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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范文(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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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范文(通用19篇)
2023-11-22 17:47:10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有价值的经验,帮助我们更好地在未来做出决策和规划。那么,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首先,要有明确的写作目的和主题,确定写作的范围和内容;其次,要关注细节,并结合具体的事例和体验进行阐述,让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感受;此外,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逻辑性,合理地运用各种修辞手法和语言技巧,使文章更加生动有趣;最后,要对自己的心得进行总结和概括,得出有价值的结论,为读者提供启示和借鉴。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下面这些精心准备的心得体会范文,探索更多写作的灵感吧。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一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集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有林场改革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带根本性的制度设计。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实施以来,经过几年的努力,国有林场改革进展良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4612个国有林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占国有林场总数的95%,29个省份完成省级自验收工作。国有林场改革的开展引起社会关注,改革成效令行业振奋。

在国有林场改革已经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如何准确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在继续完善改革、巩固成效的同时,不失时机地研究新举措、推进新发展?需要认真研究和谋划。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在今年初召开的首次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上部署2019年工作时强调,“国有林场改革要全力完成国家验收,抓紧制定森林资源分级监管、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职工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着力增强国有林场发展动力和活力”。这是对国有林场改革和未来一个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的明确要求,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着力点。

国有林场改革是由长期积累的问题倒逼而产生,也是解决未来职能及目标设定与当前状况的差距的必然要求。因而,林场改革不仅要追求短期目标,更应该谋之长远。林场外部的改革是力求建立一个好的体制,内部的改革则要着力健全一个好的机制,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改革,使林场不断聚集承担好新时代使命的能力。

要注意指导和解决改革中还存在的相关问题。实施国有林场改革是提供与其主导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其主要产出相协调,并能确保其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与条件。因而,划定林场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数量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要有一个硬性的比例,而是要确定得合理,经得住时间和历史检验;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能否兑现,确保改革要落在实处至关重要。一是有的地方林场改革的结果与批准的改革实施方案相比在政策涉及面及落实程度上有折扣、有差距,职工有意见有看法,尤其是稳定的财政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年度预算拨付以及职工社会保障机制还未完全理顺或建立。二是省内市、县之间同类林场改革政策含金量不同、改革进展不平衡、改革的实效差异还较大。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省级自验收和国家验收,验收对象应当是地方政府,责任主体亦是地方政府。在今年的林场改革推进和检查中,各地可以省级自验收和国家验收提出的问题为依据传导压力,对机构、编制、政策、经费等方面的缺项抓补课,抓填平补齐。这是难得的机会,需要抓住抓紧、抓实抓好,为林场未来的良性发展搭建一个好的平台。

中央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方案明确强调,要“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做足这方面的文章,至少需要把握两点:一是支持政策涉及的范围要涵盖林场的改革与发展两个方面;二是支持政策不是单一的或者是单项的,而是成体系的,并且应当是相对同步出台并共同发挥作用的政策。因而,落实中央6号文件精神不仅仅只是理解或者停留于解决改革入门费即改革初始成本,安排好人的问题,解决包括留去或进入社保人员等经费十分重要,需要积极筹措好、妥善处理好,还要立足长远考虑林场未来发展生产生态产品的能力提升,把森林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纳入相关规划、明确经费渠道,并进入相关部门年度计划逐步实施。有的是抓落实,如森林管护财政购买服务经费、林场道路建设、林场管护用房等建设投资;有的还要积极协调争取,如林区通讯设施建设等。当然,建立完善林场发展的政策体系,这有一个过程,但要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去稳步推进,可考虑继续维持开展林场改革初期的做法,即以林场隶属关系的上级政府为主导的部门间有效协调机制的延续来推动。

要适应林场的新定性、新定位,创新林场内部管理,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和岗位,建立健全职工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相关管理办法,解决或者防止吃大锅饭问题,增强林场内生动力和活力,并着眼于长远,逐步调整优化职工的知识、技术构成,打造一支与担负新使命相适应的过硬的职工队伍。

比如说,在事企一时尚未分开的情况下,对事业性质的林场开展经营活动的把握,以及收支两条线的具体运行操作,既要符合财政规章,又要适合林场实际,特别是对处在财政不宽裕地区的国有林场,其发展产业的收益要有利于提高自身反哺能力,有利于增强其发展的后劲;对公益性企业的林场的界定,相对应的编制、产出评价、财税政策的需求与设置;还有,林场对集体林地的托管的政策稳定与延续、林场场外造林的政策扶持、投融资模式,公益林森林经营的技术标准的修订与森林资源消耗的核定等。这些都需要积极探讨,并发现梳理各地的成功做法,提出政策需求和对策。

林场改革本质上是调整生产关系,强化政府责任,改善政府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将极大地解放林场的生产力,优化林场担负时代赋予的使命所需要的环境和条件,森林资源无序消耗压力解除,实施森林等自然生态保护的动能增加,林场不再为生存发愁,职工群众普遍享有获得感、幸福感。林场改革成效的检验是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随着林场合理定性的政策到位,其社会地位明显上升,林场组织生产森林生态产品的能力提升,发展后劲充足,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职工队伍建设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

如果说林地是林场的根,森林就是林场的本,经营森林是林场的根本,经营出与其所处生态区位、立地条件、主导产出要求相适应的优质森林就是林场的本事。森林经营是林业的永恒主题,无论是公益林还是商品林都需要开展森林经营。要推进落实《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相对应的省、县级森林经营规划,要结合林场改革后的新情况,编制修订落实林场的中长期森林经营方案,组织实施好森林抚育,科学有序推进退化林修复,加大乡土、珍贵树种培育,提高森林功能效益。国有林场要在所在省、县级森林经营样板林或者基地建设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对林场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提出的实施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绿色优质林产品供给,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等相关部署,要以林业的多功能多产出主动平衡满足社会的多样性多需求。林场和林业管理部门需要研究社会对林业需求的变化、地方政府对林业发展要求的变化,并实施有效对接。林场要把保护培育森林,筑牢国家生态安全防线放在首位,同时努力增加适销对路、有开发潜力的木材、经济林、木本粮油等林产品的培植,不断增强市场供给能力和水平,还要大力开发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型绿色产业,增强内生动力与活力,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达到生态经济共赢,促进林场可持续发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对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战略安排和分步的预期目标。林场现代化既是林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反映林业现代化进程的窗口和标志。近年来,一些地方有不少新的举措,如浙江省近年来制定和实施现代林场建设规划并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取得了重大成效,陕西省制定了《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我们可以更多地借鉴。各地要在林业主管部门的统筹下,结合新的形势和自身发展需要主动谋划,细化自己的发展领域、目标、任务、需求,乘势而上,奋力推进。

国有林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美丽中国梦的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主导和引领作用。林场需要更多地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位,发挥、展示林场功能,体现社会责任。林场施业区要因地制宜地培植诸如树文化、竹文化、茶文化、花文化、湿地文化,再配置民族、区域、历史、人文等元素。林场要在推进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中发挥功能作用,在着力推进国土绿化过程中当好样板,并主动参与所在行政区域内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或行动,为乡村绿化美化、乡村生态旅游提供支撑。在统一规划下开展林业生态扶贫,在贫困地区乡村、农户发展经济林、用材林、种苗、花卉、林下种养业、森林人家,建设稳定脱贫致富的山上银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助力森林城市建设,在建设方案、模式、苗木、技术、人才等方面发挥优势、提供服务,同时发展提升自己。

塞罕坝林场、原山林场是林业人、林场人的骄傲。各地林场与塞罕坝、原山走的同一条路,干的同一件事,经历极其相似,创造的是绿色国民财富,成就的是千秋伟业,也都有支撑自己发展的林场文化、林场精神。林场文化、林场精神是林场灵魂,是未来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可以传承的精神财富。在基本完成林场改革之际,尤其是担负新时代使命之初,我们需要组织力量梳理林场自身的发展史,挖掘提炼培植包括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在内的自身的林场精神,用来凝聚人心、昭示社会。这对于形成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氛围,丰富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将发挥积极作用。

为加快推进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确保国有林场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资源获取经济效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湖南、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生存的资本和根基,关系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生态外交大局。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立足国有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林场稳定。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根据各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探索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

——坚持分类指导、省级负责。省人民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对各市州、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对所属的国有林场改革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到2015年6月底,全面完成《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规定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或省林业厅认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全省森林面积增加2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20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通过定性定编、精简编制,完善管护机制,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根据工作性质、经营规模和管护难度等因素,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重组整合。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快分离各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逐步将林场所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积极探索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型或改制,将转型后符合条件的国有林场代管(自办)医院全部纳入国家或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范围。根据当地实际,逐步理顺国有林场与代管乡镇、村的关系。

(三)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四)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监管事项、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由省、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联动监管,充分调动各级监管机构的积极性。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启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规制度措施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妥善安置富余职工。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筹措力度,切实解决好国有林场职工的参保和续保问题。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四是实行提前退休。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国有林场职工,符合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且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国有林场正式职工,2015年12月31日前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一)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加大对林场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加快国有林场自供电网移交大电网和改造升级。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生态移民,将位于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不宜人居地区的场部逐步就近搬迁到小城镇,提高与城镇发展的融合度。进一步落实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经当地政府批准,依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允许国有林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供应和登记手续。

(二)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问题;市州、县市区财政也要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整合各类涉林资金,支持国有林场改革。适时提高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具备条件的支农惠农政策可适用于国有林场,对生态区位特别重要地区的国有林场给予适当倾斜。将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林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对国有林场的金融支持。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于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发放的、国有林场因营造公益林产生的不良债务,待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具体的化解政策后研究化解;其他不良金融债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偿还的,经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贷款展期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销。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信贷产品,充分利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拓宽国有林场融资渠道。

(四)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参照国家支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相关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适当放宽艰苦地区国有林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适当提高国有林场林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改善人员结构。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林场职工培训力度,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一)宣传动员。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性、政策、目标、要求等,使国有林场职工增强改革信心,积极参与改革,让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国有林场改革,营造改革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改革先进典型,推介好做法、好措施和好经验。

(二)制定方案。各地要组织力量,对每一个国有林场的基本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和核实,广泛听取包括林场职工在内的各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隶属关系,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主要内容及组织措施等。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逐级上报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审批。

(三)组织实施。按照经批准的改革方案,科学制定以国有林场为单位的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经林场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地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抓好改革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扎实推进改革。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改革全过程的指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总结验收。加强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后,各地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将组织评估验收。

(一)强化工作责任。省人民政府对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担负国有林场改革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推进改革,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认真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各级发改、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评估方案实施情况。各国有林场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抓好改革的每一个环节,全力以赴做好改革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改革动态。对改革不到位或政策执行有偏差的应及时纠正;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研究探索解决的办法和途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确保改革稳定。国有林场改革涉及到国有林场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落实维稳职责。要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扎实稳妥推进每一步改革;要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防止借改革之机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要及时解决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促进林区社会稳定和健康持续发展。

国有林场是国有土地,也是重要的国有林地,更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全市8个国有林场区位特殊,且全部分布在生态重要区域和生态脆弱地区,承担着维护省会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6〕14号)精神,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提高国有林场绿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国有林场改革发展部署和要求,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路,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通过实施国有林场改革,激发和调动国有林场职工管林护林积极性,实现国有林场由木材生产向生态修复的转变、由利用森林提供经济效益向保护森林提供公共服务的转变,达到和实现森林资源增长,加强保护,提高森林质量,发挥森林效益,增强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目标任务。2017年6月底,完成全市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包括国有林场定性、定编、定经费。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实现林场功能定位准确、职责清晰,职工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国有林场人员稳定、管护到位,达到改善生态环境良好效果。到2020年全市国有林场森林面积由11.7万亩增加到13.5万亩以上,森林蓄积由78万立方米增长到90万立方米以上,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经营管理科学、资源持续增长、生态效果良好的现代化国有林场,为社会提供清洁的空气、清新的水源和绿色的环境。

(一)明确公益性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今后国有林场不允许商业性采伐,不允许有任何经营性收入,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基本公益职能,按照公益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我市国有林场全部界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防止乱砍滥伐、种质资源保护以及生态监测、林木科研、示范与推广等。确保森林资源恢复和增长,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

(二)科学使用编制。综合考虑生态区位、规模水平、生态需求等因素,科学使用事业编制,用于聘用国有林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定岗、定责、定人。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随着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增长,各级政府要根据需要适时增加林场人员事业编制。

(三)经费保障。国有林场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市属国有林场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县属国有林场经费由县级财政解决。除中央和省安排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外,根据权属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国有林场森林抚育、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封山禁牧、防盗看护在内的各种管护经费支出,安排必要的办公、道路、水利、电力、通讯、防火等基础设施投资,以及解决除金融债务以外遗留的历史问题。以上各种管护经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解决除金融债务以外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市级国有林场由市级财政负担,县级国有林场由县级财政负担。随着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增长,各级财政要视财政状况逐步增加投入。

对已达到地方公益林标准,尚未列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范围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逐步纳入地方公益林范围,按标准进行补助。将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计划,具备条件的支农惠农政策可适用于国有林场,加大对林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县政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加大对国有林场供电、通讯、饮水安全、林场道路、管护站点用房、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交通和水利等部门要加大对国有林场道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使国有林场和林区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提高林场职工生产和生活水平。开展国有林场道路现状、功能属性等核实摸底,按属性纳入省、市、县相关公路网规划,统筹做好道路建设和养护工作。改善国有林场职工饮水条件,将国有林场纳入各县、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范围。完善国有林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信息化水平。

(五)完善管护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管护机制,完善长效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林场要与职工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范围和管护内容,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任务目标。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动态监测,做好辖区内封山禁牧、护林防火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要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抚育管理,培育和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林场林木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森林资源发挥最大生态效益。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参照国家支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相关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适当放宽艰苦地区国有林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按照《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54号)的要求调整国有林场林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改善人员结构。在岗位数额内,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试行全员聘任。改进分配制度,实施绩效工资。对于引进急需专业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林场职工培训力度,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落实监管责任。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生态红线不突破。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实行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管理制度,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对所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保障国有林场合法权益。规范和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明确相关责任和权利,完善林场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协调、运转顺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林业、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国有林场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督导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相关县、区也要成立相关组织,加大对国有林场编制、经费、管理层级设置等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改革目标任务。

(二)强化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林场改革方案制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编委办负责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科学核定机构编制;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国有林场改革市级资金,并督促有关县筹措本级改革资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维护国有林场职工合法权益,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部门负责完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金融部门要积极推动妥善化解国有林场金融债务;审计部门加强各项财政资金审计,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市发展改革和林业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报告制度,及时反映改革的进度、经验和问题。

(三)落实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统筹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国有林场改革所需资金除中央和省、市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级政府统筹解决。改革期间,各地区不得以筹措改革资金等为由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对外作价入股、合资合作、租赁、抵押、担保和转让,防止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破坏和流失。对于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查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x〕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x委发〔x〕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我县县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x县现有县属国有林场2个,即x县溪塔国有林场和x县介福国有林场。

x县溪塔国有林场建于1958年,原名为x县溪塔伐木场,1992年改为x县溪塔国有林业采育场,x年更名为x县溪塔国有林场,是x市唯一一家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场部位于x县西部的下洋镇溪塔村,经营范围分布一都、横口、下洋以及安溪县桃舟等4个乡镇,经营的林地分散零碎,属x母亲河晋江源头的重要水源涵养林区。设溪塔工区、莲花山工区、赤水工区、福联工区、西坑工区五个营林工区。现有干部职工36人,其中干部5人。退休人员27人,抚恤人员16人。

x县溪塔国有林场经营面积1.6万亩,森林蓄积量约8.5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为0.47万亩,生态公益林2515亩,天然商品林1115亩,人工商品林11970亩。莲花山工区2100亩林地、林木于2001年由美岭村承包经营管理,x年起由美岭集团承包经营,承包期为70年,现为美岭集团投资建设莲花山森林公园。与乡、村集体合作造林的一般用材林1.1万多亩。

x县介福国有林场创办于1979年,位于x县东北部的运林山下,距x县城28公里,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营面积10875亩,森林蓄积量约4.7万立方米,生态公益林1785亩,天然商品林728亩,人工商品林7537亩。设青弯、九阶、庵后三个工区。林场原核定事业编制25名,x年事业编制调整为17名,现在编在职员工17人,其中干部4人,职工13人,退休人员11人。在职员工至x年应退休2人,x年应退休2人。

二、目标任务。

以中央、省《意见》为指导,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实施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最大限度发挥县属国有林场的生态功能,增加林场活力,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力争x年6月前基本完成县属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到x年,建立起功能明确、管理高效、监督有力、权责清晰的林场管理新体制;县属国有林场经营区面积力争达3万亩,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商业性采伐逐年减少,森林蓄积量净增加0.8万立方米,达14万立方米。

三、基本原则。

县属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主要职责是负责经营区内国有森林资源安全,承担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任务,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承担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任务,实施生态公益林抚育间伐项目;开展科学技术试验,保护生态文化资源;完成县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整合方式。

按照中央、省《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将介福国有林场和溪塔国有林场整合为1个生态林场,经营面积2.6万亩,名称为“x县生态国有林场”,为隶属县林业局管理的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核定事业编制17名,场部设下洋镇溪塔村,下设介福、溪塔2个工区,内设综合股、生产股、森防站、防火办、2个工区管护站等6个股室,管理具有4级营造林资质的x福林绿化有限公司;林场工作人员由现有介福国有林场事业干部职工和溪塔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组成。

六、生态保护措施。

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县属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保持国有林场林地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依法依规解决好场村林地纠纷,加快县属国有林场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换发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生态林日常管护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加快研究制定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鼓励发展林下经济,有效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加强国有林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推广应用林业科研成果,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和制度建设,逐步提高森林管护能力。

七、民生保障。

溪塔国有林场现有员工36人,退休人员27人。在岗员工13人,其中干部5人;承包组及停薪留职人员23人。近5年无退休人员。

介福国有林场事业编制17名,现有员工17人,其中干部4人,职工13人,退休人员11人。在职员工至x年底可退休2人,x年底可退休2人。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县属国有林场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国家政策落实国有林场职工工资待遇,逐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将林场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

介福国有林场现有人员工资仍按事业单位标准发放。

溪塔国有林场现有员工的工资按照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规定的标准报送有关部门审批,规范国有企业的工资发放,做到有据可依。

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原溪塔国有林场的资产管理及运作仍按《x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纳入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和三大国投公司运作的通知》(x政文〔x〕163号)执行。

完善县属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政策。鉴于该林场承担生态公益服务职责,将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和逐步减少商品林采伐造成收入减少,资金缺口由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政府发展规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加快国有林场电网改造升级。切实解决林场职工饮用水安全。

八、组织保障。

x县属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县有关部门把林场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加强对林场改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扎实稳妥推进改革。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三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支持森林资源的保护。作为我国最重要的森林保护单位之一,国有林场在这一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近日,我有幸参观了某一国有林场,深受教育和震撼。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国有林场不仅是森林资源的守护者,更是生态系统的嫡系,承担着维护生态平衡的重任。森林具有吸收二氧化碳、保持水土、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众多功能,而国有林场则能够更好地发挥这些特点,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我们的森林资源,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生态效益。

第二段:林场的保护工作。

国有林场采用了先进的科技手段,将森林资源进行比较完整地管理和保护。林场管理人员实行全员参与制度,注重对陌生人的宣传,使得公众了解到我国森林资源的重要性,进而自觉地爱护和保护环境。此外,林场管理人员也大力推广了森林组培,从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入手,以更全面的视角和更好的技术手段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和保护。

第三段:可持续利用的方法。

国有林场在森林资源保护的同时,也注重科学利用,提高其利用效果,呵护生态环境。林区内的生态旅游,林下种植业,以及对珍贵药材的科技研究和保护,都是国有林场可持续利用的典范。通过这些方式,森林保护和利用互为促进,和谐共生。

第四段:心灵上的震撼。

在走进林场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森林的那份神秘魅力。林场周边四面环山,小溪流淌,空气清新,一片静谧。此外,林场规划完善,路面硬化,住宿设施一应俱全,保障着每个人的生活起居。开放式的设计风格和在细节方面处处用心的营造,令人感到身心愉悦,体验了由自然界带来的恩惠。

第五段:个人总结。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刻体会到了国有林场卓越的森林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在保护和利用这两者之间,确实是个丰富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我们人人都发挥自己的作用,以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我相信,在国有林场的成功经验和我们个人的力所能及下,我们一定能够让森林资源发挥其最大的效能,造福我们和后人的生存环境。

总之,我深深地为国有林场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所感动,为自己学到了这么多的知识而自豪。我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更加关注环保问题,呵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从今天开始,从我们自己做起,共同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四

5月11日上午,县长魏和胜在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李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红安,县人大副主任邓美英,副县长蒋爱先,林业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我县各国有林场场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国有林场是我县生态恢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我县的`生态绿化和旅游建设、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绿色双牌”大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是势在必行,是激发林场发展活力、保障职工切身利益的实事好事。

会议要求,要充分理解改革意义,全力支持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有利于保护生态、造福人民,对林场自身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要明确林场性质,规范处理编制问题。合理界定林场性质,区别对待不同属性的林场,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编制方案上报市里审批,及时与市改革办进行衔接。要摸清底子,做到有的放矢。对在岗在编人员、债务来源、社会保险等数据认真核算,摸清底子,核清成本,以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要吃透政策,有序推进改革。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研究中央、省、市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求,做到与省市同步,全县一盘棋。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确保职工利益。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多渠道地安置林场富余职工,通过改革适当提高职工生活待遇和生活质量。要加强财政保障,确保改革顺利开展。在保障职工利益和改革工作经费上发挥财政的支撑作用。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各部门要积极作为,成立领导小组,做好改革基础工作,确保大局稳定。同时建立和完善改革工作机制和改革后林场的考核机制。

会议强调,要严格政策纪律,确保改革公平公正。改革的一切程序和工作要以中央、省、市相关规定为依据,严格执行。各部门要把此次改革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按照“三严三实”全力以赴推进改革,把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推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

会议就《双牌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各部门积极发言,结合我县国有林场实际,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职工安置、债务清理、核算改革成本等问题提出了好的看法和建议。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五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1]8号)、《吉安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吉办字[2010]128号)的精神,为了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结合改革试点经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按照“以人为本、转型定位、稳定权属、解决社保、化解债务、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总体思路,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国有林场改革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相结合;坚持解决国有林场遗留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相结合;坚持维护生态安全与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国有林场相结合;坚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均衡性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相结合;坚持分级负责与部门支持相结合。

二、改革的对象和总体目标。

(一)改革的对象。经过批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2包括事业性质和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及其正式职工。国有森林苗圃参照执行。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切实做到“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即: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林场增效;全面建立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建立符合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国有林场改革时限在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

市本级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分管人保、林业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好本辖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成立强有力的改革领导机构,组建精干得力的工作班子,具体做好改革各项工作。

四、改革主要内容。

(一)整合国有林场资源,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各县(市、区)将现有林场资源和资产进行全面整合重组,组建1个生态公益型林场和1-2个商品经营型林场,实现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分类管理、规模经营。

1、两类林场的划分办法是:以县(市、区)为单位,把国有林场管理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整合为1个生态公益型林场;把其他森林资产通过撤并整合组成1-2个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代表国家行使对公益林的管理职能,并3以购买劳务方式委托商品经营型林场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实行管理、管护分离。

2、两类林场的运营方法是:生态公益型林场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并依照管理权限和管理的面积,按照6—10人/万亩的标准,合理核定编制数,用于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林业管理和技术骨干不流失。编制内的人员和机构经费全额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商品经营型林场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改革两类林场领导体制,理顺两类林场管理体制,创新两类林场经营机制。

(1)改革后的国有林场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生态公益型林场的领导班子由县(市、区)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商品经营型林场的领导班子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法的要求依法产生。

(2)生态公益型林场不仅代表国家行使对公益林的管理职能,而且是商品经营型林场中国家股的持股者。商品经营型林场在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明晰产权,引入多种经济成分共存,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两类林场都要按照有利于生态建设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4份合作制、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激活活力;实行劳动合同制,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4、引进战略投资者。商品经营型林场要采取多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经营或合作经营。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应当具有如下特征:与被投资的林场从事相同的产业,或者是有关连的互补性产业;长期稳定持股,追求长期战略利益,不会因为暂时的获利或其它原因而变现;拥有促进林场发展的实力,能够形成规模上的放大效应或互补效应;实行增量引进,为改革和妥善处理联营林筹措资金,转换国有林场的经营机制,改善国有林场的治理结构。各县(市、区)引进战略投资者,须经市政府批准。

(二)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合理分流安置职工。国有林场所有职工档案,以林场为单位,一次性转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之后,按自主设岗、自然消化、自愿置换的原则,以下列方式渐进式分流和安置:

1、符合林业行业提前退休条件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高温、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前5年退休手续。

5聘用合同;对竞争到商品经营型林场岗位上岗的,按企业用工要求,重新与林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竞争未能上岗的职工,由林场为其缴纳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不愿置换国有身份的,保留其国有职工身份,5年后,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职工个人缴纳;对自愿置换国有身份的,林场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

4、置换身份的截止时间、工龄计算、经济补偿标准等具体问题,由各(市、区)结合改革进展和当地实际合理制定;专业扑火队的队员来自国有林场的,要妥善安置好其到达年龄退出专业扑火队的工作。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国有林场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既要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又要全面理顺好改革后职工将面临的困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对改革前国有林场拖欠的职工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应予以一次性清欠,免收滞纳金。若一次性清欠有困难,在改革期间应一次性补足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可在明确清欠责任主体、清欠数额的基础上,分三年清欠到位,三年清欠比例依次为30%、30%、40%;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林场和职工,按省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的国有林场按规定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应在参保时一次性补缴到位。

2、国有林场改革后,其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和不同的安置。

6情况,继续接续职工的养老保险;分别参加相应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各县(市、区)政府在国有林场改革的同时,要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切实帮助竞争未能上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为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低保待遇;要着力改善国有林场职工住房条件,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解决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用地需要,加快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

(四)稳定国有林场山权,确保国有资源完整。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确保国乡(村)联营山林权属的稳定,积极探索国乡(村)联营的新途径。对联营协议趋于完善、协议双方没有争议的,继续执行原有协议;对于协议双方存在重大分歧、且双方都同意改变联营形式的,可以将联营改租赁形式,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既维护经营权的稳定,又保证林农的合法收益。

(五)规范资产评估处置,妥善化解各类债务。改革期间,各国有林场都要做好资产的登记、评估和呆坏账的核销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转让、合资等处置资产和合股经营的行为要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搞暗箱操作。

7进场交易,实行招拍挂。

2、国有林场办企业产生的一般商业性贷款,由所办企业通过处置资产所得予以偿还,不足部分由县(市、区)牵头统一与金融机构洽谈核销;利用银行贷款造林,并已划分为公益林的贷款本息,要争取核销或停息挂账;其它债务也要本着尊重历史,主动协商,积极化解的原则,妥善处理。

3、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整合有关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并设立国有林场改革资金财政专户;变现不适合林场发展的要利用闲置资产筹措改革资金;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林场改革;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林木林地资本化;争取中央、省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改革资金缺口部分,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

8管。

五、改革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浓厚氛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国有林场职工广泛宣传改革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使广大职工打消疑虑,增强改革信心,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有林场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夯实改革基础工作。各地要组织人员,深入国有林场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资源资产、人员结构、社会保障、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广泛征求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测算改革成本,为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三)制定方案,及时上报审批。各县(市、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情,科学选择改革模式,编制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实施方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必须在2011年12月10前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市人民政府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时,要制定好生态公益型林场编制、两类林场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等配套方案或办法。

(四)明确责任,有序实施改革工作。各地要按照批准的方案,认真抓好改革的每个环节,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国有林场改革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帮助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级林业部门要集中精力投入改革,落实责任。

(五)评估验收,确保改革达标。各地要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倾听职工对改革的意见,掌握各单位职工的满意度,要对照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办法的指标和标准要求,全面总结分析本辖区内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后,由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强化疏导,切实维护改革稳定。各地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要加强对改革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及时排查发现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教育疏导,协调各方面利益,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维护国乡(村)联营造林的法律和政策地位,积极化解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肃纪律,防止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借改革之机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防止出现乱砍滥伐,维护林区稳定,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七)加强督查,有力有效推进改革。改革的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加强督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报告制度,按照改革时间节点,加强调度,定期或不定期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对已经落实的要查成效、对正在落实的要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要查原因、对影响落实的要查责任。同时,要善于挖掘和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力有效推进改革。

(八)统筹善后,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各地要统筹考虑和梳理改革后的遗留问题,全面完成改革的有关后续工作。凡是10原有国有林场名称一律暂时保留,以利处理改革后的遗留难题,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六

国有林场改革,涉及体制、经济、人事等方方面面,关系到林区的社会稳定和国有森林资源的安全。因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国有林场林地保护问题。必须保持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性质长期稳定,保持国有林场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基本用地,依法确立的林权必须得到有效保护。国有林场拥有丰富的林地资源,既是生态建设的需要,又是最有潜在的价值所在,也是国有林场建场根本和发展基础。当前,国有林场周边山场被蚕食,有些城郊型的国有林场林地被改为建设用地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林场在地方招商中,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将部分国有林地让开发商无偿占用。因此,必须依法严格控制各类工程建设征占用国有林场林地,对各类建设项目确需征占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土地的,必须按照法定权限,严格依法办理有关征占用手续,坚决杜绝化整为零、越权审批。

二是对国有林场林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管问题。有的地方出台了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地方性政策。对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处理,并未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履行报批程序。实际降低了对国有林场林权流转的监督,结果可能导致国有林场林权流转的失控;有的地方对待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没有通盘考虑系统的改革方案,而是寄希望把林场林地林木资源卖掉缓解暂时的经济困难。这些行为是一种短视行为,将会引发职工的强烈不满,不能放任之。国有林场林地的流转,实际构成林地经营者隶属关系的变更或者国有林场一定期限内经营林地面积的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未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不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低价甚至无偿转让、出售国有林地使用权,不予批准办理国有林地流转。国有林场在改革中,根据改革成本的需要,经省资质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基础上,获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一定面积、期限的转让、出售林地使用权。坚决防止把国有林地及林木资源一卖了之的做法。

三是国有林场改制问题。反对“一窝哄”式把商品林比重较大的国有林场改制为企业,或者不顾林场自身资源结构和区位特点,一昧追求财政供给的公益型事业单位。由于国有林场之间场情、资源、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千差万别,不可能一个模式。有的作法在此则成功,在彼则失败。提倡“一场一策”。对可通过资产重组并按市场机制运作的国有林场,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改制为企业,按照企业经营的要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目前国家有关部门鉴于国有林场生态地位重要性,倾向于国有林场事业单位性质不变,有益于生态林的建设和保护,但国有林场其内部经营活动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构建企业模式发展经济。

四是国有林场债务化解、养老保险、人员分流和安置问题。全面推开国有林场改革,需解决好国有林场改革成本投入问题。主要包括国有林场债务、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分流和安置和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等方面。否则,将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或对国有林场完整性及以后的森林资源管理带来隐患。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七

目前,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林业的决定》发布后,我省多数林场在经营处境相当艰难中千方百计谋生存、谋发展,对国有林场改革多持观望、等待态度。原准备实施国有林场改革的青阳等县、市,因等待“上面”政策的明朗,目前不少林场改革仍然停滞在“制定方案”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配套政策迟迟不能出台,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国有林场改革的`推进。

从调研的几个国有林场实施改革来看,总的感觉作法具有创新,措施有待规范,点题尚未破题,成果得大于失。有以下积极方面:

一是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改革前,林场职工到月等工资,工资仅糊口,平常没事做的现象非常普遍,干群关系也很难协调。改革后,南陵县戴公山林场部分职工不满足林场400多元的工资,自己创业发展。现在外出职工中有的资产已经突破百万元,有的在上海成立了私人公司,有的专业从事运输等。全椒县瓦山林场原来将近荒废的经济林承包给36户职工,承包户利用业余时间加大对经济林的修剪、嫁接、抚育,目前经济林长势喜人。在林场得到效益的同时,职工收入明显增加。有的承包户经济林的年收入达7000多元。

二是减轻了国有林场经济压力,为国有林场培育资源、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改革前,南陵县戴公山林场每年亏损30-50万元,增加年采伐量也不能满足日常支出,越穷越采,越采越少,在资源短缺——经济危困循环中徘徊。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林场经济步入良性循环道路,负担越来越轻,现以保护为主,采育结合,森林资源处于休养生息阶段。全椒县瓦山林场改革后,全场每年可减少150万元支出,年森林采伐量也随之大大减少,森林资源逐年增长。

三是运用市场规律指导改革。全椒县瓦山林场与光大公司等企业合作关系,完全是经济实体之间建立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的合作关系。从引进外来企业、林场员工输出,到林场供应企业原材料等方面,都签定合同或协议。早在1992年南陵县委发文将丫山、戴公山林场转制为企业单位,通过十多年的转制经营,两场现在基本保持正常运转。戴公山林场林木销售采用市场招投标的办法,让多家经销商竞争参与,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高效、规范的市场经济行为。

四是贯彻“以人为本”思想,让职工对国有林场改革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一)南陵县和全椒县国有林场改革,把职工养老保险解决好,这是国有林场改革的基础。尽管目前林场职工是按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标准要比事业养老金低,但是职工还是能够接受的。(二)广泛组织、发动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把国有林场改革行动变成集体的意志。全椒县瓦山林场改革开大小会议有7-8次之多。目前的黄山区黄山林场已经开了4次会议统一职工思想认识,让职工献计献策,群策群力,不断完善改革方案。经过充分酝酿的改革,在实施中职工情绪比较稳定,几乎没有集体上访事件。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八

摘要国有林场对改善我国环境质量有很大帮助。目前,国有林场的单位性质正在转变,但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建设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要想实现国有林场的跨越式发展,必须解决林场员工的待遇,完善投资机制等措施,提高国有林场的企业竞争力。

国有林场大多位于自然条件差的高寒山区和土地贫瘠地区,自然灾害频发,建设难度大[3]。目前,我国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有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国家生态建设和改革的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基础设施薄弱,生产严重受阻。

我国国有林场的大部分林场没有兴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有的即使兴建,但由于我国国有林场在初建时期,受到国家的投资政策限制,建设标准比较低。且近几十年来,国家也没有投入相应的后续资金,导致基础设施因为投入资金不足而缺乏更新和维护。目前,虽然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修建的投入资金,但仍有一些地方没有解决公路、通电及通讯等问题。由于国有林场的特性,其地理位置一般比较偏远,国有林场也处于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边缘,这就使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旧处于落后的状态,林区的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无法纳入政府的建设规划中去,林区基础设施的问题突出,严重影响林场各项工作的开展[4]。

1.2运营资金不足。

我国林场绝大多数已列入生态公益林建设,由于公益性林的特殊要求,使林场可采森林资源量下降。目前,市场上木材价格较低,收入低微。国有林场木材缺乏经营自主权,采伐、造林更新都不能由林场控制,需要受上级指令性计划控制,但也享受不到企业应有的优惠政策。

1.3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亟待解决。

国有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比较复杂,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是国有林场改革的必要条件,大家都认为应作为国有林场改革的突破口。目前,国有林场职工的保险缴纳的类型不同,大概分为3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养老保险后又转为企业养老保险。但国有林场还存在一个问题,即有的职工甚至未缴纳社保,有的单位甚至高达1/2。企业保险和事业保险缴费比例不同,养老金不同,职工保险问题直接关乎了职工的个人利益,如不妥善处理,将影响社会稳定。另外,国有林场职工的编制也是多种多样的,有公务员,有事业编制人员,还有农牧工,关于如何处理社会保险,国有林场没有统一的标准。公益型林场资产变现难度大,自费改革可能性小。

2.1加大财政投入。

在国家层面上,可加大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投资力度及扶持力度,加强其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度。加强政府投资、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的结合,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可从2个方面入手:一要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完善投入机制,优化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使用绩效,引导和推动企业和社会增加对国有林场改革建设的投入;二要积极推进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为企业提供信贷融资、信用担保,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建设的投融资体系。

2.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为保证国有林场转型的顺利进行,应大力建设林场基础设施,保障职工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改善职工生活、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这样不仅能够促进林区的经济的发展,达到林区面貌大改变,改变原有的林分结构,促进林区的健康发展,还可以加强大型国有林场中的产业建设设施,如胶板厂等,促进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发展。

2.3解决职工保险问题。

解决职工保险问题需要中央、省、市县共同努力,并给予特殊政策。可利用林业造林、扶贫等投入营造经济林,承包给职工经营,提高职工的收入;可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多支持改革成本,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的保险问题。不仅如此,还应充分领会国有林场改革的意义,结合国有林场自身的实际情况,把联系点建设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以分类经营和养老保险为核心,精心做好工作方案。

此外,应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指导的总体思路。国有林场改革是林业三大改革之一,情况复杂,搞好国有林场改革,不仅是国有林场发展的需求,也是国有林场广大干部职工脱贫致富的热切期盼,但由于林业的长期性,改革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一般林场的转型都需要2~3a,其转型可认为是林场建场50多年来最浩大的工程,直接影响着林场将来的发展。国有林场改革得到了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但由于地方的地域性差异,在政策的把握、方案的实施、资金的支持、外部的协调等许多方面,各地情况不同。应借鉴别人成功的经验,支持有利于林场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各种改革探索,在探索中寻求发展之路。

结语。

国有林场改革是林业三大改革之一,要想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就要始终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的生态林场,即由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转型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只有解决了国有林场的解决职工保险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金不足等问题,才充分发挥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证国有林场改革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建锋,李建设,郝明,等.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历程与发展思路[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32(20):26-27.[2]王自力,田明华,李红勋.新时期国有林场改革与可持续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9:117-120.[3]田明华,李红勋,王自力.中国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中若干问题的思考[j].东北林业大学学报,2009,34(2):77-79.[4]莫绍深,张文田,田小小,等.林下经济视域下广西“林改”问题研究[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8(4):65-67.(责任编辑:刘昀)。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九

国有林场是国家重要的资源,承担着森林保护、绿化环保、生态修复等重要职责。我于去年毕业后便来到了某国有林场工作。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国有林场的重要性,也收获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在这篇文章里,我想和大家分享我来到国有林场后的心得体会。

国有林场的建立和发展可以起到一定的生态效应。它们与其他类型的林区不同,具有国家掌握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可以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基地。同时,国有林场也承担了林区里较多的社会职能,如积极助力防洪、增氧和净化环境,致力于解决区域内因荒山、荒地带来的生态和生活问题等。

我曾经在国有林场的生产一线工作了一年多。通过不断地学习,我理解到了新栽培的树木需要特殊的保护和管理,它们的生命周期很长,并且需要长时间的生长和孕育。因此,我深深地明白了生产中要对树木进行精细的管理。在工作中,我们很多时候需要在暴风雪中、大雨中坚守生产线,时刻关注自然变迁和树木成长的情况。这锻炼了我的耐心和毅力,激发了我对森林保护事业的热爱。

第四段:感悟与启迪。

通过工作中的感悟,我体会到了国有林场作为国家资源的重要性。它们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也意味着我们必须关注我们共同的未来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工作中,我也学会了如何精细操作,做到工作的全面精细和科学管理。这些能力对于我之后的发展都是将很有价值的。

第五段:总结。

在国有林场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意识到任何工作都需要毅力和耐心,森林保护事业也不例外。国有林场的工作是个大事,需要每人的努力和共同来维护这件事业的面貌。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加倍投入、良心经营,所有的愿望也将会一一实现。未来,我也将继续努力,在森林保护和生态建设等领域里尽自己努力。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十

一、林场概况1、地理位臵。

林场于1956年建场,是省最早的林场之。

一。林场总经营面积7.5万亩,森林蓄积量2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9%。森林为天然林,林区是天保工程区、熊耳山自然保护区、国家公益林区、国家储备林区,林场是典型的生态公益性林场。

林场林区蕴藏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其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2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2种;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和动物各20种。

林场合作管理集体林区面积7.5万亩,总管理任务15万亩。3、机构与人员。

我场可用建筑面积2340平方米,其中场部办公楼1635平方米、工区护林房325平方米、工区护林房80平方米、工区护林房120平方米、鸡冠石防火检查站80平方米、花落印防火检查站100平方米。只有寺山庙工区护林房倒塌没有建设。

用电方面,6个区站中,四个区站临时借用矿区线路,工区使用太阳能(经常出问题),寺山庙工区无电。

除场部外,工区饮用山涧水。

1、关于职工工资问题及建议。

林场国有林区内部林区公路可以通车的只有宽坪工区的12公里,路面的突出石头或坑洼频繁,只能吉普车慢速行进(1-2档);而多数林区道路中断或根本无路。这样的路况不仅护林巡山不便,更严重的是妨碍了森林防火。比如,1997年寺山庙林区发生森林火灾,扑火队员赶赴火场花了4个小时(可距离仅25公里),过火面积已经1000余亩。寺山庙林区护林房已经坍塌,至今没有重建,原因主要是道路不通,就是因此,采药采种难以控制,损害林木现象屡禁不止,因此,护林房应该建设。林场各个工区水电问题至今没有彻底解决。此等基础设施问题,在全河南省、全国还有几个林场?究其原因,还是国家对基层情况了解问题,还是国家对防火的重视力度问题,还是资金问题,还是国家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问题。

林场林政执法问题越来越严重。其一,护林员执法要有执法证、执罚证,而实际上所有护林员都没有,无法执法,不敢执法。一次,护林员抓住一个正在砍树采药的人,因为中药五味子缠绕于树上,将树砍倒,采摘方便。护林员立即命其停止,问他叫啥,叫他到林场接受处理。然而,该人却说“你没有执法证瞎叫啥!管我你违法,小心我告你!那条法律不叫采药?砍树没有第三个人看见,我不承认你没门,我叫啥名你管不着,哪儿凉快去哪儿!”护林员无奈到林场汇报,可是,待林场派人再到那里时,早已人去林空。其二,关于采药没有相关法律,由于林区采药成风,砍树严重,为打击犯罪,保护森林,县森林公安分局认为源头在收购,于是,在下峪乡地盘查收一车林区药材,谁知,收购药材者说“我违犯哪条法律?不说个来历告你们公安局!”无奈,只有不了了之。说实在的,采药、采种、采矿是森林保护的最大敌人、主要敌人,根源在于有人收购。比如,盗伐滥伐天然林木,天保工程前及其猖獗,天保工程实行后,禁止收购和运输天然林木材,盗伐滥伐天然林木的现象才自行匿迹。

建议:一、国有林场护林员要实行执法证、执罚证,双证上岗,国家要实行常年办证,保障办证渠道畅通。

森林是生态保护的主力军,没有森林生态保护就无从谈起,不谈森林就是眼中无生态,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功能,才是生态保护的根本措施。天保工程实施之前,凡看到林相整齐、功能较强(树龄大)的林子,就是国有林场的,反之,则是集体的;目前,天保区这种对比不是很明显,但非天保区还比较明显,6月18日豫东某技术员就是这样说的。这说明,其一,国有林保护力度明显之大;其二,国有林是生态保护主力军;其三,国有林投资效果明显;其四,扩大国有林面积是生态保护的需要。

目前,林场职工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能够占到90%以上,但是,高中文化能力的(文章表达能力)可能占不到10%,高中工作能力的(会计划、独立工作、文字表达)可能占不到20%。然而,工程师、技师、高级工倒不少,行政材料、技术材料基本没有可以独立圆满完成。林场职工多数是招工、退伍安臵的,单位没有选择的权利,天保工程以来,林业上没有招考技术人员,因而整体素质十分不利于林场的正常工作和发展。

建议:一、非招考不得给林场安排人员。二、林场只招考林业本科院校毕业的人员。三、实行岗前、离岗培训考试制。岗前培训考试是指招考人员进入工作岗位之前,要进行岗前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单位制度、林业技术、写作技术等培训,并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单位相应岗位。离岗培训考试是指在岗人员实行轮换培训,内容同前,凡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者,离职自学或自谋,上岗再考。

8、关于林场职工子女教育问题及建议林场职工多数是“一头沉”,家属、子女要么在林区,要么在山区农村。为了给子女一个好的学校、好的教师,家长离开家乡到镇里、城里租房、打工,供学生上学。山区、农村的学校学生少了,学校倒了,教育不断自然回缩,林场职工家庭不得不随之进城。但是林场职工收入低微,仅能顾住全家基本生活,关于住房,关于子女好的教育等,不敢奢想,使之低人一等,成为社会的最底层。

像其他生态公益型林场一样,林场也是负债较。

多,债务多数为拖欠职工工资类,这与经营型林场多数债务为生产经营性贷款不一样。我场拖欠职工工资占总债务的75.7%,事业费债务100%。这也说明林场事业费严重不足,事业费成为制约林场发展的障碍。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十一

摘要:国有林场改革是形势所迫,具有迫切性和重要性的特点。中央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先后下发了多个文件指导改革,分阶段逐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为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注入了动力。本文首先说明了国有林场现状,然后分析了国有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详细阐述了国有林场改革的对策。

关键词:国有林场;改革;管理体制;产业结构;经营。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国有林场4855家,其中,贫困林场数量达3485家,占总数的72%。贫困林场总人口233万,占国有林场总人口的83%。4855家国有林场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其中省属国有林场占10%,地市属国有林场占15%,县属国有林场占75%。林地面积8.7亿亩,现有职工7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8万人,离退休职工27万人。有236家贫困林场场部不通公路,里程达2.6万公里,3163家贫困林场8.6万公里断头路急需维修。1595家贫困林场场部及6474个护林站吃水困难,涉及总人口达150万。170家贫困林场场部及6474个护林站不通电,涉及10万职工。360家贫困林场场部及10150个护林站不通电话。还有不少林场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目前没有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在职职工人数分别达到15万、25万和30万。

新时代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林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人们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对林业的保护和管理。林场是我国林业管理中的重点场所,应该按照现代化林业建设方针,对其的保护与管理要体现生态建设的理念,力争提升林场资源的质量,使其环境效益得到充分发挥。眼下在国有林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配置落后。

1、从交通运输方面看,许多国有林场周边交通不发达,不能满足林业发展的需要,从而对林场的运营带来不便。

2、从生产资源来看,一些国有林场无法保证有自来水供应,致使林场用水质量得不到保证,影响林场的生产和运营。

3、还有一些林场处于偏远地区,电力设备不完善,无法保证正常用电,减缓了林场的运营效率。

(二)林业结构不完善。

现如今国有林场的运营主要还是依靠木材销售,经济来源单一,且效益不高,与木材相关的低层次产品容易受到市场的影响,出现价格波动,进而影响林场的长久经营。此外,由于国家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一些林场用地被城市规划或铁路建设征用,造成林场资源的不断缩减,从林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国有林场用于经营销售的部分所占比例较小,创造利润的空间有限。由于林场的地理位置特殊,工作人员无法享受正常的医疗待遇,林场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导致现有人员工作效率偏低,无法保证林业的持续化发展。

(三)纠纷问题难解决。

在国有林场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纠纷,比如在利益方面的纠纷。随着国家发展林业政策的不断改动和完善,林地的价值在逐渐提升,一些乡村贪图更大的经济利益,试图对林地加收高额赔偿,这对木材的销售效益有着直接影响。此外,关于林地权利的纠纷也在近年来频繁出现,一些村民以不合理的理由要求林场让出林地所有权,并且借助相应政策对农民的鼓励和扶持提出苛刻要求,使林场的发展举步维艰。

(四)资源维护效率较低。

为了林场的发展,防止火灾这一项工作需要引起相关人员足够重视。但是许多农民对于灾害的认识还比较肤浅,肆意使用野外火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上林场气候较为特殊,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此外,对于林场资源的治安管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木材价值的不断走高,一些不法分子将林场资源作为谋取暴利的主要来源,导致林场内不少树木被盗窃。对此,相关治安部门应该加大打击力度,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出现。

(一)抓好分类经营改革,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实行事社分开,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把目前由林场承办的学校、医院等社会服务机构从林场剥离出去,交由当地政府管理。一方面,使林场职工及子女能够享受社会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也从根本上减轻林场办社会的负担。

制度,各场重新核定编制后,纳入公益型事业单位管理的在职职工,应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国有林场稳定。

一是规范国有林场养老保险制度,国有林场应全部执行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切实维护职工的其他社会保障权益,积极按规定参加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三是按有关规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属成员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创新经营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一是坚持“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对林场所办的多种经营项目、商品林及苗圃、经济林园等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股份合作、合资、承包、租赁、拍卖、出售等方式进行优化配置,实行“国有民营”,盘活国有资产。

二是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稳定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加快森林资源流转进程。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和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场职工可以承包国有荒山造林、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育苗等生产经营项目,可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及旅游服务等多种经营项目,取得的收入归职工所有,这样既能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又能确保劳动者经营自主权并使其获得应有的收益。

三是深化劳动用工合同制,干部管理聘用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工资分配制等“三项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场长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聘用制及岗位与绩效工资制,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运行机制。

四是改革生产经营方式,组建营林生产专业队或专业户,各项生产任务公开招标,取消国有生产组织形式,保证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有林场自身效益。

一要积极探索公益林经营模式。在确保不降低防护功能的前提下适度抚育、改造、引入阔叶树种,以提高生长量,稳定林分结构,具备条件的可以增加珍贵树种种植。这既能增加调节气候、提高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也可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二要科学培育商品用材林。在立地条件好的林地上发展绿化苗木和工业原料林等,提高经济效益,壮大林场经济,增加职工收入。

三要调整产业结构。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林场自身资源优势,发展林下经济,如种植森林药材、森林蔬菜,进行林下养鸡、养羊、养牛等绿色养殖,积极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研究制定国有林场森林持续经营的规划和措施。

要根据生态优先的原则和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进一步研究确定林场林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并从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出发,编制森林培育发展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使林场的技术规程及标准逐步建立起考核、监管制度,林场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要发展珍贵优质高效森林,调整不合理的林种、树种结构,改善森林环境,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确保国有林场森林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综上,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国有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且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与管理意识加以创新和改革,使国有林场在环境资源经营等方面得到全方位改善,为国有林场的健康发展打下坚买的基础。

参考文献:

[2]邱加荣.浅析加快国有林场发展的对策[j].绿色财会.2010(08)。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十二

[摘要]国有林场的改革是当前我国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深入的分析了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对国有林场的改革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举措。

1.1国有林场基础设置薄弱,影响正常生产。

我国很多国有林场的建设时间较早,在初步建设时期,国家经济实力尚且不强,无法对国有林场实施大量资金投入,影响了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些林场的必备基础设施建设较为粗劣,还有些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并没有按照生产需求实施设备的改良升级,很多国有林场过分依赖国家投资,而国家投资标准尚不完善,一些国有林场仅仅在建设初期获得了建设性资金,后续维护和扩建资金的渠道并不稳定,造成国有林场的改革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造成技术设施薄弱[1]。近些年,国家在农业的投资机制不断完善,很多农业生产补偿资金已经能够得到完善,但是,与农业非常相似的国有林场的投资机制却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改良,很多国有林场依然使用着年代较为久远的施工设备,林场的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并没有获得相关农业投资相似的资金帮扶,很多国有林场的设备改良并没有同相关农业设施改良同步进行,一些国有林场为此承担了一定的资金负债,一些林区的供电设施和供水设施比较陈旧,无法适应林区的持续发展要求。

2.1提高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国有林场的改革人员要认识到当前我国政府改革国有林场的决心和力度,以便配合政府部门的改革工作,为国有林场的改革争取更多的支持。要从提高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入手,对国有林场的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首先,要将国有林场的改革纳入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范围之中,配合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进行国有林场制度的调整,使国有林场能够获得更加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3]。国有林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国家最新政策的学习,按照国务院相关政策指导,进行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要将国有林场技术设施质量对工作人员的利益提升的重要意义对工作人员进行讲述,使工作人员切实认识到国有林场施工设备科技含量的重要意义,从而将提升国有林场施工设备的质量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要根据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乡村的政策要求对国有林场的设备进行升级,使国有林场的面貌得到切实改良,提升社会主义和谐乡村的建设质量。

2.2改良国有林场经营机制,促进国有林场改革水平提高。

要对国有林场的经营权进行科学的设计,明确国有林场的主体经营权归国家所有,以便国有资产的价值能够真正得到保障,要对国有林场的经营监督机制进行改良,明确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仅仅对国有林场具备监督权,不能直接干预林场的经营活动。要将防止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失和破坏作为重要的工作方向,将国有林场的经营保护工作根据不同的性质需求进行科学的划分,要从公益性角度出发对国有林场的经营权进行合理的改良,使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能够更加适应当前我国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社会。

结束语。

提升国有林场的改革速度,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工作,深入的分析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对提升我国国有林场的改革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田明华,王自力,李红勋.试论我国国有林场体制改革[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7(4):54-59.[2]刘琴.中央9年投资8亿多元扶持国有贫困林场建设[n].中国绿色时报,2014-02-26(1).[3]姚庆端.国有林场实行分类经营管理若干问题探讨[j].林业经济问题,2014(2):53-56.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十三

我是一名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我曾经通过学校安排到国有林场实习。这个实习经历让我受益匪浅。在林场的日子里我深深感受到了国有林场在我国林业中的重要意义,我也闻到了森林的芳香、听到了鸟儿的歌唱。在这里,我结交了许多朋友,也明白了许多道理。今天,我将结合自身实际经历,谈一下我的关于国有林场的心得体会。

国有林场是我国重要的林业基地之一。它们占据着我国广阔的绿色空间,拥有着丰富的森林资源。通过密林、风景区、迎客松等多元化的竞争,国有林场不断提升着自身的品牌形象。同时,国有林场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通过科学的种植、管理、保护等手段,国有林场为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虽然国有林场的发展前景很好,但需要注意的是,国有林场的工作并不是轻松的,它需要员工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和抗压能力。林场的工作环境艰苦,劳动强度较大,时常需要跋山涉水、攀爬悬崖等刺激性的操作,保持清醒、保护自己的时刻都要时刻牢记。所以,对于选派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技能方面的才能,更需要具备以人为本、乐观向上的精神素质。

第四段:我在林场的收获。

在国有林场实习期间,通过亲身参与劳动、实践操作,我收获了许多。在困难面前,我们要敢于挑战,以严谨、细致的态度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从而提升自己的技能、能力。同时,在国有林场,我也体会到了劳动的乐趣、从中获得的成就感,这充实而又快乐的经历让我认识到,人人都应该有劳动的意识和精神。此外,国有林场的管理确实很严格很严谨,例如到了每天的早上8点,大家必须都到实习点,这种严谨的时间管理让我收获到职业家德的启迪,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借鉴国有林场这样的管理方式。

作为一个实习的学生,我对国有林场发展充满期望。我相信,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林场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国有林场未来的发展会越来越好,从而推动着我国林业经济的稳健发展。同时,我也希望国有林场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让林场的发展更加健康、稳定。

总结:国有林场是我国重要的林业基地之一,其在我国的林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国有林场的工作虽然艰辛,但它也给员工带来了精神和物质上的收获。我希望在今后,国家和各界能够重视国有林场的发展,同时,我也希望每位员工都能把国有林场当作第二个家,凭借对林场的热爱和献身精神,努力为国有林场的未来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十四

第一段:实习的背景和目的(200字)。

作为大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实习是必不可少的一环。本次实习我选择了到国有林场进行实习,旨在深入了解国有林场的管理运营模式,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并为今后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相关的理论知识,还亲身参与了实际工作,从中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第二段:实习的内容和工作任务(250字)。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参与了国有林场的基本工作任务,包括林场的巡护、护林防火工作,以及林木的种植和养护等。通过与指导老师的互动和实地考察,我深刻认识到了国有林场的重要性和保护环境的紧迫性。我认真学习并运用相关的理论知识,积极参与实际工作,并且努力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动手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实践需要。

第三段:实习中的收获和体会(300字)。

通过此次实习,我深刻认识到林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体会到然并卵意识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在巡护护林防火工作中,我深感保护森林对于人类的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更加明确了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性。在林木种植和养护工作中,我也充分体会到了付出与回报的关系。只有投入足够的精力和耐心,才能从中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

此外,实习还让我深刻了解到国有林场的运营管理模式,以及团队合作的重要性。通过与同事的互动和沟通,我意识到要成为一名出色的林场工作者,除了优秀的专业素养外,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四段:实习中的困难和挑战(250字)。

在实习中,我也面临了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作为实习生,我需要迅速适应陌生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这需要我具备较强的学习和适应能力。其次,实习工作需要协调多方之间的关系,需要我展现出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最后,实习工作对于身体和意志的要求较高,需要我具备较好的体力和精神状态。在面对这些挑战时,我毫不气馁,努力克服困难,不断提升自己。

第五段:实习的收官和总结(200字)。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不仅学到了一定的理论知识,还锻炼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通过亲身参与实际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了林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明确了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实践,以更好地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通过此次国有林场的实习,我不仅收获了知识和经验,更重要的是收获了对于林场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和理解,为我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指引。我会将实习期间所学到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推动国有林场的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十五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5日透露,继2008年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我国林业重大改革又出新举,国有林场改革2011年将在部分省启动试点,“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开。

贾治邦是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据介绍,目前我国共有国有林场4507处,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经营面积9.3亿亩,其中森林面积6.7亿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亿亩,分别占全国森林面积和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的23%和26%,是我国生态脆弱地区的主要生态屏障和重要后备森林资源基地。

由于多种原因,国有林场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发展后劲不足、政策体系不完善,不仅使林场发展陷入困境,林区民生问题突出,而且严重影响国家生态建设大局。贾治邦说,近年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林场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改革思路基本形成。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是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从深化改革、根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入手。国有林场改革矛盾多、涉及面广,各地要先行先试,创新经营机制,重点解决好职工养老、医疗、就业等问题,分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

据介绍,过去5年,我国林业重大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全面推开以来,目前已有18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任务,解决林权纠纷80余万起,确权集体林地22.36亿亩,占总面积的81.69%。6825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3亿农民直接受益。配套改革正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国193个县展开。

贾治邦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要全力打好明晰产权攻坚战,确保年底全面完成集体林地确权任务,2012年全面完成林权证发放任务。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发展保持强劲势头,2010年全国林业产值已突破2万亿元。

这是记者从5日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的。据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发展迅猛,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松香、人造板、木竹藤家具、木地板产量跃居世界第一,干鲜果品和花卉产量名列世界前茅。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由“十五”期末的400多亿美元增加到900亿美元。

“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林业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由2005年的52∶41∶7调整为目前的38∶53∶9,林业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第三产业比重逐步加大。经济林产品产量突破1.27亿吨。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表示,未来5年,我国将依托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业富民产业,着力提升林业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十大主导产业,力争到2015年全国林业总产值达到3.5万亿元。

林业十大主导产业是:木材及其他原料林培育产业、林产工业、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济林产业、森林旅游产业、林下经济产业、竹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林业生物产业、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和沙产业。

“这十大主导产业,涵盖了林业一二三产业,是林业发展的潜力和优势所在,是农民增收的希望和出路所在。要通过培育林业主导产业,在全国建立起一大批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用材林基地县、油茶县和林业产业集群等,真正为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做出突出贡献。”贾治邦说。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未来5年,我国将加快构建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为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这是记者从5日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的。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会上表示,力争到2015年,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森林蓄积量达到143亿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3.09亿公顷,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84亿吨。

这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包括:东北森林屏障、北方防风固沙屏障、东部沿海防护林屏障、西部高原生态屏障、长江流域生态屏障、黄河流域生态屏障、珠江流域生态屏障、中小河流及库区生态屏障、平原农区生态屏障和城市森林生态屏障。

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范围覆盖全国主要的生态重点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内容包括森林、湿地、荒漠、城市等主要生态系统,构成了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基本框架。“着力建设好这十大生态屏障,是全国生态建设的主要抓手和战略重点。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一重大历史任务,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以防范和减轻风沙、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为重点,加快构建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贾治邦说。贾治邦指出,实现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的“双增”目标,是“十二五”时期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加快构建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是实现“双增”目标的重要举措。

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我国林业紧紧围绕森林、湿地、荒漠三个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基本形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框架。

全国两会临近,我开始打电话联系河北有关林业方面的两会代表和委员,想知道他们有什么好的提案、议案带上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新的一份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提案让记者最感兴趣。

作为林业行业的老兵,刘志新在任何场合都从不掩饰他对林业的深厚感情。

“我一毕业就接触国有林场。我们的国有林场多少年来一直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但在实际管理中却是非企非事,体制机制不顺,自身发展遇到许多困难,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没有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些林场水、电、路、讯四不通,发展举步维艰。这与新时期国家生态建设形势极不适应,与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形成强烈反差,国有林场被边缘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我今年就是想好好呼吁这件事。”

9.3亿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8.2亿亩,森林面积6.7亿亩,森林蓄积量23.4亿立方米,是我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核心部分、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科技兴林的中坚力量,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发挥着重大作用。

刘志新在提案中列举了国有林场今天陷入危困局面的主客观原因。

一是在地理位置上,先天不足。大多数国有林场,都处在高山远山、交通不便、偏僻荒凉或省、市(地、州)、县交界地段,远离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林场的发展。建场之初,只抓生产,不重视生活设施建设,造林面积不断扩大,木材产量不断攀升,居住条件、交通状况却没有随之改善;改革开放后,国家支持的人畜饮水、道路建设、网络通信、电网改造、电视工程等相关优惠政策,国有林场都享受不到。地理位置上的先天不足,后天发展的鞭长莫及,使林场成了国家政策“阳光照耀不到的盲区”。二是在单位定性上,出现错位。国有林场承担着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林业特别是生态林业完全是社会公益性质。但是,一直以来,国家把以造林经营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定性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编制、不给事业费,职工也不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的劳保福利待遇,林场的生产管理费用,也要由林场自己创收解决。

三是在资源产权上,主体不明。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法定为国家所有,实行省、市(地、州)、县三级政府分管,由林场管护和经营利用,生产的木材由计划部门统一调拨,所获利润上缴政府主管部门。但森林资源的产权主体一直不明确,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乃至林场都认为自己可以代表国家,有权管理和处置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资产,因此,不断出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被划拨、撤并、占用、甚至破坏等事件,使国有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对于这些行为和现象,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由于不是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的法定出资人代表,无权干预;林场是当地政府隶属的单位,更是无能为力。国有林场资源产权管理混乱的现状,严重影响了国有林场的发展。

四是在角色转换上,准备不足。在国家林业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战略新形势下,林场的经营形式也发生了转变,各地对林场的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但在角色转换上,林场和各级政府都没有做好充分准备,表现为: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天然林的限伐、禁伐靠行政命令很容易就实现了,达到了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但禁伐后,林场的配套产业如何发展、富余人员如何分流、资源资产如何管理、企业办社会的压力如何减轻等难以解决的问题,林场和各级政府都没有认真思考,没有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林场如何实现转型,转型后内部的“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如何改革,还没有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议程,林场今后的路到底怎样走?大家茫然!

五是在财政投入上,严重不足。国有林场建设初期,实行以省为主,中央、省、市(地、州)、县分级管理的办法,林场的生产建设投资和管理费用,主要由中央和省两级承担。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后,原由中央掌握的国有林场事业费和基本建设费切块下放,改为省、市、县财政管理,逐步形成了现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随着森林分类经营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国有林场的绝大部分森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木材生产收入几乎为零,由于国有林场多数处在老少边穷地区,当地财政也无力为林场投入。林场处于基础设施建设无资金,造林经营无经费,职工工资无来源的“三无”状态,使林场处于无力发展的境地,且呈现日益萎缩的趋势。此外,国有林场是最基层的组织机构,除承担着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等基本任务外,很多林场还设有公安、卫生、学校等社会职能单位,林区管理具有部分行政事务职能,使林场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

一是将国有林场明确为国家事业单位性质,职工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待遇。资金来源以国家和省级财政为主,市、县配套为辅。在此项制度落实之前,可将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林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年100元/亩,并以此为基数视物价水平的变化而调整,以解燃眉之急。

二是完善相关政策,国有林场林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包括人畜饮水、道路交通、电力通讯、危旧改房造等由国家统一规划和建设,造林绿化、森林经营等所需费用纳入国家基本建设预算。国家要支持国有林场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旅游、度假、康复、文化创意等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保障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使国有森林资源不受侵犯。四是将国有林场承担的公安、卫生、学校等社会职能,纳入政府管理和经费保障范围,减轻林场负担。五是有关部门要研究国有林场自我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以及人事、劳动、分配制度等其他相关改革。建议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国家林业局尽快组织制定《国有林场条例》,将国有林场的改革和发展以立法的形式予以保障。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十六

xxx县国有xxx林场良种基地建设项目是国家国债资金建设项目。是国家加大林业资金投入,加快林业建设,强化良种苗木基础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的积极财政政策重要决策的具体体现。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认真依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按照投资设计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进行了项目的具体实施建设。建设效果良好。根据国家林业局200x96号文和省林业局200x30号文及市局通知要求,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作如下汇报: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我场承建的国债项目名称是《xxx县国有xxx林场良种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主管单位为xxx县林业局,项目承建单位为xxx县国有xxx林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林木良种基地300亩,温室大棚1000平方米,以及沟、路、渠和水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80万元,其中国家债券6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万元。按照投资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整平土地300亩,深水井及输水管道设施的建设,采种采穗、种子繁育、无性繁育及试验示范区的建设。引进了一批优良品种苗木,购置了农用运输车,信息设备。已完成投资36万元,形成固定资产10万元。

二、项目的实施采取项目资金投资报帐制。先建设后报帐。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认真按照项目设计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预算进行施工。自觉把好工程质量关和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关。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投入资金。无截留、滞留、违规抵扣等现象。

三、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资金设专户储存,专帐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由项目领导小组、财政局严格把关。无转移、转存资金、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串用、挪用资金现象。无虚列工程开支、虚报冒领工程资金、计划外工程超标工程建设以及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在具体的项目资金使用中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觉严格财务制度。帐务清楚,及时向财政和主管部门报送工程建设情况和财务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上级监督。

六、在项目的实施中建立了严格的组织管理机构。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做到财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资金使用由项目领导小组集体决定等财务管理措施。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技术人员、生产人员、财务人员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七、项目的施工建设中,出于夏季气候多雨的考虑,目前生产路的修筑,温室大棚的修建以及输电线路的施工没有进行。由于项目资金到位较晚,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慢些,今后,我们将加大项目的建设力度、进度和措施,利用秋季有利的气候条件,加快项目建设速度,继续严格遵守项目建设施工方案和资金管理要求,保质、保量、优质圆满的完成林木良种基地项目的建设任务。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十七

黄显阳: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广西出台了5项保障措施。

在组织领导方面,广西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自治区发改委等19个部门组成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改革方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在部门协调方面,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正抓紧制定和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支持国有林场改革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林场职工社会保障、富余人员分流安置、金融债务分类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发展规划等方面将出台具体办法。

在工作责任方面,自治区政府与各市签订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责任状,各市与各县(市、区)签订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

在督查指导方面,全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改革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经费保障方面,在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基础上,广西国有林场改革费用由林场所属级次的同级财政承担,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市财政还将对所辖县(市、区)林场改革成本进行适当补助。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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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1]8号)、《吉安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吉办字[2010]128号)的精神,为了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结合改革试点经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按照“以人为本、转型定位、稳定权属、解决社保、化解债务、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总体思路,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国有林场改革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相结合;坚持解决国有林场遗留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相结合;坚持维护生态安全与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国有林场相结合;坚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均衡性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相结合;坚持分级负责与部门支持相结合。

二、改革的对象和总体目标。

(一)改革的对象。经过批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包括事业性质和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及其正式职工。国有森林苗圃参照执行。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切实做到“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即: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林场增效;全面建立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建立符合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国有林场改革时限在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

市本级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分管人保、林业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好本辖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成立强有力的改革领导机构,组建精干得力的工作班子,具体做好改革各项工作。

四、改革主要内容。

(一)整合国有林场资源,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各县(市、区)将现有林场资源和资产进行全面整合重组,组建1个生态公益型林场和1-2个商品经营型林场,实现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分类管理、规模经营。

1、两类林场的划分办法是:以县(市、区)为单位,把国有林场管理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整合为1个生态公益型林场;把其他森林资产通过撤并整合组成1-2个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代表国家行使对公益林的管理职能,并以购买劳务方式委托商品经营型林场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实行管理、管护分离。

42、两类林场的运营方法是:生态公益型林场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并依照管理权限和管理的面积,按照6—10人/万亩的标准,合理核定编制数,用于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林业管理和技术骨干不流失。编制内的人员和机构经费全额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商品经营型林场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改革两类林场领导体制,理顺两类林场管理体制,创新两类林场经营机制。

(1)改革后的国有林场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生态公益型林场的领导班子由县(市、区)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商品经营型林场的领导班子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法的要求依法产生。

(2)生态公益型林场不仅代表国家行使对公益林的管理职能,而且是商品经营型林场中国家股的持股者。商品经营型林场在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明晰产权,引入多种经济成分共存,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两类林场都要按照有利于生态建设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5机制。

4、引进战略投资者。商品经营型林场要采取多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经营或合作经营。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应当具有如下特征:与被投资的林场从事相同的产业,或者是有关连的互补性产业;长期稳定持股,追求长期战略利益,不会因为暂时的获利或其它原因而变现;拥有促进林场发展的实力,能够形成规模上的放大效应或互补效应;实行增量引进,为改革和妥善处理联营林筹措资金,转换国有林场的经营机制,改善国有林场的治理结构。各县(市、区)引进战略投资者,须经市政府批准。

(二)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合理分流安置职工。国有林场所有职工档案,以林场为单位,一次性转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之后,按自主设岗、自然消化、自愿置换的原则,以下列方式渐进式分流和安置:

1、符合林业行业提前退休条件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高温、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前5年退休手续。

2、合理设置岗位,制定详细岗位要求和竞岗条件,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由不能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参与两类林场的岗位竞争。对竞争上岗的人员,全部置换国有身份,与原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对竞争到生态公益型林场岗位上岗的,按事业单位用人要求,重新与林场签订聘用合同;对竞争到商品经营型林场岗位上岗的,按企业用工要求,重新与林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3、竞争未能上岗的职工,由林场为其缴纳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不愿置换国有身份的,保留其国有职工身份,5年后,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职工个人缴纳;对自愿置换国有身份的,林场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

4、置换身份的截止时间、工龄计算、经济补偿标准等具体问题,由各(市、区)结合改革进展和当地实际合理制定;专业扑火队的队员来自国有林场的,要妥善安置好其到达年龄退出专业扑火队的工作。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国有林场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既要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又要全面理顺好改革后职工将面临的困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对改革前国有林场拖欠的职工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应予以一次性清欠,免收滞纳金。若一次性清欠有困难,在改革期间应一次性补足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可在明确清欠责任主体、清欠数额的基础上,分三年清欠到位,三年清欠比例依次为30%、30%、40%;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林场和职工,按省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的国有林场按规定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应在参保时一次性补缴到位。

2、国有林场改革后,其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和不同的安置情况,继续接续职工的养老保险;分别参加相应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73、各县(市、区)政府在国有林场改革的同时,要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切实帮助竞争未能上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为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低保待遇;要着力改善国有林场职工住房条件,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解决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用地需要,加快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

(四)稳定国有林场山权,确保国有资源完整。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确保国乡(村)联营山林权属的稳定,积极探索国乡(村)联营的新途径。对联营协议趋于完善、协议双方没有争议的,继续执行原有协议;对于协议双方存在重大分歧、且双方都同意改变联营形式的,可以将联营改租赁形式,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既维护经营权的稳定,又保证林农的合法收益。

(五)规范资产评估处置,妥善化解各类债务。改革期间,各国有林场都要做好资产的登记、评估和呆坏账的核销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转让、合资等处置资产和合股经营的行为要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搞暗箱操作。

1、对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经营的林场,必须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的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对处置国有资产,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报批,纳入产权交易所进场交易,实行招拍挂。

2、国有林场办企业产生的一般商业性贷款,由所办企业。

8通过处置资产所得予以偿还,不足部分由县(市、区)牵头统一与金融机构洽谈核销;利用银行贷款造林,并已划分为公益林的贷款本息,要争取核销或停息挂账;其它债务也要本着尊重历史,主动协商,积极化解的原则,妥善处理。

3、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整合有关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并设立国有林场改革资金财政专户;变现不适合林场发展的要利用闲置资产筹措改革资金;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林场改革;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林木林地资本化;争取中央、省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改革资金缺口部分,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

(六)剥离林场社会职能,保障林场轻装上阵。将原由国有林场所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医疗单位等社会职能全部分离,实行属地管理。当地政府要接受到位,整合资源,统筹配置,加强管理。林场代管村组应予以剥离,各地因地制宜自行确定社会职能的管理归属。国有林场的离休干部,全部转由其主管部门管理,实行财政供养,保证其按规定享有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改革前国有林场退休人员,属财政供养的,统一转入生态公益型林场管理;属社会保障供养的,统一移交社区,实行社区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资源、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因改革所涉资源、人事档案,要移交的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置换身份的干部职工的档案要明确接受部门,确保有组织、有人管。

五、改革步骤和要求。

9(一)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浓厚氛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国有林场职工广泛宣传改革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使广大职工打消疑虑,增强改革信心,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有林场改革的浓厚氛围。(二)调查摸底,夯实改革基础工作。各地要组织人员,深入国有林场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资源资产、人员结构、社会保障、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广泛征求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测算改革成本,为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三)制定方案,及时上报审批。各县(市、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情,科学选择改革模式,编制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实施方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必须在2011年12月10前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市人民政府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时,要制定好生态公益型林场编制、两类林场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等配套方案或办法。

(四)明确责任,有序实施改革工作。各地要按照批准的方案,认真抓好改革的每个环节,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国有林场改革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帮助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级林业部门要集中精力投入改革,落实责任。

10准要求,全面。

总结。

分析本辖区内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后,由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强化疏导,切实维护改革稳定。各地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要加强对改革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及时排查发现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教育疏导,协调各方面利益,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维护国乡(村)联营造林的法律和政策地位,积极化解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肃纪律,防止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借改革之机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防止出现乱砍滥伐,维护林区稳定,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七)加强督查,有力有效推进改革。改革的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加强督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报告制度,按照改革时间节点,加强调度,定期或不定期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对已经落实的要查成效、对正在落实的要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要查原因、对影响落实的要查责任。同时,要善于挖掘和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力有效推进改革。

(八)统筹善后,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各地要统筹考虑和梳理改革后的遗留问题,全面完成改革的有关后续工作。凡是原有国有林场名称一律暂时保留,以利处理改革后的遗留难题,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

国有林场改革后心得体会篇十九

一、基本情况。

武宁县林业系统有3个国有林场(武宁县国营林场、武宁县生态林场、武宁县安乐林林场)和1个国有苗圃(武宁县桐林苗圃),参加本次林场改革的总人数为2247人(其中职工安置的1302人、退休的787人、遗属抚恤的158人),截止2014年4月底止,职工安置1287人,占应安置的98%,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抚恤安置154人,占应安置的97%。

全县国有森林经营面积38.8万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35.5万亩,占经营面积的92%。同时还有一处面积2万亩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岭山国家森林公园”。我县国有林资产约在2.5亿元以上。

二、主要做法。

我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是在2003年全系统企业改制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与完善。

1、改革(制)的截止时间不变。

启动林场改革后又新增了职工安置237人、为职工解决两保186人、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32人,组建完成三个公益型林场,安排返聘员工185人。

四、成效与建议。

1、确保了大局稳定,由于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工作细致,企业改制与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得到了领导的赞许,员工的赞同,做到了“零上访”。

2、确保了“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国有林森林资源有了一定的增长,企业效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更加完善。

3、给林业发展带来生机,不仅减人减支减员,资源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4、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实现企业与银行债务的完全剥离;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实现经营管理科学,森林资源优质高效,永续利用的现代林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职工权益,彻底化解债务,提高职工技能。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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