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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党员管理经验做法(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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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党员管理经验做法(五篇)
2022-12-18 12:27:39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党员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新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监督。

l、党员因工作调动,按时办理转交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外出或临时性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办理组织关系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连接部分加盖骑缝章。

3、要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及时办理。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接组织关系,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转接组织关系。

4、党员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应及时报告党组织。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或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对无正当理由,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新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2022党员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素质,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全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服务型党组织创建要求,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

二、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水平高、开拓创新意识强的党员队伍,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促进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明确党员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党员学习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加强社会学科综合知识学习。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学习现代化建设需要涉及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创新思维,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3、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重大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组织党员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决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关注全区镇发展大局,增强机遇意识和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为全镇加快发展多做贡献。

4、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xx届五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学习,以基层党员干部为重点,以解决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上的问题为目的,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继续在全体组工干部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开展“学、比、创”活动。

四、拓宽渠道,丰富载体,抓好党员分类教育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党员生产工作生活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党员教育与创新相结合,坚持党员教育与党员目标管理相结合,坚持党员教育与改进管理、严肃党纪相结合,拓宽党员教育渠道,丰富党员活动载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1、抓好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结合“四型机关”创建和“学、比、创”活动的开展,突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政策法律知识、技能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以及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少于40学时。

2、抓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结合服务型党组织和“四民社区”创建,通过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连心小组”等特色项目和服务,把党员责任与创建和谐社区、文明楼院、安全小区等紧密结合起来,在提高居民素质、帮扶困难家庭、协调邻里关系、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街道社区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少于24学时。

3、抓好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结合服务型党组织和“四在农家”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通过划分党员责任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形式,落实帮扶责任制,引导党员带头创办项目、增收致富,做发展先进生产力、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先锋。农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少于24学时。

4、抓好非公企业党员的教育管理。在非公企业,组织党员开展“先锋工程”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时时刻刻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做职工权益的维护者,服务职工的贴心人。在落实“三会一课”的基础上,注重量不少、质不变,实践、内容和形式上灵活多样,确保每名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6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少于24学时。

5、抓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计生部门的配合,密切协作,在流动人口管理中共同做好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做到数据清、情况明。建立健全流动党员信息库,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组织关系接收和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受理工作。各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要主动引导、教育流动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及时派人与流动党员开展谈心活动,详细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结合流动党员的学习需求,建立网上党校和开辟网上党员论坛,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政策、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维权保障、就业技能等知识的教育培训。

五、抓好重点工程,强化专题培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1、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围绕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切实抓好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新党员培训。按照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切实抓好新发展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要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党员创业就业培训。立足于提高党员“双带”能力,切实加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镇劳保所要将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努力使他们至少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重点抓好农村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下岗失业党员、退伍转业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4、党员志愿者队伍培训。按照建立一批“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要求,整合现有教学资源,根据党员志愿者职业和特长,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落实党员教育工作的保障措施

1、巩固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坚持党内集中教育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地开展集中培训。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至少要讲2次党课,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完善党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度,结合服务型党组织、“四在农家”、“四民社区”和“四型机关”创建,坚持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送温暖”、“学、比、创”和“先锋工程”活动,不断强化党员服务意识。

2、巩固完善党员教育分类培训机制。要进一步改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发挥党员活动中心(站、点)和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全覆盖的优势,加快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利用电子党务等新手段丰富党员教育的形式。要整合现有劳动就业培训场所,加强就业技能培养。

3、巩固完善党员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党员教育培训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镇党委将为党员教育培训统筹安排专项经费,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教育培训的需要按规定合理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4、巩固完善党员教育激励考核机制。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教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指导,明确工作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党员教育日常工作。要对党员参加教育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民主评议、评选先进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处分。

2022党员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有效形式,提升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决定在全镇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金组〔2021〕17号)精神,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为全镇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我镇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执行。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后,经支委会研究,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镇党委审批后,可不参加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流动党员在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与积分管理,每季度向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提供参加组织生活、作用发挥等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凭有关证明可以进行积分管理。

三、积分内容

1.政治过硬: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勇于发扬斗争精神,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战面前敢于亮剑,敢于同违规违法宗教活动作坚决斗争等。

2.纪律过硬:重点考核是否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认真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认真遵守廉洁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认真遵守群众纪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诚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否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工作职责;是否认真遵守生活纪律,坚决避免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低级趣味、餐饮浪费等。

3.品德过硬: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是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公益事业,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黄赌毒”等。

4.能力过硬:农村党员重点考核在致富带富、助力脱贫攻坚、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表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重点考核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凝聚职工、服务社会等方面的表现;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要重点考核创建模范机关以及促进事业发展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评办法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以百分制考评,由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测评项四部分组成。

1.基础项:设定为100分,党员完成党支部规定内容可获得相应积分,完不成的予以扣分,扣完为止。

2.加分项:根据党员贡献情况,适当予以加分,累积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3.减分项:党员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置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不少于20分的扣分。

4.测评项:党支部每年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基础上,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按百分制得出测评分。

其中,平时考核包括: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年终得分原则上按不低于70%比例计入量化积分;年度民主测评即为测评项,得分原则上按不高于30%比例计入量化积分。

五、考评程序

镇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一支部一办法。各党支部按照镇党委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对量化考评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形成具体实施方案,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镇党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2.一月度一登记。党员每月24日前提出个人申报,以支部认定的方式,在个人提出申请后3日内对党员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等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也要做好调查核实。负责登记人员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或村文书(必须是党员)担任,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从其他党员中推选。

3.一季度一亮分。党支部一般每季度核算一次党员积分并向党员反馈。党员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应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审核确认。积分汇总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并进行公示。

4.一年度一总评。党支部每年年底,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核算、汇总。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后,通过灯塔-党建在线e支部、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党员年度量化考核得分报镇党委审核备案。

六、结果运用

党员年度量化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一般不超过所在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基础分不足80分或扣分超过20分的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对于“优秀”等次的党员,党组织可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激励。各级党内表彰、党代会代表推选时,原则上从近年来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荐。

对于“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其谈心谈话,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

对于“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结对帮教,也可以由镇党委进行集中帮教,督促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

对于“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置程序,灵活运用“机关第八党支部”转化职能,稳妥慎重进行组织处置。

七、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党委将把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认真研究谋划、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2.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特点,对量化积分内容、考评办法、考评程序进行完善。同时,镇组织办将联合镇纪委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监督管理。

3.注重宣传,培树典型。镇党委将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等主流媒体,多形式宣传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方法步骤,充分凝练各支部发现的好做法,不断推动支部建设。

请各党支部于每月28日、每季度末月28日分别将本月、本季度积分情况上报镇党委并备案,每年2月中旬,镇党委将启动上年度党员量化积分汇总工作。

2022党员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今年以来,xx县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通过积极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建立党员教育管理激励机制,使党员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10个乡镇、78个村党支部、1个社区党支部,有党工委12个,部门党组26个,党总支8个,支部210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6个。20xx年机关新发展党员45名,农村新发展党员68名。全年县、乡、村组织召开党员教育管理培训会议378次,参会党员人数累计达到10000余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坚持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把农村发展党员作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群众推优、党委预审、支部票决、全程公示、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党员“五项制度”,重点做好在产业发展一线、农村技术能人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进城务工人员等党的组织相对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全年发展党员103名,其中发展农村党员68名,在新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6名。

(二)创新党员活动载体。在农村开展了以“党员联系村务定责任,带头创建促和谐;联系群众定包帮,带头勤劳致富”为主要内容的“双联双定”活动。全县1360名党员共帮扶困难群众1324户,指导群众建设镇坪模式生猪圈舍30个,建标准养殖户180多个,发展生猪15万多头,发展中药材3万多亩,为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700多件。

在机关开展党员“十”争创,通过承诺定责、考核定绩、评议定星、争先创优,1418名机关党员参与“十”争创,机关作风得到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得到增强,促进了中心工作。在两新组织开展“亮身份、作承诺、讲诚信、比贡献”实践活动,在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讲党性、献余热、谋发展、促和谐”主题活动,进一步拓宽老干部党支部发挥作用的渠道,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在推动镇坪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的作用。

(三)规范管理流动党员。建立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三级管理网络,定期摸底排查,上报工作情况。对外出的流动党员实行“乡镇党委协管、村党支部监管、流入地党组织托管加党员自我管理”的“三加一”管理模式,对164名流动党员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了外出党员多元培训、流入党员主动服务、返乡党员支持创业一系列制度,保证了每名党员都有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建功立业的平台。

(四)开展党员人文关怀。建立了以党员培训制度、党内扶持制度、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党内走访慰问制度、党内结对帮扶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党内关怀”机制,让全县350余名党员尤其是生活困难党员、村离退休老干部感受到了党组织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温暖。在元旦、“七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由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带队,对老党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以及村离退职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10万余元。同时在春耕生产时期,为生活困难党员购买种子、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解决生产生活问题。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体制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在推动工作上,思想解放的程度不够,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探索解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提高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认识。部分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存在模糊认识,认为目前党员“各种各的田,各赚各的钱”,对村里的事不闻不问。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后劲不足,大中专毕业生、回乡青年、复转军人等因为村里没有留人的良好环境,导致人才大量外出,后备干部无适当人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推进。

(三)流动党员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在参加组织活动上存在落实难、经常教育坚持难的问题。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部分流动党员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要力争通过组织引导,让部分流动党员中的“边缘党员”回到组织中来,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四、明年工作打算

(一)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完善党员作用发挥机制。健全党员关怀服务机制,深化和拓展党员教育管理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将党员自身的工作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与评判之中,主动融入于联系群众之中。

(二)继续开展机关党员“十”争创和农村党员“双联双定”活动。通过“十”争创,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在农村大力实行以“镇坪模式”生猪养殖为主要产业的致富工程,使农村党员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带动积极发挥作用,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领头雁”。

(三)扎实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努力做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互动双赢”。确保“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巩固规模以上“两新”党组织的建立和提高,实行规模以下“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全覆盖,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积极建立党组织。

2022党员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各类人才选拔制度,形成富

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公司 发展提供一支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新老衔接、充分满足公司发展 需要的人才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 中央办公厅 《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 精神,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后备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 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 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 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九) 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分支机构中层正职 领导人员和技术专家等各类人才。

第四条 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的任用工作,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由党委、政工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五条 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胜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 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分支机构中层正职。特别 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分支机构中层,也可列为公司中层后备干部;

(二)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中层副职、技术 专家,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部门助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 类管理人员也可列为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

(三)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是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

(四)身体健康。

第七条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应当兼顾公司在建项目的需要坚 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努力充实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强活力。

(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按公司中层职数 1:1 的数量确 定, 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按分支机构中层正职职数的 1: 1 的数量确定。

(二)后备干部队伍应努力在宏观上形成合理结构: 公司中层、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以 45 岁以下的干部 为主,35 岁左右的干部要有相应的数量。

(三)后备干部队伍中,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 一般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应有一定的比例,各级 后备干部中,应有适当数量的非中共党员干部。

(五)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

第八条 后备干部的选拔应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后备干部选拔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努力形成广 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拔机制,把那些德才 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及时选拔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

(一)选拔后备干部,应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积极 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不仅要从管理型人才中 挑选,还要从技术型人才中挑选,更要从复合型人才中挑选。

(二)选拔后备干部的程序是: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政 工部、人力资源部门考察;党组讨论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 围内公示;报公司政工部、人力资源部考察认定。

(三)选拔后备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严格把关,特 别要把好政治关。要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 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意了解其熟悉领域和主要专长。

(四)选拔后备干部的工作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领导班 子调整工作一并进行。在竞聘上岗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一时不能提拔使用的,如符合后备干部条件,可以按规定程序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第九条 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培养后备干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党性修养、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一)后备干部选定后,要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 实培养措施。尤其要做好公司中层和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 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二)培养后备干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提高思想政治 素质摆在首位的原则,着力提高后备干部的思想素质、能力素质和 作风素质,使他们增强党性,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培养世界 眼光,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和理论素养。

(三)应当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后备干部的特点和本人的 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可以让他们列席参加经 理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调度会等会议;组织他们对公司改革、 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或理论研讨等。

(四)必须加强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意 识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条件艰苦的公司各基层单位、重点在建项 目任职、挂职,明确交待工作中的目标责任,在实践中压担子;要鼓励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困难岗位的地方去锻炼,在困难和矛盾 的磨练中增长才干,经受考验,增强党性;要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推进公司内部干部交流、内部岗位轮换制度;两厂还可通过 设置多名厂长助理,加强后备干部的跟班锻炼,培养复合型的人才。

第十条 对后备干部要加强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改进管理方法,做到动态管理、规范化管理。

(一) 后备干部的管理包括对后备干部的考察、 调整、培养、 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 对后备干部要定期考察。 注重在公司改革和发展的实 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立 场、执政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法律和相 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情况;

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的提高情 况;与培养目标的距离以及原有缺点、不足的改正等。要全面考 察后备干部, 不仅要了解他们工作思想方面的情况, 而且要了解 他们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要特别注意考察后备干部的 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廉政情况和发展潜力。

(三) 在定期考察的同时,应做好经常性的考察了解工作。 并将考察结果作为后备干部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

(四) 对后备干部要实行动态管理。在考察的基础上,应适时调整充实后备干部队伍,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数量、较高素质和合理的结构。

(五) 后备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现问题;

2、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

3、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4、作风不实,群众意见大,威信不高;

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

6、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

两厂党委要及时上报后备干部的考核、职务变动以及奖惩等情 况。拟对后备干部名单进行调整充实的,要及时向公司政工部(人 力资源部)报告。公司政工部(人力资源部)要及时考察认定。

(六) 建立后备干部档案。 后备干部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后备干部简要情况登记表、 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 民主推荐情况、 民主评议情况、考核情况、培养情况和奖惩情况等。要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对后备干部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七) 后备干部因组织需要调动工作时, 如管理主体发生变化,原负责管理的政工部(人力资源部)应当将后备干部档案与 其干部档案一起转交新的管理部门,可否列为调入单位的后备干 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后备干部选拔程序重新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 后备干部的任用, 要坚持备用结合的原则。 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 任用。

(一) 公司各级党委应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对后备 干部统一调配使用。

(二)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三) 鼓励和支持后备干部参与公开选拔公司各级领导干 部和竞聘上岗等活动。

第十二条 加强对后备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由公司党委、两厂党委及政工部、人力资源部负责。

(二) 建立后备干部工作责任制。 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 部对后备干部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负有相应 责任。 各级党委要把后备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党委要定 期听取后备干部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后备干部工作中的问题。

(三) 选拔后备干部必须严格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 工作条例》第六十三条的纪律规定。

第十三条 后备干部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由政工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 要严格控制后备干部名单及有关材料的知情、 参与范围,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 各级党委及政工部、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十六条 分支机构中层副职等各类人才的选拔任用, 两厂党委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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