卫生院的监督,对镇卫生院的违规收费进行约束。

(9)医院要加强自律。医院领导、医生要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杜绝违规现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切实解决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但合作医疗的复杂性却给本身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许多的问题。

1.资金筹集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首要任务就是解决资金问题。由于没有形成合理、简便、有效的筹资机制,给每年的筹资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这不仅增加了基层干部的工作难度,乡镇财政及村集体经济更是不堪重负。如20xx年的多数乡镇配套资金是由县市财政局用代缴代扣的方式完成的,实际上是加大了乡镇财政的债务。一些地方干部反映,为了筹集合作医疗资金,部分县市甚至挖东墙补西墙,但这些“只是权宜之计,撑得了一时,却无法撑长远”。并且合作医疗的管理能力薄弱,相当一部分试点经办机构编制没有完全落实,人员没有全部到位,许多乡镇在基金管理方面也存在潜在的风险。

分配对农民的反哺;希望能加快农村合作医疗立法进程,使农民筹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政府要出台政策,明确筹资方式,彻底改变目前由基层干部逐年上门收缴资金的状况,否则可能在基层出现梗阻现象,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去生命力。部分干部还提出,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还应相对降低农民标准,增加省、市政府的补助标准,才有利于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也可以从省补资金中按适当的标准提取作为报销费用,解决有人“办公”却没钱“办事”的矛盾。同时,也要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对基金进行恰当的管理和利用。

2.参保方式与工作目标矛盾。

部认为,既然明确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不应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这是相互矛盾的。另外,一旦参保人口的覆盖率达到60%,逐年增加的幅度就不宜过大,否则,高指标必然会引发许多问题,突出的是垫资现象会不同程度地存在。

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局副局长王加成说:“自愿参加不能成为自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过程中,不少群众的确还存有疑虑,原因包括:一是担心挪用合作基金;二是担心不一视同仁、不公平;三是担心不规范操作。这些疑虑短期内很难消除,如果一味地强调自愿,无形中就等于放任自流,很难提高参保率,也很难把事情办好。因此,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应合理确定参保率,而且自愿参保同样需要引导。

一些地方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对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理解不透,未能很好地贯彻落实,管理粗放。部分农民还不清楚参加合作医疗的权利和义务,担心医疗费用升高、得不到实惠等等,影响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和学习,认识到这项制度的艰巨性,认真组织和落实该项工作的开展。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农民心中的疑虑,对已报销的患者所取得的报销费用进行公开,让农民感受到合作医疗的实惠,提高他们的积极性。政府部门应该把合作基金的收缴和利用完全公开,取得农民的信任。

4.医疗制度的开展不合理。

一些试点地区制定的试点方案不够科学、合理。有的试点地区之间经济、地理条件和筹资水平相似,但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乃至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受益水平却存在较大差异。在费用报销上限制较多,报销比例不够适当;有的对病人流向缺乏必要限制,导致县以上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过大、资金过多,出现了透支的趋势。还有些农村医疗机构服务不规范,药品价格偏高。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比较突出,次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上涨较快。处方药物和检查项目超出基本药物目录和规定检查的项目过多,不少费用不在报销之列,既增加了农民的费用负担,也加大了合作医疗基金支出。

试点地区也应该建立具体的制度,规范试点工作的开展,对经济水平差不多的地区,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乃至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受益水平差异不宜过大,否则会引起患者心理的不平衡,同样会影响其参合的积极性。对于所报销的药物、报销比例以及非报销的其他费用应该有具体的文件依据,保证其适当性,不可随意更改,增加农民的负担。

5农民的期望值只大不小。

交了钱却没有生病,感觉自己吃了大亏,就决定不再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了。

目前,各地的补偿模式分“补大”、“补小”和“补大加补小”三种模式,三种模式各有利弊:采取“补大”模式,受益面窄;采取“补小”模式,抗大病能力弱;如果采取“补大加补小”模式,则利益均沾容易引发新矛盾。

逐级转诊是规范管理的需要,通过逐级转诊,既可以引导农民在基层就医,又是控制合作医疗基金合理支出的手段。但逐级转诊操作起来又比较困难,县内实行逐级转诊,既损害了农民自主择医权,又限制了部分农民的就近就医。另一方面,实施合作医疗刺激了农民的医疗保健需求,部分较富裕农民希望任意到大医院就医,要求过高。

在实施合作医疗过程中,指定并严格执行报销规定是必须的,如报销程序、标准、比例和范围等,但部分乡镇的确存在程序繁琐、不方便农民报销的现象。同时,也存在农民的期望值过高的问题。部分农民参保后,认为自己交了钱,所有医疗费用都要报销,既要扩大报销范围,又要提高报销比例,还要求住院和门诊费用都报销。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群体间收人差异有扩大的趋势,仅靠目前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同一保障标准难以满足整体需求。同时,单纯的大病风险医疗制度在贫富群众间也有失公平,农村贫困居民难以享受到高额医药费用的补偿。

一些基层官员认为,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需要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解决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患大病重病以后的再救助问题。

医疗办法,一旦定下来,最起码要稳定两到三年。

合作医疗从表面上看,是摆脱了看病难的矛盾,但从事实上看,矛盾又转到了医疗难上。新的医患矛盾,将导致新的看病难。具体有以下五个矛盾。

(1)医患难服务的矛盾。患者认为,国家有补贴,个人拿了钱,我叫你怎么服务,你就得怎么服务,医患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矛盾会很尖锐。

(2)药品难满足的矛盾。合作医疗微薄的资金也只能维持简单治疗。而患者则认为,国家、个人都给你钱了,就要指名要药、要好药,为此,医患矛盾突出反映在指名要药上。

(3)误区难克服的矛盾。合作医疗实质上是一种简易的统筹医疗。而那些身体好没有病的人陷人了他钱拿出去了,不吃药他吃亏的误区。所以,医患矛盾就显现在没病也要药上。

(4)用药难合理的矛盾。医生一般是根据患者的病情,按照轻重缓急,本着节省、速效的原则合理用药,而患者考虑的是多用药、用贵药、用新药,在用药方面往往医患矛盾很大。

(5)人才难招聘的矛盾。技术好的医生用药少治得好,技术差的医生用药多治不好。合作医疗只是维系低水平医疗,不可能用高薪聘请高技术的医生。另外,有技术的医生也不愿加人合作医疗里来工作,这是一个非常难解决的矛盾。

合作医疗解决了看病难这个老矛盾,医疗难的新矛盾又出来了,这就是矛盾是运动的、发展的、转化的规律的体现。农村合作医疗难以克服的五个矛盾告诉人们:解决农民看病难必须在医疗制度上进行创新。

十二、结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条件,是惠及亿万农民的好事,而坚持农民自愿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原则之一,但自愿不等于放任自流。合作医疗要想取得成功,必须突破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控制医疗服务费用。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就要尊重农民,给参合农民更多的权利,并创造条件,使得他们的各种权利得以充分行使,只有这样,这一政策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要创新机制,确保基金筹措到位,让农民及时、足额地领取到补助,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和参与程度。

各地要遵循政策要求,因地制宜,有效利用和合理调配农村现有卫生资源,通过规范管理,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控制不合理费用,使农民方便就医、放心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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